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不想生孩子打算領養一個,怎麼辦?

兩人目前都沒有做檢查,假設都有生育能力。女友打算婚後不生孩子,領養一個。我的觀點是可以接受沒孩子,也可以接受在確定一方有生育缺陷時領養孩子,但是不能接受在沒有問題的時候不生去領養。這個矛盾如何調節?


@Rucaz 和 @oiseaux fleur 答案有點上綱上線了。
題主都說了他和女「朋友」有分歧,談戀愛談朋友,不就是一個互相了解的過程嗎?他想要孩子,是人之常情,他女友不想要,也是人之常情,如果雙方能通過溝通交流解決分歧,自然再好不過。如果談不攏,大不了分手,也是正常。只要題主沒有用暴力脅迫他女友生孩子,有什麼可指責的?如果按照前面答案的意思,一個男的談了女朋友,如果女友不願意生,他不許說一個不字,如果他想分手,就是只想要子宮,是直男癌,請問你們是要把男性在戀愛中置於何等卑微的地位?
情侶之間互相了解,如果談下去,就要彌合分歧,必然涉及雙方總有一方讓步的問題,如果男方連嘗試說服女友的權利都沒有,這算什麼情侶?反過來講,如果情況是女的想生,男的不想要,女生是不是也有勸說男方「把精子交出來」的權利?如果男方確實不同意,女生選擇分手,不能把這個女生打成「只要嫁精子」吧?
不得不說,某些女性,西方的個人主義學了不少,卻還是不懂群己權界的真正含義。情侶之間連生育這種大事都沒有絲毫談判的餘地,必須服從女生,你們真的不是FFF團派來的間諜嗎?


@oiseaux fleur的答案讓我看逗了,什麼叫做她不生小孩,你分手,說明你不愛她,你愛上的是她的子宮。
合著普天之下就這麼一個妹子有子宮了?
還是這個妹子的子宮比別人的多鍍了一層土豪金?

偽女權也是可以的,你可以選擇丁克,那麼請你選擇同樣丁克的人。而不是非要別人認同你的觀點,否則就開始語言攻擊和道德上風。

難怪那麼多同性戀總說別人是繁殖戀。。

題主你可以和女友不打算結婚,只同居。。。
婚禮可以辦,證就不打了。。

如果她非要扯證,你也可以用高票的句型說:你分手,說明你不愛我,你愛的是那一張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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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更一次,我看高票答案被噴多了,開始改口了,改為理性分析了

大嬸,你以為只有男人在噴你么?
你把你這種邏輯叫做理性的分析?

哈哈,真是女權奮鬥幾十年,你一句話回到解放前。

不要把自己圈粉的言論貫上理性的外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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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來更新啦!!! @oiseaux fleur發出了憤怒的咆哮,哀其不幸,怒其不爭。

這位大V已經說了,她是理性的分析。。。。理性的分析。。。理性。。。。
您一理性,廣大女性就被代表了。。。
大神,咱不提理性不理性,隔空喊話沒意思,要不您把您評論區開了,讓大家討論討論?
畢竟兼聽則明,偏信則暗不是?


你好!

她不想婚後生孩子,但可以去領養孩子,就說明她討厭的不是孩子,而是討厭生上。至於這個為何討厭或者說是不是害怕,則是需要去尋找背後原因的,她內心的結只有打開了,才可能自己願意去生。


我挑這個問題回答一下。

我覺得有句話似乎是從知乎傳出去然後又傳回來了,但是這句話本身其實有點問題。
原話記不清了,大意就是「以前東西壞了,修修補補就好了,現在東西壞了,就買個新的」,對了這句話是在隱喻感情。
前幾天有個奇葩問題我想勸分的,結果題主引用了這句話,我就沒興趣了,雖然我被邀請了,雖然他明顯應該分。

這句話的問題在哪裡呢?問題在於「東西壞了」四個字,兩個人的感情壞了,問題在哪裡呢?是其中的一個人壞了么?
大多數人是不同,而不是壞了。
他不想生,他不是壞了,她不想生,她也不是壞了,他是同性戀,他依舊不是壞了,他是吃軟飯的人渣,好吧我大概會說他壞了。
但是,即使壞了,也不是我有資格叫他改的。
也不是你有資格叫他改的。
順便一說,也不是朋友親戚父母女友男友妻子丈夫兒子女兒有資格叫他改的。

犯法了,走法律程序。
過不下去,分手或者離婚。
我在知乎罵人渣無數,但是大多數都是直接說分手。

所以,我覺得默認可以「修修補補」實在是太不尊重人的一種說法了。
誰需要修補了啊?誰啊?你憑啥修補我啊?
不如「不行就分」。


不想生孩子,這個沒錯。
錯在女的把先後順序搞反了,她應該先說明自己不想生孩子,然後去找贊成她想法的人談戀愛。
而不是先談個戀愛再說,然後又要不生孩子,又要對方尊重自己不生孩子。
這樣做不厚道啊,啥都想占,不能這麼自私

男的如果要分手也沒錯啊,在談戀愛階段,兩個人在這種涉及人生的原則性大問題上談不攏就應該好聚好散啊,不然怎樣,qiangjian嗎?強行生嗎?

至於那些說什麼分手就是不愛,就只是為了找子宮的,我去年買了個表,為什麼腦殘這麼多,戳到你什麼點了?


PS.怎麼那麼多人BB代孕?代孕不是這個題目的重點好嗎?然而既然那麼多人BB我就多說兩句,有好奇的還請移步評論區。
代孕翻譯一下叫做「重賞之下必有勇婦」。覺得代孕是剝削底層婦女的人,請呼籲把代孕的費用提升到你覺得不是剝削為止(捂嘴笑)。當然我覺得最後的價格還是要遵守市場價格規律的~呵呵噠。
尼瑪人家替你懷孕,你給一大筆錢,你覺得是剝削。我靠那妻子懷孕還一毛錢沒有呢,難道不是剝削?找別人代孕還能體現為錢呢,自己懷孕就賺一個「母親好偉大」「女人的天職」「你這一生圓滿了」之類的光環么?你讓這女的跟老公說:算了你別找代孕了,我想通了,把你給代孕的40W給我吧,我來生。哦?有人說這是剝削,那40w太少了,400w吧,這樣就不剝削了:)然後,哈哈哈。腦補一下就覺得畫面特別美。
感覺大多數BB代孕破事兒一堆的人,心裡的小九九還是:「哼,女人結婚了不生娃,瞎敗家非讓別人替自己懷孕,自己的事兒不能自己做,還理直氣壯了!這屆女人不行啊。」——你覺得你不是這樣想的,你是真的心疼那些用身體代孕掙錢的女人?有這心思,去心疼一下婚內又要上班勞動,又要懷孕生娃,還沒人發代孕的報酬,反倒要被變相降職、辭退、遭遇職業天花板的女性吧。她們難道不值得心疼?已婚未育女性找工作多難你造嗎?女人做到了領導層一生孩子也被變相勸退你造嗎?我的同學一懷孕就非得延畢你造嗎?她們的老公該發論文發論文該怎麼畢業還怎麼畢業,該怎麼掙錢還怎麼掙錢。如果能有40W找人代孕,她們人生的hard指數馬上能降低一兩個點你造嗎?

然後孩子都還要從夫姓啊!!!蒼天啊大地啊!!!現在能生二胎了以後,女方希望有一個孩子跟自己姓,都要鬧得雞飛狗跳上新聞啊!!!!!艾瑪,真的求心疼啊!!!
心疼完了別站著心疼不腰疼,來做點實事啊~ 給自己懷孕的妻子發錢啊!或者,都結婚了是吧,談錢傷感情,那孩子的冠姓權讓一個出來唄。就一個,好不好?生一個隨母姓,生倆第二個隨夫,挺好。

要談剝削,傳統男權婚姻就是赤果果的對女性的剝削。

不服歡迎拖黑,懶得再講道理。本來世界這麼大,我跟你也沒必要彼此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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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原答案。(講真特別不習慣寫完答案看了評論又來補充的社區風氣。)————————————————————————————————————


多少年前計劃生育的時候全部是抓起女的去上環,沒見抓個男的去結紮輸精管。

夫妻倆都覺得可以不再生的時候,在女人的身體上作文章。如果一個女的說,不,我不想上環。孩子我生了,結紮就是你的責任了。公平吧?生育和節育,一人一半吧?

呵呵,在男人看來這是天方夜譚吧?女人要反天了吧?女人的身體在男人眼裡永遠都應該是隨時聽候調遣的資源,但男人的身體就是尊嚴和正義和力量的象徵,呵呵呵呵。

女人從懷孕到分娩到哺乳,都是孤軍奮戰——你說男人和婆婆可以幫忙,能幫她一起疼嗎?能幫她一起失眠嗎?不然女性分娩的時候,弄個什麼機制,讓女人生,男人疼,哈哈,這方面的爭論馬上就少一大半。而這僅僅只是分娩的那一瞬間!——分娩哪怕疼上幾天,相對於從懷孕到斷奶的漫長過程,也只是一瞬間。

你不會痛,為什麼強迫別人去疼?你說這個孩子不僅是爹的,也是媽的。好,成果是大家的,前期投入絕大多數是其中一方的,這個公平?女人表示,這個事我不想做。

這尼瑪就是自私?!哎呦。快醒醒。

而且 生的孩子還隨父姓。哎呦喂。如果女人不想生孩子就是自私,那男人呢?笑死。

我不覺得男人想要一個自己親生的孩子這個想法本身有什麼問題。但認為女性理所應當要配合自己這個想法就有問題了。生育是夫妻雙方的合作,不能是一方對另一方的強求。我覺得題主能來問這個問題,是為了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不是指責自己的女伴,我覺得已經很不容易了~

你女朋友不想承受這個肉體的折磨我認為完全可以理解。她可以接受領養孩子反映出她對孩子本身並不介意,對親生不親生也不介意。

那麼,你可以通過其他途徑獲得一個有你的dna的孩子,比如代孕。我不知道為什麼這麼多人噴代孕。女人不是生孩子的工具,和代孕的合理性並不矛盾。恰恰是代孕,讓懷孕、生子這件事的代價和成本變得直觀了。如果是你女友生,這個代價的絕大部分都是她來承擔。如果是代孕,這個代價體現為錢,你們剛好可以共同承擔,比她懷孕公平多了。

講真,我覺得懷孕生子這件事,本來就應該是有償的。只不過婚姻讓它顯得是免費的。我說的不是產檢分娩葉酸奶粉錢等「有償」,而是女性從懷孕開始,無形中付出的全部精力和損失的其他機會成本,和需要承擔的一切可能的風險(比如最嚴重的,死亡)。

不然為啥代孕那麼貴呢?

不然為什麼代孕這麼貴,還這麼有市場?

笑。

但是,我和其他部分答主一樣,覺得,你能說服自己,未必能說服你的父母。後面的路,如果不按傳統方式走,感覺會越走越難。我覺得如果你們在這方面的想法確實無法統一,我覺得分手也是可行的。畢竟養育後代對每個人來說,是十分重要的事。這方面分歧難以調和的話,幸福生活的難度比較大。

但還是要說,如果你們確實彼此真愛,互相欣賞互相珍惜,那麼一起去共同面對困難,未嘗不是一種別樣精彩的人生。和大多數人一樣,也並不能確保幸福。

祝好運:)


更新:

以上回答都針對一個時間點:未婚。

題主的提問是問自己和「女友」,而不是「妻子」。談戀愛談戀愛,談的是什麼?不就是互相了解么?生育觀有分歧本就是大事。妥協不了就互相別將就,對誰都好。
至於結了婚,就是已經建立契約的。明明說好不生的非逼人家生的,明明說好生的非不生的,因為生病等原因沒法生就拋棄的,嫌棄生的是女(男)娃的,這樣的我幫你一起噴他。

我們反對的本來就不應該是生育本身,而且以生育為掩蓋的逼迫。。

原文:
實名反對最高票答案那種字裡行間莫名奇妙的優越感。
特別是如下兩段
=================
「你說你決定不生,我就跟你分手另找————說明其實你主要是找個子宮。不是愛人。
如果你說你不生就不生吧,那也不用領一個孩子————說明你愛的是這個人,你尊重她的意願。

如果你覺得生孩子是第一位的,建議分手另找別浪費時間。大把想著生一個兒子然後當一輩子家庭婦女的女人。
=================

這種極端的兩分化一刀切,看得人發冷。

我們常在知乎談尊重,談選擇。
卻往往陷入這樣一個怪圈——
會尊重一個人丁克的選擇,卻對一個人想要孩子的選擇嗤之以鼻。
會尊重一個人支持同性戀的選擇,卻動輒對別人敬而遠之的選擇上綱上線,還動不動就說異性戀沒有同性戀來得單純。
會尊重一個人實現夢想的孤注一擲的選擇,卻對別人權衡現實得失安於現狀的選擇不屑一顧。
其實微微有種「凡是大眾不支持的弱勢的,都是我們支持的」,強行秀獨立思想的味道,卻忘了即使大眾的選擇,只要是自願的,合理的,沒有妨礙他人的,也是值得尊重和理解的。

有人要孩子確實是僅僅為了繁殖基因,難道就沒有人就是因為愛孩子,想帶ta來世界上看看么?
有人娶媳婦確實就是為了要子宮生孩子,難道就沒有人因為特別相愛,所以想創造一個二人合二為一的生命么?
事情哪有什麼絕對,自願,負責,有愛,選擇生or不生都不是錯吧?

就像動不動就說自己單純地真誠地愛一個人,不是愛他的錢,愛他的家庭,難道他長得帥,工作好,性格溫和,為人善良,頭腦聰明,就不是一個人的屬性?特意把錢剝那麼清楚幹嘛?
同樣,喜歡不喜歡孩子,也不過是眾多屬性而已。沒什麼對錯
一致,就是好。不一致就不好。


說回題目,
在這種人生大的選擇不能調和的情況下,了解互相的需求是否能妥協,如果都不能,那不如就此分手,大家都選擇更適合自己的才能避免成為怨侶。
如果可以女方可以妥協,男方不如多負起孩子的責任,多參與餵養,多照顧妻子,多承擔家務,實打實地感激妻子在生育上的付出,比沒事說空話or覺得別人都生孩子,這算多大事兒啊,要來得靠譜。
如果男方可以妥協,那就想好,別中途反悔。40歲再離婚,那是害人害己害大家,做人不能這樣無恥。。。


能說服她就說服她,能夠改變自己就改變自己,談得攏就談,談不攏就分,這有什麼難辦的? 現在是沒結婚談朋友的階段,就算真的結了婚,還有離婚這個選擇呢!


作為一個男的,面對那麼多女權,還這麼多流派,怎麼才能讓她們滿意呢?
好,非處墮胎過的沒問題,不能物化女性沒問題,女人生孩子辛苦房車多出點沒問題,

嗯,想要女的生孩子就是只愛子宮,行,咬咬牙,咱不生了,丁克,啥,還要領養,不領養就是不愛我,行,領養唄。

好了,當一個男的做到這些,女權主義是反婚的來了,婚姻是對女性剝削,好,那我不結婚了,女權滿足了吧。
不行,貼吧女權流派來了,割屌派來了,擺在他面前的要不自宮要不自殺謝罪。

你要讓女權滿意,且不說她們很多都自相矛盾,你就像翻大山一樣,翻過一座又一座。

你怎麼可能讓所有女權都滿意,你有什麼義務讓她們滿意,某些大v天天跪舔女權的,為啥我們也要去做呢。


評論區里的各種惡意攻擊和揣測也是醉了,懶得一一回復,統一說一下

首先,那些質疑「連生孩子的苦都不願意承受,能養好孩子嗎?「的知友們,我人生最討厭雙標

假如男人也可以懷孕生產,那麼男同胞們,你願意由你來懷孕嗎?

我得到的百分之八十的答案是不願意,百分之十五的男人表示如果妻子實在不能懷,他們也可以嘗試。
而百分之八十絕對不願意的男人里百分之九十以上表示很希望養育一個孩子。

連生都不願意你們談什麼養?

這不是你們的邏輯嗎?

其次,我說了,生孩子的帶來的種種身體受限,工作受限是其次的,愛是願意去犧牲的,所以這可能是一個比較暫時的理由,但不是一個完全的理由。然後不願意生但願意養,對我來說最根本的原因是,我覺得只愛自己的孩子是不夠虔誠的,大多數的人生都是痛苦的,因此生育製造的是一種痛苦,想要一個自己的孩子從本質上說是利己行為,

我們有什麼權利未經孩子的允許,就出於利己目的擅自給他一個人生,且無法承諾這個人生是快樂的。

而領養不同,他們是已經被創造出來的生命,你的存在只可能給他們更好的生活與愛,如果你是一個有責任心,情緒穩定的人,

那麼多人願意生一個自己的孩子,卻養得一塌糊塗,控制、虐待、重男輕女,而連不是自己的孩子都願意養,難道不是更無私,更有利於孩子嗎?

至於說我騙婚的,你們就更不用操這門子心了,我和我先生感情很好,婚前婚後溝通互動一直都很及時,給他看了我的回答和評論,他覺得評論里的惡意實在讓人難以理解。


最後,這個答案僅僅是為了幫助題主更好地了解女友的想法,我沒有意圖說服你們的妻子不要生孩子,你們也大可不必覺得自己的利益受到侵犯,每個人有每個人的生活,你用你的價值觀指導你的人生,然後找一個和你價值觀相當的人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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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原答案

乍一看,還以為是我老公上來提問的
我結婚兩年了,和你女友情況差不多。我寧願領養一個,也不想自己生一個。
說說我的原因好了

工作身體


身邊有很多朋友懷孕,整個懷孕的過程基本上只能用兩個字概括:痛苦
在荷爾蒙的作用下,情緒非常不穩定,憂鬱,想哭。
孕吐從早晨吐到晚上,一連吐上好幾個月。
胎兒大了的時候,開始行動不便,睡不安穩,尿頻。
總之,整個人看起來很狼狽,要兼顧好工作不太可能。
而這還僅僅只是懷孕的過程還沒算上產後的哺乳期……

那麼多女性收入不如男性,企業更願意招聘男性而不是女性不就是因為這個嗎?

我很喜歡我的工作,我還沒有準備好花掉這個代價。

然後再說說身體

我不知道你有沒有體會過身體不舒服的感覺?
肯定有,一天,兩天?
我前幾年生了一次病,大概有一個多月的時間連下床都費勁,吃飯要人送,上廁所要人扶,三天兩頭檢查這個檢查那個,我先生照顧我照顧得應該算是非常周詳了吧,然而即便這樣,也不可能讓你完全滿意。

那時候我就深刻的感覺到,身體受限實在太可怕了,平時你輕而易舉就能做到的事情,現在要眼巴巴地請別人幫你做,而別人會不會幫你做是另一回事兒,你的心情會變得非常沮喪,非常容易煩亂。。。。。


那還僅僅是一個多月的時間,而懷孕生產至少會面臨好幾個月的行動不便,尤其是產後。


更糟的是,照顧產婦的多半是婆婆,而產婦不是唯一需要照顧的對象,還有嬰兒,兩個幾乎沒有多少情感交流的人,在其中一個人生最脆弱的時候承擔起照顧她的責任,對雙方來說都很容易演變成一場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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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愛是一種犧牲,所以這不是不生孩子最主要的理由。這只是暫時沒有準備好生孩子的理由。


情感才是

我非常愛小孩子。

這種愛不是愛我的小孩兒,而是愛所有小孩兒。

我始終認為想要成為父母不是為了延續後代,而是想要去感受如何撫養一個孩子長大的這種樂趣或者說過程,去參與一個孩子早期的人生,去付出。

這世界上有很多的孩子沒有爸爸媽媽,如果你的愛是虔誠的,那麼你想成為父母,有人需要父母,領養一個孩子不是正好?

大多數人生都是痛苦的,尤其是童年,至少我的人生經驗是這樣,

我不知道我有什麼理由或者說權利去製造一個痛苦。


但領養不同,他們是已經被製造出來的生命。
你用心的照料只能讓他們變得更好,而不能變得更壞。
從這個角度來說,我真的不想去生一個孩子,自己製造的孩子。。。。

不知道有沒有助於你了解你女友的想法
如果她只是不想犧牲掉自己的身體和時間的話,相信我,愛能夠說服她的,再不行,你還可以請代孕。。


大家的回答各有各的道理,我說個很少有人提的吧,題主有沒有考慮過這個可能,你女友可能沒那麼喜歡你。直男癌們經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你不給我生孩子就是不愛我。男士們,告訴你們,這句話沒錯,至少你的女友老婆沒有愛你們到願意承擔孕期的痛苦,工作的不順,以及身材的走形,身體素質下降等等代價。她們很愛自己,並不想犧牲那麼多去給一個只是還不錯程度的伴侶孕育孩子。聽上去是不是挺殘酷的?不過有孩子的男士們也不要得意,你的老婆不一定是愛你才為你生孩子,可能只是隨大流或者扛不住父母壓力。感覺我這個答案很拉仇恨啊,希望被說中的女士們不要惱羞成怒,愛自己不過怎麼說也是很棒的啊。


我來講一下我自己的事
我結婚前和先生溝通過這事情。
我想要小孩,先生想丁克。
他覺得養孩子麻煩而我喜歡孩子。
最後先生妥協,我倆才結婚。
如果他不妥協呢?則要麼是我妥協要麼分手咯?
我如果和他分手,難道是說我把他當成一個提供精子的工具嗎?
生不生孩子和買不買房,買不買車,兩人誰工作,父母如何奉養,家裡誰管錢,是否採用open relationship這些都一樣。
是要在建立婚姻的契約關係之前,就認真談好的。
題主在婚前已經發現這一問題,那麼很簡單跟她談。談不攏,忍痛分手。
不要抱「到三十歲她就想生了」「結了婚就由不得她了」的想法。
不排斥生娃的妹子大把大把的。

順便說一句:以下幾種都是渣
1.結婚以前表示丁克到婚後某年突然想生,於是離婚另找,或以離婚威脅另一半生的;
2.結婚以前就上文中問題採取隱瞞欺騙而使對方同意進入婚姻契約的。


乾貨: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十條:
有配偶者收養子女,須夫妻共同收養。

解釋下,結婚的人,不能以個人名義領養子女,必須夫妻雙方共同領養才行。

1,題主沒有權利要求女人生孩子,(題主說接受丁克了,這很好)

2,題主有權利禁止妻子領養子女。(如果女友不打算以後成為妻子,那就好辦了)


帶她去看電影《親愛的》。


現在的回答沒一個說在正點上~
第一,這事,首先是個人觀點是否一致的問題。兩個人在一起,三觀合,最重要。她為什麼不想生孩子,畢竟理由有很多,你無法判斷哪個是真實的、哪個是主要的。但結果很顯然,她的個人觀點(不生孩子)和你的個人觀點(生孩子)相互矛盾。這種觀點的矛盾,無關乎什麼女權、丁克、子宮論。就是簡單的兩人觀點不同。改變一個人的觀點並不容易。如果考慮結婚,這個問題必須達成一致,否則婚後無休止的爭吵。
第二,怎麼辦?觀點的問題,當然是思想和觀念的問題。嘗試溝通,了解深層次的原因。要麼你改變,要麼她改變。最終觀點一致,那麼可以考慮結婚。如果觀點不一致,我真的建議還是慎重考慮結婚,畢竟婚姻生活遠比談戀愛複雜的多。


生育決定權是女性獨有的權利,生育子女不需要男女雙方的合意,女性單獨決定即可。這是法律規定的。詳情人民法院報,本案案號:(2013)海民初字第23318號。

這個案子的爭議焦點包括:一、女性是否享有生育決定權,生育權決定權是男女雙方的權利,還是女性獨有的權利。二、男方不同意生育,女方執意選擇生育,是雙方平均承擔撫養費用,還是女性要承擔更多的責任。結論就是開頭的第一句話。

另外,生育是女性的權利,不是義務。沒有法律規定女人一定要給男人生孩子。

每個人都沒有義務非得去遷就另一個人。不能接受就算了,有些事情接受不了就只能分,這個事情不分男女。在這個具體的問題上,我覺得男人沒有權利要求女人必須生孩子,男方的父母就更沒有。女人愛你,女人想要孩子,她自然會生。

本人男。
在這個問題上,我發現更多的不是法理上的衝突,更多的是價值觀的衝突。我的觀點是,在婚姻生活中,夫妻關係是第一性的,其次才到子女,再到父母。但是很多人的眼裡,往往把親子關係放到了第一,認為孩子就是婚姻家庭的核心。我覺得如果是價值觀的問題,那真的沒法談了。
基本內容沒改,刪掉了對題主的一些吐槽。


這句話,我的某個前任也給我提過,說三十歲之前不結婚,結婚不生子
我的回復是:好啊,準備當後媽吧

分割一下。
後來我才知道,事實上,當妹子對你說出這句話的時候,她的真實意思是,我不想30歲之前(和你)結婚(除非到了30還沒找到更好的男人把你踹了),不想(和你)生孩子



你和別人生個孩子,然後你倆再領養這個孩子。

我想你女友是不會有意見的。


人的幼稚大多來源於 「自認為可以承擔選擇的結果。「

孩子是大事,大部分人會在堅定幾年後,意志動搖,開始後悔,從而產生夫妻矛盾。

別把自己想的太好,你娶了最初那個說要和你在一起的人了嗎?

這個問題30歲以下的沒什麼經驗,問問身邊40歲以上的人吧。

最後補充一句,三觀不和,早晚會出現嫌隙的。

——————————思考的分界線——————————

法律規定收養人的條件是:
1、無子女(華僑收養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子女,可不受限制)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4、夫妻雙方年滿30周歲
5、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雙方年齡差應在40周歲以上。
6、收養人只能收養1名子女。符合條件就可以收養。

註: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和收養一名的限制。同時,有配偶者收養子女,須夫妻共同收養。收養人收養與送養人送養須雙方自願。收養年滿十周歲以上未成年人的,應當徵得被收養人的同意。

領養之前先想好夠不夠條件,什麼女權、生育權,最大的權益應該是人權,被領養的孩子是有人權的好嗎? 如果真不想生,那就先確保自己無法生育,然後在領養,好好養。別領養之後,後悔了再生一個,到時候就是害人害己。

最後重複念本文第一句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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