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國家,宣揚黑人比其他人種更擅長運動是否會被視為種族歧視?

是否有過被起訴的案例?


種族歧視的意思是單憑一個人的種族對其進行判斷,可以是負面判斷,但也可以是中性或正面的。


在這個事情上實際上存在三個不同的措辭,含義有微妙的差異:
刻板印象---〉種族主義---〉種族歧視
如果說,黑人能歌善舞,接近於刻板印象。
如果說,黑人更擅長運動,這個「更」字比較微妙,如果進一步說,黑人體能最好,黃種人最聰明云云,恭喜,這是種族主義。
如果說,黃種人勤勉,黑人懶惰,不好意思,這是種族歧視。
這裡面有各種考量,唯一被忽視的,就是事實。給一個人群甚至種族,打上標籤,有可能不夠全面乃至於偏頗,但是至少要有事實作為依據,而不是憑空想像。而且所謂的事實,也不能是憑自己的喜好裁減過的事實。比如黑人更擅長運動,這個話題無論如何都要有數據來支持,而實際的數據並不見得支持這個看法,因為「運動」的含義很廣,黑人不見得在所有的運動中都有優勢。更何況社會學的同仁們會用大量數據來證明,黑人投身運動不過是因為其他道路的成本更高而已。換句話說,即使黑人真的壟斷了所有運動項目,也有可能是經濟甚至是社會歧視所造成的後果,而不是黑人本身的原因。
但是,PC的另一面也令人困惑。事實不能說么,比如說黑人的鳥大,這算不算種族主義呢,如果真的有數據支持呢。是否允許針對人種作差別性研究和對待呢?個人的意見是,不但可以,而且應該。我們為過敏的人提供不同的藥物,不等於我們歧視過敏的人,而這種差別對待恰恰就是一種尊重。
所以,個人感受,支持PC概念裡面的,「不能用標籤化的刻板印象來評價人群」,刻板印象再往前走一步就是種族主義。但是反對一切PC至上,真正的標準,除了事實別無其他,而事實只能用不停的研究和統計來獲得,而不是緘口不言。

PC=政治上正確

是否會引發訴訟,說實話沒有相關的經驗,資料也了解不多。個人的印象是,確實有些案例,其實本來不算歧視,充其量就是刻板印象甚至只是正常的言辭,完全是被律師們給引道種族歧視上面了,正所謂「證據有利搞證據,條文有利搞條文,什麼都沒有就把水攪渾」。只要搞成了種族歧視,總可以說當事人身心受到了傷害云云。所以在西方國家,尤其是老美(英國好些),還是在相關言辭上小心一點的好。即使你發自內心地要讚美negro擅長運動,最好也僅僅限於讚美個人,不要上升到族群。


對任何一個種族做stereotype 的評價都算種族歧視,歧視並不是鄙視,歧視是指片面化的看待和理解某個人或事。像「亞洲人數學就是好,亞洲人學習就是刻苦。」這種言論,嚴格來說,也是種族歧視。


查了一下百科,這一句話我覺得挺有道理「……根據種族和民族的特徵,劃分人們的社會地位和法律地位,敵視、迫害和不平等地對待其他種族的行為……」
也就是說區分樓主引用的是通常的科學研究論證還是種族歧視,看這句話出現的場合,如果僅僅是「黑人更擅長運動,所以你看NBA,奧運會,黃金聯賽blabla..."這當然不應該是種族歧視;可是如果這樣說:"黑人擅長運動,所以以後運動會不能要白人或者黃種人參加""黑人只擅長運動,他們就不應該從事體力勞動以外的活動"這樣剝奪了不同種族人群平等的權利,就絕對是種族歧視...


不, 歧視當然是負面評價啦
這算是Stereotyping(刻板形象)不是discrimination.


看這句話是否包含後續,如果宣揚此觀點的人潛台詞是黑人因為更擅長運動所以思維能力或者是創造力照之其他人種都更為低下,那擺明了就是歧視了 ,或者說是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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