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即合理」是不是由於翻譯造成對原文的誤解?正解又是什麼?

德語原文:Was vernünftig ist , das ist wirklich ,
und was wirklich ist , das ist vernünftig .


私以為既然這句話打著黑格爾的招牌,要去理解它,首先要做的是把它帶到黑格爾的語境和體系中去理解。在理解之後,才能對其是否合乎事實進行評價。

原句在黑格爾著作中出現了兩次,第一次是在《Grundlinien der Philosophie des Rechts》,1820 ,即《法哲學原理》(《法哲學原理——或自然法與國家學綱要》,序言,第11頁,1979年,商務印書館,范揚/張企泰 譯)的序言部分:

凡是合乎理性的東西都是現實的;凡是現實的東西都是合乎理性的。

後來他又在 《小邏輯》(導言 第6節,1982年7月,商務印書館,賀麟譯) 中詳解,引述如下:

§6
……簡言之,哲學的內容就是現實(Wirklichkeit)。我們對於這種內容的最初的意識便叫做經驗。只是就對於世界的經驗的觀察來看,也已足能辯別在廣大的外在和內心存在的世界中,什麼東西只是飄忽即逝、沒有意義的現象,什麼東西是本身真實夠得上冠以現實的名義。對於這個同一內容的意識,哲學與別的認識方式,既然僅有形式上的區別,所以哲學必然與現實和經驗相一致。甚至可以說,哲學與經驗的一致至少可以看成是考驗哲學真理的外在的試金石。同樣也可以說,哲學的最高目的就在於確認思想與經驗的一致,並達到自覺的理性與存在於事物中的理性的和解,亦即達到理性與現實的和解。

在我的《法哲學》的序言里,我曾經說過這樣一句話:
凡是合乎理性的東西都是現實的,凡是現實的東西都是合乎理性的。

這兩句簡單的話,曾經引起許多人的詫異和反對,甚至有些認為沒有哲學,特別是沒有宗教的修養為恥辱的人,也對此說持異議。這裡,我們無須引用宗教來作例證,因為宗教上關於神聖的世界宰治的學說,實在太確定地道出我這兩句話的意旨了。就此說的哲學意義而言,稍有教養的人,應該知道上帝不僅是現實的,是最現實的,是唯一真正地現實的,而且從邏輯的觀點看來,就定在一般說來,一部分是現象,僅有一部分是現實。在日常生活中,任何幻想、錯誤、罪惡以及一切壞東西、一切腐敗幻滅的存在,儘管人們都隨便把它們叫做現實。但是,甚至在平常的感覺里,也會覺得一個偶然的存在不配享受現實的美名。因為所謂偶然的存在,只是一個沒有什麼價值的、可能的存在,亦即可有可無的東西。

但是當我提到「現實」時,我希望讀者能夠注意我用這個名詞的意義,因為我曾經在一部系統的《邏輯學》里,詳細討論過現實的性質,我不僅把現實與偶然的事物加以區別,而,「實存」以及其他範疇,也加以準確的區別。

認為合理性的東西就是現實性這種說法頗與一般的觀念相違反。因為一般的表象,一方面大都認理念和理想為幻想,認為哲學不過是腦中虛構的幻想體系而已;另一方面,又認理念與理想為太高尚純潔,沒有現實性,或太軟弱無力,不易實現其自身。但慣於運用理智的人特別喜歡把理念與現實分離開,他們把理智的抽象作用所產生的夢想當成真實可靠,以命令式的「應當」自誇,並且尤其喜歡在政治領域中去規定「應當」。這個世界好象是在靜候他們的睿智,以便向他們學習什麼是應當的,但又是這個世界所未曾達到的。因為,如果這個世界已經達到了「應當如此」的程度,哪裡還有他們表現其老成深慮的餘地呢?如果將理智所提出的「應當」,用來反對外表的瑣屑的變幻事物、社會狀況、典章制度等等,那麼在某一時期,在特殊範圍內,倒還可以有相當大的重要性,甚至還可以是正確的。而且在這種情形下,他們不難發現許多不正當不合理想的現狀。因為誰沒有一些聰明去發現在他們周圍的事物中,有許多東西事實上沒有達到應該如此的地步呢?但是,如果把能夠指出周圍瑣屑事物的不滿處與應當處的這一點聰明,便當成在討論哲學這門科學上的問題,那就錯了。哲學所研究的對象是理念,而理念並不會軟弱無力到永遠只是應當如此,而不是真實如此的程度。所以哲學研究的對象就是現實性,而前面所說的那些事物、社會狀況、典章制度等等,只不過是現實性的淺顯外在的方面而已。

黑格爾首先強調的是合乎理性的都是現實的,絕對理性要先於現實性,而且會表現出其必然性;其次才是現實的都是合乎理性的,現實性是絕對理性的發展是必然性。兩個命題的順序不能顛倒。

看了正經的原文和正經的翻譯後你會發現無論是作者和譯者都沒有賦予這句話任何曲解的空間,但是這句話還是常常被上半身高位截肢後廣泛誤傳誤解,並被當做頗有來歷的諺語警句訛傳於大眾話語圈。通常的表述形式有:

存在即合理

甚至乾脆就是

凡是存在的都是正當的/正確的。What is,is right.

在這些荒謬的論斷中,「現實」被偷換成「現存」,「合乎理性」則被等同於「合理/應該/正當」,對此羅素說道「(黑格爾)將現實的與合理的相等同,必不可免地會導致某種與「凡是存在的都是正當的」這種信念分不開的欣然自足的心境」(羅素《西方哲學史》)。

過去人們曲解它是為舊的制度辯護(他們認定這個命題「顯然是把現存的一切神聖化,是在哲學上替專制制度,替警察國家,替王室司法,替書報檢查制度祝福」);現在它降格為一般人的口頭禪之後,則往往淪落為偷懶/逃避/不作為/瞎作為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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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正解嘛,@唐逍說在沒有哲學史背景知識的情況下基本上不可能比較準確的理解。本著求教的態度,和不懂的多說兩遍也許就懂了的精神,還是想勉為其難說兩句。有不當處,盼指正。

首先,黑格爾的這個命題顯然是事實判斷,而不是價值判斷。在黑格爾的體系里,「現實」和「存在」並不是等同關係。他特別提醒人們注意他「用(現實)這個名詞的意義」,注意他對「現實」和「存在」所做的確切的區別,因為並非一切「存在」都是「現實」的。「現實」不是「偶然的存在」,而是具有必然性的東西,「現實的屬性僅僅屬於那同時是必然的東西」,「發展了的現實性就是必然性」(小邏輯,第147節)。羅素在《西方哲學史》中指出,黑格爾所謂「現實」並非指「經驗主義者」通常所說的東西(存在的事實);
至於「合乎理性」,@唐逍已經說的很明白了,指的是「絕對精神」

其次,黑格爾的這個公式並不只是純粹的哲學玄思,在其時有革命性的的現實意義的。對保守主義者是保守的言論,而只有最激進的頭腦才能讀懂其真實的含義,或者說才敢解讀出真實的含義。其前半句,新生事物比舊事物更「合乎理性」,於是具有必然的現實性,這不就是在說「任何新生事物都是不可戰勝的」嗎?至於後半句稍做變換就成了「凡是不合乎理性的都是不現實的東西」。恩格斯簡單明了地戳穿道「凡是現存的,都一定要滅亡」……嘖嘖,兩句話加在一起螺旋上升,要革命的節奏呀。

黑格爾本人是完全清楚他自己的這個命題的革命意義的,有事實為證:海涅在1844年所寫的《論述德國的書信》中說過「我有一天對於「凡是現實的都是合理的」這句話感到不高興時,他(指黑格爾)怪笑了一笑,然後對我說「也可以這麼說:凡是合理的必然都是現實的。」他連忙轉過身來看看,馬上也就放心了,因為只有亨利希?貝爾聽到了這句話。只是在稍後我才懂得他這套話的意思。」(海涅:《論德國宗教和哲學的歷史》,商務印書館,1974年,第161頁)

以上。


嚴格說來,wirklich是「實在的」(real,actual)而不是存在(sein)。所以這裡的前後兩小句,實際上對wirklich有一個轉義。一種即是作為既成事實的現實(real),另一種則是作為對既成事實有影響力的,但需要行動才能實現出來的現實(actuality)。事實上,wirklich來自wirken,而wirken即"活動"、"從事"(act)。

這兩個小句,第一個取的是後一種意思,是說合理的東西已經作為一種具有現實性的東西存在——雖然也許它還尚未實現,而第二個(所謂「存在即合理」)則是取的前一種,即按上述方式實在起來了的實在,是合理的——它可以被看成是前一句的自然後果。

就是說,和一般的解釋不同(比如羅素),這裡的關鍵是,首先是合理的東西是實在的東西,然後才是實在的東西是合理的:後者應該被看成是前者的結果,而不是像一般解釋那樣,用一個讓步從句「雖然(已經)存在的是合理的,但是也要這東西是合理的東西才能存在」來進行理解。通常解釋的問題,是它明顯地在現實和理性、是與應當,事實與規範之間給出了一種斷裂:這是典型的休謨哲學。德國觀念論的傳統,特別是黑格爾的哲學,與此可以說正相反對。


在本回答中,我將嘗試以黑格爾哲學的思想來解釋這句

Was vernünftig ist , das ist wirklich ,
und was wirklich ist , das ist vernünftig

由於 @唐逍 等人的工作,原文出處的考據,我不再重複。我集中精力用來說明這句話的真實含義。

聲明:黑格爾哲學非常複雜,這個答案與其是說讓全無基礎的人明白意義,不如說是讓已有基礎已經明白的人再理解一次罷了,或者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由於黑格爾哲學的特殊性,該答案不可能是『正確的』,它只是階段性的。

1,什麼是理性?
根據調查,理性一般被大家理解為一種無精神的客觀法則或一種外在反思的直接法則。這兩種理解都停留在精神運動的前端,還遠遠沒有達到那兩句話顯現時的階段。所以兩者皆可以說是被錯誤理解的解釋。

理性是對主體和客體統一的意識。理性是精神第一次意識到主體和客體的統一的階段。在精神現象學中的理性階段為止,理性的這種意識只是初步抽象的,隨著辯證作用,理性將逐漸加深這種統一性,最終抵達精神。

這是什麼意思?簡單來說就是,達到理性階段的精神意識到客體的要素(要素是非術語的,粗指在各階段中的確定性,根據,本質等的相關物)都是主體性的,而且還會意識到,客體的要素不僅被主體性所規定,還是主體理性反思運動的成果;但同時也要留意,客體的要素並不是外在於這種運動反思,彷彿它真的單純是一個成果而已。主體和客體是統一的。

2,什麼是現實性?
現實性是一個非常複雜的概念,但仍然可以粗略的加以理解。除非有人要求,否則我不用《大邏輯》里的定義來說明,而只用《小邏輯》(《哲學百科全書》)里的定義來說明。

現實是本質與實存或內與外所直接形成的統一。

在這裡,最重要的是要理解本質不是無精神的客觀事物的內在法則,本質是範疇性的,是思想對事物的規定性。其次,雖然不『正確』,但可以把實存理解為客觀事物。說一個事物是現實的,唯有這個客觀事物與它的本質是統一的,同時它的本質也是與它的顯現是統一的。在黑格爾那裡,事物外在所表現的東西就是這個東西的本質,把事物的本質與其顯現區別開來只是階段性的意識。

3,理性都是現實的?
理性既然已經意識到一切客體無非是主體,所有事物無非是主體反思運動的結果以及反思運動本身,那麼所有的屬主體的都必然要在客體那裡顯現出來,即內在性必與外在性所統一,本質必與存在所統一,即現實性。在法哲學原理中,這句話暗示著:所有在社會思想上經由辯證法所確定的,必然會在社會存在中出現,這是精神的必然性所要求的。這意味著社會存在會按照精神一步一步從低到高形成。

4,現實的都是理性?
首先,現實性本身就是精神反思運動的結果,反思即是現實性的內在性。在這個意義上,現實性徹徹底底就是理性的。但這個恐怕不是黑格爾強調的涵義,因為它太強,以至於在絕對的運動中,不存在不現實的事物。
那麼,黑格爾強調的,我想,應該是非運動,靜止時的抽象說法,即在實際運動中,事物雖然也被理性現實地理解,但還停留在現實性的環節-偶然性上的階段,即事物的根據是在它物之中,事物在一個它物中才有其真正的反思。
按照現實性的偶然性來理解的話,黑格爾給出的例子就明白了。當理性錯把事物的偶然性理解為現實性中的更高階段時。理性不是理性,而現實性也不是現實性。
一個事物,它雖然是主體的反思所規定,也是它的結果,但理性卻把該事物的本質與它物的現象統一在一起,或把它與它物的本質統一在一起,那麼就可說是不理性的,而又因為事物內與外的不統一,也就意味著它也是不現實的。


短答案:
黑格爾認為
這裡有個絕對理想的現實叫the Absolute Reality,所有東西的存在都是為了實現Absolute。
the Reality= the Absolute, the Reason是the Reality的精華。所以說

What is real is reasonable, what is reasonable is real.

The Reality is real, 所以是reasonable,有Reason的地方都有Reality的一部分。

Hegel認為變化無處不在,一切都是向the Absolute 進化,實現the Absolute 是最終目標,高於一切。宇宙的存在、變化的存在,都是為了實現the Reality。
而the Reason 就是進化過程,了解the Reason就是了解 the Reality。每一個higher stage 都是lower stage 的目標,目的,動機,而 Reason 就存在於每一個動作、行動、進化中。


也就是說稀爛玩意兒最終都會消亡,不符合the Reason的就不屬於the Reality, 最終都藥丸。
也就是說稀爛玩意兒最終都會消亡,不符合the Reason的就不屬於the Reality, 最終都藥丸
也就是說稀爛玩意兒最終都會消亡,不符合the Reason的就不屬於the Reality, 最終都藥丸
我覺得馬丁路德金博士就是學習了黑格爾的觀點。金博士說法律有人的法律,有上帝的法律,一個公正的法律是符合上帝制定的法律的,一個不公正的法律根本不是法律。人定的法律要努力不斷靠近上帝的法律。

「The answer is found in the fact that there are two types of laws: There are just laws and there are unjust laws. I would be the first to advocate obeying just laws. One has not only a legal but a moral responsibility to obey just laws. Conversely, one has a moral responsibility to disobey unjust laws. I would agree with St. Augustine that 『an unjust law is no law at all.」

革命氣息濃濃的話,但是一些人拿著給舊體制洗地。

下面不建議讀,是背景知識,因為我不想維護...
要讀先點贊才給!!!
要讀先點贊才給!!!
要讀先點贊才給!!!


這可能是我最近做的最無聊的事情了,開始正文
首先這句話是

The real is the rational(reasonable), the rational(reasonable) is the real.

所以就結案啦翻譯很差勁,好吧繼續寫。

btw我覺得中文不適合討論西方哲學,很多西方哲學裡的專有名詞在中文裡找不到,或者是我知道的中文辭彙很少。
還有哲學裡有很多「黑話」,我把黑話都用英文標記一下,以免失意於譯。
以後應該會一點點把黑話的解釋補上來。

黑格爾是不會說大白話的大師,如果有人覺得自己的作品越難懂越高深,那Hegel真是棒棒噠。(他自己也這麼覺得)

黑哥真的很難懂,這句話就像任何一句話一樣需要有語境和歷史背景。如果只談這句話就是無知傲慢的大傻瓜!來談談Hegel對其他兩個大佬的反應。Aristotle阿里士多德和Kant康德。


阿里士多德 - Identity

阿里士多德說世界是一個大目錄,塞滿了靜態的東西object,每個東西都有自所有東西都有自己的位置,它的Identity(阿里士多德的essentialism,本質主義)。
不管是什麼東西,都有本質的性質,讓它是 「它」,而不是其它的東西。

黑格爾完全否定了這個觀點。他提出了一個模型,歷史(history)產生意識(consciousness)。
我是我這個樣子,我也可以是其他的樣子。活動取代了靜態物體,過程取代了物質(substance)。也就是說,Idensity不是名詞,而是動詞,是發展的活動是意識(consciousness)和歷史(history)移動的方向。
阿里士多德的世界是靜態物體objects的大目錄,所有東西都可以畫出輪廓;黑格爾的世界是活動的,是變化,是辯證(dialectic)。事物會改變、進化(evolve)、成長, *但是是根據理智(rationality)所指引的方向*

因為Hegel的世界觀是,他認為這裡存在一個 *絕對理想the Absolute* ,宇宙(universe)是一個理性rational的邏輯logical的系統,是朝the Absolute前進的過程。
宇宙變得越理智,越展現這個「絕對」(Absolute)。
這個「絕對」是整體(whole),是終極目標,優先於一切事物。事物脫離了「Absolute」就沒有意義,宇宙的所有部分都是被「Absolute「決定的。
-「絕對」就是現實,它的精髓是理由Reason。- (這是為什麼用中文很難討論西方哲學,就像日語很難學化學意義。)
*the Absolute is the Reality, its essence is the Reason*

這樣就提出了the Absolute、the Reason、進化和動態的Identity。

康德Kant - phenomena noumena

以前有個蘇格蘭人David Hume,說因果關係(causality)是未經證實的幻想,所以我們不能提出 *通用* 的知識(分析性命題analytic propositions),只能提出 *特定* 的觀察(synthetic proposition)。也就是說我們的科學、哲學都是有偏見的。Hume這樣就是挑戰了哲學,說來自經驗的結論都是有效的valid,但是我們不能相同的經歷那些原則principle(因果關係),所以我們不能證實那些「通用」的命題。science is wrecked。
康德提出了一種又synthetic又analytic的命題。他說 *時間和空間* 都是一定的結構,我們在現實中都經歷相同的客觀的時間和空間,所以我們 *共享* 同一個概念世界,我們可以提出「通用」「普遍」的命題,即使是基於不同的觀察經歷。
這樣說的話,不在時間和空間的背景下出現的東西就沒有科學確定性了。神,靈魂,metaphysics都不能被known。康德把世界分成了phenomena和noumena,phenomena是可以被觀察到的,noumena是獨立存在在自己裡面(things in themselves),我們只能靠觀察phenomena來推理noumena,不能直接觀察noumena。

Hegel反對這個things in themselves的概念,他覺得phenomena和noumena不該被分開。
意識Mind和自然Nature並不是不同的存在,是向「絕對」(Absolute)進化的階段。邏輯於意識等同於metaphysics於現實。

康德讓metaphysics變得不可能。
他說只能通過觀察現實中的the Reason來推斷the Reality,the Reality就像上帝、靈魂這樣的概念一樣摸不到,不能實現,是noumena。

而Hegel讓metaphysics至上於所有事情。
對於Hegel來說,the Reason和the Reality存在於同一個次元,了解Reason就是了解Reality。
the Reason是進化成Reality的過程。
每個更高級階段(higher stage)是低級階段(lower stage)的目標、目的和意義,the Reason指導了進化
每個階段都有元素述說著過去預測著未來,而the Absolute表露在所有的階段中。

這樣就提出了the Reason和the Reality的關係,這是為什麼這句話要正反說兩遍,來強調兩者的共存關係。

和朋友爭起來就整理了一下寫了這篇


「存在即合理」這句話出自黑格爾《法哲學原理》 其完整句是「凡是現實的東西都是合乎理性的,凡是合乎理性的東西都是現實的。」
首先要明白,黑格爾這句話中的「現實」不等於「現存」也不等於「實存」


理解這裡的「現實」要從三方面入手:
一、「現實」包含著必然性。必然性與偶然性相對,認識事物的必然性就是認識事物的本質。
二、「現實」包含著自我否定,即包含著一個揚棄的過程,它並非是永恆不變的。
三、只有當現實喪失了其必然性,那麼在這個時候它才會變成現存,即我們所理解的能被我們感知到的物質實體,而現存一定會走向滅亡。

黑格爾所說的現實是特殊與普遍、現象與本質的統一,它不是我們所能直接把握的現存或者實存


我們可以認為那些包含著現象與本質,並處在不停變化、揚棄過程中的「現實」的存在是合理的。但它們並不是現存著的能被現存著的我們所能感知到的物質實體。所以在理解這句話的過程中要避免陷入「存在著的所有都有其合理性」這樣一個誤區。

另外,我看到有回答重在強調這句話中的「理」字,即認為存在的就是符合「天地之理」。其實我不大讚同這種將中國哲學宋明理學中「天地萬物之本皆在於理」的「理」與黑格爾所說的合理的「理」聯繫在一起。

實際上黑格爾這句話的背景是強調其法哲學二重性格調:保守性與激進性。在保守性方面,頌揚普魯士國家制度;在激進性方面,追求君主立憲制。黑格爾本身有著對統一國家嚮往的民族心理,並且他本人認為國家的存在具有合理性。所以我們也許從這個角度出發,去理解「現實的東西都是合理的」代著保留國家的統一與完整,強調了國家存在的必然性,(即頌揚普魯士國家制度)但同時應進行政治體制的改革(追求君主立憲制)這也是一個自我揚棄的過程,即應自我否定,不斷發展,否則當國家的必然性喪失後,現實變為現存,國家必將不復存在。二者結合,即是黑格爾保守性與激進性的兩方面的體現。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句話代表著黑格爾本身的政治訴求,即保留普魯士國家的統一與完整,追求政治制度上的改革


以上。


我覺得對非哲學專業也不是黑格爾愛好者的朋友來說只要知道這句話是個誤解就夠了,正解是什麼意義不大,可以說在沒有哲學史背景知識的情況下基本上不可能比較準確的理解。我覺得我來糾正誤解想要達到的效果是讓人們忘記這句話、拋棄這句話,不要再用了,因為大多數人用這句話想表達的意思既不符合黑格爾的原意,也不合邏輯。

如果再有人按照「這種現象既然能存在,那麼它就是合理的」這類意思使用這句話,可以按照下面的方式駁斥。

首先可以說這句話是被普遍誤解的一句話,根本不是黑格爾的原意。

接著可以反問他如果夜深人靜的時候鄰居大聲吵鬧,你睡不著,你會不會說只要存在了就是合理的,所以不會去干涉,讓他「合理地」吵得你睡不著。通過類似這樣的例子,證明我們可以糾正某些行為,而不是因為它存在就完全認同它。

合理在這裡的意思是不清楚的。「合理」既可以表示有原因,情有可原之類的意思,也可以表示無需糾正、理應如此的意思。很多人把這兩個意思弄混了。往往前者是可以認同的,你可以說出現這樣的現象是有原因的;但認同有原因不等於認同理應如此、不可糾正。偷東西有原因不等於理應偷盜、不可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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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是對這句話本義的一些儘可能通俗的解釋。這個問題下有兩個專業答案(顏逸 和 陸丁 的答案),在此推薦一下。只不過我覺得可能對大多數人來說這兩個答案並不容易看懂。

存在即合理這句話對應的那句完整的德語原文是:

Was vernünftig ist, das ist wirklich; und was wirklich ist, das ist vernünftig.
(Hegel, Grundlinien der Philosophie des Rechts, Frankfurt am Main 1972, S. 11)
參見德文維基(我不懂德語)Grundlinien der Philosophie des Rechts Wikipedia

英譯是:

What is rational is real; and what is real is rational.
(Hegel, Elements of the Philosophy of Right, Preface. Translated by S W Dyde, 1896)

完整中譯是:

凡是合乎理性的東西都是現實的;凡是現實的東西都是合乎理性的
(黑格爾《法哲學原理》序)

雖然原文是現實而不是存在,但大家可能也沒覺得這兩個詞有多大的區別,誤會並不是出在這裡。真正的誤會是,你看著黑格爾寫的是「現實」「理性」或者「存在」,其實他用這些詞和一般人理解的意思完全不是一回事。對於不了解這些術語的讀者來說,你們看到的應該是「圈圈是叉叉」或者「凡是叉叉的東西都是合乎圈圈的」……換句話說,我認為理解這句話的第一步是承認自己不知道這句話在說什麼,而不是憑自己對日常語言的理解想當然地理解它。

那麼黑格爾到底想表達什麼意思?

黑格爾在他自己的著作里定義了什麼叫「現實的」(wirklich),具體的定義我也不清楚 [1],但有一點是清楚的那就是這個「現實的」並不等於日常所說的現實存在的、現存的、與「虛構的」相對的那個意思。要對這個概念有所理解,除了啃原文之外,相對容易的方法是簡單介紹一下哲學史背景。我選擇要介紹的是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的「理念論」(Theory of Forms)和黑格爾哲學的大框架。

[1] 解釋一下為什麼我不清楚還要來答這個題,因為我第一次答這個題的時候其他答案太離譜,所以我最開始回答這道題的時候只說了我的「圈圈」「叉叉」比喻,起初只想強調大家不要再字面理解了。後來因為有朋友在評論里追問我才勉強寫了解釋。再後來又重新修訂過。儘管我沒讀過黑格爾的原文,但現在我寫出來的這個解釋應該還是比較靠譜的。

對於柏拉圖來說,他認為(人們日常所說的那個)現實世界裡的東西並不是最真實的。最真實的不是這把椅子、那把椅子,最真實的是「椅子的理念」,是那個最完美的椅子。這樣的思路在幾何學中最容易理解(柏拉圖極其推崇幾何學):現實中所有的球體都是不完美的,但我們的觀念中有完美的球體,所以最真實的不是現實中一個一個具體的球體,而是抽象的、一個個具體球體都分享的「球體的理念」。

換句話說,個體(殊相)是虛假的,共相才是真實的。(殊相和共相可以理解為特殊和一般的關係。)也就是說柏拉圖把世界分為了現實的世界和理念的世界,理念的世界是最真實最完美的,現實的世界是對理念世界的分有和模仿,現實世界是不完美的、甚至是拙劣的。

柏拉圖做了這個區分之後,後世的西方哲學家至少有一半都抬高理念世界,貶低現實世界。他們認為理念世界才是那個完美的、屬於哲學的世界,現實世界是次要的,甚至是不值一提的。因此,他們往往不把平常人們所說的現實世界稱為「現實的」「實在的」,我們所謂現實的只是變化無常的「現象」和「意見」,理念世界才是「實在的」、是「真」的。

對於黑格爾來說,他倒是關心(日常意義上的)現實世界,但是他對這個世界的理解和解釋是按照抽象的理念世界的運動邏輯來完成的。黑格爾就像上帝一樣觀看、解釋整個世界的發展,他提出的「絕對精神」(Absolute Idea/Mind/Spirit/Geist),簡單的理解就是把我們每個人的「理性」理解為一個更原始的、更獨立的、不屬於某個人而是屬於整個世界,或者說是處於「上帝」那種地位的東西。世界就是「絕對精神」的變化發展演化生成的。「絕對精神」就相當於世界的源泉、世界的規律、世界的本來面貌。說到這裡,你應該就知道他說的「合乎理性」和你最開始理解的那個「合乎理性」差得很遠了。

至於黑格爾所說的「現實的」,我認為可以這樣理解,它指的是符合黑格爾的辯證邏輯(就是那個正題—反題—合題的辯證運動的邏輯)。「現實的」就是「按照辯證邏輯具有必然性的」東西,所以也就是「合乎理性」的東西(在黑格爾的哲學中理性和辯證邏輯是一致的)。但日常意義上現實的、現存的事物不一定是「按照辯證邏輯具有必然性的」,甚至有可能是按照辯證邏輯必然被淘汰的事物,所以黑格爾這句話本身並不是在為現存事物辯護,甚至其中還有改變舊事物、有革命的邏輯。

但是黑格爾本人的哲學總體上還是保守的,這又與他關心類似柏拉圖意義上的理念世界而不是日常意義上的現實世界有很大的關係。後來的青年黑格爾派以及馬克思、恩格斯等人都看到了黑格爾辯證法里的革命的、破舊立新的邏輯,馬恩的看法是黑格爾本人雖然有一個革命的辯證法但卻得出了非常保守的結論。到這句話來說,這句話並不是一個保守的結論,但是這句話即使在母語環境也被很多人理解成為現實辯護的意思,因為他們沒有從黑格爾定義的「現實」來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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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15 第一次回答

2013.4.4 重新修訂

2013.11.29 最後修改

2014.3.28 未免誤解,把第二段「如果再有人引用這句話」改成了「如果再有人按照『這種現象既然能存在,那麼它就是合理的』這類意思使用這句話」

2017.8.9 為便於理解,增加用幾何學的思路來理解柏拉圖理念論的部分


曾經在另外一個地方回答過類似的問題,現在把那個回答搬運過來(當然還是加入了新的內容。

雖然我本人不是專業搞黑格爾的,但作為一個黑格爾業餘愛好者。但也來試著解釋一下這句話。

此段的德語原文如下
?Was vernünftig ist, das ist wirklich;und was wirklich ist, das ist vernünftig.「 (HW 7: 24) 但是因為黑格爾是一個體系式的哲學家,光憑這一句話是分析不出什麼來的,因此,我們需要進一步的文獻支持。

黑格爾在之後的章節里則對這句話做了進一步說明: ?[…] wer w?re nicht so klug, um in seiner Umgebung vieles zu sehen, was in der Tat nicht so ist, wie es sein soll?「 (HW 8: 49). 這句話不太好翻譯,意思大概是難道有不是其應該是的東西嗎?

另外在1821/22 哲學講演錄里黑格爾更是進一步說明: ?Man mu? das Unausgebildete und das überreife nur nicht wirklich nennen.「 (PR 1821/22: 37). 這個界定很重要,老黑直接把未成型的和過熟的事物命名為非現實的。也就是說,黑格爾所指的現實不是日常人們所說那個現實。

另外,在黑格爾的語境里,Existenz和Wirklichkeit差異巨大,具體差異如下。
?Existenz「 (=das Erscheinende, unter dem Aspekt betrachtet, dass es aus einem Grund hervorgegangen, d.h. bedingt ist)
?Wirklichkeit「 (=konkrete wesentliche Existenz, die das M?gliche in sich enth?lt)
也就是說,我們日常所說的自然現象,社會現象,眼睛能看到的,耳朵能聽到的,鼻子能聞到的等等,統統不屬於Wirklichkeit,而算是Existenz

另外,關於理性Vernünft,黑格爾指的也不是我們常說的理性。在1817/18演講錄里有這麼一句話
?Was vernünftig ist, muss geschehen.「 (VL 17/18: 192) 凡是理性的,都必須發生

再回憶一下黑格爾在《邏輯學》里經典的「有無變」的存在論開篇。可以看出,黑格爾的理性是一種形態發生意義上的理性,它不斷發生,不斷改變形態,那麼它怎麼個發生法呢?即現實化(verwirklichen),所以現實就是理性的現實化。因此黑格爾最早的表述是這樣的
?Was vernünftig ist, wird wirklich und das Wirkliche wird vernünftig「 (PR 1819/20) 凡是理性的,都將會成為現實。現實的將成為理性

後來他將wird改成了ist就有了標準版本的「存在即合理」。兩句話的區別是,wird強調理性隨著歷史的進程不斷發生的一面,ist強調的是理性在一個特定的歷史階段理性已經發生完成的一面。

所以關於這句話,我的理解是,「理性永遠是一個歷史階段的最本質的存在(現實),而一個時代最本質的存(現實)在就是理性」。就跟水=H2O一樣,是同一個東西的兩種表述方式而已。當然僅為個人觀點。


首先,「存在即合理」,這個濃縮絕對是毫無疑問的閹割。
對於這個問題,應該且必須參考恩格斯在《路德維希·費爾巴哈與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裡面的一段精確扼要的分析理解。
可以在這個理解的基礎上,再去摳字詞語法翻譯上的問題。

舉個例子來說吧。不論哪一個哲學命題都沒有像黑格爾的一個著名命題那樣引起近視的政府的感激和同樣近視的自由派的憤怒,這個命題就是:

「凡是現實的都是合乎理性的,凡是合乎理性的都是現實的。」(註:恩格斯在這裡套用黑格爾《法哲學原理》序言中的話。該書第1版於1821年在柏林出版。——215。)

這顯然是把現存的一切神聖化,是在哲學上替專制制度、警察國家、專斷司法、書報檢查制度祝福。弗里德里希-威廉三世是這樣認為的,他的臣民也是這樣認為的。但是,在黑格爾看來,決不是一切現存的都無條件地也是現實的。在他看來,現實性這種屬性僅僅屬於那同時是必然的東西;

「現實性在其展開過程中表明為必然性」;

所以,他決不認為政府的任何一個措施——黑格爾本人舉「某種稅制」為例——都已經無條件地是現實的。(註:見喬·威·弗·黑格爾《哲學全書縮寫本。第一部。邏輯》第147節;第142節附釋。該書第1版於1817年在海德堡出版。——215。) 但是必然的東西歸根到底會表明自己也是合乎理性的。因此,黑格爾的這個命題應用於當時的普魯士國家,只是意味著:這個國家只在它是必然的時候是合乎理性的,是同理性相符合的。如果說它在我們看來終究是惡劣的,而它儘管惡劣卻繼續存在,那麼,政府的惡劣可以從臣民的相應的惡劣中找到理由和解釋。當時的普魯士人有他們所應得的政府。

但是,根據黑格爾的意見,現實性決不是某種社會狀態或政治狀態在一切環境和一切時代所具有的屬性。恰恰相反,羅馬共和國是現實的,但是把它排斥掉的羅馬帝國也是現實的。法國的君主制◎第215頁◎在1789年已經變得如此不現實,即如此喪失了任何必然性,如此不合理性,以致必須由大革命(黑格爾總是極其熱情地談論這次大革命)來把它消滅。所以,在這裡,君主制是不現實的,革命是現實的。這樣,在發展進程中,以前一切現實的東西都會成為不現實的,都會喪失自己的必然性、自己存在的權利、自己的合理性;一種新的、富有生命力的現實的東西就會代替正在衰亡的現實的東西,——如果舊的東西足夠理智,不加抵抗即行死亡,那就和平地代替;如果舊的東西抗拒這種必然性,那就通過暴力來代替。這樣一來,黑格爾的這個命題,由於黑格爾的辯證法本身,就轉化為自己的反面:凡在人類歷史領域中是現實的,隨著時間的推移,都會成為不合理性的,就是說,註定是不合理性的,一開始就包含著不合理性;凡在人們頭腦中是合乎理性的,都註定要成為現實的,不管它同現存的、表面的現實多麼矛盾。按照黑格爾的思維方法的一切規則,凡是現實的都是合乎理性的這個命題,就變為另一個命題:凡是現存的,都一定要滅亡。(註:這裡套用了歌德《浮士德》第1部第3場(《浮士德的書齋》)里的靡菲斯特斐勒司的話。——216。)


其它幾位答主的回答已經很完全了,不過我不太喜歡這種我注六經式的答案。我來給一個可能不夠精確,但足夠簡單的答案。

所謂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指的是現實存在的現象和世界本身,通通是絕對理念的道成肉身。換句話說,(絕對)理念和現實世界是本質和表現、原理與具象的關係。

在黑格爾眼中,人類並不是從現象界中歸納出概念並構建理性,而是超驗的理性按照自己固有的方式構建物質現象。然而這一理性,實際上就是黑格爾在《邏輯學》中歸納出的基本法則。

換句話說,從動機來看,黑格爾的主要意思其實並不是「存在的即是合理的」,而是「合理的即是存在的」。而所謂合理的,就是他說的。


個人理解,存在就是存在本身,不存在所謂天賦的合理性。所謂「合理」「理」也是存在的一部分。受物質運動的影響,由客觀規律所支配。

假如有一個人由於所謂合理性而受到影響,那麼就有兩個推論,1.那些記在紙張上的被稱為法律和道德的文字和詞句有了某種魔力,或者說其他我們不知道物理力。從而影響到了這個人。2.這個人受到了除了文字和詞句以外其他什麼存在的影響。不論1還是2,這都是一個物理問題,這個人都受到了客觀規律的支配。


這句話黑格爾原文如下:

Was Vernünftig ist, das ist Wirklich; und was Wirklich ist, das ist Vernünftig.

Grundlinien der Philosophie des Rechts中的這句話說的是Vernünftig和Wirklich之間的關係,理解這句話,重要的是對這兩個詞的理解。

英語的翻譯通常有以下兩種:

What is reasonable is real; that which is real is reasonable.

What is rational is actual and what is actual is rational.

從字面上都不太能算是完全體現德文原意的譯文。

中譯通常將Vernünftig譯作「合乎理性的」,對應黑格爾著作別處的Vernünftigkeit(合理性)一詞;
Wirklich譯作「現實的」,對應Wirklichkeit(實在性)。
這兩個詞在黑格爾語境中都不能做字面理解,

目前中文黑格爾研究著作中,對這句話比較詳盡的解釋是張世英主編的《黑格爾辭典》。其中關於 理性的(合理的)——實在的(現實的) Vernünftig-Wirklich 條目解釋如下:

「凡是合乎理性的東西都是現實的,凡是現實的東西都是合乎理性的」,是黑格爾在《法哲學原理》序言(1820年)中第一次提出的(法.11)。在《哲學全書》第二版(1827年)中,他又將這一原理增補進去(小邏.43)。在這一原理及其論述中,黑格爾按照他關於理性是世界靈魂和實體的基本觀點,認為理性、理念、概念是內在於一切事物中的核心和本質,是創造一切事物的偉大力量,它能夠把自己實現為實在的東西,而一切實在的東西就是理性,理念,概念的創造物,因而是符合理性,理念、概念的(小邏.45、296,法.39)。因此,理性的東西和實在的東西的關係,實際上就是「自覺的理性與存在於事物中的理性」(小邏.43)的關係,這兩方面本來是一致的、同一的。
黑格爾這裡講的實在的東西,並不是泛指一切現存的東西。在他看來,那些飄忽即逝的現象、「偶然的存在」並不配享有「實在」的美名(小邏.44,參見史二.248)。只有那些具有必然性的存在,才是實在的,真實的。「真實的現實性就是必然性,凡是現實的東西,在其自身中是必然的」(法.280,參見小邏.300)。凡是合理的,合乎概念的,就是真實的、必然的;凡是真實的、必然的,也就是合理的,合乎概念的。例如,一件壞的藝術品或非真實的藝術品,就是一件不符合藝術品的概念的東西;而所謂真正的,實在的藝術品就是指那些同藝術品的概念相符合的東西(小邏.86,354—355,399)。單單現象的,偶然的東西固然不配稱作「實在的」,但是,「實在」並不排斥它們,而毋寧是將它們統攝到自身的存在之中的。這樣,黑格爾也把「實在」規定為「本質與實存(屬於現象)或內和外所直接形成的統一」 (小邏.295)。當然,這裡根本的東西仍然是作為本質的概念、理念。
雖然黑格爾把概念、理念絕對化了,但是,對於作為內外統一的具體的「實在的東西」,黑格爾並不把它們的本質加以絕對化,而認為它們跟現象一樣終歸是要被揚棄的。他說,現實性的本質性這一「內在方面作為單純可能性,也註定了要被揚棄。這種被揚棄了的可能性即是一種新的現實性的興起」, 「這樣,完全另外一個形態的事物就產生了」。這就是「現實性矛盾發展的過程」(小邏.304)。
在上述黑格爾關於「理性的——實在的」原理的唯心主義論述中,包含有關於舊東西必然被新東西所代替的辯證發展的思想。但是,當黑格爾把這一原理同他關於國家的學說直接聯繫起來並公然聲明他的哲學「純粹是為國家(按指普魯士王國)服務」的時候,黑格爾對上述原理的解釋就明顯地表現出了保守的、妥協的傾向。他說:「在現在的十字架中去認識作為薔薇的理性,並對現在感到樂觀,這種理性的洞察,會使我們跟現實調和」,「與現實保持更為溫暖的和平」(法.13)。

需要說明的是,引文中最後兩句話,編者的評價應該主要是出於我國官方對黑格爾的統一口徑的政治正確。我個人認同 @王茲答案中海涅回憶的說法,更適合理解為在當時普魯士政治形勢下,黑格爾出於政治需要的言論,而非其晚年思想出現了根本變化。


簡言之,誤解在「理」字上,存在即是符合理性。通俗地說:世上存在的東西都是符合天地之理,但是不一定符合人倫之理

關鍵是「合」的什麼「理」,且不能簡寫。一簡寫就成了「合情合理」。很多事情合乎「天理」,但是不符合「人理」。例如:錢包被偷了,麵包被老鼠啃了。這些都有一定的必然性,但是不可能是合情合理的,不可能抓住小偷不送衙門,看見老鼠不喊打。我說的「天理」也不是「天理難容」的「天理」。這個成語中的「天理」實際上是「人理」,包含人的價值判斷道德判斷,借了天的名義而已。《道德經》里有: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天地才不會為你伸張正義,懲罰小偷和老鼠呢。天地對萬物都像對待用來祭祀的草扎狗一樣。道家的聖人無為,不摻和百姓的事。這就是「天理」,不是「人理」。

所以針對流俗的誤解要用通俗的翻譯:存在即是符合天地之理。還要註上:不一定符合人倫之理。


----原來在此答案前面的部分-----
黑格爾的這句名言出自其《法哲學原理》(Grundlinien der Philosophie des Rechts 1820)。原文是:Was vernünftig ist, das ist wirklich; und was wirklich ist, das ist vernünftig. 英文翻譯是:What is reasonable is real; that which is real is reasonable. 另譯:What is rational is actual and what is actual is rational. 懂這些外語的人士立即可以看出,這說的根本就不是一般人以為的那個意思!

重點在"vernünftig"這個詞上,"vernünftig"和"Vernuft"(理性)有關,英文翻譯成"reasonable"或"rational"都不是中文「合理」的意思。因為中文說「合理」,例如「收費"合理"」,指的是某個事物是必要的、恰當的、可以被允許的。「合理」是「合乎情理道義」,所以說「合情合理」。和中文「合理」最接近的英文詞是"right"。可惜,我翻遍詞典, "reasonable" 和 "rational" 都被翻譯成「合理」。

黑格爾認為,宇宙的本原是絕對精神(der absolute Geist)。它自在地具備著一切,然後外化出自然界、人類社會、精神科學,最後在更高的層次上回歸自身。因此,凡是在這個發展軌跡上的就是合乎理性(vernünftig)的,也就是必然會出現的、是現實(wirklich)的。反過來講也同樣成立。這才是「存在即合理」的本來意思。無數現象符合某種「理」(reasonable),有其出現的reason,但並不一定是「合情合理(right)」的,例如犯罪。


存在就合理
不知道是那個畜生翻譯的。
德文原文是:
Was vernünftig ist, das ist wirklich; und was wirklich ist, das ist vernünftig.
英譯是:
What is rational is real; and what is real is rational.
(Hegel, Elements of the Philosophy of Right, Preface. Translated by S W Dyde, 1896)

完整中譯是:
凡是合乎理性的東西都是現實的;凡是現實的東西都是合乎理性的。
如果硬要簡單翻譯
可以翻譯為:
存在就是真實的。
不知道那個中國畜生硬是翻譯為:
存在就是合理的,
簡直要秒殺一切是非善惡。


黑格爾願意已經有人討論了,本人不是哲學專業,也對此沒研究。
只是覺得太多人都把這句話掛在嘴上,運用得實在是沒半分道理。參雜了道德、情感上的判斷。
這個【理】字,我更相信是理由而非合理


《易》有聖人之道四——理、數、象、占。理象被黑格爾說透了;數占被邵雍說絕了。作為一個人,能夠與邵雍和黑格爾交朋友,也就不枉活這一輩子了。哈哈哈


不考慮什麼哲學背景,可以理解為,一個現象不管多麼奇怪,多麼靈異,多麼難以理解,只要人們肯花功夫鑽研,總能找到原因。換句話說,「不要搞封建迷信活動」(搜索這句話你可以看到一篇很有意思的文章)。

在這種意義上,可以把這句話跟愛因斯坦的名言「世界最不可理解是他竟然是可以理解的」對照。

「事出有因」雖然看起來像句廢話,但是,假設存在上帝,假設上帝真的扔色子,或者上帝寫的程序有bug,「事出無因」也不是不可能,所以斷言萬事必有因不完全是廢話。這又讓我聯想到哥德爾的定理。有些命題是真的,但是沒法被證明,算是一種「事出無因」吧。當然這是瞎扯。


在所有哲學家名言中,「存在即合理」應該算是最具有狡辯和混淆是非的功用。

這是一句非常扯淡的話,它在為現存任何不合理的制度、法則、手段在辯護,但又被冠以黑格爾的大名,既然是合理的,那就不要反對它嘛。

首先,黑格爾在《法哲學原理》中確實說過這麼一句:「凡是合乎理性的都是現實的,而凡是現實的都是合乎理性的」。

其次,黑格爾這裡所說的「現實」到底是什麼意思?「現實」和「現存」是否是一個意思?

「現實」這個詞在德語裡面是「Wirklichkeit」,它有一種能動性的意思,這個詞的詞根「Wirken」的意思就是工作、活動、生產,就是做事情,變成形容詞就是「Wirklich」。

所以「現實」從它的詞根來看實際上就是發展著的東西,是要自己努力去爭取的東西,並不是現存的東西。現存的很有可能不是現實的,現存的東西已經不現實了,「它必將被現實的東西所摒棄、所否定」。

不過「Wirklichkeit」這個詞也確實包含現存的意思在裡面,只不過它是指現存的東西裡面「含有的積極性和變革性」的那部分。

現存的事物中有些東西是過時的,那些東西已經不現實了,但是還有些東西是要往前推進的,是要進步的,而這些內容才是合理的。

這些東西之所以起作用,是按照理性的規律在起作用。

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理解並不神秘,也就是說,「凡是合乎理性規律的東西都是要在現實中表現出來、在現實的歷史過程中表現出來的」。

而在這個過程中表現出來的過程是合理的,是有規律的,儘管帶有很大的偶然性,比如要靠某位英雄人物、某個偶然事件,這些東西的實現都要受到條件具備或不具備的影響。

但從長遠來看,這次不實現,就會準備著下次有更大的實現。所以「現實」這個詞,其實就是「實現」,作為一個動詞或動名詞來翻譯。而那句話,就可以翻譯成:「凡是合理的都是在按照規律實現著的」。

黑格爾從來都沒有講過凡是現存的都是合理的,「存在即合理」更是後人的一種誤讀,這種誤讀也可能是黑格爾有意的,他當時作為「官方哲學家」這樣一講,普魯士國王就很高興了,以為凡是我頒布的法律都是合理的,你們都不得反對。

據說有一次海涅跑到他家裡去和他聊天,就談到這句話。海涅問黑格爾,「凡是現實的都是合理的」這句話到底是什麼意思。

黑格爾笑了起來,說:其實這句話是說「一切合理的東西都應當實現出來」。

說完之後,黑格爾被自己的話嚇了一跳,驚慌地環顧左右,發現周圍沒有別人,才平靜下來,說這話你不要告訴別人。

恩格斯後來在談到這句話的時候認為黑格爾其實話中有話,裡面埋藏著一種革命的鋒芒,就是說凡是現存的東西都是必然要起變化的。

恩格斯因此將這個命題又往前推了一步,得出了另外一個命題:「凡是現存的東西都是註定要滅亡的」。

這句話從今天來看也非常對,它可以解釋互聯網熱鬧背後的很多現象,但同時這句話也成了革命者的戰鬥口號,這當然也是黑格爾所懼怕的。


看了一堆哲學解釋,頭已暈

德文,英文解釋,上面幾位大牛已經拔得很清楚了。
我就來說說個人對純粹的中文含義的「存在即合理」的理解吧。

首先是「存在」,什麼是存在呢?

(1)事物持續地佔據著時間和空間;實際上有,還沒有消失。
(2)不依賴人的意識為轉移的客觀世界,即物質。

這是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從這個解釋來看,「存在」說的是客觀的事物,基本上和我們平常理解一樣。

既然是可以客觀的事或者物為依據,那麼「存在」就是一個真偽判據,要麼「存在」為真,要麼「不存在」為偽,所以這也是一個客觀判據。

然後是「合理」,什麼是合理呢?

合乎道理或事理。

依然是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從這個解釋來看,「合理」說的是主觀的判斷,帶有主觀性質,

既然是以主觀感受為依據,那麼「合理」就是一個對錯判據,要麼」合理「為對,要麼」不合理「為錯,所以這是一個主觀判據。

現在我們回過頭來看這句話」存在即合理「,其實說的就是用客觀的真偽判據來判斷主觀的對錯與好壞。顯然,這麼干是不對的,難道客觀的東西一定合理么?你覺得合理我還覺得不合理呢!所以這句話,被人拿出來用的時候,本身就轉化為一種主觀的判斷了,只不過披上了一層客觀的外衣而已。

真偽這種客觀判據,用來判斷主觀好壞、對錯是不對的。同樣,好壞、對錯這種主觀判據,用來判斷客觀上的存在與否也是不對的。

每種理論都有自己的適用領域,超出這個領域往往會產生謬誤。用數學去計算生命的價值,會導致功利主義的道德困局。用道德哲學去研究客觀世界,也就不會有今天的科學成就了。不是說這種跨出領域的運用不對,而是說,既然決定這麼玩了,就要做好接受謬誤產生的心理準備。


上面的話都是個人淺顯的理解,如有謬誤請見諒、輕噴!


存在的就是有原因的,不要理解成存在的就是對的。


黑格爾的本意有幾個高票的答案已經答的很好了。我個人推崇的不容易引起誤解的翻譯方式是【存在即有理,有理即存在】
而且說實在的,看到一群人誤讀和誤用這種說法真的有些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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