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十戶一把菜刀,大家平時是怎麼做飯的呢?

是給菜刀改個名字,還是輪流用菜刀?還是大家一起吃手撕包菜?


元朝的確是十家合用一把菜刀,而且這一把刀還要由蒙古人做主,必須他同意,漢人才能借刀,起火做飯,所以漢人通常都把這位掌握菜刀使用權的蒙古人稱作「老灶爺」。

朝廷要收禁菜刀也不用挨家挨戶去搜查,人家有「菜刀收割機」。

看圖

圖片截選自《中國歷史穿越指南》

以上


送給相信此說法的朋友,供您茶餘飯後,聊做談資(可以點×退出了)

如果您覺得以上說法很扯淡,很好,先別生氣,我從現在開始說點正經的。

關於元朝禁菜刀,十家合用一把這個說法的出處,除了各類網文,我本人所見的出版書籍上有提及的就是我截圖的那本《中國歷史穿越指南》,沒有查到史料出處。樓上有位匿名用戶貼了很多有提及此說法的書籍內容,不過也都是近現代人的著作里提到的。不知是否有古人著述記載

關於到底幾家合用一把刀,說法也不一。就我所見,有三家、四家、五家、八家、十家、二十家六種說法,能演變出這麼多說法來,它的真實性就要打折扣了。

《元史·刑法志》里記載了民間不許私自持有兵器、甲胄,但是沒說菜刀也要禁。

諸郡縣達魯花赤及諸投下,擅造軍器者,禁之。諸神廟儀仗,止以土木紙彩代之,用真兵器者禁。諸都城小民,造彈弓及執者,杖七十七,沒其家財之半,在外郡縣不在禁限。諸打捕及捕盜巡馬弓手、巡鹽弓手,許執弓箭,余悉禁之。諸漢人持兵器者,禁之;漢人為軍者不禁。諸賣軍器者,賣與應執把之人者不禁。諸民間有藏鐵尺、鐵骨朵,及含刀鐵拄杖者,禁之。諸私藏甲全副者,處死;不成副者,笞五十七,徒一年;零散甲片下堪穿系禦敵者,笞三十七。槍若刀若弩私有十件者,處死;五件以上,杖九十七,徒三年;四件以上,七十七,徒二年;不堪使用,笞五十七。弓箭私有十副者,處死;五副以上,杖九十七,徒三年;四副以下,七十七,徒二年;不成副,笞五十七。凡弓一,箭三十,為一副。

同時,禁止民間私自開採和販賣鐵

諸鐵法,無引私販者,比私鹽減一等,杖六十,錢沒官,內一半折價付告人充賞。偽造鐵引者,同偽造省部印信論罪,官給賞鈔二錠付告人。

然而

凡私鐵農器鍋釜刀鐮斧杖及破壞生熟鐵器,不在禁限。

農具和生活用具是不禁的,也禁不住。

《元史》列傳里也有幾個故事可以作證民間是可以持有刀具的

王初應,漳州長泰人。至大四年二月,從父義士樵劉嶺山,有虎出叢棘中,搏義士,傷右肩,初應赴救,抽鐮刀刺虎鼻殺之,義士得生。

此處可見鐮刀是不禁的,鐮刀的殺傷力和殺傷範圍應該比菜刀強。

有個叫惠士玄的,她老婆在他和兒子都死了以後,各種輕生。「屢引刀自殺。家人驚救,得免。」

刀不是都吸走了嗎?她拿什麼自殺的?

胡烈婦,渤海劉平妻也。至元七年,平當戍棗陽,車載其家以行。夜宿沙河傍,有虎至,銜平去。胡覺起追及之,持虎足,顧呼車中兒,取刀殺虎,虎死,扶平還至季陽城求醫,以傷卒。縣官言狀,命恤其母子,仍旌異之。

坐車回家的路上還帶著刀,還是能砍死老虎的刀,這怎麼沒收走?

胡伴侶,鈞州密縣人。其父實嘗患心疾數月,幾死,更數醫俱莫能療。伴侶乃齋沐焚香,泣告於天,以所佩小刀於右脅傍刲其皮膚,割脂一片,煎藥以進,父疾遂瘳,其傷亦旋愈。朝廷旌表其門。

不止菜刀,人家還有佩刀呢。

綜上,元朝十家合用一把菜刀的說法真實性極低。不過如果您要相信,我還真不反對,我肯定掰扯不過您。

退一萬步說,即便真沒收了菜刀,人家還有鐮刀、佩刀、能砍死老虎的大刀,肯定也能切菜,不至於吃手撕包菜的,題主不必憂心了。
——————————————
對不起,諸位,之前說十家一刀這個說法《明事》里有提及,是我記錯了。現答案已修改,很抱歉,並感謝評論區的提醒。


由於不是歷史系的學生,不過本著實事求是的科學探索精神,我去科學搜索了一下。現在分析一下結果。我不生產知識,只是勤勞的搬運工。

在《呂振羽全集·第七卷》中第十四講 蒙古貴族為主體統治的元朝提到:

元朝統治多暴行。有許多嚴厲的禁令和壓迫。如編五十家為一社,五家共用一把菜刀。特別在南方,每社還派蒙軍或」探馬赤軍「去監視,夜間不準關門,並多次下令,不許漢人男子佔有兵器、馬匹。

在《呂振羽全集·第八卷》中有這樣的描述:

在《元史·刑法志》中的《禁令》篇,值得我們特別指出者有兩個要點:一時關於軍器及可用作軍器的攜帶和私藏的禁令,一時關於言論、聚會、結社(神社)的禁令。
……
《禁令》篇規定云:
諸民間有藏鐵尺、鐵骨朵,及含刀鐵柱杖者,禁之。
諸私藏甲全副者,處死;不成副者,笞五十七,徒一年。
零散甲片,不堪穿系禦敵者,笞三十七。
槍、若刀、若弩,私有十件者,處死;五件以上,杖九十七,徒三年;四件以下,七十七,徒二年;不堪使用,笞五十七。
弓箭私有十副者,處死;五副以上,杖九十七,徒三年;四副以下,杖七十七,徒二年;不成副,笞五十七。凡弓一,箭三十,為一副。
這樣,在一方面,民家有已廢棄而不能使他用之軍事性質用物者,便是違法觸禁;一方面,凡是鐵器用物,無論是否可移作軍用,都在嚴禁之列;據傳當時漢人五家共一菜刀,並歸韃靼人充任之特設里社「提點管」保管之說,《禁令》篇雖無明文規定,以此例推,當系事實;只是鐵器勞動工具,那卻是無法禁止的,因為禁止使用鐵器勞動工具,那便無法提供剩餘勞動的。

呂振羽(呂振羽_百度百科)先生對於共用菜刀一事認為是「空穴來風,未必無因」。
在《流氓天子大pk 劉邦與朱元璋的帝王之路》中提到

元朝時期,政治黑暗。為防止漢族人造反,每五家才能有一把菜刀,還得把這把刀拿鏈子拴在蒙古人家裡,誰用先請示。初夜權雖史上無考,卻流傳廣泛,說是漢人娶媳婦,要由蒙古人來享初夜權。

由於這本書的說法恰好佐證了@豆子老師的說法,但是感覺書名感覺太low,我選擇尋找更多靠譜的說法。
在《中國歷史文化》徐懷寶著 中提到

漢人、南人不得聚會,不得執弓矢,禁止養馬、養狗,南方有些地區甚至規定8家合用一把菜刀等。

這裡限定詞用的很明確,南方有些地方,所以多家一把菜刀在這本書里並不是普遍現象,只是存在這種壓迫形式。
在《中國古代史話 下冊》徐興業著 中提到

蒙古貴族對漢人、南人防範森嚴。漢人、南人不許藏兵器,傳說一把菜刀要五家合用。蒙古軍隊分駐全國各地鎮壓任命,單在江南三行省,就設戍兵六十三處。又有里甲之制,編二十家為一甲,以蒙古人為甲主,「衣服飲食惟所欲,童男少女惟所命」,就是說甲主在所轄的二十戶中可以隨意奸淫擄掠。

這本書上的說法,合用菜刀是傳說,而里甲之制的說法和之前一位匿名答主很相似。
在《民間口頭傳承》 烏丙安著 中終於提到了十人一把菜刀了

歷史上歷代發生的重大政治事件、社會變革或名族鬥爭等事件等真實情景,人民對各種關聯著歷史事件的內容,進行了藝術的安排和處理,往往使它們能達到令人確信地感人程度。這種內容的傳說大體上又有幾種不同的情節特點。一種是只反映民族生活中的重大事件,而沒有特定的歷史人物或虛構人物的作品,像《端陽節的故事》就是這樣。它只敘述元朝統治者壓迫人民的一般狀況,如十家人家只准使一把切菜刀,並把它掛在一定地方,不許亂動;各家鐵器不能過四兩沉;十家人家養一個侵略者頭目等。然後便敘述人民怎樣起來反抗統治者……

這裡恰好回答了匿名答主提出為什麼不管制鋤頭什麼鐵器的,因為各家鐵器不能過四兩沉。(評論里有知友指出,元朝鐵器是鐵包木頭的結構)

不過綜合以上的說法,多認為十戶用一菜刀是野史所傳,不過也是反映了元朝統治下的暴政。


「蒙元時期每十戶供養一個蒙古兵,共用一把菜刀」這種說法源自清末某雜誌上刊載的小說,本意是激起中國民族主義、為當時的排滿浪潮做宣傳。蒙元時期的「初夜權」、「摔頭胎」、「殺絕王張李劉趙五姓漢人」等說法都同源出自早年的凱迪論壇,與上面的「十戶制」混合在一起就成了我國廣大網民熱衷的如廁讀物。大約在08-10年左右風行各大新聞門戶論壇網站的歷史版塊(歷史版塊是各門戶論壇互相抄襲轉載的重災區,光網易就把同一篇文章換個標題轉載了四五次),雖然屢屢有各路歷史專業大神提出反對意見並且拿出乾貨打臉,但無奈我國當下網民平均受教育程度………………所以這種說法在網路社會從未消失,甚至今天的百度貼吧、XX論壇還經常看到有人討論這個話題。

---------------------------------------------------------------------------------------

既然蒙古人禁止用菜刀,為什麼不把鋤頭也禁止了呢?鋤頭作為武器的威力應該遠勝於菜刀啊?同樣民間的連枷、魚叉、耙子···威力大於菜刀兵器能作為兵器的工具太多了。元朝中期漢人人口在七千萬左右,算下來應該有一千多萬戶。那麼元朝至少得有一百萬蒙古兵分布在全國各地。可元末蒙古族總人口才二三百萬,減去老弱病殘和貴族,恐怕蒙古盡發族中男子都湊的不夠這個數。

而且蒙古的軍事武裝仍舊以漢族為主,元朝的統治的基本盤是蒙元貴族+漢族地主的聯盟統治,後來面對造反的農民,鎮壓的主要力量也是各路漢族地主。如果蒙古真是實行了以上的「十戶長」制度,那不等於是把手伸向了地方上的大姓宗族勢力,向自己的統治基本盤開戰嗎?你覺得第二次世界大戰里日本向汪精衛的偽中華民國和偽滿洲國開戰是一種什麼情況?

-----------------------------------------------------------------------------------------------------------
評論里有朋友讓答主拿出乾貨,史書資料反對。可答主上哪裡的「史書資料」里找出「元蒙古從未實行過十戶長制度」這一說法呢?因為縱觀二十四史里,壓根連十戶制度、收菜刀這種說法提都沒提,純粹是網文信口開河,難道還需要幾百年前的史書為今天哄弄底層網民的糟粕來買單嗎?


沒有禁止菜刀,只禁止了常見的帶鐵的的東西,當然農作物工具也有可能,但只禁止了鐵禾,參考《大元通制-》里的通制條格卷第二十七
---------------------------------------------------------------------------------------------------------------------------------------- 
擅造兵器
元貞元年正月,中書省刑部呈:賀安等告,東平路達魯花赤咬童,至元二十四年七月內,勒令各司縣達魯花赤局官等造納胖襖、皮甲、鐶刀、箭只,緣系詔赦已前事理,擬合革撥。今後司縣達魯花赤,如有各投下似此成造軍器、胖襖等物,隨即牒報本衙門申覆上司,無得擅自成造。都省准呈。
禁約軍器
至元二十一年四月十六日,中書省奏:在先欽奉聖旨,漢兒人休執把弓箭者,軍人、打捕戶這的每執把者,這般聖旨有來。火魯火孫奏將來,除軍人外,打捕戶每弓箭休教執把呵,怎生?商量來。奏呵,奉聖旨:教罷了者。欽此。
鐵禾
系農家必用之物,既非軍器,難以禁治。都省準擬。若不禁治,切恐因而別生事端。刑部議得:鐵禾至大四年五月,中書省河南行省咨:揚州路搜到賊人楊夢翔等行使器仗內有兩股鐵禾
 買賣軍器
至元二十八年三月,中書省刑部呈:鷹房官阿沙不花、黃兀兒指揮送到賣鐶刀等物人魏得榮並買主李仲璋。除將已到官鐶刀送庫寄收聽候外,本部參詳,若將鐶刀等物拘收,照例擬罪。緣自前不曾禁斷貨賣軍器,魏得榮俱系商賈之人,又經赴務投稅,別無情弊,合無將已到官鐶刀回付本主,賣與應合執把軍器人等,權以免罪相應。都省準擬。
供神軍器
至元二十一年十一月,中書省南京等路宣慰司呈:見欽奉聖旨遍行各處禁斷拘收軍器,除欽依外,今訪聞得隨處廟宇往往有諸人供獻鞭簡、鎗刀、弓箭等真軍器,並旌旗、鑼鼓、斧鉞、儀仗,儻有人就用,致使愚民枉遭刑憲。刑部議得:今後民間若有必合使用供神器物,經官給據,聽以土木紙彩假物代之,以寓事神之意。如有違犯之人,捉拿斷罪。都省準擬。
造低弓箭
至元十五年五月,中書省樞密院呈:揚州路管軍萬戶史塔剌渾申,今次起得各路逃亡等軍,除衣襖完備外,買置到箭只、箭笴、箭頭,俱各不堪射射,不惟枉費錢物,有軍前勾當。都省準擬,送刑部行下合屬,今後遇有出征軍人和買弓箭,禁約毋令成造低。
----------------------------------------------------------------------------------------------------------------------------------
當然,看到這些禁令的有鬧個大新聞的人把自己的農作物或者生活鐵器弄成青龍偃月刀,血滴子,硬說是菜刀,UFO怎麼辦?《元史》-(刑法)(4)--(禁令)顯然是有說道我已經報警了

---------------------------------------------------------------------------------------------------------------------------------
其實吧菜刀什麼的實名制就好了,╭(′▽`)╭EXCETIED


沒有找到此類史料。
而且有證據證明元朝是可以帶刀的,比如隨身用的。


禁止自殘乞討,但是明顯短刀可以持有,所以才有人能借刀自殘。


但是武器管制還是很嚴格的,也是確實的。


看到樓上有人貼一些元朝管制兵器的史料,其實私藏兵器的,無論元朝方朝扁朝三角朝都不行。這一點針對元朝就有些偏激了。

菜刀,不過以訛傳訛罷了。類似的還有蒙古人享受初夜權,西北人管父親叫「大大」是因為「韃靼」,蒙古人是漢人的爹之類的無稽之談。
村口大爺的談資而已。


這個問題很有趣。

如果菜刀的供給被人為的抑制,而基於人口的相對穩定性,對菜刀的需求是固定的,那麼帶來的結果就是黑市的菜刀價格極高,相應的會有鐵匠大量為黑市提供黑菜刀。為了打造這些黑菜刀,煉鐵所需的燃料就從有計劃受監管的砍伐,變為濫采濫伐,嚴重破壞城市周邊森林。

另一方面,由於菜刀供給不足,居民烹飪所需的切菜步驟大大減少,只能囫圇個的烹飪。炒菜的好處是用最少的燃料快速烹飪,但需要切碎。現在沒了菜刀,只剩下蒸煮和生吃三個選擇。在公共衛生不發達的古代,城市中糞水橫流,農田沒有化肥而需要農家肥,食品中的寄生蟲卵和致病菌必然很多,生吃是找死。煮的話也不現實,因為與炒相比需要額外加熱一大鍋水,嚴重浪費燃料。蒸也好不到哪去,因為不但需要先加熱水,還要不斷產生蒸汽才行,而相變需要的能量是很多的。

總得結果就是,限制了菜刀,平均每人消耗的燃料更多了。古代的燃料主要是木柴,也就是砍伐城市周邊森林。由於運輸不發達,必然會限制城市規模,城市人口增長到一定程度,會形成人口的外遷。這些遷出的人口會定居在新的森林附近,繼續砍伐,並繁衍更多的人口。結果就是森林被一片一片的燒掉了。

林木的大量減少,一定會帶來生態問題,比如水土問題,荒漠化。元定都大都,也就是北京,緊接著就出現臨近區域的沙漠化:

在《 渾善達克沙地及其周邊地區土地沙漠化研究 》一文中,作者認為:" 回顧和探討了渾善達克沙地及周邊地區歷史時期沙漠化的過程,在分析歷史時期人類活動和開墾等造成的土地利用方式轉變,以及由此帶來的環境變化的基礎上,認為歷史時期特別是元朝以來,人類對這一地區的植被破壞和大規模的開墾是沙漠化發生的主要原因。 "
http://d.wanfangdata.com.cn/Thesis/Y933394

這和本文提出的觀點是不衝突的。

考慮到那時的蒙古族根基在草原,那麼可以懷疑,菜刀禁令和它帶來的沙漠化是否也推動了元的覆滅呢?世事難預料啊!


以今度之,想當然耳


其實,關於蒙古人只讓漢人十家用一把菜刀,最早是從刀削麵那傳過來的,差不多刀削麵館都掛著這樣的傳說:
蒙古佔中原後,建立元朝。為防止漢人造反起義,他們將家家戶戶的金屬全部沒收,並規定10戶人家用廚刀一把,切菜做飯輪流使用,用後再交回韃靼保管。一天中午,一位老婆婆和好面後,讓老漢去取刀,結果刀被別人取走,老漢只好返回。在出韃靼的大門時,老漢的腳被一塊薄鐵皮碰了一下,他順手撿起來揣在懷裡。回家後,鍋開得直響,全家人等刀切面,可是刀沒取回來,老漢急得團團轉,忽然想起懷裡的鐵皮,就取出來說:「用這個鐵皮切面吧!」老婆婆一看,鐵皮薄而軟,嘟囔著說:「這樣軟的東西怎能切麵條?」老漢氣憤地說:「切不動就砍。」「砍」字似乎提醒了老婆,她把麵糰放在一塊木板上,左手端起,右手持鐵片,站在開水鍋邊「砍」面,一片片面葉落入鍋內,煮熟後撈到碗里,澆上滷汁讓老漢吃,老漢邊吃邊說:「好得很,好得很,以後不用再去取廚刀切面了。」就這樣一傳十,十傳百,傳遍了晉中大地。


我是來掀桌子的。
菜刀真的是家裡不可或缺的廚房用具嗎?
對現代社會,是的。
對元朝的人,未必。
現代社會菜刀之所以重要,是因為要切蔬菜,切肉,砍骨頭等等,絕大部分都與炒菜這種做法有關係。
而炒菜這種事情的普及沒有我們想像的那麼早,起源可能很早,但到明清年間才開始普及。也就是說元朝年間的做飯的方式還是以蒸煮燉為主,在這種加工方式下,食材的大小與形狀就不重要了,沒有菜刀一樣可以搞定。
古代社會一般平民的生活水平非常低,大部分的人能吃個飽飯就算是幸福的事,現代社會各種副食對他們而言更是天方夜譚。煮個米飯,煮個粥,煮點青菜,菜刀真的重要?
所以,我個人猜測在元朝甚至是之前的年代,菜刀並不是一個家裡必備的工具,也許10家裡都未必有1家的家裡有菜刀。


天天吃手撕包菜、手撕羊肉、手撕雞…


每十戶一個居委會,居委會有編製的居委會主任是蒙古人,僅限一人,其他編製外的居委副主任,幹事,可以是南人,北人,回回。
連著鎖鏈的菜刀和砧板在居委會內,用的時候向居委主任申請,首可後排隊使用,不得帶出居委會。

農村有編製內的村委主任和治保主任,特定由蒙古人擔任。其他非編製的是村委幹事和治保隊。鋤頭平時由村委保管,上工統一分發,下工收回,若有遺失,由治保隊追回。

手工坊有編製內的書記和工會主席,僅限蒙古人充任。

非蒙古人可由蒙古乾爹乾娘介紹入蒙古籍,稱入籍抬旗。新入籍者,在蒙古大髦前發誓:我志願加入韃靼,擁護大汗的綱領,遵守大元的章程,履行韃靼義務,執行大汗的決定,嚴守大元的紀律,保守大汗的秘密,對大汗忠誠,積極工作,為大元帝國奮鬥終身,隨時準備為大汗和騰格里犧牲一切,永不背叛大汗。


要不是元朝的沉澱,
抗日沒有手撕鬼子怎麼贏?

你們要有感恩的心!


所以山西人民發明了刀削麵。


想想就知道不合理,古代中國的一個特點是皇權不下縣,不可能有這麼強的基層管理能力。


別的可以斟酌,倒是某答主說的意圖殺光漢人五大姓是凱迪網文就是扯淡


伯顏(?—1340年),蔑兒乞氏,自曾祖父一輩便世任宮廷宿衛,屢有戰功。祖父稱海為領軍百戶,曾隨元憲宗蒙哥伐南宋,父親謹只兒是隆福太后宮中宿衛的統領,到了伯顏時期,這個家族達到了興盛巔峰。伯顏「弘毅深沉,明達果斷」,十五歲就已奉元成宗詔命為「侍武宗於藩邸」,後因多年帶兵南征北戰「累捷」,「功為諸將先」,被賜號「拔都兒」,故又稱拔都兒伯顏。
此後,伯顏官職一路飆升,到元文宗時其僅次於權臣燕鐵木兒。1333年,燕鐵木兒死,元順帝即位,伯顏以擁戴之功拜中書右丞相、上柱國,監修國史。中書左丞相、燕鐵木兒子唐其勢見伯顏得勢,恥位居其下,遂蓄謀政變。後至元元年(1335年)六月,伯顏協助元順帝平叛,捕殺了唐其勢及其弟塔剌海,穩定了政局。當年七月,元順帝詔命伯顏為中書右丞相,罷左丞相不置,賜「答剌罕」之號,子孫世襲。從此,伯顏獨攬元朝軍政大權,成為一代權臣。

伯顏本來就身兼數職,後來職務越兼越多,讓人眼花繚亂:「元德上輔廣忠宣義正節振式佐運功臣、太師、開府儀同三司、秦王、答剌罕、中書右丞相、上柱國錄軍國軍事、監修國史、兼徽政院侍正、昭功萬戶府都總使、虎符威武阿速衛親軍都指揮使司達魯花赤、忠翊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奎章閣大學士、領學士院知經筵事、太史院、宣政院事、也可千戶哈必陳千戶達魯花赤、宣忠斡羅思扈衛親軍都指揮使司達魯花赤、提調回回漢人司天監、群牧監、廣惠司、內史府、左都威衛使司事、欽察親軍都指揮使司事、宮相都總管府、領太禧宗禮院、兼都典制、神御殿事、中政院事、宣鎮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司達魯花赤、提調宗人蒙古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司事、提調哈剌赤也不斡察兒、領隆祥使司事」。如果把這些職務合起來,所署官銜「計二百四十六字」,這在歷史上是空前絕後的。


伯顏歷事十帝,大半生的時間裡扮演了蒙元政權猛將能臣的角色,廉政愛民方面做得也還比較到位。自「獨秉國鈞」後,伯顏開始「專權自恣」,任用親信,「虐害天下」,為所欲為,「鍛煉諸獄,延及無辜」,「不待詔令,擅自處決」,肆意行使生殺大權。出行時則「導從之盛,填溢街衢」,日顯淫威,比皇帝的架子還大,墮落得一發而不可收拾,「天下貢賦多入伯顏家」。
伯顏一直瞧不起漢人和南人,專權期間,他製造民族矛盾,大量啟用蒙古人、色目人,千方百計打壓漢人、南人。為防止漢人、南人造反,伯顏禁止江南農家用鐵釵,對漢人、南人祈神賽社、習學槍棒武術以至演唱戲劇等都橫加禁止,以防他們聚眾鬧事。考慮到漢人中以張、王、劉、李、趙五個姓氏人員最多,伯顏甚至想殺光張、王、劉、李、趙五個大姓的漢族人民,

元順帝時期,全國人口約有9000萬,漢族約佔80%,五大姓則大約佔漢族人口的20%,即1500萬!
萬幸的是,這一喪心病狂請求被皇帝拒絕了。
《元史·順帝紀》載:「伯顏請殺張、王、劉、李、趙五姓漢人,帝不從。」

元順帝反對伯顏的濫殺,一方面是出自漢文化的熏陶,一方面是對伯顏一手遮天的不滿。元順帝即位時,只有十四歲,隨著年齡增長,他再也不能忍受伯顏的專權跋扈,與伯顏的侄子脫脫合謀,乘伯顏出獵柳林之機,將其貶出京城。
伯顏隨後又被遷往嶺南,途中病死於江西南昌的驛舍。
很諷刺的是,伯顏喪命的江西省,姓氏排名前四位,恰恰就是伯顏想要全部殺光的劉、李、陳、張——真殺光他們,連收屍都沒人給你收。


山西刀削麵就是這麼發明的哦~


刀削麵據說就是這樣產生的


吃刀削麵啊。


蒙古韃靼侵佔中原後,建立元朝。為防止漢人造反起義,他們將家家戶戶的金屬全部沒收,並規定10戶用廚刀一把,切菜做飯輪流使用,用後再交回韃靼保管。一天中午,一位老婆婆和好面後,讓老漢去取刀,結果刀被別人取走,老漢只好返回。在出韃靼的大門時,老漢的腳被一塊薄鐵皮碰了一下,他順手撿起來揣在懷裡。回家後,鍋開得直響,全家人等刀切麵條吃,可是刀沒取回來,老漢急得團團轉,忽然想起懷裡的鐵皮,就取出來說:就用這個鐵皮切面吧!老婆婆一看,鐵皮薄而軟,嘟囔著說:「這樣軟的東西怎能切麵條?」老漢氣憤地說:「切不動就砍。」「砍」字提醒了老婆,她把麵糰放在一塊木板上,左手端起,右手持鐵片,站在開水鍋邊「砍」面,一片片面葉落入鍋內,煮熟後撈到碗里,澆上滷汁讓老漢先吃,老漢邊吃邊說:「好得很,好得很,以後不用再去取廚刀切面了。」這樣一傳十,十傳百,傳遍了晉中大地。


先問是不是,再說有沒有。

【網路上有哪些廣為流傳的「歷史真相」其實是謠言?】溫詮:很多人… estion/38562043/answer/77636632?f3fb8ead20=3331929dc52b6ab18b1781bfb26ee299 (分享自知乎網)


這個回答有助於解答此問題的關於是否為謠言的討論。主要看評論_(?_?」∠)

沒有查證就不要輕易說話。
就醬。


推薦閱讀:

在中華小當家中,及第師傅到底教了他什麼?
茄子吸油是什麼原理?

TAG:歷史 | 元朝 | 廚藝 | 菜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