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嬰兒做紋身模特 算不算虐待兒童?

澳大利亞藝術家韋格納用嬰兒做紋身模特 ,幼兒沒有判斷能力這犯法不?


我在懷疑你是不是釣魚的。
本來我還以為是紋身貼,結果人家是用電腦編輯的
________下為引用

這是澳大利亞藝術家迪特里希?韋格納的作品,把寶寶作為紋身模特,運用圖片編輯軟體,韋格納在寶寶的照片上加上各種品牌的logo,它們就這樣在寶寶嬌嫩的身體上形成了「紋身」。
很多人看到這裡,可能已經想批評這位藝術家不該拿嬰兒來做作品,但藝術家的解釋正好回答了人們的疑問,他做這些作品是用以抨擊當今社會越來越多的品牌為了從寶寶身上謀取利益大肆打廣告的現象。所以,你想抨擊的正好是藝術家想抨擊的。
___
你啊naive


已舉報不謝


推薦閱讀:

有哪些看似是小事卻能定大罪的罪行?
如何看待弗格森案的判決結果?
丈夫贈與「小三」的財物,配偶可否要回?
離婚案件看多了會不會不相信愛情?
如何看待人民日報暗示開放合法代孕?

TAG:法律 | 文身 | 兒童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