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發言人兼官房長官菅義偉稱安重根為「恐怖分子」有法理依據么?
覺得這個很有趣。
1.官房長官菅義偉稱安重根為「恐怖分子」。依據何在?(在他角度定是有依據的,沒依據他都不會出來表態)
2.當年審判安重根的為舊日本帝國關東都督府地方法院。此地方政府在民主整體下是否仍然被承認合法性?此法院的判罰結果在現今民主政府法律體系中是否能延續?
安重根是名刺客,不是恐怖分子,不要把現代意義上的辭彙和概念隨便往一百年前的人身上套,這和玩文字遊戲沒什麼區別。安如果是恐怖分子,那麼明治維新以來刺殺大臣的刺客、維新志士、拔刀隊和新撰組統統都是恐怖分子。日本如果要譴責安為恐怖分子,那就先得承認倒幕派武士全是恐怖分子,因為當時德川幕府為唯一合法政府,倒幕派暗殺幕府大臣的事全是違法的。日本政府敢承認么?
沒有。
安重根死前不是普通的平民也不是間諜,而是有中將軍銜的韓國反抗軍戰鬥人員。被送入監獄後,安本人也要求日方承認其為戰俘,而非謀殺犯。而伊藤博文本人既是韓國駐軍指揮官又是政府高官, 死的時候也是在執行(和日本軍事擴張主義有關的)公務。所以其死亡應該屬於戰鬥陣亡。既然是戰鬥人員針對敵軍首腦的軍事行動,也就不能稱作恐怖主義行為了。
再說一個稍微有點偏題的:伊藤博文本人才是恐怖分子。1862年12月12日,伊藤與其同夥一起防火焚燬在品川御殿山裡建設中的英國駐日本使館。當時其無軍職軍銜,攻擊目標又是外交場所,不是恐怖分子是什麼?其實伊藤博文醬也是恐怖分子出身的呀。
「 十九世紀六十年代的日本正處於社會變革的大動蕩時代。幕府與西方列強簽訂的不平等條約,不僅加深了封建幕府體制的固有矛盾,而且使日本面臨著淪為半殖民地的嚴重威脅。為反對西方列強的侵略和幕府的妥協態度,以薩摩、長州等西南藩為中心的下級武士階層,與豪農巨賈結成聯盟,開始了尊王攘夷。伊藤博文登上政治舞台後,即投入尊王攘夷運動。1862年12月12日夜,伊藤與久坂玄瑞、高杉晉作等十幾名志士,潛入品川御殿山新建的英國公使館周圍。伊藤在前面開路,手持木鋸,鋸斷使館四周的木柵欄,其他人隨即魚貫而入,扔出自製的燃燒彈。隨後,伊藤等人返回附近住處,徹夜痛飲,沉醉於攘夷的狂熱之中。 」
直接抄點維基百科吧: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恐怖主義
布魯斯·霍夫曼所著的《恐怖主義內幕》解釋了「恐怖主義」一詞為何會被曲解:
「
至少在某種意義上,所有人都同意「恐怖主義」是貶義詞。這詞在本質上帶有負面含義,用以指稱敵人或反對者。恐怖主義專家布賴恩·詹金斯提到:「什麼是恐怖主義?這似乎是取決於觀點與角度。採用這詞隱含道德批判的意味,如果某方成功將對手標籤做『恐怖份子』,這就間接地說服他人接納他們的道德觀」,因此以「恐怖份子」來稱呼某人或標籤某組織無可避免地是完全出於主觀,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對象人物、團體或因素是否反對對象或同情對象。如果某人被視為暴力的受害者,那麼該行為便是恐怖主義,但如果作案者的行為讓人更為同情,那便不是恐怖主義了。」「恐怖主義」的負面含義可用「吾之蜜糖,彼之毒藥」這個格言概括起來。舉例說明,一個採用非正規軍事形式的組織聯合一個國家去對付共同的敵人,但後來與盟國的關係轉差並採用同樣的手段對付原來的盟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馬來西亞人民抗日軍與英國結盟,但在馬來西亞危機時,繼承抗日軍衣缽的馬來亞人民解放軍被英國烙上「恐怖份子」的標籤。更近期的例子是,美國總統里根及其他政府官員在對抗蘇聯的阿富汗戰爭期間往往以「自由鬥士」來稱呼聖戰者,而在二十年後阿富汗人抵抗他們認為是外國傀儡的政權時,他們的襲擊行動被小布希視為「恐怖主義」。被指奉行恐怖主義的團體自然更傾向採納反映其軍事活動合法或其意識形態的辭彙。渥太華卡爾頓大學的加拿大情報及安全研究中心主任、研究恐怖主義的學者馬丁·魯德納將「恐怖活動」定義為因追求政治和意識形態目的而向平民發動的襲擊,他又說:
「雖說「吾之蜜糖,彼之毒藥」,但這非常令人誤解,它會去評估恐怖活動的合法性。無論如何,即使如何冠冕堂皇的理由,發動恐怖活動的就是恐怖主義。」
一些組織在牽涉到「自由」抗爭時被西方政府或媒體稱為「恐怖份子」,後來抗爭成功而作為國家領導人卻被相同的組織稱為「政治家」,包括諾貝爾獎得主梅納赫姆·貝京及納爾遜·曼德拉。另外,美國共和黨人莎拉·佩林及美國副總統喬·拜登指維基解密創辦人朱利安·阿桑奇是「恐怖份子」。
有時一些互為盟友的國家可因歷史、文化及政治因素而在看待特定人物或組織是恐怖份子的問題上出現分野。如多年來美國一些政府部門不視愛爾蘭共和軍的成員為恐怖份子,但愛爾蘭共和軍運用各種方法對抗美國的親密盟友英國,故英國視之為恐怖主義。
基於這個原因或其他原因,媒介也盡量小心使用恐怖主義一詞以維持公正的聲譽。
高票回答們簡直可笑之極!
安重根刺殺伊藤博文,是在1909年10月26日,地點是在中國東北的哈爾濱。看看你們列舉的「現日本國憲法」「當前的日本國內法」不覺得可笑么?這就是法理依據?脫離當時的歷史環境,用後世的法律和標準去約束故人,這不是徹頭徹尾的耍流氓么?
還說什麼現在對恐怖分子的定義?那1862年對著英國公使館扔炸彈的伊藤博文是不是恐怖分子?
被刺殺的伊藤博文又是什麼人?僅僅因為他沒配槍就是平民么?注意他當時的身份是「韓國統監」,實際上的韓國統治者,而這個身份背後的法理依據是什麼?是乙巳條約。不說當時的民情心向,只在法理範圍內,乙巳條約也是站不住腳的,根據首爾大學找到的條約原本,條約上沒有當時的韓國皇帝高宗的簽名,而韓國憲法也就是《大韓國國制》中的條款,所有的對外條約必須皇帝簽字才算通過,才是合法的。也就是說,乙巳條約是非法條約,不管用。但伊藤博文依舊以韓國統監身份實際掌管了韓國。這是什麼行為?竊據國統啊。所以伊藤博文是什麼人?不是平民,也不是簡單的「需要負一定責任的官員」,是竊取了當時韓國國家權力的罪人。
諸君或許又要問以上推斷的法理依據了,好的,法理依據就是《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中對日本領土範圍的規定,以及我國政府並未簽字和承認的《舊金山和約》對日韓過往條約所主張一切權利的徹底廢除。也即是日本對韓國長達36年殖民佔領的非法。所以在佔領韓國這件事上,自甲午戰爭開始一手策劃並推動的伊藤博文不僅是罪人,而且是最大的罪人。
那麼用刺殺的手段處置罪人是不是恐怖活動?按照現在的定義或許可以算是,但推而衍之,和安重根基本同一時期的孫中山和黃興是不是恐怖分子?鑒湖女俠秋瑾是不是恐怖分子?後來搞地下活動的周恩來是不是恐怖分子?
後來周恩來還曾這樣評價:「中日甲午戰爭後,中韓人民反對帝國主義侵略的鬥爭,就是在20世紀初安重根在哈爾濱刺殺伊藤博文開始的。」
看看總理的用詞「反對帝國主義侵略的鬥爭」,想想為什麼。
在我看來呢,這個審判單純從法理上說也是徹頭徹尾不合法的。前面有仁兄說了,安重根被俄國憲兵抓捕後被「引渡」到日本關東都督府地方法院。憑什麼引渡呢?因為日韓《乙巳條約》中有「韓國國民犯法交由日本法庭審判」的條款。看,問題又回到了我先前說的乙巳條約不合法的問題上了。引渡是不合法的。
安重根的韓國老鄉為他聘請了一位英國律師和一位俄國律師,但真正審判時,這兩位律師都被禁止代表安重根辯護,所以只能請日本官選律師。最後法庭上「審判官、檢察官、律師、翻譯官、旁聽者」都是日本人,中俄為了避免外交糾紛,只怕事情纏身,徹底地把所有權力推給了日方。這樣的審判,從開始的時候結論已經註定。
日本檢察官溝淵孝雄初時聽到安重根列舉伊藤博文強奪韓國政權、解散韓國軍隊等十五條罪狀,還
贊其為「東洋義士」,表示「想必不會處以死刑」。這一面是因為日本推崇慷慨赴死的精神,一面也是前面hao lee仁兄指出的明治維新後多有刺殺官員的判例,被定性為政治犯的刺客一般是三年的刑期。
但收到日本外相的電報後,檢察官的態度就陡然轉變,安重根的結局也被註定了。
1910年2月14日,關東都督府地方法院判決安重根死刑。雖然給了5日的上訴權,但安重根只說了對死刑判決不服的理由,並沒有上訴,他說:「我不怕死,所以不上訴。假如我有罪,就罪在我是個善良而弱小的韓國的國民!」
看,這就是日本官房長官口中的「罪人」自承的罪。
如果這是罪,我也承認這個罪,這不是安重根一個人的罪,而是整個殖民主義時代所有殖民地半殖民地民族共有的罪。因為弱小,所以安重根不能替他的國家在正面擊退日本的軍隊,不能在外交上爭取足夠的斡旋籌碼來抵擋乙巳條約對韓國的吞併,甚至他自己組織的韓國義軍三百人也被人數眾多裝備精良的佔領日軍擊潰,只剩了十幾個人活下來。所以他才用刺殺的手段,為這段三十多年的日本擴張大戲做了一個註腳,成為幾十年後別人口中的「恐怖分子」,這就是弱小帶來的罪。
在倭寇和精神倭寇們看來是恐怖分子,在反抗帝國主義侵略的人民眼中是英雄。
按我個人的看法,刺殺政府官員和襲擊政府機構應當是一種戰鬥方式。畢竟作為政權的執行者,被政權的敵人當作目標似乎也是合理的。
直接襲擊平民才是真正的恐怖主義。安重根刺殺目標明確,就是伊藤博文。不以殺傷平民為目的的襲擊不是恐怖襲擊。不過有些人的腦袋在這時候轉不過來彎兒也正常。畢竟各國媒體一直把「由非政府組織發起的,針對己方的襲擊」當作恐怖襲擊。而當他們的主子對平民舉起屠刀時,他們會為其冠名「戰略打擊」。
其實,在我看來這就是非常平常的站位問題。
知乎的很多人需要找法律依據,但是,在當時的時代,是混亂可怖的。為了達到目的,使人不擇手段,例如伊藤博文本人就玩過襲擊大使館的事情。
越南在對抗美國入侵的時候也用螞蟻搬家的手法將炸藥運入敵區,去人家宿舍下玩自爆。
原因無他,力量對比懸殊而已。日本強而朝鮮弱,在日本的威壓和利誘之下,朝鮮的被同化只是時間問題,伊藤當時主和,主的也不過是穩重吞併的和,而不是和平友好的和。安重根等志士或許是看明白了這一點才絕望,於是孤注一擲,暗殺他。
國際上強者為尊,於是對這種做法各種鄙夷。
在座的各位吃好穿好,位居座位,也是GDP第二的國家的國民,自然也是有著強者心態來辦事了。
可惜對於朝鮮、越南這樣的弱小國家,被強國入侵,加上國際社會也註定沒興趣保護,懸殊的實力對比讓他們只能用自己的努力來救國,對於他們的行為,他們的國家自然會給予應有的評判。如果朝鮮真的滅亡了,那他的行為就是螻蟻撼大樹,如果越南滅亡了,那去炸美軍宿舍肯定是罪惡滔天,如果中國滅亡了,那一切的抗爭都是板上釘釘的逆歷史潮流而動。
另外哈,為什麼很多人以為汪精衛刺殺清朝親王然後在牢里吟詩就說是英雄義舉,安重根就是恐怖主義。還有辛亥義士很多都是大玩特玩暗殺的,而且還是暗殺同為中國人的清政府官員。
所以了,暗殺這種事情,其實當年很流行的。在中國出名的就有徐錫麟暗殺恩銘,陳其美也是慣於暗殺,據說蔣介石暗殺陶成章了。在日本,明治義士也喜歡暗殺幕府官員,226兵變也大玩暗殺也不少。
日本的著名、偉大政治家被暗殺,作為後輩的政府官員自然稱之為「恐怖分子」,就像日本戰犯也有資格進靖國神社一樣是有政治背景的。要不然那群戰犯不死在戰場卻能夠進供奉戰死者的神社裡?
彼之英雄,我之敵寇。日本人認為那群戰犯是英雄,或者至少有可取之處才放在神社裡有空就去拜拜,那韓國人認為刺殺敵寇的刺客是英雄加以紀念也是妥妥的。
國際法是一回事,不過國家內部的法律有國家軍隊、警察,用政治書的話是國家暴力機關來執行。國際法不過是多個國家間的協定,還真不具備強制執行力。沒哪個國家敢到另一個國家執行國際法,當然,強國例外。
另外說話要看背景,說這話的背景是中韓建立安重根的紀念館的時候說的,昨天不提前天不提偏偏這時候說,擺明了不懷好意。
而且伊藤博文被暗殺的時候可是去和俄國人探討分割東北的事宜,如果真讓東北權益割出去,那免不得中國人利益受損,萬一讓東北人也有做了亡國奴或者被拋棄的心理也去做了刺客,那這倒是國家的錯了。
總結一句:對於日本來說,安是恐怖分子。對韓來說,義士。對中來說:建立紀念館本身就是表態了。
這現實邏輯相當於,本拉登反蘇玩自爆,美國誇他「反蘇義士」,提供軍火。本拉登搞了911,美國說他恐怖大亨,要搞他。
其實對於本拉登來說,人家對抗美國和蘇聯的理念搞不好一致,先蘇再美只是先後順序或者說是看哪個矛盾更迫切罷了。
國家 外不能禦敵,卻要平民狗急跳牆,這本身就是悲哀。有個英雄還不紀念紀念,那連跳牆的都沒了,那國家豈非連個標杆都沒有。SO韓國要多加紀念。
只是時過境遷,日本的法已經管不了韓國的人了。這才是關鍵。
一切的法理,都是以本身國家之力為基石後盾為依據的。
1.按照現代聯合國<消除國際恐怖主義措施宣言>,只有對象為平民或者在交戰中未積极參加交戰行為的人進行襲擊的才能稱為恐怖行為.
2.如果當時按照日內瓦公約,承認他的"義兵"身份.安重根也只能以間諜罪判決.
3.日本政府此前幾次外交發布會上都是用"罪犯"來稱呼安重根.
PS:伊騰本人死前就同意了吞併朝鮮的方案,所以他死的一點也不冤.某位高票法律派(鑒於之前互相拉黑,我也就不想@了)的觀點似乎是
「刺殺的是平民,而非軍人都算平民,那就是恐怖分子」。
按照這個邏輯:
安重根是恐怖分子,他刺殺了伊藤博文(文官)
尹奉吉呢?
炸死了白川義則(軍人)、炸傷了植田謙吉(軍人)、重光葵(文官)
所以他是什麼性質,薛定諤的恐怖分子嗎?
我看到這個,首先想到的是另一起刺殺案件。不過沒人說這是恐怖分子所為。
主要原因是:
第一,這個人自己的行為就夠得上幾個恐怖分子的標準(如果恐怖分子是按照反人道主義作為最主要的界定標準的話)
第二,這位還真有意思,魏瑪時代曾是個海軍軍人,後來因為婚姻問題被開除,所以進了衝鋒隊(我不太認為衝鋒隊和黨衛隊算是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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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想說一個事情。
萊茵哈德-海德里希,我想這個名字很多人不陌生。納粹秘密警察著名頭目。「最後解決」方案的參與制定者之一。1941-42年接替前外交部長牛賴特擔任波希米亞-摩拉維亞保護地總督。對捷克人民的統治毋庸多言。
1942年5月27日,由英國情報機關SOE(特種作戰部)協調派出的捷克抵抗運動傘兵執行「猿人行動」。在降落布拉格後,當上上午暗殺擊斃海德里希。希特勒親自出席海德里希葬禮,並下令將據說捷克傘兵降落的布拉格附近小村莊利迪策夷平(和當年偽滿時期關東軍的平頂山屠殺一個性質)。
沒聽說過德國政府說「刺殺海德里希的捷克人是恐怖分子」。
沒有法理依據,菅長官蠢且壞,鑒定完畢。
人家安義士是戰爭行為,被擊斃的伊藤殿也不打算把自己定義為無抵抗能力的平民或非戰鬥人員吧。
人家那叫刺客信條。
跑個題。
一個韓國朋友,得知我是哈爾濱人後問了我一句你知道安重根嗎。
我很驚訝他居然知道哈爾濱。
他說安重根是被遺忘的英雄。
我說沒有,哈爾濱火車站有一個安重根紀念館,哈爾濱還記得他。
當時韓國男孩愣了一下,然後連著說了好多聲謝謝。所謂的恐怖活動,這是源於歐美的現代辭彙,指代那些來至全球化邊緣群體對世界資本主義核心頂層的非對稱反擊。。。自以為擠入資本主義全球化核心的我朝,秉持機會主義的思路,一大堆群體事件,還有族群問題,於是借用了。。。所謂的恐怖活動,以前叫,革命,武裝叛亂及游擊暗殺。
扣恐怖分子帽子是希望得到美爹支持,因為當年他美爹在反恐嘛。
如果他美爹不是反恐而是反邪教,估計日本人會給安重根扣個斷指神教的帽子。
然而弱智的本子政客沒想想,把反法西斯抵抗組織硬黑成恐怖分子,西歐淪陷諸國怎麼看?美國幫韓國復國是支持恐怖分子?
我猜他美爹也頂多送他一句:MDZZ這事得兩說。
最終要看他所忠於的組織是不是取得的最終勝利。
徐錫麟,秋瑾,高杉晉作,斯大林,捷爾任斯基算不算恐怖分子?
乾的和恐怖分子的活是一樣的。
可惜其組織最後勝利了。
所以不算恐怖分子。
中韓友誼靠日本 中日友誼靠韓國 日韓友誼靠中國
安重根要是恐怖分子,那日本人最崇拜的忠臣藏妥妥的也是恐怖分子。
沒有法律依據,但是定性刺殺為恐怖活動沒有問題
當然安重根本身不是恐怖分子,因為他不是常習的恐怖犯,也不是受恐怖組織指示這麼乾的
安應七義士從事的就是傳統的密謀恐怖,也就是馬恩所說的布朗基主義者搞的那些,列寧他哥弄的也屬於這種
在馬克思主義者看來這種密謀行為一點用都沒有,伊藤博文死了,大韓帝國皇帝還是把統治權讓渡給了大日本帝國天皇
當然當時朝鮮獨立人士的力量太過弱小,用這種方式刷刷存在也屬於不得已~
棒子都不用當成好人看。他要殺人回他們棒國殺去,在中國干,絕對是想給中國找更大的麻煩。
棒子就是摔倒了,也要往中國身上吐口痰。棒子就是要逃走,也要先在中國掏幾個包當路費……
對韓國來講,他算是英雄,但對中國來講,他就是個麻煩份子,特別是他是基督徒,是不是藉機替教會給中國找什麼麻煩,也是有可能的。所以中國人也別吹他,畢竟隔著一個國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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