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不要穿的太暴露在黑人區附近走路,不安全。 這句話是科學的提醒,還是兼具性別(女權)和種族歧視?
我們把問題場景設置在美國來討論這個問題吧。
學車時教練反覆強調安全駕駛,因為馬路殺手確實存在。
有一天你們狹路相逢,他違章(違法),但你處境更危險。
這時候你朋友說讓他先。
你眼一瞪頭一擰,說我就不讓!!!
他得讓我!!他違法!!我又沒違法!!
我開的好好的!憑什麼我讓他!他學不好車賴我??我有理!!我有理你知道嗎!!你讓我讓他,你怎麼不讓他讓我!!
你這是縱容違法!!黑白不分!
好,你別讓。
duang~~!!
馬路殺最後被判三年,賠償150萬。
法律有可能遲到卻從來不會缺席:你看著自己的墓碑跟自己說總算可以瞑目了。
來生還要做一個寧折不彎的人。性別歧視絕對坐實的。
她可以騷,黑人不可以擾!
為什麼要提醒她不要穿得太暴露,而不是教育黑人不要去騷擾女性呢?
再說,那個跟穿的多少沒關係的,已經有研究表明了,穿得多一樣的。
那些騷擾和犯罪,大多發生在熟人之間,只要是她跟黑人沒親戚,那就基本不會發生這種事。
神仙打架凡人就不要摻和了。
第一,這不是性別歧視,而是善意提醒。如果換一個說法,「你穿著暴露,被強姦有自己的責任」,那就是性別歧視。
第二,是種族歧視。黑人區是什麼意思?黑人佔多少比例這個區才叫做黑人區?叫黑人區之後,是否暗指黑人要對這個區的所有犯罪負責,而其他種族就沒有責任?
有正式名字就叫正式名字,不要自己起個經不起推敲的。
一邊是「我可以騷,你不能擾」;一邊是「我是黑人你躲我你就是種族歧視」。
月黑風高之夜二者狹路相逢……
豈不美哉?
我默認安全隱患是性犯罪了←根據題主特意點題「女性」和「穿著暴露」
這句話顯然是不妥的,因為它將女性的性吸引力與強姦犯犯罪聯繫了起來。
其實只要是女性(特別是看起來好欺負的女性,甚至是男童),都是強姦犯的目標
把這句話拆成兩部分:
「黑人區犯罪率高,走在那裡要注意安全」
「穿著暴露會招致性侵犯,不要穿著暴露」
在黑人區走夜路不安全←如果有數據作為基礎,證明此地區犯罪率高,那麼這句話是陳述事實
但是現實生活中也有數據表明女性被強姦和穿的多少沒有關係。單說親身經歷:我小學初中的時候都穿的校服,身體尚未發育出明顯性特徵,走在小區里都有過被騷擾的經歷。
提醒「不要穿著暴露」,顯然沒用的,反而將責任歸結為女性。
我們要明白該地區不安全的因素(基礎設施:路燈,監控;人為因素:警察監管不力,小混混多)是什麼,再對症下藥。
我不覺得提醒女性晚間出門注意安全是性別歧視,我覺得如果我們生活的地方治安不好,無論男女老少,安全問題都該是被強調的。這既是性別歧視,也是種族歧視。
但是曾在知乎性別歧視相關問題看到一個回答(大意如此):「錯的是社會,受苦的是你」。
所以,我如果去美國也會遵從這條提示,但既不會認為這條提示「科學」——黑人區犯罪率高,強姦搶劫類的犯罪率的統計數據我不清楚,印象中只是平均數,黑人區主要是涉槍毒品案、幫會案、謀殺案多——也不會認為因為是黑人導致了黑人區的凋敝,這是一系列失敗的社會政策經濟政策的後果,更不會假設黑人都像黑人區的極少數犯罪分子一樣有危險。
因為持槍法律的鬆懈,美國槍支泛濫,這才是安全的巨大隱患。比起聽從這種滿含歧視的建議,更該關注如何在一個槍支泛濫的國家如何安全出行。有一個獵人到森林打獵,遇到一隻熊,獵人與熊經過一翻搏鬥後,獵人被熊打敗了,熊並不飢餓,它沒有吃掉獵人而是把獵人強姦了。一段日子後,獵人又回到森林找熊報仇,一翻搏鬥後,獵人第二次被打敗,此時熊並不飢餓,沒有吃掉而是再一次強姦了獵人。又過了一段時間,獵人又再一次到森林找熊報仇,獵人依然被熊打敗又遭了一趟強姦。獵人第四次到森林裡找熊報仇,人熊對持時,熊極不耐煩地獵人大吼:「你丫到底是來打獵的還是來賣淫的?!」
瀉藥
是啊,這是歧視。
可這話又帶著那麼些正確性。
而且這句話背後所隱含的可能遭遇的傷害,強姦,死亡等,帶著不可逆,不可癒合性。
這些性質意味著哪怕是一點點的小可能我們也需要去避免。
你要用個人的身體,甚至是安全去做對歧視的抵抗嗎?
你若是真的遭遇不測,別人會認為這句話是對的,說不定甚至用你的苦難去做反面教材。
若你成功的安全的,度過一切,大家大概只會覺得哇噻,你好勇敢,運氣真棒,並不會覺得你證明了黑人,抑或是女性的平等。
很多是根源上的問題。
教育,醫療,工作,社會福利等等等等。
有些事現階段就是不能做到,
我們就是該承認。
只是大家都是摸著石頭過河,一切還在發展探索之中,
還需要很多的努力吧。
科學與否我不知道,
和女權貌似扯不上關係。
但是在白左那裡,這句話貌似是「種族歧視」。
在普通老百姓認知里,應該是「這是事實,但是不能說出口。否則就違反了政治正確。」
你怎麼知道男人走在那兒就安全,你這不是歧視男人嗎
一句陳述性的事實論點。
看著哪裡都對,好像又哪裡都不對,但這就是事實。
這其實就是一個很現實,很實用的提醒。
如果一個女生覺得覺得這是歧視女性,可以呀,這個女生大可以穿著清涼,半夜三更去逛唄,一轉身被姦殺,倒在血泊中,就知道錯了。
明知這個地方有危險,非要隻身闖龍潭,這不是蛋疼么? 出門在外,擠地鐵,包包拉鏈不拉好,手機不抓牢,被偷了,小偷確實有責任,很大的責任,自己就沒責任?
有人會說我直男癌,無所謂啦, 但是如果你看到一隻羚羊自己非要往獅子嘴邊湊,你只會覺得羚羊傻
至於那句「我可以騷,你不能擾」
真的是句完全正確的廢話。
真不知道女權癌怎麼就奉為圭臬了。
我覺得這句話應該是一種實證性的表述。
有一次去醫院看病,醫生說國產的藥物有效率50%,進口藥物80%。我想說這是不是刺裸裸的藥物歧視。
沒看出性別歧視,把"穿著暴露"直接認為是"女性穿著暴露"才是性別歧視吧。
穿著暴露的不能是男人么?
首先,性暴力實質是暴力,和性唯一的關係大約就是通過性實施暴力。從曝光案件來看,中國女童遭遇性侵的概率要... 來自女權主義貼吧
其次,這句話要看是誰說的。
這兩個問題是很多人忽視的問題。
我提到的首先這個問題就是很多人都無視了性侵害案件的部分受害人——男性和兒童。
請問兒童和男性怎麼穿算清涼?裸奔嗎?
其次這個問題也是大多數女權主義者反對該言論的緣由。
這句話可以由關心當事人的人來說——她的家屬,她的好友等等,但是絕不應該由公知甚至是政府檢查機關和警察來說。
出於關心——我讓你注意安全。
可是對於政府機關來說,特別是警察,最重要的職責是打擊犯罪,而不是教導受害者怎麼「自保」——我都能自保了,還要你警察幹什麼?
正確示範:如果你犯罪,那麼xx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等著你呢!
就是因為這些說著這些話的人總是在關心受害人穿著什麼,才會引起女權主義者的反感。
穿著什麼很重要嗎?即使裹成一個黑粽子,可是還是有性侵害事件發生。
與其好奇受害人穿的是襯衫還是背心,穿的是褲子還是裙子,倒不如關心一下施暴者得到應有的報應沒有。
犯罪的原因只有一個——有罪犯。
穿的不暴露也別走
性別歧視、種族歧視、階級歧視、殘疾人歧視…無限種可能…
假定場景是全為黑人的聚居區:
2.白人不要穿得太暴露,否則露出的白皮膚會引起黑人極端種族主義者的攻擊性;
3.土豪朋友不要穿得太暴露,一身百十萬的手錶、腰帶、項鏈露出來容易被黑人幫會謀財害命;
4.殘疾人筒子不要穿得太暴露,否則會被素質低下的黑人從背後譏諷;
5.場景對應換成白人/阿三/阿凡達/獸人/血精靈/x man…的社區結論依然成立。
當然,如果不鑽牛角尖,把它作為一個公眾警示看,那麼只有種族歧視,畢竟從reddit上的流行言論推斷,性侵犯們的興奮點似乎已經轉移到了男性……btw 杰倫的《xx台》很好聽的哦
君子不利於桅檣之下,錯別字一個
要是你穿的暴露,走在哪都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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