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筆不好,寫出來的小說會好看嗎?

請問文筆對一部中文小說的重要性,一直有一個寫小說的夢想,平時也有定期寫日記的習慣(寫一些生活中的小故事),最近一直蠢蠢欲動。在大學期間沒事就看書,現在有了些閑余時間,想先寫一部中短篇小說。鑒於自己文筆不好,初高中語文作文一直五十一二分(七十分的總分),文筆著實一般,不會引經據典,沒有華麗辭藻,比喻也不夠生動(一直覺得引用和比喻是文採好的關鍵),在這樣的基礎上寫成的小說會好看么,是不是寫出來的小說只能自己消化了?!!!


半夜睡不著,手機作答。

向來不喜歡實名反對以上所有問題這種回答前的定場詩。畢竟大家只是意見不統一,而非意見互斥。
題主的問題也並非是一道簡單的是非題,以至於可以對他人的回答全盤否定地說反對。

讓我們從另外一個角度來重新評估這個問題,以期問題能有所解決。

如我所見,題主的描述是這般這般:

請問文筆對一部中文小說的重要性,一直有一個寫小說的夢想,平時也有定期寫日記的習慣(寫一些生活中的小故事),最近一直蠢蠢欲動。在大學期間沒事就看書,現在有了些閑余時間,想先寫一部中短篇小說。鑒於自己文筆不好,初高中語文作文一直五十一二分(七十分的總分),文筆著實一般,不會引經據典,沒有華麗辭藻,比喻也不夠生動(一直覺得引用和比喻是文採好的關鍵),在這樣的基礎上寫成的小說會好看么,是不是寫出來的小說只能自己消化了?

於我而言,知乎答題第一原則,解決提問人的問題本身。而借表達觀點來解決此類問題群以擴大戰果則是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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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好啦,正文開始,搬好小板凳。

題主明顯是一個文學愛好者。據推測,提此問時心裡應該盤旋著「俺要寫小說,俺就要寫小說」的念頭,想著說不定看看大家的觀點自己的小追求就能實了個現的,想想還有點小激動呢。
只是可惜,提問的內容有所差池,問了一個與其目的不大相關的問題,典型X-Y Problem。

那麼,一個人的文筆(這裡暫定義為表達技巧)好壞,是否會阻礙他完成自己寫小說的夢想?

我的回答如下,文筆好壞不是最主要的影響因素,更重要的是,要!有!料!

我為什麼這麼說?

首先我想問題主三個問題,就問仨。
1、你有那麼一個非表達不可,不表達不罷休的故事嗎?(有!豈止是有啊,簡直是有啊!)
2、如果你是可愛又迷人的讀者,看了這個故事,你會如何評價?(馬了個雞的,太刺激了,太過癮了,這誰想出來的故事,站出來,老子跟定他了!)
3、你有不達目的誓不罷休般嗷嗷待哺的野心嗎?(我就說一個字,我真有!)

括弧內容為一種參考答案。如果你的三個回答和寡人的三個參考答案相似或者方向大致相同,恭喜你!你樹有了,但缺把斧子。如果你突然發現,嚯,這仨俺還沒想過。那隻能先說抱歉了,請先節哀。不過倒還有救,請看我分解分解樹分解分解斧子了。

聰明如你,一定知道我們所說的樹就是那些不表達你就會炸裂的故事,就是有料。而斧子,就是文筆。

你要是有棵樹,怎麼砍隨你。樹就在那裡,但凡有個招你就能把它給鋸了。但凡你有棵樹,怎麼鋸也由你去。魯迅、老舍、王小波、格非、馮唐這撥文人怎麼砍的那麼生動別緻入木三分你是知道的。
所以別著急先學砍樹,先找棵樹唄。樹要是有了,准一動不動地站好,隨你怎麼換著法兒不停嘗試變化體位地鋸。只要能鋸下來,問題都不大。

但是,你的這棵樹,得值得一鋸。你得有一個讓你有傾訴慾望,不說明白誓不罷休至死方休的故事。而這,往往才是扼死諸多愛好者一孜一倦的追求的原因。

對於這樣的問題,我們可以歸納為三個字:寫點啥?
或者五個字:到底寫點啥?

一棵樹立在那,用什麼刀法使什麼能耐把它鋸下來,這是最重要的問題嗎?對於想要完成一本小說這樣的念頭來說,文筆是最重要的東西不?

不,寡人的回答當然是不。文筆並非成敗之關鍵。那裡立著棵樹才是關鍵,樹在那才是關鍵。

這就好比認為決定煲湯成敗關鍵是掌握火候一樣,掉進了認知局限里。如何掌握火候,確實是判斷一個好廚子會不會煲湯的關鍵。可更關鍵的是鍋里得有料可煮。
「答題的你逗我?沒料我煮煮啥?有料才煮湯這不是廚子的常識么,有故事才說書這不是常識么。」看吧,你都承認了。

所以貧僧是想說吶,我們讀了太多書,太會分辨書到底寫的是好是壞,以至於已經忘了,我們自己還並不是寫書人,卻總是開始用作者的標準來打量自己了,這是我們錯的第一步。事實上,我們連個故事都還沒有。而我們心心念念的文筆,也並不是小說本身。評價文筆好壞是關於作品優劣的問題,而非作品是否存在的問題。而你在意的,是你的那本小說從無到有的過程。也就是我想說的,你的小說還不存在。這個現實你沒認清,這是你錯的第二步。

為什麼孫猴子去西天取經被那麼多人不斷演繹?因為那是一棵大樹。為什麼莎士比亞寫了個哈姆雷特如今都已經有哈姆雷特、雷雨、夜宴和滿城盡帶黃金甲這麼多版本了?因為那是一棵好樹。為什麼這麼多人知道令狐少俠惦記著小師妹?因為是這樣的故事本身可以吻過一千個人的口而不失魅力。讓人感動至深的,是令狐沖見初雪時心中的那句不知小師妹如今在做些什麼,而非金大俠不溫不火的敘述風格。這些好故事,搭配上勉強湊合的文筆都足以生輝放光啦。好文筆相得益彰,拔高文章水平的作用,是建立在好故事這個前提之後的。

所以,親愛的題主,你之所以沒有動筆,並不是你匱乏文筆,而是那個不說給別人聽真的會炸裂自己的故事。你所關注的文筆是生根之後的開花,而非那之前。

再打三句,打完收工:
1,皮之不存毛將焉附。沒有故事談文筆,是耍流氓。
2,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好精力不值得投江在爛故事裡。
3,好馬配好鞍。當你有了好故事,請不要急著劇透給別人,不停地修改下去,直到你滿意故事的每一個切口,直到你覺得,這樣的敘述已經配得上故事本身的魅力。這才是文筆的意義所在。


題主,有些話我還可以再交待一下。如果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請發私信讓我知道,請點贊,請點收藏,請感謝。

至於:
如何寫(講)好一個故事?
如何鍛煉自己的文筆好壞?

這已經是另外兩個問題了。


這題有意思,我反對以上幾乎所有答案,求求各位不要再嘩眾取寵了。
我不知道為什麼大家會有這樣一種傾向,認為對一件事情只要懷有無限的熱忱就能做好,而所有的旁觀者都似有義務為你的熱忱鼓掌歡呼,告訴你只要想寫書就去寫,故事最重要,哪怕你沒半點文學素養;想作詩就去作,意境最重要,哪怕你不知平平仄仄平;想唱歌就去唱,夢想最重要,哪怕你五音不全。聽起來是很熱血,很感人,而且符合大多不學無術又心比天高的大眾心理。但是你們知不知道,包括很平民化的文學,也是有門檻的,文筆很萌噠,你們不要再欺負它!!
當然,如果題主是抱著一種玩玩看的好奇心態來問這個問題,我也就不這麼答了。我直接說祝開心就好了,幹嘛非要寫個反人類答案得罪那麼多大神。但題主問的是想寫好小說,注意是寫好。那我很明確的說,文筆不好的人,寫出來的小說不會好看。
有不少人舉例大劉(知乎都快成大劉金庸王小波三巨頭粉絲俱樂部了,沒讀過這三人都不好意思出來答題),說《三體》文筆就不怎麼樣,但可讀性很高,得出結論文筆對小說來說不重要。
確實,《三體》不靠文筆吃飯,它自有逆天的想像力撐腰。但是,你可以說《三體》文筆不好,你不能說大劉文筆不好啊,大劉那是不寫風花雪月(某些人理解的文筆),寫起來未必不能振興鴛鴦蝴蝶派。你可以說某部好作品文筆不好,但你敢說某個好作家文筆不好?《三體》文筆不耀眼,至少做到行文條理清楚,用詞精準恰當,雖無功亦無過。我相信大劉也經歷過遣詞造句鍛煉文筆的時期,然後才能放下文筆。令狐沖也曾苦練劍法,方能放下劍法(獨孤九劍)。
看《第九個寡婦》時,我覺得作者文筆不怎麼樣,但反觀《扶桑》,那是各種炫行文技巧,它們的作者都是嚴歌苓。僅看某部作品,就斷定作者文筆不好,甚至覺得文筆在寫作中不重要(確實不重要,但不是有些人認為的那種不重要),是不是操之過急?
經歷過紅塵,才能看破紅塵。有鉛華,才能洗盡鉛華。首先習得文筆,方能放下文筆,以達到我手寫我心的至境。
你說你開始什麼都不做,基礎也不夯實,就吵著要放下文筆寫作,是不是有點急呢?葛大爺說,步子邁太大,容易扯著蛋。
《紅樓夢》里香菱學詩,曹雪芹說情感到了,可以不必拘泥於韻律,但是可沒說不必學韻律。你得先學了韻律,才能不拘泥於韻律不是?我不懂詩,但覺得道理差不多。題主要寫好小說,文筆是不得不過的一關,但當你寫作能力上去後,會發現這不過是座小山,山後還有更大的世界等著你呢。切記,只有你爬上那座山後,才有資格朝著它吐唾沫。
趁著不晚,與其到處找安慰,不如多去讀點書。沒坐幾年冷板凳,不要著急打輸出。


這沒什麼問題,但是要多試多寫呀

要知道,一隻努力的猴子,只要寫得足夠多,也能寫出莎士比亞出來

PS: 本來克蠕吏可以構建出一個人人都能寫莎士比亞的時代,結果被大英的牛津公務員坑了


題主的問題應該是『文采不好』而不是『文筆不好』,這兩者還是有區別的。

至於說什麼故事好就行的,給你讀一百遍《紅樓夢》,合上書,你能寫得跟曹雪芹一樣好看么?

有次讀不知道誰翻譯的小說《偷書賊》,文筆之差,令人髮指,感覺像是谷歌翻譯後再加工的作品,讀到三分之一再也無法繼續讀下去了。後來看電影《偷書賊》,十分歡喜,這確是個不錯的故事。

小說是在講一個故事,文筆不好的人,口齒不清,思維混亂,是講不好一個故事的。而下面被舉例的大劉、羅琳阿姨,他們只是文采遜色,但是故事設定得非常出彩。至於韓寒,他自己曾說過最喜歡的一本是《像少年啦飛馳》,這本書故事粗糙,情節隨性而至,文采也極為普通,但是講故事的節奏把握得很好啊。甚至,很多片段如果文采斐然反而顯得不那麼好笑了,這本書也就好看在故事講得輕鬆愉快。


文采不等於文筆。文采不佳,還是有可能講個好故事的,前提是你得有其他出彩的地方,內容、結構等等。
所有的這些,都要看你的文筆功力。


謝邀啊。憋不住了答個題。

每次看見知乎上討論文筆我就想笑……

都多大了還在說文筆。這不是中學作文的評價體系么?文筆優秀。結構清晰之類。正常點兒吧。你是說文字功底,筆力,文字風格還是人物描寫敘事能力?

籬笆女人和狗是一碼事么?

文字功底,是說一個人的基礎寫作能力。語句通順,沒有語病。兼具表達清楚,有邏輯,文字功底越好,越能把複雜的東西寫清楚,簡潔,沒有贅述。順便發句牢騷,我覺得國內的中文教育,其實最需要的就是對應用寫作的教育。比如日常寫個郵件了,在知乎提個問題或者寫個答案。文字功底是很重要的。這種東西寫出來就是文字功底,講出來就是表達能力。其實是一件事。媒介不同而已。

再有就是筆力。更通俗一點叫表現力或者張力。這就上升到文學性的事了。把句子寫好看,寫精到,寫得身臨其境如切髮膚。史蒂芬金在《寫作這回事》里提到過一些有關描寫的要點。我現在記憶最清楚的就是,向副詞告別和少用外貌描寫這兩件事。

寫東西的最高境界就是「達」而已。你想說的說清楚了,你想形容的讀者能夠感知。這是很高的境界。有人寫東西追求畫面感。類似電影一幀一幀的畫面感。有人追求文學性的呼之欲出。活靈活現。譬如史蒂芬金,我不寫這個人的樣子,我就寫這個人的特點,氣質,氣味。用很少的字句壓縮極大的信息量,你就能感覺到這個人彷彿站在你面前。兩種路子說起來有點像表演中的體驗派和方法派,我覺得沒有高下之分,路徑不同而已。我之前就在另一個答案說過,烽火的筆力比江南好。有人說我是厚此薄彼,可是我和小夥伴交流的時候都有一種感覺。烽火的故事寫到高潮,有叫人頭皮發麻的震撼感。這個是讀豆公的書體驗不到的。我不知道這樣去形容筆力對不對,至少這是我個人的感覺。

再有就是文字風格,這個更簡單了。就好像寫小說時你是用第一人稱寫作還是用第三人稱寫作一樣。依然是沒有高下之分。但對大眾來說,其實還是第三人稱上帝視角看起來更容易一些。文字風格也一樣。大眾喜歡炫技一點的文筆,多些漂亮詞,短句,顏色之類。樸素一點的就不討喜。實際上呢,樸素一點的其實更難。因為要老老實實的。無論做什麼,老老實實總是最難的。

寫小說的時候文本的風格要和類型像契合。比如武俠就追求古風,民國就半文半白,網路文學就多點流行語之類。每個人的文字風格都有各自的成因,但其實多少都能轉換個三四種風格以契合不同的寫作樣式。

然後才是寫小說最需要的人物描寫能力敘事能力。能把人物寫活,把台詞寫好。這是人物描寫。需要平時的觀察和累積。敘事能力就是大家常說的講故事的能力。天分居多,也需要後天的技巧。再然後才是所謂的「好故事」。故事好不好和會不會講故事還不是一碼事。


(忘了個敘事節奏,不過你們懂的對吧)


反正題主所謂的文筆,其實拆開說東西還挺多的。不過以三體而言,我覺得以一個通俗小說家的標準來說。大劉是合格的。至於在所謂「文筆」的標準上,大劉有多好,或者多不好。我的評價標準是,我不敢肯定說自己的文筆比他好。所以我就不去當所謂的評論家班門弄斧了。

至於題主的問題。我覺得文筆好不好其實都不是問題。先入門。把句子先寫通順再說。豆瓣電子閱讀上有一本叫《有效寫作十三篇》,我覺得適合絕大多數知乎上的普通用戶。可以下來一看。


先定義。

文筆到底是「行文的風格」還是「表達的技巧」?

如果是前者,根本不分上下,何來好壞?只有合適與否之說。比如你們又開黑的大劉,用他的文筆去寫紅樓夢,自然是不合適的,用紅樓夢的文筆來寫三體,畫面太美我不敢看。

如果是後者,那沒有文筆當然寫不出好小說,甚至在知乎上騙贊都難如登天。

我覺得現在這裡大多數人都在討論後者,那就假定是後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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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論點都是圍繞「如何算是好的,以敘事為主的,現代通俗小說」展開的,你可以在其它類別里找到無數反例,但是別拿來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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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群人黑大劉文筆,真是夠了(つω-`;)……

是,包括如何評價《三體》系列小說的文筆?評判的標準是怎樣的? 這一問題里也有一群人「有理有據」地黑大劉文筆,但即使如此,你們看看他們拿來和大劉比較的都是些什麼人?

對阿爾帕西諾來說,萊昂納多和本阿弗萊克的演技都不夠好,可是這種不夠好是一回事兒嘛?!

行,你有大劉那樣的想像力,這很屌。你先寫段太陽系二向化的場面來看看能不能讓讀者身臨其境地想像得出來?雷迪亞茲被石頭砸死那段兒你能讓人唏噓不已不?

說文筆不重要/大劉文筆不好只是想像力好,你想一想,如果把太陽系二向化的過程是這樣描寫的:

地球慢慢變成了一張好像紙片一樣的東西,樹啊河流啊都變成平平的,畫兒似的貼在這張越來越大的「紙」上,慢慢地月球,水星,太陽,也都變成紙片上的一部分了。啊,太陽系竟然變成了一張紙!

……這是我自己模仿著學生作文寫的,引用格式只是為了看著爽(つω-`;)總之你們感受一下,劇情一樣的情況下,你們感覺得到震撼?感覺得到大劉想像力好?就想像力好,有用?

是,大劉塑造角色「不夠好」,那你想章北海葉文潔維德甚至包括程心包括打醬油的三個面壁人為什麼讓人津津樂道?結果就是硬道理,結果就是硬道理

文筆不重要嗎?有了劇情不需要劇情表現力嗎?同樣兩個傻逼談戀愛的故事為什麼《傲慢與偏見》就是經典為什麼泛濫成災的網路言情就不是?

現在的好東西太多了,大家又這麼忙,IMBD分數8分以下的電影誰有時間看啊,結果偶爾看個7.8分的就覺得爛,僅僅是「因為不如8分的嘛」,進一步地覺得他們的拍攝技巧是不必要的——真是豈有此理(╯‵□′)╯︵┻━┻!!!

回到題主的問題上來,題主說道:

不會引經據典,沒有華麗辭藻(一直覺得引用和比喻是文採好的關鍵)

才不是呀(╯‵□′)╯︵┻━┻!

這是郭敬明和小初高語文作文的要求,引經據典只應該是為了說明問題,幫助理解。偶爾為之還好,請問你看電影的時候想不想突然冒出來一堆注釋?齣戲!小說既然要引領你進入那個世界,又怎麼會扯那一大堆?

能不能用呢?
能!

用了好不好呢?
好!

不用行不行呢?
行!

堆一大堆是不是文筆好呢?
絕對不是!

一個鳳姐,她戴了只精美絕倫的鐲子,能不能讓她變得好看?一個美人,戴了這隻鐲子,會不會讓她更好看?美人沒了這隻鐲子,會不會就變成鳳姐?

辭藻華麗就更那啥了,一個人戴著一隻鐲子也許很好看,她要是戴五十個鐲子,你會不會密恐啊?

這就是為什麼很多人討厭堆砌辭藻。

那這個美人到底為何能成美人呢?

劇情表現!劇情表現!不擇手段地劇情表現!

所以上面我沒提比喻,因為比喻確實是有用的。同樣有用的是什麼呢?節奏感側面描寫正面描寫各種暗示各種意象blablabla……這些都比那隻鐲子重要得多啦!

大家都聊三體,我手上目前也只有三體【本來我想拿金庸的……都是騙贊利器啊……】,就還是用三體說吧。

  「拆吧拆吧,這樣可以多拿些。」羅輯不以為然地揮揮拐杖說,「你們還以為這些玩意兒價值連城啊?現在連城本身都一錢不值了。」
  於是,她們把畫從那個可能有五個世紀歷史的畫框上拆下來,但仍保 留著硬襯底,以免畫布彎折後弄壞畫面。然後她們繼續拆別的油畫,很快 空畫框就堆了一地。羅輯不知什麼時候走了過來,把手放到一幅不大的 油畫上。
  「這幅給我留下吧。」
  程心和AA把那幅畫搬到一旁,在一隻靠牆的箱子上放好,她們離開 時回頭掃了一眼,又小小地吃了一驚。
  那幅畫是《蒙娜麗莎》。
  程心和 AA 繼續埋頭拆畫,AA 低聲說:「這老傢伙很精,留下了最貴 的一幅。」
  「應該不是這個原因。」 『也許他愛過一個叫蒙娜麗莎的女人?「
羅輯坐在《蒙娜麗莎》旁邊,一隻老手撫摸著古老的畫框,喃喃自語:「我不知道你在這兒,知道的話我會常來看你的。」
聽到聲音程心抬起頭來,看到老羅輯並沒有看《蒙娜麗莎》,他的雙眼平視著前方,像是看著時光的深處。不知是不是錯覺,程心竟看到那雙深 陷的老眼中有了淚光。
  在冥王星地下的宏偉墓室中,在昏暗的能亮十萬年的燈光中,蒙娜麗 莎的微笑若隱若現,這微笑使人們困惑了九個世紀,現在則顯得更加神秘 詭異,似乎包容一切,又似乎一無所有,像正在逼近的死神。

試問你,畫面感強不強?

羅輯不知什麼時候走了過來,把手放到一幅不大的 油畫上。
  「這幅給我留下吧。」

很多人以為描寫得越多越好,讓他們寫,就可能是這樣的:

羅輯不知什麼時候走了過來,他的步伐很沉重,沉思著看了一會兒一副不大的油畫,眼中似乎有萬千思緒,一瞬間顯得蒼老又疲累,過了很久很久,他才終於把手放到這幅裝裱並不精美的畫上,啞著聲音開口:
  「這幅……唉,給我留下吧。」

但是你打開你手上以劇情為主的好小說,它們一定不這麼累贅,它們知道你會跳過去,它們也知道你會想像,它們知道這樣做會破壞節奏感。

為什麼這裡又慢了呢?

  「應該不是這個原因。」 『也許他愛過一個叫蒙娜麗莎的女人?「 羅輯坐在《蒙娜麗莎》旁邊,一隻老手撫摸著古老的畫框,喃喃自語:「我不知道你在這兒,知道的話我會常來看你的。」 聽到聲音程心抬起頭來,看到老羅輯並沒有看《蒙娜麗莎》,他的雙眼平視著前方,像是看著時光的深處。不知是不是錯覺,程心竟看到那雙深 陷的老眼中有了淚光。
  在冥王星地下的宏偉墓室中,在昏暗的能亮十萬年的燈光中,蒙娜麗 莎的微笑若隱若現,這微笑使人們困惑了九個世紀,現在則顯得更加神秘 詭異,似乎包容一切,又似乎一無所有,像正在逼近的死神。

還是節奏感!

往往你看一個電影的鏡頭,是不是有快有慢?什麼時候快,什麼時候慢,大家閉上眼睛就能想清楚了:比如雜兵死的時候鏡頭快BOSS死的時候鏡頭慢女朋友死的時候簡直慢到恨不得靜止還要帶劇情閃回,為什麼?感情不同嘛!寫小說,尤其是現代的小說,面向看電影的觀眾特別多,自然有意無意也會如此安排。

最後舉個例子:

  程心和艾AA把那幅畫搬到一旁,在一隻靠牆的箱子上放好,她們離開 時回頭掃了一眼,又小小地吃了一驚。
  那幅畫是《蒙娜麗莎》。

論分段的重要性,你見過多少乏味的寫手,會傻逼兮兮地這樣寫:

程心和艾AA把那幅畫搬到一旁,在一隻靠牆的箱子上放好,她們離開時回頭掃了一眼,又小小地吃了一驚,原來那幅畫竟然是《蒙娜麗莎》。

你感受一下「鏡頭」的不同。

關注我時間長的人可能會知道,我整天在比較文筆的答案底下,喜歡隨便摘一段說事,就是因為我認為這樣的節奏感是貫穿始終的,一個節奏感好的人,劇情表現能力不可能太差,結果經常被問「你幹嘛選這段出來」(つω-`;)……

因為節奏感就是鏡頭感!

你們再仔細看看那段,為什麼程心和AA搬的時候看不見是蒙娜麗莎!為什麼要走開幾步回頭後才發現是蒙娜麗莎!有道理嗎!為什麼院子里有兩棵樹一棵是棗樹一棵還TM是棗樹!

這都是因為作者覺得這樣寫鏡頭感更好!你一轉頭,看見那張畫端莊地放在那裡,周圍空蕩蕩地沒有人,她就那樣微笑著……這種構圖帶感,還是你搬的時候低頭髮現哎喲這張畫是蒙娜麗莎啊程心老大一塊兒影子還印在上面呢這種構圖帶感?

即使是上面我無心的一段話,也是前面慢鏡頭後面日和式快切啊!

還有劇情安排,也就是所謂的正面描寫側面描寫等等劇情安排——這類詞聽來乏味,其實每個人都會不知不覺地運用的。

仍然是那段,為什麼安排這樣的劇情?為什麼不能直接寫地球上的東西都散盡了啊畫兒都被燒光了啊——別笑!很多平庸的寫手真的不會安排劇情,就只能籠統地描述他們腦中世界的現狀,而不能栩栩如生地展現給讀者看——而是用蒙娜麗莎、星夜這些耳熟能詳的東西來以點寫面?

為什麼以程心的視角寫羅輯?為什麼不寫羅輯的心理表現寫一大堆他如何如何想念程心的話?一個差勁的寫手絕對會這樣干!那大劉這樣寫有什麼好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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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意識到自己又跑題了(つω-`;)好為人師真不是個好習慣……

正如徐湘南大大說過的,先寫20W字,基本上你有的80%問題全都解決了。

寫都沒寫,你看一大堆評論技巧根本沒用。

然後我覺得你可能看的書,路子也可疑。

鑒於自己文筆不好……是不是寫出來的小說只能自己消化了?!!!

我要是告訴你,我覺得你這裡鑒於倆字用得不好,三個感嘆號也不合適——不是說多就不好,我也經常打一堆感嘆號,而是用的地方不合適——你能感覺得到么?

寫東西首先是個技術活,寫周記日記能練小說技術么?能!就好像想畫畫你光畫圓圈也肯定至少能練練線條一樣,但是你真有那麼想畫畫的話,為什麼一直不開始至少畫個蘋果呢?


會啊!

一般來說,巴爾扎克的文筆並不高雅。他為人粗俗(其實粗俗也是他的天才的一部分,是不是?),文筆也很粗俗,往往寫得冗長啰嗦、矯揉造作而且用詞不當。……據說,查爾斯·狄更斯的英文文筆也不太好,而有個很有語言修養的俄國人曾告訴我,托爾斯泰和陀斯綏耶夫斯基的俄語文筆也不怎麼樣,往往寫得很隨意,很粗糙。世界上迄今最偉大的四位小說家,竟然在使用各自的語言時文筆都很糟糕,真是叫人瞠目結舌。看來文筆精美並不是小說家應有的基本素養;更為重要的是要有充沛的精力、豐富的想像力、大膽的創造力、敏銳的觀察力,以及對人性的關注、認識和理解。但不管怎麼說,文筆精美總比文筆糟糕要好。

以上一段摘自毛姆《什麼樣的人寫出什麼樣的書》中《巴爾扎克其人與《高老頭》》一文。

中文作者中,路遙的文筆就不怎麼樣,但《平凡的世界》足夠有分量。


這就像是問,我心地善良幽默風趣,但我長得又矮丑又沒錢,她會愛上我嗎?


謝邀,不會。


「磁鐵」和三體愛好者閱讀前請慎重,以下有「黑劉」內容。

文筆的重要性在大眾文學和純文學中是不一樣的。
大眾文學側重於故事性,筆下的故事要有趣要吸引人,純文學則是語言(文筆)和思想性。如果樓主想成為一個大眾文學作家,文筆的重要性要次一點。
但是成為作家或寫小說有一個前提:你要多讀!
樓主提出這樣的問題,在我看來是讀的小說過少。

送給樓主兩句話:
」在一首詩或一篇短篇小說里,我們完全可以用普通而精準的語言來描述普通的事情,賦予一些常見的事物,如一張椅子,一扇窗帘,一把叉子,一塊石頭,或一付耳環以驚人的魔力。納博科夫就有這樣的本事,用一段看似無關痛癢的對話,讓你讀後脊背發涼,並感受到藝術上的享受。「 ——————《論寫作》雷蒙德·卡弗

「沒有什麼能比一個放在恰當位子上的句號更能打動你的心。」
————《蓋 ? 德 ? 莫泊桑》伊扎克·巴別爾


建議樓主看一下史蒂芬·金的《寫作這回事》。書中的後半部對一個新手有很多的啟發,比如」通向地獄的路是副詞鋪就的「,」使用被動語態是不自信的表現「和「閱讀在一個作家的生活里就是他的創作核心。」 等等。

題外話,看到有人為劉慈欣的文筆辯護並獲得了最多的支持,我想樓主對文筆的擔心多餘了。說劉的描寫「行文條理清楚,用詞精準恰當」和「畫面感強」,我也不知道該回答些什麼。
滿足他們所說的,應該是下面這段話:
It was a bright cold day in April, and the clocks were striking thirteen. Winston Smith, his chin nuzzled into his breast in an effort to escape the vile wind, slipped quickly through the glass doors of Victory Mansions, though not quickly enough to prevent a swirl of gritty dust from entering along with him.
四月間,天氣寒冷晴朗,鐘敲了十三下。溫斯頓·史密斯為了要躲寒風,緊鎖著脖子,很快地溜進勝利大廈的玻璃門,不過動作不夠迅速,沒能阻止一陣沙塵跟著他刮進了門。
————喬治·奧威爾《1984》 董樂山譯
畢竟劉慈欣的」野心「不在文筆,我這算是吹毛求疵,只是在我看來「行文條理清楚,用詞精準恰當」和「畫面感強」這是對小說非常高的評價了,很少作家能做到,顯然劉不在此列。


好吧,你自己回憶一下,一本吸引你的小說,首要條件是文筆好嗎?


試著寫寫看吧,你會發現怎麼把故事編下去比什麼文筆問題頭疼多了


文筆好只是文學作品的加分項,真正好看的是故事脈絡和情節設置。


辭,達意而已——孔子


文筆不好的故事,我連看都不想看。

可能有好故事,文筆不咋地,但那不是我的選擇而已。

只要寫出來的作品,就絕對有讀者。

但你的讀者的層次與水平,很大程度是由你的文筆決定的。

所以,你說,文筆重不重要呢?


文筆就是小說的「色相」,如果色相太差,會妨礙讀者了解她的內在。
語言表達啰里啰嗦、邏輯不清、結構像一團漿糊,都屬於「色相差」。
更糟糕的是,語言上的不得力,會使讀者對作者的智力能力產生不信賴。
(讀者:拉倒吧還不如我自己寫!)
但是有一部分文學小說,想像力特別出色,或者意義特別深遠,彌補了「色相」上的不足,或許也能躋身一流小說之列。但即使這樣,這類小說的文筆也應該在「及格線」以上,沒有人能糊弄廣大的眼如針尖的文學愛好者!比如劉慈欣的科幻小說(不過其實我覺得大劉的文筆總體是不錯的!)
更有一種情況是一部分翻譯過來的小說,原著用母語表達非常優美,翻譯成中文卻蹩腳乾澀、意義含混,這其中有譯者水平的問題,也有的確實因為語言隔閡,不太好翻。在這種情況下,小說的立意奇絕,讀者抓其精髓,也能夠震撼人心。比如納博科夫的作品


考試作文那是八股文,不能用來說文筆好不好,寫小說沒見長篇大論引經據典的,但是寫好小說,什麼經典都沒看過,肯定也難。只有生動的比喻,我覺得這是硬傷了,雖然極其反對堆砌詞藻,但是寥寥數語變能活靈活現,只怕比堆砌詞藻更難。


你會講故事,最重要。心態要好,也很重要。結構清晰,相當重要。
文筆,相當於台緣。


我不認同 @李蝦皮的所有觀點。如果我能看到作品的文字,我當然能清楚準確地說這個作者本身的功底。這不是風格問題,就是文學涵養問題。
僅以明確的一句話回答,我想告訴題主:文筆不好,是可以寫出好看的小說的。但是你寫不出好的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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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之所以是文學,而非電影,繪畫,音樂,就是因為它是用除了文字之外的其他東西沒有辦法表達的藝術。這是它作為個體本身存在的最大意義,一本優秀的小說絕不可能忽視文字的美感,它非常非常重要。我想說的就是這個「美感」。我們模式化下通常認為文筆好就是「辭藻華麗」「辭彙豐富」等等都是文筆好,這些都屬於年少時比較低級理解的」文筆「,文筆的好在於文字與文字之間的韻律感,節奏感,透明度。讓文字活起來的生命感。好的文字,換了任何一種其他表述手法,就沒有辦法讓人更好地產生共鳴,更完美地表達情感。這一點,萬年例《三體》做得很不到位。你不能因為別人說一個帥哥思想品德不好而辯駁:「人家本來就不是勞動模範啊?而且人家是靠長相吃飯的。」
他的文字,讓這部擁有世界級點子的小說永遠不可能成為世界級水準的小說。

很多人之所以覺得文筆不重要,覺得即使是文筆不好,只要情節可以接受,文字都是可以忽略的。但是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任何事物都有延展性,一個文筆低級者,即使情節再好,他/她所塑造人物的人情味,豐滿感;行文的節奏性,情感的共鳴度,都是讓其顯得廉價的原因。換言之,我們要在意的根本不是「文筆」,而是「文字氣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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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給大家感受一下文字好壞之間的差異——

「其實他跟她不熟,他覺得自己愛上她了,就讓她住了下來。」

「對這個幾乎不相識的姑娘,他感到了一種無法解釋的愛。對他而言,她就像是個被人放在塗了樹脂的籃子里的孩子,順著河水飄來,好讓他在床榻之岸收留她。」

人物的豐滿與鮮活感——

「當時我正在巴黎戴高樂機場排隊辦理開往紐約的登機手續,她踏著母豹式的輕盈腳步走過來,我就想:「這是我有生以來見過的最美的女人。」

「我身後第二個座位上躺著那位有十一件行李的荷蘭老太,睡態醜陋,好像戰場上被遺忘的死屍。
在過道中間地上,落著她拴有彩色鏈子的花鏡,我沒有去給她撿起來,而是欣賞了一會兒這幅畫面。

句與句結合的美感——

「我正在想到歐洲的野牛和天使,顏料持久的秘密,預言家的十四行詩,藝術的避難所。這便是我想到的,我能夠和你共享的永恆,我的洛麗塔。」


王小波的語句找不出任何一句華麗,繁複的詞句,都是些弔兒郎當的文字。但是他所營造出來的故事氛圍,換個方式就無法有這種效果。他的文筆是有氣質的。

「陳清揚說她真實的罪孽,是指在清平山上。那時她被架在我的肩上,穿著緊裹住雙腿的筒裙,頭髮低垂下去,直到我的腰際。天上白雲匆匆,深山裡只有我們兩個人。我剛在她屁股上打了兩下,打得非常之重,火燒火撩的感覺正在飄散。打過之後我就不管別的事,繼續往山上攀登。陳清揚說,那一刻她感到渾身無力,就癱軟下來,掛在我肩上。那一刻她覺得如春藤繞樹,小鳥依人。
她再也不想理會別的事,而且在那一瞬間把一切部遺忘。在那一瞬間她愛上了我,而且這件事永遠不能改變。
在車站上陳清揚說,這篇材料交上去,團長拿起來就看。看完了面紅耳赤,就像你的小和尚。後來見過她這篇交待材料的人,一個個都面紅耳赤,好像小和尚。後來人保組的人找了她好幾回,讓她拿回去重寫,但是她說,這是真實情況,一個字都不能改。人家只好把這個東西放進了我們的檔案袋。
陳清揚說,承認了這個,就等於承認了一切罪孽。在人保組裡,人家把各種交待材料拿給她看,就是想讓她明白,誰也不這麼寫交待。但是她偏要這麼寫。她說,她之所以要把這事最後寫出來,是因為它比她干過的一切事都壞。以前她承認過分開雙腿,現在又加上,她做這些事是因為她喜歡。做過這事和喜歡這事大不一樣。前者該當出鬥爭差,後者就該五馬分屍千刀萬剮。但是誰也沒權力把我們五馬分屍,所以只好把我們放了……
陳清揚告訴我這件事以後,火車就開走了。以後我再也沒見過她。
(摘自黃金..不,王二風流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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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筆的另一個被忽視的地方是,它需要深厚的思想作為祭奠。會堆砌辭藻的人很多,有技巧有才華的人也很多,但是如果寫作對作者來說只是一種意淫,如果還不能把文字放在和自己同等的地位來尊重,如果還不能理解到文學的嚴肅性。那麼文字一定不會有沉重,上乘的質感。
而要達到這一點,題主最先要做的事,就是——開闊自己的眼界。
去看一看在你沒有涉及的文字領域,藏著多麼驚艷的文字,堆積著多麼詭妙的思維。你現在讀到的東西,會給你一個小說世界的初影,如果你不去一直拓展這個世界,你會以為世上的小說就是如此。當你讀到越來越好的文字,你自然而然就會知道自己應該怎麼寫。
當然不是說你想寫成什麼樣就能寫成什麼樣,但是就好像穿衣一樣,你看的東西越有質感,你的品味自然上去了。這個時候開始練習,你會發現你的故事也和原來完全不一樣了,你會給在它加上很多你原來意想不到的東西,並且會漸漸形成自己的風格。
不是每個人在文學領域都有天賦,即使一點漂亮的辭彙都寫不出,都不是大問題。但是一定要保持語言乾淨,行文流暢,思維嚴謹。一定要避免文字的「輕佻」「膚淺」,這是現在青年人小說的通病。如果能讓文字」沉「下來,讓情感真實地「透」出來,就找到了正確的走向。接著再去提升文字的質感。
當然這些你完全可以一邊開始寫一邊改進。如果寫到後來你覺得太爛全部delete重來,這個時候你真應該高興。

單純以現實來看,大多數依然會把情節看做最大。你大可不必因為文筆躊躇不前。但是寫作的路就是金字塔,你要往上爬,文字的質感一定是那根不可或缺的繩索。小說是藝術的表達方式,你的情節,你的故事,也是你用字一個一個拼接起來的。換言之,什麼樣的文字,展現出什麼樣容貌的故事。同樣是黃色鏡頭,有的就能拍成藝術。好的文字讓你的故事上一個階梯,低等的文字把你的故事朝後拖一節,這一前一後,就差了兩個檔次。


我不是指題主,但想說認為文筆就是『詞藻華麗』和『引經據典』的人,本身就很難寫出好的小說來,因為不知道什麼是『好』。

當然,如果只是隨便寫幾個古代現代同性戀談戀愛或者一晚上干七次的男人上遍全部女角的作品還是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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