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十五名艾滋病學生考入大學,入學後不公開艾滋病信息」的現象與校方行為?

山西臨汾紅絲帶學校是中國唯一一所艾滋病學校,今年6月,其校的16名同學在該校設立的標準化考場單獨進行高考,

目前15名艾滋病學生即將入學。

中青在線中青報發表文章,《15名艾滋病人上大學,竟讓網友感到害怕!》

對官方媒體的這種論調以及大學不公開艾滋病信息這種行為,大家有怎樣的看法,又是否願意與艾滋病學生同住4年?

http://mp.weixin.qq.com/s/t1wdwqw1jNz4nEASZYv5cg


很多人根本理解不了為什麼要保護艾滋病病人的隱私,其實最主要的原因根本不是人道主義。而是因為只有保護了艾滋病人的隱私,現有的艾滋病人才可能願意向公共機關坦白自己的病情,只有良好的掌握艾滋病的發病情況公共衛生機關才能最大限度降低傳染風險。

如果看到艾滋病就抓起來,後果就變成艾滋病人再也不願意坦白病情,甚至抗拒體檢,甚至對強制體檢進行作假。你都不知道他患病了,你還怎麼預防呢?所以你們所謂不聖母的手段真的只是飲鴆止渴。防範疾病傳染從本質上來說是個經濟學問題,不同的疾病的防範從邏輯上是有區分的。用防止急性傳染病的邏輯去套艾滋病往往適得其反。

疾病防疫是極其重要的事項,關係到不少官員腦袋上的帽子的,如果按你們的辦法真的有效果你覺得他們會因為人道主義而放棄烏紗帽?那怕不是對中國還沒有一點基本的認識。


無語....

說點功利和冷血一點的吧,社會中的所有人,都是在一艘船上的乘客,即使有人在頭等艙,有人睡甲板上或者貨倉裡面,大家都是一樣的

一樣在哪裡呢,在於,如果有人充滿的絕望,整艘船的人都不安全

無論是他們選擇把船鑿通,還是拉著人一起往船外面跳,都會危害到其他人

那什麼樣的人容易出現絕望,是睡在頭等艙裡面的人,還是睡甲板和貨倉的人呢?顯然是後者

因此這個社會出現了低保,出現了慈善,來保護那些社會底層,或者自身存在問題,有潛在危險的邊緣群體

回歸正題。

艾滋病人,不讓他上大學,或者公開身份導致他被孤立被防備,會讓他更平和面對這個世界嗎?

或者,你以為把他隔離出去,離自己遠一點,就安全了?別忘了,這世界上不僅有15個艾滋病人,中國起碼接近百萬。

不給他們受教育的機會,在社會中讓他們時刻被關注和歧視,覺得一旦暴露了身份就萬劫不復,除了傷害了他們,難道不會增加他們感到絕望,自暴自棄,甚至報復社會,傷害到你們每一位的可能嗎?

對艾滋病人可以不公開身份的反對,這種輿論的聲音,是很可怕的。

可怕的地方在於,不僅僅可能會導致更多的艾滋病人感受到絕望,而且,你需要跟那些仇視艾滋病人的人一起共擔風險

這些人,是.......豬隊友???但是你們每一個人也和豬隊友一樣,和艾滋病人一樣,都會可能相互碰面,甚至發生接觸。我不希望發生的接觸是地鐵上艾滋病人的刀片和血液,更不希望是同事不小心血濺到了我的傷口上,而他卻怕自己受歧視而不敢提醒我去打阻斷藥物。太可怕了,真的。

我希望可以有人可以平和地討論,想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如何既保護隱私不讓他們受到歧視,又能在如果出現危險和傳染,有及時告知和監控的方案。我最怕的就是,毫無建設意見的亂噴,情緒宣洩,真的夠多了,不需要了

這個社會,我們所有人都同舟共濟,希望大家還是能一起想想讓彼此變好的辦法,而不是破罐子破摔,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如果船沉了,沒有人能幸免於難。


這個問題真實存在,而且以後會越來越常見。

所以我們不能無視,而是得認真分析、妥善解決。

情緒是不能解決問題的,反而會使問題更難以解決。

要分析問題,我們就得先拋開情緒,搞清楚究竟是怎麼回事。

這「十五名艾滋病學生」,應該說是HIV感染者更恰當,因為這兩者在醫學上,是有嚴格界限的。

HIV病毒感染後一般分為三個階段:1期,急性感染期,2期,無癥狀感染期,3期,艾滋病期。

醫學上把1期、2期稱為HIV感染者,這個階段短則幾個月,長則數年,甚至長達二十年以上。

當HIV感染者出現免疫力低下(CD4&<200/ul),或者艾滋病相關癥狀時,就進入了第3期,此時HIV感染者才成為艾滋病患者。

為什麼要嚴格區分這兩者呢?

那是因為HIV病毒感染人體後,不會立刻發病,而是持續攻擊免疫系統,直到免疫缺陷出現。

艾滋病的英文名叫AIDS,是縮寫,全名是Acquired Immune Deficiency Syndrome。

譯成中文就是「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征」,也就是說,在「免疫缺陷」出現之前,病情還處於潛伏期。

而現在,國家對HIV感染者的免費治療,就是要控制HIV病毒在感染者體內的繁衍,讓HIV病毒的數量保持在很低很低、甚至化驗不到的水平。

為什麼不是全部殺滅呢,這是因為HIV病毒會潛伏在人體的免疫細胞里,藥物只能殺死遊離在體液(血液、淋巴液、精液等)的HIV病毒,不能把免疫細胞一起殺死。這樣就形成了一個平衡的局面,藥物不能徹底殺死全部HIV病毒,但HIV病毒也不能繼續繁衍攻擊人體的其他免疫細胞。

這樣有兩個方面的意義:

一方面,HIV感染者雖然不能治癒,但HIV病毒被控制住了,不能繼續破壞人體免疫系統。

這樣一來,HIV感染者就能正常地工作和生活了,有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這些人去報復社會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

治療HIV的藥物成本不低,國家免費提供藥物,負擔不小。他們能夠工作,就能給社會做貢獻,給政府繳稅和繳社保,而不是不去工作完全靠政府養活,增加其他納稅人的負擔。

另一方面,HIV感染者體內的HIV病毒被控制住了,即使這個人想要去報復社會,那也難以做到,因為此時他體內的HIV病毒數量極少極少,幾乎不可能感染他人。

所以,政府一直鼓勵有過高危行為的人去檢測,如果發現感染,鼓勵他們立刻開始免費的治療。

這樣,就能盡量減少HIV病毒在人群中的擴散。

因為,HIV的擴散,一部分是不知道自己感染了HIV病毒的人,另一部分是明知自己已經感染卻不及時治療,而去報復社會的人。

擴大檢測範圍和鼓勵及時治療,雙管齊下,就能達到比較好的效果了。

言歸正傳,這十五個學生,還是應當保障他們入學權利的。

因為,感染HIV的人數量不少,如果全社會都歧視他們,讓他們走投無路,那他們中的一部分人很可能去報復社會,造成更大的損失。

再說了,他們好好讀書,以後工作了,自食其力,也是給全社會減輕負擔。

況且,退一萬步來講,他們都是母嬰傳播而感染的,如此無辜而不幸,我們更應該幫助他們。

那他們入學後有可能感染他人嗎?

其實概率真的不高。因為他們是母嬰傳播的感染者,一出生就已經感染了,是依靠治療才長大成人考入大學的。這十幾年來他們能健健康康學習生活,說明了他們的治療是很成功的,他們體內的HIV病載,應該是處於極低極低,無法檢測到的水平的。

大家不要以為,不讓他們入學,強迫他們公開身份,就覺得自己能夠更安全了。

因為除了他們,大學校園裡早已有了很多很多的HIV感染者,只是大家不知道罷了。

「感染基數雖小,但增長速度特別顯眼。」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以下簡稱中疾控)性病艾滋病防控中心主任吳尊友在接受南方周末記者採訪時說。2011年起,青年學生艾滋病新發感染數以每年約30%的幅度增長,2014年的增幅更是接近60%。吳尊友透露,2015年上半年,增長速度依然有增無減。
北京:2015年1月至10月新增艾滋病病例3000餘例,青年學生感染人數上升較快。近兩年,北京市大學生感染艾滋病每年新增100多例
在雲南,2014年報告數為81例,同比增加了37.3%;在廣東,21個地市均有學生艾滋病感染者,2014年報告數達到138例,同比上漲近60%。
在北上廣等大城市高校艾滋病情上漲的同時,一些中部省份高校學生的情況也不容樂觀,比如說湖南大學生艾滋病患者8年竟上升37倍。

HIV已經在大學校園裡快速擴散,想要把感染的學生拒之門外早已不可能。就算不讓這十五個學生入學,強迫他們公開身份也沒用。

入學後才感染的大學生,數量比他們多多了。被檢測出來的感染者,只是全部感染者的一部分,再說了,如果真的這樣做,那會讓多少感染者心灰意冷進而去報復社會?

對於這些入學後感染HIV,也被檢測出來的大學生,政府並沒有要求他們公開身份。那入學以前感染HIV的學生,也應該一視同仁。

所以,問題的關鍵是,減少對HIV感染者的歧視,讓更多人敢於去檢測,減少最大一塊傳染源。然後,鼓勵感染者儘早開始治療,減少另一塊傳染源。

煽動大家歧視HIV感染者的歧視,只能讓越來越多的HIV感染者不敢去檢測,只能讓越來越多的HIV感染者去報復社會,這是誰也不願意看到的雙輸局面。

所以,我們應當關愛HIV感染者,讓他們儘早去治療,這樣一來,他們就無法感染別人了。

事實上,如果HIV感染者及早治療並按照醫囑服藥,不再發生高危行為。那麼他們不僅可以健健康康地學習工作生活,而且可以與配偶發生性行為,而不至於感染對方。

既然性行為這種高危行為都不怕了,那麼日常生活中的普通接觸就更加不用擔心了。

隨著HIV科普的不斷深入,很多人理智上已經能夠接受,但感情上仍然害怕,這也是正常的。

我認識一個朋友,當我得知他感染了HIV後,我也有點害怕。

但是,為了表示我對他的支持與理解,我還是請他吃飯和到我家裡玩。

真的是一個盤子里夾菜,用我的杯子喝水,在我家裡上廁所,使用我家的衛生間。

我當然難免有些害怕,特別是因為他那時還沒有開始治療,體內的病載還相當高。

但是此事過後,我就沒那麼害怕了,畢竟我還是相信科學的。

而且,我也做了檢測,證明自己是安全的,這樣我就更不害怕了。

所以,我相信大家還是會一點一點逐步接受,HIV感染者和自己一起學習、工作、生活的。

退一步來講,我國的HIV感染率仍然在快速上升,特別是在年輕人群體。

無論我們在理智上和情感上是否接受,那也改變不了未來將有越來越多的HIV感染者在我們身邊的事實。

所以,逃避或者視而不見是沒有用處的,我們不如多想想怎樣和已知的未知的HIV感染者相處。


我想再說一下,

我對艾滋病的了解並不少。

我對艾滋的態度無關科學知識。

我了解它的傳播途徑,預防方法,治療措施

正是因為我了解它,我才歧視艾滋病人。

可能有些人認為,必須毫無隔閡對待艾滋病人,完完全全不在意這方面,才是「不歧視」。

白種人認為黑人是「劣等民族」,很明顯,這是歧視。

我認為黑人並不比我們低劣,但他們與我們不同,我不能像對待黃種人一樣內心毫無芥蒂。

我也不認為這是一種歧視。

不歧視≠完完全全接受

我不能完全接受,我就是「變相歧視」

這……這也太道德綁架了吧。


而且,我知道被感染是小概率事件,

所以不要再舉出門可能被車撞還是要出門、天上可能掉隕石還是要出門、下雨天可能被雷劈還是會出門的例子了。


原答案。

不要絕對化,要分兩方面看。
1.對於那些感染HIV的學生:
這是一件好事。這保護了他們的隱私,使他們在校園內不會受到歧視,使他們可以安心的學習和生活。不會因為感染HIV這件事而被排擠、孤立。
一旦公開,他們可能連學都上不了了,他們受教育的權利可能就被迫失去了。
他們本來就脆弱的心靈會遭到又一次嚴酷的打擊。
他們可能在就無法擁有正常的人際交往。

他們是通過母嬰傳播而感染的,他們沒有錯,他們是受害者。

而且,他們是憑藉自己的分數,自己的實力,考上的大學。
他們理所當然地,應該接受和我們一樣的教育。

同時,

這也體現了政府對感染HIV者人性化的關懷。
這是社會的進步。

2.從普通學生及其家長教師來看:

說實在的,極少有人會不在意這種事情。
雖然我們都知道HIV的傳播途徑,
雖然我們都知道正常的與HIV感染者吃飯、擁抱、握手、交流……都不會傳播HIV,
交流時濺出的唾液中的HIV病毒載量不至於感染HIV……

但我們恐懼,本能地感到恐懼。
對疾病的恐懼,對生病的恐懼,更何況,艾滋病現在還不能夠完全治癒。

而且,萬一,有傷口,血液的交換……
亦或是因為其他緣故受傷……
誰來保證不會出事?

不要跟我說基數小。

針對群體,我們可以說只有極小的感染率。幾率很小。

但是,針對個體來說!

只有百分之0和百分之100兩種選擇!

一旦感染上就是百分之100的可能性。

而且,通過性行為傳播呢……
這樣的想法雖然「充滿惡意」,但並不是不可能的。

舉個相似的例子,
我開學大二,
記得我高三時,我們班有個女生在高考體檢時肺部有陰影,查出來了肺結核,當時在整個年級引起恐慌。
每個人都做了檢查,
我雖然沒有查出被傳染了,
但我和那個女生做過三個月的同桌,
肺結核是可以通過唾液傳染的。

然後她暫時停課,但在畢業前一個月回學校了,原因是——
病情控制住了,現在雖然沒有完全恢復,但不至於傳染。
班主任安排她和女生A同學一起坐。
A同學拒絕並哭了。
最後班主任反覆找A談話,並給A處罰,A才不情不願地接受了。

我一直心神不寧,直到高考結束後去當地三甲醫院又檢測了一遍,我才徹底放下心來。

大多數家長也絕對不會允許自己的孩子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和HIV感染者在一起讀書。

我們大多數人並不是歧視艾滋病人,
我們理解艾滋病人的感受,
也願意伸出援助之手,
但是,
讓他們和我們住同一間宿舍,
面對面地生活,
我們會有本能的恐懼。

這些學生是通過母嬰傳播的,他們本身並沒有錯,也相信他們大部分人不會去報復社會。當然不排除少部分人。

那些通過母嬰傳播而被感染的HIV感染者沒有錯,

我們沒有感染的學生也沒有錯。
我們都沒有錯。

但是真的抱歉,我,還有我身邊的大多數人,對讓HIV感染者在我們不知情的情況下和我們在一起學習生活,表示不能接受。

我相信,大多數人是不能接受的。

我們需要知情權,

不是為了歧視,

而是為了保障自己的安全。

雖然我們了解艾滋的相關知識。

雖然現在的法律規定了對艾滋病人的情況要保密不公開。

那些不幸感染HIV的患者,也是因為不知情而被感染。

兩全其美的辦法,太難辦到了。

PS:我本身就是LGBT群體的一份子,
性少數群體
和HIV感染者相同之處——我們都是弱勢群體
我當然不會去歧視這HIV感染者一群體。
相反我經常查閱相關資料,對艾滋的了解比很多人都多。

艾滋的傳播途徑和治療方法,我很清楚,畢竟利益相關者。

在被感染的72小時內服用阻斷葯可以消除艾滋的威脅。

但那種本能的排斥,是人之常情。

就和普通人排斥性少數群體一樣。

雖然這樣不好,我很理解這樣的情緒。

在此多說一句,知乎上的LGBT群體和反艾滋病歧視的人太過激了。

反歧視不是道德綁架。

更新。

其實說了這麼多,我們還是要從根本入手。

1.在不清楚雙方健康狀況的前提下,發生性行為要戴套!戴套!戴套!在安全套未破損的情況下,性交還是很安全的。

2.不要與他人共用注射器。HIV可以通過血液傳播大家都知道。

3.懷孕前一定要檢查自己的健康狀況!

4.雖然口交被傳染的可能性極小,但記住!口腔粘膜破損,有口腔潰瘍的情況下,堅決不要為別人進行口交。

下面是重中之重。(敲黑板)

1.在發生高危性行為之後的72小時內,

你是有救的!

聯繫當地疾控中心,做完評估後,可以服用阻斷葯!!!

連續服用一個月左右,可以殺滅所有HIV!!!

所以在高危性行為之後一定要把握住機會!

2.已感染的女性可以懷孕!

有母嬰隔斷的技術,不要盲目生下孩子或盲目不生孩子。

3.惡意傳播是犯罪!是違法行為!如果發現有艾滋患者惡意傳播,有證據的話是可以報警的!主要可能涉嫌傳播性病罪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如果是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賣淫、嫖娼的,根據《刑法》第三百六十條的規定,構成傳播性病罪,應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如果行為人故意通過讓人使用污染艾滋病毒的針頭、血液或血製品,甚至用污染艾滋病毒的針頭來刺傷他人等行為,把艾滋病毒傳播給不特定的多數人,危害不特定的多數人的生命安全的,應按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根據《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和第一百一十五條的規定: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邊高喊「不要歧視艾滋病」

一邊因為無知繼續感染艾滋病,

這才是最可怕的。

不從源頭入手,治標不治本。


不好意思大家,這個內容可能不會再更新了,辜負了大家對我的期望,因為總有人騷擾我,一開始有個男的追我,我拒絕,他申了一群小號來舉報我,還跟我炫耀。昨天又出現了一個尬私信的,已經屏蔽,可是不保證他還會申小號,我也是很沒辦法,請大家給我出出主意,要不我只能卸載了

整理了一下,可是越整理越多(??ˇ_ˇ??)

結尾我加了首打油詩,努力去押韻了???`?′???我的一首詩竟然罵退了一群XXX,為自己點贊!超級長文預警,想看詩的直接刷到最後。

我可能是這道題字數最多的答主了,為了節約大家的寶貴時間,我做了標題

(一)我對這件事的態度,理由在後面

(二)表明自己對這個新聞的觀點

(三)作為一個在校大學生講一下宿舍生活,並寫出普通人的擔憂

(四)關於支持和患者住在一起的人我想說

(五)關於家長的看法

(六)關於歧視我的觀點

(七)給各種帶寄宿學校的一點建議

(八)寫給艾滋病患者一段話

(九)假如有一天我得了艾滋病

(十)下面是患者朋友的私信內容

(十一)我為患者能做什麼?

感謝支持我給我點贊的人!是你們給了我動力,還有那些掛我的人罵我的人,是大家的舉報讓他們的內容沒有了,因為他們掛我,所以讓更多的人看到我的答案,來支持我了。患者姐姐的故事我會持續更新,在此感謝@沙漠的心,感謝你想給患者姐姐捐款的想法,我跟大家聲明一下,這會患者姐姐有工作,所以不需要捐助~其他的捐助途徑我也不清楚,大家的好意他們會心領的~

各位要反駁我的人,請你們先看完好不好,1我這有科普,不用你們科普了2你們能做到的,不要要求別人也做到3你們真的能做到么?評論區那些反駁我的人你們聽好了,有患者私信我,說他們有很多群,很多組,他們分布在國內的各個城市,他們覺得很受歧視,但是理解別人的恐懼,也在積極的領葯,他們希望能和理解他們的人做朋友,畢竟他們的圈子很小,所以希望得到那個私信我的人還有評論我的人的知乎賬號,希望和他們在現實當中做朋友,到他們家中做客,甚至轉去他們的宿舍,以前評論我的就算了,我就當你們是隨便說說,現在,誰肯真心接納他們做室友的,我會把你們的知乎賬號給他們了,我也是受人所託,在此,感謝患者朋友能給我私信,謝謝你們信任我!謝謝!雖然我的文字中表露出了不想和你們做室友,但是你們還是原諒了我,謝謝!還有你們表揚了我文中問卷調查法,受寵若驚!雖然我知道這並不會推廣……………

(我寫完這個答案第一天,有一個百多個罵我的,但是有三百多個贊同的,我更完患者朋友的事情,沒有人罵我了,那些以前罵我的人,口口聲聲說不歧視的人,也沒有留下聯繫方式,在此我插入患者朋友的一句話:真正讓她心寒噁心的不是我這種不想和她住一起的人,而起那些高唱聖歌,打著保護他們旗號的人,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以保護他們的名義而發泄自己對社會的不滿的人,這種人太讓人噁心了)

(一)我對這件事的態度,理由在後面:

我不支持把患者公開,全國患者那麼多,公開了你也記不住是誰,還讓患者心裡難受,我可以接受和他們一起在一個大學,一個班級,一個教室,但是要是在宿舍里四年我希望你可以提前告知一下。

恐艾=恐死,因為你不知道你什麼時候什麼地點死,就像你不知道艾滋病患者是誰在哪裡,搜了一下患者的比例,我來形容一下,假如你已經活了十多年了,那麼你肯定見過患者,有可能做公交車和你擦肩而過,有可能和你在一個餐廳吃飯,有可能你剛收到的快遞就輾轉過患者之手,所以說,人害怕死么?害怕,這正常么?正常,你恐艾,這也正常,反正你恐不恐,你都和患者活在同一片藍天下。

(二)表明自己對這個新聞的觀點
不是針對這15個同學。是說即將上大學的艾滋病患者,因為全國又不是這十五個同學。我的觀點,我不反對和他們在一個大學,一個班級,但是我不想和他們在一個宿舍,只要不在一個宿舍就行,現在我來分段解釋一下。來說一說這十五個同學參加高考的事吧,完全就是掩耳盜鈴!領導不把他們15個單獨高考!其實也沒人知道!完全就是為了邀功!這就好像,大家都知道是人都會死,但是!要是告訴你了你死於何時何地,你說你會不會惶恐?艾滋病患者每個學校都有,但是領導說明了有15個要入校,你說會不會惶恐?首先我不太明白為什麼要讓他們單獨考試?要他們單獨考試的意義是什麼?兩天五場的高考都需要單獨,四年的日日夜夜宿舍生活不需要單獨么?既然讓他們單獨考試說明校方還是有芥蒂的。

按照艾滋病患者的比例,也許每個學校都有,平時上課,活動沒事,可是畢竟住在一個宿舍里吃喝拉撒,怎麼說也要提前告知一下讓別人在生活上注意一下吧。

(三)作為一個在校大學生講一下宿舍生活,並寫出普通人的擔憂:

我們宿舍六個女生,住了兩年,有人被罐頭劃破,有人切水果被刀劃破,還有摔破皮的,我們室友幫忙止血的時候會不小心粘到血,還有我們關係好的經常會吃一份東西,一人一口。還有我們偶爾會借刮眉刀,借牙膏。女生之間互擠痘痘。宿舍里有一個小廁所,濺到尿液,不可描述~。換耳釘或者美瞳戴啊,我承認這並不衛生,可是罪不至死。請問,假設要是我的室友說艾滋病患者我會不會被感染,我相信在宿舍住過幾年都會遇到我上述說的情況。還有一些情況是我沒遇到的,比如地震都流血,或者男生打球打架摩擦出血。或者是知乎上說的奇葩室友,偷著用你的東西的太多了好么,我們知道偷用別人東西不好,可是不至於得艾滋病吧,偷竊罪才判幾年啊?

而且我不知道你們有沒有上過大學,住過四年宿舍,四年啊!4到8人間,我們是六人,我不相信這四年沒有室友不吵架的不鬧彆扭的,不管得不得艾滋人都有好壞之分,假如你得罪了艾滋病室友,你是不是得提心弔膽怕他報復你?別的室友報復你偷東西打你,這個都可以走法律途徑,要是艾滋病室友報復你,完全可以說是你自己不小心感染的,在此,不是針對艾滋病患者,好人壞人不分他是不是患者。

可以排除母嬰性行為這兩種途徑,這兩種是可以避免的。

以前看過一個視頻,一個人說,假如我是艾滋病病人你願意抱我么?有的人願意有的人不願意,不願意的人會被說歧視艾滋病病人,解釋說害怕,還被說打著害怕的名字歧視,講真,要是讓我抱一個陌生人,不管他是不是艾滋病病人我都不會抱,因為我就是不想抱陌生人。這個視頻還有個衍生品,是有個人去抱了,別人問他為什麼要抱啊,他說因為我也是艾滋病病人,然後被抱的就哭了,說,我不是啊,我就志願者。

(四)關於支持和患者住在一起的人我想說

肯定會有人勸我,沒事啊不會的,概率很小的,你是不是傻啊,連傳播途徑都不知道,傳播途徑我知道,怎麼預防上圖都有,我不想和他們在一起有可能不單單是他們是患者的原因,我周圍不是患者的人我也不是都想和他們住一塊,誰都有自己討厭的類型,假如我身邊的人偷東西,我肯定會遠離他,假如是我身邊的或者患者偷東西,我也會遠離他,此時就會有人說我歧視艾滋病病人。我來解釋一下我對歧視艾滋病患者的定義,假如你有一個朋友,他查出來患病了,你僅僅是因為他患病就疏遠他排擠他深知造謠,這是歧視。我不能對一個陌生人,就因為他是患者,就對他比別的陌生人更加親熱。

有人說,你為什麼要怕,這種病和普通人沒區別。我為咱要怕?這種病治不了我就很怕。我來總結一下評論區,有人說我們沒有科普,不了解這種病,最大的途徑是性傳播,其它的途徑很小。對我們正因為了解這種病才會害怕,你跟一個小孩說你害怕艾滋病么?他肯定不怕,因為他根本不知道那是什麼。我覺得在評論區勸我們說這些患者和普通人沒差別的人,你們應該去做患者的心理疏導,為什麼性行為是最大的傳播途徑,為什麼有些人知道自己患病還要去有性行為?不要說潔身自好,對,潔身自好是不約炮,可是,在戀愛中的女孩是盲目的,況且,每年未成年的小女孩流產的還少么?

有人願意和他們待在一起,請不要要求別人也這麼做,為什麼你願意也要要求別人願意呢?還有,我萬一感染了,那些勸我的人負責么?實在不理解為什麼有人願意和患者待在一起,就要強迫別人也願意?不想和患者待在一起是犯罪么?不是,那我就有自己選擇的權利。

也許我身邊就有艾滋病病人,只不過我不知道,可是要真是和我在一個宿舍,不管我什麼想法,我媽一定是讓我換宿舍的,跟她講多少遍傳播途徑都不管用,因為她是真正關心我的人,哪怕有一點可能,她都不會讓我冒這個風險。

(五)關於家長的看法

就在剛才我問我媽,你知道艾滋病的傳播途徑么?我媽答上來了,我說日常生活會傳上么,我媽說概率很小,我問她,咱家託管班的小朋友要是有個是患者你會讓他住宿么?(我媽開託管班的可吃飯住宿)我媽說,絕對不會,因為還有別的孩子,就算同意他們的家長也不會同意,沒人會拿自己的孩子生命開玩笑,只有事情落在自己身上了才會恐懼,真正愛你的人就算有億分之一的可能也不會讓你去冒險。

我覺得評論區勸別人和患者住在一宿舍的人,就像是勸被家暴的女人別離婚一樣。

再多的科普和同情善良一視同仁,都比不上人們對死亡的恐懼。我們理解,我們不歧視,不代表要把自己置身於危險之中。

(六)關於歧視我的觀點

我們不歧視,不等於,我們完完全全接受。
要是我們不完完全全接受,就等於,我們歧視。
那我只能說這是道德綁架。按照聖母婊的意思,只要是艾滋病患者不管他殺人放火,只要你遠離他,你就是歧視!照這樣說,我討厭在宿舍吸煙的人,好了,我歧視抽煙的人,我討厭在宿舍凌晨不睡的人,好了,我歧視熬夜的人。

這道題問的是住在一個宿舍四年,咱們先不說是不是艾滋病患者,每個人都有自己討厭的人,比如我不想和抽煙的人住一起,我不愛和晚睡的人住一起,我不愛和爸媽進監獄的人住一起,或者不愛和炫富的人住一起,這都合理!!!所以,也就有不想和艾滋病患者住一起的人。動機很單純,就是不想,再權威的人和我保證,說破大天,我就是不想!

不要說我們怕死,我們就是怕死!我媽養我這麼大不容易,不要說地震車禍也會死,車禍是有,可是你因為闖紅燈被撞死那是活該,我們他們住一起,無異於闖紅燈,闖紅燈死也是有概率的,萬一司機剎車了呢?就像不會游泳非要下海一樣。死亡分天災和人禍,天災不可防,人禍可以防。

最後一張圖,是我上網搜的關於這15個考生的報道,我覺得寫的很好,比一味要求別人接納艾滋病患者的聖母婊強多了。

我們知道日常生活不會傳染!!!
我們知道日常生活不會傳染!!!
我們知道日常生活不會傳染!!!
所以!不要有人打著科普的旗號來指責別人!

(七)給各種帶寄宿學校的一點建議
還有,我希望入校時可以給學生填一個調查問卷,你是希望和睡的早的還是睡的晚的住?多來一些這種題讓大家選擇一下,其中加上願不願意和艾滋病患者住在一起,讓大家有選擇的權利,我想,在我的評論區就有這麼多不介意的人,要是真做這份問卷他們應該選擇願意對吧?問卷都是自己填,別人看不到,把願意和患者住的人默默地安排,他們在一個宿舍里,即不知道誰是患者也不知道誰是自願住進來的人,這個宿舍外人也不知道,一切都是默默地安排,豈不是很好?別刀沒落在你身上你就不知道疼!除了問卷調查還有一個辦法,這上面有這麼多麼反對我不想和患者住在一起的人,記住他們的聯繫方式,讓他們和他們未來的孩子和患者住在一個宿舍,這樣豈不是兩全其美?
至道德綁架的人!
我們要是真傳上了你負責嗎負責嗎?
我們要是真傳上了你負責嗎負責嗎?
我們要是真傳上了你負責嗎負責嗎?
你和他們當過室友住過四年嗎?
你和他們當過室友住過四年嗎?
你和他們當過室友住過四年嗎?
我只是把心裡的想法寫了出來!要是說好聽的誰不會說!在網上說說而已!我也許說的比別人還好聽呢!我可以說我不介意!我想跟他們住一起!傳染率小!可是,事實上呢?這是我的心裡話么?
我真摯的希望,那些指責我們不和患者在一個宿舍里的人,可以留下個聯繫方式,這個話題肯定會有艾滋病患者關注,像您這麼深明大義有知識的人不多,你們可以去陪陪患者,讓他們多幾個朋友。

建議大家去看另一個問題,如何看待醫生不給艾滋病患者做手術,這些答案里都是醫生,他們是醫生比這個聖母婊的知識要廣吧?你們不能再噴他們無知了吧???

(八)寫給艾滋病患者一段話:
這個話題火了肯定會有患者來看的。我反對和患者室友住一起,是因為我對這個人的品行未知,室友是隨機分配的,我沒法挑,但是我的朋友我有法挑,要是我身邊的朋友不幸患病,我不會離開他們的,因為我深知他們的品行,他們是不會惡意害我的,不是說所以患者都是壞人,人都有好壞之分,可是誰知道會分給你一個好的還是壞的?我也有五個室友,住了兩年,也許她們告訴我不幸患病,我不會換宿舍的,雖然她們患病,但是肯定會小心防範護我周全,因為雖然她們患病但是並無惡意,可是要是一個新來的室友且患病,我不得不拒絕,因為我對這個人毫無了解。恐懼源於未知,是對這個人的人性未知,也許你和一個室友有矛盾,恰巧他是患者,你會不會更害怕了?

人分兩種,好人壞人。患者也是人,所以也分好人壞人,一個好人患者,他會努力的吃藥,盡量不傳染給別人,會主動和別人保持距離。一個壞人患者,他會報復社會,和他發生衝突矛盾,他只需要來一個小小的意外,你就完了,潛伏期很長,你到時發現都晚了,而且走不了法律程序。不要說健康的人也會害人了!健康的人害人難多了!至少是犯法!可是你怎麼知道你的陌生舍友是好人患者還是壞人患者?我不想拿命去賭一個陌生人的人品。舉一個例子,上學期,我隔壁宿舍,兩個女生打架,一個把另一個咬出血了,假如她是壞人患者,這豈不是輕而易舉?

(九)假如有一天我得了艾滋病

大部分答案都是以旁觀者的觀點寫,我來盡量的設身處地的想像以下加入我得了艾滋,首先,來說一下假如我患病是通過什麼渠道,我沒有過性行為,估計以後婚前也不會有,不是母嬰,因為我爸媽沒事,那我肯定是不小心感染的,首先我要是發現了,我第一時間肯定是瘋了,無助,擔心,慢慢會想,我為什麼會得病?沒有濫交,憑什麼這麼多濫交的都沒事,我一個處女會得病?我會覺得不公平?我該怎麼跟我媽說,我朋友會怎麼想我,以後會有人娶我么,我是不是生不了孩子了,我的孩子遺傳了這麼辦?我的工作怎麼辦?就算有命我該怎麼活?想到這裡我是不可能樂觀了,每一天吃藥都會想到我是個艾滋病患者,我是無辜的,為什麼那些約炮出軌的人反而沒事?我會幹什麼?報復社會吧……

此答案中,沒提到性傳播,所以不要在評論什麼潔身自好就可以保護了,我也寫出了日常生活不會傳播等科普,也沒要求他們入學公開,只說了在宿舍里發生的情況,所以評論區就不要再問類似的問題了。

好多人私聊我,在評論區支持我,結果收到了別人的私信辱罵和掛名,在此我想說,我的答案已經很明確了,和我一樣觀點的人比談艾色變和恐艾症的人強多了,畢竟大部分患者是不和你住四年的,可是你依舊反駁,覺得我們的觀點徹底是錯了,但凡和你的想法有點出入那就是大逆不道,那我們應該怎麼做?把本來健康的室友換成艾滋病患者?就想讓我想到了,一個路人,因為腦殘粉,而討厭了某個明星

(十)下面是患者朋友的私信內容

(此內容持續更新)裡面的內容均是一位患者朋友的私信內容,不會出現人命地名,她已同意我發布出來。

首先,感謝您對我吐出心扉,謝謝您原諒我文中反對和患者當室友的內容,謝謝!謝謝你的信任。

艾滋病患者真的很多,多的你想像不到……有一部分人是積極治療的,但是大部分人是報復社會的……在此我聽到的故事都是積極治療的,給我私信的小姐姐已經畢業了,比我大幾歲,她是在大學中不幸染病的,被她的男朋友騙了,她說其實她們群里大部分是被對象騙了,有男有女,戴套啪啪啪並不是一定安全,激情上來………我在此不多說了,她說我文中的假設我自己得了艾滋病的心理描述和她發現時心態差不多,不過她現在過得很好~

來說一說她的日常生活,得知染病後,她從大學搬出來,自己租房子住,去外面吃飯自己帶餐具,旅遊時的毛巾牙刷都是自己帶的,對外解釋說潔癖,得病這件事她告訴了她的父母,她父母沒有責怪她,還告訴了自己很信任的閨蜜,她的閨蜜有時會陪她一起領葯,因為去領葯的路上是最容易讓她多想的,有個人陪,會好些。

我問過她,為什麼這麼多人,你為什麼選擇了我傾訴。她說:她說之前也很矛盾,但是一想我的觀點在一個班都可以,只是不想和陌生的患者做室友,這點已經比大多數談艾色變的人要好多了,雖然患者很多,但是他們和你當室友的概率太小了,既然不和你當室友就可以了,那等於你對其他的患者毫無芥蒂,你能有這種想法就已經很不錯了,其實要是每個人都像你一樣,就沒人歧視了。我問,我評論中有人反駁我,姐姐你怎麼看?她說,那種人太敏感了,就像是你說一個男人短一樣,戳到了他的痛點,有可能他自己是個受歧視的患者,或者他是同性戀,最大的可能是,他對別人要求嚴格,要是真遇上我們,他第一個逃跑。

艾滋病患者多的你們想像不到,請問你出過家門么?要是你出過,好的,你肯定見過患者。下面我來複述一下患者姐姐所知道的其他患者情況,她說我說的一句話非常好,患者分好人壞人,就像聊齋的妖怪一樣,分好妖壞妖,其實,大部分患者是報復社會的………所以知人知面不知心,遇上陌生患者一定要小心防範。

像這位患者姐姐這種樂觀的心態其實是少數,聽她口述,多數人是報復的,我來舉幾個例子,比如這位患者姐姐是被男朋友騙的,他們啪啪啪的時候有措施的,可是過程中她男朋友就拒絕措施了……而且有些人去約炮,避孕套扎眼聽說過么?而且啪啪啪的時候不會脫落么?能戴套的已經是有安全意識的,還有一些被花言千語騙的小女孩……真的,他們為什麼要報復,因為他們自己得病後會變的玻璃心,別人無意間一句話有可能就激怒他了,有可能別人就是無意的……還有,衝突是不可避免的,嫉妒,利益……別說惡意傳播犯法,有潛伏期的,等你查出來,那個傳播的人已將人去樓空了,找到又怎麼,他會承認是惡意的?

上述姐姐所描述的惡意傳播的人,正是我所擔心的陌生壞人患者。在此,我希望所有的患者都可以像姐姐一樣保持樂觀的心態。

這兩天我深入了解了一下艾滋病患者這個人群,通過了很多途徑,有自己搜的,有聽我剛認識的患者姐姐說的,在此我表示!!!!!!!!!

我依舊是同意和患者在一個學校教室上課,但是我拒絕和陌生患者住一個宿舍,劃重點,陌生!

(十一)我為患者能做什麼?

我還了解了一個更特殊的群體,患者小朋友,孩子都是單純善良的(熊家長帶出來的熊孩子除外,)因為我媽是開託管班的,常年接觸小學生,我是兼職教古箏的,也接觸了不少小孩,患者小孩是不可能惡意傳播的。對於他們我做不了太多,我還是個大學生,沒有太多的錢去捐款,我也不能強迫別人去接受患者,我能做的就是免費教患者小朋友彈古箏,教古箏都是一對一的,所以我不用徵求別人的同意,我在天津,我能做的就是這些。患者小朋友學了古箏,以後就算沒人陪他們,他們也能彈琴自娛自樂,也算是一技之長,以後願意可以像我一樣教別人,不見得是面對面,拍視頻拍教程改變曲譜都可以賺錢啊。

我文中說的免費教患者小朋友彈古箏,並不是說說而已,我一直都是在幫助一些貧困地區孩子,不過我能力有限,一個大學生也沒多錢,今年7月,我又兩個同學分別去支教,我讓給他們寄過去了錢和書

這兩次捐助只是一部分,我就不一一貼出來了,我發出來不是為了炫耀,不是也讓別人去捐助,只是證明!我不是評論區的那些說說而已的人!

我去捐助,不要求別人也捐,溫馨提示,要是捐的話注意途徑,別遇上騙子。我對艾滋患者的態度文中已經重複很多次了,我不要求別人像我一樣,我只是把我的態度及原因詳細的寫了出來,和我能為他們做的也寫了出來。雖然我做的不多,對患者也不是完完全全接受,但是!我比評論區的聖母婊強多了

謝謝閱讀,如果我文中的觀點您不接受也沒關係~~~畢竟每個人的三觀都不同~~~~~~

評論區的內容非常精彩,大家對艾滋病有哪些擔心可以在評論區暢所欲言,放心!我會保護你們的,不信請看評論區,倒敘看也可以~還有評論區打著科普的旗號指責別人的人,艾滋病沒加入高考科目,我們說錯一個字沒必要讓我們去死。為什麼指責我觀點的人這麼多!可是我一說要留言聯繫方式讓患者去陪陪你們,你們就都消失了呢!

我依舊覺得不應該公開患者,不管他們是因什麼方式得病的,他們終身患病吃藥已經夠了,我覺得應該上網實名制!把每個網民的名字電話住址公布,我為什麼會這麼說,評論區認為潔身自好?做愛戴套就可以不被傳染,他們打著這個觀點數以百計的反駁別人,當患者讓我聯繫他們希望和他們做室友時,他們卻百般推辭。我不想說誰是某俠某婊了,是非對錯自在人心。

斷章取義冤枉人,對人要求比天高。

患者評論也被懟,你說搞笑不搞笑。

一到自己就不行,看到留名最先跑。

患者名單絕不公,看了你也躲不掉。

一人一生必出門,出門你就能見到。

艾滋患者千千萬,潔身自好就能逃?

千千萬中分兩類,惡意傳播真不少。

因果輪迴終有報,終身染病必吃藥。

歧視之心不可有,恐懼之心少不了。

室友害人年年有,陌生人品誰敢保?

既然有人真同意,那填匿名調查表。

吃喝拉撒四年久,相安無事那最好。

一言不合玻璃心,細思極恐添煩惱。

我教患者彈古箏,一技之長很重要。

雖然捐款捐的少,向來說到就做到。

不是有人不知道,你見評論自分曉。

不贊同也不要緊,各人各自有頭腦。

只求醫療早發達,治療艾滋像感冒。


這個問題可以細化下去。

合住者對患者的疾病有無知情權?顯然疾病不能一概而論,大體上可以分成能傳染和不能傳染的,不能傳染的病,對合住者的健康可以說是毫無影響。

那合住者對患者的傳染性疾病有無知情權?但具有傳染性的疾病,傳染的途徑也是不一樣的,究竟什麼類型的傳染病可以不必告合住者呢?作為醫學知識匱乏的普通人,並不知曉。

那我們能不能自己決定和誰一起住呢?我想這個權力沒人說要剝奪吧。

所以,如果你是一個不想和艾滋病人合住的普通人,你想要政治正確的完成這件事,大概就一個辦法了

入學的時候,先問舍友「你有傳染性的疾病嗎?」

其一,必須入學分配宿舍的時候就問,不然別人沒告知,等你發現這事,你就陷入了困境。如果你告知別人宿舍里有艾滋病患者,那你侵犯了患者的隱私權;如果你沒告訴其他舍友,等他們自己發現這一切的時候,可能會遷怒於患者和你;你勸患者搬出去,或者你們其他人搬出去,都會被扣上孤立艾滋病患者的帽子,我現在頭上還有這個帽子。

其二,不能直說艾滋病,這樣給人口實,你會被人噴說歧視艾滋病患者,所以不妨把梅毒,流感等等傳染病打個包,表示我們對各傳染病一視同仁。

其三,做好心理準備,畢竟正是因為有些普通人不想和艾滋病人同住,才導致了患者隱瞞自己的病情,準備好原諒他/她。

最後呢,我還有兩個想法。

第一,要是山西臨汾這個紅絲帶學校越辦越大,學生越來越多,還繼續入學不公開身份,那以後臨汾生源在分配宿舍的時候恐怕要吃虧了。ps:純屬邏輯推理,不代表我支持或者反對這一做法。

第二,什麼時候艾滋病人可以入職公務員,並且不公開身份,這才能證明上面真的把艾滋病人當回事了,像這樣毫無風險的撈名聲實在太簡單了。


微博有一天熱評:就這麼說吧,如果我和一個人很要好,他有一天感染了AIDS,那我會注意風險的和他繼續相處下去。如果我不認識的時候就知道一個人有AIDS,那我百分百不會湊上去給自己找麻煩的。


假如他/她,在大學找了個男/女朋友。
然而當事人又不願公開有艾滋。
這難道不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嗎

更一下,我是說假如,假如在這裡表達的意思就是萬一。

評論有人說我惡意揣測他人,我只想說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世界上什麼人都有,我也認為素質和學歷有一定關係,但也不是絕對成正比。

還有評論說,口腔潰瘍導致體液傳播這個是很有可能的,不信自行百度谷歌必應

至於帶T,我覺得不一定能做到每個人每次都會全程帶的,偶爾一次兩次吃藥不是不可能。

還有檢查什麼的,誰他媽大學談個戀愛,第一件事就是他/她體檢?特么有毛病么不是?


錯的不是渴望知識與認可的艾滋病考生,也不是惶恐不安的學子,是這個紅絲帶校長與教育主管部門的急功好利將一件原本 值得欣慰的事情辦成了一場群情輿論與事實上的災難:

1、紅絲帶學校是特殊學校,因此對於艾滋病學生有專門的管理、照顧經驗,但這恰恰是普通大學如今現狀遠遠不具備的,更別提應對個人隱私與公眾知情權的矛盾的複雜機制。就如最近新聞盲人考生考入學校但學校卻不具備相應教學條件一樣,將艾滋病考生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送入普通大學,實際上是對艾滋病考生與普通學生徹徹底底的不負責任。

2、在艾滋病人隱私權上將「不得公開」理解為「不得干預」。
在青春荷爾蒙涌動的大學校園裡,情況確實如公眾擔心的那樣誰也無法保證艾滋病學生在與同學的交流交往中一直能保持理性克制的狀態以及各種意外事件的發生,事實上這對於身處校園的艾滋病患者而言也是一種煎熬。因此,接收這些學生的學校自然也需要有知情權與管理權以便從生理、心理上給予關注。但從文中的信息來看,接收這些學生的學校極有可能毫不知情。

3、低估了輿情的影響力。
從校長急急忙忙發微博慶功以及官媒發文指摘網友態度來看,公眾的擔憂在急功近利的宣傳下被激發出來。這種好大喜功後果就是艾滋病人的公眾印象進一步被重創,這將使的艾滋病人在充分準備、有效防護下循序漸進地重新融入社會的進程嚴重受挫。


總之,為了政績、名聲與經濟利益,某些人的過度理想化、不切實際的決策將把艾滋病患者本身與普通學生同時置於一場健康與心理的災難當中。


艾滋病人有沒有權利接受高等教育?
當然有。

這是紅絲帶學校校長的核心觀點,但是人與人的平等不應該是結果平等而是機會平等。如果有了艾滋病這麼一個巨大的傳染性debuff,一個人還能夠完全與常人別無二致,那麼這就不是平等而是特權了。

社會不能因為艾滋病而剝奪一個人的受教育權、尊嚴與自由,但同樣也不能對著威脅公眾安全的病毒熟視無睹,兩者兼顧才是所謂平等的真正打開方式。

但現在能做到嗎?
恐怕做不到。
比如:不公開艾滋病學生個人信息是合理合法的,但哪些學校將接收艾滋病考生是應當接受社會監督的,但這些學校又如何願意為此付出生源流失的代價?

教育的核心是知識的傳授,校園生活只是學生時代的附帶產物,或許對於艾滋病考生而言,比起急急忙忙以「平等」為借口慷公眾之慨,建立特殊的教育形式來滿足其高等教育需求才是正確的道路。連對公共健康沒有威脅盲人考生都是如此,更何況艾滋病人。

這一道路無疑是漫長而艱辛的,但有時候更需要明確哪些我們暫時做不到:
無論是社會輿論、公眾素養還教育體系以及醫療護理制度,我們都遠遠沒有達到能讓艾滋病人如普通人一樣完全融入日常校園生活的高度。


以為「隱瞞」就能帶來平等其實是種鴕鳥心態。


這件事情最噁心之處在於,本質上就是某些「聖母」慷公眾之慨、犧牲青年學子健康權、罔顧高校知情權與管理權,並將艾滋病學生置於毫無防護與照料的危險境地,從而攫取個人及部門的私利。
結果卻是大肆宣傳之時整個社會對於艾滋病人的接納度受到重創,這是再多的愛心行動、公益廣告也無法彌補的。


艾滋是傳染性絕症,如果安排進大學宿舍這樣密集接觸的環境,告知應該是義務。我們不能因為強調人權、強調普世價值觀,就無告知無防範的把他們放到普通大學生中間去,這是不負責任的。
那些大談傳播渠道的,你們的醫學常識夠了,但要知道如果不告知,無防範,在大學這樣同吃同住一天24小時密集接觸的環境下,傷口血液接觸是完全有可能的,雖然可能性很低,但一旦成真付出的就是生命的代價。到時候,誰會為那個倒霉的感染者負責?
提出這個方案的聖母,是,你保護了十幾個艾滋學生的心理健康讓他們過上了普通人的生活,但你知不知道也許你會毀了別人的一生?
也規勸一下即將入學的艾滋患者學生,對於艾滋,絕大多數人都可以不歧視,大多數人都會敬而遠之,少部分人可以接受密切接觸,這些,足夠一個心理正常的人進行正常的生活交際,沒你們想的那麼可怕。
但是,恐怕絕大多數人都無法接受你不告知大家真相,因為你一旦隱瞞,別人就不會做應有的防護,也許一個不小心就要背上艾滋的陰影。如果你無法隱瞞到底,從爆發出來的那天起,你可能會失去所有的朋友,因為這種性命攸關的欺瞞,很少有人可以不在意。
人,生而不平等,這沒什麼可諱言的,我們能做的其實只有立足自身,盡量活的精彩,就算不能,起碼活的輕鬆,活的問心無愧

過了兩天了,看到有很多人贊同,也有很多人反對,加一段想說的話吧
首先,我不是言出法隨的皇帝,也了解法律對艾滋病人隱私的保護,所以說到底,這只是一種呼籲。我個人希望,對於艾滋,普通人要多了解不歧視,而艾滋病人可以放下包袱公開身份,主動提醒大家並規避傳播性接觸。只有這樣,才可能真正有效的降低艾滋病的新增。當然,我知道,現階段很難達成。但正因如此,我們才需要呼籲。一個對的事情,不能因為很難達成,我們就不去努力。
而大學其實是最容易實現的地方,因為老師可以對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也可以普及艾滋的知識。所以在大學裡公開,只要學校引導的好,是最容易被接受的。
其次,我並不認為真的公布身份等於讓患者去死。很多人沒有仔細的看過這個新聞,事實上並不是15個孩子都會隱藏身份,有一位已經接受了媒體採訪,表明自己入學後會公開身份——他叫胡澤濤,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報道中可使用其真名,也不需為其照片打馬賽克。大家可以搜索這個人的名字,這是一個心理很健康,很陽光的孩子,經歷苦難卻不怨天尤人,希望能為社會做點什麼。我相信他的大學生活不會過的很差,如果有跟蹤採訪,我們可以拭目以待。而如果所有的患者都能有這樣的心態公開自己的情況,我想歧視基本不會存在。
我個人是反對不公布身份的,但如果告知安排的室友是艾滋患者,我也不會申請換宿舍,然後自己做好防護,不會歧視,至於是會親近還是疏遠要看合不合拍。我想對方只要不是心理變態,不會覺得我這樣的態度有什麼問題。而有那麼多人在說我這樣其實就是歧視,想必他們可以比我做得更好——這樣看來,願意接近他的人不會太少,害怕接近的人絕大多數也說自己不會歧視,情況完全沒有那麼糟糕,誰也不是人民幣,有人親近有人疏遠多正常。
最後,我想說一個血淋淋的事實。很多人在說國家立法要求保障艾滋病人的隱私權,受教育權,工作權!很多人提及,疾控中心免費篩查,終身免費供葯,吃了沒啥大不了!但幾乎沒人談及,這是為什麼?
是人道主義嗎?不!會死人的病多了,你看除了艾滋哪個服務這麼貼心?癌症免費治嗎?
說到底,所有的法律和服務都只有一個目的,控制傳播!因為艾滋是很要命的傳染病,而且傳播途徑簡單粗暴,如果想要報復社會,太容易太簡單!一個艾滋患者,找性工作者或者性開放者做個愛,估計很快就有第三第四第五個感染者了。或者,聽說過拿著艾滋針頭搶錢的新聞嗎?當初警察都不敢管。
所以,對於艾滋患者,不用那麼害怕,也不用說的那麼神聖來道德綁架,其實邏輯很簡單,這是個傳染病,而且是不大容易感染,但萬一感染了很要命的傳染病,所以我希望你告訴我,那樣我小心點就不會得,我也就沒必要歧視你。反而如果你不告訴我,如果我有一天發現了,或被人告知了,那我一定會歧視你,也必然會疏遠你,因為我會覺得,雖然有苦衷,但是,你這人人品不大好。特指24小時都要在一塊同吃同住的大學同宿舍生活,普通工作上的交往不強求。


那麼考公務員的時候,有這病的人會體檢不合格嗎?

目前乙肝病原攜帶者是屬於合格了。

如果要求不歧視,政府部門是否需要起到帶頭作用呢?

按照國務院要求,人社部、教育部、衛生部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人社部和衛生部根據文件規定,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修訂後,將《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第七條「各種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攜帶者,經檢查排除肝炎的,合格。」修訂為「各種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HIV感染者公考落榜起訴人社局

「這次拒錄等於否定了我整個的奮鬥方向。」2015年 12月,王克(化名)報名參加江西上饒市市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雖然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第一,但因在體檢環節中查出HIV 抗體陽性,王克被拒錄。

上饒市人社局拒錄的依據是《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第18條,「艾滋病,不合格。」4月 13日,王克一紙訴狀將上饒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訴至法院。他告訴「北京時間」(微信號:btime007),他是至今七起艾滋病人受歧視官司中唯一一位出庭的原告。

近年來,因患艾滋病遭遇就業受歧視的官司逐漸增多。不少律師認為,《勞動就業促進法》、《傳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條例》等相關法律都有「不得歧視艾滋感染者」的內容,《勞動就業促進法》更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不得以是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為由拒絕錄用。」《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某些條款與上位法相悖時,應該視為無效。

「他說我至少是道德不行。」王克無奈地對「北京時間」(微信號:btime007)說起人社局領導對他的評價。「得病後,食堂把我的飯都給停掉了」,體會到人情冷暖之後的王克堅稱,自己要把官司打下去,「如果不較這個真,這樣的事情會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現。」

2016年10月14日,王克接到了上饒市信州區法院的一審判決,法院駁回了王克的訴訟請求。10月18日,王克提起了上訴。


你有狼牙棒,我學生有天靈蓋?
-------------------------------------------------------
艾滋病的傳染方式主要有三種:

1.母嬰。 這個在本題中不做考慮。

2.性接觸。包括肛交口交。所以同性異性的性接觸都會導致艾滋的傳播。

3.血液傳播。吸毒公用針管,甚至共用剃鬚刀和牙刷都有可能導致艾滋的傳播。

問題就出現了,如果這幾位患病學生期間交了男女朋友,因為害怕對方的疏遠而隱瞞了病情,並且與之發生了性關係導致了對方患病,誰來擔這個責任?

如果患病學生的室友,像知乎回答里的奇葩室友一樣亂用別人的牙刷,剃鬚刀這種私人物品導致艾滋傳播,誰來負這個責?他用你的東西是他的不對,也罪不致此吧?

我認為這件事的處理方法是存在問題的。社會在進步,人權越來越能得到保障,我們應該保護艾滋病人不受到人們的歧視,這是好事,但我認為隱瞞不能帶來這一切。

lgbt的權益應該受到保護,那也不能反lgbt就一錘鎖砸爛他的狗頭吧?

專科學歷會受到一部分人的歧視,咱也不能一拍腦袋全給他造假弄上本科學歷吧?

這樣的隱瞞到時候會帶來更大的反彈,堵不如疏,揠苗助長終歸只是取巧騙自己,加大宣傳力度,在學生中普及相關知識才是正解。


已經畢業的人:「太好了!我們就需要這種人人平等的環境,那些歧視艾滋病患者的人簡直是惡魔,憑什麼剝奪人家艾滋病患者上學的權利?」

即將上大學的人:「mmp」


原則上來講,只要老師們都知道那15個人是誰就可以了。法律是不能防止危害的,只能威脅。如果那15個人真的做了什麼奇怪的事情,事後被揭發了,馬上找律師。普通生活是不會傳染艾滋病的,中這招比什麼梅毒啊菜花之類的要難。


看了一些答案,很多高票答案都是站在旁觀者角度來分析問題的。
我剛進大學的時候,我們的輔導員在形教課上就明確告訴我們,我的大學裡是有艾滋病患者的。
也許是因為我的大學規模大,所以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但是我相信,所有艾滋病人都在我們身邊,在我們不知道他們是艾滋病人的時候,他們和我們都是一樣的。
當我們得知後,大多數正常人的反應肯定是害怕。
拿自己舉例,即使三種傳播方式倒背如流,即使身為一個醫學狗,我也不得不承認,我的確害怕這種病。周圍很多同學亦然。
恐懼是本能的,不能強求改變。絕大多數的我們從未有不尊重與歧視的念頭。可是對自己健康的顧慮,讓我們不得不去思考更多。
至少我站在一個普通人,一個俗人的觀點上,是這樣思考的。
我們沒有任何資格剝奪他們享受正常生活的權力,人生本就不幸,幸運的我們不應該再將他們的不幸擴大。
但是我們也希望,自己的幸福健康不要被剝奪。


竟讓網友害怕。

竟字用得好。不事生產脫離現實又肆意放嘴炮的宣傳部門一貫就是傻逼高發區。以後應該都給他們單位安排幾個匿名艾滋病患者。她們不跳腳,我就認為她們真的有超乎正常人的道德水平。


【此為加更+補充】

看了很多 評論,大概明白了大家的意思,主要就是下面兩個觀點:

1、傷口啦,性交啦,只要你不作,老老實實帶套,適度注意個人防護與衛生,那些亂七八糟的傳播方式根本不可能讓你感染,正常生活就好。艾滋病人的隱私不能公開。你們就是自私就是不了解。

2、我們也是人,你說的再怎麼好聽,幾率存不存在,感染過的人存不存在,一旦有個萬一呢,我們需要保障我們的知情權,上面不要太聖母。

仔細考慮一下,我重申我的想法:第二種觀點的存在是因為對艾滋病的不了解,但我理解他們的恐懼,我也很感謝第一種觀點的科普,知道了如此小的概率之後,我現在也不是很擔心了。但很遺憾,不是所有人都有你接觸和了解的經歷與知識,也請你尊重其他人的恐懼,你可以說我們自私,但對普通人來說,艾滋病,真的很可怕。

但有一點我要強調:我不同意公開艾滋病人的隱私,這在法律上也是毋庸置疑的。

…………………………………………………………

對於評論區的觀點,大多數我都可以理解,並也對自己的答案做了修改。但有一些我不能苟同,當然我承認我的無知,恐懼來源於無知,這我明白,但我還是會害怕,畢竟生活中處處是意外,也許我上了大學也不會害怕了也說不定2333。

對於一些質疑我為什麼擔心這些有的沒的,幹嘛不擔心明天會不會被車撞之類的,我很想說……我真的會害怕的o(╥﹏╥)o,你不要嚇我,也不要這麼說,怪滲人的……還有懷疑我亂搞的……我就是個高中生……總而言之,希望大家能理智回答(^U^)ノ~

鞠躬。

………………………………………………………………

剛剛才知道,原來每一年大學裡好像都有一些這樣的患者…突然不怕2333

另外希望新入學和已經入學的大學生們加強對自身的保護,不濫交,潔身自好,不與他人共用牙刷等個人用品,盡量不要觸碰別人的血液,從自身做起,我知道如果兩個人感情特別好會共用東西的……還是會有風險啊要注意【嘆氣】~畢竟你也不知道身邊有沒有沒有被檢測出來的患者hhhh

其實想想,這些艾滋病人一路走下來,能夠堅持到現在,應該都是單純的孩子,因為自己有這種病,在和他人接觸之前,會對傳播方式和正常的接觸方式都了解清楚吧,不是跟你有血海深仇,絕對會控制與你的距離,並且會害怕別人的眼光,所以一定會小心謹慎,盡量避免讓你恐懼的。也勸大家一句,善待艾滋病人,就是善待自己……積點口德……

總而言之,(*?▽?*)大學生活還是快樂的嘛

【以下為原答案。】

很難接受。

先科普一下:在大學體檢里,艾滋病是不被作為強制體檢項目噠o(* ̄▽ ̄*)ブ

雖然我不是應屆大學生,但我很想自私的問一句:艾滋病人心理身體脆弱,我們就不脆弱了?

告訴你,你身旁會有一個薛定諤的艾滋病人,沒有知情權的保障下,作為對艾滋病不甚了解的不同群體,怎麼說心裡都會有擔憂吧?

※劃重點,不是歧視不是別的就是個害怕。

※再劃重點,我沒有強調一定要這個知情權。

※再再劃重點, 不甚了解,大部分人都能真了解的透徹就不會有這個問題了。

※再再再劃重點,是提前知情有艾滋病人的,並且就在你生活的圈子裡。不知情的反而不可怕,所以反駁說外面有更多艾滋病人為什麼不害怕的請右拐,我又不可能和他們像在學校一樣有可能天天待在一起,害怕都不行?

我承認我對這方面的無知,但我真的想說,再怎麼樣,畢竟是要生活在一起,萬一分到一個宿舍,害怕,總會有吧?怎麼說我們還都只是普通人,不是所有人都足夠理性與冷靜,面對這種病症,我認為恐懼,是很自然的。

試想一下,如果他們跟正常人戀愛隱瞞身份然後兩人啪啪啪了……又或者某個同學的不注意…女生宿舍劃破個手什麼的都是正常的………又或者兩人關係好到同穿一條褲子然後不小心……【好啦好啦我承認這是小概率的事件???】

我覺得是意外就有可能發生,再怎麼說也有感染的可能,百密總有一疏,也許一個小舉動就會帶來一個不可預料的後果,到那時,誰來負責?是你嗎?

所以還是那句話,加強防護與宣傳。

我同意這件事的確非常矛盾,不暴露身份,是對其他人的不負責。暴露了,是對艾滋病人的傷害,也是對學校口碑聲譽的打擊。我還是傾向於不暴露他們的身份,畢竟已經夠可憐了,希望他們能夠好好享受大學生活。

不過大家也不用過度恐慌,學校既然能夠允許他們入校,肯定是對風險有過謹慎的評估,並且有足夠的自信保證大多數人的安全。

所以我覺得,學校應加大對艾滋病的預防宣傳,因為大家的恐懼其實體現出的是高校對於這方面宣傳的匱乏。可能過個幾十年,在所有人的共同努力和醫療水平的不斷進步下,他們面臨的境遇情況會有所改善,甚至每個人都會願意嘗試接近與包容。

我們絕不是歧視,而是害怕而已。我們不會惡意中傷你們,也不會帶著嘲諷的心態看你們的笑話,其實我們也很想為你們辯護,母嬰傳播本不是你們的錯,你們不應受這樣的苦與磨難。

鞠躬。真誠的希望艾滋病人們也會有自己幸福的生活。


在美國,如果一個強姦犯被安排在小區中,一定要經過小區協商通過,居民有權拒絕強姦犯的入住。換句話說,他們是有知情權的。

當然,我沒去過美國,這是道聽途說,也望大家指正。

但是,作為在校生,難道普通的同學就沒有知情權了?確實,艾滋病患者很可憐,但是這並不是使用特權的理由。

患者與常人的和諧相處當然是好事,但是應該建立在欺騙的基礎上嗎,難道患者不希望常人能以真正包容的心態來接受他們嗎?

你想要獲得的尊重與平等對待從來都不可能通過打著弱者的旗號來對他人要求來得到吧,坦誠對待也不僅僅是患者與常人的要求,這也是人與人之間的要求。


允許入學,分開住宿。
我帶的小學三年級有個男生,艾滋病,姓劉,姑且叫劉同學吧。他皮膚黑黑的,眼睛很大,雙眼皮很深,厚嘴唇,有點像個黑人小孩。
我剛接班主任的時候,我聽了很震驚,甚至很憤怒,這不是拿我們同處一室的人的健康開玩笑嗎?況且其他同班同學經常一起玩,這不是很危險嗎?但是會有什麼單位的人來檢查,不準歧視艾滋病學生。
我一打聽,原來是孩子父親去雲南打工,帶回來個女人,懷劉同學的時候才知道她有艾滋病,後來生了劉同學,再後來男人就帶女人出門,中途下火車把那女人拋棄了。劉同學一直是奶奶帶,他爸出門打工,農忙時回來干農活。
其他學生都是好幾個人一間宿舍,只有劉同學獨住一間,每天中午或晚上我回家吃飯經過那一排學生宿舍,別人都是三五成群,只有他一個人獨自吃,我不忍心,每天過去跟他先打招呼,他有時候也會積極跟我打招呼,當然,這已經是後來我們熟了以後。
剛開始他不怎麼愛說話,問才答。我給同學們講「孤僻」就是不怎麼接觸別人,結果經常考第一名的常同學脫口就說:
劉*平時不怎麼接觸別人。
我去給他閱作業,他下意識的往後靠,盡量離我遠點。還有一次,他和幾個學生來我宿舍,喊了報告我說進來,別人都進來了,他乖巧地站在外面,還和門保持了半米多距離,我故意驚訝地沖門外喊:
劉*你咋不進來?
他才歡歡喜喜地進來了。
我開學不知道他有艾滋病時把他的座位調到了第一排,結果英語老師把他打發後面去了,對艾滋病的恐怖,我也完全理解。剛開學要貼作業統計表,我問大家借塑料膠帶,他小跑給我拿上來了,我用膠帶都是塞嘴裡咬那種,學生都那樣啊。可現在――為了不傷他的心,我抱怨了一句沒帶剪刀就不粘了,這才還給了他。我當時就恐慌到這種程度了。別人害怕,我還有什麼不理解的呢?當然,他的早熟和被異樣地看待我也感覺到了,後來我很為自己的行為羞愧。
接著我查了許多關於艾滋病的資料,知道一般接觸也傳染不上,有時我就拍拍他,摸摸他頭鼓勵他,他是我們班最踏實的學生,作業寫的整整齊齊。
有天一個學校住宿的老師跟我說:
昨晚停電,我去上廁所看見你班的劉*點著個蠟燭趴桌前寫作業呢,你倒是安排了多少家庭作業?
坦白地說,聰明的學生固然令人喜歡,可是有聰明學生把才智經常用在和老師鬥智斗勇上,所以我也很喜歡天資一般卻勤奮努力的學生,劉就屬於後一種,他一直名列前茅。
我們班的學生待他挺好,我跟大家說劉的血是一種珍貴的血,不要跟他追逐,免得流血。其實他們都知道,因為他們家長都知道,我們學校的學生都是附近幾個村子的,肯定被家長叮囑過了,我總不能說劉有病,你們離他遠點吧?經常見一起玩耍,就是其他班的學生會歧視,我覺得, 艾滋病人只需要正常的眼光。
當然,我覺得隱瞞患有艾滋病的事實對其他學生不公平,但是一起學習,在不被傳染的範圍之內給他們溫暖,我們完全可以做到。
我記得大學時,學校里的各種社團會在艾滋病日給學校各處貼紅絲帶,宣傳關愛艾滋病患者,如今,他們能上大學了,大家卻談之色變。覺得好諷刺呀!
給他們獨立的宿舍,作為普通同學,說個話,一起上個課,一起活動根本不會傳染,就是你拉他手,只有你倆手上都是傷口並且接觸了才會傳染呀!我們的社會文明難道不是在提高?對這些弱者也寬容一點吧,並不是所有得了艾滋病的人都是約了,像劉同學這種,覺得很不幸啊,還要接受社會的二次傷害。
總之,給他們一點機會,在你不被傳染的範圍之內,盡量給他們一點溫暖。
他們正在高興能上大學了,整個社會卻在熱火朝天地討論他們有多可怕,在某種程度上他們已經是棄兒,而我們卻還想著再拋棄他們一次,唉……
限於有限的社會閱歷和經驗,我說的只是一家之言,或許噴子和職業撕會說我裝什麼聖母,我不愛命他還愛命,我們雖然是個人,但是千千萬萬的我們合起來就是社會,坦然扛起自己的那份責任,這個世界會更好啊。
不撕,噴子不要找我。


每年新增多少HIV感染者,大家知道嗎?

在大學生裡面,每年新增多少HIV感染者,大家知道嗎?

這些大學生HIV新增感染者,有多少是出去約炮,通過性途徑受到感染的,大家知道嗎?

來勢洶洶,你周圍有多少,你都不知道!

為啥,有15個已經接受了治療的感染者、在他們人生的前十幾年,接受了系統的防疫教育,小心翼翼的感染者、通過自己努力合法合規地考上大學的感染者,通過保護自己隱私的方式進入大學,你們就受不了了呢?

更何況,他們的感染途徑是母嬰感染,他們如此無辜。

你們不把心思放在如何防治上,如何普及健康觀念上,卻來盯著這全國考生中的區區15人。火勢燎原、大廈將傾,你們卻來盯著這區區無辜的15人。你們客觀上已經被迫忍受了那些通過性途徑感染、每年為數龐大的學生HIV感染者在自己身邊,卻不能容忍區區無辜的15人。

有兩個客觀情況,觀眾們請牢記:

1、學生群體中,HIV攜帶者已經存在了,新增勢頭也很猛。這個趨勢,與這15人無關。

2、這15人,接受過治療,有系統的防疫知識。

我這次就不從道義上講了,只從利益上講。不思燎眉之急,心腹大患,而慮疥癬之疾,而逼無辜之人。真是,思維混亂。

「人們大概就是喜歡柿子撿軟的捏吧」

—— 老話

更新一下:

界定什麼傳染病屬於哪個層次的隔離標準,是衛生部門定的。SARS爆發了,SARS攜帶者肯定不會享有隱私權,也不能住在一個宿舍里,是強制隔離,連密切接觸者也要強制隔離。HIV病毒則不在這個層次。懂了?根據這個標準,來制定的國家政策,以決定隔離措施,治療措施,以及患者的隱私權享有多少的問題。而不是根據群眾的心理訴求來制定政策。政策影響面很多,首先,是保障社會整體的安全穩定,健康群眾的人權,然後是患者的人權,以及對健康者與患者的心理影響。隱私權是不是有利於衛生部門對疫情的掌握、防治,這都是有考慮的,不是拍腦袋做決定。具體到你的訴求,我想,你對大學生群體中逐年增多的HIV攜帶者毫無辦法,也無從得知,對這個情況你無能為力,反而去盯著這15個人,可以稱得上明智嗎?而且你的訴求本身,也不是說你要知道,人家就得告訴你。權利不是這麼用的。權利與義務本身是個社會秩序問題,沒有人能自己給自己加法定權利,不存在的。當然,你也可以行使你的一部分公民權利,比如說向當地人大提交自己的訴求,對政策的不滿。比如,你就要求公開全國的患者名單。你可以這麼做,成不成兩說,但總之這個還算靠點譜。如果你這一點做不到,做不到讓所有在高中階段感染HIV的學生,進入大學時都公開自己的隱私,做不到這個,而單單要求教育部門公開這15個人的名單,那你就是柿子撿軟的捏。因為入學是不規定檢測HIV的。具體到這15個人,人家保留隱私權進入大學,完全合法,也完全符合政策。


推薦閱讀:

如何評價諸葛誕?
如何評價長澤雅美的長相?
如何評價《亡國的阿基德》第五章?

TAG:大學生活 | 大學 | 艾滋病 | 如何看待評價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