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士比亞對《李爾王》的改寫,相對於原作來說是更好了還是更差了?

原作是一個佚名作者的《King Leir》。
托爾斯泰認為,「原作在一切方面都無可比擬地勝過莎士比亞的改寫」。(《列夫·托爾斯泰文集》第十四卷,文論)


譯言網 | 李爾王,托爾斯泰及傻瓜(弄人)
這篇文章給了一個我認為很好的回答,希望可以有所啟發。

附全文(有點長)

李爾王,托爾斯泰及傻瓜(弄人)

喬治 奧威爾

托爾斯泰的小冊子是他作品裡最鮮為人知的部分,而他攻擊莎士比亞的資料甚至難以搞到手,至少英譯版是如此。因而,也許在討論那個小冊子之前我來給個摘要會有些用處。

托爾斯泰開篇就說,他的一生,莎士比亞在他心中引起了「一種無法抗拒的反感和厭倦」。他知道文明世界反對他的看法,就一次一次閱讀莎士比亞的作品,一次一次地讀莎士比亞作品的俄文版、英文版和德文版。但是「我一成不變地經歷同樣的感受:反感、厭煩和疑惑」。到了75歲的時候,他又一次通讀了莎士比亞的全部作品,包括歷史劇,而且「我更強烈地有同樣的感受 - 不過這一次,沒有疑惑,而是堅定地、明白無疑地確信:莎士比亞所享的那種不容置疑的傑出天才的榮光,迫使我們時代的作家模仿他、讀者和觀眾去發現他並不存在的價值 - 因而扭曲他們對審美和倫理的理解 -的榮光 - 是一種大惡,就如每一個謊言一樣。 」

托爾斯泰補充說,莎士比亞不僅不是什麼天才,連「一位普通作家」都算不上。為了證明這點他要仔細審查「李爾王」,他能通過引用Hazlitt、Brandes和其他人的話說明「李爾王」備受推崇,能夠用來作為莎士比亞最佳作品的例子。

托爾斯泰隨後對「李爾王」的情節做了一種闡釋,每一部都發現」李爾王「都是愚蠢、啰嗦、不自然、難以理解、空洞、粗俗、乏味而且充斥難以置信的事件、「狂亂的胡言亂語」、「沉悶的笑話」、年代錯亂、無關的東西、下流的東西、過時的場景布置以及其它道德與審美方面的錯誤。總而言之,「李爾王」是剽竊了不知名作者的「萊爾王」那部更早更好的作品,莎士比亞剽竊了然後搞砸了。這裡值得引用一個樣品段落以便說明托爾斯泰是以何種方式動手的。他這樣概括第三幕第二場(
這場里李爾、肯特和弄人一起在暴風雨里 ):

李爾在荒地里走來走去,說的話意圖表達他的絕望:他要風颳得猛烈到能裂開他們的面頰;要雨淹沒一切;要閃電燒焦他的白頭;要雷霆蕩平世界並摧毀一切「忘恩負義者」的萌芽!弄人不停地說著莫名其妙的話。肯特入場:李爾說,因為某種原因,應該在這場暴風雨里找出並宣判所有的罪犯。還沒有被李爾認出的肯特使勁想說服李爾到一個小屋去避風雨。這個時候,弄人說了句與場景完全無關的語言,然後他們各走各的了。

托爾斯泰對《李爾王》的最後裁決是,任何一位未被催眠的觀察者,假如有這麼一位的話,從頭讀到尾會有「反感和厭倦」以外的感受。完全一模一樣的情況也適用「莎士比亞所有其它受推崇的劇作,更不用說這些戲劇化的故事:佩利克斯、第十二夜、暴風雨、西姆伯林、特洛伊洛斯和克雷希達。」

批完《李爾王》,托爾斯泰對莎士比亞提出了更全面的指控。他發現,莎士比亞有某種部分來自做過演員的技巧,此外完全乏善可陳。他沒有刻畫人物或者使語言和行動從情節中自然湧現的能力;他的語言一成不變的誇大和荒唐;經常把自己隨意的想法強借碰巧方便的人物之口說出;他顯示了一種「審美感的徹底缺失」;而他的遣詞「與藝術和詩歌完全沒有共同之處」。

托爾斯泰結論說:「你說莎士比亞是這個也好,是那個也好,但她不是個藝術家」。此外,他的想法既無創造性又不能引人入勝,他的傾向「屬於最低級和最不道德的」。很奇怪的是,托爾斯泰最後的判斷不是基於莎士比亞自己的話,而是根據格文納斯和布蘭蒂斯這兩位批評家的話。根據格文納斯(最起碼,托爾斯泰對他的解讀):「莎士比亞教導。。。人或許會太善」;而根據布蘭蒂斯:「莎士比亞的基本原則。。。是為了目的可以不擇手段」。托爾斯泰又自己補充說,莎士比亞是最差一類的沙文主義愛國者。不過,除了這點外,他認為格文納斯和布蘭蒂斯真實準確地描述了莎士比亞的人生觀。

托爾斯泰然後用幾個段落摘要簡述了他在其它地方長篇大論過的藝術理論。更簡短地講,他的藝術理論相當於要求有尊嚴的主題,真誠和良好技巧。一部偉大的藝術作品必須是有關某種「對人類生活重要的」主題,必須表達作者真誠感到的東西,必須使用能產生預期效果的技術方法。因為莎士比亞視野卑賤、實踐草率又不能有一刻的真誠,顯然該受譴責。

但是這裡一個難題出來了。如果莎士比亞是托爾斯泰所說的那一切,他怎麼會受到如此廣泛地推崇?顯而易見地,答案只能在於某種集體催眠或者「傳染性暗示」。全部的文明世界被用什麼辦法愚弄了,以為莎士比亞是個好作家,而且即使最明白的反證也不起作用,因為對付的不是理性的看法而是某種類似宗教信仰的東西。托爾斯泰說,歷史上這類「傳染性暗示」一個接一個,沒有窮盡,如十字軍、尋找點金石、橫掃荷蘭的栽種鬱金香的狂熱等等,不一而足。很有意思的是,他引述了當時的一個例子,德雷福斯案,全世界為此案而躁狂,卻沒有足夠的理由。也有些短期的對政治和哲學理論的或者對這個那個作家、藝術家或科學家的狂熱---如達爾文,1903年開始人們「開始遺忘他」。而在某些情況,一個沒什麼價值的大眾偶像會持續幾個世紀而不衰,因為「也有這種情況,這類狂熱偶然地因有利於其建立的特殊原因而興起後,與社會尤其是文學圈的普遍的生活觀念想呼應而得以保持長久」。莎士比亞的劇作長盛不衰是因為「其劇作與他的和我們的時代的上層階級的無信仰、不道德的思維狀態相呼應」。

至於說到莎士比亞聲譽「鵲起」的方式,托爾斯泰的解釋為十八世紀末的德國教授們的「炒作」。他的聲譽「源於德國,從哪裡傳到了英國」。德國人選擇抬高莎士比亞是因為,在德國劇作不值一提的而法國古典文學開始顯得僵硬造作的時候,他們迷上了莎士比亞「情節的巧妙變化」,也在他那裡發現了對他們自己的生活態度的良好表達。歌德宣布莎士比亞是位偉大的詩人,其餘的批評家緊隨其後,一擁而上鸚鵡學舌,對莎士比亞的廣泛痴迷從此長盛不衰。結果是劇作進一步變得低俗-譴責他當代的舞台作品時,托爾斯泰小心地包括進了自己的劇本-而盛行的道德觀進一步腐朽。順理成章地,「對莎士比亞的虛假的美化」就是一種大惡,托爾斯泰自認與其鬥爭是職責所在。

這就是托爾斯泰小冊子的實質內容。給人的第一感覺是,在把莎士比亞描述為一盒劣等作家時,他說的話顯而易見不真實。不過情形並非如此。現實中你沒有任何證據或論據能證明莎士比亞,或者任何別的作家,是「好的」。也沒有任何辦法能確切地證明-例如-華維克
畢平 (Warwick Beeping)是「差的」。歸根結底,文學是否優秀只有用是否傳世來檢驗,而傳世本身就是一個多數意見指數。托爾斯泰式的藝術理論基本一文不值,因為那些理論不僅始於武斷的假設,而且依賴於人人可隨意解釋的模糊術語(
真誠的、重要的,諸如此類)。嚴格地說,你無法回應托爾斯泰的攻擊。有意思的問題是:他為什麼要攻擊? 不過,要注意的是他用了許多無力的或者不真誠的論據。其中的一些值得指出來,不是因為那些論據化解了他的主要指控,而是因為那些論據,這麼說吧,證明了他的惡意。

先說他對《李爾王》的審查就不是他兩次聲明的「不偏不倚」。恰恰相反,那完全是一篇冗長的曲解之作。明顯地,你在給沒有讀過原著的人總結《李爾王》時,如果你把一段重要的話(科德利亞死在他懷中時李爾王說的話)這麼介紹:「李爾王的糟糕的狂喊亂叫又開始了,讓人害臊,就象對蹩腳笑話的感覺一樣」,你並不是真的不偏不倚。而且,在一長串的舉例中,托爾斯泰稍稍變更或者點綴了他批評的段落,而經他變更或點綴後,原文情節就顯得有點更錯綜複雜和難以可能,或者原文語言顯得有點更誇張。例如,儘管原劇第一幕清清楚楚地指出了李爾王退位的原因(他老了,希望不再操勞國務),他卻告訴我們,李爾王「的退位沒有任何必要性和動機」。每一次誤讀本身都不是很過分,但它們的累積效果就誇大了原劇心理上的不連貫。還有,托爾斯泰解釋不了為什麼莎士比亞死了兩百年之後(當然是在「傳染性暗示」開始之前),他的劇作還在出版,還在舞台上;而他的有關莎士比亞成名的全部說法是連懵帶猜加上明目張胆的錯誤陳述。再還有,他的不同的指責相互矛盾:例如,莎士比亞不過是個娛樂工作者又「不是認認真真」,但另一方面他一直通過他的角色之口講述自己的思想。總的來說,托爾斯泰所講的批評難以讓人感到是從善意出發的。無論如何,他不可能會完全相信他的主要命題 - 就是說相信,一個十幾甚至更長的時間,全部的文明世界被一個巨大而顯見的謊言欺騙了,而只有他才能夠看穿那個謊言。 當然,他對莎士比亞的厭惡夠真實的,但是他厭惡的原因與他所講的的原因可能不同,或者部分不同;他的小冊子的意義就在於此。

這裡我們不得不開始猜測。
不過,有一個可能的線索,或者至少有一個問題可以指出線索。這個問題是:為什麼有30出或更多的劇作,而托爾斯泰卻挑出了《李爾王》作他的專門的靶子?是的,《李爾王》名聞遐邇、備受推崇,正好代表莎士比亞的最佳作品;然而,為了惡意分析的目的,托爾斯泰很可能選一齣他最不喜歡的劇本。有沒有可能,他對這部特定的劇作抱有特別的敵意是因為,他有意無意地知道李爾王的故事與他自己的相似之處?不過,最好是從相反方向接近這個線索 - 就是說,通過審查李爾本身及他的托爾斯泰沒有提到的品質來接近。

英語讀者從托爾斯泰小冊子首先注意到的問題之一是,小冊子幾乎沒有講作為詩人的莎士比亞。莎士比亞被當作劇作家,而且雖然說他的受歡迎不是假的,卻是來自於給了聰明演員好機會的舞台技術方面的把戲。不過,就英語國家來說,這是不真實的;對莎士比亞愛好者而言最寶貴的幾齣劇本(例如,《雅典的太門》),很少或者從未演出過,而一些諸如《仲夏夜之夢》類最能在舞台上表現的劇本,卻最不受歡迎。那些最關心莎士比亞的人首先看重的是他對語言的運用,那種「言詞的音樂」即使另一位敵意批評者蕭伯納也承認是「不可抗拒」。托爾斯泰無視了這一點,好像也沒有意識到,對於將某種語言的人來說,用該語言寫成的一首詩可能會有特別的價值。無論如何,即使設身處地地為托爾斯泰著想、盡量想著莎士比亞是一位外國詩人,也仍然清楚托爾斯泰遺漏掉了某個東西。看起來,詩不單純是聲音與聯想的東西,也不是脫離自身語言群就變得一文不值;不然的話,為什麼有些詩,包括用已經死掉的語言寫成的詩,能夠成功超越國界?明顯地,想『To-morrow is Saint Valentine"s Day』 這樣的一句詩難以翻譯的讓人滿意,但是在莎士比亞的主要作品中,有某種可以說成是詩的東西能夠與文字分離。托爾斯泰說對了,作為一齣劇,《李爾王》不是很好的一齣戲。拉得太長了而且有太多的人物和次要情節。一個帶歹毒的女兒應該就完全足夠,而埃德加是個多餘的人物;確實,如果去掉格勞徹斯特和他的那些兒子們,很可能會是一齣更好的劇目。儘管如此,某種東西,一種模式,或者僅僅只是一種氛圍從錯綜複雜又冗長的作品中存留了下來。可以把《李爾王》想像成一齣木偶戲、一齣啞劇、一部芭蕾劇、一系列畫面。其中部分的詩,也許最關鍵的部分,是故事內在的,集不依賴於某些具體的文字,也不依賴於血與肉的表現手法。

閉上眼睛,想著《李爾王》,可能的話,腦子裡不要想劇中的任何對話。你看到了什麼?起碼我看到的是這樣:一個魁梧威嚴的老人身著黑色長袍,白髮銀須飄飄揚揚,布萊克繪畫中的一個人物(但是,真奇怪,也很像托爾斯泰),在暴風雨中無目的地行走,詛咒上蒼,陪伴他的是一個傻子和一個瘋子。畫面很快轉換,那個老人還在詛咒,還是什麼也不明白,手裡抱著一個死去的女孩,而傻子在背景里的某個地方玩弄絞刑架。這是該劇的骨架,但即使這裡托爾斯泰也要刪掉絕大部分必要的情節。他反對那場暴風雨,認為那沒有必要;他反對傻子那個角色,在他眼中傻子不過是乏味的討厭蟲,是低劣笑話的借口;他反對科德利亞之死,在他看來,科德利亞之死剝奪了該劇的道德訓誡作用。按照托爾斯泰的話,莎士比亞改編的早一點的本子&<國王李爾&> 「 比莎士比亞的本子結束地更自然、更符合觀眾的道德啊要求;也就是,用高盧王征服姐姐們的丈夫和沒有死的科德利亞恢復李爾王位作結。」

換言之,悲劇原應該是喜劇,或者通俗劇。值得懷疑的是悲劇意識是否與對上帝的信念相容;不管怎麼說,悲劇意識不相容的是不相信人的尊嚴和那種美德沒有勝利就感到受欺騙的「道德要求」。悲劇情形存在恰恰是因為美德沒有勝利而你仍能感覺到人比摧毀他的力量高貴。也許更有意義的是,托爾斯泰沒有看到傻子的出場有什麼正當理由。傻子是該劇完整的一部分。他的角色不僅僅是象某種配音,用比其他人物更智慧的評論凸顯中心情景,而是用來挫敗李爾的
狂熱。他的笑話、謎語和片言隻語的韻語,還有不停的對李爾的空想謬誤的嘲弄,從簡單的嘲笑到某種傷感的詩歌((你把你所有的尊號都送了別人;只有這一個名字是你娘胎裡帶來的),就象一條清流貫穿全劇,提醒人儘管這裡正在上演的不公正/殘忍/陰謀/欺騙和誤解,在某個地方生活還是基本照常。從托爾斯泰對傻子的不耐煩,可以窺見他與莎士比亞的更深層次的齟齬。他反對莎士比亞劇作的粗燥/劇中無關聯的內容/難以置信的情節和誇大的語言,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在最深處他很可能最不喜歡的是某種過度,一種對生活實際過程簡單感興趣而不是從中得到樂趣的傾向。把托爾斯泰當作攻擊一位藝術家的道學先生而一筆勾銷是錯誤的。他從未說過此類藝術是邪惡的或者毫無意義,他甚至沒有說過技術上的虛構沒有重要性。但他晚年的主要目的是收緊人類意識的範圍。一個人對物質世界、對日復一日的爭鬥的興趣和執著點必須是儘可能少,而不是儘可能多。文學必須由寓言構成,不要細節而且幾乎獨立於語言。那些寓言 - 這裡是托爾斯泰與低俗的道德家的不同之處 - 本身必須是藝術作品,但應該排除其中的快樂和好奇。他說,科學事業不是要去發現在發生什麼,而是叫人們應該怎麼生活。歷史和政治的研究也是一樣。如多問題(如德雷福斯案)就不值得解決,而且他也願意讓那些問題懸而未決。確實,他的整個關於「狂熱」或者「傳染性建議」的理論(他把十字軍東征和荷蘭的鬱金香熱一類事件一起歸入了該理論)表現了他願意把許多人類活動看成只不過是螞蟻一樣的熙熙攘攘,無法解釋也沒有意義。清楚地,他對莎士比亞那樣的混亂、詳盡、拉雜的作家難以與什麼耐心。他的反應就像是一位被吵鬧的小孩騷擾的易怒的老人。「你為什麼那麼上上下下地跳?你為什麼不能像我這樣靜下來?」 某種程度上,那個老人是對的,但問題是孩子的四肢里有的一種感覺老人已失掉了。而老人如果知道這種感覺存在的話,效果是只會增加他的惱怒;可能的話,他會把孩子變成老邁。或許,托爾斯泰不知道他在莎士比亞里錯過了什麼,但是他知道他錯過了某種東西,而他就一心一意地要別人同他一樣錯過。他的本性既自我又威嚴。成年以後很久,他仍然會在發怒時打他的僕人,而且根據他的英語傳記作者德里克
里昂(Derrick Leon),他感到「那些他不同意的人的最輕微的刺激,都讓他經常有搧他們耳光的慾望」。那種脾氣經過皈依宗教不一定就能改掉,而且實際上重生的幻覺使得本來的惡比以前更厲害,儘管也許以更微妙的形式。托爾斯泰能夠中斷身體暴力並看出其隱含的意義,但他沒有能夠寬容或謙遜。而且,即使對他的其它作品一無所知,也能從這本單行小冊子推斷出他的精神欺侮傾向。

然而,托爾斯泰不是簡單地要去剝奪別人他沒有分享的快樂。他是在那麼做,但他與莎士比亞的爭吵走得更深。那是對待生活的宗教態度與人道主義態度之間的爭吵。這裡我們回到《李爾王》的中心議題,儘管托爾斯泰在一些細節上布下了情節,他卻沒有提及。

莎士比亞劇作的一小部分無疑又某種指向,《李爾王》是其中一部。托爾斯泰抱怨的對,許多作品把莎士比亞當成哲學家、心理學家、「傑出的道德教師」還有什麼家的很多,大多都是垃圾。莎士比亞不是有系統的思想者,他的最嚴肅的思想是以不相干或者間接的形式說出的,而且我們不知道在多大程度上他是有「目的」地寫作,甚至不知道有多少歸到他名下的作品是她本人寫的。在他的十四行詩里,他從未說到那些劇作是他的成就的一部分,儘管他似乎有點羞答地暗示了他的演員生涯。完全有可能的是,他把自己至少一半的劇作看作是應景之作,沒怎麼在乎其意旨或者可能性,只要他能拼湊成個多多少少在舞台上能連貫的作品,材料還經常是偷來的。不過,這還不是全部的故事。首先,就如托爾斯泰本人指出的,莎士比亞有個習慣,把不需要的泛泛之論強加給他的劇中人物。
對一個劇作家來說,這是個嚴重的缺陷,但與托爾斯泰描述的莎士比亞並不相符,托爾斯泰說莎士比亞是一個沒有自己見解的低俗的雇傭文人,只想用最少的勞動產生最大的效果。不僅如此,大約十來齣他的劇作,絕大部分寫作於1600年以前,無可置疑地有一種意義甚至一種道德訓誡。那些劇作圍繞中心主題,有些情況下的主題可以歸結到一個單詞。例如,《麥克白》是寫的野心,《奧賽羅》是關於嫉妒,而《雅典的泰門》是關於金錢。《李爾王》的主題是遁世,只有故意視而不見才理解不了莎士比亞在說什麼。

李爾放棄了王位,但期望每一個人繼續對他以國王相待。他沒有看到如果他放棄了權力,別的人就會利用他的弱點:還有那些肉麻奉承他的人,如里根和格納利爾,正是那些後來背叛他的人。一旦發現不能像以前那樣讓人聽從他,他就勃然大怒,托爾斯泰說是「奇怪且不自然」,但實際上完全符合性格。李爾在瘋狂與絕望中,經歷了兩種情緒,在他的情況下也是很自然的,儘管有一種情緒里很可能莎士比亞部分地利用他作自己意見的傳聲筒。有一種情緒是反感,其中李爾悔恨曾經做過國王並第一次了解了虛有其表的司法和民眾道德的腐敗。另一種是無力的狂怒的情緒,其中他幻想對背叛他的人大肆報復。
(讓一千條血紅的火舌吱啦吱啦卷到她們的身上 - 並且

It were a delicate stratagem to shoe
A troop of horse with fe< I"ll put"t in proof;
And when I have stol"n upon these sons-in-law,
Then kill, kill, kill, kill, kill, kill!

用氈呢釘在一隊馬兒的蹄上,倒是一個妙計;我要把它實行一下,悄悄地偷進我那兩個女婿的營里,然後我就殺呀,殺呀,殺呀,殺呀,殺呀,殺呀!

只是到最後,當他清醒了的時候,才意識到權力、復仇和勝利沒有價值:

No, no, no, no! Come, let"s away to
prison...
..................... and we"ll wear out
In a wali"d prison, packs and sects of great ones
That ebb and flow by th" moon.

不,不,不,不!來,讓我們到監牢里去。。。。。。。。。。。。。。。。。。。。。。。。。。。。。。。。。。。在囚牢的四壁之內,我們將要冷眼看那些朋比為奸的黨徒隨著月亮的圓缺而升沉。

但是,到他發現時,已經太晚了,因為他和科蒂利亞的死業已註定。故事就是這樣,除了講述者的笨拙,是個非常精彩的故事。

但是這是不是與托爾斯泰本人的經歷奇妙地相似?有一個幾乎無法看不見的一般的相似,因為就象李爾,托爾斯泰一生最令人敬佩的事就是宏大慷慨的棄世行動。老年的時候,他放棄了自己的地產,他的頭銜和版權,而且嘗試 — 真誠的嘗試,儘管沒有成功 - 脫離自己的特權地位去過農民的生活。但更深的相似在於,托爾斯泰就像李爾,以錯誤的動機行動又沒有得到所希望的結果。按照托爾斯泰,每一個個人的目標都是幸福,而幸福只有通過執行上帝的意志才能實現。但是執行上帝的意志意味著拋棄所有世俗的快樂和慾望並且只為別人而活著。於是,最終,托爾斯泰棄世了,期望那樣會使他更幸福。然而,如果說他的晚年有一件事可以確定的話,那肯定就是他不快樂。相反地,他幾乎被周圍人的行為逼瘋了,那些人恰恰因為他的棄世才迫害他。就像李爾,托爾斯泰既不謙遜又無知人之明。儘管身著農民的上衣,他仍是傾向於某些時刻回復貴族的態度,並且甚至有兩個他曾經信任的兒子最後也背叛了他 - 雖然,當然沒有里根和格納利爾的方式那麼令人激動。他對性的誇大的厭惡也與李爾明顯地相似。托爾斯泰說,婚姻是「奴役、滿足和反感」而且意味著忍受身邊的「醜陋、骯髒、臭味、傷痛」,與此話般配的是李爾爆發時的名句:

But to the girdle do the gods inherit,
Beneath is all the fiends";
There"s hell, there"s darkness, there"s the sulphurous pit,
Burning, scalding, stench, consumption, etc., etc.

腰帶以上是屬於天神的,腰帶以下全是屬於魔鬼的:那兒是地獄,那兒是黑暗,那兒是火坑,吐著熊熊的烈焰,發出熏人的惡臭,把一切燒成了灰。

而儘管托爾斯泰評論莎士比亞時預見不到這點,甚至他的生命終結的方式 - 在只有一個忠誠的女兒的陪伴下,倉促逃離,死於一個奇怪的村莊里的一棟木屋 - 好像也有某種詭異的李爾的回憶。

當然
,我們不能假設托爾斯泰意識到了這種相似,或者假設如果有人給他指出的話,他會承認。但他對該劇的態度肯定受了該劇主題的影響。放棄權力、無償出讓土地的題目,他理應有深刻的感受;因此,很可能,與其它的與他自己的生活不相干的劇本 - 如麥克白 - 相比,他對莎士比亞(從《李爾王》)得出的道德教訓更憤怒不安。但《李爾王》的道德教訓到底是什麼呢?顯然,有兩個,一個明明白白,一個隱含在故事裡。

莎士比亞開始就假設把自己搞得無權無勢就是招惹攻擊。這倒不是說每個人都會背叛你(肯特和傻子至始至終支持李爾),但是非常可能有人會。如果你扔掉你的武器,某些不太謹慎的人就會撿起來。如果別人打了左臉,你在給他打右臉,那第二次會比第一次打的更厲害。情況不是總是這樣,但預期是這麼回事,真的發生了,你就不應該抱怨。可以說,第二次的打擊是讓出另一邊臉的動作的一部分。因此,首先有傻子得出的通俗、平常的教訓:「不要放棄權力,不要把土地贈人」,但是也還有另一個寓意。莎士比亞從來沒用那麼多的話說出那個意思,他自己是不是充分意識到也不是很重要。那是寓於故事中,而故事歸根結底是為了自己的目的杜撰或改編的。那就是:「你要想那麼做的話,就把你的土地贈人,但是不要指望那麼做會贏來幸福。如果你為別人而活,你就必須為了別人而活,而不是把為別人而活當作是自己得益的曲線路徑.」

顯然,兩個結論沒有一個讓托爾斯泰滿意。第一個表達了那類他真心要逃避的、普通的,肚皮貼地的自私。另外一個與他的既要吃蛋糕又要留蛋糕的願望衝突,他想除掉自己的利己主義而且以之獲得永生。自然,《李爾王》不是利他主義的佈道。它不過指出了因為自私而身體力行否定自我的結果。莎士比亞相當精於世故,如果強迫他對自己的劇作表明立場的話,他很可能同情傻子。但是他至少能看到全部的問題而且從悲劇層次加以處理。惡得到了罰而善卻未被獎。莎士比亞的後期悲劇的寓意不是平常意義上的有宗教性,而且肯定不是基督教式的。其中只有兩部,《哈姆萊特》和《奧賽羅》,有人認為是發生在基督紀元。而即使在這兩部里,除了《哈姆萊特》劇中鬼魂的鬧劇外,也沒有提到任何報應不爽的「來世」。所有這些悲劇都基於人道主義的假設,假設生命即使充滿不幸,也是值得活出的,而且假設人是一種高尚的動物 — 托爾斯泰老年時不認可這條信念。

托爾斯泰不是聖人,但他殫精竭慮地要使自己成為聖人,而他應用於文學的標準是來世的東西。有一點很重要,
聖人與凡人之不同是本質不同而不是程度的差異。也就是說,不能把一方看作是不完美的另一方。聖人,起碼是托爾斯泰一類的聖人,不是要去改善世俗生活:他要去結束世俗生活並用不同的東西取而代之。這種看法的一個明顯的說法是宣稱禁慾「高於」婚姻。托爾斯泰實質上是說,假如我們能停止繁殖、爭吵、打鬥和享樂,加入我們能去除我們所有的罪惡和一切束縛我們於地球之上的其它東西 - 包括愛,那麼,整個的痛苦過程就會終結,天國就會降臨。但是平常的凡人不願意要天國:他願意生命在大地上繼續。這並不完全是因為他「軟弱」、「有罪」和急於有「好時光」。絕大多數的人從自己的生活里得到相當的樂趣,但總的說來,生活是受苦,只有非常年輕的和非常愚蠢的才會想像是另一種樣子。歸根結底,以自我利益為中心並追求享樂的是基督教的態度,因為它的目標總是脫離世俗生活的痛苦爭鬥、在某種天堂或涅磐里發現永遠的和平。人道主義者的態度是,鬥爭必須繼續而死亡是生命的代價。(人們的生死都不是可以勉強求到的,你應該耐心忍受天命的安排。) - 這是非基督教的想法。經常的是,人道主義者和信教者之間似乎處於休戰狀態,實際上人卻必須要在這個世界和來世之間做出選擇。而絕大多數的人,如果他們了解這個問題,會選擇現世。當他們繼續工作、繁殖和死亡而不是為希冀他處的一席之地而傷殘自己的官能時,他們就做出了選擇。

莎士比亞的宗教信仰我們知之不多,從他的作品看,難以證明他有沒有過什麼信仰。但無論怎樣,他既不是聖人也不是預備聖人:他是一個人,而且是某些地方不怎麼光彩的一個人。例如,他喜歡與有錢有勢者為伍,能夠以最下賤的方法奉承他們都是清清楚楚。他謹慎地講出自己不合時宜的想法,不是說他怯懦,也容易看到。他幾乎從未通過一個有可能被人當作是他自己的角色之口講過任何破壞性的或者表示懷疑的話。貫穿他的劇作,那些尖銳的社會評論者、那些不受錯誤愚弄的人全是小丑,惡棍,瘋子或者是裝瘋賣傻的人,或者是極度歇斯底里狀態的人。這個傾向在《李爾王》里尤為明顯。該劇里有大量的半遮半掩的社會批評 - 這一點托爾斯泰錯過了 - 但都是要麼通過傻子之口,要麼是埃德加裝瘋時說出,要麼是李爾發狂時的叫喊。神志清楚的時間,李爾幾乎沒講過什麼明白話。但是莎士比亞要藉助這些花樣的事實本身就說明他的思路有多寬。他禁不住自己事事都要評論,儘管使用了一系列的遮掩。如果曾經用心度過莎士比亞,那就難有一日不引用他的話,因為沒有多少重要題材未經他的手,他以自己沒有系統而富於啟迪的方式在這裡那裡討論過或者至少提過那些題材。即使那些散佈於他的劇作中的不相干的東西 - 那些雙關語和謎語,那些名單,象《亨利六世》車夫對話那樣的零碎的「報導」,那些下流的笑話,那些從已經遺忘的民謠里挽救出來的殘篇 - 只不過是生命力過度旺盛的產品。莎士比亞不是哲學家,也不是科學家,但他確實好奇,他愛大地和生命的過程- 應該重複一下,這與願意過好日子和儘可能長壽並不是一回事。當然,莎士比亞垂世的原因不是他的思想的深邃,如果不是他也是個詩人的話,人們甚至不會記得有這麼個劇作家。他對我們的主要影響是通過語言。莎士比亞本人深深地迷戀語言的音樂,他迷戀的程度很可能從皮斯托爾(Pistol)的演說里推論出來。皮斯托爾說的話基本上是不知所云,但如果單純考慮他的句子的話,那真是輝煌壯麗的詩作。明顯地,洪亮高亢的片段廢話總是不由自主地浮現在莎士比亞的腦海里,讓他不得不創造一個半瘋子的角色去表達那些廢話。

托爾斯泰的母語不是英語,不能責怪他不受莎士比亞詩歌的感動,也許甚至不能怪他拒絕相信莎士比亞的語言技巧出類拔萃。但是他也拒絕了整個以其諧和韻感而看重詩歌的觀念 -也就是當作一種音樂樣珍重。假如能夠用什麼辦法給他證明他對莎士比亞成名的解釋是錯的,給他證明至少在英語世界裡,莎士比亞的流行是真實的,僅僅他的安置音節的技巧就給了一代又一代的講英語的人很大的快樂 - 所有這些他都不會當作莎士比亞的價值,而且恰恰相反。那隻不過有一次證明了莎士比亞和他的崇拜者的沒有宗教和庸俗的本質。托爾斯泰會說,詩歌要由其意義來判斷,而誘惑性的音節只會導致虛假的意義不受注意。在每一個層次都是同一個問題-現世對來世:自然,語言的音樂是屬於現世的東西。

托爾斯泰的性格總是疑雲環繞,就象甘地的性格那樣。他不是有些人說的那樣是一個粗俗的偽君子,如果不是周圍的人,尤其是他妻子,對他的每一步都干擾的話,他很可能會在自己一方作出更大的犧牲。但另一方面,把托爾斯泰這樣的人的弟子的評價全盤接受是有危險的。始終有這個可能性 — 實際是很大的可能性,就是他們不過是用一種自我主義代替了另外一種。托爾斯泰放棄了財富、名譽和特權;他發誓放棄所有形式的暴力並做好了為之受難的準備;不容易相信他發誓放棄了強制的原則,或者至少放棄了強迫人的意願。有些家庭里,父親給孩子這麼說:「下回你再那麼干,我會那耳刮子抽你」,而媽媽眼裡滿含淚水,把孩子樓道懷裡,憐愛地柔聲說道:「那,寶貝啊,那麼做對媽媽好嗎?」誰會堅持認為第二種辦法沒有第一種辦法專制?真正的區別不在於暴力和非暴力,而在於有沒有權力的慾望。有些人相信軍隊和警察力量是邪惡,但是與相信在某些情況下有必要使用暴力的普通人相比,他們在世界觀上更不寬容、更象宗教法庭。他們不會對別人說:「做這個,做那個,要麼就進監獄」,但是可能的話,他們會進入他的頭腦,在最細微的事情上控制他的思想。和平主義和無政府主義一類信條,表面看起來隱指全面放棄權力,卻鼓勵這種思維習慣。因為如果你已經接受了一種看起來免於平常的政治的骯髒的信條 - 一種你自己不可能期望得到實在利益的信條 - 那肯定就證明你是對的,是不是?而你更正確的話,欺侮別人使他有相同的思維也就更自然了。

如果我們相信託爾斯泰在他的小冊子里寫的話,那他就從來未有看,出莎士比亞的任何價值,而且總是吃驚同代的作家們(屠格涅夫、菲特和其他人)與他意見相左。我們也許可以肯定,在他冥頑不化未歸教的日子裡,托爾斯泰的結論會是這樣:「你喜歡莎士比亞,我不。就那樣吧。」後來,他的「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的看法沒有了,他變得認為莎士比亞的作品對他個人有危險。人們更多地欣賞莎士比亞,就更少聽托爾斯泰。所以,不允許任何人欣賞莎士比亞,就象不允許任何人抽煙或喝酒一樣。是的,托爾斯泰不會強力阻止他們。他沒有要求警察沒收每一本莎士比亞的作品。但是可能的話,他會污衊莎士比亞。他會想方設法進入每一個莎士比亞愛好者的頭腦用他能想到的所有把戲,包括 - 一如我對他的小冊子的總結里說過的 - 自相矛盾的、甚至誠實性值得懷疑的論證。

但是終結最明顯的是所有那些沒有產生什麼影響。如我前面說過的,無法回答托爾斯泰的小冊子,只是無法回答他的主要指控。沒有什麼論據可以用來為一首詩辯護。詩本身以其傳世為自身辯護,要不然就無從辯護。而如果這個檢驗標準有效的話,我認為對莎士比亞的判決就必須是「無罪」。象任何一位其他作家一樣,莎士比亞遲早會被遺忘,但是給他下更重的判決不大可能。托爾斯泰也許是他的時代最受推崇的作家,而且他當然不是當時最不濟的寫小冊子的作者。
托爾斯泰用他全部的力量譴責莎士比亞,就象戰艦上的所有大炮同時開火。又有什麼結果呢?四十年後,莎士比亞仍然毫髮未損,推到莎士比亞的企圖所剩下的不過是正在發黃的幾頁小冊子,幾乎沒人讀過,而且肯定被完全遺忘,如果托爾斯泰不是也寫過《戰爭與和平》和《安娜
卡列尼娜》的話。

1947


列夫托爾斯泰喜歡的是大團圓,喜歡的是道德批判。
莎士比亞的《李爾王》其實是兩種道德觀的碰撞。
參看Danby的《兩種自然》,你就知道莎士比亞多厲害了。
有興趣的話再看看托爾斯泰少年時的日記,你就知道托爾斯泰這個人多有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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