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國內的醫院拒絕給未婚未育人士做絕育手術?
一個人想做什麼手術不應該是他的權利嗎?
像國外的醫生基本不會拒絕做絕育手術。安吉麗娜朱莉甚至可以切除掉乳腺。為什麼會有這種差別?
有人說醫生有權拒絕手術請求。但正常情況下總會有人接這個手術吧?有錢賺的事誰不會做呢?壞人都有人給他做律師呢,為什麼公立醫院一個願意做的醫生也沒有?
問題:為什麼國內的醫院拒絕給未婚未育人士做絕育手術?
描述1:一個人想做什麼手術不應該是他的權利嗎?
回答:是。但不能簡單理解為「這是我自己的身體,我想做什麼手術醫生就該給我做」。醫生作為專業人員,有責任判斷這個手術對你是否合適,判斷標準可以是生理方面的(例如血小板低水平可能不適合動刀),也可以是心理(例如你其實是因為賭氣而決定絕育)或社會方面(例如你是因為配偶催促逼迫而非完全自願的)。
有興趣了解什麼樣的女性不適合接受絕育手術,或絕育手術會有什麼風險,看這裡:Sterilization for Women
我不了解國內的法律法規和醫生專業守則是否規定未婚未育人士不得接受絕育手術。如果沒有相關規定,一個醫生簡單粗暴地拒絕給未婚未育人士做絕育手術,是不可取的行為。即使判斷來訪者的確不適合絕育,醫生也應該提供全面的專業諮詢和建議,可以勸來訪者再考慮考慮,而不宜斷然拒絕剝奪來訪者的自主權。
描述2:像國外的醫生基本不會拒絕做絕育手術。安吉麗娜朱莉甚至可以切除掉乳腺。為什麼會有這種差別?
回答:安吉麗娜朱莉切除掉乳腺是為了預防她家遺傳高風險的乳腺癌。你也是因為某種遺傳高風險而決定做絕育手術的嗎?是什麼風險呢?我在美國,這裡的醫生拒絕給某人做某項手術的事情天天發生。例如很多宗教保守的婦科醫生就拒絕實施人工流產,有時會遇到手術台上的孕婦出現危及生命的情況必須人工流產,他們會馬上找一名宗教開明的婦科醫生來幫忙實施而不是自己動手。
描述3:有人說醫生有權拒絕手術請求。但正常情況下總會有人接這個手術吧?有錢賺的事誰不會做呢?壞人都有人給他做律師呢,為什麼公立醫院一個願意做的醫生也沒有?
回答:如果醫生是有錢賺就會做任何事,除了錢沒有任何專業操守約束自己行為的話,醫學就不是一門科學而僅僅是交易,大部分人也不會信任醫生會保護自己的健康和利益,不會去醫院看病了。
什麼叫「壞人都有人給他做律師」?無論「好人」還是「壞人」,任何嫌疑人都有權利獲得律師的辯護,從而避免誤判、過度量刑、程序失誤等損害嫌疑人應有利益的事情發生。理想的情況下,社會中每個成員都應該獲得基本的法律(律師)和醫療(醫生)服務。而醫生從專業的角度出發,根據你的各方面情況提出「不宜絕育」的建議,這就是醫療服務。做,是服務,不做,也是服務。
為什麼公立醫院一個願意做的醫生也沒有?我不知道醫生們具體出於什麼原因拒絕給你做絕育手術,因為你的描述並沒有說清楚。既然他們不願意做,你就應該問他們為什麼不願意做,考慮他們不做的理由是否有道理,甚至把他們的理由列出來知乎討論也可以。
如果這個問題成立的話,答案應該是沒有手術指征吧。
目前我知道的,以個人意願為是否手術的重要參考因素的,就是整形整容和剖腹產了吧……現在連剖腹產也越來越難以自主選擇了。
手術並不是普通商品,它具有不可逆和不確定的特性。一般只有確定手術風險小於手術收益的情況下,才有可能進行手術。
您確實有處置您身體器官的權利,但醫生也有拒絕實施不必要手術的權利。舉個不恰當的例子,一個人吸毒,和一個人想吸毒了跑去找醫生給他注射點毒品,是有區別的。
我也想知道醫生為什麼不讓我切闌尾
我只是想預防有可能讓我措手不及的急性闌尾炎而已…………
正在上計劃生育的課,真的是太巧了。
關於手術,可復孕但若絕育期間有感染等其他病症,會導致復孕失敗,且失敗率不低。(手術具體見下圖)
從人文社會方面考慮,一旦絕育,不能再生育後,在現有的孩子成長中若有意外,則無法再次懷孕;如果先前婚姻關係破裂再次結婚後,也會因絕育不能再次生育。
不完善的地方,隨時完善。
手術是要考慮指征的,如果想做節育就做節育,明天就會有人想安樂死,到時你醫院給不給做?
有很大區別,在前幾周講課的時候,之前那門應用社會學剛好講蝸居。
學生查蝸居的結果,小三隻是了孩子不能再懷孕。覺得也就那樣。
但是我覺得這個除了物質還有一個感情的世界,最深的鏈接來自父母和孩子。
這個世界上最愛你,無條件忠誠於你,幫你能長生不死的就是孩子。
這部份的喪失是很遺憾的,當然也可以用很多成就等超越這些愛。
普通的人放棄這個權力和與之相關的責任和權利是很可惜的。從社會穩定角度也很有危險。
何況,好好學習,有很多方法可以獲得真正想要的。
另外,是不是加州什麼是可以做這個手術,加油賺錢出國去做。
我只是毒癮犯了,要支杜冷丁,為什麼醫生不肯給呢?我又不是不給錢,而且病人不是有權利選擇用什麼葯嗎
勞資雙側輸卵管積水,為了做試管嬰兒去做輸卵管結紮,生殖中心給開了證明開了住院證,就這樣婦科還非得讓勞資老公簽字才給做。已婚人士尚且如此,單身人士更不要提了。
計劃?生……
我跟老公商量好他去結紮,我們考慮過很多,也很確定之後不打算再生,但是跑了一圈公立醫院可以做的寥寥無幾,可以手術的醫院費用在萬元左右,我想是因為現在想做這個手術的人太少了吧,而且醫生一般不會去過多的考慮你出於什麼原因想要結紮,就醫生個人而言,他可能覺得結紮手術違背人的天性,是計劃生育遺留的不合理不科學的產物吧
這不經讓我想起一個新聞,一男子去醫院做了變性手術,男子父母大鬧醫院,要求賠償。
安吉麗娜朱莉是因為有家族史所以選擇預防性的切除乳腺,如果有輔助檢查證明有較高風險則可視情況行手術切除。
其實不僅僅是節育,任何治療都不應該隨意被揮霍,屬於嚴重浪費醫療資源,而我國公立醫院存在目的是保障廣大人民群眾健康和生命。換句話說對你來說可有可無的東西也許會關乎別人的性命(就節育而言可能性不大)。
再就專業來說,手術本身也會造成損傷,對於全身情況不佳的手術對象,盲目的手術或許是致命的。即便是正常人,並不意味著他/她經歷不管是何種術式,都能夠完美達到手術目的,是否發生併發症甚至是嚴重併發症包括死亡都是不能100%得到保證的,這對於醫患雙方都是巨大的潛在風險,這實際上是很多非醫學專業人士最難以理解的一點,即我自己主動要求做整形/節育/剖宮產/「小手術」,為什麼還會有風險,其實很簡單,不知道不代表不存在,專業領域自然只有依靠專業人士的判斷來決定。
再從倫理上而言,未婚就節育不符合常理,屬於放棄了生育權利(通過再次手術恢復生育能力除外)。醫生應當考慮到具體情況,也許這個要求節育的人受到了相當程度的「威脅」,無論是自身心理上的還是他人強迫的,甚至是無法描述的原因,如果一個人無厘頭的要求節育手術,可能醫生第一個反應是是否要轉科。
綜上,有些事情沒有想像的那麼複雜,正如一句玩笑所說,頂尖專家和門外漢的認識往往是一致的,老百姓怎麼想的,自然也就是怎樣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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