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名畫和贗品沒有區別會怎麼樣?
首先問個問題,憑什麼相信羅浮宮裡的蒙娜麗莎不是某人的高仿贗品?
以及,我覺得總會有一天,科技發展到複製文物或者名畫會令所有人和技術無法分辨,或者,不管有沒有,假設這一天來了,那附著於「真品」的歷史意義,藝術價值等等會附著於在哪裡?因為哪個是真品已經說不清了。那個時候保護文物還有意義嗎?
一、宏觀領域,博物館的職業道德規定展覽應盡量以原物為主,使用複製品不能超過一定比例且需註明。至於信不信的問題,微觀領域確實有的博物館不遵守職業道德,但是大多數博物館是遵守的,再具體到某一個博物館的某一件文物,就看你相信不相信這個博物館了。以上,針對沒有鑒別能力的觀眾。
二、我以前回答過如果某件真藝術品已經不存於世了,但一位在這方面造詣非常高的大師做出來一件一模一樣的贗品,該如何鑒別? - 藝術欣賞
我把之前的答案的有關部分貼下來:
如果我們僅用狹義的存在論甚至是認識論考察某物和複製品的差異,很容易得出二者一模一樣的結論。
但是如果我們用資訊理論來考察,則很容易發現二者的差別。
輕容我修改一下原題的條件以使情境更典型:原物與複製品的比較,所謂複製品,意味著與原物在材料、製作工藝及大小上完全一致。以下討論基於博物館學語境。
1.複製品和真品幾乎完全相同的是結構性信息,包括材料、體積、紋飾、製作工藝等等。如果僅僅是局限在結構性信息這個領域,二者可視為作用相當。
2.複製品和真品最顯著的差異是其流傳經歷不同,而流傳經歷同樣是物價值的一部分。所以局限在流傳經歷(記錄性信息)這個領域,二者完全不同。而追述到製作目的與動機方面,二者也完全不同。
三、從理論上講,區別在於如何看一個物。如果認為「物」所指僅僅是它「存在的現狀」,那麼通過科學發展一模一樣的仿製出這個狀態是可預期的。但是如果認為「物」所指是無數個以時間為序的「存在的現狀」的疊加,即「物」是一個存在的「過程」,那麼僅僅「存在的現狀」完全相同,是不能說明存在的「過程」也相同。這個「過程」的不同,就是複製品和原物的不同。這個問題著名的分析美學家古德曼在他的藝術的語言一書中的第三章「藝術與真本」進行了深入的探討,主要是從審美的角度。是不是很奇怪?都一模一樣了還怎麼從審美的角度探討呢?但事實就是贗品和真品哪怕一模一樣肉眼無法分辨,一旦你知道了作品的屬性,從審美的角度就不一樣了。
具體的論證延續了貢布里希《藝術與錯覺》裡面的理論,也就是說,人所看到的東西並不是這個東西本身,而是人自己構造出來的。我們面對一個作品,當我們知道他是真品還是贗品時,那個審美狀態是完全不同的,也就是說,我們觀看真品看到的東西和觀看贗品看到的東西其實是完全不同的。
但如果你偽造的一樣,並且不告訴世人,直接掉包,那就是一樣的了
假設按照題主的描述,談絕對性。
那麼假設有一天,複製品可以和原作在完成的狀態上達到「絕對」的相同,那麼只能表示其保留的信息是相同的,但是在歷史意義和藝術價值上不可能遷移,因為再相似,也有「原作」和「仿作」之區別。
我腦洞了一下,想起了《瘋狂的石頭》里那顆被換來換去的翡翠,如果說哪一天防制的水平不可被檢測了,那麼即使老包手裡的是真,但人們還是會賦予展櫃內那顆的歷史意義和藝術價值,這是社會的價值認同問題,因為人們認為展櫃內的是「真」而賦予其意義,可是這不是一個絕對的事實,在事實層面,藝術家完成藝術品的行為是唯一且不可複製的,這一層面上,即使沒有人能辨別真偽,也有真偽之別。
有意思的是,脫離了理論的玄談而回到現實層面,真偽一事常常是一筆糊塗賬。以《古詩四帖》為例,當年的七人鑒定小組分歧很大,謝稚柳以風格筆法入手,力挺此帖為真,而且他因為對這卷書法的盛讚,晚年變法,苦意臨摹《古詩四帖》,而啟功先生從流傳和文史資料的考據,認為此帖不真。我是認同啟功先生的,所以在我的意識里,對謝先生論證的李白《上陽台帖》也頗多質疑,當然啦,個人意見。
最後附上謝先生臨的《古詩四帖》,找不到原圖了,從之前發的朋友圈找的圖,所以有點糊:連病筆一道摹寫出來,絕對的真愛粉。
哈哈,這個問題我好喜歡。
以下是我的歪理:
蒙娜麗莎我不敢說,但是博物館裡掛著的,肯定有贗品。老實說這些畫是不是真品對於普羅大眾來說,還真不那麼重要,只要大家都認為那是真品很有價值就可以了。有一種看法是,價值這個東西,是一種高級的抽象的概念,而非客觀存在的事實,是人的觀點和判斷(應該是John Magee的觀點),這個觀點說的是價值投資,但我覺得藝術品也特別適用。博物館美術館裡的畫,又不能拿來吃,又不能拿來用的,怎麼看都是完全沒有什麼實用價值的東西,所以它的價值可以說,幾乎完全取決於人和社會對它的判斷。
去年不是有個從荷蘭火到了國內的視頻嘛,一個網路電台的主持人把宜家的廉價畫放進美術館,讓藝術愛好者來評價。結果大家都表示這畫可好了。
宜家印刷畫混進美術館 眾人當名畫誇讚 http://video.sina.com.cn/p/news/gaoxiao/v/2015-03-19/214864741969.html
有人嘲笑說這諷刺,這一點都不諷刺,當一副畫被放進美術館或是博物館,這件事本身就表示著這幅畫是被這個專門機構所認可了的。放在盧浮宮裡的蒙娜麗莎,你看到的不止是蒙娜麗莎,它有一個隱藏的至關重要的屬性,那就是,它的真偽,是盧浮宮認證了的。
《藝術的故事》的作者貢布里希不是說過嘛,藝術之所以為藝術,是因為它被寫進了藝術史里(原句我不記得了,大概是這個意思)。我認為,這些名畫的真偽也是一樣的,它之所以被認為還是那副名畫,是因為這幅畫是被權威美術館或者博物館所認證了的。
這個視頻里的主持人的作法很行為藝術,不過我們可以以此假設一下,如果這個畫不是從宜家買的,如果這幅畫是獨一無二並且沒人看到它被創作出來的過程的,如果這個畫廊是一個像古根海姆、VA一樣的權威美術館,如果這個機構偽造虛構了這麼一位厲害的畫家,並且對外表示說,這個畫家很神秘,我們至今無法調查出他的真實身份,但這個畫特別棒,作者是不世出的天才。那麼你說,社會會怎樣回應呢?大眾會怎樣回應呢?(可以參考街頭藝術家Banksy的事)
關於名畫的真偽,道理也是一樣的。
我的觀點是,如果真的有一天,贗品可以做到以假亂真,它的歷史價值以及藝術史上的價值仍然只附著在博物館裡掛著的那一幅,除非,有很多學者,特別是泰斗級別的學者提出了質疑。
不過,高品質的複製品能夠流通於市,不考慮道德風險,我覺得是好事。也許那時候拍賣行就難以拍出這樣的高價了,也許那時候這些人類共有的精神財富可以跨越國界的阻隔,真的為人類所共有了。這是一道哲學題。嗯,我是認真的。
其實,這個問題的內核跟「假如把一個人粉碎成原子再組合,這個人還是原來的人嗎」問題是一致的。歸根到底是自然屬性VS社會屬性,精神屬性VS物質屬性的問題。
----------------------------------------------------------------
在直接論述前,我們先思考一個問題,藝術品、古董為什麼【非常】有價值?注意,這裡的文眼是「非常」二字。
首先可以肯定,不是因為它們的實用功能。名畫可以複製,工藝品可以複製,而其他古董的實用功能和現代同類品的實用性根本不堪一比。
歷史價值,這是一個理由。但這個理由是對學術而言,對普羅大眾,春秋劃分都未必清楚,你以為他們會對一把破爛銅劍的歷史價值關注到幾何?
在高中政治課時,政治老師在灌輸商品的價值,說價值是凝聚在商品中的無差別勞動力,所以一輛自行車肯定不如飛機貴。然後就有人砸場子,說為什麼古董會貴出天價?一幅畫比飛機貴,也是常有耳聞的事情。老師就左右而言他了,說這個問題課後再解釋(當然,根本就沒解釋)。
時隔多年後,我略微想明白了,即便按照勞動價值學說,古董貴到天價也是可以理解的。例如你寫一本日記,要傳給曾曾曾孫子,就一百年為期限吧。然後你找了一家保管公司,約定一天一塊錢的價格存(不考慮通脹什麼的),那一百年後這本日記的保管耗損成本也達到了3.5千元!同理,一個北宋的破瓷碗賣十幾二十萬,簡直是良心價有沒有!
管理遺失、偷盜,尤其是戰亂、天災,這些耗損因素加一起,可以說每一個古董後面凝聚的人類無差別的勞動力(雖然是無意間發生的保管行為),根本不是複製品能夠比擬的!這是絕大多數藝術品、文物天價的原因。
----------------------------------------------------------
你說我跑題了,你問的不是為什麼值錢的問題。別急,我們接著說。
古董價值來源於保存的不易,只是它成為稀缺的一個理由。更關鍵的是它本身就稀缺這個特點。也就是說,一個物品它很少(謂之「稀」),同時它又是人類普遍需要的(謂之「缺」),那麼它就是一坨屎,也能賣出天價來(請搜索「金粒餐」)。
如果說前面的「稀」是物質屬性,那麼「缺」幾乎就完全只是人類的社會屬性。比如我家主人的屎在座的肯定沒人要,但東南亞某種貓的屎大有人趨之若鶩。
回到問題上來說,藝術品和完美複製品差距在哪?不在藝術品的物質屬性,而在它的意識屬性上。一件藝術品,在人類意識上必然承載了諸如歷史價值、稀缺屬性等複製品永遠不可能的承載的東西。這個認識,是不能通過完美複製來解決的,因為意識不能複製。比如我壓死了你家的狗,我不能把我家的狗拿給你,說當你自家的狗養好了(不考慮認主人的問題)。任何在人類社會裡有價值的東西,都很難單純地說是功能性價值。有一部分價值是構築與人類意識。
我最開始提到的問題,熊貓君在總結時提到一個觀點「你其實不是一個事物,而是一個故事,一個不斷發展的主題。」
所以,藝術品的獨特性價值在於,它在人類意識認知過程中所處的位置是無法複製的,它也是一個故事,一個不斷發展的主題。
----------------------------------------------------------------
你以為到這裡就完了嗎?不,我這個人不毀點什麼總是不得勁。所以我還是再寫點:雖然意識不能複製,但意識可以欺騙!!!
我們設定一個場景,假如怪盜基德潛入盧浮宮,盜走蒙娜麗莎,然後他做了以下三個選擇:
1、用一副完美複製品,替換了蒙娜麗莎,並毀掉原畫,沒人發現。
2、將原畫混到若干完美複製品中,再隨機抽一幅,替換回去,沒人發現。
3、同樣是第二個選擇,但他放回去同時,順便把剩下的全燒了。
請問,在其他人眼裡,盧浮宮裡的蒙娜麗莎還是蒙娜麗莎嗎?
然後有一天,怪盜基德良心發現,把他做過的事情公佈於眾,輿論一片嘩然。
請問,公眾分別會怎麼看上述三種情況,放回去的蒙娜麗莎?
你來打我呀!科科~
有人提古德曼,我來提本雅明吧,配合沃霍爾食用更佳。
從物質意義上來講,真的假的如果已經到了人類分別不出來的地步,那確實沒有什麼區別了。真品的意義在於其所含的信息的獨特性不可複製性。
始終是那一句 真的假不了 假的真不了。
如果題主想知道答案。
推薦題主看一看古董局中局 上面對於古董真假的思辨作出了一個探討。
我相信你看完能夠找到答案。
貶值咯
通貨膨脹
如果題主所說的名畫還處於「藝術品」的範疇,那100%還原的「贗品」幾乎是等價的,但是如果這幅名畫已經達到「文物」級別,那它藝術價值以外的歷史價值可能就無法估價了。
但由於題主的題目本身存在悖論,繼續深入探討非常的困難。
贗品一詞的定義中就包含了與真品的差異,一旦將差異抹除,那贗品就無法被定義了。想像一個場景,有人用粒子重組技術複製了名畫,然後又將名畫弄混,由於完全無法區分到底哪一幅是真品,所以只能全部作為真品保存,甚至更為極端的做法是毀掉其中一幅,以確保該「名畫」的存世價值。
《博物館條例》,國務院2015年1月14日發布。
第四章 博物館社會服務
第三十條 博物館舉辦陳列展覽,應當遵守下列規定:(四)展品以原件為主,使用複製品、仿製品應當明示;
《文物複製暫行管理辦法》,國家文物局2009年5月15日發布。
第五條 文物複製應貫徹少而精的原則,保證文物原件的絕對安全,不得損壞、污染文物。文物複製應履行嚴格的報批手續,未經批准不得進行文物複製。
第十二條 未經批准,國有文物收藏或保管單位及工作人員不得私自向任何單位和部門,以及任何個人提供文物複製樣品、模具和技術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文物複製品進行再複製。你覺得是贗品就別去看啊
你覺得故宮辦的那些展覽,把贗品精心修復好來給你們看?
踏破門檻排隊的人都是傻子?
推薦閱讀:
※Robert Ryman 的空白畫作 Untitled(《無題》)好在哪裡?為什麼估價高達 2000 萬美元?
※如何從藝術的角度鑒賞這幾幅畫?
※想進藝術品拍賣行工作,應具備哪些能力?大學時應選擇什麼專業?
※對於相似的藝術品,在博物館是免費的,而在拍賣行畫廊價值千金,你還有什麼想法?
※如何能夠成為一名藝術品拍賣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