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雨先生的這兩句話是否有語病?
句子1:天一閣之所以叫天一閣,是創辦人取《易經》中「天一生水」之義,想借水防火,來免去歷來藏書者最大的憂患火災。今天初次相見,上天分明將「天一生水」的奧義活生生地演繹給了我看,同時又逼迫我以最虔誠的形貌投入這個儀式,剝除斯文,剝除參觀式的悠閑,甚至不讓穿著鞋子踏入聖殿,背躬曲膝、哆哆嗦嗦地來到跟前。
摘自《風雨天一閣》。我分析了一下,這一段話的主語分明是「上天」啊,在沒有變換主語的情況下,豈不成上天背躬曲膝、哆哆嗦嗦地來到跟前了?是不是應該在這句話加幾個字,比如「而是讓我背躬曲膝、哆哆嗦嗦地來到跟前」。句子2:可見對許多遊客來說,西湖即便是初游,也有舊夢重溫的味道。這簡直成了中國文化中的一個常用意象,摩挲中國文化一久,心頭都會有這個湖。
摘自《西湖夢》。後一句「這」是主語,代指前面西湖即便是初游也有重溫的味道,可是這個「這」不應該當成摩挲中國文化的主語啊,是否應該在摩挲前頭加一個「人們」,改成人們摩挲中國文化一久,心頭都會有這個湖。抑或是應該可以理解成「心頭摩挲中國文化一久,都會有有這個湖」?我確實才疏學淺,看到這兩個句子有點疑惑,請文學愛好者、作家能給我解釋一下?
西文語法對於漢語的侵入,在題主身上表現得淋漓盡致。
我上面這句話,也挺「西文」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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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粹的漢語,是可以自由變換主語的,更是可以自由省略主語的,尤其是當主語是「我」的時候。
你可以注意一下,你平時口語中,是經常省略主語的,尤其是在主語十分明顯的情況下。
居五日,桓侯體痛,使人索扁鵲,已逃秦矣。《韓非子》
這句話,按題主的分析方法,就是病句。因為,給給每個分句補全主語,是這樣的:
居五日,桓侯體痛,(桓侯)使人索扁鵲,(扁鵲)已逃秦矣。
按題主的觀點,第一個括弧里的主語,或許可以省略,第二個,怎麼也不能省吧?可是,漢語就是這麼寫的,就是這麼說的。
蹇叔之子與師,哭而送之,曰:……
按題主的分析方法,是誰」哭而送之」呢?是蹇叔還是他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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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人的文章中,「我」字可以從不出現或只出現一次,依然是一篇好文章。
在歐洲語言中,十分強調語言形式上的嚴密性,每句話必然是主謂(賓)俱全,不如此則不成句。然而漢語不是這樣的,漢語中,省略主語是常見現象,因為,有些時候是沒有必要把主語指出來的,太饒舌了。
就比如題主給的兩個例子,造成任何理解障礙了嗎?沒有。
下面這個句子,語法正確嗎?
我收藏了一堆硬幣,藏在抽屜里。
其實,注意英語口語,省略主語的現象也非常常見而明顯。比如這樣的句子:
can"t agree with you...
今天初次相見,上天分明將「天一生水」的奧義活生生地演繹給了我看,同時又逼迫我以最虔誠的形貌投入這個儀式,剝除斯文,剝除參觀式的悠閑,甚至不讓穿著鞋子踏入聖殿,(讓我)背躬曲膝、哆哆嗦嗦地來到跟前。
長句寫到最後,自己迷糊了。
電視里現場採訪、講話,很多這樣的情況,一般都會由編輯在字幕上補齊。可出現在文章中,不可原諒,他自己可能都沒再讀一遍。
再說,原文如果真的是背躬屈膝的話,那就更……
第一句你說得對。
第二句,我覺得可以把「摩挲」前後看成兩個獨立的句子,只不過中間用了逗號。漢語對用逗號連接多個句子的用法是很寬容的。
從來沒聽古人指責語法問題,語法概念是從西歐學來的,當年在第一部漢語語法著作《馬氏文通》一出現,就被陳寅恪大師指斥為「認賊作父」。漢語自由度比較高,如果死摳語法,詩詞美感都立不住腳了。漢語和歐洲的語種是兩種完全不同的語系。不要受平時語文老師的誤導。
如果在語法上執迷不悟,真的,會令人發瘋的。
題主吹毛求疵有意思嗎?這影響你的理解嗎?
不影響理解
矯情
其實,演繹給我看後面應該是句號的。
今天初次相見,上天分明將「天一生水」的奧義活生生地演繹給了我看,同時又逼迫我以最虔誠的形貌投入這個儀式,剝除斯文,剝除參觀式的悠閑,甚至不讓穿著鞋子踏入聖殿,
大妙!
前面幾句寫完,含淚竟不能自已的
背躬屈膝、哆哆嗦嗦的來到跟前。
充分體現了上天的牛逼!這麼牛逼肯定不會是西方的上帝!
余秋雨自己不停堆砌辭藻,把自己給整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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