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問三毛的文章《寂地》表達了什麼?

三毛《寂地》- 現代散文為什麼感覺自己沒太看懂呢?請問各位有什麼解答?謝謝!


讀高中的第一天,我桌子的上一任在抽屜里留了一本溫柔的夜給我,於是溫柔的夜就成了我讀的第一本三毛。感覺溫柔的夜可以被認為是三毛在雨季不再來,撒哈拉之後的第三本可以叫做masterpiece的集子吧,寫了一些她在迦納利島上生活的事情。寂地就是出自溫柔的夜。

先說技術層面的吧,感覺這是一篇很三毛的文章。讓人想起科恩兄弟的片里,說要the Barton Fink feeling的東西。如果有the 三毛 feeling,那這篇文章就是了。用簡單的文字表達真摯的情感,即三毛說的「以我的手,寫我的口」,表現在很多地方。比如開篇對那幾個人的描寫啦,心理描寫啦。三毛的好朋友賈平凹寫過書評,藝術是靠征服而存在的。我覺得在這樣一個碎片閱讀的時代,一個故事能夠讓我讀完之後繼續思考,就可以用征服來描述了吧。

再來說我理解的思想層面的,一向反對作品的過度解讀,就簡單談一談了。我覺得有兩點挺耐人尋味,一是三毛的宗教觀,二是三毛的生命觀和suicidal tendencies。
記不記得文中出現的基督徒去麥加拜拜的橋段。三毛本身就是個bi-religious的人,也許是她受到的很多情感挫折,讓她懷有很強的佛教的苦空觀,具體可以參見三毛寫的《夜半逾城—敦煌記》。而三毛的家庭有許多的基督徒,基督教作為一種文化根植在三毛的精神世界裡。記得三毛在許多作品中都談到了她的這種信仰。三毛的宗教觀對她的寫作影響很大,不僅僅在於她的這個bi-religious的故事。能感覺到三毛的敘事方法和聖經的類似,而且很注重上帝——自然——人類的關係。三毛的很多作品裡有宗教的神秘色彩,這篇文章里是這樣,另外可以去看下《死果》。我猜因為這樣的原因,才出現了這麼一個小橋段,挺有趣的。

另外覺得這篇文章寫得很莊子。文中那個定人生死的臉狺,很像莊子說的自然,得者,時也,失者,順也。生死存亡都是,「事之變,命之行」。文中提到的,強行活埋的橋段,和莊子聽命自然的觀點很吻合。只有這樣才能安時處順哀樂不入,才能超脫是非善惡遊戲人間。三毛是個很莊子的人,像逍遙遊里正、反、合的三重境界,她拋去了超世的孤傲,亦捨棄了順世的與物俱化,選擇了游世的外化。於是還小小考證了一下,發現三毛寫過:抗命不可能,順命太輕閑,遵命得認真,唯有樂命,樂命最是自由自在。
而三毛的這種選擇,恰恰不可避免地帶來了存在與虛無的矛盾。不流於世俗的人格必須要在世俗中得以展現。想到薩特,他人即地獄,人本身是一種自由的存在,但是當他人想要認識我們的時候,意識作為一種虛無將被當做存在所被體驗到,自由的我們就將被他人的意識映射,從而物化。在這種種物化中,我們就失去了我之為我,失去了作為一個自由存在的自由。因此當我們進行選擇的時候,就會受到他人的影響,面臨一種不得不選擇的強迫。
於是在現世中得不到解救的三毛,終究在荷西的死,在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下,堅持了十年,終究選擇了自殺。生命是上帝的饋贈,那麼當肉身太過沉重的時候,當苦難大過幸福的時候,三毛把生命還了回去。因即不成,果亦當費。

其實像文章里透析的死亡那樣,發生了,又沒發生,自其同者視之,萬物皆一也。那個爽朗、自立、洒脫的三毛,那個把生命高高舉在塵俗之上的三毛,那個對虛無的世界仍舊充滿愛心的三毛,也並沒有走遠嘛。

:((寫完之後感覺有點偏題,就不寫reference了,希望樓主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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