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電影時對著銀幕拍照是什麼樣的心理?
我承認,我關注這個問題有「釣魚」的意圖。
前幾天看到這麼一個答案,觀看話劇演出為什麼不能拍照攝影? - King雨塵的回答 我覺得挺不錯,於是搜索了一下是否有針對看電影時拍照的類似提問,結果找到了這個當時已經沉沒的問題,於是關注、擴散,至今獲得了幾十個答案。
這個問題的提法和話劇那個不同,話劇版問題已經預先點明了為什麼看演出時拍照不對,因此答案的導向是很明確的,而且大多數人並沒有質疑在「為什麼不對」之前要先問「是不是」。而這個關於看電影的問題提法是開放的,所以目前收穫的答案,幾乎都是在回答那種心理到底是什麼,且有明顯的認可和合理化傾向。
關於心態的問題,我從沒有拍過,沒有親身的感受,不過我認同大多數人提出的看法,比如說是出於類似「到此一游」的簽到心理、發朋友圈炫耀、抓住有紀念意義的瞬間,等等。可以參考上面那個看話劇的答案,總結得比較全面,看電影的心態應該差不多。
下面我想說重點:看電影時對著銀幕拍照,這!不!對!
這個問題我從2013年開始高度關注。起因是當年的上海國際電影節上,放映了希區柯克的九部默片,其中大部分帶有鋼琴現場伴奏。這种放映形式,那時在國內是非常新鮮的,因此放映就成了一個頗有儀式感和奇觀意味的事件,於是有大量觀眾在觀看過程中掏出手機對著銀幕或者鋼琴家拍照。我後來在微博上發起了一個針對這個話題的討論,呼籲看電影時不要拍照,得到了電影節官方的呼應及滬上媒體的報道,兩三年下來,我感覺在上海國際電影節這個場合上,看電影時拍照的現象有輕微的緩解。
然而在爭論當中,我意識到一個問題:的確有相當多的觀眾,沒有意識到看電影時拍照的行為不對。這個提問下的許多答案也驗證了這一點,所以也許粗暴的指責不能解決問題,可以多來點春風化雨的普及工作。
有人會問,看電影時的不文明行為多了去了,打電話的,說話的,帶熊孩子的,為什麼你要特別關注拍照的?生活當中的不文明行為更多,隨地吐痰、亂穿紅燈、地鐵吃東西、公共場合大聲喧嘩、不排隊、讓小孩隨地大小便……原因之一,其他不文明行為多數人是自知的,拍照這事可能真的很多人不知道不對,我願意普及普及再普及。原因之二,電影和拍照都是攝影,疊加在一起讓這件事有了一點本體上的哲學意義。
還是先說為什麼拍照不對吧。
第一,侵犯版權。電影版權所有者擁有對影片每一個動態片段和靜止畫面的版權,私自盜攝毫無疑問是侵犯版權的行為。因此我們拿到的電影票上,注意事項裡面幾乎都有不得攝影、攝像的提醒,但我知道99%的觀眾不會去看。有的電影院正式放映前也會用LED字幕發出類似警告。還有的電影節、電影資料館,會在醒目地方懸掛文字標語或在開場前通過廣播反覆提醒,確保告知到位。但好像還是有許多人不知道?
好吧,我知道版權約束對中國人來說基本是沒用的。於是還有第二,按照目前的技術條件,拍照者在拍照時幾乎不可能不打擾到其他觀影者。一種情況是拍攝時開啟閃光燈,這也許是被動的,因為手機可能在光照不足的條件下自動開啟閃光燈。其實從技術上來說,在電影院里要拍攝銀幕開閃光燈是無效的,因為閃光燈的作用範圍只有幾米,銀幕通常在有效距離之外,何況銀幕本身具有足夠亮度,這是題外話。然後是快門聲,在安靜的放映廳里,即使只發出輕微的咔嚓咔嚓聲音,也會讓人覺得討厭。有人或許會說,閃光燈可以關掉,快門聲可以設置靜音,但就算這樣,現在的大屏手機當你在黑暗中舉起來的時候,對旁邊和後面的人也絕對會構成嚴重的光污染。觀眾的視野內發光的物體只能有一件——銀幕。
然後是第三,這一點對大多數人或許不重要,但如果是真正喜歡電影的人,我認為不會犯這樣的錯誤,因為拍攝銀幕是一件破壞電影美學的行為,所以我從來不能理解因為喜歡一個場景就要用手機把它拍下來。最美好的畫面就在銀幕上,當它被捕捉到手機屏幕上的時候,不管原來多麼美,現在也只是一張傾斜、歪曲、暗淡的醜陋照片。電影畫面之所以美妙,因為它的角度、構圖、光線都是精心構建的,用手機翻拍不啻於一種強暴。如果你實在喜歡,搞一張碟片,把圖片截出來,都比你到電影院里去拍要美得多。
最後還有第四,我們為什麼喜歡到電影院去看電影,因為它能帶來獨一無二的儀式感和沉浸感。我不想神聖化和崇高化這種感覺,就算這只是一次普通的消費好了,每個觀眾要想獲得最好的消費體驗,需要所有人的共同配合和努力。你正看著,前面一個人突然舉起明晃晃的手機來拍照,這對整個放映環境的氣場是非常大的破壞,你從視覺上齣戲了,你的大腦也齣戲了,那種感覺不會愉快的,這幾年我在北京和上海已經目睹或耳聞了兩三次因為有人拍照而引發的言語和肢體糾紛。
一定有人會問,如果在沒有人或人少的場次,在開場或結束的時候,我悄悄按一張,可不可以?我覺得吧,如果一件事本質上是不好的,那偷偷做也不好,不會因為你盡量削弱了不良後果,它就變成了一件好事。
最後是地圖炮時間。
自從這兩年開始關注這件事以來,我有意識地在不同國家、地區的電影院多看電影,並留意觀眾是否有拍照的行為,累計上百場的經驗,印象中幾乎沒見過。玩手機的到處都有,這是世界級公害了,但拍照真的極罕見。當然,這不算嚴格、科學的調查,所以我不會聲稱這是中國大陸人特有的習慣。最嚴重的事故只有一次,發生在香港,有個人從開場起就拍個不停,在工作人員制止之後仍不停止,後來工作人員把他請了出去,好像還報警了,最後是怎麼處理的不清楚。不幸的是,這位攝影愛好者的確是一個大陸人。
平時我在電影院遇到拍照者的做法,如果在很近的距離內,我會輕聲地提醒,80%的人會收起來,但也有不屑一顧的,這種好像也對他沒辦法。有時候如果方便的話,我會向工作人員投訴,有的工作人員會管,他管起來的效力比普通觀眾要強些,有的工作人員並不願管,那也不出乎意料。
在網上反覆倡導這件事,有用嗎?客觀地說,有一點點,至少我確信這兩年改變了一些身邊認識的人不再這麼做,但從根本上根絕這種行為,需要更多的人意識到問題所在。
關於看電影時屏攝的問題@magasa老師已經說的很清楚了。我說一個不是在電影院的情況吧。
今年五一的時候被我爸爸拉去一個新來的主題遊樂園玩兒,過程是很乏味無聊的。其中有一個項目是類似於4D電影的,製作十分粗糙,類似5毛錢特效那種感覺。我全程都是摘下眼鏡歇著,順便觀察周圍的觀眾。然後我就看見坐在我身邊的中年男子,把眼鏡摘下來,然後放在手機屏幕前,開始錄像。也許他是覺得這樣做可以把那些看似炫酷的3D出屏效果也記錄下來吧。退場的時候我還聽到了他在跟旁人炫耀,說回家可以反覆觀看。
我覺得這個例子反應的是一個很普遍的現象:大部分去電影院的人,其實並不在乎自己看的是4K解析度還是透過手機屏幕拍攝出來的重影馬賽克畫質。對於他們來說,拍攝一段視頻證明自己看過這部電影要比看這部電影本身要重要的多。因為他們覺得【我在看電影】這件事對他們來說很重要,值得拍照留戀。
上星期和朋友一起去看了機器貓大電影。以前經常和這朋友一起進電影院,但從未見她對著銀幕拍照。這次在電影放映的時候她拿出一部數碼相機對著機器貓拍了幾張,又和銀幕一起自拍了幾張。
電影結束後,我問她:「為什麼要拍銀幕呢?」
她說:「下一次不知機器貓大電影什麼時候上映,可能要幾年後了,那時我也老了,所以趁這次能進電影院看,留個紀念,留個回憶。」
這就和你出門旅遊,到了一處景點拍照一樣。她覺得此時,此刻,我在做的事,值得拍照留念。
生活中的每一瞬間都是獨特的,你不可能經歷第二次,即使這件事普通到看電影,吃飯,逛街。而拍照是一種記錄生活的方式,「某年某月某刻,我在某地,和某某一起吃飯」,他們覺得這件事和那一刻的他們,很重要,值得記錄下來。
所以對著屏幕拍照也是一樣。電影一下映,屏幕上(短期內)就再也沒有看不到機器貓了,所以他們覺得應該拍照記錄下正在看的這一刻。
P.S.問題是分析心理,所以本文也就是分析心理了。本人沒有在放映時拍照過,所以不要藉此來發泄不滿和批評我,我很無奈好伐?
他們覺得今年看速七不拍照等於沒去看
前幾天看到新聞說女子看電影開閃光燈拍照 被打。
突然想到我一個同事,看個夏洛特煩惱,一邊看一邊發朋友圈。我特意數了一下,就那一個電影,她發了91張照片,當然都是開著閃光燈的。
為什麼說夏洛特煩惱呢?因為從那時起我就屏蔽她了。
你拍就拍吧,開個啥閃光燈,不怕眼睛閃瞎么?
我覺得樓上的說得都有點多,其實拍照只是想發朋友圈而已,沒那麼多別的意思。
這算什麼 我旁邊的大姐抱著孩子 ,還拿手機放歌!! 老婆最大啊!老公第二!
最高票 @magasa 回答被編輯推薦,可以說有合理性。但其對侵權的認定,恰恰是違法的——
《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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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複製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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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複製本館收藏的作品;
(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
(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
(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
(十二)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規定適用於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廣播電台、電視台的權利的限制。
顯然,很多人拍個小視頻、照片,基本屬於該條前兩款的行為,既合法,也合理。除了影院、劇院,其他權利人基本不會反對觀眾這樣干,因為這樣起到宣傳作用。當然,干擾他人觀影或表演是另一回事。
因為最後的工作人員表裡有自己和老婆並排在一起的名字,可以發朋友圈高端裝逼秀恩愛~
他們的心理就是:
我素質低你來咬我啊!
可能是為了證明自己看過這部電影,拍張照片作為憑證,然後發到朋友圈、微博或者QQ空間,讓大家知道一下。
因為不能截屏。。。
總不能帶著單反來拍吧…
拍照效果差,不會對非法傳播產生影響,但是這個拿出手機拍照的行為便可能被會認定為是有可能的盜錄行為,所以我猜想因此國外很多影院會禁止拿出手機拍照。
最煩那些邊看電影邊擺弄手機晃我眼睛的人了
其實對於屛射的問題,可以與旅遊發朋友圈,微博定位等等等等一系列現象並存的。
對於屛射,我們理性的認為,無論從版權還是觀影素質來講,都是不能允許的。
「喂喂,你影響到我了」
「喂喂,你怎麼不尊重電影」
「喂喂,你怎麼不專心看電影」
come on,對於99%的人來說,看電影不過是一種消費行為,在現在電商相互不要臉砸錢的競爭下,9.9看電影更是成為潮流,換句話說,看電影的成本幾乎和在麥當勞買個甜筒差不多,這樣的消費水平難道要讓人們珍惜在電影院里的時間嗎?
顯然不是,這種低廉的消費,不僅讓大家有一個相對低價的場所度過2個小時的時間,期間包括了聲光電的享受。同時,這樣也極大的擴大了觀影人群的數量,也就拉低了觀影人群的素質。正如前一段有人問,為什麼我們現在這麼喜歡看英雄電影,其實大家心裡都應該明白,在中國,根本還沒有成熟的電影影迷群體,對於像漫威,DC這樣滴漫畫粉絲群體更是幾乎沒有,大家爭相去看,不僅是因為這是一種群體性興趣造成的暈輪現象,同時也是中國電影文化發展過程中的一個相對掙扎的階段。在這個階段,人們把看電影當成是一種社交方式,一種消費行為。更何況我們的市場上幾乎沒有文藝片,大家已經司空見慣了的商業電影無論在故事結構還是主旨內涵都是大同小異的。觀眾早就不在乎能不能在電影看完之後,得到什麼心靈上的洗禮。更多的是尋找一種社會共同話題。
正如前兩年大賣的小時代電影,幾乎每個電影從業者都會問一個問題,為什麼這麼爛的一部電影,能賣這麼多錢?當然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觀點。而我覺得,之所以買這麼多錢,無非是郭敬明並沒有把小時代當做一部電影來製作,而是當做一個產品來製作。更是一件奢侈品。觀眾想看什麼,需要看什麼,什麼能激起觀眾的high點就播什麼。根據市場規律來做電影。
剛回到問題,難道你買了一個LV的包,你不要在朋友圈裡發一張嗎?
難道你去夏威夷度假,不要發一張比基尼的照片嗎?
難道你看了一部大熱門的電影,不要發條微博@個人嗎?
就是這麼簡單
相信樓主問這個問題,還是希望進電影院的人,對觀影有一定的素質,對電影保持一定的尊重
但是,放心,這天離我們還很遠,不是因為我們的觀眾素質很低,而是我們打心裡來講,大多數人並沒有把電影當做一種藝術品來看待。我們過早的把電影這種大眾傳媒普及到觀眾面前,當然這沒錯,但是正如我們如日中天的GDP,快速的發展,我們勢必會遇見一些問題。
相信那些屛射的人,在聽音樂會的時候不會大聲講電話,因為他們知道尊重這種藝術
我拍過。沒開閃光燈。有時候發朋友圈有時候不發。純粹表紀念。走過什麼地方我喜歡留張照片,這樣過了很久以後看到照片還能想起來。
也沒想到這麼多人不喜歡別人在電影院拍照,以後不拍了不好意思~
但是答案里說看電影發朋友圈裝逼的,我有點生氣了喔,看個電影哪裡值得裝逼???哪裡???嗯???
很認真地說會被抓的!
我同學在新加坡拿出手機拍照被警察給抓了沒收手機三天後刪的乾乾淨淨才拿回來…
有的人喜歡吃飯的時候拍照發朋友圈,有的人喜歡在景點寫到此一游,有人看電影也想拍個照。在其心理上其實是同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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