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北對翔陽,櫻木的最後一扣,為什麼是犯規呢?

最後看著是櫻木先起跳的啊,為什麼算撞人呢


  1. 謝邀。首先聲明一點:SD的比賽規則依據是20世紀90年代國際籃聯的規則,所以要站在那個年代的規則上來分析。那個時候,沒有合理衝撞區這種NBA規則的東西。
  2. 帶球撞人與阻擋的判罰界定,一個重要的依據就是要看攻守雙方在發生身體撞擊時誰先搶佔好位置,也就是說誰先站定,而不是誰先起跳。題主看下第四十六集,其實花形的腳有一個特寫:就是「砰」一聲扎在地上,也就是說這時候花形已經站穩了,而櫻木還在衝刺中。
  3. 圓柱體規則:當花形已經站穩,就出現了另一個規則:圓柱體。圓柱體規則指的是只要防守球員站穩,他從腳下到頭頂,甚至他身體所佔據的地面垂直往上無限延伸的柱體空間都算是他的防守空間,只要在這個垂直空間內,他高舉雙手垂直起跳,沒有向前侵犯的動作就不算是防守犯規或者阻擋犯規。而衝撞他圓柱體的球員是犯規的
  4. 櫻木是向前沖跳,花形垂直跳阻擊,而且畫面顯示那是個非常標準的圓柱,所以櫻木衝撞了花形的圓柱體。犯規。
  5. 我唯一不解的是,櫻木跳起來的時候路人永野也從側面跳了過去,而且是整個側身對著櫻木,那個動作明顯是犯規。但是鏡頭一轉他卻又成了正臉基本對著櫻木,並擺出了圓柱體……這個動作表示永野在空中擰了個九十度……這麼獵奇的動作算是什麼個情況以我的經驗完全無法解釋……
  6. 綜上,櫻木撞花形那一下在那個年代的籃球規則里一定是犯規,而永野那個動作則完全是畫蛇添足沒事兒作死,裁判沒吹永野犯規可能是因為當時場面太亂= =

從技術上分析,花形先佔到位置,並且腳下有特寫,判櫻木犯規,沒什麼問題。說點題外的,看這個球之後櫻木的反應,完全不知所措(畢竟剛打籃球不久,第一次在比賽中完成了一個灌籃,頭腦發矇很正常),也和之後對海南的灌籃2+1,形成一個對比。如果第一次灌籃在對海南的那個時候,之後還要冷靜的分析罰籃故意不進讓大猩猩搶籃板這種事,沒什麼鋪墊,不會讓讀者覺得櫻木的進步。而且漫畫名字就是灌籃高手,灌籃肯定是一個很重要的情節,主角的每一次灌籃也是重要的節點,在太弱的對手上出現沒什麼意義。所以這個球一定要被判犯規,才能剛好讓櫻木下場,冷靜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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