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香港法官吳蕙芳審理走私奶粉案說的一句話:自己國家出產的奶粉,自己國民都不敢吃,是一種「國恥」?

香港法官吳蕙芳周五(6日)在審理走私奶粉案件時表示,「自己國家出產的奶粉,自己國民都不敢吃,是一種國恥。」這番話在中國社交媒體成為了熱門話題。

吳蕙芳是香港粉嶺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過去幾天一直在審理多宗違反香港政府限奶令而走私奶粉的案件。

周五,她又先後審理了23宗有關案件,而被告當中包括港人及內地人,年齡介乎22及74歲。

吳蕙芳在審理案件時指出,香港走私奶粉問題十分猖獗及盛行,雖然她在去年6月已提高刑罰,但仍無法收效。她還透露,經粉嶺裁判法院處理的違反限奶令案,從2013年的2700宗增至去年的5000宗,情況「非常觸目驚心」。

她首先以粵語表示,明白到這是一個社會問題,並稱「自己國家製造的奶粉,自己都不敢吃,真是可悲,極之可悲」。

她隨後以普通話審判另一批被告時,再次重複有關說法,並重申「我認為是國恥」。


在自己國家領土內購買日用商品叫「走私」,是國恥,簡直抬不起頭。


儘管很不甘心,但必須承認這位法官「過激」的言論是對的,如果她也認為這個「國」也是她的國的話。
上面這句有點繞。
我的理解,一個國家的國民不信任它的政府有關部門進行了嚴格質檢和認證的產品,轉而蜂擁購買外國貨,此為質檢監督部門之恥;
一個大國的製造商沒有能力生產出好的產品,非弄虛作假不能盈利,此為相關產業之恥;
一個號稱經濟開放的國度靠徵收關稅卡住外國產品,導致正常渠道進入的商品價格虛高,民眾無負擔能力只能轉而求購走私品,此為改革開放經濟體制改革以來號稱完善的體制之恥。
從另一方面來說,在同一個國家的兩個地區之間購買商品,居然能構成走私罪;再聯想到去年的「跨區域用鹽罰款事件」,再為體制記上一恥。
我非政治相關專業,說了幾句,有不對之處萬望見諒。


這是真話啊


就是國恥啊,不用評論了。


——————20150805

最近終於看了些美國著名案件判決經過,做出這類判詞可以讓以後類似的判決可以援引這些案例,幫助法官進行判斷。而在本案中,我不知道她的這個判詞對以後的判決有什麼作用。另外,關於法院判決是否能對現在的社會起到什麼作用,連在美國最高法院也不是個共識,不同的大法官有不同的主張。本身法院做出判決也會有人歡喜有人愁,有人喝彩有人噴。
不對原答案做其他修改了。
仍然感謝那位知友的建議

————————20150220

鑒於答主並非法學生,答案也只是私貨而已,還有什麼問題歡迎大家指正。

————————割掉割掉————≧﹏≦下面是原文

同意這位法官的觀點。但是我不認可他的行為。在審理案件的時候為什麼要說題外話?他明明就是在進行工作,還是一個強調嚴肅嚴謹公平公正的工作,他要做的應該是嚴格按照程序辦事,就算他有自己的觀點,他也應該讓嚴肅的工作優先,在法庭上說這種話是不是不負責任?就算他的觀點能得到大家的認同,就算他的觀點是正確的,在法庭上也只能有一個判斷標準,那就是法律。

沒錯,他的言論的確是富有正義感,也是相當正確的,那他能不能以個人的身份休庭後再發表?他在法庭上講,不就是在用法官的身份擴大自己言論的影響力嗎?他的工作,理應不允許有這樣的偏差的。
而且,場上有媒體,如果藉助香港法官這個有些微妙的身份說出這樣的話,會影響到媒體的判斷,港陸現在氣氛那麼奇怪,你怎麼保證媒體不會拿來大作文章?這話從一個香港法官嘴裡說出來實在是太敏感了。


以前看過有香港法官審理違規攤販,庭上嚴肅,庭下他專門給攤販們買了水,一起談了談天。我一直以為這才是最正確的方式。你有你的工作和責任,同時你也對他們的生活很同情。這才是真正的人情。

再說個可能跑偏的,民國法學家吳經熊在自傳中寫的
「我判他的刑只因為這是我的角色,而非我的意願。我覺得像彼拉多一樣,並且希望洗乾淨我的手,免得沾上人的血,儘管他也許有罪。唯有完人才有資格向罪人扔石頭,但是,完人是沒有的。」

在法庭上,只有法官這個角色,法官的唯一判斷標準只能是法律,沒有「我」,沒有其他偏頗。但我所理解的人性,正是當法官脫離出角色後,對於人們無論他是否有罪,對於他們的尊重,對於人們從始至終的敬畏和關懷之心。

——————我是機智的分割線┑( ̄Д  ̄)┍————
20150220重新編輯


正確的打開方式不應該是中國人生產出自己國家人民都不敢吃的奶粉,這是國恥嗎?


不知道吳蕙芳以法官的身份表達出「國恥」這麼感性的語言是不是合適
但···呀好巧啊我也覺得是誒··


以上多數答案戾氣太重,我有我有自己的見解,在此聊聊。
首先我想問:自己國家出廠的奶粉,國民不敢吃,這個條件成立嗎?中國有多少孩子孩子是吃進口奶粉長大的,或者說現在有多少孩子是在吃進口奶粉,我相信中國大多數孩子還是在吃國產奶粉的。這個假設就該質疑一下,找幾個人說幾句自己國家的奶粉自己不敢吃,就成事實了?
其次,我想對這種說法「中國XXX不如國外,國民不願(敢)吃(買),這是一種國恥嗎?「,我對這種說法非常的反感,第一點:國外的的月亮真的比國內圓嗎?這個結論你怎麼得出的,沒有什麼具體的事實就亂得結果,第二點:國內的東西不如國外的,怎麼就變成國恥了?你家孩子數學成績不如隔壁家的,就是家恥了?你怎麼不對l對你孩子罵,你就是我家的家恥。這是得出的結論嗎,我認為這是誇大問題,你家孩子數學成績不如隔壁家的,總有比其他好的吧,最關鍵的是,假如你有什麼不如其他的,應該想想是為什麼,而不是劈頭蓋臉的大罵。
最後,我想說的是」國恥「這兩個詞,別用個人代表國家,別用個體代表全體,遇上幾個人不好,就得出這個國家就沒有好人,這樣的結論。遇到的人素質不行,就覺得國民素質不行,等等的,說啥大話呀。
我們國家的某些方面不如國外,這對於一個發展中國家來說是不可避免的,自己國家不如別人,我不覺得國恥,不要有這種民族自卑感,把自己一棒子打死。我們應該冷靜的觀察問題,多問些為什麼?為什麼別人能做到,我們做不到?然後虛心學習,提高自我能力,趕超國外水平。
第一次在知乎答這麼多,祝大家新春快樂!


這不是廢話么。

還有,不敢吃自己的三聚氰胺奶,偏要吃澳洲的雙聚氰胺奶,不是崇洋媚外是啥。


毒奶粉算啥,思想上的毒才厲害。


某些中國人太矯情,奶里摻些三聚氰胺怎麼了?食物裡面摻點毒素,減少些低素質人口提高人口素質多好啊。為什麼不站在國家層面想問題呢?幹嘛站在屁民角度呢?


這個評論下面的,你們對國產奶是不是僅僅停留在三鹿的認識階段,是不是只知道伊利蒙牛?購買奶製品尤其是鮮奶,不找離自己家近的產地幹嘛?


我覺得這個現象還上升不到用恥辱或者崇洋媚外去定義或解釋的層次。首先分析下為何我們要去買國外的奶粉,很簡單國外的奶粉比國內的質量好,安全!當然我這裡說的國外是指一些發達國家,乳品業聲譽高的國家。一方面人家的乳製品本來在全球就是塊招牌,比如澳洲,紐西蘭等,只要消費得起,能買到,有智商的消費者當然會用現金投票。另一方面,是對本國乳製品的擔憂,雖然很多毒奶粉的事件是局部的,偶發的,但有智商的消費者很容易會類推到整個行業。再加上我國對乳品行業的監管標準比國外低(可能是技術以及市場供應的原因),自然會使得那些越來越注重孩子健康,營養的爸媽不去冒這個風險,而選擇進口國外的奶粉!消費者都是理性的,在貿易全球化的背景下,沒有理由不買好的東西。就像手機,汽車行業,以前都買外資品牌,那是因為我們相關工業技術落後,你看,現在技術上去了,品牌實力上去了,國人也會傾向買自主品牌了,比如華為,哪怕價格也不低!所以,我的觀點很明確,國內產業雖然起步晚,但在發展,在循序漸進的發展,在還沒有達到國外的技術或者標準,品牌底蘊還沒那麼深厚的情況下,國內消費者選擇進口產品,很現實合理。當然我相信在不遠的將來,我們也會買搶購自家的奶粉的!


國恥太多,數不過來


何止是奶粉不敢吃,還有尿不濕衛生巾不敢用,護膚品不敢用,牛奶不敢喝,飯館不衛生,從食品到日用真是太多了!除了政府問題,還有商家自己真真是沒良心吶~

我說我要自己開家庭烘焙坊做完全無添加的健康甜點,還有朋友「教」我賣給別人不要用太好的原料,成本太高,我反問,我賣給你用不好的原料你願意買嘛?我自己就覺得自己都不想吃的東西怎麼賣給別人!真是希望所有做食品的人都有這種想法。



中國有書不讀,跑去外國叫國恥嗎,好的就要接受啦。關於奶粉,香港政府立法原意講明是保障香港父母買到配方粉,不針對其他,分明講大話。那些荷蘭文的奶粉,根據香港法例無法定語文及無合法食物標籤的,根本在香港不能賣,限制都幫不到香港父母多買到一粒奶粉。與立法定義無關,還不是帶了要坐牢。其實不能賣等於不能食,根本都不算是配方粉。


沒錯啊,這的確是恥辱,所以才需要知恥而後勇


國恥就是國恥,事實就是事實,什麼影響中港關係的後果留給梁振英去擔心吧


呃,對於那些毒奶粉受害者來說,是悲憤。
對於其他人家長來說,是恐懼。
對於被走水客困擾的港人來說,是煩惱。
對國內奶製品行業來說,是無奈和悔恨。
只有對於那些貪瀆徇私或打假不力的官員來說,是恥辱(如果他們知恥的話

對咱國家來說,問題一籮筐,這事情雖然波及面廣危害程度大,但國恥榜上仍排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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