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炮感染HIV是自作自受嗎?
約炮過後感染HIV,然後在盆友圈呼天搶地痛哭流涕,然後思考人生思考生命,我說一句自作自受就被認為歧視HiV感染者?所以對約炮感染HIV的人群該持何種態度?
我就一個問題:
什麼樣的人約炮約出了艾滋病,還拿到朋友圈曬的?
這個真不能說是自作自受,畢竟感染了艾滋病之後服藥都是全額全民買單。而吃藥帶來的副反應和因為服藥帶來的期望壽命延長比起來,好像真的不算什麼。
成年人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成年人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成年人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艾滋病和結核病雖然同樣是免費治療,可是免費的原因是不一樣的,結核病是飛沫傳播的呼吸道傳染病,不能阻斷傳播途徑,所以只能通過保護易感人群和控制傳染源的方式來控制,而通過免費的DOTS治療,能夠很好的控制作為傳染源。而艾滋病就不太一樣,雖然抗病毒治療也能起到遏制傳染源傳播疾病的作用,但不可否認的是艾滋病是一種行為導致的傳染病,完全能夠通過改變行為而遏制艾滋病的傳播,比如在獻血法出台之前,艾滋病就在我國的血源地廣泛的傳播,而在獻血法出台以後的短短几年之內經血液途徑傳播就有了很明顯的遏制,同時也使我國艾滋病的傳播途徑由當時的血液途徑傳播為主,變到現在的經性途徑傳播為主,而且艾滋病的易感人群也跟結核病的不一樣,結核病的易感人群幾乎是所有人,而艾滋病就是範圍很小的只發生特定行為的某些人群。所以說目前的艾滋病的免費治療跟結核病的免費治療完全是兩回事。
第一:根據目前我國的傳染病防治法和艾滋病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對生活困難和農村低保家庭中的艾滋病感染者提供免費的抗病毒治療,沒有規定可以對全部的艾滋病感染者或者病人提供免費治療,根據國家機構「法無授權皆禁止」的原則來說,目前這種情況是違法的。
第二:據我說了解的情況,對於我所在的省份目前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總數在全國排名20位之後,每年國家財政要拿出1500萬用於我省的抗病毒治療,這個還只是買藥用的錢,不包括免費的cd4檢測、病毒載量檢測和耐葯檢測。根據目前WHO和UNAIDS的推薦還有其他的相關研究,在不久的將來會推廣發現感染艾滋病就治療的原則,那麼,每年這麼多的錢,全部都由政府負擔顯得就有點不現實。
第三:目前這種全額的普惠的全民負擔艾滋病相關費用的情況,從公平的角度來說也有那麼一點鼓勵相關行為的意味。
第四:目前所有的涉及艾滋病的藥物都是國家招標採購的,通過疾控系統下發,只供給疾控系統掌握的艾滋病患者,以及少量的備用藥供給有職業暴露風險的相關工作人員,其他有需要的有感染風險的人,在正規渠道是買不到的。
根據共同而有差別的責任原則,醫保也許是一個比較合適的選擇。
謝邀,
約炮得艾滋是不是自作自受的思考並不能解決你真實的問題,
我們不應該嘲笑或者諷刺別人無法改變的事實,無論他的艾滋是怎麼來的。
一個你認為很糟糕的回答,但是卻有1000贊,你會很難受,你會攻擊答主傻逼。
同樣這個答案,如果沒有人贊,你只會笑笑答主傻逼,很快就能忘了。
產生你攻擊慾望的,不是這個答案本身,而是那1000個贊,
使得你說出約炮艾滋,自作自受的不是那個人的傾訴,而是別人無原則的安慰,你真實的攻擊對象是那些評論者。
所以,你攻擊了他們,他們再攻擊你,很合理。
更進一步說,其實你也想要那1000贊,你也想要別人的溫柔對待,但是你認為不正確的對象得到了,但是你沒得到。
為什麼都在抨擊題主?約炮得了病憑什麼不是自作自受?
百度釋義自己做了蠢事壞事,自己倒霉。
莫非你們都認為約炮是一種健康正常的生活方式?
更新:談情商的問題你給我扯立場,你情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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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自作自受。
但是你也不該補刀啊。
不說話能憋死你么。
搶劫被擊斃,這叫自作自受吧,
賭博被逼債,這叫自作自受吧,
吸毒被舉報,這叫自作自受吧,
嫖娼被活捉,這叫自作自受吧,
接下來,
老太太碰瓷被撞死,這叫自作自受嗎?
兩口子打架被捅死,這叫自作自受嗎?
小夥子裝逼被罵死,這叫自作自受嗎?
大姑娘喝水被嗆死,這叫自作自受嗎?
嚴格意義上來說,也算是吧。
可是如果你冷嘲熱諷一句
自作自受
接下來你被罵死
這也叫
自作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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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個解釋,小澤君在評論里說的很好,居然還有知友為這事兒吵了起來……
好多人質疑這裡面的邏輯問題,主要是【接下來】 所引導的轉折有沒有類比性。
回到【自作自受】的本來含意,我的理解是【明知有風險但仍然去做某件事,最終承受了這件事帶來的風險】。
前四句的搶劫、嫖娼等等,不用說也知道風險很大,一個人去做了並且承擔了相應的風險,顯然是自作自受。因果深種,有什麼事不是「自作自受」?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有人野營死在山裡,有人衝浪死在海里,有人約炮死在艾滋里。是。
本身約炮就要承擔因多名性伴侶而可能產生的性病交叉傳染,你朋友選擇了約炮,如果他是一個智力正常的人類,他一定是權衡了利弊再做出的決定。在他的世界觀中,不安全性行為的危害比約炮帶來的快感要低,所以他選擇了約炮。
對於補刀這件事,我覺得見仁見智,我個人認為補刀沒有什麼不對,點出事實,警醒他人,對整個社會的發展會有有非常好正面的效果。
假設哪一天我作死然後出事了,別人說我自作自受我覺得也不會有什麼,因為這是個事實而已。
但是呢,我這個人啊,從來不作死呢。別信某些人的回答,碰到這種事幾乎沒有人心裡不來一句:自作自受的。
世界上也沒有一個國家不反對,乃至鼓勵不安全性行為的。
知乎國的價值觀已經超越時代一百年至少,完全以這種價值觀要求自己,你會過的很痛苦的。
題主這種行為頂破天就是嘴巴沒閥,mean,不寬容,不含蓄。是。
如果一個人艾滋是因為嫖娼約炮濫交吸毒,那我非常歧視。
憑什麼不能歧視艾滋病患者?人品爛的你歧視,嫖娼的你歧視,吸毒的你歧視,合著他們這些人因為自己的墮落和敗壞感染了艾滋,一下就成需要關愛不能歧視、得捧在手裡放在心上的弱勢群體了?憑什麼呀?
一個行走的病毒傳播體,憑什麼讓大眾冒著自己的生命健康安全去「不歧視」他們?
約炮又不是不對的。
就是自作自受啊
可以做成安全套廣告。
我爺爺活到九十歲 就是因為他不愛管閑事
通過性交來傳播艾滋病的概率是很小的(ZT)
按照我國目前的宣傳,似乎只要跟病毒攜帶者性交一次,就必然100%地被傳染上艾滋病。其實,即使不使用避孕套,通過陰道性交傳播艾滋病的概率只有500分之一。如果使用避孕套,傳播概率就只有10萬分之一!
10萬分之一的概率是一個什麼樣的概念呢?它低於全世界10年之內的飛機失事概率,低於北京市一個月里的交通事故死亡率,低於許許多多種一般疾病的傳染率。或者這樣說:一個人即使從15歲開始就跟一個艾滋病病毒攜帶者進行陰道性交,那麼到65歲時,即使平均兩天就性交一次,最多也不過性交9125次。如果每次都正確地使用避孕套,那麼被傳染的概率只是接近10分之一。但是我們中國人都知道,實際上不會有這麼傻的人,因為我們的宣傳已經把艾滋病病毒攜帶者描繪成惡魔和殺人犯了,誰會有如此強大的愛情?
與此相對照,母親傳播給嬰兒的概率是五分之一;共同使用一個針管或者針頭的傳播概率是50%以上;而輸入病毒攜帶者的血漿,被感染的概率就會更高,甚至無一倖免。
該預防什麼,還用多說嗎?
我們的大多數宣傳和教育,僅僅把性傳播這一條途徑作為傳播艾滋病的最大危險。那麼,我想問問:宣傳者們知不知道,那一袋袋輸進人們體內的血漿,究竟有多少曾經做過艾滋病病毒檢驗呢?據我所知,在某大城市裡,只有1%!
我也想問問,一次性使用的注射針頭,在多大範圍內推廣了呢?據我所知,縣級以下的醫療部門還很少使用。而且,這些地方的消毒條件之差,恐怕每一個沒有脫離現實生活的人都會知道。這,難道就不會傳播艾滋病嗎?尤其是,如果一個艾滋病病毒攜帶者來獻血或者打針呢?
到1994年底,我國所發現的1500多個艾滋病病毒攜帶者里,90%以上是通過吸毒被傳染的。而且據中央電視台1995年6月報道,我國目前至少有35萬人吸毒,其中絕大多數是通過靜脈注射來吸毒的。那麼為什麼在禁毒的宣傳中,卻很少提到吸毒可以傳播艾滋病呢?為什麼不大張旗鼓地告誡吸毒者的性伴侶,應該百倍小心地預防艾滋病呢?為什麼依然把性傳播宣傳成頭號危險呢?
當然,在陰莖插入肛門的性交中,傳播艾滋病的概率要遠遠高於500分之一(確切的概率目前還沒有確定下來),因此西方的艾滋病首先是在男同性戀者當中傳播開來的。但是我們的宣傳教育卻尤抱琵琶半遮面,羞答答地不敢講肛門性交這個詞,更不敢講它為什麼會更容易傳播艾滋病。因為要說清這一點就不得不講"性行為細節",而這被認為是下流的和犯法的。
據筆者1989年的非隨機調查,在普通的異性戀者中間,至少有7%的人嘗試過肛門性交。如果我們的宣傳還不敢講這個問題,卻一味地鼓吹傳統性道德,那才是對民族的犯罪。
三、艾滋病實際上是一種很難傳播的疾病。
我國目前的大多數宣傳都說,由於性交可以傳播艾滋病,而幾乎所有的成年人都會有性交,因此每個人都面臨著艾滋病的危險,因此對艾滋病的恐慌不僅是正常的而且是必需的。
這是一種邏輯上的低級錯誤。
艾滋病的傳播,即使假設它僅僅是通過性交來傳播,即使假設它可以100%地傳播,也必須具備兩個條件,才能廣泛地傳播到全體中國人裡面去。
第一個條件是,目前已經感染上艾滋病病毒的人,必須是一些在性方面非常開放的人,必須擁有眾多的性伴侶,才能通過性交來傳播給更多的人。可是,目前中國的絕大多數病毒攜帶者是吸毒者。他們的性慾恰恰比普通人低得多。其中的絕大多數男性,別說擁有眾多的性伴侶,就連夫妻之間的性交也已經很少甚至中斷了。(對這個常識,我們的宣傳幾乎從來都加以保密。)
當然,將來在我國的男同性戀者當中,病毒吸毒者有可能增加,但是他們並不跟女性性交,因此至多也只是在自己的群體里互相傳播。女同性戀者基本上不會互相傳播艾滋病。
也就是說,艾滋病不可能是無源之水。僅僅"性亂"並不會自然而然地傳播艾滋病,必須是跟那些已經攜帶了病毒的人發生性交,才能被傳染。我國政府的正式報告里說,目前已知的病毒攜帶者中,最多只有150人是不吸毒的異性戀者。即使他們人人都有100個女性性伴侶,又能傳播給多少人呢?
第二,即使目前的病毒攜帶者把病毒傳播給了他們的女性伴侶,那些女性也必須都是"性亂者",才能進一步把病毒再次傳播給別的男人。但是,讓那些衛道士們很失望的是,在目前的吸毒者中,女性很少,而且在目前的病毒攜帶者的女性伴侶中,還沒有發現性關係混亂的女人。
有人馬上會反駁:還有暗娼!她們的性伴侶一定非常多。只要有一個暗娼被傳染,就會很快傳播給許多男人。這又是我們的宣傳的偏差。我們沒有告訴人們,大概也絕不想告訴人們:女性把病毒傳播給男性的概率,僅僅是男人傳播給女人的概率的大約一半。也就是說,在男人傳播給女人,女人再傳播給男人的過程中,傳播概率會下降到原來的大約50%,即陰道性交中的傳播概率下降到1000分之一。最有說服力的證據是,即使在已經存在著80萬到100萬個艾滋病病毒攜帶者的美國,跟一個妓女性交一次,而且不使用避孕套,被傳染的概率也只有一萬分之一。
我國1994年被抓獲的賣淫嫖娼者大約是24萬人次,抓獲率大約是5%。假設他們每年交易10次,那麼全國每年大約發生4800萬人次的賣淫嫖娼。如果按照最高的被傳染概率(萬分之一)來計算,全中國一年最多也不過增加不到5000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而已。
綜上所述,艾滋病廣泛傳播的兩個必要條件,在目前的中國都不具備。我們的宣傳究竟有多少理由來散布恐慌呢?憑什麼說"狼來了"?
在人類歷史上,任何一種疾病的威脅都可以被某些社會力量加以無限誇大,然後用來達到他們自己的目標,而他們的旗號一定是最善良的。
這真是赤裸裸的歧視~~艾滋病是全人類的敵人,怎麼就成了某些道德帝幸災樂禍的幫凶了?這跟當年愛爾蘭遭遇饑荒卻被英格蘭人幸災樂禍嘲諷為「吃土豆的後果」有什麼區別?這跟某好萊塢女星說中國大陸地震是因為不讓Ti*bet*獨*立而遭到的報應有什麼區別?!
總有些人非要說HIV病毒和AIDS是給不保持性傳統的人的懲罰——我實在無法理解這些人的腦神經機能。誰給的權力?誰量的刑?如果說是自然界給的權力、自然界量的刑——那為什麼據說御女2w+的張伯倫健康地活著?為什麼罹患「性癮」的老虎.伍茲相對健康地活著?為什麼幾乎嘗遍了名模、名媛的C羅、肥羅這樣的人健康地活著?為什麼炮友也早已超過三位數的冠希老師依然健康地活著?相反地,較為貧困農村靠賣血為生的人感染了;有些人因為輸血感染了;有些人約了那麼幾次炮感染了(本來約炮沒有什麼不好,約幾次都一樣;但如果把HIV感染看做是不守性傳統的懲罰,那隻能姑且說約炮是罪過了)……如果說這是運氣不好、命不好——那要這麼個自然界的懲罰還有什麼用?!如此明顯又普遍的不公正存在的情況下,這個自然界的所謂「懲罰」還有什麼資格堂而皇之地做正義凜然狀手握刑罰的笞棒?!一個不能保持公平、公正,卻又強硬的所謂「懲罰」,必然是全人類的公敵!而跟在其後的幫凶也必然只能是跳樑小丑!
還望不幸者積極配合治療~~沒關係,現在HIV感染對生活的影響越來越小了——這個病已經開始向乙肝、糖尿病等普通慢性疾病逐漸看齊了!加油!
2016年9月24日補充——————
說讓約炮感染艾滋病的患者自己承擔風險和後果的人,你們說說:
吃飯噎死的人是不是需要自己承擔吃飯可能被噎死的風險和後果?明知道吃飯有被噎死的風險還吃飯是不是自己作?是的話,是不是吃飯噎死的人都不應該得到救治?
喝水嗆死的人是不是需要自己承擔喝水可能被嗆死的風險和後果?明知道喝水有被嗆死的風險還喝水是不是自己作?是的話,是不是喝水嗆死的人都不應該得到救治?
有人說吃飯喝水是人生存必需的——如果因為怕噎死或嗆死就不吃飯不喝水那會被餓死渴死。好,那麼外出吃飯呢?外出吃飯不是生存必需的了吧?
外出吃飯感染肝炎的人是不是需要自己承擔外出吃飯感染肝炎的風險和後果?明知外出吃飯有感染肝炎的風險還外出吃飯是不是自己作?是的話,是不是外出吃飯感染肝炎的人都不應該得到救治?
那麼出行住旅店呢?出行住旅店不是生存必需的了吧?
出行住旅店感染皮膚病或性病是不是需要自己承擔風險和後果?明知道住旅店有感染出門皮膚病或性病的風險還住旅店是不是自己作?是的話,是不是出行住旅店感染皮膚病和性病的人都不應該得到救治?
還有乘車或開車出了車禍呢?是不是要自己承擔車禍的風險和後果?明知道有出車禍的風險還乘車或者坐車是不是作?還有坐飛機出空難呢?還有運動受傷呢?還有走路被石頭砸死的呢?
對於絕大多數患病者而言,都是因為做了有患病風險的事,難道都應該自己承擔風險和後果嗎?那絕大多數患者的病都是作來的,都不應該得到救治了!
有人說那你把所有有風險的事都規避就好了——你自己先這麼活著試試!比出家入寺的生活怎樣?
這麼多有風險的事,你僅僅拿約炮來說事——惟獨約炮者是作、是活該、是自作自受;惟獨約炮者需要自己承擔後果和風險?!你這明擺著就是歧視約炮者——因為你看不慣約炮者!看不慣約炮!這雖然已經是另外一個問題,但這些衛道士也必須明白——你的道德準則只作用於你自己,你無權強求他人也遵守你的道德準則。只要在法律範圍內、不損害他人利益,任何人都有選擇自己言行的自由——而約炮恰恰既不違反法律、又不損害他人利益。約炮的自由,理應得到從官方到民眾的尊重;其任何後果也完全有資格得到醫療等社會保障體系一視同仁的保護和救助。題主,我挺你,丫就是自作自受。
不,不是自作自受,丫作,我們大家一起承受,就像高票答案說的那樣,給他治病的錢還得國家出。反對約炮!!!覺得約炮噁心!!!約炮得了病就是活該!!!!!
無論知乎怎麼政治正確 我就是這個態度吸毒感染HIV是不是自作自受呢?
但是因為約炮在知乎的政治正確性,而導致約炮感染HIV反而看起來不那麼像自作自受。
這知乎滿滿的裝逼也是受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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