饕餮(暴食)為什麼是七宗罪之一?


在外奔波勞碌傳福音一天的耶穌又累又餓的回到了住所,「我的麵包呢?」
耶穌一臉疑惑。

「被猶大吃了。」

從此六宗罪便成了七宗罪。


七宗罪和七美德是對應的,看他們對應的美德可以更好理解每宗罪具體的含義。
貪婪對應慷慨,暴食對應節制。它們的側重點不同:貪婪是損害他人利益的,因此其對立面是捨己為人的慷慨;但暴食於他人無害,其對立的美德就會偏向於自省、自己把握分寸的意思。


因為社會的物質積累不足……
統治階級為了人民能更容易得到滿足總要抑制多餘的慾望
暴食以後有可能就沒有下頓吃,餓了就會造反


你試試每天每頓都吃撐,別多就堅持一個星期就會知道是為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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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思至鄙人行為舉止,偶有所感,若有所思,故尋此問,記於此。

平日聚餐,常見有人說:這酒就剩一口了,不喝就浪費了;這菜就剩一口了,不吃就浪費了。有時已經吃飽了因為最後一口吃撐了,有時甚至就因為最後一口酒使得身體整日都不舒服。

有時有些人就因為饞嘴而多吃一點,有些人因為貪吃而多拿一點,今天一點明天一點,你不知道多吃這一點對自己身體可能有所損害,你也不知道多拿這一點別人怎麼看你。

談及自身,大年初一我去姥姥家過年,同時又有親戚拜年,親戚有拿一旺旺大禮包。對於這種零食,我平日幾乎不吃,也不喜歡吃。若是心裡想著「不吃白不吃,白吃誰不吃」而去多吃,甚至違背自己不想吃,吃不下的本性,想來這就是所謂的原罪「饕餮」了。

吃喝隨身,量度隨性,這似乎可算拒絕「饕餮」了吧。

若有語無倫次之處,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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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首先需要明白美國社會的清教徒傳統,清教徒屬於基督教派里比較極端的教派。有些像佛教里的苦修派。
他們認為上帝是暴怒的,因為人世是如此的腐化污穢。而人從出生就是帶著原罪的,沒錯就是電影《七宗罪》里的那些原罪。即使人這輩子辛苦修行,也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人(the choosen ones)能夠得到拯救。
因此,一群罪犯有什麼資格談論享受?任何引起感官愉悅的行為都是罪孽,所以第一條罪孽就是由飽食帶來的滿足感。更何況是為了這種滿足感而持續不斷的暴食。
正如苦修的和尚為什麼只能吃素,正是因為吃素帶來的飽足感正是最大的罪惡感。
宗教也許不同,苦難都是相同的。


之前我也不理解,至少我們生活的環境里還是不太常見暴食者。但後來因為一件事突然有了新想法,現在很多商家賣巢蜜,我就很納悶了。本來我們竊取蜜蜂的蜂蜜,讓蜜蜂不斷勞作,就讓很多蜜蜂本身能活半年的壽命縮減成2個月。而現在又開始連著蜂巢一起賣,讓蜜蜂又不斷製造蜂蠟做新蜂巢,讓它們生命更加負累。人明明可以不用吃蜂巢,蜂蜜的營養已經很多了,可就是因為饕餮,不斷向大自然擷取,而不顧他者死活。


饕餮不僅是吃得多,也是什麼都吃,鳥獸魚蟲還有各種植物菌類,哪怕有毒,也要冒險嘗試。蛇啊、穿山甲、鱷魚、鯊魚等等,甚至國家珍惜保護動物也要拿來吃,其實對於飽肚子而言,普通飯菜早已足夠,可就偏偏要吃盡所有物種的勁頭。就連動物對食物也是有限度的,可人類真的是沒有下限,為了一飽口欲,也是做了很多壞事。


想起一坨屎一百萬,能吃到馬雲破產的段子。。。
其實就是貪口欲,而不顧及後果。如果一個教徒吃的超嗨,可能就把廚師奉為上帝,而不是耶穌了。
不知是我多想還是別的。覺得這幾個宗教都在提倡節制,控欲。佛教,道教,基督。
不過我覺得大眾宗教總是符合統治階級的利益,它的教義也在一定層度上維護了一時的穩定,七宗罪也能使得民眾在日常生活中自我控制,三方獲利何樂不為


七分飽對身體好


古人早就說過,吃飽了撐的沒事做,就會沒事找事……


暴食不是泛指過度享樂么。。


其實就是貪婪還有控制不住慾望呀。


饕餮是龍子哎,怎麼能跟罪惡掛鉤


饕餮也是貪婪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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