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甩後前男友要和你和好你怎麼回答?
笑著跟他說:好呀。
對了,如果是面對面的話,講完這兩個字,我一定要走上去,沒皮沒臉地抱住他。
沒出息就沒出息,真實想法來著。
回頭又看了看這個問題,真希望這個回答變成現實。
可我知道哪怕積上一百一千一萬個贊,也是實現不了的奢望吧……
所謂的正蠢材,說的就是我這樣的傢伙吧。恕我直言,《愛情買賣》從頭到尾都在幫你回答他。
當初見你,如見春風。而今見你,如見眾生。
刮獎刮到一個謝字就足夠了。愛情也一樣,沒有必要把謝謝惠顧四個字颳得乾乾淨淨才肯放手。
因為,聯繫一定是一方還惦念另一方。如果你的內心不夠清醒與強大,還是不要自尋死路為好。
說說的我的例子,分手半年後,他聯繫了我。開始也只是關心,問候。
我也盡量平靜的問候他,直到知道他又有了新女友後,我不淡定了,也許是不甘心,也許是余情未了,總之,回憶一下子襲擊了我。重傷倒地。
之後的每天,他都定時上線跟我聊天,比較放鬆,偶爾會吐露一些捨不得我的意思。我問過他女友的事,他說人很好,對他很好,可就是他不太喜歡她。只是條件很適合。我害怕,不確定,所以盡量的迴避著,聊著各自的生活瑣事。
周末的一天,他又發來,說想我了,半年了,我終於綳不住了,大哭。
之後約過我吃飯,我一直拒絕,不敢見。因為我怕,怕我再陷進去,還有不解,他不是有女友了嗎?我們就這樣保持著不遠不近的聯繫。
後來,7月他去台灣出差2個月。
回來後跟我說,他過的一點也不開心,覺得他不會再幸福了,分開了兩個月本以為回到家看到她會小別勝新婚一下,結果,不是,一點感覺都沒有,一樣的煩。
女人啊,就是這麼虛榮,就這麼自作多情,這麼的胡亂心軟,那一刻,我竟然有些心疼他,覺得他好可憐。覺得他心裡還有我,覺得他和我在一起時是那麼開心。
BTW,後來我們見面了,見之前說服自己,分手了也沒必要做仇人是不是?一起吃個飯也很正常是不是?吃飯,感覺到他眼睛裡的關心和溫暖。吃飯後路過我們以前住的他家,他說上去拿點東西,我發誓我真沒多想就跟他上去了,結果,事實證明我沒有那麼大的抵抗力,看著曾經那麼熟悉的一切我淪陷了,我們上床了,事後他近乎哽咽的抱著我說,忘不了我。我也哭了。
之後我徘徊在自責,道德,舊情,之中不能自拔,那段時間整個人都不好了。他也不提和女友分手的事情,只是一直說不喜歡,很痛苦但又不得不選擇他。我想我那段時間是瘋了,竟然相信他,心疼他,我開始抱著複合的心態和他繼續聯繫,心想如果我們還都互相愛,為什麼不再給雙方一次機會呢?
我又一次的投入了,甚至比我們以前在一起的時候更投入認真,小心翼翼,也更珍惜。發微信,訴說想念,天冷天熱關心備至,見面上床…
事實證明人都是賤的,你我他如是。他女友發現了我,他突然就不理我了,後來隔幾天又來找我。這樣的情形後來反覆發生過兩三次,我突然明白他壓根就不想分手,我突然明白我是個三的位置,各種想不開各種糾結各種虐心啊。
試想,這樣的心態下,我的情緒一定不會好,我在他面前一抱怨,他就煩。
後來的後來,就是現在,在我幾次發簡訊不回,打電話說忙的情況下。我們徹底不聯繫了。
而我,又在重複療傷中。但我知道,這次我會好的快一些,認清了一些事情,以後也會理智的遇到更合適的人,我和他,真的不合適吧。
所以,分手了,不要再聯繫,除非兩個人都單身都余情未了,都想複合才有可能。其實即使複合了,以前你們為什麼分手,以後還會同樣出現,因為跨越人的本性太難了。
我用自己傻而血淋淋的經驗重複那句俗透了的話:「不要見,不要賤。」如果你沒做錯原則性問題,或者極度愛慕虛榮,任性頢噪的情況下,是他甩你,不管什麼原因,要他滾!
婚前被甩很有資格回答這個問題,畢竟和小女生小男生在學校里那種情情愛愛不一樣,涉及到談婚論嫁了。戀愛兩年,從28到30,已訂婚,準備婚禮中被分手,雙方都沒有劈腿,婚前一些瑣事吧,他輕易就放棄我了。那種兩天前告訴我一起去看傢具,挑我喜歡的,兩天後說性格不合。好啊,被分半個月後老娘去求和,他指責我自私強勢。我告訴他我錯啦,我改,回來吧!哭成了狗,後來還被他送進了醫院,他說不了。我說三天後你再答覆我。其實我已經知道他不會回頭了,只是想三天後見面時,把一些東西給他。結果,三天後他沒動靜,我打電話問他,他說今天沒時間出來,還是不想複合。我很快回復"知道了,不用見面了",他愣了好久不知道說什麼,然後我說掛吧,他就掛了。
我問過他"你保證自己以後不會後悔么"他說不敢保證,我問他對我沒有一點感情了嗎,他不回復。總之不敢看我眼睛,一直說我的出現又讓他心亂了,他不能給自己留退路。
我肯定他對我還有感情,但是能放手說明也就那樣了,他以後會後悔也是肯定的,不是我自信而是細節表明。其次,我對他的影響及無私付出,他對我的付出,我不信他可以忘。和男人性格有關。他性格敏感念舊沒有主見心軟。
但是他也不會回頭,也許這點我猜錯了吧。萬一有天他回來了,我不會和以上幾位一樣,我只會和他說"過去我慣壞你了,現在我不想要你了"。
他的衝動行為對一個即將結婚的女人造成了不可磨滅的傷害,社會輿論與內心對這份感情的質疑 包括他分手事對我的指責,這些讓我在失戀的日子裡變成了不自信的醜八怪。所以,不能容忍一個曾經摧毀我,傷害我家人情感的人再次踏入我的人生,一步也不行。否則,不僅是犯賤,而是對父母親人對我曾經愛護的褻瀆。
爸爸在我最痛苦的時候說過"我們呵護一輩子的女兒不是為了她長大之後被王八蛋傷害的"
所以,請自愛。
對不起,我已經滾遠了!
我認真的。還愛他就在一起,什麼被傷害被拋棄會難過說的像不在一起就不會難過一樣。。。
至今都覺得和前男友在一起做的最對的就是在恰當的時候放下過所有矜持驕傲去挽回過卻從未死纏爛打。
雖然最後他還是變成了前男友但是至少自己不後悔。分手一年多他聯繫我說只記得我所有的好。雖然不知道多少真多少假可是覺得自己當年所有苦心都值了。可惜他回來也不是為了重新開始我現在也有了比他寵我縱容我的男朋友。
只想說,盡自己所有努力,如果沒結果就轉身離開,不丟人的。
直接一個字——
跟這種人說話多用1kb流量都覺得是浪費。
在我看來,不理解為什麼需要分分合合這種東西。
我理解的,能在一起就一定不要分開,兩個人真心相愛就一定要在一起。
(如果異地)哪怕身不能至,心嚮往之,沒有條件創造條件也要在一起。
而一旦分開了,就說明對方能接受分開的一切後果,也就是不愛了或者沒那麼愛了。
人都討厭被騙,可經常喜歡自欺,這是沒有意義的。
不要妄想跟你說分手或者說過分手的那個人內心還愛你,胡扯的。能分代表對方能夠承受失去的痛。
分分合合結局也不過是重蹈覆轍。
喜歡就在一起,不喜歡就拒絕。 好馬不吃回頭草之類的都是別人的想法,關鍵,要聽到自己心裡的聲音。好了,皆大歡喜。不好,兩不相欠。 任何事,無欲則剛。
甩了你第一次,肯定有理由甩你第二次。要麼就是拿你當備胎。世界上良心發現的事太少了。
他日嫁得如意郎,謝君當年不娶恩
如果這種事發生在情人節前,你不覺得蹊蹺嗎?
會哭然後破涕為笑抱住他說我等你好久了 我就這麼沒出息
要他跪下,水泥地上扣五百個響頭,每一個都要有明顯撞擊的聲響,做不到就讓他滾。
當時那麼多個日日夜夜,你就是這麼疼著熬過來的,他可以不知道?你還是那麼渣,可我已經不瞎了。
如果你經常夢到他,如果夢裡的你,在能和他在一起時欣喜若狂,在看著他離開時欲喊無聲,那和他在一起是你心底深處最真切的決定。Why not?
雖然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可是,如果有相濡以沫的機會,我還是想要嘗試。
我和你媽同時掉下水你救誰?然後無論怎麼回答都可以拒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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