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的最高準則是求新還是求美?

今天忽然看到一個問題問道畢加索的畫是不是皇帝的新衣,很有感觸。畢加索的畫之所以現在價值這麼高,大概是因為新而不是美吧。還有很多現代的奇怪作品,都是因為創新才聞名的吧。我也聽學作曲的同學說起過,他們老師評判作曲好不好的最重要標準是是否有夠創新。我個人並不是學藝術的,始終不能理解一些單純求新而讓人看不懂的作品。在我心中藝術的最高準則該是追求美而不是追求新呢。不知道美術史上有我這樣的流派嗎?為什麼這樣的流派現在似乎完全沒有聲音了呢?


很不巧,我不是一個學美術的。但是作為搞藝術的人,可以稍微插那麼兩句嘴,從我自己的專業角度來說說:
歌德在《對自然的簡單模仿、虛擬和獨特風格》(1789。結集於《論文學藝術》,P6,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1月版)一文中曾經這樣談論模仿和虛擬之間的關係:
「……他嚴肅認真,從不脫離自然,他完成的每一幅畫都要在自然中加以檢驗和完善,那麼他就是一位永遠值得尊敬的藝術家,因為他必定是這樣一個人,他的真實已經到了令人難以置信的地步,他的作品必然可靠,有力,而且豐富。……僅僅採用這種方法,通常人們會覺得國語距今,或者會覺得不夠。他們看到許多對象彼此間有共同的地方,因而想犧牲個別,僅在一幅畫中就要表現出這種共同性;他們厭惡那種模仿時彷彿只能依樣畫葫蘆的方式。於是,他們就為自己臆造了一種方式,為自己創造了一種語言,用以把自己用靈魂捕捉到的東西按照他們自己的方法表達出來,古語他們一再重複的某種對象一種特有的表徵性的形式,當他們再重複這一對象時,就不再去管眼前的自然,甚至根本就不去想它。」
這個一段話以繪畫為例,說明了藝術創造中的一種重要因素的出現和進化——形式
在一次關於生命體驗和審美體驗的討論中,我曾經提出過這樣的一個論點:無論是生命體驗或審美體驗,都必然有其形式,審美體驗其進一步的藝術表達在這一論域的超越性在於,這一形式不會永遠滯留在簡單的摩仿中。
當然,我不是一個純粹的形式主義者,亦非因形式主義文學觀影響而出現的結構主義的忠實信徒,但是我們不得不承認,形式和美從天生就是分不開的。
回看畢卡索,如果要在文學界找到一個這樣的人物並不是一件難事,甚至可以說,這樣的人物比比皆是——譬如卡夫卡、卡爾維諾、馬爾克斯、福克納乃至我的「大師哥」莫言,皆是這樣的人物。在他們面前,小說藝術的對象是恆定的——人和人所構成的社會。然而,他們早已厭倦於純粹的摩仿,進而尋找屬於自己的獨特的語言風格和敘事方式。對於文學而言,這就是虛構和獨特風格的所指。
我的小說課老師,魯迅文學獎得主李浩先生曾經這樣說過:
「卡爾維諾在《我們的祖先》三部曲中把他要對世界說的話已經說完了,隨之而來的,是開啟了與自己的思想的無盡辯論。」
同理,我所列舉的這一系列的小說家們都在進行著這樣的一種嘗試——尋找一種更合理、精巧、奇妙的方式去敘述他們對敘事的表達。這是他們在追求美的過程中難以逾越的一個過程,這種過程形成了他們的獨特風格。
莫奈、梵高、畢加索和康定斯基這樣的畫家們也是這樣,他們在追求美的過程中走到了一個極致,或者說,至少他們看到了一個極致。這個極致是由倫勃朗、米開朗基羅和達芬奇等眾多巨人呈現在他們眼前的,這些巨人們了用長達數個世紀的努力按照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的指向去還原驗前理式和模仿自然。另一方面,19世紀30年代,隨著達蓋爾的旗幟被高高舉起(指照相技術的發明),模仿自然從此再也不是畫家的囊中之物。前人成熟的技巧、以及新技術的出現,從多方面逼迫他們不得不轉向形式的更新。(不久之後,電影的出現也徹底宣告小說敘事在視聽虛擬上的不可逾越的極限業已出現,於是才更有力地催生和推動了現代主義文學的發展)
可見,表現為敘事語言更替、繪畫技法更新的形式的更新,是藝術發展中不可逾越的一個過程,同時也是追求審美體驗和與之相應的藝術表達這一原動力所推動的。
通過我自己對文藝學、美學的理解範疇,在詳細解釋過了這一現象過後,我可以很肯定地做出這樣一個回答:追求新和追求美本質上是同一件事,追求新是追求美的過程中必不可逾越的一個環節。但在追求新之前,必須確保自己已經掌握了對自然的全部模仿技巧。
換句話說,我們首先必須站在對「自然美的極限」的最深刻的洞悉的前提下,然後我們才有資格說,我們對新形式的追求是有價值的。
最後啰嗦一句,我個人認為,畢加索和康定斯基在新形式上的開掘無疑是成功的。因此無論是冷抽象還是熱抽象,在當代都不能說是死掉的流派,無數他們的追隨者都在試圖通過找到這二者的極限,從而去窺見新的美術視野。而在文學藝術界,我們也在做著這樣的努力。

以上。


當搞藝術的人會審美欣賞美之後,才會開始求新,當你了解何為美之後,才會開始求新,因為在你心裡對美已經有了自己的認識,自己的標準,在求新的時候,你就會把這些內心已經認可的美用在自己的新作品中,為什麼音樂家都先不停的演奏大師的古典音樂後才自己作曲呢,如果你不懂怎麼樣的和旋曲調組成才是美,只是一味自己創新,這樣的東西別人是感受不到其中的美的,真正的藝術家會讓大家都能欣賞出自己作品中的美。


首先,你要了解畢加索,你說畢加索是追求新而不是追求美說明你根本沒有百度過畢加索。而且形式的美感不是什麼功課都不做的人看的懂的。
其次,你要了解「流派」這個詞。古希臘時期的美術也許是你所謂的單純只為了追求「美」的藝術,但每個人心中衡量美的標準不同。你是否認為它美我也不確定。至於追求美的流派為什麼消失這個問題,在我看來你這個問題問的是形式,我的回答是「模仿不等於藝術」,公元前就有的藝術形式何必再拿到幾天來呢,它已經被人認可了好幾千年了。搞藝術的活在當下就是要做當下的藝術,有時代特色才有魅力有價值,而不是一味的師古,否則當代藝術家能留給後人什麼呢?
樓上說的對,在形式面前新幾乎等於美,只有觀念上的深入才能激發形式上的創新,沒有內涵的形式只是做樣子,這種形式不能稱之為形式。換你的話說,「新」只是徒有其表的「新」,這個「新"沒有」美「的內涵。
至於作曲的形式包括織體之類也是多種多樣的,學音樂的從一開始就在彈很久很久以前的曲子,尤其是學作曲的更是要打破這種「古法」,如果一首曲子夠「新」但不夠「美」,那這種情況類比到美術上是一樣的。
最後,我想美術之所以叫美術是因為它是一群人在用技術創造自己心中的美吧。


藝術沒有最高水準這一定義。但藝術家個人可以追求自己的最高水準。

求新,創新的表現手法或者說流派,可以在美術史上留下地位。畢加索就屬於這一類,他早在4歲就有出色的美術天賦,11歲跟隨父親在美院接受嚴格的基礎訓練,但他成長的那個時代,反政府和自由的理念使他厭煩了刻板的繪畫方式,並對新興的四維空間理論產生巨大的好奇,由此和一幫藝術家在一間破房子里討論這種新奇的手法,在20多歲的時候創造了立體主義這一流派,把四維的映射畫到了同一畫面中,同年,愛因斯坦發表了狹義相對論。兩位藝術家創新性的思維理念就此印刻在了歷史的長河中。

大概就是這樣吧,藝術可以求新亦可求美,但要討論它的地位則要放到歷史中去。謝邀。


美,或者說美學,的弔詭之處就在於,它是一個相當之不完善的學科,所以我對於上面大部分答案持相當的保留意見。

首先談「追求美」。要追求美,至少要知道美本身是什麼吧?可惜這個問題自柏拉圖第一個提出來以後,至今沒有得到很好的回答。那麼,如果連美本身都不是很清楚,就隨便地說「追求美」,豈不是很荒謬嗎?

那麼我們退而求其次,「追求創造富有美感的藝術品」吧(注意,美和具有美感是兩碼子事)。但是每人的審美理想,審美能力各有不同,同時欣賞美的過程也是一個「加工」的過程,也就是著名的「一千個讀者有一千個哈姆雷特」。這一切就導致你所說的美不一定是我眼中的美。

所以,藝術家創作的顯然是他心中的美的外化,而欣賞者的審美則是將外物的「美化」,是一種再創造。在日常生活中人們往往容易犯下將美絕對化的錯誤,有的表現為認為自己所能認識的美就是一切的美,要麼表現為不能認識藝術家作品的美就是有問題的。

最後再啰嗦一下,道家裡的滌除玄鑒,其實是一種很好的審美方法:排除心中一切的雜念和成見才能重新發現美。


題主的問題可以改成:藝術的準則中是傾向求新還是求美。個人認為,藝術準則中不存在最高這種說法。其實這個問題也可以歸納到審美領域裡,
求美是藝術的本質,也是根本。不管是美術音樂還是其它門類。藝術的美必須符合正常的審美需求。藝術求美是根本。
求新,是藝術發展的生命力。推動著藝術審美往更多元更豐富的層面。新,可能會遭受異議,也可能會被認為是倒退,但求新,是必須,是藝術創作、藝術審美甚至是藝術發展的推動力。
求新和求美不衝突。有時候是藝術發展的不同層面。


如果題目中的藝術是特指西方文藝的話,今天下午剛看到的一段話倒是和這個問題有些相關,摘錄如下。
「如果上帝是在創世的第六天照著自己的形像創造了人,那麼,在之前的那五天里,他又是』照著什麼』創造了日月星辰、天空大地和飛禽走獸的呢?這絕不是一個無聊的問題,甚至對其重要性我們無法過分評估,因為這實在是西方古典哲學與美學的一大母題,亦是詩歌所渴望達到的美與真的終點。正如上帝照著自己的形像創造了人,那麼在造物的時候,上帝一定在心中先有一個構思。譬如在創造飛鳥之前,上帝心中一定先有一個飛鳥的』樣子』。當然,這位上帝不必是基督教的上帝,凡是相信神創論者,他們的神祇亦必在創世之前生出同樣的構思。這個』構思』,或神祇心中的』樣子』,柏拉圖稱之為』理念』,亞里士多德稱之為』共相』,傳承為西方文藝的一大經典命題。」(《若還有愛,我便與你同在》P002)
所以,至少對很多西方藝術家來說,藝術的最高準則是儘可能逼真地描摩那個「理念」或是「共相」。


話說印象派,超現實主義,未來主義就不美了么?莫奈也好,康定斯基也好,以至於隨後的未來主義的藝術家把時間維度帶入抽象繪畫創作了抽象電影,就不符合美的規律了么。看不懂的作品不代表它們就是新而不美的。所以又回到了什麼才是美的思辨。

西方美術史前半段寫實達到了極致,後半段宣洩情感也讓人震撼。如果了解了一張畫實在怎樣的大環境下和小環境下創作出來的,哪怕不能對畫家的所發泄的情感感同身受,也會體會到其中的美感,而非僅僅關注到形式上的求新了。

看中國寫意畫,一個墨滴,一根線條,你會覺得有韻味是美的,因為你能產生共鳴,具備那樣文化根基和理解力,但你換個老外,他未必能理解其中的美感。

美當然可以是符合感官愉悅的刺激,也可以是引發內心共鳴的情感體驗,但這種共鳴是來自於相似的經歷或者深入的理解,同時它也符合形式美感的。但我不覺得會有任何一個作品僅僅是因為形式的新穎就可以流芳百世。


非專業人士。
看過一部關於指揮家切利比達克的紀錄片,他在片中說:
「我很早就放棄了美這個理念。藝術是美的,不追求美,沒有人會創造藝術。但美不是終點,它是誘餌,沒有美我們便無法超越美。但席勒說過,所有發現美的人終將意識到,在美之後,是真。真是什麼,你無法用理性來定義它,但你可以感受它。」


就以藝術形式來說,無論在什麼年代,能用最恰當的表現方法表現自己的思想,把自己的話說出來,就好了。原來主要是繪畫,但是現代藝術已經不拘泥於表現形式。最高準則 則是真實,即最真實的 是最美的,這裡的真實並不是指畫得有多寫實,而是在表現的方法上,發揮到極致,便是真實。任何形式都是如此,繪畫,音樂,攝影,觀念,裝置,行為。只要把自己想說的說出來就好。 而藝術這個詞本身就是不可能達到的,達到也就什麼都沒有了,只可能無限的接近。


應該是人吧。


藝術,既不求新,也不求美,廣義的理解這都是形而上的追求。藝術應該追求的應該是促進人類進步的共鳴;將廣闊的胸懷為己用。藝術本身是手段是表現是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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