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小提琴奏鳴曲普遍需要鋼琴伴奏?

相比於獨立演奏的鋼琴奏鳴曲,小提琴奏鳴曲常常需要鋼琴伴奏。這是否能證明小提琴的表現力不如鋼琴?


上面的所有回答都忽略了一個基本問題

我們現在講的小提琴+鋼琴的奏鳴曲(violin sonata)和巴洛克時期的小提琴+通奏低音的奏鳴曲完全不是一種體裁。violin sonata的起源是18世紀中期出現的,由鍵盤樂器主奏,小提琴(有時還加上大提琴)助奏的奏鳴曲。助奏是什麼意思?就是可有可無,刪掉也沒關係啊。後來小提琴聲部的重要性才逐漸被作曲家強調。

所以小提琴奏鳴曲裡面當然要有鋼琴,而且18世紀的小提琴奏鳴曲(比如莫扎特和貝多芬早期的)裡面鋼琴的地位更重要,這時期的小提琴奏鳴曲,樂譜封面上都寫的「鋼琴和小提琴奏鳴曲」。


題目的描述不太正確。

首先作下說明,下文中的奏鳴曲(sonata)主要指的是古典時期往後的奏鳴曲。巴洛克時期的 sonata 情況特殊,和古典以及往後時期的 sonata 不太一致。
——即 sonata 這種體裁,是從古典時期才開始逐步完善、「定性」的。限於篇幅此處只討論古典往後的 son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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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裡的「小提琴奏鳴曲」,對應英文 violin sonata。有趣的是,當你搜索某一首小提琴奏鳴曲,比如貝多芬的第五小提琴奏鳴曲「春」,你會發現以下兩種說法都有,且出現的頻率相仿——

第一種:Violin Sonata No.5 in F major, Op.24
第二種:Sonata for Violin and Piano No.5 in F major, Op.24

事實上,「小提琴奏鳴曲」其實是「為小提琴和鋼琴所做的奏鳴曲」。兩種樂器之間不存在主奏和伴奏的關係。
(同理,大提琴奏鳴曲等也是一樣的。)

那麼小提琴主奏、鋼琴伴奏的曲子有沒有?

答案是有的——小提琴小品。單樂章,通常只有幾分鐘,以旋律見長。

此類作品給人的感受就是旋律優美。充分表現小提琴在表現旋律上的特長,鋼琴只作伴奏,絕不會像在小提琴奏鳴曲中那樣「喧賓奪主」、「琴瑟和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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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對有小提琴參與的作品歸類——

1. 小提琴協奏曲。小提琴和樂隊,多樂章。

2. 小提琴奏鳴曲。小提琴和鋼琴,多樂章。

以上兩類最為常見。

3.小提琴獨奏作品。最有名的當屬巴赫的無伴奏和帕格尼尼的隨想曲了(兩者恰巧都是難度相當高的曲子)。
巴赫的小無即「無伴奏小提琴奏鳴曲與組曲」,雖有奏鳴曲一詞,但前文已述巴洛克時期 sonata 與之後存在差異。
帕格尼尼的隨想曲可視為此類作品的代表。——特點就是炫技炫技再炫技。

此類作品中,除了巴赫的小無,其他多為炫技所做。

4. 小提琴小品。前文已提到過,小提琴主奏,鋼琴伴奏。單樂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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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就說,作曲家為使用小提琴的多樂章作品時,都會配上鋼琴或者樂隊——換言之,小協和小提琴奏鳴曲這樣的體裁為作曲家所親睞。

至於小提琴作為絕對主角的作品——小品,為什麼是只有幾分鐘的單樂章作品?

小提琴主 / 獨奏的作品,特點是旋律和炫技。而這樣的作品,寫成幾樂章的大部頭,大概實在是有些膩味了吧。


無意冒犯,但 luckystar 的答案我看得不是很明白。關於是伴奏還是合奏的問題,怎麼說呢,伴奏這個詞聽起來似乎矮化了鋼琴。但首先,第一主題往往是先由小提琴拉出來(或是兩者一起奏出來),二來在舞臺上小提琴家站在鋼琴前面,最後,你記住的主要也是「米爾斯坦拉的貝多芬小提琴奏鳴曲」,至於鋼琴是誰彈的,並不是總記得住吧。主次還是比較明顯的——合理不合理另說。

我覺得題主的假說是正確的。小提琴的表現力就是不如鋼琴。首先多聲部能力就弱了,音域窄過鋼琴,音量範圍也比鋼琴小,這些都是很實際的限制。它當然也有鋼琴不能之處,但總體來說鋼琴叫樂器之王不是沒有理由的。


小提琴是旋律- 但是如果沒有鋼琴提供和聲,就啥也聽不出來了。


絕大部分「小提琴奏鳴曲」的全稱其實是「小提琴與鋼琴奏鳴曲」,鋼琴的地位和小提琴是平等的,要的就是一唱一和的精彩,並不是通常意義上的」伴奏「。

無伴奏的小提琴作品確實有,比如巴赫的《無伴奏小提琴組曲與奏鳴曲》,但論獨奏的表現力,鋼琴確實強一些,畢竟是能以一己之力和管弦樂團抗衡的樂器之王。


因為小提琴音域有限,高音充分但是最低音只到小字組的g,這樣就缺少低音層,需要鋼琴補充。這也是為什麼古典浪漫時期很少有小提和中提的二重,而是弦四(兩把小提+中提+大提)或者鋼三(小提+大提+鋼琴)。
另一方面,小提本身可以拉的雙音、多弦音雖然較中提和大提已經豐富很多,但是還是有頗多限制,所以缺少的和聲層這方面需要鋼琴來填補。

再另外,古典浪漫時期樂器地位和角色分配是非常明確的,在各種帶鋼琴的管弦樂器獨奏曲中,鋼琴就是個伴奏。一直到新古典時期再往後20世紀,各樂器的地位和角色逐漸平等,說成是二重奏才比較到位。


這個問題可以從形式和內容兩個方面來解答。
第一,從形式上。小提琴本身很難形成和聲,而鋼琴可以補充小提琴這方面的不足,音樂會顯得更加豐富飽滿。
第二,從內容上。隨著時代的發展,作曲家的對於音樂的表達需求越來越豐富,音樂中需要凸顯矛盾的對立和統一,鋼琴的角色漸漸從附和變成了同等對話,以展現作曲家的表達需求。
上述兩個原因共同導致了「小提琴普遍需要鋼琴伴奏」這樣一個現象的形成。


並不是這樣的,你看到的要鋼琴「伴奏」的不是單單的「小提琴奏鳴曲」,原文里都是「Sonaten fur Violon et Klavier」這樣的字樣,原意是為小提琴與鋼琴所作的奏鳴曲。奏鳴曲是曲式,並不決定樂器種類。所以你看到的都是作者寫清楚了是同時為兩個樂器所作得,只是小提琴是旋律樂器,所以和聲功能的任務主要交給鋼琴,這樣在音效讓你誤以為鋼琴的功能是「伴奏」。也有很多無伴奏的小提琴奏鳴曲。奏鳴曲式是曲式,不是題材,大量的交響曲,協奏曲,都是奏鳴曲式。


我覺得,是因為小提琴音調較高,有時候需要鋼琴來柔和以達到完美。這不代表小提琴表現力不好。一直都覺得小提琴比鋼琴好聽,它的渲染力非常強。其實每個樂器都有它特別的情緒,不能就這樣判斷誰好誰壞。


鋼琴最多同時可以按十個鍵(甚至可以更多,如果你一個手指按兩個鍵的話),小提琴一次最多拉兩個音的和弦。所以,你覺得呢?
古典音樂是以和聲為fundamental,小提琴這樣的單聲部monophony經常是不夠的,需要鋼琴把和弦填完整。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弦樂打底,鋼琴點綴。點面結合,才得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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