美國達拉斯的事件中,槍殺警察是否算是反抗暴力國家機器?
近日在美國達拉斯有高達5位警察被黑人射殺,然而這些兇手明顯是受到日前有兩名黑人遭到警察執法過當而死亡的事件影響。
美國憲法之所以允許人民擁槍,就是希望在政府變成暴政時人民能有武力對抗。站在黑人立場,美國警察作為國家機器的一環早就是對他們的暴政,那他們開槍射殺警察難道不算是對國家機器暴政的反抗?如果連向警察開槍都不被允許,那聲稱允許人民擁槍是為了反抗暴政是否太偽善了?
然而若要求黑人反抗前要「民主的投票」,那黑人恐怕只能永遠被壓在社會底層遭受警察暴力,畢竟白人仍是美國多數人口,黑人永遠無法透過「民主的投票」取得反抗的授權。
請問各位如何分析這項難題?
2011 FBI 犯罪數據,black people犯下了:
55.6% of all Robbery 搶劫
49.7% of Murders 謀殺
33.6% of all Aggravated Assaults 惡性毆打
32.9% of Forcible Rapes 強姦
DESPITE being 13% of the US population
儘管只佔美國13%人口。
我不是種族歧視。如果你是美國警察,你了解這些,你看到黑人是不是會有一些警惕呢?題主,你一上來就把美國警察槍擊定義為暴政的體現,你又是什麼根據?
暴力國家機器並不代表是暴政,這是一個中性詞。這點都沒搞懂,你還是去呵呵吧
第一句就主觀了,與現有報道不符實。兇手即以往宣傳及著作顯示其「非洲核心論」的類ISIS思想。
第二句論暴政和國家暴力機器的異同?
第三句自1960年以後,黑人及拉丁裔人口比例正在逐年遞增。何來永遠一說?
這種問題很難解決甚至是人類無法解決,事情沒那麼簡單,你低估問題的難度了
誤殺黑人的警察也是為了維護社會治安,只不過他反應過度變成了殺人犯,你說他是不是很苦
美國允許民眾擁搶並不是讓民眾反抗暴政,而是因為美國南北戰爭結束後南北關係依舊緊張政府沒辦法讓老兵攜槍退伍(隨時組建軍隊的準備)時間一長成了習慣後來又有槍支的利益集團干涉導致控槍成為美國一大難題。題主想的太烏托邦化了絕對不是讓人民反抗政府。
黑人在美國就屬於素質偏低的團體,警察會重點關照很正常。黑人有異常動作難保警察不會過度反應(插句題外話黑人特別容易被煽動情緒,這點和我國群眾很像,當然再差的團體也有優秀的人這些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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