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 Mac (OS X) 沒有剪切文件和右鍵新建文件功能?

RT,這樣豈不是方便許多?


一大堆人出來證明 Mac 的邏輯多麼多麼正確 Windows 反人類。
真是受夠了

如果我剛開始用 Mac,我不知道剪切文件快捷鍵

我看到了 cut 是 command+x,但是為什麼不能用?
command+option+v 在哪裡?為什麼沒有顯示?

Mac 上編輯文本用 command+x 剪切文字,為什麼這時候所謂正確的 Mac 邏輯不適用了呢?
編輯文本 command+option+c, command+option+v 是複製,粘貼文本樣式
到了處理文件的時候 command+option+v 變成了剪切,個人認為統一快捷鍵邏輯會更好。

Mac 這個設計造成了一定麻煩,Windows 的快捷鍵相對方便
強烈反對認為蘋果的所有東西都是好的,Windows 都是垃圾這種風氣


只有我覺得windows的邏輯是正常的嗎?我知道這個地方有一個東西,我在別的地方需要它,那麼這個時候我就需要先想清楚,這個東西還需要留在這裡嗎?需要就選複製,不需要就選剪切。這是直接映射了現實世界的思維。
Mac那種反而是沒有現實基礎的。
Mac的思維是我先複製一份帶過去,到那之後再決定這個地方的要不要保留。不需要的時候選移動,然後原來那個位置的東西就隨著我的命令消失了。這個是電腦思維模式,不是現實模式


我覺得解決方案很簡單,mac下的「剪切」改名叫「預剪切」,就邏輯上完全正確了。
對於從windows遷移到mac的用戶來說,沒有多大不同,也準確告知了剪切文件與剪切文本是不同的(剪切文本時有刪除結果,而剪切文件無此效果(粘貼時才有))。windows下的剪切文件也有另一層風險,在粘貼前不許刪除,這確實不能叫「剪切」。
另外的幾點思考:
1. mac下的移動文件前的操作叫作「copy」,確實也讓人費解,這個copy也只是把文件的路徑存入剪粘板,而不是文件這個對象,所以這些就決定了文件的「複製移動」與文本肯定是不同的。但改「剪切文件」為「預剪切文件」也是有必要的,如上所述;
2. mac下的粘貼文件應該有兩個:「移動到這裡(cmd+option+v)」和「粘貼(cmd+v)」,邏輯如下(左邊一列是第1步操作,第一行是第2步):
...............移動到這裡 ..............粘貼
複製 ........(非法組合) ............可重複粘貼
預剪切 ...不可重複粘貼 .....移動並可重複粘貼


我完全同意這項功能的設計很反人類。

1.對新手的友好度
我想請問剛剛使用mac時間不長的人,有幾個人知道移動的快捷鍵是option+command+v?移動可是個常用功能,甚至很多時候它比複製還要更常用。更甚的是,有一個灰色的Cut放在那裡,這會讓新手非常迷惑。

2 用語
為什麼移動文件要先執行「複製」呢?難道你搬東西要先複製一份再把原來那一份銷毀嗎?對,我知道系統就是這麼做的,我會在下面解釋這個問題。

3 習慣問題
對於絕大多數電腦使用者,更多的時候他們接觸到的是Windows,這些人使用一個邏輯和原系統區別很大的系統事,會有相當的不適應,君不見Windows8去掉了開始按鈕和開始菜單引起了多麼大的抵抗情緒嗎?

4 關於邏輯
是的,我知道,你們也知道,我知道你們知道,Mac的邏輯,很多時候更加符合系統本身的操作邏輯,但是,電腦的使用者,絕大多數並不是IT專業人士,他們不知道他移動文件時系統幹了什麼,他們不知道一個軟體是由什麼組成的(http://www.zhihu.com/question/23340401),他們不知道為什麼他們在Windows上用的好好的軟體、玩的好好的遊戲到了Mac就不剩幾個了。

電腦,終究是給一般人用的,你開發的,不是超級計算機,也不是強子對撞機。只是一個用於提高生產力,抑或是娛樂的工具,工程師思維,是萬萬要不得的。


題外話

為什麼mac要在finder這種程序下使用高級菜單?Windows下的軟體,大都不會這樣,即使使用也是不常用的功能(例如窗口的縮放和移動,Office的全部保存,其實即使是這些功能,我也一直詬病),而移動可是常用功能之一啊,為什麼要放到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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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他就行了」嗎?這對於我們這些對電腦熟悉的人,的確如此,但是對於用電腦僅僅是打個字,看個新聞,對電腦不甚了解的人來說,真的是如此嗎?曾經,我也這麼認為,直到有一天,我家的網路出了問題,保修之後我出去了,中午回家之後,我的父親問我,為什麼桌面上沒有e的圖標,使得他無法確認網路是否真的恢復正常了。

我解釋了為何我使用Chrome,而把桌面上的IE圖標刪除,並說明了Chrome的位置和圖標樣子。

我的父親說「為什麼要讓我在你的電腦上學習一種不同的操作方法呢?」

我沉默良久,無言以對,打開電腦,默默地將IE的圖標放回。

他們不知道這麼多,只知道想上網就點E,想寫文件就點W,如果碰到一個沒有E的電腦,他們不會去尋找解決方法,也不會去請教他人,只會認為這個電腦不好用。

這樣的人,有很多。


很多人誇獎iOS的易用性,使得無論是老人還是孩子,都可以很簡單的上手,然而,在Mac上,我並沒有看到這一幕,除非Apple滿足於當前的市場份額,不打算把更多的對電腦了解不多的人帶入Mac,他就不應該做出,至少在常用功能上,和其他系統,尤其是占絕大多數市場份額的Windows,差別太大的事。這點,連很多面向普通用戶的Linux發行版都懂得,盡量向Windows靠攏。

我還是那句話,對於很多人,他們什麼都不懂他們只會把電腦和電視或者其他電器一樣看待,給他們一個操作方法有區別的電腦,就好像給他們一個不用方向鍵調音量和切換頻道的電視一樣,是不可理喻的。


有些 Mac 支持者雙重標準玩的太溜了。

Mac 好使的地方:蘋果用戶體驗太好了,用戶完全不用費心。這種問題 Windows 怎麼能讓用戶去思考呢blablabla

Mac 不好使的地方:說不好使的人不會動動腦子嗎。Mac 這樣設置邏輯是完全合理的,聽我跟你們解釋。。


我先來說下新建。比如你新建一個圖片,你新建的到底是啥?最簡單的,圖片多大?就算是簡單如Word文檔,其實也有頁面設置乃至模板要在新建時選擇,只是一般沒有強化這一點認知。新建一個空白文檔,其實有公認標準的可能就是txt吧(或者是空白的源碼?)。說實話,一些Finder增強軟體,如ForkLift、Path Finder確實也只提供了新建txt的功能,或者你自己改後綴。

這樣看來,要達到理想效果,可能要預置一些配置,比如「新建一個800*400的畫布」。實現似乎不難,甚至可以把模板隱藏在某處,然後粘貼。是不是可以通過AppleScript實現?

為什麼沒有呢?可能是覺得這點功能的缺失影響不了多少銷量?這種「為什麼」的問題可以問出無數。比如為什麼Dock不自帶縮略圖呢?為了養活第三方?Windows申請了專利?改天讓有心人士考證吧。(話說回來,你也可以問,為什麼Explorer沒標籤呢?為什麼Windows不能在編輯中移動文件呢?...)

至於剪切(or 移動)就見仁見智了,沒什麼不好理解的。

Finder比較弱的可能是不顯示路徑啥的,不過我疑心可以通過AppleScript實現一鍵複製路徑到剪貼板,改天研究下。


Finder不是沒有移動文件功能(叫剪切不太符合邏輯,因為按照OS X下的方式,你只不過是先按CMD+C複製了,文件確實還在原處,移動到要去的地方之後才文件才換了地方,跟文本的剪切有微妙的區別),而且快捷鍵也有,CMD+Option+V。另外作為替代你還可以選擇觸摸板拖動文件,或者打開Terminal用一下mv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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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看到上面的一個答案,你不喜歡OS X就請詳細闡述,說那麼多模稜兩可的描述如何讓人信服?這又不是貼吧,發一通牢騷就算理據服!

看到上面一大堆證明Finder不提供右鍵剪切功能多麼合理,Windows提供的才不合理,請問,咱們是來自同一個星球的么?Finder那麼破那麼難用的東西,比Windows的資源管理器差幾個量級。

Finder怎麼就差幾個量級了?作為系統程序,Windows Explorer比Finder多提供了什麼不可比擬的功能?Windows我也用了十年以上了,轉OS X也一年了,不拿Total Commander之類的來比較,這兩者在功能上基本上差不多的東西,除非你看不到一個個盤符覺得不爽,或者覺得用「」表示路徑才是正道,不然一眾Linux的文件管理器同樣也會讓你覺得難受。

對編程來說,OS X環境配置起來比Ubuntu複雜多了,出現錯誤莫名其妙還不知道到哪裡找解決方案(Object-C編程另說)。

編程環境OS X配置比Ubuntu複雜?R U KIDDING?OS X自帶那麼多多主流語言的環境,就算要自行換最新的也不過是到最後可能需要進/usr/bin改一下命令文件的鏈接,在這之前的配置方法跟Linux下基本沒有區別,複雜多了從何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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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回答題主問題

關於沒有右鍵新建文件,基本上基於一個理由,「一般用戶不需要一個沒有內容的空文件」。
其實樓主是想說新建一個空文件然後雙擊打開比單獨打開文本編輯或者Pages要快,這樣的話其實可以自己在Automator中創建一個服務
拿新建文本文件來說,比如就叫「新建文本文稿」,像這樣(也可以用別的操作,可以自行配置):

然後在設置中設置一下快捷鍵

從此你在Finder中按一下設置好的快捷鍵即可新建一個文本文稿,problem solved。另一方面,如果只是需要一個空文件,完全意義不明……一般用戶的話,你要空文件做什麼呢?


在用windows之前,我可不知道「剪切」是什麼意思。「右鍵新建文件」什麼的,必然也需要學習成本。誠然如你們所說,這或許是反人類本能的。

但是,了解這些操作之後,對文件進行歸檔的效率確實提高了呀。人類之所以為人類就是因為能使用違背本能的工具來提高效率。

一開始用Mac時找不到剪切功能讓我十分苦惱,最後快捷鍵是靠百度搜到的。如果不是windows先入為主,我或許會因為智力低下每次在Mac上想進行「移動」操作時都會先複製再回去刪除呢呵呵~

並不是「反人類本能的交互」就一定是不好的,我想說的就這些。
只談交互,不引聖戰。


首先,Windows 的文件移動,至今仍然是先 COPY,後 DELETE。 @望風 (此為跨分區情形,同分區內文件移動都是即時修改文件路徑屬性的操作。)

其次,Windows 的剪切,需要用戶在操作的第一步就做出抉擇,如果中途更改選擇,必須重新進行一次「複製」或「剪切」的操作。而 OS X(10.7 以上版本)則是先「拷貝」後再決定「粘貼」或「移動」,在我看來,這是一種進步。

再次,當需要對同一個/批文檔進行多次位置操作時,一次「拷貝」之後可以多次「移動」(OS X)的效率,要高出一次「剪切」之後只能一次「粘貼」(Windows)的效率。當然,這樣的需求並不多見。(此處原有錯誤,經查,Windows 一次「複製」也可以多次「粘貼」)

另外,個人以為 @王萌 的回答更切中「複製/剪切」的要害。

所謂,複製文件即 COPY,移動文件即 MOVE,二者都是一處至另一處的直達專列。Windows 機械挪用剪貼板,生造「剪切」文件之意,卻無「中轉」文件之地。生於舊 GUI 時代的「剪切 + 粘貼」被曲線救國 20 年,竟還被人稱為「簡潔和理解的統一」,真嘖嘖~


但凡有拿 Windows 和 OSX 作比較的,總能引來無數爭議甚至陣營的對立。

根據我的觀察,MacOS 沒有快捷剪切源於對用戶的保護。

用過 MacOS 的人應該了解,在 MacOS 里,你是無法用鍵盤的 Delete 鍵來直接刪除一個文件的,必須是 Command + Delete 鍵才可以,而 Windows 下只要按一下 Del 就可以刪除了,誤操作的可能性會相對大些。因為 MacOS 的設計者認為:使用兩鍵組合刪除一個文件是用戶有意這麼做的,而一個鍵刪除存在誤操作的可能。

剪切文件操作說白了就是相對方便的移動操作(只要一隻手操作滑鼠即可完成),MacOS 下可以有文件複製,但沒有文件剪切(但有內容編輯下的剪切)。因為 MacOS 的設計者希望用戶清楚的知道自己在幹什麼。

BTW,默認情況下,使用滑鼠在同一磁碟盤符下移動一個文件(移到不同的目錄)即為移動文件;在不同磁碟盤符下移動一個文件即為複製。如果用戶希望自己來控制移動或者複製的,可以這麼做:按住 Option(Alt)鍵移動一個文件時,就是強制移動(不管是否在同一盤符下);按住 Command 移動一個文件,就是強制移動。


這種問題上粉蘋果的才是高端黑。

首先說說操作邏輯問題,不管是剪切還是複製哪個更接近所謂更好的邏輯,我們都不能否認:Windows是我們現有時空中唯一曾經佔據過絕大部分市場的操作系統,我們在操作文件的時候已經被Windows的邏輯先入為主了。如果看一下各種Linux發行版就會發現,Linux的各種文件管理器基本都是帶剪切功能的。

當我們接受一種邏輯以後,我們會形成習慣,對於移動/複製文件這種用戶體驗無法獲得大幅度提高的操作,越接近我們的既有習慣,效率就會越高,用戶體驗也越好。更不要說這兩種邏輯其實差別真的不大,Linux用戶基本都接受了Windows的邏輯。絕大部分用戶不會理會剪切是先複製再拷貝還是操作文件的時候只控制了一個引用,Mac上用這一套邏輯完全是反人類的——學習使用Mac上的邏輯不會讓你的操作效率提高,反而會降低你跨系統使用時候的工作效率。

所以總結來說,Mac這裡的用戶體驗就是渣,當然我們也可以認為是喬幫主深謀遠慮,為了讓同行的程序員還有機會掙錢,不然你們以為TotalFinder的開發者都是喝西北風填肚子的嗎?傻子才會花18美金降低自己的用戶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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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下其他的答案,添加一點內容。
1.不是所有人都明白文字操作和文件操作的區別,對絕大部分使用者來說,不需要區分這中間的區別。除Mac以外的所有系統都把這兩種東西抽象成一套邏輯,簡化了操作。當你們教爺爺奶奶用電腦的時候說的都是:剪切粘貼原來的東西就沒有了,複製粘貼原來的東西還有。但是用mac的時候就會說:啊呀你要先區分你操作的是什麼,文字和文件是不一樣的啊……
2.無論操作文件還是文字,中間改變想法的幾率很小。為了一百次操作都不一定發生一次的中途變卦,我要多按一個Opt鍵來區分剪切粘貼,真是好設計啊!多按一個鍵簡直就是裝X福音阿,你們每次只用兩鍵組合的設計太反人類了,類似的操作有的按倆健有的按仨鍵才是好設計!你們確定不是高級黑嗎!


上面幾位已經說了Mac的邏輯更正確。
我針對題主的「這樣豈不是更方便」反駁一下。
兩種操作其實是操作系統邏輯的問題,windows是先決定放在哪,再決定做什麼。而Mac相反。且不論孰好孰壞。「這樣豈不是更方便」是針對熟悉windows而言的。
Mac有自己的用戶群,也不是windows的追隨者,因此不必須去適應windows用戶的習慣。
所以,這個問題是等於指著一個西方人在問,「你為什麼不用筷子吃東西,那樣豈不是更方便」


右鍵菜單是微軟的專利。

Context sensitive menu system/menu behavior
http://www.google.com/patents/US5664133


這純粹就是按需所設。

OS X很多設計都得換一個思考起點才能明白,
之後你就覺得原來檔案操作和文本剪輯操作的邏輯不是活該雷同的
如果誰覺得活該了的話,
那是他被教導做一些他「活該去做」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結果他的腦袋沒辦法抽空去質疑那麼多他做的事情是否是真的活該,
慢慢地他的腦袋在「質疑活該」這方面的功能就會有障礙。

這世界就是一個由各種異常交織而成的矛盾螺旋,
見不得異常的眼光是反世界的眼光。

(那啥匿名用戶的回覆不錯,贊一個。)


今天蛋疼,再攪一次這個話題:

三個文件夾,a, b, c 。a 里有一個文件 1。
在 a 里 Cmd-C 選中 1 這個文件,然後 Cmd-Opt-v 移動到 b 文件夾中。這個時候如果改主意了,只要繼續去下一個目標 c 文件夾,再次 Cmd-Opt-v 就可以把文件從 b/ 移動到 c/ 下面來。

這個操作叫做「移動」,與正常人類面對物理的對象時候進行的操作是一致的。

或者:當你 ctrl-c 之後改主意要複製文件了怎麼做?

應該對微軟破壞部分人類智商的做法提起集體訴訟。

順便吐槽一下某果庫程序員的答案:

看到上面一大堆證明Finder不提供右鍵剪切功能多麼合理,Windows提供的才不合理,請問,咱們是來自同一個星球的么?Finder那麼破那麼難用的東西,比Windows的資源管理器差幾個量級。

這是怎麼個意思?只有 Windows Explorer 比 Finder 好用才配當地球人了還是怎麼的?怎麼著你就非得是正確的了?還講不講道理了?有人管沒人管了?

以及所謂的

Mac 上編輯文本用 command+x 剪切文字,為什麼這時候所謂正確的 Mac 邏輯不適用了呢?

「剪貼」是什麼操作?是左手拿著報紙,右手拿著剪刀(左撇子可能反過來,無歧視意),桌上放著剪貼簿和膠水的「剪報」操作。這跟你移動文件是一件事?貴處搬個東西的方式還真彪悍吶。
另外照顧一下新來的那些不知道很多地方按下 Opt 會得到不同菜單的同學:當你按下 Opt 去看 Finder 的 File menu 的時候,它是長這樣的:

那個單詞叫做 Move,認得了么?
友情附送:按住 Opt 之後點 W-Fi icon 或者右鍵點 Dock 的 Finder 圖標等許多地方會看到相當多的隱藏功能。


不要糾結了,裝一個 xtrafinder,這只是個插件,相比一些處女座糾結的人不想多裝一個軟體來講,來接受點。
解決很多FINDER腦殘弱智的體驗
還是匿了吧,怕腦殘果粉們來噴我,因為接下來我要噴一下MAC。

雖然我同時用MAC和WINDOWS,不可否認,總體而言,我覺得MAC好用過WIN,但也不可否認,MAC也有很多腦殘的設計行為。

舉個最簡單栗子,禁止自動SLEEP,TMD蛋痛到還要另外安裝軟體才能做到!
(修改:是在使用電池時,用戶無法在節能器中設置不自動sleep)
果粉們不要一天到晚跟我說你那都是WIN的習慣 ,在MAC下你得改變,MAC的都是正常的,WIN是反人類的!
果粉們承認一句「MAC有些體驗確實不如WINDOWS」會死嗎?


好吧,好多人說Windows的操作不用思考,兩種操作按鍵一致,誰都會用,「符合人類日常的使用邏輯」。

那麼,在Windows里,打開一個Word,再打開一個Excel,隨便輸一些文字。然後,在Word里選中一個段落,剪切一下,到Excel里粘貼一下,看看是什麼效果。再在Excel里選中幾個單元格,剪切一下,到Word里粘貼一下,看看又是什麼效果。

更新:昨天沒寫完,再補充一些。

在Word裡面剪切一段文字就是直接沒掉里,但是在Excel里剪切只是做個標記,剪切了的單元格會用虛線框起來。如果細心一點你會發現,如果把剪切操作換成複製操作,效果也是一樣的,幾個單元格被用虛線框起來。比如我有5個單元格分別是12345,我剪切里12,然後在5後面的空單元格點粘貼,得到里7個單元格,空空34512。那麼為什麼剪切了還留里兩個空單元格在那裡呢?對不起,如果你不想留下,那麼在5後面選擇插入已剪切的單元格,得到34512。

所以Word和Excel對剪切命令的操作是完全不同的,導致的結果是Excel里的單元格剪切粘貼到Word里後,原位置的數據無任何變化,因為Excel不知道你粘貼了。

所以什麼更符合日常邏輯,更符合剪報紙的方式之類的,純屬無聊。也許Cut最初來自於剪報紙,但是計算機的發展使得軟體和系統需要針對不同的情況作出判斷。對於文本,你可以剪切,然後不粘貼,然後下一次的剪切或者複製直接把剪貼板里的內容衝掉了,但是文件可不行,我剪切了a文件,然後由於忘記了或者誤操作又剪切了b文件,那麼導致a文件丟失,這可是致命的。所以對於文件,Windows選擇了你在剪切文件的時候Explorer把文件指針存到剪貼板,然後自己記住剪切這件事,當在另一個位置粘貼的時候,根據之前記住的剪切的狀態,把文件指針取出來,做拷貝再刪除原文件的操作。OS X選擇了你複製文件,就把文件指針複製到剪貼板了,然後在目標地址選擇粘貼或者移動,系統就從剪貼板取出文件指針,然後粘貼命令就是複製文件到目標地址,移動命令就是複製加刪除原文件。

沒有什麼優劣之分,只要你適應了就好,頂多就是OS X覺得移動命令用的不多所以藏起來了而已。如果非覺得自己用習慣的方式就是最正確的方式,那麼歡迎到Excel來感受一下剪切的N種玩法。


有剪切和新建文件功能無疑會讓Finder好用那麼一點,但是還是改變不了Finder是我用過的最難用的文件管理器這一事實。

一直有人在強調mac的設計邏輯,先copy,然後再選擇粘帖還是移動,更符合人類思維云云。我覺得這純粹是在侮辱用戶智商啊,難道你在做文件操作前還沒想清楚自己是要移動還是複製?偏要在做了copy後才停在那裡,去決定自己要幹什麼?如果按照mac的這種邏輯,是不是mv, cp這兩個指令要重新設計呢,把mv廢掉,cp的時候加個參數指明自己要不要把源刪除掉。

新建命令也是一樣的邏輯,是不是要把touch命令新建文件的功能廢掉呢,要新建文件都vi,然後wq!?

也不要跟我說不提供新建文件是為了右鍵菜單整潔。我一直不知道右鍵菜單裡面有個"複製"命令是做什麼的,不就是"拷貝""粘帖"的快捷方式么。。。。

有點開噴的節奏,實在是忍Finder太久了。


怎麼沒有?複製後按

就可以剪切文件,而對於新建文件夾,假設你要把選定的文件放到新建的文件夾中,直接選定文件然後點右鍵,

點第一個( New Folder with Selection)就能辦到,個人感覺這個更方便,可以說更人性化。


看到上面一大堆證明Finder不提供右鍵剪切功能多麼合理,Windows提供的才不合理,請問,咱們是來自同一個星球的么?Finder那麼破那麼難用的東西,比Windows的資源管理器差幾個量級。

這年頭,只要遇著蘋果的產品,一定要誇,狗屎都要誇成噴香的烤番薯!什麼Windows的邏輯,什麼Mac不需要追隨Windows。還記得之前蘋果不提供滑鼠右鍵後來又提供了,對這類人啪啪打臉的情景么?

作為一個有Windows,OS X,Ubuntu系統的用戶,我至今仍然理解不了國內程序員界對Mac的吹捧。對公司來說,吹捧自己有Mac還是可以理解,畢竟蘋果電腦比較保值,而且看起來很高大上,招人也好招。對編程來說,OS X環境配置起來比Ubuntu複雜多了,出現錯誤莫名其妙還不知道到哪裡找解決方案(Object-C編程另說)。作為日常生活使用又各種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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