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洗錢?
能夠舉例說明么?
銀行小妹來答題啦。
在我們銀行內部,本來就有反洗錢的系統,特殊交易都需要錄入反洗錢嗒。
什麼是洗錢呢?
就是用合法的名目來掩蓋非法資金的來源、形勢,從而將資金變成合法化,將黑錢洗成白的。
經常會用來洗錢的公司會有以下幾個特徵:
1、需要大量現金收付的公司,比如飯館、賭場等。
2、商品價格與價值很難判斷是否匹配的公司,比如藝術品商店、畫廊、珠寶店等。
- 官員的配偶或子女開個飯館,如果有人想行賄,別提著現金去領導家裡,直接奔飯館去。到那放下三五十萬的,再拎回一些土豆蘿蔔西紅柿。行賄的人走招待費用,受賄的人是合法經營所得,該怎麼記賬怎麼記賬,照章納稅。這樣再查就不會有問題啦。
- 自己去舊貨市場買一幅古畫,拿到拍賣行,找兩個買家競相出價。最終賣給出價最高的人。代買家支付現金給拍賣行。拍賣行將「賣畫」所得匯入你的賬戶。現金所得見變成了合法收入。
其實還有一些進出口貿易、保險產品,證券價格炒作,都可以用來洗錢。現在國家的反洗錢系統也說很厲害的,違法的事大家千萬不要做啊。
外行求輕拍。你從鄰居家鴨舍里偷拿了一個鴨蛋,放進自家的鍋里西紅柿炒蛋。然後端著碗說:「我們家雞真有本事,下那麼大個的蛋。」——洗錢
一樓的例子不給力啊,還不如這麼說:
悄悄地偷了鄰居家的蛋,然後悄悄地放在自己家雞窩裡母雞的屁股底下,最後第二天高調地到雞窩取出蛋,甚至可以大吼一聲:「大花真給力,又下了一個~」簡單的說就是把來路不明的錢弄個合法源頭就可以放心流通了。
要實現洗錢的目的,主要方式就是改變貨幣所得的原有違法形式,消除可能成為證據的痕迹,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設置偽裝,使其與合法收益融為一體。這就迫使洗錢者採取複雜的手法。
清洗黑錢的技倆變化多端,而且往往錯綜覆雜,但整個過程大致可分為以下三個階段
1.存放(Placement)將犯罪得益放進金融體系內。
2.掩藏(Layering)將犯罪得益轉換成另一種形式,例如從現金換成支票、貴重金屬、股票、保險儲蓄、物業等。
3.整合(Integration)經過不同的掩飾後,將清洗後的財產如合法財產般融入經濟體系。
洗錢的步驟首先必須以某種名義儲存,然後透過一連串的交易或是轉帳,進入合法名義之下,因為各國政府多半針對洗錢行為有所管制,金融機關會將一定金額(通常由法律規定)以上的交易呈報主管機關,為了逃避監視
目前排行第一的答案回答得很好了,但是忽略了洗錢最重要的一個環節——上游犯罪。
根據目前FATF(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的建議,大多數國家都設定了反洗錢的上游犯罪類型,將這部分的違法犯罪所得通過處置、離析和融合變為合法所得的行為叫做洗錢。
目前我國刑法規定的上游犯罪類型包括: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這也是為什麼好多答案都把偷稅漏稅和洗錢混為一談,洗錢洗的是上游犯罪所得,偷稅漏稅不在此範圍內。很多洗錢都是合法上稅的。只有資金來源於上述幾種犯罪行為的,對其進行操作的行為才叫做洗錢(確切應該叫「洗錢與恐怖融資活動」)。
所以,合法所得只能掩蓋違法犯罪所得,並不能改變其實質。如果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調查結果認定合法所得是通過洗錢掩蓋了違法犯罪所得,該負的責一樣要負,還得加上一條「洗錢」罪名。
任何一家公司都有可能被用於當作洗錢的工具。
但是那種大規模現金收入的公司更方便犯罪分子用來掩蓋其違法的現金收入。
最常見的洗錢的方式就是銷售出去的商品與實際的收入嚴重不符,舉個例子吧:
有一家黑社會長期以收保護費為生,為了洗錢,賣價值10塊錢的貨(實際成本),收了10塊錢的現金(實際收入),然後在財務報表中記錄的成本為90塊錢(銷售成本),賣出的價格為100塊錢(銷售收入),並按照10塊錢(稅前利潤)去繳納稅款。通過這樣的操作,每賣一件商品,就成功的洗了90塊錢的黑錢,並為國家貢獻了1.7的增值稅和2.08的所得稅,稅務機關可高興了,第二年趕忙給你發一個牌匾——「納稅先進企業」)。但是稅務機關很少去考慮這家企業是否涉及洗錢,他們早早完成當年稅收任務才是領導們最關心的呀!
(什麼,你問哪裡有錢來交稅,人家黑社會啊,收保護費的,賣貨收入只是個幌子,總不可能咋財務報表中寫:2014年保護費收入XXXX萬吧)
這麼好的企業,一定是當地政府扶持、稅務機關照顧、老百姓愛戴的明星企業啊,怎麼可能洗錢呢?肯定大家都會去買他家的東西啊,便宜質量好啊,其他家的東西根本沒法比啊(對啊,人家賣東西都不賺錢,你天天揮淚虧本大甩賣都剛不過啊)!於是這家企業越做越大,越做越大,其他的因為成本剛不過都倒閉了。(所以洗錢一定會損害實體經濟,因為他們幾乎不考慮銷貨成本)
後來有一天,這家企業的資本已經積累得差不多了,突然覺得黑社會不那麼好玩兒了,想正經做生意了,於是就換了個牌子,注了點資本。這家企業就成功從黑社會變成了跨國大集團。
作為銀行,又是怎麼給黑社會提供業務支持呢?很簡單,只要從清算渠道上,幫黑社會打理現金就可以了,黑社會抱著一摞摞的現金,說這是收的保護費,啊呸,收的貨款,存到他賬戶裡面,於是這一筆就成了現金流報表中的【銷售貨品收到的現金】;然後他又要去買貨呀,來營造他成本90塊錢的假象啊,於是又通過匯款或者取現,把現金從賬戶裡面取走,於是就成了【購買原材料支付的現金】,兩者一紮差,就成了【銷售貨品所得現金流量凈額】。
所以,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的戰爭,從來都是金融民兵站在第一線啊!金融民兵一倒戈,就成了幫凶。最著名的例子,就是Hong Kong Shanghai Banking Company,當時幫East India Company打理錢財的銀行,1865年成立於上海。有興趣的可以去了解一下。
再補充一下藝術品/珠寶/貴金屬等的洗錢的方式:
有一家黑社會收了一筆保護費(我對不起黑社會,應該用毒資的),數額很大,是現金。老大A想要洗白這筆錢,但是直接存進銀行一定會被反洗錢調查。於是派出下屬B去景德鎮花了10塊錢買一個高仿的乾隆年間的青花瓷。B帶著這個青花瓷去了拍賣行,標出了一個匪夷所思的高價,比如1000萬美金,可以接受現金。
於是A用了1000萬美金的現金,在拍賣行買下了這個景德鎮10塊錢的破碗。而第二天幾乎所有的報紙都會在頭版報道有一個SB花1000萬美金買了一坨屎。並且有的拍賣行很有「職業道德」,會幫助高價拍賣者隱匿個人信息(拍賣法允許的),或者直接找代理負責拍賣,很難追查誰是金主,大家也不知道誰花的1000萬美金。
然而卻很少有人關心後來的事情:B在拍賣行的幫助下,把現金存進了銀行,資金來源是「拍賣所得」。這筆錢現在就是合法所得了,B可以通過投資的方式又把資金注入到黑社會持股的企業中,而這筆錢再怎麼流動,都不會引起懷疑了。所有不好脫手的大金額現金都可以通過這個方式。
通過賭場洗錢就比較小兒科了,但是這樣洗錢規模小,不適合有組織的大型黑社會,比較適合收受賄賂的政府要員(PEPs)。去賭場購買籌碼,然後豪賭一局,讓賭場狂賺一筆,他們會比較樂意將現金兌換為籌碼,再把籌碼換成支票的。不過隨著「反四風」、「打老虎」,賭場生意也不好做啊。要是黑社會自己開個賭場的話,就跟第一個例子是一樣的了,把合法的收入和非法的混在一起就OK了。
不過現在洗錢的難度是越來越大了,大部分的洗錢手段都被警察叔叔和金融民兵們所掌握,洗錢的手段在向複雜化(多重處置、離析、融合階段)、國際化(設置海外離岸公司繞開監管)、隱蔽化(有時候合法主業做得還真TM不錯,後來就乾脆不幹黑社會的了也多的是)進步,普通人真的是不容易洗錢的,並且,洗錢的成本不低。
想到了絕命毒師……
老白靠制毒狠狠賺了一筆錢,但無奈錢沒地兒擱也沒法明目張胆花,於是他那個做財務的老婆給他出了個洗錢的招,他們買下了老白曾經工作過的一個洗車場,他老婆負責財務,然後她在沒人來洗車的情況下,裝作一副有人來洗車的樣子,然後用自家黑錢買單。我記得當時的場景是她在收銀櫃前自言自語多次「xx洗車,x類服務」,然後接著把錢放進櫃檯,於是這一筆筆黑錢就成了洗車場的正當收入。
建議題主去看下這個神劇順便深入了解洗錢,絕對神清氣爽豁然開朗~( ̄▽ ̄~)(~ ̄▽ ̄)~洗錢無外乎兩種形式:
1 創造合法虛假收入,主要用於非法收入合法化
例:在北京六環開一家飯店,一月營業額50萬,號稱月營業額500萬,交稅25萬,425萬「合法」收入光明正大存入銀行。
2 創造合法虛假支出,主要用於避稅
例:做房地產盈利1億,投資1億抗日題材傳奇巨制,由當紅八線影星出演,拍攝地河北省郊區。最後賬平了,規避了房地產高額稅金。
輿情│互聯網金融五大洗錢方式
洗錢是指將非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通過各種手段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為,目的在於逃避法律對於其非法行為的制裁。
洗錢是金融行業最常見和嚴重的金融犯罪之一,具有隱蔽性強,方式多樣和過程複雜的特點,其不僅破壞經濟活動的公平公正原則,破壞市場經濟有序競爭,損害金融機構的聲譽和正常運行,而且洗錢活動通常與販毒、走私、恐怖活動、貪污腐敗和偷稅漏稅等嚴重刑事犯罪相聯繫,對一個國家的政治穩定、社會安定、經濟安全以及國際政治經濟體系的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本文將詳細解析目前常見的五大洗錢方式。
第一:賭場洗錢
賭場是洗錢的天然良港,被公認為是目前最傳統的洗錢方式。當犯罪嫌疑人非法取得了大筆資金時,為了將其合法化,犯罪嫌疑人用這筆資金在合法的賭場購買等額的籌碼進行賭博,當象徵性地輸掉或者贏一些錢時,犯罪嫌疑人再將籌碼換為現金離開或者要求賭場將現金匯到自己賬戶,而為了資金的安全,大額的現金一般是通過匯款轉賬的形式完成的。當司法機關因這筆錢啟動對犯罪嫌疑人反洗錢的調查程序時,犯罪嫌疑人就可以以「在合法賭場賭博獲取」為理由為自己辯護,而合法的賭場是受到法律保護,是嚴禁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客戶的個人資料。在有限的時間和成本範圍內,司法機關幾乎是不可能獲得足夠的證據證明該筆錢不是犯罪嫌疑人靠賭博獲取的,犯罪嫌疑人因而洗錢成功,將非法所得洗為合法所得。
與現實生活中的賭場相比,網上賭場更是成為洗錢的安全天堂。賭博網站總部大多設在有「逃稅天堂」之稱的加勒比地區。許多網站根本沒有受到政府部門的監管,也不遵守國際賭場的遊戲規則,它們甚至不會查問客戶的身份資料。許多犯罪集團把錢款打進在這些賭博網站開設的賬戶後,一般先象徵性地賭上一兩次,然後就馬上通知網站說「我不想再玩了」,要求網站把自己戶頭裡的錢以網站的名義開出一張支票退回來。於是,一筆筆數額巨大的「黑錢」便輕而易舉地「洗白」了。
對於中國大陸來說,由於沒有合法的賭場,大陸的犯罪嫌疑人如果企圖直接通過賭場的方式洗錢是行不通的。由於中國大陸實行資金管制,個人單次出境隨身攜帶的現金不得超過5000美金的等值貨幣,同時從境外往我國境內匯款也受到限制,因此想要間接將非法獲取的大量現金帶去境外賭場,然後讓賭場跨境匯款匯到自己在境內的賬戶,進行「漂白」也基本行不通。
第二:地下錢莊
地下錢莊的操作一般是採用在境內用人民幣交割,境外用外匯交割的模式,不讓資金外逃發生物理過程。地下錢莊之間經常互相拆借,組成一個相互勾聯的體系。通常而言,地下錢莊在境內和境外都有自己的接頭人,犯罪嫌疑人在國內將自己非法獲取的資金交給地下錢莊在國內的接頭人,然後地下錢莊在境外的接頭人再將等額的外幣匯入犯罪嫌疑人在境外的銀行賬戶,或者當犯罪嫌疑人抵達境外後,地下錢莊在境外的接頭人再將等額的外幣交付給犯罪嫌疑人。之後犯罪嫌疑人再以正當的理由將其流轉回來,如:親友贈予,最終到達洗錢的目的。地下錢莊一般位於邊境線附近,尤其是相接壤的鄰國,在我國,港澳地區分別與深圳和珠海相接壤的地方存在大量的地下錢莊,他們與港澳本地合法的商鋪或者商人通過虛假交易,信用卡套現,或者身體捆綁偷運紙幣等方式幫助境內犯罪嫌疑人洗錢和資本逃逸。澳門因其博彩行業興盛和大陸人作為遊客的主要組成部分的原因,大陸遊客在澳門對大額資金的需求更是旺盛和頻繁,洗錢和資本逃逸現象更是猖獗。
第三:藝術品拍賣
藝術品拍賣也是常見的洗錢方式之一。通常情況下,犯罪嫌疑人將自己已有的藝術品交託於拍賣行進行拍賣,然後將自己非法獲得的資金託付給自己具有財力的親信或者其他的組織或者機構,讓他們去參加自己收藏的藝術品的拍賣,拍賣成功後,犯罪嫌疑人的親信或其他組織和機構再用犯罪嫌疑人託付給他們的資金去支付費用,從而讓自己的非法資金通過拍賣藝術品的形式以合理的理由迴流到自己的賬戶。舉個例子,犯罪嫌疑人A打算洗白自己非法獲得的贓款1000萬元;A恰好是一個藝術品收藏者,收藏了2件價值分別在300萬和500萬的藝術品,並委託B拍賣行進行拍賣;A將自己非法所得的1000萬贓款交付給幫自己洗錢的富豪朋友C和D,讓C和D分別以400萬和600萬的價格買下自己的兩件藝術品。當天C和D成功地以約定的價格買下了兩件藝術品並將錢支付給了拍賣行,而拍賣行在扣除100萬的手續費後將其餘的900匯入了犯罪嫌疑人的賬戶,「拍賣所得」就成為了犯罪嫌疑人賬戶上900的合理解釋。最終,犯罪嫌疑人以100萬的代價洗白了1000萬元的贓款。在藝術品拍賣洗錢的整個過程中,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確是藝術品收藏者,其幫手也的確是富裕的買者,同時購買動機講得通,整個過程沒有任何破綻和漏洞,那麼司法機關將很難找到足夠的證據去控訴犯罪嫌疑人洗錢的罪名。
第四:服務行業的虛假交易
廣告公司、諮詢公司、飯店、超市、酒吧、賓館、洗浴中心和夜總會等集中花現金的經營場所,都是洗錢的「好地方」。 這些行業的共同點是,擁有充裕的現金流,成本可大可小難以查證,且有自己的銀行賬號可以提現。無論是『黑錢』還是公款,大多通過用支票付賬後提現。從表面看,這些都是正常的經營,毫無特殊之處。但通過一進一出,支票就變成了現金,從公家或者不明賬戶流進個人腰包。
以酒店為例,假設從事酒店用品銷售的A非法獲得了一筆資金並打算將其洗白。A某與酒店B媾和,約定酒店B虛構酒店的入住人數和次數,並將A某非法獲得的資金以營業額的形式打入酒店B的銀行賬戶,同時A某虛構出售大量酒店用品給酒店B,並開具正式發票,酒店B則以貨款的形式將資金返還給A某。一來二去,A某不合法的資金通過「清洗」變成了合法正當的銷售收入。
第五:保險洗錢
保險洗錢是指以商業保險這一金融服務為載體,利用保險市場及保險中介市場的途徑渠道,將非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通過投保、理賠、變更、退保等方式來掩飾、隱瞞其來源或性質,以逃避法律法規制裁的行為。從本質上講,保險作為一種轉移、分散風險機制,本身並不牽涉洗錢。但現實中,保險業的某些特質屬性卻為洗錢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
在我國保險業務中,當投保人購買完保險之後在保單尚未到期之前,投保人可以申請退保,而申請退保的款項可以以支票的形式退還給投保人。這一特點恰好給具有洗錢動機的犯罪嫌疑人可乘之機,犯罪嫌疑人使用非法獲得的現金購買大額保單,在保單到期之前申請支票退款,而支票起到了藏匿贓款的作用,不易暴露也不易被發現,同時以保險公司的保險賠款或退款為理由為其贓款解釋,混淆和掩蓋了資金的來源,達到了洗錢的目的。
我國的保險市場目前尚未對外開放,很多國外的保險業務不能在中國大陸開展,但是隨著國外市場的飽和和中國廣袤的市場,很多保險從業人員悄悄在大陸民間開展保險業務,其中以香港澳門的保險業務最為興盛。他們利用自己在大陸人脈或者通過提成的方式發展自己在大陸的代理人向大陸人推銷境外「優質」保險,並遊說投保人至香港或澳門購買簽訂保單,大陸人購買的這類保單就叫「地下保單」,地下保單在中國大陸不受法律保護,但只要是以合法的身份在香港和澳門所管轄的區域簽署的保單都受香港或澳門法律的保護。洗錢的犯罪嫌疑人使用非法獲得的現金在國內支付保單費用給大陸代理人並前往港澳簽署保單協議,當保單達到一定期限時則向境外保險公司申請退保,同時要求將退保費匯入自己在境外的賬戶。目前境外的保險公司為了獲得業績和利益,通常會接受犯罪嫌疑人這樣的要求,間接幫助了犯罪嫌疑人洗錢。
進入互聯網時代,通過新型的互聯網金融手段洗錢的方法也是層出不窮。赫赫有名的電子貨幣「比特幣」也是洗錢的絕佳幫手,犯罪嫌疑人通過非法獲取的現金線下購買比特幣,由於比特幣全球流通,可逆兌換,電子無形化,不受監管和隱蔽性極強,理論上司法機關幾乎是沒有任何機會察覺到犯罪嫌疑人資金賬戶的變動,更別說其洗錢的犯罪行為。在P2P網貸領域,用戶信息缺乏監管審核一直是網貸行業的詬病之一。P2P網路借貸過程中,平台通常要求貸款人和借款人在發布信息前必須先註冊,登記身份證號、手機號、職業、住址、單位等個人信息,並上傳身份證掃描電子版。但是P2P網貸平台對於客戶提供這些信息無法核實,而上傳的電子版身份證件資料也極易偽造,洗錢者可以冒用他人身份資料或者偽造身份資料,一人註冊多個賬戶,同時註冊為貸款人和借款人,通過貸款競標,將非法所得通過P2P網貸平台放款獲取本息實現黑錢「洗白」。
什麼叫洗錢?
罪惡的錢因金額規模大,傳遞頻次高,採取各種手段合法進入國家控制的銀行系統的行為。
能夠舉例說明么?
舉例:
領導受賄拿實體現金(紙幣)那是有額度限制的,實體現金(紙幣)100萬元有多大,看下圖:
那人手裡拿的一摞是10萬元,桌上還有9摞。
(課外閱讀:一張百元的鈔票重約1.15克,全新的100萬元應該是11.5公斤,相當於超市裡兩袋大包裝的5kg大米,你們都可以免費感受下。)
那如果有很多的人來找領導辦事,是不是會變成:
領導當然會想辦法,這樣收錢,即使紀委不查,自己看著也心慌。
關鍵是這些現金已經多到花不出去了,
除了鄉鎮企業家,誰還拿一摞現金去買,誰拿出來就會被政府和好事的媒體盯上,這些都是風險。
為了花出去,得想辦法把這些現金換成電子版的在銀行系統的現金。
絕命毒師的老白靠虧本的洗車生意,用自己白花花的bloody money,換取各位顧客卡里的電子現金。但實際上,現金流出的速度,還是趕不上現金流入的速度,所以他們也頭大。擴展閱讀(知乎上早已詳細討論過):
什麼是洗錢?為什麼洗錢? - 犯罪
洗錢是指利用銀行體系或其他金融設施,把從非法所得到的骯髒收益轉換成合法金融資產的過程。
洗錢一般可以分為三個步驟:
第一步是存放,即設法把非法現金收益存放在銀行里;
第二步是掩蓋,即通過多層次的、複雜的金融交易,試圖把資金來源的非法性掩蓋起來;
第三步是合併,把"洗乾淨"的錢合併在一起,從而可以堂而皇之的加以使用。
學校嚴查科研腐敗,科研基金突然就管的嚴了,一大部分錢只能以學生補助的形式發放。
老闆給我們一人轉了1000塊,然後說多轉了500,讓我們取出來還給他。
這就是洗錢。匿了。
講個故事哦。
上個世紀九十年代有個五線城市的小銀行被三個人打劫,當時應該損失在百萬這個級別,屬於大案。但由於線索太少,一時未能破案。
其實三位劫匪都是本地人,劫到錢後並未逃竄,而是相約多少年內誰都不許動用這筆錢,待到風聲過去再來紙醉金迷,享受人生。約定好後,大家回到各自的工作崗位上繼續兢兢業業上班。
其中一個劫匪用很少的錢做本金,開了個小館子,起早貪黑,笑臉迎客,雖說味道比不上名廚,可也賺了不少的錢。開始穿金戴銀。引得周圍人羨慕不已。
另一個劫匪以為他開始動用了搶劫而來的錢,一時受了刺激,腦子一抽,也開始揮霍起來。
雖說離劫案已過去兩年,但對此大案警察叔叔們從未放鬆監督,於是這位不懂洗錢的劫匪立即進入警方視線。但...他們還是晚了一步。那位開館子的劫匪發現了這位豬一樣的隊友要壞事,於是立即以迅雷不及掩耳盜鈴之勢幹掉兩位同夥,偽裝現場,逃之夭夭...... 警察發現屍體,又從他們家裡搜出大量現金,故得出劫匪因分贓不均,同歸於盡的結論,結案。餐館老闆終得以保全。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劫匪除了要會搶劫,還要廚藝高超。
呵呵,隨便編的故事...
最早的玩法是古董拍賣。
玩法也挺簡單,打個比方:我讓我弟弟先去美國買個銅壺。花2萬。然後找當地拍賣行商量一個固定傭金,拍賣1000萬,拍賣行自己安排人幫你電話競價。。反正亂抬價,最後的賣家是一定我。錢通過拍賣行過橋轉給弟弟。。
後來找外人不安全,人多口雜,乾脆自己在國內成立拍賣公司。
後來錢數目太大,古董的玩法1億以下還可以。。
近10+年的玩法,簡單說:
1自己親屬移民先成立個離岸公司。
2離岸公司在美國,澳洲,,。。成立個基金。
3基金在當地花點錢收購一個破上市企業,前幾年礦業比較吃香,收購一個鐵礦,煤礦。油礦。
4這邊上市公司宣布收購XXX銅礦。兩地股市大漲。。這邊上市公司乘機減持得利,當地的破公司也救活了。幾十億也進了自己家的腰包。
路邊那些大型煙酒店好像從來也沒見人進去過為什麼一直屹立不倒悠哉悠哉的開門?因為它們很多都是洗錢用的啊。煙酒都是送來做賄賂做人情有時候甚至連進貨都是虛擬的,但是賬面上就是你掙了差價。一來二往那些黑錢就變成營業利潤了。
一個人偷了1000w
他想用這些錢買個800w的房
於是他帶著這些現金去了澳門賭場
1000w輸了200w時候,讓賭場把800w打到他的銀行儲蓄賬戶
回家就能買房了
有了賭場這個障礙,警方很難查出
相信我,如果你手頭的錢只是百萬級別的話,根本不用洗,稅務局不會敲你家門的。
看《絕命毒師》時,發現老白才賺幾十萬就去洗錢,很疑惑,這在中國根本不會引起注意的嘛。專門查了一下才知道,美國稍微大額的支付就得用信用卡,稅務局對個人所得這塊查的很嚴。
1.我國可以很輕易的現金付賬,2.稅務局對個人所得這塊查的不嚴。所以,百萬級別以下不用洗。
偏題了。。。洗錢的話,《絕命毒師》上的法子就不錯。
你坑蒙拐騙賺來10000塊錢.
然後你用這10000塊盤下了一個燒餅鋪子.
從此你過上了勤勞致富的日子,雖然比不上坑蒙拐騙,但每年賣燒餅也能賺個5000.
那10000塊屬於贓款,但賣燒餅賺來的5000就不算了.
很多商人原始積累下來的財富都不是很光彩,多少有點洗錢的影子.
我爸有私房錢五百。
過年了。
我爸帶著我和去隔壁老王家,進門直接把五百遞給老王的兒子,哈哈道:「乖,過年了,壓個歲。」
老王兒子今年二十八歲,他目瞪口呆,手持五百。
我爸見我不識相,也不跪,一腳將我踢倒道:「死孩子,給你王叔叔磕頭拜年,他一定一定會給你五百壓歲錢的,不給我就回家打死你!」
我頭磕破了,踢的。
王叔叔快速從自己兜里掏出五百遞給我,就像扔冒煙的手雷,可見他真的是個好人,我媽也這麼說^ω^
喜歸家。
我爸路上搶走那五百,說我年紀還小,要為我保管,我迫於壓力,五百遞上。
後,我媽聽聞刪減版事件原委,母后大喜,她已二十九年未敢看過王叔叔,其按照慣例獎勵我爸,稱誰建功誰得賞,我爸可自由支配這五百元。
對了,還有一事未說,真太tm丟人,我和老王的兒子可是一個研究院的同寢同學,下個月偷偷在外國結婚。
→_→噓
我爸心思機敏,考慮周全,錢洗的可真漂亮呢……去賭場看一看
把不合法收入合法化,就是洗錢。手段很多,進賭場換成籌碼,走一圈籌碼換回錢,這就算洗完了。還有古董拍賣行,有些假古董拍出高價,不是人家古董行不識貨,也不是買家都是冤大頭。還有通過房產買賣洗的,通過金融市場洗的。
然而我要說的是,其實都沒用!別把我國公檢系統當傻子,現在的偵查手段是很牛逼的,路過必留痕,只有不查,沒有想查卻查不出來的。
別指望洗錢就能非法變合法,明面而已。
有人自以為聰明,手機卡都沖廁所了,然而木卵用啊,你怎麼不把手機直接砸了扔了呢。
還有人自以為聰明,一次交易能搞定的轉了幾輪,轉的越多線頭越多。
所以很多貪官總是大量現金藏家裡,你以為是為什麼呢?人家不知道怎麼洗錢么?當然是因為這樣才最安全。這世上哪有那麼容易的事,洗一下就乾淨了。凡事都是有來有去有跡可循的。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