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衝殺陸謙 為什麼用了刀 而不是他平時慣用的槍?


原文:
林沖聽得三個人時,一個是差撥,一個是陸虞候,一個是富安。自思道:「天可憐見林沖!若不是倒了草廳,我準定被這廝們燒死了。」輕輕把石頭掇開,挺著花槍,左手拽開廟門,大喝一聲:「潑賊那裡去?」三個人都急要走時,驚得呆了,正走不動。林沖舉手,察的一槍,先撥倒差撥。陸虞候叫聲:「饒命!」嚇的慌了手腳,走不動。那富安走不到十來步,被林沖趕上,後心只一槍,又搠倒了。翻身回來,陸虞候卻才行得三四步,林沖喝聲道:「好賊,你待那裡去!」批胸只一提
,丟翻在雪地上,把槍搠在地里,用腳踏住胸脯,身邊取出那口刀來,便去陸謙臉上擱著,喝道:「潑賊,我自來又和你無甚麼冤讎,你如何這等害我?正是殺人可恕,情理難容。」陸虞候告道:「不幹小人事,太尉差遣,不敢不來。」林沖罵道:「奸賊,我與你自幼相交,今日倒來害我,怎不干你事?且吃我一刀!」把陸謙上身衣服扯開,把尖刀向心窩裡只一剜,七竅迸出血來,將心肝提在手裡。回頭看時,差撥正爬將起來要走。林沖按住喝道:「你這廝原來也恁的歹!且吃我一刀。」又早把頭割下來,挑在槍上。

且看原文:林沖這場戰鬥中用槍殺了富安一人,用刀殺了差撥和陸謙兩人, 這兩段文字中,前段是「戰鬥」 後段是「殺人」 槍是戰鬥武器,一寸長一寸強,在有來往的攻防中佔盡便宜,所以在遭遇時刻,林沖直接提槍就上,首先」撥「倒並差撥, 注意這是個橫向攻擊動作,所以傷口不深,差撥沒有當場死亡。第二槍是「搠」就是直捅了,一下富安就掛了。 最後對付陸謙直接使用擒摔技。從這個時刻以後,就不是「戰鬥」 而是「行刑」 這個狀況下,長槍不如刀好用,行刑時都是近距離,沒有進退步法,而且刀既能抹脖子又能梟首還能開膛。所以他選擇用刀。


買都買了,用都不用一下不就可惜。。


按了下Q


打鬥地主3個人牌打的差不多了,林沖地主手上2個大的一個小的,沒把握,於是是先把大牌打出去先壓住,果然對面打不起,哈哈…再把小的過出去,贏了!給錢給錢!哈哈………不對
……
……
槍是長兵器,佔大便宜,加上是老本行,就靠這傢伙吃飯的。把對方打殘了,沒威脅了。再用刀那還不是任我林沖搓圓捏扁…哼哼~


他的身份不是教頭了,槍屬於違禁品,帶在身上太扎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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