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沒有人喜歡《權力的遊戲》中的 小剝皮 Ramsay?

寫在最前:

你們贏了。

我想認罪,我是有罪的。

I』m guilty. Guilty – is that what you want to hear?

我有罪的原因不是因為我肯定 Ramsay 的狡猾心計,而是因為我的愚蠢。我愚蠢地以為知乎上的人都是文明禮貌的,我愚蠢地以為所有回答問題的人都是閱讀過題目後才回答的,我愚蠢地以為我能從中你們的回答中獲得什麼啟示,然而不幸的是,99%的人的回答都是他們自己惱怒情感的發泄,而且發泄對象都對準著我。

只有1%的答主認真地回答了問題,其中0.5%的還諷刺我智商低,令人遺憾。

我只是白白地浪費了自己的時間。這是我第一次在知乎提問,也是最後一次了。


以下為原題目描述:


Ramsay 的軍事才能非常出眾。燒 Stannis 的糧草讓其背水一戰,而且騎兵的衝鋒布置都很講究。在和 John Snow 的對決中引誘 Snow 發怒,讓其遠離陣地,用少量己方騎兵引誘敵方大部隊出擊,再用弓箭手齊射,最後行成包夾之勢,不可謂不妙啊。相比之下,Snow 和 Sansa 的勝利完全歸功於一個喜歡 Sansa 的小指頭罷了,如果沒有增援的谷底騎兵,Snow 肯定已經死了第二次了。那麼為什麼沒人喜歡 Ramsay 呢?就因為他同為 basterd 而且喜歡虐殺嗎?可是他家族的傳統不就是虐殺嗎?這恰好說明他尊重傳統啊。那麼為什麼呢?好像他是所有人唾棄的對象啊,真是奇怪。

我給他的評價是,他是一個總能在關鍵時刻做出正確選擇的人,智商非常高,儘管手段往往很殘忍。

我也斗膽回答一下眾答主的問題。

1. 為什麼 Ramsay 不固守臨冬城?
答: 因為有人告訴他, Snow 比他更加熟悉臨冬城的每個角落,在城中他很可能打不過 Snow,這是劇中的原話。難免有什麼暗道,Ramsay 也害怕自己會被奇襲,所以拿出了手上的人質,主動迎戰,用計謀引誘 Snow 上當,這其中的謀略可見一斑。如果沒有谷地的增援,Ramsay 會穩贏。他對手中的牌掌控很好,而且也打得很漂亮。

2. 為什麼 Ramsay 要殺他親爹,他後媽以及未出世的弟弟?
答: 因為他是個私生子,他爹以前一直強調他是個 basterd,結果後媽給他生了個弟弟,那麼從風險評估的角度來看,殺掉他爹和他弟弟的確對他而言很有利。從後面的發展也看到了,他成功成為了北境守護,而弒父目擊者都不敢大聲出氣。那麼請問,他如果不抓住機會,萬一他爹以後不認他怎麼辦?豈不是功虧一簣,他不會冒這個險,把希望寄托在別人那裡。

3. 為什麼他六親不認,手段殘忍,題主還要喜歡他?
答: 我不喜歡他做事的殘忍方式,但是如果拋卻他的殘忍,從旁觀者角度看,他在關鍵時刻的選擇都非常明智。比如用水果刀反殺女野人那一幕,他也胸有成竹,心中有數。我很佩服他對事物的把控能力,甚至可以說他深諳人性 (要不然 敢讓 Theon 給他刮鬍子?)。

最後,對於二話不說直接開噴問候題主家人的部分答主,我想說,你們在智力這個維度,和 Ramsay 站在了兩個極端,卻在人品這個維度,站在了一起。

update

好像有一部分人都對我很有意見,彷彿我也是一個像Ramsay一樣無情的人一樣。但是還是希望大家秉持著真誠討論的態度,不要罵人,謝謝。

補充幾點我的觀點。

1. 很多人回答的時候沒有考慮到GOT的時代背景,故事發生在戰亂時期,任何一個人都可能因為倒霉,羸弱等各種原因死亡,而且縱觀全劇,有良好道德的人第一季就已經死了(個人認為Rob Stark 不如他爸,畢竟悔婚在前)。那麼問題來了,在全劇很多人都很卑鄙骯髒的前提下, Ramsay 其實是把這種骯髒的處事之道發揮到極致的一個人,而且卓有成效,從一個北境某領主的basterd坐上北境守護的位置。

2. 有人提到龍媽的戰略。恕我直言,龍媽本來就一直在開掛。又是浴火重生,又是三龍涅槃的,單論戰術,全劇目前為止還沒有體現,遑論和 Ramsay 比較了。

3. 個人勇氣方面,不和 Snow 決鬥肯定是常識。但是在有把握的勝利面前,他表現出的勇氣還是有的。比如在鐵種來營救 Theon 的時候,他也是手提雙刀沖在第一個,比如在帶領 twenty good men 的時候,起碼體現了他不懼怕鮮血和死亡。

4. 至於他的敗北,可以歸結於運氣太差。因為之前沒有任何一點跡象表明 Sansa 已經調來了谷地騎兵,連身邊最親的 Snow 都不知道的事情, Ramsay 怎麼可能知道。這就好比一個人馬上要戰勝敵軍,結果天上一塊隕石砸下來把他的軍隊全殲了,這可不是對他戰略能力的否定。戰略是在已有信息的基礎上,通過分析逐步達到目的。很顯然 Sansa 和小指頭有一腿,以及小指頭已經控制谷地領主這種信息都是不可能被 Ramsay 知道的,就好比隕石一樣從天而降,不得不感慨,有的時候勝利真的有運氣的成分啊。


題主貌似對自己的智商很自信,我就逐條看了題主的問題,然後逐條反駁一下。

1、Ramsay 的軍事能力非常一般。他對騎兵和弓箭手的運用很外行。

用少量己方騎兵引誘敵方大部隊出擊,再用弓箭手齊射

你這句話並不符合電視劇的劇情,瑞肯死後弓箭手就開始齊射了,然後騎兵才衝鋒。雙方騎兵衝鋒完事之後Ramsay的步兵上前包夾,這時Ramsay身邊只有兩個騎手,可見之前衝鋒的已經是Ramsay的全部騎兵。

另外再說Ramsay的戰術,騎兵衝鋒,弓箭手掩護,最後步兵上是中世紀的常規戰術,Snow這邊也是同樣的打法,中國歷史上也都是類似的打法,到拿破崙時代把弓箭手換成火炮,步兵改成拿槍,基本戰法都是一樣的。

這種再普通不過的戰術你覺得妙大概是因為劇中表現的效果好,的確,6000人裝備精良打2000人效果能不好嗎?

Ramsay對弓箭手的運用也是業餘水平,雙方騎兵交錯混戰的時候向陣中放箭是十分愚蠢的,這不僅僅是Ramsay殘忍,Snow仁義這麼簡單。混戰中一片混亂,一片混亂之下騎手很容易迷失方向,迷失方向就很容易認為放箭的方向是敵陣方向,如果此時需要有分兵活穿插的戰術就會導致混亂。

而且不分敵我的屠殺對士氣的打擊極大,你就不怕仗打完部下嘩變嗎?

Ramsay打仗完全是胡鬧,手裡有什麼牌就打什麼牌,有王炸就先扔王炸,不留人守城,不留人防守側翼,不留預備隊,不放出斥候偵查,谷地兩萬多騎兵北上這麼大動靜居然一點都沒有察覺,就這還帶兵?當個連長都不合格。

2、所謂尊重傳統,不過是給殘忍找理由罷了。

要知道,波頓家放棄剝皮的傳統已經幾千年了,幾百年前中國女人的傳統還是裹小腳呢,鐵王座的歷史也就300年,他要是真尊重傳統怎麼不直接稱紅王啊?

3、他為什麼不固守臨冬城,因為他蠢,而且熱愛裝逼

所謂Snow比Ramsay更熟悉臨冬城是個偽命題,囧離開臨冬城之後,臨冬城被燒過一次,又被改建過一次,改建者還是Ramsay本人,他完全有時間去了解臨冬城的每一個角落。如果Ramsay有心的話他肯定要比幾年沒回過臨冬城的囧更了解臨冬城,他甚至可以把密道(假如有的話)改造成陷阱。

如果他還是不了解臨冬城的話,就說明他連自己的主場都不了解,「知己」都做不到,更遑論「知彼」,這要是還能打勝仗都有鬼。

4、他為什麼弒父殺弟,因為他蠢而且沒人性

他殺老波頓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迫不及待要當北境守護,這也是他這一生最高的成就了,他當了多長時間?有一個月嗎?

這裡就是個博弈的問題了,是當一個月北境守護然後被殺更好,還是做北境守護的兒子多活幾年更好?

這就好比你和你老婆吵架,選擇一:吵贏她,你痛快一時,第二天你老婆回娘家鬧離婚;選擇二:忍氣吞聲,賠禮道歉,跪一會搓衣板,晚上還能睡床。

你要是硬說選擇一是最優解,我也沒話說。

Ramsay殺弟弟就更是讓人無語了,敢問一個剛出生的嬰兒對他能有什麼威脅?難道他的部下會在大戰之前擁立一個嬰兒替代他嗎?要是因為嬰兒是嫡出比Ramsay更正統,那姓史塔克的瑞肯不是更正統?

古代嬰兒死亡率本來就高,神不知鬼不覺的讓一個嬰兒「夭折」,有很多方法。Ramsay卻選擇公開謀殺,簡直智障,喬弗里都知道僱人暗殺。

而且在七國弒親和侵犯賓客權利一樣都是人神共憤的惡行,Ramsay完全不顧及自己的聲譽也是到了喪心病狂的程度。向奈德史塔克那樣過分聖母固然是政治能力低下的表現,但Ramsay這種行為也絕不是一個合格的政治家能做出來的。

5、激怒Snow的方法有無數種,Ramsay選擇了最愚蠢的一種

全維斯特洛的人都知道瑞肯史塔克的繼承順位高於囧雪,甚至珊莎,哪怕你立瑞肯做臨冬城公爵,然後軟禁,然後「挾天子以令諸侯」呢。這樣囧方面不就失去法理上的依據了嗎?囧的部隊里只有野人是嫡系,Ramsay如果在陣前宣布自己是在替瑞肯史塔克公爵打仗,囧部隊里的小諸侯難說會不會倒戈。

現在好了,你在陣前殺了瑞肯,囧的繼承順位提前一位,更加名正言順了。「北境永不忘記」,諸侯們又多了個反Ramsay的理由,畢竟Ramsay之前並沒有親手殺過任何一個史塔克。

在珊莎嫁過人,凜冬將至,北境更需要男性的領導人的情況下,囧北境之王的頭銜幾乎就是Ramsay送給他的。

不要小看史塔克家族在北境統治幾千年積累的影響力,同樣是各自領地數千年主君的蘭尼斯特和艾林,蘭尼斯特在泰溫的父親泰陀斯公爵的瞎指揮下幾近崩潰,結果年輕的泰溫上位後振臂一呼,西境諸侯雲集響應,反對者雷耶斯家族和塔貝克家族灰飛煙滅挫骨揚灰。艾林家只剩孤兒寡母的時候谷地諸侯也沒有叛亂,鷹巢城在谷地依舊令行禁止,需要出兵的時候還是打著新月雄鷹的旗幟奮勇無前。

北境的大部分諸侯不可能了解瑞肯和囧的為人。但是瑞肯史塔克一定比囧雪諾更有號召力。這本來是Ramsay手裡一張王牌,結果他隨隨便便就給扔了,好比四個2帶了倆王出去。

這一點小指頭就是很好的範例,他除掉無法控制艾莎,然後完全控制了小勞勃,打著勞勃艾林的名義掌握了谷地是實權,玩的一手好棋。

6、題主把Ramsay的失敗歸結為運氣不好,這是扯淡。谷地出兵絕非偶然。

史塔克和艾林的關係盡人皆知,珊莎在人手不夠向奔流城求援失敗的情況下請谷地出兵簡直不要太順理成章,這是Hodor都能想明白的道理。谷地方面掌權的是小指頭,小指頭野心極大,谷地並不能滿足他,谷地軍隊進入北境後將是北境最強的軍事力量,可以說是掌控北境的最好機會,小指頭絕不會放過。這樣兩方面一拍即合,谷地出兵北境是一定的。

珊莎恨Ramsay入骨,珊莎可能的動作Ramsay居然不作預計?除了太蠢我想不出別的解釋了。

如果他認為谷地不會出兵只能說他對七國的政治格局和各大貴族之間的關係缺乏基本的了解。

7、 為什麼他六親不認,手段殘忍,題主還要喜歡他? 我又不是題主,我就不作揣測了。

但是說 Ramsay「 在關鍵時刻的選擇都非常明智 」,做事「 胸有成竹,心中有數 」,「 對事物的把控能力,甚至可以說他深諳人性 」簡直就是滑天下之大稽,不止貽笑方家,簡直路人都要笑了。

題主可以研究下「小指頭」泰培爾貝利席的發跡史,此人在關鍵時刻做選擇,把控事物,利用人性的表現堪稱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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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幾個問題再說一下

關於Ramsay出城迎戰,@張帥 說的也有一定道理。

但是從最開始Ramsay並不需要非得和囧硬剛。

我們從頭開始。

波頓家族最開始有三張牌,

1、盧斯波頓有鐵王座封的北境守護頭銜。

2、臨冬城,此城在北境的政治意義和戰略意義不再贅述,僅就軍事意義上講,一座加固過的堅城是多大的優勢想必大家也明白。

3、珊莎,不用多說,這是王牌。

然後,我們開上帝視角知道以後波頓家會得到一張更好的牌:瑞肯。

另外,長遠看席恩也是張牌,但是現在用不上。

如果盧斯波頓不死,他大可以立瑞肯為臨冬城公爵,或者立珊莎為臨冬城女公爵。挾天子以令諸侯。

注意,臨冬城公爵和北境守護可以不是同一個人,勞勃就曾經任命奈德為全境守護,而喬弗里是七國國王,囧艾林死後鷹巢城公爵由乖羅賓繼承,而勞勃任命詹姆蘭尼斯特為東境守護。

所以,在瑞肯/珊莎是奈德史塔克公爵的嫡出血脈,而盧斯波頓是鐵王座承認的北境守護的情況下。這個時候囧以私生子、前守夜人的身份圍攻臨冬城,北境諸侯只會認為他背棄守夜人的誓言,以下犯上試圖篡位,畢竟大部分諸侯不會相信囧死而復生,而私生子在七國又普遍受到鄙視。

盧斯波頓固守待援就行,波頓家也是有盟友的:蘭尼斯特和弗雷,史塔克複辟對蘭尼斯特和弗雷一點好處都沒有。小說里弗雷家也確實出兵支援北境的波頓了。

而如果沒有珊莎,囧除了野人不會有盟友,畢竟他和徒利、艾林家沒有血緣關係。

然後我們在一起看看我們的牌手Ramsay是這麼打牌的:

首先,他手裡煮熟的鴨子席恩,把他手裡最重要的王牌珊莎拐跑了。

然後,他把第一張牌撕了,注意Ramsay北境守護的頭銜是自封的,四境守護雖然一般世襲,但也是需要鐵王座冊封的,小說第一部里,囧艾林死後,勞勃就把東境守護封給了詹姆而不是小勞勃自動繼承。

最後,他把後得到的比珊莎更好的牌輕易放棄了。

至此,他唯一能依靠的就只有通過強權暴力製造恐懼來統治部下了。

所以,所謂Ramsay必須出城迎戰。只是他犯下一個個錯誤之後不得不用更大的錯誤來彌補而已。

兵法說其上伐交,再次伐謀,其下交戰,下下攻城。本來囧只能選擇下下之策的。

Ramsay對人性的利用主要是利用人性里恐懼的部分,對於愛,責任,親情,榮譽感這些他完全沒有了解,所以他能利用恐懼把席恩變成Reek,卻無法察覺Reek因為愛親情責任愧疚又變回席恩。

盧斯波頓活著對Ramsay沒有壞處,盧斯波頓本人就曾說過,年幼的家主是家族的災難。現在大戰在即用人之際,盧斯波頓不可能把Ramsay這個有用的合法化的私生子怎麼樣。而且這一戰勝了,Ramsay必然立有大功,也能增加他爭位的籌碼。

另外殺了胖瓦妲就開罪了弗雷家,等於放棄了一個重要盟友,弗雷家雖然噁心,但現在也是河間地最強的諸侯了。就算非要斬草除根,等滅了囧,坐穩北境,在殺也不遲啊。


我就強調一點。


影視創作不能當真,但源於現實。一些基本常識是成立的。


在《勇敢的心》當中,長腿愛德華對陣蘇格蘭軍隊,大名鼎鼎的長弓手射擊兩輪就停火了,拿愛爾蘭農民往上懟。長腿對副官說到:「箭要錢,兵(徵募的愛爾蘭農夫)不值錢。」


思路很清晰:面對必勝的戰鬥,打的就是性價比。


後來在威廉華萊士的帶領下,蘇格蘭人的士氣有提高的傾向,這時前線步兵已經攪在一起,長腿要求長弓手自由射擊。副官提醒會射到自己人,長腿說:「但也會射到敵人,我們還有預備隊,仍然有得賺。你別bb趕緊下令吧。」


思路同樣很清晰:面對潛在的威脅,長痛不如短痛是必要的。打的還是戰損比。


這才是一個刻畫出來的,戰爭經驗豐富、軍事才能卓越的角色。

再看剝皮。編劇想表達什麼。


剝皮在騎兵衝鋒後要求自由射擊。這種行為任何一個中世紀領主都會跳腳大罵。

我不知道題主對於這個歷史了解多少,是不是門外漢。我也不想科普,我只能告訴你中世紀歐洲的戰馬價值等同於20頭牛。且重裝騎兵通常會有兩到三匹馬作為輪換儲備。


歐洲那個地方,重騎兵陣亡率低的嚇人。


因為你把一個重騎兵圍起來逼他投降,給他養傷,好吃好喝伺候著。他的家族會支付巨額的贖金。打死了,除了盔甲武器能賣錢,屍體不值錢。退一步講,就算是以中世紀歐洲為藍本的架空背景,騎兵的金貴也一定是常識。


編劇讓剝皮有這種行為,意思再明顯不過了:你們不就想看剝皮被自己的瘋狂毀滅大快人心么?好,老子成全你們。


(有人更改了題目,「小剝皮」三個字是後來加上去的,這樣就使得我的幽默話語看起來很傻逼,特此聲明並譴責)
瀉藥,有很多人喜歡權力的遊戲中的Ramsay呀,我也很喜歡。

萊安娜的扮演者Bella Ramsay.是的,很巧合她就姓這個姓。而劇中Ramsay是小剝皮的名。所以劇中熊島小蘿莉的經典---王之怒視-----其實是「Ramsay 怒視 Ramsay.」
抖個機靈之後我話鋒一轉,談談劇中小剝皮的扮演者。
伊萬·瑞恩,Iwan Rheon,1985年5月13日出生於英國威爾士卡馬森,職業是演員、歌手、吉他手。畢業於倫敦音樂與戲劇藝術學院( London Academy of Music and Dramatic Art,LAMDA),曾獲勞倫斯·奧利弗音樂劇最佳男配角獎( Laurence Olivier Award)。
這個人最初是因為音樂才華出名的。他演的角色惹人恨只能說明他演技好。服裝、道具、表情、用光,能讓一個人變的迥然不同。

真是人生如戲,全靠演技。

繞了一圈回到題主的問題。
看得出來題主對於此人的軍事指揮才能是欣賞的。
但一個人若品性低劣,才能越大,破壞性越大。
在德重要還是才重要的問題上,大部分人的三觀都是正常的,
而小剝皮已經徹底做到了毀三觀瞎狗眼,即使是在黑暗殘酷的中世紀,像他這樣徹底狼心狗肺的領主也是不多見的。
所以他被劇中人和現代人共同唾棄,這叫人神共棄。
至於私生子之戰的指揮。
請注意小剝皮是在打便宜仗,他人數大大多於雪諾,可以說怎麼指揮怎麼贏。
正常人的思路,依靠城池固守,雪諾遠道而來,人馬疲敝,糧草斷絕,不攻自潰。
請注意,是剝皮握有雪諾的弟弟當人質,又不是雪諾捏著剝皮的人質。剝皮根本沒理由主動出城決戰。
剝皮偏要裝逼出城迎敵,又不留後手,傾巢出動,城頭防禦薄弱,又隨意射死自己的騎兵,一旦敗退進城竟然組織不起第二道有效防禦。這算哪門子優秀統帥?只是個虐待狂本色罷了。
有人說,不,剝皮主動出城決戰是政治上被迫的,若龜縮起來不出戰,北境人會越來越廣泛質疑剝皮的合法性,剝皮勢力中的離心力會越來越大。
但是別忘了,惡劣的氣候和糟糕的後勤保障使得城外露營的雪諾軍日子更難過,若剝皮果真堅守不出,會在短時期內出現什麼立竿見影的效果?
是雪諾軍士氣低每天有逃兵,
還是剝皮軍士氣低每天有逃兵?
誰先崩潰?
等雪諾軍崩潰了再派騎兵追殺擴大戰果,
雪諾這一仗若敗退了即使不死也再無威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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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2534414/answer/199797551

如何看待第七季第一集,我的回答。


拉姆斯惡毒,陰暗猥瑣,沒有共情心。
事實上惡毒的反派也可以有粉絲,比如瑟曦,我們能看到她的壓抑,掙扎,對子女不求回報的愛以及愛而不得的瘋狂。而劇里沒有給拉姆斯這樣的側面描寫,就是一個簡單的變態而已。假如多一些拉姆斯小的時候掙扎求生被人欺辱的情節,或者讓他真心愛上養馬女或三傻,肯定就有粉絲喜歡上他了。
不過這樣的拉姆斯也不是真正的他了。


單純詢問一下,在精神和肉體上折磨北境正統史塔克長女珊莎致其逃跑,和假意逢迎安撫她讓她儘快懷孕生子哪個是最優解?

我覺得他把珊莎手腳打斷擺在屋裡每天艹都比他放養+虐待嘲諷的現有做法更機智一些。

運氣不好沒想到他倆有一腿?
小指頭和珊莎他媽那破事咱們都不用提,小指頭娶了珊莎姨媽這事就差昭告天下了,他親手把珊莎送過來,你告訴我小剝皮考慮不到珊莎向小指頭求援?

谷地的傻兒子小羅賓都能想明白【喔,珊莎是我姐姐,所以咱得幫她對吧】

可別告訴我小剝皮充分動了腦子只是運氣不好把這茬忘了啊

兩萬谷地騎兵囤在北境,注意!都已經不算奔襲了是駐軍了!小指頭接見珊莎時騎兵大隊就已經待命,兩萬人兩萬畜生吃喝拉撒小剝皮置若罔聞,然後你告訴我他這種業餘的態度只是運氣不好大意了?

講真,逆襲上位實在不是什麼本事,坐得穩才算能耐,遠有屌絲指頭叔步步為營,近有傭兵波隆節節高升,敢問小剝皮面對前輩談逆襲臉疼不疼,件件最優解,結果這個正式的北境守護做了有四天嗎?最後混了個拓土開疆兒孫滿堂還是風光大葬啊?

誒呀,最後讓狗啃了呀?

說句多餘的話,他不殺爹這三四天正式的還都坐不上呢【攤手】
在手裡有瑞肯的情況下他不學小指頭挾天子,還當著北境各家族射殺北境前合法繼承人這是最優解?

在大敵當前的情況下猴急著殺爹這是最優解?請問殺爹的收益點在哪?

坐穩北境守護?坐穩北境守護的第一要務是什麼?不是拿到繼承權,是殺雪諾!是打勝仗!不然爹死了也坐不穩好嗎!在這種情況下還堅持優先殺爹?你是覺得老剝皮能在大敵當前的情況下把小剝皮這個左膀右臂廢了,馬上立剛出生的嬰兒當北境守護?未來十八年你都是你爹唯一的成年子嗣,打贏了之後爹也好弟也好還不一樣任你擺布,非要挑這個大敵當前的好時候,不考慮軍心不考慮嘩變不考慮瓦德家,眼前事還沒周全先想著絕後患,我的剝皮哥我是說你你思慮不是一般的長遠還是說你目光不是一般的短淺啊?

說實話你真的覺得老剝皮honor他是因為欣賞他戰功卓著?
那是因為老剝皮他沒別的成年兒子了,剛剛背叛史塔克家上位,必須籠絡住這個野兒子為自己所用,他那個弟弟早生兩年,小剝皮連正經子嗣都混不上呢,他那點可憐的逆襲成果完全是稔熟權力遊戲的老剝皮的博弈策略罷了。

至於殘忍,恕我直言,權力遊戲優秀玩家的殘忍應該如老剝皮那般體現在背叛的果斷上、如泰溫那般體現在決策的冷酷上、如小指頭那般體現在計謀的無情上,而於某些可憐的角色卻只能體現在切丁丁割蛋蛋剝皮放狗凌虐婦孺、停留在殘忍的字面意義上,還要附會成「亂世中凌厲的手段」才能得到一點嘩眾取寵者似是而非的認同。

恕我直言啊,亂世權力的遊戲里,勝利者的席位從來沒有為信奉暴力酷刑解決一切的玩家留下空餘。如果有人認為朱元璋李世民是完全依靠酷刑定國,我不會幫你壓你歷史老師的棺材板。

以及,我誓死捍衛你粉拉姆斯的權力,並且不打算就你的人品和心態發表負面態度,但我希望你對我的【拉姆斯不過是個可笑的跳樑小丑】的觀點給予相應的尊重。

另外,評論區有個有趣的ky,大家可以圍觀一下,可能我只有把所有誇張和反諷用括弧標註出來才能讓貴乎的文學家滿意吧


為什麼沒人喜歡小剝皮?
這是個很膚淺的問題。怎麼可能沒人喜歡小剝皮,所有文學影視作品裡的角色,只要人氣高,就代表很多人喜愛。這和是正派反派是沒關係的。
別說是小剝皮了,剝削電影里的變態殺手喜歡的人都一大把。《猛鬼街》里的弗萊迪,論人品就是個在夢中變著花樣殺人的惡鬼,沒有什麼人性閃光點可言;《萬聖節》里的麥爾斯,毫無緣由地只會殺人的精神病人;《猛鬼追魂》里的修道士,動起酷刑來比剝皮狠多了。這跟小剝皮比起來更黑吧,照樣是人氣角色。
當然這麼做比較不太公平,觀眾喜歡恐怖片的反派,一般而言就不是把他們作為人來看的。但是像漢尼拔、小丑這些高人氣反派,無疑是作為人的存在,也還是飽受觀眾熱愛。
說白了,喜歡一個角色,跟評價一個角色是完全兩碼事。喜歡一個角色,只要他有作為角色的閃光點,那就夠了。不管這個閃光點是什麼。

那麼小剝皮的角色閃光點是什麼?
答案是:變態呀。
喬弗里作為這部劇前半段的主要反面角色(最反面的那類),他的特點是傻逼,又蠢又壞。不顧大舉擅自把耐德砍頭,以一己之力挑起五王之戰的復仇之火,把反派該做的壞事做盡了。
現在小剝皮取代了這個位子,他的特點就在於夠變態。花整整一季篇幅虐待席恩,不惜把配合做戲的手下弄死;對付反抗者一律剝皮,個別配合以犬刑;對一直耐心教導自己的父親和一直笑臉相迎的繼母連同弟弟毫無徵兆地謀殺(當然仔細想是有理由的,從珊莎到臨冬城起就挑撥了小剝皮和盧斯波頓的關係);最後決戰了,還不忘殺和囧關係親密的瑞肯和旺旺拉仇恨(雖然有其戰略目的)。
夠變態嗎,夠的。

所以我說這個問題已經被題主和很多答主帶偏了。
你們在爭論什麼?你們在爭著誇小剝皮的優良品質。題主為了想盡辦法誇小剝皮,都說出了因為他剝皮,所以他是個尊重傳統的人這種話了。

有個卵用。小剝皮你再誇他,也不是觀眾喜歡的理由。論打仗,小剝皮雖然贏了史坦尼斯,險些勝了囧,但是你說他比這兩人會打仗那是胡扯。囧是黑城堡之戰的實際指揮官,靠一百個人頂住了野人大軍的前後夾擊;史坦尼斯用騎兵從東海望奇襲野人,拿下野人頭領結束戰爭。你讓小剝皮去試試?要不是暴風雪困住了史坦尼斯的大軍,要不是小剝皮放出瑞肯打亂了囧一開始的部署…………但是再多的要不是也沒有討論的意義,觀眾喜歡這個角色,不是喜歡他的軍事才能。題主還拿他和龍媽比,和誰比小剝皮也成不了好的統帥。當然,更不會有人喜歡這個小夥子尊重傳統。

小剝皮就是一個夠狡猾的人,但是他不是真正的聰明人。他會在戰場上使小聰明,用瑞肯逼囧先動手(這點對戰局很關鍵,如果你們好好看劇就會發現之前囧其實有一個很出色的計劃,結果胎死腹中了),但是他料不到一絲可能會有谷地的援軍守在遠處。一個北境公爵,自己地盤進了其他地方的大軍不知道,自己老婆的娘家人和誰關係好也不去提防。
所以說,即使小剝皮的智商強過喬弗里百倍,他還是個差勁的玩家。真正的高玩在哪裡,真正高玩和他同住屋檐下就有一個,就是他爹盧斯波頓。盧斯波頓把什麼都算到了,他知道小剝皮想掌權,所以用胡蘿蔔加大棒以為能穩固住他。但他就是沒算到他兒子太變態了以至於連點準備都不做就敢沖自己下刀。
所以承認吧,我們喜歡小剝皮,就是喜歡他的變態。

PS 其實在書中盧斯波頓也是個內心比較扭曲的人物,他喜歡看著自己眼皮底下包括小剝皮在內的一干北境領主各懷鬼胎相互算計。而戰爭方面史坦尼斯的布局更加強大,詳見黑城堡的解讀。所以在書中我傾向於小剝皮會栽在盧斯波頓手裡,而盧斯波頓被史坦尼斯戰勝。


謝邀

反正站在一個文明人的角度,我希望Ramsy和他的家族被徹底毀滅。他的軍事能力就算屌到吊打龍媽,我都不會對這個人有絲毫的認同——我就是戴著有色眼鏡地,認為他是一個殘酷嗜血、六親不認的背主逆賊。而他已經得到他應有的下場了,就是被他曾經操弄過,殺死過無數無辜之人的牲畜,讓他親身體驗一下被虐殺的絕望和恐懼,然後死去。

我也實在不知道怎麼還有Ramsy粉跑過來洗地,三觀我懶得評價,請你們自行百度「請君入甕」這個成語,小學必修的,這點文化水平都沒有還來現眼?


先說一個政治正確的回答:因為他是非正義的。所有人物都很立體,正面人物會有犯蠢例如奈德,反面人物也有值得同情或是人性的體現如瑟後,就算狠辣如泰溫,也有對詹米的栽培和家族的責任,冷血如老剝皮也有親情。當然,如老佛雷、卡斯特之流,也就是龜縮一隅去無恥,估計也沒人喜歡吧。小剝皮是個奇葩,從他身上看不到什麼人性,殺人如麻,殘暴、強姦、虐待都如家常便飯,這樣的人,縱然軍事才能出眾,那也是為害更大。我覺得喜歡一個人物,多少都會有些共情在裡面,這樣的人物,實在無法共情。

再以劇情來冷血分析,小剝皮其實也就耍點小聰明。看他都做了什麼:調教席恩,強姦珊莎,殺死老爹,攻陷併火燒臨冬城,打退二鹿的進攻。這幾件大事(小事太多,就不提了)來看,他要做什麼?北境守護?但他不懂得籠絡人心,只知道恐怖手腕,不懂得安撫百姓,只知道強力鎮壓。這樣的領主,不出事則罷,一旦有情況,沒誰是他的盟友,所有下屬能因為利益和恐懼屈服於他,就一樣會因為同樣的原因而反水。家族?他連老爹都宰了,最後即便沒被打敗,他所謂的家族還剩下了誰?

論奸詐,小剝皮夠狠;論眼界,他實在不怎麼高;論手腕,他也就停留在SM的高度,根本無法登堂入室。所以,要說能攪起多大的風浪,他也就在臨冬城殺殺人、剝剝皮,趁著幾大勢力顧不上他鬧騰一下,還依然被幾大家族瞧不起。指頭叔大兵一到就被滅了。(別提二鹿,二鹿是被打敗了北上的,本尚存一戰之力,可惜被紅袍女鬧得眾叛親離,終於敗了)

所以,這個人物夠狡詐,夠狠辣,但絕不是能成大事的人;又毫無人性,三觀盡沒,不喜歡他才是正常吧。


小剝皮的人設沒誰了。。。就這人設就夠讓人罵幾千字的了,

爹不把自己和娘當回事,自己的爹也不是啥好玩意,

那生長環境也就決定了自己不能是啥好人,

殺爹,是為不孝,

判史塔克,或者說他爹背叛史塔克,

他殺他爹,背叛他爹,是為不忠,

佔領北境,不服者剝皮之,不爽者剝皮之,此為不仁,

自己手下和囧諾對a,二話不說就開箭一起射,都是他浴血奮戰沙場的戰友,

對自己同父異母的弟弟說殺就殺,

沒有親情觀,

我們再說愛情觀,跟他打炮的那個妹子,就想射三傻被席恩葛雷喬伊扔下去那個,屍體拿去喂狗,
對另一個妹紙三傻是怎麼做的?

沒誠信,說好了投降不殺人不剝皮呢!

殘忍,看席恩被他折磨的。。。

也就是結局挺完美,被自己養的狗咬死了,

我的評價是: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當然了,這個角色塑造如此成功(讓人憎惡。)跟這個演員是密不可分的,
這個演員的演技真的特別棒,
但這個角色,實在是難以讓人喜歡的起來。。。


盧斯波頓的嫡生子多米利克,生的文武雙全,精通歷史豎琴和比武,更可貴的是人還很善良。聽說自己有這麼個異母兄弟,不聽盧老爸的勸阻找到他想接他回來,結果跟他接觸沒多久就被毒死了。
這件事在我看來比他乾的那麼多變態的事更不是東西。像這種人還有人喜歡那真是三觀餵了狗


題主又又又又又修改了題目。這題沒什麼好答的,本回答也沒什麼好看的。題主認為R哥很好很強大,不同意的都是人品低下的弱智,逗你玩一下還舉報我,那好吧,我完全同意題主的一切意見。就這樣吧啊,我也不修改了,取消關注本題,您也別再舉報我了。

雖然我堅決擁護題主的偉大指示,一心一意愛著R哥,然而我對爾等破口大罵的低素質人員表示充分理解:畢竟,馬路上每多一條瘋狗,每個人被咬的幾率都會增加,這是關係到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爾等再不言語那就是麻木不仁了,若是再退一步像我這樣阿諛奉承一番,那可真就是自掘墳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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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這答的都是什麼玩意啊,信不信我舉報你們不友善!就像有人舉報我一樣...

都起開,讓我來裝這個逼!

先問是不是!再問為什麼!
告訴你!我就老喜歡R哥了!
我R哥軍事才能爆表,燒人糧草這麼高端的技能都會!智慧!才能!
我R哥絕對是R傲天,以虎搏兔之勢全軍盡出虐殺S家前來自殺的部隊!霸氣!
我R哥十打一還使出了誘敵、壯士斷腕、包圍等更加高超的軍事技巧!老折騰了!但是咱不在乎!咱就是玩!
我R哥尊重傳統,剝皮家虐殺俘虜那是理所應當!根本不能減分!我就喜歡瘋狗!
反正我是老喜歡R哥了!
希望你們也喜歡!

R哥的老爹也老喜歡R哥了!
然後就讓R哥捅死了!
就這麼吊!
不在乎!
我就是喜歡R哥!
R哥用可愛的小狗狗活吃了我吧!

還能不能友善點兒了!?
要包容,要和諧,要允許不一樣的聲音存在!


不是因為他喜歡虐殺
而是因為他是個徹頭徹尾的神經病和變態,沒有一丁點的感情,如果說權游里的大部分角色是有追求和堅持的,對人生意義持肯定態度,那他就是個反面例子。

一不講父子親情,二不講兄弟友情,三不講情人愛情,四不講主僕之情,他所做的一切在我看來毫無意義,虐殺,爭位,有什麼意義呢?給他人帶來痛苦,又不能讓他自己開心,為達目的不擇手段,一點堅持和在乎的東西都沒有,他的目的說白了,就是爭奪權勢,對人用刑,剝皮,這樣的人怎麼會有人喜歡?

如果你比較喜歡這種另類的藝術當我沒說。


喜歡小剝皮啊!
題主,我得說明的是,雖然小剝皮是一個很紳士的老公,很禮貌的年輕人

還是很愛護小孩的好哥哥

一個對待愛人很真誠的戀人

一個在離婚官司中被被不公正判決的可憐男人

但是喜歡他?(⊙o⊙)…。算了,能喜歡這個角色的只有它們了

圖片來著網路


欣賞一個人,不等於就認同他的三觀,一個人有沒有才能和三觀正不正是沒有任何關係的。

我支持樓主喜歡小剝皮,我也欣賞小剝皮,他的軍事才能確實非常強悍,而且人物性格也符合他的成長環境。

但欣賞歸欣賞,這種人如果現實里遇到,絕對要避而遠之,一個非常聰明的極端利己主義者。

在他身邊,真是被賣了幫著數錢的節奏。理性欣賞拒絕「迷戀」(手動滑稽)。


拉姆斯的戰敗不是運氣不好,是他缺乏戰略思維而放縱自己肆意做惡的結果。

如果拉姆斯不沉迷於用剝皮的恐懼來維持統治,就能明白盧斯讓他與三傻結姻的重要性,會善待三傻,三傻不會逃跑,不會找到囧雪來攻打臨冬城,更不會有找來谷底騎兵支援。

如果拉姆斯明白席恩做為鐵種繼承人的重要性,就應該誘騙席恩和自己聯手,而不是閹掉席恩致使老鐵种放棄席恩。就算後面三傻和囧雪攻打臨冬城,拉姆斯也能要求鐵種支援,鐵種肯定也是樂意幹掉狼家的。到時候私生子之戰什麼結果就更不確定了。

但是,如果那樣,就不是拉姆斯了。

~~~~下面是原答案~~~~我曾在別的答案中開玩笑說,喬弗里和拉姆斯是我唯二鍾愛的惡棍。

縱觀全劇,拉姆斯是少有的負面形象的重要角色,而且塑造的很成功。

他像毒蛇纏繞著獵物一樣折磨席恩來取樂;他佔領臨冬城並用剝皮的恐懼控制著北境;他強姦虐待三傻只保持三傻生兒子的部分完整;他將情人的屍體當作一塊好肉餵了狗。

同樣生為作為私生子,囧雪努力守衛長城受到守夜人愛戴,援助三傻嘗試援救瑞肯並最終繼承了狼王衣缽。而拉姆斯則是以傳統為名在北地剝皮作惡,在三傻逃跑,繼母生子,自己可能喪失繼承權的情況下,殺死了父親、繼母和新生的弟弟,奪取了波頓領主身份。

與他的斑斑劣跡相比,他夜襲糧草擊敗二鹿,激怒囧雪絞殺野人的「才智」,或者被破城後射死巨人與囧雪決鬥的冷靜應對,都顯得無足輕重。

最重要的是,他最終也如觀眾所願,慘死在自己的獵犬爪牙之下,這也正是我喜歡這個角色的原因。

最後,給拉姆斯編個簡歷:我乃拉姆斯.波頓,原名拉姆斯.雪諾,盧斯.波頓的私生子,末代剝皮領主,臨冬城新主人,北境守護者,大吊席恩之閹割者,席恩大吊的發貨員,強姦三傻之人,一塊喂狗的好肉的情人,軾父者,繼母和嬰兒之喂狗者,最後一個巨人之射殺者,私生子之戰敗北者,自家餓狗的狗糧。

有人點贊,贈送彩蛋:

喬弗里自我介紹:我乃喬佛里·拜拉席恩,真名喬佛里·維水(謝謝 Endsey Xu 提醒),七大國統治者暨全境之守護者,被狗草的屁的國王,怪物說像的會蒼蠅一樣死掉的君主,毆打無助女人的蠢鵝,拜拉席恩家的野種,殺死艾德·史塔克的劊子手,蘭尼斯特家的孽種,瞎了眼的大笨蛋,暴君和蠢王二合一的極品,不知百姓飢餓的蠢驢。


樓主為啥要把自己開除人籍……


不喜歡這個角色,但是這個演員演的不錯~

就像越獄中的t-bag!

能讓人徹頭徹尾的討厭這個角色,說明這個演員成功了!


這破題老在tl上晃悠。不答要憋死了。

題主所謂軍事才能,多為權衡利弊做了取捨。
而這種取捨是以侵害他人利益甚至生命為代價。

如果你真的欣賞這樣的才能。我覺得你要好好正視自己性格上的問題。

毅然決然的泯滅人性的「正確選擇」並不值得稱道。
越是輕易做出這種決定的人越是可怕。

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老是想著把人往死里整,自己的結局往往也不怎麼好看。
畢竟,現實生活中大多數人誰都弄不死誰。


呵呵,運氣差。
艾德也是運氣差,碰上喬佛里。
羅柏也是運氣差,碰上伯頓。
紅毒蛇也是運氣差,碰上魔山。
泰溫和伯頓也是運氣差,生了背時兒子。
反正死了的都是運氣差,只有雪諾運氣好,死了還能活。


只能說劇集裡面大大提高了Ramsay的智商與顏值。書裡面說這人長的微胖,非常猥瑣,嘴唇如同兩條肉蟲一般,不想劇中演員選的還非常帥。書中老剝皮對ramsay的評價就是有勇無謀,劍術也非常渣,砍人像屠夫一般,不過耍小聰明還是很不錯的。總的來說,這個人書中就是非常猥瑣的一個人,劇中提升到了一個亂世梟雄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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