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長城》片方 樂視影業CEO手撕影評人,發「律師函」?


樂視怒撕影評人的幕後:尷尬的中國影評人

因為《長城》影評,樂視CEO張昭手撕兩位影評人的事在網上掀起軒然大波,是借勢炒作,還是據理力爭?


議論紛紛之下,「影評人」這個群體也終於走進我們的眼帘。


近日,業內最火的話題莫過於熱映的幾部電影。


其中,《長城》作為國師張藝謀聯手好萊塢頂級班底打造的心血結晶,似乎並未贏得所有人的掌聲,更成為風口浪尖上的爭議之作。

全民議論之時,「毒舌電影」、「褻瀆電影」兩位影評人居然被《長城》最大的出品方,樂視影業的CEO張昭單獨拎出來挨個撕。


16日,電影《長城》上映,相關影評瞬間刷爆網路。


有著326萬粉絲的著名影評號「毒舌電影」被懟了,緣由大概是15日、16日連續兩晚在微信頭條推送影評,批評《長城》好大的口氣、沒有人性等問題。

文章一出,樂視影業CEO張昭在微博隔空喊話:

「毒sir,你好大的口氣。不要標題黨,也不要繞口令。難道彭勇的犧牲不是人性?難道威廉的信任不是人性?難道無影禁軍的無私無畏無影無名不是人性?你說說什麼才算人性?」

而另一位影評人「褻瀆電影」,當日發了一條「張藝謀已死」的微博,並配上點蠟燭的圖標,把《長城》推到了更激烈的輿論位置。

張昭轉發微博並評論:

「躲在陰溝里詛咒中國電影的你已經腐爛!電影勞作者永生!(沒有人給你點蠟燭)。」

當日晚,「褻瀆電影」又補充發表微博長文,解釋之前所稱「已死」並無詛咒之意,而是表示藝術生涯快要結束,並詳細解釋了為何他不認為《長城》是一部好電影:國內版片長被縮短,為能多排片;「尿點太多,人設蒼白,故事弱智,毫無想像力」……

第二天,樂視影業發表「警告函」,要求褻瀆電影刪微博、置頂道歉等,否則將追求其法律責任。


兩天之內,褻瀆電影的長文被轉發超過7000條,眾多影評人、電影從業者、網友也加入討論大軍。


這是繼《夏洛特煩惱》向影評人文白索賠221萬之後,又一起引起廣泛反響的片方與影評人間的爭執。


影評人這個群體又一次引發了大家的關注。


影評人使命:站在輿論的風口浪尖推動電影發展


什麼是影評人?


這是個怎樣的工種?


影評人,是指對放映的電影進行分析,指出其情節構思,人物塑造,細節刻畫等各方面成敗得失的專欄作家。


如今,互聯網時代,人人都是影評人。如此一來,水漲船高,又劃分出了意見領袖,這部分集中代表一批人的意見,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廣泛的閱片量,個性化的表達方式,就電影進行個人表達的人,是更廣泛意義上被認可的國內「影評人」。


那麼,影評人這一角色的作用是什麼?

被中國媒體稱為「大陸第一影評人」的周黎明,提出:影評人的職責,是站在輿論的風口浪尖擔當著推動中國電影發展的使命。


大致體現在以下兩方面:


對觀眾來說,影評人有引導作用。


資深影評人藤井樹認為:

其取向性、引導性的作用在於:一個成功的影評人,能一定程度上左右觀眾的審美、指導觀眾觀影,承擔觀眾審美養成的重任:什麼是好電影,好電影的標準是什麼,哪些是好電影……這些問題上,觀眾需要被引領、被培養。

對創作者來說,影評人有指導作用。


資深影評人吾嘶提出,這一作用表現在:

「影評人是影視產業鏈中比較靠後的一環:作為關注電影成果的特殊群體,公映之前,分析值不值得看;看之後,總結優點與缺陷。橫向、縱向分析比較後,指出這部電影出了什麼問題,是不是同類電影的通病等」。

他認為:「片方真正需要的,正是針對電影文本本身的有態度有深度的影評」,中肯的意見被創作者採納,並用於改進其他電影的製作,「這也是片方舉行看片會的原因之一。」

而在指導作用這一點上,藤井樹用了「神聖」這個詞

因為影評人在整個電影產業中,作為不可缺少的一個環節,一定程度上幫電影主創更好的審視自身,「真正好的、有深度的評論,能讓電影創作者發現自身創作的電影題材、藝術手段、表達方式、與觀眾情感互動等方面的短處,從而幫創作者更好地創作」。

另有部分影評人認為,這個「指導」,對電影生產者來說,也包括了市場反饋:作為工業產品,每部電影投拍前都需要市場調研。上映後,製作方的市場反饋一部分來自於票房數字,另一部分則來自於影評人的口碑——需要同時看到產品的市場價值和藝術價值,並以此來綜合判斷IP的總體價值以及後續動作:是否投拍續集,這種類型是否以及如何繼續生產,當下市場的風向,不同層次觀眾的口味……


而從整體上來看,藤井樹解釋:

真正的影評人作為電影跟觀眾之間的橋樑,幫觀眾更好地解讀電影本身,也是電影文化的普及者;從藝術成果中總結經驗,汲取教訓,將這些經驗和教訓推廣至更多創作者,以供參考;而影評人留下的高質量的影評,其本身作為一門獨立的藝術,為電影理論的形成打下基礎,豐富整個電影藝術,推動學科體系和整個電影產業的前進。

專欄作家周鐵東的文章《麥田的守望者》中甚至提到:

在一個健全的產業中,影評是一個獨立於產業並與產業相輔相成相生相剋的次產業,影評人大拇指的屈伸便能決定一部影片的生死。

從我國影評與電影的發展現狀上來說,這個階段還遙不可及。


豈止遙不可及?


原本要發揮這樣多功能、被賦予如此高使命的影評人,在中國卻頻頻落入尷尬的局面:片方罵影評人一派胡言,更有觀眾質疑影評人是否有存在的必要,批評影評人收了紅包當高級水軍。


頻繁招黑?:曆數國內影評人「兩宗罪」

他們為什麼如此「招黑」?


1:能力不足不被認可


從專業度上看,影評人被片方質疑,更多是在於「懂不懂電影」這一點。


由於影評人和電影創作者在知識的積累上,包括觀影量、人文美學修養、電影史、電影理論等,有很大一部分重合。當一個有創作經驗的導演指責他們紙上談兵亂放炮、不具備應有的職業素養的時候,部分影評人啞口無言。


當然,也有能力出眾的影評人。東北師範大學的李洋老師的知識積累和認真態度在國內影評人中可謂數一數二,有法國留學背景的他繼承了法國新浪潮影評人的理想和熱情,並推動了中國第一個專業影評人網站「迷影網」的建立,該網站聚集的十幾位影評人,如衛西諦、magasa、水怪、桃桃林林,在國內均頗具影響力。在傳遞知識、提供指南、發掘導演、舉辦影展乃至培養影迷方面都發揮了不小的作用。然而,這樣的影評人畢竟是少數。


2:「獨立表達」不純粹

職業素養之外,影評人「為誰說話」,一直是廣大觀眾關心的問題,也是部分影評人的道德節操被詬病的關鍵所在。


周黎明曾表示,「我一直都在為電影發聲。如果出現特別好的電影,但他特別窮,沒錢做宣傳,大家都不知道這部電影。我會替他說話」。可是,對更多影評人來說,是——拿誰的錢,就為誰說話。

按收入來源分,中國的影評人可分為獨立影評人、媒體記者和出品方特約影評人。


對獨立影評人而言,他們為媒體供稿取得收入。由於約稿方要顧及品牌形象,約稿時對稿件質量要求較高,因此這部分的影評人罕少收紅包。但後兩者不同於此:出品方放映提前場時,幾乎會向到場的每家媒體發紅包;而特約影評人收到紅包後,會將自己「被收買」的影評發在網路等自媒體上。收紅包、發稿費、轉發評論……此前有媒體做過調查,結果顯示,30%的影評人曾收過片方的紅包,這種情況實在常見。

倘若影評跟經濟掛鉤,那便很難保持真正的電影「評價」這個職能的純粹度。


收紅包,對中國媒體來說早成慣例,興起時間較晚的影評人也沿襲了這一傳統。


除了缺乏監管和懲罰措施,大家「拿錢說話」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中國影評人沒有真正獨立的地位。


周黎明曾坦白:

「在中國當影評人,是沒有出路的。因為中國的影評業不太樂觀。影評人要是不拿紅包的話,即便是像我、Magasa那樣高產的人,收入都很有限。即便像最高產的時候,我一年寫250篇,而且人家求著你發表,給比較高的稿費標準,但還是不能養家糊口」——這就是現狀。

身處困境,周黎明提出,影評人同時還面臨著巨大誘惑:如今,在網路領域,每個人的發言權被重新賦予,許多影迷和影評人自由表達自己對電影藝術的真實想法。一部分人在網上有了一定的知名度跟影響後,電影發行商開始找到這些人,塞紅包。


被收買的影評人,何來「獨立」一說?


據悉,在中國,媒體不養影評人。而在美國,影評人能夠做到獨立,是因為,美國很多影評人都不屬於片方,而是由媒體發工資,所以他沒有收紅包的誘惑,當然,美國這十幾年也不行了,以前養影評人的,現在養不起了。「有些相對成功的影評人,被一些網站以較高的價格來買他的專欄文章,但這樣的獨立影評人,也是鳳毛麟角。」


那麼,中國碩果僅存的獨立影評人都在做什麼呢?吾嘶介紹:中國絕少獨立影評人,但比如虹膜、影向標等,不但專註做公眾號、出影評集,還在做電影日曆,賣電影主題挎包等周邊產品。運作起來,更像是個小的公司。不全指望影評糊口,這樣就「不需要別人投錢,不需要為誰宣傳,更不需要被收買。」


那麼,要「獨立」,只需自給自足就夠了嗎?


吾嘶認為,實現「獨立」還有一點:

不掛靠公司、媒體。否則,在寫作時,常常受到來自公司領導或市場合作部門的壓力,這些媒體已與不少電影的出品方建立合作關係,因此很難生產真正具有獨立觀點的文章。影評人接受公司領導的要求扭曲自身表達意志,已經是缺失底線的一種表現。

「比如,《第十放映室》在2004-2014年特別火,每年的盤點做得特別棒,擱在現在,肯定有利益衝突:現在有那麼多合作的影視公司跟平台,包括電影頻道自己投資的片子,節目上罵還是不罵?」

除了這些因素,吾嘶認為,實現「獨立」的阻礙還有一點:

圈子太小,人情世故。很多影評人轉行去做策劃、導演、創意,「你說,他怎麼獨立?影評人策划出品的電影很爛,且自己無法左右,片子不佳但上面有他自己的名字,那麼,還能罵出來嗎?比如,有位青年暢銷書作者,早先在博客上罵了多少電影,轉型做導演後再也不罵了」這太現實了。

有些人收了錢是不罵了,或者違心誇讚,當然也有人為黑而黑。


部分觀眾表示,許多所謂的影評人,對一部電影,還沒看就發表了長篇大論,說三道四,一本正經裝文化人;斥責片子的唯一目的就是出名賺錢,專業博眼球,何止標題黨,什麼話都說得出口。


拿《長城》來說,部分觀眾表示,對豆瓣,對所謂的影評人真是失望了:

「我相信,我們群眾和專家看到的,不是同一部電影」;「好像不黑,我就沒有B格,好像推薦朋友看了,就是水軍。這就是現在的豆瓣,這就是現在的影評圈」。

更有業內人士稱,部分影評純粹是嘩眾取寵,說到底是被收買或者一己私慾,影評本身無意義的看法普遍到令人吃驚的程度。


藤井樹認為,電影作為一個放映給所有觀眾看的公共領域流通的產品,那麼,註定要經受所有人對它的評判,重口難調,有人捧有人踩,這是商品都會面臨的局面。包括《羅曼蒂克消亡史》,沒有誰得到更寬容的待遇,可是「寫影評這事,很主觀,不能撇開個人的生活經驗、觀影習慣、私人口味。這是大前提。」


面對幾位備受爭議的影評人,藤井樹、吾嘶都堅持:如果影評人有他自己的評判標準,沒有經濟利益驅使,只要不觸碰法律底線,那麼,獨立表達的權利,就是任何人都無法剝奪的一種權利,他們堅決捍衛每個獨立表達的聲音。


但對部分拿了錢,或者為黑而黑搏眼球的影評人,藤井樹則認為:「這是影評人的敗類,但沒法子對付他們」,只能等我國對影評人及影評確立一定的行業標準,對「偽影評人」們淘汰、規範。


影評人自我表達的「獨立」,背後有國家審查制度管控、自身的經濟地位約束、電影產業鏈里的太多牽扯。「除非,以上全部狀況,你都排除:跟產業沒關係,沒在圈子裡,自己能掙錢;估計才能做到真正的獨立表達。」

除此之外,更要排除一己私慾,公正表達。否則,被種種因素裹挾的影評,肯定會對觀眾造成不合理的引導。


魯迅的《看書瑣記》中提到,「創作家大抵憎惡批評家的七嘴八舌」。


他為批評家們辯解說:

「我想,作家和批評家的關係,頗有些像廚司和食客。廚司做出一味食品來,食客就要說話,或是好,或是歹。廚司如果覺得不公平,可以看看他是否神經病,是否厚舌苔,是否挾夙嫌,是否想賴賬。或者他是否廣東人,想吃蛇肉;是否四川人,還要辣椒。於是提出解說或抗議來——自然,一聲不響也可以。」

在中國,想要做合格的「食客」,也長路漫漫啊。

影視圈雜誌社開啟影評人招募,詳情點擊此影視圈影評人招募
——————————————

影視圈微信ID:circlemag

公眾號搜索關註:影視圈Magazine

創刊於1994年——《影視圈》,專業做媒體,認真做娛樂


在今年上映的電影長城可以打敗前百分之八十


對於影評人的評價:
第一:髮蠟燭說「張藝謀已死」,也沒有特殊的標點符號表面,在中華文化看來,確實有些過分了。
第二:片子爛,張藝謀不應該負全責,影評人不應該只罵張藝謀。張藝謀畢竟是拍過好電影的人,《長城》也不至於完全不能看,這麼低的評分卻是有一部分是被各大電影自媒體「罵下去」的,畢竟中國人民群眾是很容易被「煽動」的。

對樂視的評價:
第一:對過激的語言行為過激。你們靠拍電影吃飯,他們靠評論電影吃飯,大家都是靠電影吃飯,花力氣去干自己人有意義?自己的電影沒拍好還不能讓人說了?讓你把別人告到賠償了,出了口惡氣,但是中國的電影就能好了?
第二:有炒作嫌疑。樂視火了,褻瀆電影也火了,說不定兩家人私底下在喝茶,你們一群吃瓜群眾在瞎嚷嚷。他們愛咋地管我們什麼事,我們只不過是想閑來沒事看個電影,更加希望中國電影能真正去影響世人,這樣而已了。


不說電影如何,不說肚量什麼的,就一點,請先搞懂什麼叫《律師函》

律師函(Lawyer"s letter)是指律師接受客戶的委託就有關事實或法律問題進行披露、評價,進而提出要求以達到一定效果而製作、發送的專業法律文書。律師用律師函對某一事實進行法律評價和風險估計,其目的在於以法律尺度和律師的判斷,對送達對象曉之以法律事實,動之以利弊得失,讓送達對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評價」,即「傳法達意」。它的本質是一種委託代理進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為,對於訴訟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沒有律師署名、沒有律師事務所公章的東西敢叫《律師函》也是醉醉噠!這個你司法務還是不知道什麼人寫的根本不叫律師函的好伐?心疼你們樂視的法律顧問,為這種自己能發「律師函」的顧問單位服務……


-

在影視行業里,類似的「出品方和影評人罵架」的情事,根本不是特例,而是常態。
所以,很早很早以前,圈內就有類似的(潛)規則,一般專業影評人是有分寸的。

(當然,我下面說的不一定是大陸作法,而是外面世界的一般論。)

容我稍作解釋。

一、

全世界範圍內的電影上映,多是以「旬(十天)」為單位。
而戲院的檔期也是分為「上旬」「中旬」「下旬」。

換言之,一部電影的生命歷程,大多就是「一個周末(3日),再加「一周(7日)」。

在這樣的「十日制(旬)」習慣下,影評的影響力,說大不大,說小不小。

一般來說,電影上映,影評人在第一時間看了,寫的再快,也至少會晚三天左右見報。
所以,一個影評人寫的「惡評」要真能影響票房,也多是影響下一個周未。

(電影票房,除非寒暑長假,大多是集中在周末體現)。

若你的片子真心很爛,可能根本撐不到十天滿,演幾天就會被院線下片。
「叫爛」的影評,和「叫好」影評,都影響不了。因為沒有下一個周末了。

說影評不影響,是說的,電影實在爛到自己把自己給斃了。

2、

但若片子真有一定品質,真能撐夠十天。
影評叫好也罷,影評叫爛也罷,不管能量大小,肯定會影響「部份」票房。

(它就是隻影響了一個人,少了一張電影票,它也是一部份的票房。)

這時候,就會出來一個必然的結果:
不用懷疑,有能力的出品方,一定會跟「寫爛評」的影評人對罵。

首先,這是道義問題。

要知道,我們工作人員拍戲都有合約:「未經出品方同意,不得擅自對外發表言論」。
所以,出品方不但要保護自己,也得保護工作人員(比如導演)。

你影評人說「導演死了!」,導演自己又不能跟你開口對罵,
那麼,出品方就勢必出來「保護」被「禁言的工作人員」,重裝上陣,跟你決一雌雄!

(馮小剛為什麼自己總上第一線對戰影評人?……因為,他自己就是出品方)。

其次,是利益問題。

試想你是出品方,你已經被影評人罵爛了,也引起一定的風波了……,
我要救亡圖存,只有一個辦法,把事情攪得更大!

我巴不得你罵爛的影評,能起到「反作用力」:反而激起觀眾想看的慾望。

(真有這麼爛嗎?我不信!弄得我都想看了!)

二、

因為道義,也因為利益,所以出品方一定會反擊。
也因為這種「對罵」的事情多了,所以專業影評人,一般「絕對」不趕風頭。

不會在上映的當下,立刻寫評論見報,大多只會「放馬後炮」(等片子下了,再來評論)。

讚美,也不在風頭上贊。怕被人說你寫軟文。
惡評,也不在風頭上罵。怕引起爭論,變成出品方的祭品。

在這個點上,現在因為 SNS 平台,太多影評人不夠專業,說話太早太快,又任性隨意,
請容我說句實話,被出品方出拳重打,弄得自己挨揍了,真心只能怪自己。

影評文字不能隨意任性,是該有一定分寸。

(當然,前提你得自認是個「專業影評人」。)
(可惜的是,這世道,是「人人都可寫影評」的荒謬時代。)

三、

我上面的意見,並不是說「樂視的表現」是對的。
而是說,「樂視的表現」,是一種必然的常態。

為了「保護工作人員」。
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
為了「觀眾不被隨意影響」。

所謂的「不擋人財路」五字,影評人必需深切地記在心裡。
人家電影花那麼多的錢和心血,叫你一句話打死,總是不公平。

要記得,連「奧斯卡」一類的大型電影獎,都是要求「上映後」,再來評議和頒獎。
這是業界的原則和前提,不影響票房,不管是正面影響,還是負面影響,都不可以。

(國人之能鑽營,可以此為例,我們發明了「點映」,假裝上映過,先去求得獎……)

當然,寫影評的標準,不比辦影展,是可以寬鬆些。
但不管怎麼寬鬆,你一定切記,你不該違背「電影是門生意」的基本原則。
當你的文字會影響到它人的「收入」,甚至是「存亡」時,一定要戒慎。

「殺父之仇可忘,奪財之恨不能消」(馬基維利)

四、

多說兩句。

若要問我,樂視此舉有沒有錯,還是有的。

樂視的反擊,不該是私人行為。公司經營者用微博,說任性的文字,那樣不對。
那樣,你和任性說話的(非專業)影評人,沒有高下之別。

樂視該用正正噹噹的法律文件對付,或是用利害的影評文字來應戰。
堂堂正正,而不是肆意對罵,你都把電影拍了,還連個正面的影評都寫不好嗎?

若是樂視高舉圈內正規影視公司手段,我不認為微博上的影評人,有一絲絲反擊的能力。

(是的,在大家的眼中,即使你們出具的所謂「警告函」,都很不正規……)

-


批評不自由,則讚美無意義。


把任何「xx已死」換成「你媽已死」試試,說人家死了連個引號不用,已經是人身攻擊了吧。
我對張藝謀看法是,張藝謀講的故事從來沒「活」過,張藝謀的畫面構圖色彩從來沒「死」過。
得是多資深又會概括的影評家,才能這麼一句話概括別人拍的電影。
至於樂視的懟,先不談它出發點、公司作風、營銷炒作,也不談電影。

你就看看微博、今日頭條,你隨便打開個新聞看看。就算作者出發點過公正、內容多詳實,總有一群噴子在下面罵爹罵娘咒人全家。
這種人,如果沒人抵制,任他們到處污言穢語,那才是沒有天理!


這根本不是律師函
律師函是律所發出的
公司發出的么,如果經過法律部的話…

樂視要麼沒有法律部 要麼法律部不太管事


樂視與人民日報是強行侮辱民智商。
他們懼怕的是幾篇影評導致群眾知道真相不去捐錢
他們希望的是幾篇評論忽悠不知情的群眾打開腰包
從他們希望的和懼怕的可以看出,他們認為人民很好操縱,他們不斷強調自己多努力,多麼有情懷,表面行為透露出的卻是他們多麼害怕賠本!賠本!賠本!
是的,你們打造了第一個好萊塢模式的中國電影。但是:不好看!因此不掏錢的我們,沒有對不起你們。人民支持不支持電影?你們可以在下一部電影開拍前發起眾籌獲取支持,但不要厚著臉皮把爛片說成好片,強行用人民日報日人民!
電影是什麼?是故事。
好電影是什麼?是能引起觀眾情感共鳴的好故事。
你們那麼努力,那麼有情懷,當然知道這些,可是沒做到,還有臉談努力和情懷?
故事會的微小說沒有畫面,沒有明星,但是當它引起讀者的移情與共鳴時,鳳姐都會感到一千年來唯她獨尊,這是怎樣的效果?花了那麼多錢,用了那麼好的模式,付出那麼多努力的你們,為何不能真正做做電影人該做的事?


yolfilm扯了一大堆沒用的不就是想說電影業自有行規。你犯了我的忌諱,損了我的利益,說的即使是真話也是沒道義的。呵呵,出品方的利益是利益,觀眾的利益被你吃了么?
所謂人人都可以寫影評的荒謬時代。大清的遺老遺少也是這麼認為的。說影評是有門檻,普羅大眾寫的也只能叫觀影感受。奈何現在這片就是要拍給大眾看的商業大片。一盤宮保雞丁普通人吃完還不能說裡面摻沙子了?

張藝謀已死這是個歧義句,一個是指肉體死亡,一個是尼采名言「上帝已死」的活用,指曾經拍出好電影的張藝謀已經不在了。在褻瀆電影后續的影評里有解釋他是表達後一種意思。

歧義是客觀存在的。褻瀆電影確實授人於柄。也可以去起訴他造謠。讓他為自己言論負責沒錯。但實際上關於第一種意思危害性有多大?樂視撕褻瀆電影應該是為了第二種意思。因為這才是動了它的蛋糕。即使換一種說法,樂視的火性會小點?

我現在不同意yolfilm的是:他的意思是不該在上映期間差評,這是行規。壞了行規,一電影發行方的利益受損,辛苦白費,二,影評人自身怎麼安身立命。所以被手撕也正常。
我當然承認這在以前是正常的,但是這種正常後掩蓋著種種不正常,是以犧牲觀眾信息對稱為代價,損害觀眾利益為導向的正常。在這個他所謂的荒謬時代,這種行規是可以被扭轉的。
他自己是電影從業者,自詡專業,入行資深。對這行規熟視無睹。面對變化,擺出一堆道理,說人人影評是荒謬時代。看似客觀,和辛亥之後遺老遺少的做法何其相似。


店大欺客。


本來還想著去看一看的,什麼?樂視出的?不看了!為快播報仇!w(?Д?)w


我覺得我的智商受到了侮辱.....
給評論區某些zz再多說兩句,別在我的評論區刷什麼你們的電影院是滿的,請看這家電影院頭兩張,告訴我為什麼會有人選擇買第一排卻把中後排中間的位置空著,而且這家電影院每天前一天所有的場次都是空的一張沒有,到第二天早上十點十一點一次性全部滿場,我不知道你們懂不懂,我是不懂


可以不擅長解決問題,但一定要擅長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褻瀆電影言語過激,國師這一部電影的確拍的不咋的,然而也是在前年拍出過 歸來的好片。張藝謀已死但不至於,只是文藝片導演拍大片一個把握不好真容易出岔子。
至於樂視,一個線上售賣商店還不許出廠後的質檢員評判一下,度量真小。還有其他兄弟提到的快播。真是自以為是。


真他媽的噁心,想想長城,想想擺渡人,我隱隱約約的覺得,我以後應該不會再去電影院看任何一部國產電影了,播放器上能看則看,不能看拉雞巴倒,你們愛拍不拍,你們想給自己打多少分打多少分,想刷多少票房刷多少票房,你們能告人家說你電影不行,那我是不是可以找幾個給你們刷好評的,告他們言過其實,虛假宣傳?
得了便宜還要賣乖,當了婊子還要立牌坊,明明拍了一部爛片,還要全國人民一起陪著你們一起,假裝自己看了一部逼格爆表的好片子,假裝這是一部能載入電影史的大片子,假裝這是一部顯示了長城的威嚴,彰顯我國威的自豪的片子,還長城,長城你老母,你們要站出來,誠懇的道個歉,說這次沒搞好,其實片子不應該叫長城,說你們知道錯了,以後給電影取名字更加謹慎一點,你們的嘴臉說不定能好看點,你們還要告別人,我他媽的還想告你們侮辱了長城呢!


一個女人引發的血案。


"張藝謀已死"是什麼意思?有初中文化的人都知道這只是個文藝的說法吧。
而張藝謀本人的團隊卻硬要往沒文化的方向去理解,這齣戲實在滑稽啊,難道是周立波導演的嗎?


長城很好看呀,是今年最好看的電影了。真棒,我打滿分,大家都去看吧!
贊贊!~~

張老闆,可以把槍放下了吧。


炒的我都有點激動,想買票去看了。


推薦閱讀:

景甜啥時候拿奧斯卡獎?
一個女生,如何徒步穿越金山嶺「野長城」?
怎麼看待《西遊伏妖片》和《長城》的演員陣容?

TAG:電影 | 影評人 | 危機公關 | 張藝謀 | 長城電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