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將同性戀和艾滋病放在一起類比不合適?
如果從社會責任的角度進行類比,就是合適的。
你知道么?抑鬱症,艾滋病,以及同性戀,這些群體所受到的很多痛苦,並非來源於病情,而是來源於社會。
1.
就我而言,我抑鬱症來源於我母親。她反覆出現的一些行為,經常會讓我產生巨大的絕望感,和無助感,痛苦隨之會吞噬掉我...
在那一刻,結束自身的生命,是一種從痛苦當中獲得解脫的行為。
當然,最後的結果是,她現在也在看心理醫生。可是她的病因,來源於我的外婆,和那個時代——文化大革命。她總是說「我們這個時代的人都是這個想的。」
看,社會的錯誤。
2.
艾滋,本身是來源於非洲。 本身主要由性行為,母嬰關係,和血液輸送行為的進行傳播。
然而,由於社會上對於艾滋的不了解。造成了很多人對於艾滋病人的恐慌,他們不敢與艾滋病人握手,不敢和艾滋病人租房子,不會僱傭艾滋病病人。
因此,為了獲得和正常人一樣的生活,甚至為了報復這個社會對於他們的惡意,一部分艾滋病人選擇隱瞞了自己的病情。
同時,政府為了維護自身形象。也會對於艾滋病情況進行隱瞞。故意不普及現實,讓公眾認為,艾滋病不可能出現在你的身邊。 因此好多人對此減少了防備,最終患上了艾滋病。
如果你有興趣,可以去搜索一下:高耀潔。 一個高齡女性,普及艾滋病知識,最終的下場是放逐在國境之外,終身不能歸於故土。
看,又是社會的問題。
3.
簡單的列舉一下,這個社會給同性戀患者帶來的傷害。
無性無感情的形式婚姻。
同性伴侶不能夠繼承財產,因此很多決定無法共同做出。
很多企業是不僱傭同性戀的。
同性戀患者有遠高於社會平均水平的自殺率
為了永遠在一起,卻又不能忍受社會所帶來的痛苦,同性戀情侶會相約自殺。
......
這難道不是社會的問題?
4
說實話,這些人都一定是病人么? 不是的。他們只是不同而已。
這些人有過抑鬱的經歷,有過對抗艾滋的經歷,他們和一些人不同,喜歡同性。這就像你的身材,你的性別,以及你的職位和擁有的權力一樣。只是不同。
但是不同的是,你的身材可能最多只是用來調侃。 你的性別讓你順理成章,不會讓你被人議論是靠能力之外的方式上位的。而你的職位和權力甚至可能收到他人的擁護和讚美,哪怕其實你的有些觀點,已經偏離了你的初心。
社會不會因為你的不同,對你造成傷害。
然而,抑鬱症,同性戀,和艾滋病不是。
這個社會,只要你有過這些不同,只要你向這個社會披露了這些不同。你就要面臨著受到傷害。
我的心理醫生曾經問我:「為什麼你要想別人透露你的抑鬱症情況呢?這樣對於你是不會有好處的。」
5.
而如果在這樣的一個社會現實下,當我們面對著抑鬱症,同性戀,和艾滋病人時,還硬要說,他們和社會人是一樣的...
我們是不是也要說,每天都在「文攻武衛」毛澤東思想的紅衛兵們,其實和社會人也是一樣的,他們代表著真實的中國人?
對於弱者的憐憫和敬重,對於權力的調侃與諷刺,本身是我們這些平凡人,面對人類的弱點,所能夠做的。這非常微小,但是必須要堅持。
如果我們所有人都對於弱者調侃與諷刺,對於權力敬重和讚美...我們留給我們下一代的社會,將會是什麼樣子?
6.
市場營銷當中有一個概念,叫做企業責任感(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 一般會在第一學年的後半段,進行講述。
其中,企業對於社會責任感有以下幾個態度:
違反社會責任
漠視社會責任
遵守社會責任
承擔社會責任。
蘋果是選擇了最後一個。
我希望魅族也是。我認為性取向完全是個人的自由,絕對不應該以此來評價一個人
但我看到有的答主說:「異性戀得艾滋病的人更多。」
或者說:「感染HIV和人群無關,和行為有關,只有易感行為,沒有易感人群。」
走極端到這個份上,我只能再出來平(ke)衡(pu)一下了。
這是我第二次強調,我認為性取向完全是個人自由,不過流行病學數據你不懂不要瞎猜
基於單次行為的HIV傳播的風險評估,每一萬次暴露:
輸血 92.5%
共用注射器 0.63%
針扎 0.23%
接受肛交 1.38% (帶套並且接受雞尾酒治療 0.011%)
肛交插入方 0.11%
陰道性交接受方 0.08%
陰道性交插入方 0.04%
口交 極低
母嬰傳播 22%
然後是關於HIV的感染途徑,這裡不同國家,不同地域都不一樣,以我們醫院為例
我們門診患者大約50%是同性性行為感染,25%是血液途徑感染,25%是異性性行為感染
另外,門診HIV患者40歲以上單身的極少,同性性行為感染的男同志多是有老婆的
我第三次強調,我認為性取向完全是個人自由
不過從流行病學角度,男性同性戀人群確實是HIV感染高發人群,男性同性性行為是HIV感染的主要傳播途徑。(有趣的是,女性同性戀人群性行為感染HIV概率比異性戀人群更低)
好了,科普其實才是我的主要任務,科普完了我順便說說我的觀點:
HIV感染者有很多是被配偶感染的,也有很多是因為賣血感染的,但是他們遭受的很多歧視,其實是因為社會對男同性戀人群的歧視而牽連的。
所以怪gay咯?
我顯然不是這個意思……
我的意思是,如果社會對男同性戀人群有跟多的寬容,那麼HIV患者也能夠更加昂首挺胸。可惜現在即使是母嬰傳播感染長大的孩子,也因此而承受著更多的社會壓力。
其實艾滋病患者對周圍人的危害是很低的,大家也看到我給的數據了,你即使是單次性行為,傳染的概率也基本低於1%,甚至低於0.1%,如果在吃雞尾酒,就更低了,難道你還擔心握手傳染?
所以我希望大家能在理解同性性取向的同時,也換一個眼光看看艾滋病患者,他們只是被感染了一種病毒而已,不應該為此對他們敬而遠之,他們也是很需要關愛的人群。
另外,性取向完全是個人自由,但同性戀人群確實是HIV感染高發人群,同性性行為是HIV感染的主要傳播途徑,這個是事實,如果你非要曲解事實才能去理解同性戀人群,或者才能去理解艾滋病患者,那說明你還沒真正想清楚這個問題。
同性戀已經從美國的精神病診斷系統(DSM)中剔除了,再沒有人能稱同性戀是病。
而沒用任何攻擊艾滋病患者的意思,但是這是一種病,需要大家幫助和治療。
把同性戀看做一種病還振振有詞,明顯是不妥的。
在知乎被反覆提及的另一個有問題的類比是和殘疾人,雖然同樣沒有攻擊殘疾人的意思,但是這是一種需要幫助的缺陷,而同性戀不是。
這種明顯不妥的類比在知乎無人在意,最搞笑的是他們還被拿來作為保護同性戀的例子。。。很明顯這些人沒把同性戀看做性取向(和你自己)不同的正常人。
ps此回答為自問自答。自問是因為這種類比我看了很不舒服,但是在一個道德感爆棚的地方,這種類比還被反覆提起卻無人在意。
尊重艾滋病患者是尊重生命,尊重同性戀者是尊重人性。。。
首先聲明,這不是一個討論主題的回復,絕不反對大家點摺疊。只是原PO的身份讓我很想回復下面的話:
把正常行為和疾病放一起胡亂類比當然不合適(從社會地位與責任感等有共同之處的方面則可以),但是請親意識到:大伙兒噴你,不是因為你把同性戀和艾滋病類比,也不是因為你沒拿它們類比,而是因為你們扯著人家性取向忙忙地找存在感這事它真的LOW逼。拿調侃同性戀營銷LOW逼,拿調侃艾滋病營銷LOW逼,拿調侃河南人營銷也還是LOW逼。把調侃當作判斷是否接納這群體的準則而且貌似是你眼中的唯一準則,這瞎扯蛋。你信么?這種營銷手段LOW如狗——抱歉我不應該拿狗和你們的營銷類比,但是,既然你認為調侃就而且才說明接受,當各平台上的口碑都是「魅族的營銷真如狗」「魅族的產品真象翔」的時候,你們真會欣喜於大家在調侃而接受魅族?
說實話我並不太為一次說話不經腦的調侃生氣,反正國內營銷手段也就這水平。 但是為這調侃進行的辯解則讓我感覺:魅族真的LOW到突破我下限了。我印象中它是個還有那麼點兒正能量的年輕國產品牌,沒想到變成了敢於滿世界大喊「爺調戲你是看得起你」的市井小混混。
給你的自答點贊是因為我同意不能將它們進行不恰當的類比,不是因為我覺得你可以發布那些扯蛋話。「需要勸說大家停止一種習以為常的不當行為」和「自己先把更不當的行為停下來」又不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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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在這個問題下,我拉黑了用戶Tsanupoi 。因為他跑來在評論中大放厥詞,聲稱「同性戀是遺傳病,治不好(大意)」。因此我宣告拉黑此人。
此人為之憤憤不平,反覆找管理員舉報我的回復聲明「拉黑不送」(四字原話),認為這損傷了他的玻璃心——但是,我認為我擁有拉黑他人的權利,我也擁有聲明我已經拉黑某人的權利。沒有權利在評論中污衊貶低他人性取向的人是他。引用知乎不友善內容判定:
「歧視:針對他人的民族、種族、宗教、性取向、性別、年齡、地域、生理特徵等身份或者歸類的攻擊」
也就是說:此人在知乎公開發布不友善評論,並且試圖拒絕他人的正當權益聲明。我將因此鄙視這種行為,並且鄙視胡亂進行不友善判定的管理員。儘管此人的原評論已經由他本人或由管理員刪除。因為同性戀是屬於情感方面的,艾滋病屬於疾病方面。艾滋病會死,同性戀不會死。艾滋病傳染,同性戀不會。兩者之間區別太大,不能放在一起。就像你不能把狗和蘋果放在一起類比一樣。
因為把異性戀和艾滋病放一起類比也不合適啊,性傳播疾病和性取向沒有必然聯繫。
同性戀我覺得應該和左撇子做類比,這樣再把左撇子和艾滋病做對比的話,很明顯不合適啊
好匆忙的危機公關啊,李楠老師
看了一晚上關於艾滋的文章……閑的搜了一下同性戀和艾滋 果然有好多相關內容 首先 題主的問題就說明了一個社會現象 很多人將同性戀和艾滋類比 出現這種情況原因無非是近年男同群體中艾滋的比例越來越大 但我們需要搞清楚一個問題 男同中艾滋比例的確很大 但艾滋患者中男同的比例卻不大
其次 談到艾滋 三個最主要的傳播途徑 性 血液 母嬰 既然說到同性戀 那大多數都是指通過性行為傳播的 而這主要折射出的是一些私生活不檢點 濫交的群體 而濫交並不只存在於同志中 假如這些同志不是同志 是異性戀 是否會改變結果呢 儘管男女性行為傳播概率不及男男性行為 但常在河邊走怎能不濕鞋 只要他們依然濫交 還是有很大幾率傳播艾滋的 這些人的不道德與他的性取向無關 說白了 就是不管他喜歡男的喜歡女的他都是個渣 只不過由於男男性行為感染幾率較高 他渣的本質暴露更明顯而已 但我們並不能將他的渣 他的性取向和他傳播艾滋的概率聯繫起來 因為本質上他容易感染傳播艾滋 只是因為他的渣 和他是否為同志無關 這裡大概很多人會說你不是說了男同傳播概率更大嘛 為什麼與他是男同無關 假設他從不濫交 一輩子只和一個人發生性行為 就算那個人是艾滋 最多也只是兩個人被感染 並不會向更多人傳播 而如果他的愛人拋去被母嬰 血液傳播(畢竟這些容易控制 稍加註意就可以預防)也是一個專一的人 那麼他也不會是艾滋 他們都不會被感染 畢竟並不是男男性行為就可以憑空造出這種病毒的 所以得不得艾滋和喜歡男人女人是沒有關係的 為什麼要將同志和艾滋相提並論 而艾滋 除了一部分人是他們自己作感染的 別的並不應該受到歧視 而那些自己作死的 也有得到醫治的權利 但以我的主觀想法 他們是咎由自取
第三 性取向並沒有正常與否 同性戀也只不過是少數人的一種生活方式 他們並沒有錯 也不是病 不應受到歧視
第四 我認為 如果說將艾滋與同志相提並論是在歧視同志的話 同時也歧視了艾滋不是嗎 同性戀不是病 應該得到起碼的尊重 艾滋是一種病 應該得到治療 兩者都不應該得到歧視
最後 艾滋與性取向無關
這明顯是在偷換概念。
類比恰當與否在於類比想要突出的特徵,而不是類比事物的特徵。
將同性戀和艾滋病放在一起類比,只能說同性戀群體和艾滋病群體有所共性,並不是說同性戀者就等於病人。
就好像我們平時把孩子比作貓咪一樣,我們想突出的是孩子的「可愛」或者「乖」這一特徵,並不是說孩子是動物。"把孩子比作貓是不是對孩子的不尊重「這類指責,明顯是站不住腳的。
回到原句
什麼時候你能調侃黑人了,什麼時候你才真正接受了他們。
什麼時候你能調侃艾滋病人了,什麼時候你才真正接受了他們。
什麼時候你能調侃鄉下人了,什麼時候你才真正接受了他們。
黑人,艾滋病人,鄉下人,這三個類比對象的共同特徵明顯是弱勢群體是經常性被歧視的對象,這比喻就想表達的是:同性戀者和和上述三者一樣,是經常被歧視的對象。單獨拆開,說把同性戀比作艾滋病人,就是指同性戀有生理性疾病,就好像說把同性戀者比作黑人就是說同性戀就是尼格羅人種,把同性戀比作鄉下人就是說同性戀是就是非城市居民一樣,是無意義的聯想和腦補。
最後,截頭截尾,抓住艾滋病人這一孤例,然後放大其「生理性缺陷」這一特點而指責比喻者,就跟強調貓是動物,然後大肆宣揚"把孩子比作貓就是在暗指孩子不是人」一樣荒謬。這樣的人,如果不是居心不良,我想至少是因為情緒而影響了思考吧。
如此徒勞解釋只會越描越黑
所面臨的困難越大越容易失去理智。李楠同學以前我覺得你是挺成熟理智的一個人,卻沒想到也會如此昏庸的公關招數,難道你不知道大眾要的是「態度」而不是「答案」么,可憐可悲
沒有可比性,社會文明的開放提升,人自身素質的提升,相信可以正常看待。。。對於社會中部分對於同性戀者或者艾滋病患者的不尊重真的值得鄙視。。。艾滋病患者如果因為自身造孽需要為自己付出代價。。。今天父母一代可能還是無法接受子女是同性戀者,這個需要溝通磨合,文化,知識,甚至改變調整。。。尊重是起碼的要求。。。違法應該治理。。。
本身就沒有可比性,都不在一個範疇。
艾滋病的病因並不是因為同性戀,美國在20世紀末已經證實了。所以放在一起當然不好啦,不管是不是同性戀,只要與攜帶病毒的人親密接觸,就會被傳染。
客觀上的確有點關聯,但那也是別人的事。有些人不但恐同還恐艾,真是。。。
好好發貨,少玩知乎
個人認為前者是正常戀愛現象,且存在即合理。而後者是一種疾病,需要根治的。這兩者沒有可比性
連一個同音的字都沒有請問你為什麼把他們放一起
我覺得李楠的答案已經很詳細了,就是我心中的答案,另外我想多說一句,很多事,你不需要喜歡,尊重就可以了。尊重,不去橫加干涉,這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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