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規則中的「越位」到底是怎麼來的?有什麼典故嗎?
仔細想想越位這個規則,好像設定得真的挺NB的!
對於越位規則的歷史,我非常有必要強調:
越位不是在中途「出現」的!越位規則是足球運動中最古老、最根基性的規則!是第一版現代足球規則就明確規定的規則!
我甚至可以換個震驚些的敘述:
在足球規則的演變過程中,越位比手球出現得還要早!
如果想了解越位規則的起源,最好的參照其實是當今的橄欖球運動,無論英式還是美式,它們都是和足球同宗的,足球最初的越位規定,如今還保留在橄欖球運動里。反而足球運動在後來的進程中,經歷了相當大的改變,這之中便以越位規則為甚,直至今日已經與起源時相差甚遠。
越位為何會是一項根基性的規則?這要從現代足球運動的雛形——中世紀時期的原始足球說起。當然,這裡並不是說古代中國的蹴鞠,而是發源於英國的原始足球運動。原始足球的基本思想,其實就是把一個標的物,從一個村子送到另一個村子裡的某個目的地(比如教堂),而另一個村子的人就要阻止對方。而從這個發源就能看出,原始足球里非常強調「地盤」的概念,開始時雙方都有自己的地盤,而比賽就是比哪一方能突破對方的封鎖,所以那時足球又被稱作「匪幫足球」(mob football)。而在這規則下,雙方地盤的分界線,就成了整個運動的重中之重,因為這就代表了勢力範圍。你可以說我投機取巧,派自己村子裡的一群人潛入對方地盤,比賽時從本方一個大腳開過去,那邊趁機撿漏,但你要知道,你進入的是對方的地盤,在原始時期,沒有規則,沒有裁判,正經地比賽況且是拳腳相加,獨闖對方領域佔便宜,你還打算完整地回來嗎……所以從一開始,私自「越界」(offside)就是一種極度不道德,必須嚴令禁止的行為。
然後到了19世紀,英國人開始尋求運動的規範化,於是在1848年,制定了現代足球的第一套成文規則——《劍橋規則》,這套規則可以看做現代足球和橄欖球共同的祖先。劍橋規則吸收了原始足球的基本思想,這之中就包括越位,而當時的規則不允許任何無球進攻方球員遊走於球與對方底線之間!這是什麼意思呢,你要麼只能大腳遠射,要麼只能貝爾式地帶球突破,而不能把球傳給前方的任何人。但有趣的是,那時規則還並未禁止手的使用,手與球的接觸還是合法的。
而後又到了1863年,這一年被視為現代足球的元年,英國人成立了現代足球的第一個管理組織——英國足球協會(Football Association),並制定了第一套通用的規則。第一套足總規則才明確禁止了手部對球任何形式的接觸,但同時,仍保留著劍橋規則里越位的規定。這套如此變態的1.0版本頒布後的首場比賽,不出意外,以0:0收場。當時對於這套規則不滿的一部分人,後來自立門戶,在1871年以過去打自己玩法的比賽的一個地名——Rugby為名,創立了名為Rugby Union的組織,這便宣告了Rugby橄欖球的誕生。
而越位規則第一次改得像現代足球的樣子,得等到1866年,那時才第一次允許了向前傳球,併產生了當代越位規則的雛形,而當時在球與對方底線之間限制的防守隊員人數,要比現在多一人。而到1871年,足球運動里引進了守門員這一通常恆定為最後一名防守隊員的特殊位置,才確定了今天我們看到的越位規則的基本模式。
我們再回看橄欖球運動,在Rugby橄欖球里,至今都還保留著劍橋規則和1863年足總規則里原始的越位規定——不允許進攻方無球隊員遊盪(loiter)於球與對方底線之間。這個規則具體是什麼意思?也就是不僅進攻方不能向前傳球,也不能利用無球隊員干擾球的前方防守球員的移動,因為後者同樣觸犯了越位規定的核心——利用越位位置"得利"。
而在大洋彼岸的美國,美式橄欖球的奠基人是19世紀時耶魯大學的一名學生兼運動員Walter Camp,他以Rugby規則為藍本,對過去越位的概念進行了美國的本土化修改。他最主要的貢獻,是發明了"line of scrimmage"(爭球線),而這之中的核心也是「線」。Walter Camp的思想是允許進攻方暫時性地越線並以之得利,但一旦進攻方的進程被阻止,攻守雙方全隊都必須被強制地限定在進攻的停止之處並重新開球,開球前任何球員的私自越線將被處罰。而Rugby規則里被越位規定禁止的向前傳球與進攻阻擋行為(類似於籃球的擋拆),在美式橄欖球中也就都得到了允許。所以美式橄欖球的核心實際上仍是對於越位的界定與處理。
最後我們再回到足球,很多人可能會提到1925年,這一年的確是足以改變足球運動根本面貌的一年,但不是出現了越位,而是越位變成了今天的模樣——球與對方底線間,不能少於兩名(過去是三名)防守隊員。在越位規則作出這一改變前,防守方實際上有兩名」守門員「,一名是能夠使用手的標準守門員,另一名是只能用腳但依然有十足的防守優勢的」次級守門員「,所以早期」後衛「和」中場「的區分,實際上只是越位規則里造越位拖後隊員與標準防守隊員的分別。這種過度壓制進攻的做法,導致一支球隊被迫排出六七個前鋒,以彌補前場球員過於頻繁地出現於越位位置而造成的效率損失。(其實簡單想想也能明白,如果足球早期沒有越位,那不可能會出現以「2-3-5」為代表的多鋒少衛的現象,沒越位了還不上後衛這不是找死嗎?)1925年規則改革後,由於足球里守門員通常都會是位置固定的最後一名防守隊員,進攻方也就不用再刻意地後壓來規避越位,這也就直接奠定了當今足球的戰術與陣型的基礎和我們今天看到的足球比賽的模樣。
越位規則到後來的再次大改,就已經是90年的事情了,FIFA引進了「平行站位」(being level)的規定,進一步將規則修正到了利於進攻的方向。而後,FIFA又明確了在越位位置上的球員的所謂「干擾」(interference)與「得利」(gain an advantage),並且規定了對於越位位置更詳細的判斷方式。在FIFA05年修訂的規則中,只有頭部、身體與腳部超出越位線才被認定為越位,而手部不在此列。足球場上關於越位的爭議,可以說從未停止過,這個被看做是真假球迷鑒定標準的複雜規則,到底是怎樣形成的呢?知名足球解說員蘇東老師在他的節目《東哥講古》——足球場上的越位規則是怎樣形成的?中,詳細介紹了足球比賽越位規則的歷史演變。
越位可能是足球場上最好玩的一個規則,沒有越位怎麼讓前鋒在歡呼中認為自己是個傻逼。
很多人都搞反了,是因為越位才使足球成為了足球,沒有越位的足球就是沒有牌大小的鬥地主,這個運動就不是這個運動了。
如果沒有越位,現在一切的足球戰術,陣型,位置,進攻,防守,組織,訓練方法,球員技能需要-----
全都完全推翻,完完全全的,推翻。一絲都不留,而這項運動,就根本不存在了。
如果沒有越位,就會出現十鋒一衛的現象
即10個前鋒在前場,1個後衛在後場就足夠了
個後衛只要能把球大腳踢過中場,10個前鋒捅進球門的概率遠遠大於現在
同樣對方隊員也必須採用這種戰術才能保持均衡
這樣足球完全沒有任何觀賞性
所以越位規則普遍存在場地大,瞬間傳球遠的項目,比如說橄欖球平時踢小場就感覺出來越位的好處了。
一個不大的場地,哥們「加一個」「加一個」。然後就在門前出現了一幫「趴活兒」型前鋒。不回防等球就射。
凡進攻隊員較球更接近於對方球門線者,即為處于越位位置。下列情況除外:
a.該隊員在本方半場內。
b.至少有對方隊員兩人比該隊員更接近於對方的球門線。
當隊員踢或觸及球的一瞬間,同隊隊員處于越位位置時,裁判員認為該隊員有下列行為,則應判為越位:
a.在干擾比賽或干擾對方;
b.企圖從越位位置獲得利益。
1、區域應在前場,即對方的半場內。
2、在進攻方的隊員向前傳球瞬間,進攻方接球球員在球的前方,即球員比球更靠近球門線。
3、進攻方接球球員前方的防守球員少於2人(包括守門員)
三個條件缺一不可。
沒有這個規則 足球沒一點意思了 這個規則的真正意義是前鋒和後腰之間的較量 答主國家一級足球裁判 執裁過特步杯全國大學生聯賽
不如設想一下沒有越位的比賽
前鋒為了射門,需要永遠站守門員邊上。中場一個大腳長傳前鋒搶到就直接射門。後衛為了防止前鋒射門會全部擠在禁區里或者是球門門線處永遠不出來。最後說中場球員,因為前鋒後衛都在禁區里擠著,所以中場負責搶球需要不停地跑全場。
那時候足球只有一種踢法。即,中場搶球,搶到就往對方禁區長傳,前鋒搶到就射門,後衛搶到就踢回來,再搶,再長傳,再射門或踢回來。。。。。
雙方各在對方門前安插一個人,不回防,永遠站對方門前,足球就不用踢了。
我爸他們小時候在巷子里踢球,沒看過任何比賽,就有不許有人站在對方身後巷口的規則,越位規則本來就是足球存在的根本
我當年玩一款遊戲,叫街頭足球啊,5v5好像,畢竟時間久遠記不清了,玩一會兒就發現一個bug,裡面沒有越位這個規則,進攻方只需一個人站在球門前坐等傳球,然後臨門一腳就進了。
這個遊戲就這樣變得一點意思都沒有,估計這遊戲早都黃了吧
如果沒有越位這樣的規則,那足球就不再是我們今天看到的技戰術能力、團隊配合都要求極高的運動了,且足球的觀賞性也會受到巨大的打擊。
沒了越位足球豈不是變成了一部分人不需要跑動,另一部分人腿部力量雄厚,只需要開大腳的比賽了=。=畫面太美根本不敢看啊
另外,越位的出現還能讓你在不懂球的妹子面前好生炫耀一番,為她傾情講解何為越位,雖然我估計很多男生也講不全(包括我)2333。
我覺得越位規則可以改進一下:
出球和接球的瞬間同時越位才算越位,而不是出球的一瞬間就算。也就是說越位回接不算越位。
這樣可以大大加快比賽節奏,減少中斷。且進攻方並不會贏得不合理的優勢。
大概是在1925年制定的。您聽說過最早的英式足球沒有中場概念嗎,就是因為兩個隊除了守門員只有後衛和前鋒,大腳來大腳去,比賽沒有觀賞性,也缺乏趣味性,無論是參與者還是觀賞者都有制定這個規則的需求,於是乎在第一屆世界盃之前,這個規則產生了。
沒有越位的話,基本就上十個前鋒就可以了,門將直接開大腳到前場
現在回頭看,「越位」這一規則的設定,使得足球運動的可用空間可以靈活的在約1/3-1個足球場的區域內進行調整,很好的兼顧了:對足球觀賞性/技戰術的要求和場地較大的客觀條件。
小時候不懂足球規則時就想,派個人守在對方球門旁,不跟那幫人去爭搶,到時己方隊員將球使勁踢到這裡,那射門不是把握大了許多嗎?為這個想法還興奮了一陣,哈哈
主要是防止足球賽打出籃球賽的比分…
如果有幾個隊員只站在對方球門前,等著接球射門,你想想面對著一輛中巴車大小的球門,九十分鐘下來得進多少球?比賽變得只有大腳長傳找門前的前鋒,什麼邊路下底,什麼人球分過,什麼短傳直塞,什麼二過一踢牆之類的通通看不見了,足球還有什麼意思?
越位是保持遊戲公平,進攻方與防守方起碼保持1V2。
推薦閱讀:
※如何比較梅西與貝利、馬拉多納、羅納爾多?
※為什麼現在的足球解說員非常喜歡說「失去了重心」?
※你記憶中的國足是怎樣的?
※足球技術要如何提升,怎麼訓練?
※如何評價馬拉多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