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理解福樓拜說的「要使一個事物變得有趣只需長久地凝視它」?


長久地凝視之後,你所凝視的東西就不再只是那個東西,而是你的靈魂所傾注進的一個事物。

而既然你的靈魂已經傾注,你所思索的其實更多的是你的靈魂,而自己的靈魂對自己總是有趣的。


長久地凝視某一物體,這一動作意味著你從日常秩序之中將此物挑選出來,這種遴選本身就意味著一種意義的賦予,和電影類似,是一種敘述的行為,在基耶斯洛夫斯基和塔可夫斯基等大師的電影中,我們常常可以看到鏡頭對某一似乎頗為平凡的物象的長久沉溺,然而為何選此而不選彼,卻讓人覺得其中必有深意存焉。在這一番思索中,景物成為內心的投射,已經具有了觀察者心靈的因素在內,進而反作用於觀察者自身。比如博爾赫斯曾說過,在現代社會,任何一種平凡普通的意象都可能在瞬息之間成為地獄,最佳的例子莫過於庫布里克的閃靈和波蘭斯基的怪房客。通過後者,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僅僅憑藉一件女士襯衣,一顆塞在牆洞里的牙齒,窗口靜止的面孔,這幾種簡單庸俗無比的意象,經由主人公的凝視,在他的意識中合成一條連貫的邏輯鏈條,成為嚴密地迫害他的勢力的象徵。又比如薩特的噁心一文,主人公在海灘撿到一枚偶然存在的貝殼,卻因為無法將其整合進任何一個既定的象徵秩序中,對它存在的純粹偶然性和無序性無可奈何,因而感到噁心。這些現代主義的常見橋段都可以看作對福樓拜這句話的註腳,他也因此不愧為從現實主義內部開啟了現代主義之門的人物。


我當初玩單反的時候,最初想的是,買個半幅狗機配個全焦段旅行狗頭,能拍景能拍虛化,肯定此生無求了。

後來給妹子拍照的時候,覺得沒有標準定焦虛化好;再後來又感覺到沒有超廣角鏡頭的視覺衝擊力強;然後又覺得踏馬拍不到鳥……

所以,當你能靜下心來凝視一件東西的時候,你想的已經不是這件東西的本身了。


這需要你是個思維有緯度的人,一個有趣的人,有多圓的視角和無限的想像力出現在你思維中的東西都像是賦予了生命靈動性。


「一夜夫妻百日恩」
何況「日久生情」

詢問了題主上下文,我也查不出上下文。對不起了樓兄


我想,這大約就是所謂的「日久生情」吧?!
投入的時間越多,傾注的情感就最深厚,有了情感,自然就有了樂趣吧。


我的觀點和Jasmine Guo大體一致。
當你長時間注視一件事物時,你把量度你生命的時間傾注於其中,他似乎成了盛裝你生命的容器。因此,如果你覺得自己的生命有趣,那你一定覺得你所注視的事物很有趣。
再者,長時間意味著你有充分的時間進行觀察-聯想-類比-總結。這個過程為世間萬物添加了一層聯繫,你得以更加全面地了解世間萬物。這難道不有趣嗎?


這個說法是關乎洞察力和細節描繪的問題。
有一種寫作訓練,拿兩枚相同硬幣擺在面前,仔細觀察,然後寫出它們的不同之處,通過你的講述,能清楚的把它們區別開來。
在訓練過程中,你要長時間的注視它們,這個的材質、那個的光澤,這個有刻痕、那個有擦刮,這個的紋理有斷線、那個的花瓣有鏽蝕……
在專註的觀察中,你會喃喃自語,你的大腦並未停止思考,你不經意中會想到它經歷了什麼,每個痕迹都會是段故事。
這很有趣。真的。


忽然間想起這句話,兩個人只要足夠地互相了解,都有可能愛上對方。


你願意長久凝視鳳姐嗎?是的,你會發現她也有閃光點!

你願意長久凝視一坨大便嗎?是的,你會發現它也有閃光點!

你願意長久凝視自己嗎?是的,你會發現自己也有閃光點!


長久的凝視一個字就會覺得很陌生
那麼福樓拜認為 陌生=有趣?
哎。。。
高手總是孤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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