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在中國說一個作家是商人是在黑他?

最近看到咪蒙上了熱搜,大家批評的方向是他從一個豆瓣的文青作家變成了一個微信公眾號的大眾品味迎合者——也就是變成了一個商人。然後就是一批可惜加諷刺的聲音。我想問下,為什麼說一個作家是商人是在諷刺這個作家,感覺商人這次詞也同時被貶低了不是?是因為中國文人傳統士大夫心理,輕視商人。還是大家的仇富?亦或是這些被稱為商人的作家真的三觀不正?暢銷書作家和這些被稱之為商人作家的區別在哪裡的?不排斥拿郭敬明舉例,但是這個例子有點過於代表性了,請問還有其他的例子么,有沒有什麼正面的例子,就是商人作家同時被大眾喜歡的例子……


我們吐槽一個作家是商人的時候,並不是諷刺他是商人,而是諷刺他不是一個作家。


比如有人諷刺郭敬明是商人,不是因為郭敬明能掙錢,而是因為小時代的文字水平太爛,幻城還是抄的。
比如有人諷刺南派三叔是商人,不是因為他拿盜墓掙了錢,而是因為他挖的坑一個都填不上,電影電視劇還把原著改的烏七八糟。
比如有人諷刺咪蒙是商人,不是因為她一個廣告50萬,而是她不僅撰寫的是經常自己打臉的煽動性負能量,還抄襲別人的稿子。

作家把自己的作品拿出來商業化了而且還沒什麼罵名的多了去了,東野圭吾成為暢銷天王靠的就是自己有計劃的營銷,JK羅琳拿著HP瘋狂吸金靠的都是書粉,金庸古龍瓊瑤這些老一輩哪個不是作家,又哪個沒靠作家身份跨界掙錢?可很少有人罵他們,因為他們用作家這個身份從商的時候,沒忘了作家倆字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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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類似於老師對家長說:你們這孩子腦子是挺聰明,就是不愛學習。當我們實在不能從本職工作上肯定一個人的時候,一個折衷的、不撕破臉的辦法,就是肯定他在別處的成就。

我記得郭敬明先生在參加《鏘鏘三人行》的時候說過一番話,大意是一個寫作者,不管你寫的是紅樓夢還是爛俗小說,書後面都是打著定價、都是擺在書架上賣的。那麼評估一本書的價值呢,不言而喻。

2013-06-03鏘鏘三人行 郭敬明談文學創作與個人生活-20130603鏘鏘三人行

倒不是說對這種創作觀多麼深惡痛絕,然而看過《一代宗師》的人都記得,葉問家業敗落後流落香港,不得不開武行掙飯吃的時候,還是給自己定了一些規矩,諸如無片瓦折頭、舞獅弄棍的事情不能做,因為他覺得有辱斯文。

一個習武之人尚且這麼講究,而作家在人們(尤其是中國人)的心目中是從事精神領域的工作者,是更應該自重一些的,沒理由比拳師更加不能自持。

在今天這個高度商業化的社會,哪怕作者通過鑽營、營銷、抱大腿、嘩眾取寵、甚至看起來很下作的手段去製造轟動,去把價碼貼到書後、擺上書架,只要不違法,別人也不能說他什麼。

但是他(她)自己也得明白,「作家」這個寄託著美好希望與某種社會責任感的字眼,跟他(她)之間是有一定距離的。強行據為己有,那就是名不副實,就是想做什麼又要立什麼。這時候如果別人僅僅稱其為商人,並不能算是鄙視、嘲諷。

恰恰相反,我認為這是人家在努力從作者(作品)身上(裡面)找亮點。應該感激,應該珍惜。


這不是在黑作家,是在黑商人。

海岩不就是成功商人兼著名作家么?也沒見被人黑過。人家是有拿得出手的作品的。

張賢亮也是著名作家,後來轉型為企業家,私生活與真實的人品暫且不談,人家有拿得出手的作品。

海岩先生的作品,大部分被拍成電視劇,小時候特愛看。導演好,趙寶剛;演員也好,陸毅、劉燁、徐靜蕾、孫儷。

張賢亮先生更是著名作家,傷痕文學的代表人物。他創建的西部影城,拍攝了《牧馬人》、《紅高粱》、《大話西遊》,現在是銀川的旅遊景點。

說到底,吃瓜群眾看不順眼的是:

第一,掛羊頭賣狗肉,利用自己作家與商人的兩重身份,巧妙的為自己開脫,說你是商人,你罵群眾低俗;說你是作家,你又在行商人事。

拜託郭敬明、徐磊,你們要對得起自己的名字,要光明磊落一點。

第二,吃相太難看,為了迎合受眾,故意扭曲自己的作品。郭敬明就不說了,目的太明顯。徐磊當初連載《盜墓筆記》小說的時候,一些群眾對「瓶邪戀」喜聞樂見,於是徐磊在作品裡,便時有時無、光明正大的加重兩人的感情描寫。

如果是一個有骨氣的,要點臉的作家,是不會聽別人的無厘頭建議,胡亂修改自己的作品的。對於「心頭寶」都不憐惜,都敢做這樣的處理,可見,那些作品,在作家眼裡,就不能叫「心頭寶」,只能算是掙錢、博名的工具了。現在趕上IP熱,郭徐那些拍攝的電視電影,也算是秀了一把撈錢的下限。他們也不能稱之為作家,只不過是文字商人。

第三,最關鍵的還是,作品的好壞。若一個作品,真的是上上佳作,那觀眾其實是有能力將作品與作者區分開的。

錢鍾書說,吃了一個蛋,覺得味道很好,為什麼要去看下蛋的母雞。現在的關鍵問題是,連他媽的雞蛋都是垃圾,我們也不得不懷疑是下蛋的母雞有病了。


這個嘛,和是否好好做本職工作以及工作水平有關,和作家商人孰高孰低無關,比如說一個歷史學家是寫小說的作家,這也是在黑他。

忽然想起來一個,當年胡塞爾曾指責海德格爾的研究「淪為了膚淺的人類學研究」…………


謝邀。

很多答案已經回答得很好了,我很懷疑我自己能不能答好這題。說點純主觀的感受吧,稱謂裡帶「家」字的,往往代表著這個稱謂里存在著一些精神層面的,值得人尊敬的東西。

比如說教師,你說個「教書匠貪財」,大家覺得沒什麼,最多笑一笑。你說個「教育家貪財」,這就有很大問題了!甚至可以上升到討論社會道德,國家興亡的程度。

商人這個稱謂是不帶家字的,這個詞中性,不褒不貶,不帶任何尊敬和責任,當然也無貶義。比它更高級的詞是企業家,實業家等等。

而作家這個詞是帶家字的,這個詞本身就蘊含著尊敬,蘊含著一些不容玷污的東西。其實我覺得不是每個寫文章的人都能稱為作家的。而當你稱呼一個人為作家,然後說他/她變成商人的時候,其實就是把他/她職業上那點光輝的,精神層面的東西剝除了。

所以當然是貶義。


所謂作家,就是創作的人。創作是一個掏空自己的過程。

而商人是做買賣的人,做買賣是一個掏空別人的過程。

他自己並不生產什麼。他把別人的買回來,再賣給另外的人,這是商人。

作家應該是做產品的,不應該是做營銷的。

你問是不是在貶低商人,當然不是。打著創作的名義做買賣,這叫掛羊頭賣狗肉。

他們貶低的是掛羊頭賣狗肉這種行為,而不是在貶低商人。

本來這個問題回答到這裡就沒有什麼別的好答了,題主後來一系列假設,諸如是不是仇富心理,商人作家有沒有三觀不正等等,都已經不是問題了。

作家就是創作的人,創作的人就應該拿自己的東西給人看,這就是為什麼作家不能是商人。

但是呢,題主舉了咪蒙的例子,那麼這裡還有一些東西要澄清一下。

為什麼說咪蒙是商人?

我看到這句話首先聯想起來的事情是她「洗稿」。她把別人的文章換一種方式寫出來,變成自己的東西,兜售給自己的受眾,這跟做買賣有一點相似。

不同的地方在於,她洗人家稿子的時候是不付錢的,如果是商人的話一定會付錢。

從某種角度上講,她這種行為比商人差遠了——甚至根本不配被稱作商人,要講也應該是奸商。

但是她也有比商人高明的地方。那篇稿子的原作者寫出來,稿子還沒有現在這麼火,但是她換個方式寫,就火了。是不是她改得好?

不是。是她粉絲基數高。

她比商人高明的地方就在於她有自己的平台,她是大商人,自己就是招牌,不是零售商。

她是大商人,自然也有小商人。

大商人賣小商人的東西,小商人賣讀者的東西。

怎麼賣?你看看現在轉發量最多的文章,幾乎篇篇都是態度大于思考的東西。

他們要做的不是告訴讀者,我自己是怎麼想的,他們告訴讀者的其實是:你們心裡是這樣想的,你們是想要這麼說的。你們不說,我敢說。

大家看見自己不敢說的事,有人說了,所以就都轉發:這可是她說的。既把態度亮出去了,又不用負責任,這個是最爽的。

這就是意見領袖該乾的事:我只代表我自己的觀點,但是我是為了你們在說我自己的觀點呀!

咪蒙最開始火起來也就是這樣的。她有一個團隊,每天琢磨的事情是:受眾在想什麼,受眾想要看到什麼;而不是:我想的是什麼,我應該怎麼把它告訴給受眾。

這就是把讀者的東西賣給讀者。最開始可能還有一些是真心實意的,但是10w+多起來之後,食髓知味,還要賺錢的呀,所以人難免就變得油滑起來。

靠寫東西賺錢不是什麼可恥的事情,但是油滑是創作的大忌。

當有一天你全部身心想的都是:受眾到底想看什麼呀!要怎麼才能讓他們轉發、點贊、打賞我的作品啊!

這時候你就成了商人。

作家不該是這樣的。

謝邀。


不看作者名字,作品依然能夠別人稱讚,這就是好作品
至於其他無關作品針對作者本人的評價,完全可以無視,因為那些人根本不讀書,更無所謂文學評論。


不,商人也是可以很有逼格的,詳細請看哈士奇與王守義,啊不,狼與香辛料。


受邀而來。
在傳統藝術家們的眼中,作家畫家等藝術家當然比「無商不奸」的商人偉大高尚得多。
但做商人有時候和做藝術家不矛盾,比如香港漫畫公司老闆黃玉郎。
做商人和做藝術家的兩難選擇,我也面對過,今後我只會越來越多地面對這件事。這是一件令我痛苦卻無法迴避的事,暫時我沒有很好的解決辦法。
或許今後我也將身兼藝術家和商人的兩個身份,然而我必定會做一個有良心的人,對讀者朋友負責任。


因為在這個環境下站著掙錢太不容易啦,但是跪著沒掙到錢的人也有很多。

評價一個作家的緯度相對廣泛,比如他可以是一個文字有風格的作家,可以是一個踏實講故事的作家,可以是一個關注社會現狀的作家,這些都是好作家。

但是評價一個商人……大部分人一般很直觀的去想,誒,這個商人掙沒掙到錢啊,掙了多少錢啊,而很少用這個商人決策是不是正確果斷,他有沒有對行業做出貢獻,他可能沒有掙到錢,但是創造了一個商業模式,這也很可貴——但是,商人嘛,不會有人關注這個的。

但是這不是給某些通俗作家翻案,標準不一樣不代表沒有標準。四娘要是不抄襲,作品沒有退步的話,現在加上成功商人的身份能讓他達到比現在更高的成功。中國——起碼是通俗文學界——需要一個明星人物,一個作品不失水準,開創商業模式,站著掙錢的典範。這需要作家、讀者、出版方(平台或出版社)還有評論者一起努力,形成另一種比現在更好的文產業化生態才行。

四娘咪蒙和江南什麼的,是因為揠苗助長而割裂嚴重的文化市場的表象而已,這口鍋要大家一起背。另外,這口鍋可以把中國電影動漫小說漫畫之類的產業一勺燴了,市場不好啊,站著不容易的。


這話的意思是:我不否認你商業上很成功,但是我不認同你寫作水平 其實和商業不商業沒啥關係。它是說,你就是爛,什麼你說你很多人看,那是看你的人水平爛——自證優越的成分大於諷刺力度。我敢說這些話一點殺傷力都沒有。黑?不至於。
被說商業的作家,不都是風評差的,很多人其實就一點」他現在比過去更紅,粉絲群從小眾變成大眾的「都有這麼一個過程。
我很喜歡的某個作者出了兩本圈子外的人知道的小說賺了一點錢之後,就有這種讀者
」x,我覺得你的《xxx》和《xxx》沒有過去好看了「
」x也走商業路線了,有點失望呢「
那麼她是這篇文怠惰了?還是真不好看?還是出了啥撈錢的無恥行徑?都沒有
說到底,就是這幫子人想秀優越,我以前喜歡xx是因為她小眾,現在知道她的人多了,不好意思,這不符合我的逼格
指不定還在公眾討論里分享高逼格人路人轉粉的心得。
我覺得真的覺得某個作家自己以前喜歡現在不喜歡,沒必要這麼損。
就算他真是做了很不符合你三觀審美的東西、取個關,不買他的書,夠了。一副大徹大悟或者苦口婆心的樣子。老實講,沒必要。
一直覺得拿道德下限這種刷起來不費力的刷自己存在感的,不比這些人高尚到哪裡去。


我們說郭敬明是一個商人的時候,侮辱的不就是商人嗎?


作家和寫手應該還是有區別的。

好的作者把自己的情感,思考帶入到作品中,有獨立性,引起讀者的共鳴,不是一昧迎合讀者的喜好。
寫手先了解受眾喜歡什麼,然後刻意去迎合,稱之為賣字商人也沒錯。

用個不恰當的比喻,好作者對待自己的作品是養子女,當做心頭肉,悉心培育,希望成熟後能得到眾人喜歡。
寫手對自己的作品是母雞下蛋,湊個一籃子賣了收錢,是好是壞不管,臭了就臭了,只要雞還在就行。


這是暗諷的套路,從古至今都有人在用。

比如著名書法家宋徽宗趙佶同志,獨創瘦金體,至今仍是有生命力的一種書法。但如果要評價一個皇帝的成就的時候,只能提書法,不能提治國理政的話,那麼無論他的書法成就有多高,也不過是玩物喪志。

再比如,知乎上程序員比較多,每天都要寫成百上千行代碼。比如說某程序員,在知乎上洋洋洒洒,敘述代碼結構、演算法優劣。然後各位圍觀群眾對其工作的評價是:你長得好帥。
程序員的心裡獨白:你們在說我不務正業嗎?我代碼寫得那麼好,結構合理,效率優良,我用來賺錢的技術還比不上一張臉?


所以,對於絕大多數依靠技術或經驗的工作,當需要對其職業貢獻作評價時,如果你想稱讚其工作,應當對其正職相關進行評價。以程序員為例,以下名銜(Title)是褒義的:
資深程序員,優秀程序員,代碼效率高的程序員,代碼結構清晰的程序員,能把產品經理的需求改過來的程序員,一天代碼上萬行的程序員等等。

不涉及正職的評價基本都是貶義的,包括但不限於:
帥哥程序員,美女程序員,知乎大V程序員,三分神准程序員,文藝程序員,土豪程序員


商人身份的作家有啊 梁鳳儀 也沒有人噴她 反而因為她自己的經歷 寫的書特別有現實感 不太熟悉你說的作家,但私以為大家批評的重點不在於商人不商人,在於「變成了一個微信公眾號的大眾品味迎合者」,也不要說作家墮落都是因為讀者的品味,比如《明朝這些事兒》,雅俗共賞,說的是正史,筆調卻很詼諧,弘揚的還是正能量,這樣的書大家都很喜歡啊,也沒有被埋沒一說。造成現在狀況呢,按照延安文藝會談的講話,「脫離了人民群眾」,一味的陽春白雪,覺得我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我寫的你們看不懂說明你們水平不行,我的作品被埋沒都是你們的鍋;要麼一味的下里巴人,你們喜歡什麼我就寫什麼,什麼時髦熱門我就寫什麼,什麼點擊率高我就寫什麼,這就是所謂的「商人」了吧,我只管賣貨賺錢,至於我的貨是不是山寨,是不是質量很差,是不是會給後來人一個壞榜樣,都不是我要關心的。其實搞這樣的對立,說白了還是能力不到,須知大俗即大雅,四大名著流傳至今,哪個不是人民群眾喜聞樂見,專家學者也熱心研究的。你說的那個作家,我想大家批評他,更多是出於惋惜,因為他本來能寫的更好更有特點卻非選擇埋沒於眾人,本來可以有自己的觀點卻選擇迎合大眾,(單純從評語看來)你看就沒人費心批評郭敬明哪哪寫的不好,因為大家都清楚,他充其量也就那樣了。當然人各有志,沒人規定寫作就非得怎麼樣,自己寫的開心就好,為了賺錢寫作的作家也不是少數。但是吧,你既然選擇了這一行,就不要又當又立,明明是自己能力不足,非說讀者不給飯吃,當初讀者用刀逼著你當作家了?你老老實實找個朝五晚九的工作至於餓肚子么?想賺錢你就大大方方承認,別扯現在一切向錢看,劣幣驅除良幣。曹雪芹都要餓死了也要寫書,蘭陵笑笑生連真名都不留也要寫書,當你寫書是為了賺錢出名的時候,別人諷刺你動機不純,你就老老實實聽著吧。


謝邀。
文以載道,這是中國人的看法。作家在中國人心中分量很重,因為自古以來作家便是文人,而中國是文人治國。
文章是用來經世濟民的,寫那些取悅下里巴人,升斗小民的文字,士大夫所不齒。
文不能載道,寫文章為了賺錢,可以,但那就不會有地位。
這就是傳統的看法,而傳統的力量很大。
當下對於作家已經很寬容了,甚至用作家富豪榜定義作家的成功。但是說一個作家是商人,依然是不怎麼中聽的,原因就在於文不能載道。一些個作家寫的那個東西沒有思想性也就算了,連藝術性都沒有,只能叫寫作文,偏偏還成功了,這時候說一句他是商人,意思就是在商業上你是成功的額,但在文學上你就是個屁。


士農工商,封建思維。
從第一降到倒數第一當然不高興了。


一個不想做商人的妓女,不是好作家,也更不能打籃球。

意思就是:你專業技能不行啊。


我為了錢嘗試著寫過這種雞湯文,寫完後看著自己手邊一摞摞名著立刻哭著刪掉了文檔,並且決定好好學習,將來找一份吃得飽飯的工作,免得要受錢的擺布,寫這些噁心人的玩意兒。


當一個作家同時作為商人去販賣自己的作品時,必然會為了利益最大化去迎合受眾——你們見過哪個偉大的作品為了討顧客歡心才寫出來的?


學文藝學的時候,一個基礎的理論就是,一個作家在創作中要面對四個維度:讀者,作品,自我,世界。

每個作家都在不同的維度有所偏倚,只不過在這其中,偏倚讀者的作家更容易被市場左右,於此我們稱他為商人並不為過。

不過這倒不是黑他,知乎用戶對文學的理解過於淺,實際文學的一大屬性就是娛樂性,此類作家只是為此而生,並沒什麼黑的,真要黑,不過大多數人眼紅他們賺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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