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想要回兩萬塊分手費,我給還是不給?
不斷的點擊更多,然後認真看完每一條評論。說實話,這感覺並不好受,如同在火海里受刑。
非常感謝你們每一條評論。我覺得自己有必要,認真的將此鬧劇的後續告訴大家。
就在剛才,我給前任打了電話。(電信的通話記錄可以保留半年以上)。
我問了他的銀行賬號,並將這些錢通過網路銀行匯了過去。
這樣,我也可以卸下心理背負的十字架了。
謝謝大家的關注,謝謝大家的答案。你們對我來說,就像浪矢雜貨店一樣重要!
還!八年的分手費,分八年還清!
不知道銀行有沒有這種業務。兩萬塊錢,讓他們分八年自動打到對方賬戶上,連同利息一起!時間選你們的戀愛紀念日,讓他每年在收到一筆錢的時候,都感到恥辱!
當初要錢就是錯的,現在只能將錯就錯!
辦完後打電話給他:錢我已委託銀行連同利息分八年打給你!與你再沒有瓜葛別來找我!只是讓你嘗一次等待的滋味!等錢尚且這麼難熬,何況等人!
一句話:和負心人玩遊戲,不能輸!
題主,祝你幸福,真心的。
——————
原答案:
還。
不能輸球又輸人。
去銀行換成一塊錢硬幣,放雙肩背里,在飯店全倒他頭上。
然後揚長而去。
「不就兩萬塊錢么,臭傻逼。」
這屬於贈與啊,贈與自交付後生效,贈予方不可撤銷。法律上道德上都沒問題。
詳細解釋一下,錢財往來在法律上通常無外乎以下情況(與題主描述相關的只有這四種):具有交易關係的金錢往來,不當得利,借貸或贈予。如果題主堅持不還,其前男友是無法通過法律手段追索的。首先排除交易行為,因交易不僅需要金錢往來,也需要具備書面或口頭的交易協議,甚至需要貨物往來的憑證。
其次排除借貸,2013年以來我國法院對於民間借貸行為證據要求越發嚴格,出借人如作為原告,即使是3萬元以下小額借貸,至少需要提供借條、打款憑證,如現金支付還需提供出借時的取款憑證,根據題主描述,其前男友肯定沒有借條,也無法通過其他證人證明他給予題主的是借款,很難證明具備借貸合意,如在我國大陸起訴,必然會被駁回訴請。
第三排除不當得利,不當得利需要在一年內主張,可以說還在訴訟時效內,但是不當得利在實務中證據要求並不低於民間借貸,如果前男友是通過銀行轉賬支付的款項,立案還有可能,如果是現金交付,至少在我們這立案都立不上,法院是不受理的。且不當得利必須證明是錯誤操作或其他正當原因導致誤打款或誤交付,這一點我認為前男友是沒辦法證明的,因此不當得利不成立。
第四就只剩下贈與了,贈與的規定散見於民法通則處分權利部分和合同法贈與合同部分,規定的非常明確,題主的情況就是贈與,贈與已經交付即不可撤銷,接受貨幣一方正當的取得所有權,沒有任何問題。
因此從法律上說,題主接受貨幣的行為是合法的,前男友也無法通過法律手段追索。
從道德上講,題主接受2萬元補償,不屬於彩禮(未談婚論嫁,也不是為了結婚而接受的金錢,尤其是還處在男女朋友關係,在法律實務中都是按照贈與處理),在中國傳統觀念中,長期談朋友,女孩是吃虧的一方,並且男方主動提出分手,自願給予補償,沒有任何問題。
對女權主義說聲抱歉。
首先,我覺得題主男友另結新歡和題主分手也就算了,但臨了還要把屎盆子扣給題主,說題主冷淡,說新歡熱情能交往。這就很無恥了,在一起多少年了你特么不知道題主性格啊,喜歡時覺得她文靜,現在自己口味變了就老老實實承認,還特么給題主捏造罪名為自己提出分手找台階。這還是男人嗎?
然後,題主當時提分手費估計是一時想不開,覺得被棄如敝履覺得委屈。(雖然我不贊成要分手費。)老娘和你好多少年了你找到新歡一句話就分手連個鋪墊都沒也忒不地道了。
最後,一個男人,你既然答應給分手費,現在又要回去,挺噁心的。當初為什麼給啊,心裡虧欠吧。回頭覺得兩萬自己留著給新歡買包包多好。都是成人,做一個決定就嚴謹點,給了又要,臊的慌。
解析:估計當時也是愧疚,給了沒吱聲。現在都過了半年突然提起這茬。不停打電話發郵件要錢,估計是缺錢急了吧,臉也不要了。反正沒感情了,愧疚連渣也不剩了吧。
還他吧,估計吃不飽飯了吧,當扶貧了。
原答案:
如果一切如你所說:
還她20250吧,然後說,不就是錢嗎?臭傻逼。妹紙我理解你的苦,但他既然這麼渣,你就讓他渣下去,別把自己拉低。
還了錢,以後你可以理直氣壯的去講述這段經歷。免得讓他四處噁心你。
最好把他發你的郵件和你回復的截圖,寫一篇分手日記,結束和他的聯繫。
不和傻逼糾纏,並不是向他服軟,而是扔掉垃圾,輕裝上陣。
我關注這個問題是23小時前,因為中間準備接下來直播的事宜,和嘉賓聊了一下,今天一早打開的時候,發現題主已經對最新的進展作出了回答:「我問了他的銀行賬號,並將這些錢通過網路銀行匯了過去。」
因為對於之前事件描述的細節已經沒有了,所以我也就不再分析題主在這件事情上的處理方案的合適與否。單單來說一個我委託人的故事。
去年的這個時候,我接到了一個委託案,男方找到我,很痛苦。
原因是女方要他索賠100萬的分手費。
男方處在事業上升期,在杭州本地有房有車,公司年流水有100多萬,扣掉成本到他自己手裡就只有20-30萬。
雖然不算很有錢,但是在剛畢業的大學生當中,已經是年輕有為,甚至是非常不錯了。
女生是在一次化妝舞會上認識的,當晚女生喝醉了,男生打車把她送到家門口,自己回去了。
在此之後女生深深喜歡上了這個正經到有點木訥的好男人。
兩人關係進展迅速,期間雖然有些小的摩擦總體感情很穩定,僅僅1年的時間就見過彼此家長,準備婚禮的事宜。
但是很快的發生了一件事情,在五一節的前一天,女生消失了整整一晚,手機一直接不通。
第二天的中午,男生終於找到女生,本來是打算五一節去一趟男生父母家,結果那幾天他們就在杭州大吵了一次。
女生當時給出的解釋是,昨晚陪幾個大領導喝多了。手機沒電,早上是朋友送自己回來的,更多的細節再也沒有提過。
之後的一個多月,兩個人的感情從甜蜜熱戀變成天天吵架。
蛋炒飯是先放蛋還是先放飯可以吵,吃燒烤是先吃燒烤還是先喝啤酒可以吵,甚至是甜粽子還是咸粽子也可以吵。
最後男生忍無可忍,準備搬出去,但是沒有想到,女生已經提前一天自己先搬出了男生的房子。
女生留下了幾件衣服和自己的筆記本電腦,男生學的是信息工程,利用windows系統下超級管理員許可權的方式,破解了女生電腦的密碼,發現了一份警察局的筆錄。
原來,五一節的前一天,女生被某集團的領導看上,下藥最後強女干。
知道這一些之後,男生懊悔異常,追回女生,覺得是自己錯怪了對方,女生知道男生知道了之後,彼此痛哭之後,回到家中。
事情選擇私了,女生得到了105萬人民幣的補償費用,去警局銷案之後,還被安排到了另一家公司,取得了一個很好的閑職。
原本兩人的生活終於回到正常軌跡,但是2015年股市大火,女生把錢全部砸了進去。
之後在6月份,股市開始崩盤,105萬隻剩下不到10萬。
經歷這一次打擊之後,女生患上了重度的抑鬱,必須要藉助藥物治療。
兩人本來準備在6月女生的生日當天領證,結果結婚的事情就先擱置了。
在治療的過程當中,每天女生都會辱罵男生無能,怨恨他不能給自己更好的生活。
在這一期間,男生也選擇默默忍受,不肯放手。
到10月份的時候,陪同女生持續治療了3個月之後,女生的身體確診對於未來沒有影響,男生最終選擇了放手。
最後,男生把準備好的婚戒退掉了,把要發出去的請柬取消了,他們的婚紗照也變成了分手照。
而女生,最後要求男生給自己一個交代,賠償自己精神損失100萬,不然就去網上發帖,公開曝光男生的公司和男生所作出的始亂終棄的行為。
最後,我幫委託人準備了這樣一段話:過去,我們彼此相愛,在愛情當中的所有付出都是彼此贈與,贈與方不可撤銷。那是我們關於青春美好的回憶,而青春無法衡量其價值,在你看來和我在一起是你的損失,價值100萬,在我看來和你在一起是我們的經歷,同樣價值100萬,只是時間無法用來交易,不能存在買賣。如果你有什麼想要發到網上,我經得起多大的讚譽就經得起多大的詆毀。
第二天,我讓委託人寄出了一張銀行卡,密碼是一個他們知道的特定數字,裡面有2萬元。
事情已經結束一年多,委託人現在也擁有了家庭。
這一次我不從專業的角度分析問題,我只和題主說一句話:
最新修改時間2016年7月6日 10:33
雖然說了不從專業角度分析問題,但是對於這個問題沒有提供方法論,我還是很內疚的。所以為了幫助大家更好了解分手這件事情,我來說一說分手的幾個類型:
首先是假性分手
雙方分手主要的原因是因為爆發矛盾衝突,提出分手在一個情緒狀態極其不穩定情況下的分手被稱之為假性分手。一般而言,假性分手是處在基礎情緒(Basic Emotion),也就是喜、怒、哀、懼這四種反應當中,是由下丘腦產生的直接應激反應。在真性分手當中,雙方往往處在社會情緒(Social Emotion)中,也就是社會心理學派(Social Psychology)所認為的與自我評價及社會評價有關的情緒,如:成功與失敗的情緒感受,驕傲和羞愧,內疚與悔恨等。
參考資料
Social emotions
主要判定指標:
時間頻次:多時間內多頻次提到分手,例如:1個月內內提到2-5次以上的分手。
矛盾類型:短時間內因為小理由多次爆發,缺乏耐受度,例如:今天因為吃晚飯遲到15分鐘,主動分手方大發脾氣,提出分手。
分手邏輯:對於目前的現狀不是很滿意,希望通過提出分手來解決問題,第一次提出分手被獲得明顯收益,被分手方馬上增加投入,包含但不限於時間投入、金錢投入、情緒投入,從而分手方誤認為,分手可以獲得更多的投資,產生習慣性分手的行為,不斷通過分手來需求投資,甚至認為是解決問題的方式。
主要判定指標:
時間頻次:長時間內短頻次提到分手,例如:在一起一年當中唯一次
矛盾類型:長時間內積累情緒,大幅超過耐受限度的時候產生爆發,例如:在一起多年從未吵過架,分手方一直隱忍,但是一次因為被分手方的出軌行為,分手方終於爆發,產生巨大爭吵。
分手邏輯:雙方在關係當中的價值和投資相對比較平衡,在沒有巨大的價值差異下,原先感情相對穩定,但是因為被分手方做出了分手方無法接受的行為從而產生巨大矛盾,提出分手,此時,分手方希望通過分手來進行止損,減少自己的投資,降低在這件事情上的痛苦。
真性分手
除了雙方是處在社會情緒(Social Emotion)中的一大特點以外,真性分手是由假性分手過渡來的。特別是習慣性分手居多,習慣性分手的一大惡果就是把分手當成是解決問題的方式,在感情當中過早透支了對方的耐心和感情,從而演化成真性分手。
主要判定指標:
時間頻次:多時間內多頻次提到分手,並且矛盾一步步擴大,例如:1個月內內提到5次以上的分手,第5次以後雙方沒有任何聯繫,從習慣型分手過渡到了透支型分手。
矛盾類型:耐心和承受限度在感情的過程當中被過早透支,雙方對於感情出現自我懷疑,例如:雙方因為一次次的爭吵,感情變的越來越脆弱,雙方都開始思考在一起的必要性。
分手邏輯:因為雙方的消耗,在這段感情當中特別是中後期,已經變得越來越痛苦,分手方和被分手方都因為在一起而承受了精神上巨大的痛苦,以至於雙方朋友都不再看好這一段感情,此時分手方往往是耐受限度較低,或者是忍耐更多的一方提出,可以視作一種典型的止損行為,減緩和降低雙方的痛苦。
主要判定指標:
時間頻次:無任何時間判定指標,毫無預兆的分手,例如:雙方在一起多年,雖然吵過幾次架,也提到過分手,但是感情一直穩定,沒有真的分開,忽然在某一時間,分手方毫無任何理由地提出分手,並且態度十分堅定。被分手方往往感到困惑,迷茫和對於分手理由的不可置信。
矛盾類型:因為忽然出現的巨大價值差異而產生的分手行為。分手方可能會故意不告訴被分手方自己的實際情況,希望通過分手來降低自己或者對方的痛苦。從分手方的角度來看,該分手類型和爆髮式分手的主要區分方式是:爆髮式分手地的行為邏輯是一致的,而巨變型分手的行為邏輯是矛盾的。根據行為學(Praxeology)的觀點,人在主觀意識下的行為,其根本性的目的是增加自己的快樂。分手方使用爆髮式分手是因為對方觸犯了自己的原則,從而產生了強烈的痛苦感受,我們可以在分手過程當中,迅速找到分手的根本性矛盾點,但是巨變型分手往往找不到這樣的邏輯依託,分手方給出的理由可能就是雙方沒有任何感情了,或者說感覺不合適等。
分手邏輯:巨變型分手存在一定程度的信息不對稱(asymmetric information),也就是分手方的價值變化,被分手方並不知情。例如分手方因為知道自己得了重病提出分手,但是被分手方不了解該情況,產生疑惑等情緒。或者分手方有了巨大的價值提升,例如事業取得了巨大成功,此時分手方也會提出分手,根據個體的性格差異,有的分手方會在這一類型的價值差異主動澄清和解釋,並說明具體原因,也有一些分手方不會說明原因,直接提出分手。在這一種情況下,分手方提出分手的主要目的就是結束感情,開始新的生活。
女權主義者實名站出來表示這錢當初的確不該要,這錢的確該還。
我知道你心裡頭不平,咽不下這口氣——世間怎會有如此厚顏無恥之人。抱抱你,特別理解。當初你要錢,現在不想還錢,無非也就是咽不下那口氣——憑什麼他什麼代價都不用付出,就可以這樣傷害我?現在我生活好不容易平靜了,我憑什麼要把錢還給他?
人生很多時候跨不過一個「憑什麼」的坎。但其實這個坎也沒那麼難跨。我勸你這事兒不妨這麼想:當初,是你要他花2萬塊買你放他一馬不與他糾纏。現在,他是要你2萬塊買他放你一馬不與你糾纏。公平公正,童叟無欺。當時,他買了。現在,你買嗎?
對於這種並不危害社會、只危害自己人的人渣,最好的方式是當他是個臭不可聞的屁,把他給輕輕地、悄悄地放了為好。就別讓它如影隨形地跟著你,最後不得不擱公共區域大聲地放,邊放還邊扇風了。雖然大家都會異口同聲地說這屁真是臭死了,但大家也覺得你的行為不怎麼道德,對吧?
對方既然渣都渣了,想必也不介意渣到底。這兩萬塊你不就想解氣嗎?我給各位可能遇到這事兒的小夥子大姑娘們支個損招——想法兒把這錢還到人現在的對象手上去......
———致某些說話說得實在難聽的答主——
這事兒也扯上女權來批判一番我也是醉了,腦洞清奇。當初人也不是打著「女權」的旗號要的錢不是?這錢是女權主義者們攛掇著要了還是攔著不讓還了?另外這事兒可以翻轉性別啊。翻轉之後我瞅了瞅我屁股——沒挪窩啊。所以,這到底關我們女權主義者們啥事兒啊?女權主義者啥時候還管起來打小三,要分手費這檔子事兒了?這活我們真不攬,好嗎?
反偽女權者、和偽女權者之間的重合率,其實非常高——他們都隸屬於【不理解女權為何物】的人群。兩者間要再進行區分,只是一個是把什麼都冠上女權來行事,一個是把什麼都冠上女權來打壓。論本質,其實這倆根本就是一種人。
還有,兩萬塊錢人姑娘也沒往嫖資上想。一個個把人姑娘Judge成妓女歡實得很,不理解為什麼一定要用這種噁心人的方式才能表達你的觀點。好好說話不行嗎?越活越覺得,尊嚴這種奢侈品,我一個普通人消費不起。我一直堅信善意只能回饋給向我善意的人,所以如果我是你,我會先跟他商量一下,「這錢既然你覺得有爭議,那我們來問問大眾親友團的意見。如果多數人同意還,我就還。」
你們一定有個共同的朋友圈,包括雙方父母,是吧。
共同的朋友圈裡有男有女,是吧。
這些男男女女里,肯定還有一些不知道他劈腿,是吧。
他不介意大家知道,是吧。
你也不介意大家知道,是吧。
閑著沒事再嗶嗶兩句。
兩萬塊,對普通人來講,說多不多說少也不是零錢。好多人說要尊嚴呀還給他呀,而作為一個純種普通人,我堅決不還,最多告訴他一句我已經花光了。什麼男權女權,呵呵,就好像這錢還了社會就平權了。尊嚴,有錢才有尊嚴,在我徹底發家財務自由前,我堅決不裝尊嚴逼。你當初既然給了,一個成年人,如今怎麼突然不想為自己的決定負責了?你才反應過來?還去要回來?廣大股民賠的錢,可不可以也要回來啊?!
女方要分手費的行為我不能說就是合適,但男方給了錢又想要回去的行為,不是傻就是狹隘。
當然也有可能是窮到吃不起飯了。
那樣的話,叫乞討。不同意拿分手費啊...感覺輸了尊嚴...
你應該快遞一箱2萬人民幣的硬幣到他現女友家裡。
上面寫著一個字條:你男友給我的分手費他想要回來。我同意了,因為我覺得他會再次用到。我就直接先放你家了,我怕想給你的時候他搬不動。
評論說:要貨到付款。為了給他先女友有個更好的快遞服務體驗,我選擇順風。。。
....貼(e)心如我
樓上這些方法都不解恨。
當初對不對,不好說。精神上應該賠償,折算成人民幣來賠,合理。如果女的出軌,男的要分手費,也合理。
我的建議是,要求男方寫一個條子:
我xxx,和某某在一起八年,因小三插手,遂分手。分手時給了某某兩萬塊錢。
x月因覺得兩萬是一筆大數目,遂要回。某某同意了,現已收到人民幣兩萬元整。
xxx,x年x月x日
然後把條子發朋友圈裡。
這種渣男就該廣而告之,他不要臉,就讓他徹底不要臉。分手費這東西真喜感啊,還以為是電視劇里的東西
如果妹子都是圖分手費的,那男人談戀愛起來也輕鬆愉快了
要不就別要,有骨氣
要就多要,8年才2萬這真是虧了錢又輸了面子啊。。。。
被當小三兒了… 我昨天晚上看完球雖然贏了但是虐心到不行 今兒大早晨醒來答這個問題還被這麼猜測真是心塞塞……
並且 我單身!單身!單身! 傳說中的「小三」不早就上位了么……
不過、也請三觀相符的坐標相同的默默關注我,又要回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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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在德國的妹子告訴你 你在國內做年輕姑娘是多受優待一件事。
此觀點不適合你的學校中國男生很多且女生很少的情況 因為… 在德國我也沒在過這種學校 所以沒有發言權
你的男友來德國這麼久 基本是已經融入這邊的生活 對這邊的理念至少不反對
吃飯約會基本AA
開房之前也不會給你買個包和表 對 按國內的思維就是 睡你 白睡 沒未來的保障 也沒包包
然而這邊的國外女生的觀點是 你以為我和你睡了我就要和你繼續睡下去 就是你女友了? 不一定呢
正常情況下 生日會送禮物 可能有心意 但是價格不要期望
當然 優點也是多多的 不適合本問題我就不多說了
而且 你的想法已經和他是不同的
1 如果一個男生留學 他如果還是機械這種不好畢業的專業 他在這邊念幾年書都是不一定 自己的未來都沒法保證 那還能和你有以後?而且這樣的男生可能大多有留在德國的想法
2 當地的妹子基本也接受活認同當地的思維方式 雙方不存在這方面的矛盾 俗話說 就是 不矯情 而且同在德國 共同話題比你多 而且見的國外友人也多 大家第一次見面也都會表現得非常友好 所以也習慣了這樣 自然忽略了你的第一次見面會不那麼自然這點
3 不要拿嘴笨當借口 嘴笨就是情商低 沒錯 你就是情商低! 還作!你如果一直這樣 那麼你會一直吃虧 即使妹子你再美 都會因為這兩點走不長
4 要錢 這點已經會讓他對你徹底失望 不知道誰給你出的主意 以後再別聽他勸告 這點在國內國外都被鄙視好么 對方在和你分開後給你補償只會在他愧疚的時候的自願行為 而你的行為 讓他對你最後的愧疚 憐憫 都沒了 你多年的感情基礎被這兩萬塊砸得粉碎 他對你的看法會是: 原來這麼可愛的她是這樣的人 真是看錯了她 你把他完全推向你說的三兒
其次 這邊完全沒有 分手了 男方就要給分手費的情況 完全沒有 除非之前女方給男方花銷大 前男友要是說出來給你分手費肯定被鄙視 估計就是在朋友勸說下 或者確實遇到難處 管你要這個錢 基本來德國之後 買東西基本看性價比 所以兩萬真的不少 如果他還沒自己工作的話 但是我也不理解他給了又要回來
5 從你之後還到了德國玩 他還帶你見基友 說明他沒有因為未來的不確定性就和你分手 感情基礎應該還不錯 而且他也是還愛你的 但是你的安穩思想和他如今的思想完全不符 你倆的思維完全不一樣了 分 是正確的
6 怎麼辦呢? 我建議你把錢還給他 然後說 其實我當時只是一時衝動才這麼做 之後收下也很良心不安 但是也知道互不打擾 就不知道還錢給你從何提起 既然你要錢用肯定是有你的苦衷吧
如此說完 你的形象至少會回來一半 他也不會把這件事擴展到你們的朋友圈裡
但是你說 滾吧 狗男女 你的要分手費的惡名可能會繼續傳揚下去
7 妹子 我知道你們的感情曾經很美好 但是他已經過去了 我猜你為他也的的確確付出了你的心意 然而心意這種東西真的是高貴無價的 給它定了價 心意就不值錢了 而你也要反思自己的處事方式 然後 整裝出發
就不給就不給!就是要噁心他!要都要了,當初已經落了下乘,現在還回去還是一樣!不如不還了。。。
還要說的義正嚴辭:當初不想分手,什麼昏招都上了,就開口要兩萬!結果這貨,為了拋棄,直接甩了兩萬塊讓別糾纏。。。不是要撇清嗎?別再張口要啊!
看到這種題,想勸勸妹子,天要下雨這種事攔不住的。分手半年了,氣還沒消,怨還沒平?
那就再等一等吧,等你什麼時候能真正放下這段感情,走進新的生活。錢還給人家吧。你當初也就是給他一個懲罰。他不欠你,感情的事沒法說。
有些事,最好的辦法只能是平平淡淡的忘記。我能感受你的不甘心。愛莫能助。
還了錢,你才能開始真正忘記他。
來自一個前女友在美帝的人。你別生氣,可這話我該說。我是女生,這是前提。
當初他好意思給你,你也好意思拿…我也真是醉了…沒意識到拿2w啥意思嗎?
記得幾年前我一對朋友鬧分手,都一起買房買車的那種,分家產到了最後,為了一筆5萬的款子男人爭得雞飛狗跳。後來,另一位男性朋友約他喝酒,說了一句:就當嫖娼了吧,嫖資總也要有。(二貨朋友居然還沾沾自喜把這句作為勸和的功績告訴我們,擦)!然後,男方就放棄了這小筆錢。
於你,這給出的2萬算什麼,你懂了嗎?你接受了這點錢,也就默許了他心裡認同的那個你,渣!也就2萬,你就認了。
回過頭來,能給2萬的人,自然也會再要回去,這做法跟他的渣一脈相承,沒啥了不起。你願意還不還,在於你對他的渣的認同,以及對自己身份的認同。自己考慮。
另,別小三小三的,沒領證沒結婚,老公老婆就算叫了80年,人家也有重新選擇的權利。又不是一睡就要對你負責,都是成年人,對自己的行為負點責吧。
以上!親呀,我看完你這麼認真寫的全情描述後,我能先給你潑點冷水嗎?(雖然是你邀請我回答的,但是忠言逆耳的話我也得說呀。。。)你前男友跟你說分手,你還能想出跟他要分手費?這不是吃人嘴短,拿人手短的事情嗎?錢一收,起因不管是你對或你錯,現在說起來你都沒有那麼讓大家支持了。
我一直認為,對前任最大的「回報」,就是讓自己過的越來越好,讓自己越來越「保鮮」。讓前任每次回想到你的時候都是記憶中的好,但凡未來的某天讓前任偶遇你,最棒的體驗就是閃瞎劈腿的前任,讓他/她後悔死跟你分手!!!!明白嗎?而不是讓他想起你時,覺得你是個小心眼,要分手費的女生。趕快的,把2萬塊甩給他,咱們不缺這分手費呀。變相的說,你得替你未來老公感謝你前任騰出位子給你未來老公呀。
------------下面ruicy也來點高級段的點評話語---------------
其實談戀愛的情侶能夠最終走向婚姻的四個不同層次需求,我給你說說,你和前男友在第二層就說翻就翻篇了。
第一層,組建家庭,繁衍後代需求。這個需求對於過去的人們特別重要,但是對於現在和未來80、90、00後的人們,完全靠個人喜歡和個人意願了。可以選擇的方式太多了,尤其對於出國黨們,哈哈,是吧,大家腦補吧~所以,你倆根本都還沒機會到這個基本需求,就直接過掉了。
第二層,依賴陪伴需求,就是最起碼的倆人伴兒需求。很多談戀愛很多年的情侶或者結婚很多年的夫妻,其實一起久了,愛情不愛情的早就淡漠了,剩下的除了大家口口相傳的「親情」外,我覺得更重要的是習慣!習慣這個事情特別可怕,當你和另一個人有了很多記憶和同段模式後,很難拋棄掉這個感覺,好朋友間的友情也存在這個現象。你倆一個國內,一個德國留學,雙方被分手的概率都十分大。當然也有小概率的終成正果的(我身邊朋友中就有),但確實寥寥無幾。。。這種小概率的事件,我們就不能做為常態標準了。
第三層,經濟互助需求,就是俗話「搭幫過日子」需求。說出來話雖不好聽,但道理覺得是這個道理。你說國內買房、買車、養孩子、收拾屋子、照顧家,這些事情無論怎麼分工,總之兩個人分配肯定會比一個人優勢明顯很多。你倆不在一個地方,連談戀愛時的彼此存在感都找不到,危險係數太高。
第四層,精神層面,共同價值觀需求。到了這個層面就十分高端大氣上檔次了,現在大部分高學歷、高收入人群們會開始要求和追求達到這一高度。客觀說,確實非常重要,有句古話「門當戶對」其實是另一種方式的詮釋。只是古話中講的是「門戶」,比如官位、權勢、金錢和地位等,我這裡說的第四層是「精神共鳴」,就是我們方向一致,共同前進;就是我說的我都懂,我不說也都明白的需求。所以,你倆也根本談不到這一層。題主描述戀愛經歷肯定是站在自己的角度。具體過程怎麼樣,不是一個人說了算,我們不熟悉,
可以肯定的事 題主跟男朋友分手,然後向男朋友索要分手費 2萬。
然後知乎大堆人認為這錢不應該還,還理直氣壯的罵男的是傻逼,女是一個品德高尚的人。
所以最終的結論,我應該卸載知乎。把錢換成避孕套還給他
八年,同居了嗎?八年的感情,加上同居,基本等於事實婚姻了吧?這八年錢是怎麼花的?是AA還是一起花?
我支持不還。
我的故事跟姑娘差不多,也是他劈腿我分手,我也要了分手費,八萬。
但我們當時是馬上就要結婚了,之前的兩年里錢都是一起花的,主要因為我太信任他了。
他工資低,雖然比我大三歲,但我們在一起的第一年他4K我4K,我過了試用期他4k我6k,一年以後他4K我8K,第二年他4k我12k,他年終獎20K,我年終獎150k,他國企我金融。我從來沒有嫌棄過他工資低。感情穩定之後,也就是我剛過試用期那會兒,他說把他的錢給他媽存起來,以後咱倆一起買房,花我的工資。我想都沒想就同意了。
房租我出,家用我出,衣服,吃飯,旅遊,你能想像到一切花錢的地方都是我出。我沒覺得有任何問題。
後來才知道,他用我給的錢泡炮別的妹子,用我買的單反在我的床上帶著我買的避孕套給別的妹子拍艷照。穿著我買的衣服在我辛苦加班賺錢的時候他用我的錢帶著別的妹子去旅遊。
分手後我要了8萬的生活費。就這樣。
當然這8萬他沒找我要過,分手四年了,沒有任何聯繫。如果他回來要,我也一分不會給,一塊錢,一毛錢,一分錢,都不會給。
我一點也不缺這8萬塊錢,對於工作6年的我來講,這8萬也就相當於兩三個包而已,但這錢是他欠我的房租,欠我的生活費,我又不是包二爺的,憑什麼花錢養他。
補兩句,當初這種錢的分配方式我是同意的,但這種同意是基於兩個人真心談戀愛,想要走進婚姻的基礎上的。如果最後是因為性格不合適或者其他原因,我也不會要錢。但他不是基於走進婚姻這個基礎,他當初提議他攢錢我花錢,是用了心眼的,所以我覺得我要錢理所當然。
他爸爸非常不要臉的跟我說,當初你自願的租房買單反去旅遊,都是你願意的。
我又不是白痴,我又不是大款。我被騙了而且不想包二爺。2萬給他充了話費多好,我覺得棒棒的 !
感情這東西拿錢衡量就落了下乘,最早就不該開口要。
不過我能理解被三很氣憤想報復的心理,既然已經拿了,可以作一作,報復心得到滿足再還回去。不想還也無所謂,就是可能在某些朋友里口碑差一些。
不過說實話,你迅速擺脫這段感情,向更幸福的地方飛,這去對他來說才是最大的報復。推薦閱讀:
※男友要把我高達給他侄女玩(他說的是會被拆碎),我不肯,他就說我小氣…我應不應該給小朋友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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