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改掉對人過度熱情的毛病?

從小就是一副熱心腸,愛打抱不平。對不太熟的人過於「樂於助人」,對自以為投緣的人過度熱情,對熟人講義氣掏心窩子。可是常常不被領情,反而被人猜疑態度這麼熱情是不是有什麼鬼心思。
時間長了感覺精神被榨乾,搞得自己很累


什麼是愛,愛就是不但要對他人表達自己的讚揚和欣賞,同時又要表達對他人的負面感情,以幫助他人成長,即使成長的結果是他人遠走高飛。

九型人格2號人(助人者)的自我形象是:無私奉獻。這就是為什麼2號是九型人格中最樂於助人的類型。

但是一般狀態下的2號對自己自我形象並不太肯定,所以此時「樂於助人」的目的是得到他人的愛,從他人那裡得到自己「無私奉獻」的確認。如果自己的付出沒有得到他人的愛的回饋,2號認為自己一定不符合「無私奉獻」的自我形象,此時2號會加倍地討好他人:愛能征服一切,愛就是一種神奇的力量! 如果加倍努力還是不能得到愛的回報,此時的2號:感覺精神被榨乾,搞得自己很累

愛是一種選擇,2號可以選擇去愛,也可以選擇不去愛。當愛成為了一種強迫,變成了一種索取的手段,那麼此時的愛還是真愛嗎?

照顧好自己,滿足自己是愛別人的一種條件,這不是自私!不要把自己的需要藏在對他人的愛後面,請大膽地表達出來。


我對待這件事是這麼個態度:

首先呢,對人熱情是一個非常珍貴的品質。對人熱情其實它的根源在於我們對世界的赤子之心。好奇心是一個非常寶貴的東西,對人熱情就來自於此。我覺得題注切不可因為對人熱情受過一些傷害那就放棄了這個非常美好的品質。

第二,人際關係中是有力學的。有的時候我們對別人熱情,這件事並不只是一個簡單的熱情而已。在這個過程中,其實我們也是內心底期待其他人也要用同樣的方式對待我們的。但是事情往往事與願違。對待別人的熱情,別人可能根本不會反饋。

第三,在這裡就需要你仔細甄別一下了。通常有兩種情況,第一種就是這個人天生就是這個性格,對別人都比較冷。那你就可以看淡一些,然後不用做什麼改變,接著對這個人熱情。畢竟這不是你自己的責任,你的內心也不應該有任何多餘的心理活動。第二,就是這個人內心底並不是很看得上你,所以不願意付出和你一樣的熱情去對待對方。這個就比較讓人難過了。設想我覺得一個人是我心目中最好的朋友,但是在他心目中我可能排都排不到前十。或者我每次想到高興的事情都與他分享,但是他從來不會這樣子對我。那如何破呢?

第四,我的建議是從兩個方面入手,第一就是冷淡化關係,好的人際關係應該是能給你溫暖的。有的時候,我們會因為覺得認識很久了,不好意思去冷下來,然後接著按照以前的相處方式。那就是我熱他冷繼續走下去。這個就是進入了一個誤區。因為在這個人際關係里,你總會是失望的一方,而對方也毫無愧疚。這個人際關係對你們都沒啥用。那我覺得你就可以不要去再對那個人熱情了,回歸自己的生活,好好關心那些關心我們的人。第二,就是提升實力,實力是人際關係里的核心因素。等你冷淡一段以後,再加上有了實力。這個時候就可以從新定義你們兩個的相處格局。

第五,但是我還有一個重要的點要強調一下。那就是不要走極端化。有的人有一種強烈的證明給世界看的反殺心態,跟很多看不上自己的人都不往來了。他們覺得自己是孤獨的騎士,這種想法和做法是很不成熟的。即使你現在是一個很弱的菜逼,增強實力對你來講是一個很漫長的道路,在這個道路上也不可以把自己的自尊心提的太高。雖然你比別人需要付出更多的熱情才能獲得別人一點點的注意力,但是不要因為這個就氣餒,就不平衡。這個時候,適當的在人際關係中多付出一點就能讓你的生活免於匱乏,多一點色彩。其實這是可以接受的,也是最優解。

第六,最後一點,不要帶著任何不爽的眼光去看待那些以前輕看你的人。人都是有局限性的,要多換位思考,帶著一絲憐憫心。他們大都並不是有惡意,而是為了自己的人際關係交往效率最大化。你以後有實力了,也可以這樣子做的。


天吶我第一次被邀請。
如何改掉對人過度熱情的習慣?
說實話我曾經無比天真的時候也是這樣的(小學初中階段),我甚至很想不通為什麼會有人不喜歡我,甚至會覺得我覺得對某個人感覺不爽是我自己的問題。
我當然知道真心真情最終能夠讓人家對我的態度改變,也這麼做過,然而真的辛苦,而且,後來我想通了。我何必委屈求全一定要對每個人都好呢?說實話我相信「眼緣」這個東西,有的人你知道他/她好,但是就是無法在相處的時候感覺很舒服。既然如此,放過自己,讓點頭之交只是點頭之交,忽視看不慣自己的人。
再有就是對「自以為感覺投緣的人過度熱情」,唉,小學的我就是這樣,其實現在想來,她們會覺得很煩吧。人與人之間都需要有距離,無論是家人還是好朋友亦或是戀人,而過於熱情則是給人一種侵犯私人空間的感覺。不過你已經意識到了這個問題,可以選擇別的溫和點的方式(慢慢了解看大家三觀是否真的一致,人家是否真的想要跟你當好朋友,而不是憑感覺去對人好)去交好朋友,相信你會覺得沒那麼煩惱的。
說實話,有時候我覺得對人過度熱情是將自己本性過度暴露的行為。作為一個很彆扭的人,我已經將一些性格藏了起來,這讓我也變得很糾結,有時候覺得自己很冷漠。所以以上的建議是我通過自己親身經歷的一些總結,也許你並不適用。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獨特的經歷,隻言片語並不能完全將你的情況講出,而我也只是恰好有些話想說罷了。
希望能對你有一點點積極的作用。


呃,我不會解決這個問題,因為我同樣有著這樣的毛病。很多事情在我做完之後,熱情褪去,冷靜下來的時候才會發現自己的熱情過了度,辦了錯事。
因為我可能不懂分寸,我只知道要對別人好,但我卻缺少分寸感,不懂得適可而止,別人會認為我有病,這甚至讓我失去了很多朋友,或是成為朋友的機會。
今天就有個栗子啊,學生會廣播站錄製的節目出現失誤,沒有剪掉,(不是我們欄目組的,今晚也不是我值班放節目)站長很生氣,覺得他們工作不認真,這讓其中一個女生很傷心,我就勸她,而這時候我們都是試用期的幹事,認識不足倆月,彼此之間也不熟悉。


熱情總被辜負,
怎麼說呢,
慢慢的改變自己吧


前兩天醫院組織旅遊 帶上媽媽一起去 用餐席間 幾個同事們都能主動問候媽媽 給媽媽端湯倒水的 媽媽也能跟她們打成一片 反倒是我這個女兒自己吃自己 說簡單點就是被動 已經被同事說了幾次了
回家後我總在想 我怎麼沒遺傳我媽的話嘮 經常被說高冷 我媽也經常說我沒有人情味 冷血動物
回歸重點 我就是想要變成一個熱情活潑的人兒啊 我知道我這樣不好 但天生就是這樣啊 先哭會
剛好看到題主提出的這個問題 我很是感興趣


如果你經歷一次「升米恩,斗米仇」的人或事,也許你就再也不會對他人過度熱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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