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醫院實習時遇到一個患者,他患有艾滋病和梅毒,患者本人表示不要告訴他的妻子,患者家屬真的沒有知情權嗎?

腦病科看到一個男患者有艾滋又有梅毒,但是他不願意告訴他老婆,老婆不知情,對他還很好。醫院的規定是醫生只能告訴患者…患者不願意說就不能告訴家屬…
好想悄悄跟患者家屬說啊……


如果直接告訴家屬,你就侵犯了患者隱私權,違法……
標準的處理辦法是,告訴家屬,患者的傳染病檢查有問題,但這是患者隱私,具體結果已告知患者本人,請家屬詢問患者本人檢查結果。


我記得艾滋病這樣的傳染病一是必須要上報,二是必須通知其性伴侶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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