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新浪娛樂專題《中國電影發行黑幕大起底 票房上億的另類秘密:自產自銷》?

新浪娛樂 | 有料 Vol.74 電影發行驚天黑幕起底:票房上億的另類秘密

  2014年,中國電影年度票房超過290億人民幣。今年截至5月底,票房已經接近170億,這樣的票房成績令全世界咋舌,彷彿中國電影已經進入盛世。
  但2015年五一檔上映的王小帥新片《闖入者》,卻遭遇不足1%的排片,王小帥發出:「《闖入者》遭遇了事先張揚的謀殺案,沒有見到觀眾,就被影院提前宣布死刑」的怒斥。幾乎同期,2015年5月3日,導演高群書寫下一條微博:「現在有首日不買5000萬以上票房三天能過億的電影嗎?」
  圈外人聽不懂這樣的呼聲。實際上,在這個國產電影不斷破票房紀錄,過億已經成為票房起步價的時代,票房成績連年遞增的神話背後,暗流涌動著另一套潛規則。
  片方提供影片,通過影院售票,再由觀眾付錢購買,從而達成一部電影的票房——這是正常的生態鏈。但如今,不少片方自己出錢購買大量電影票,再以贈送和低價售賣的方式將電影票給予觀眾,不僅製造了高票房的假象,還能排擠同期競爭影片。或者,大家來拼誰更有錢來玩這套遊戲——這種方式被稱為買票房。
  在中國現在的分賬體系中,片方/發行方和影院分別分得43%、57%的票房。但也有不少片方,為了使影院在排片時給自己更多的場次,而自動讓利分成點數,將本該屬於自己的票房分成返還給影院——這種方式被稱為返點。
  某種程度來說,買票房確實對提高表面的票房成績有用,返點也的確能獲得高排片從而獲得好票房,但事實上,並非人人都默許了這種操作手法,有一些電影人對其合理性提出質疑,認為這破壞了市場公平競爭機制,也對中國電影的長遠發展有傷害。

買票房和返點究竟是如何操作的?這條利益鏈條上有哪些人?在具體執行中,買票房和返點又有哪些異化?這種現象為什麼會存在,又該如何被看待?


片方提供影片,通過影院售票,再由觀眾付錢購買,從而達成一部電影的票房——這是正常的生態鏈。但如今,不少片方自己出錢購買大量電影票,再以贈送和低價售賣的方式將電影票給予觀眾,不僅製造了高票房的假象,還能排擠同期競爭影片;或是片方與發行方協議提高發行方的分賬比例,俗稱「返點」,用以激勵院線提高排片率,排擠競爭對手。這到底是怎樣操作的?是否構成商業賄賂?是否觸發了法律的底線?

在中國現在的分賬體系中,片方/發行方和影院分別分得43%、57%的票房。但也有不少片方,為了使影院在排片時給自己更多的場次,而自動讓利分成點數,將本該屬於自己的票房分成返還給影院——這種方式被稱為返點。


而買票房則本質上是製片方通過協議與發行方達成的交易,雖然做法繁瑣但並不複雜。即,製片方先支付一定數額的票房費用給發行方,發行方再通過一定價格與院線或各地影院購買電影票,從而實現製片方預先自行購買了票房,於是影片的票房起點就不是0了。


電影市場風起雲湧,估計很多觀眾都沒想到電影的票房是這麼玩兒出來的。某種程度來說,買票房確實對提高表面的票房成績有用,返點也的確能獲得高排片從而獲得好票房,但事實上,並非人人都默許了這種操作手法,有一些電影人對其合理性提出質疑,認為這破壞了市場公平競爭機制,也對中國電影的長遠發展有傷害。


很多人可能以為電影票房這屬於國家廣電總局的事兒,總局沒下硬規定,大家各顯奇招也都無可厚非。真的是這樣么?廣電總局作為行政管理部門,其頒布的行政文件自然是應當遵守的,但當我們討論電影市場時,首先不能忘記,要以更高層級的法律作為依據和出發點,那麼,讓我們帶您從《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角度來看看,這混亂的發行市場究竟是鬧哪樣?

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

《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規定:「經營者在市場交易中,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公認的商業道德。」所謂的不正當競爭,是指「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的行為。」而經營者,則是指「從事商品經營或者營利性服務(以下所稱商品包括服務)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顯而易見,電影市場和製片商、發行商以及放映商們自然屬於《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制範疇。在競爭法視角,返點和買票房又有著不同的法律風險。


以返點和買票房來爭奪排片——是否構成商業賄賂?


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

「經營者不得採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進行賄賂以銷售或者購買商品。在帳外暗中給予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回扣的,以行賄論處;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在帳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賄論處。 經營者銷售或者購買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給對方折扣,可以給中間人傭金。經營者給對方折扣、給中間人傭金的,必須如實入帳。接受折扣、傭金的經營者必須如實入帳。」

其中,發行商直接購買票房獲得開場的行為,在本質上符合「採用財務進行賄賂以銷售」,只是鑒於片方扮演了消費者的角色,究竟是否被認定為商業賄賂還難以做出定論,因為國家工商局頒布的《關於禁止商業賄賂行為的暫行規定》(以下稱《暫行規定》)中對於「財務」的解釋為「假借促銷費、宣傳費、贊助費、科研費、勞務費、諮詢費、傭金等名義,或者以報銷各種費用等方式,給付對方單位或者個人的財物」,而「其他手段」則是指「提供國內外各種名義的旅遊、考察等給付財物以外的其他利益的手段」,並沒有明確將「自銷自買」這種方式納入其中


而依據《暫行規定》第六條——

「本規定所稱折扣,即商品購銷中的讓利,是指經營者在銷售商品時,以明示並如實入帳的方式給予對方的價格優惠,包括支付價款時對價款總額按一定比例即時予以扣除和支付價款總額後再按一定比例予以退還兩種形式。 本規定所稱明示和入帳,是指根據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在依法設立的反映其生產經營活動或者行政事業經費收支的財務帳上按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明確如實記載。」

可以得知,返點本質上屬於一種非明示的折扣(具體通過改變票房分賬比例來實施),這種擠壓其他影片排片量的行為是存在被認定為商業賄賂的可能性的。

瘋狂的電商低價——是否構成商業傾銷?


製片方和發行方聯合電商,搞了一系列「9塊9」之類的活動,觀眾們是開心了,但那些沒有聯合電商的影片可能會很不爽,依照《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一條「經營者不得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依照現有的電影票基本價格,白菜價電影票自然屬於低於成本,但如何證明「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就是另一番問題了。畢竟,首先製片方們可以聲稱低價是營銷手段,是為了獲得電影知名度從而進行後期開發,比如網路放映、衍生品售賣等;而電商們則更有理由——因為電商的直接競爭對手並不一定屬於電影行業,電商採取這樣的方式是為了獲得更多用戶和流量,目的也不一定是排擠其他電影排片。所以,電商作為間接參與影片發行的第三方,其在電影市場的競爭對手該如何認定?做低價電影票是排擠電商的對手還是同期電影的對手?很值得玩味。


應該由誰來干預?


雖說上述返點和買票房的行為可能構成不正當競爭,那麼究竟誰來管理?誰能發出要求「正義」的呼聲?


似乎工商部門有處罰權利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三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為公平競爭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監督檢查;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其他部門監督檢查的,依照其規定。」


第二十二條 規定「經營者採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進行賄賂以銷售或者購買商品,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監督檢查部門可以根據情節處以一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首先,從公法角度, 一方面,工商部門作為市場秩序的維護者,自然可以插手監管;另一方面,廣電總局作為電影市場的規制機關,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的通知》中的相關規定,廣電總局的職責包括「負責監督管理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機構和業務以及出版物、廣播影視節目的內容和質量,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並承擔相應責任,指導對市場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其中電影局的職責為「承擔電影製片、發行、放映單位和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對電影內容進行審查。指導、協調全國性重大電影活動。指導電影檔案管理、技術研發和電影專項資金管理。承辦對外合作製片、輸入輸出影片的國際合作與交流事項。」所以,原則上來說,如果廣電總局和電影局針對返點和買票房進行規制,應當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其他部門監督檢查的」。


只不過法律規定的法定賠償數額以20萬元為上限,相比片方們實際受到的損失或者獲得的收益,可能遠遠不足。


利益鏈條牽扯太大,沒人去告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給被侵害的經營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被侵害的經營者的損失難以計算的,賠償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潤;並應當承擔被侵害的經營者因調查該經營者侵害其合法權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被侵害的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正當競爭行為損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也就是說,從私法角度,被擠壓排片的製片方和發行方可以以經營者的身份尋求司法機關解決。只不過從商業角度來看,這樣的可能性並不大。鑒於大多數有後台的片商或多或少都玩過這些手段,所以真正有動力去提起訴訟的可能只有那些被擠壓的文藝片商,面對強勢的對手和較大的舉證成本,估計很少有人願意去觸動這根弦,同時,司法救濟時間較長,而電影的影院壽命周期至多6個月,等判決書出來,黃花菜都涼了,再加上電影這樣的商品收益難以預測,即使勝訴,獲得的賠償也是個未知數,所以尋求司法救濟,往往並非大多數從業者願意選擇的道路。


類似的問題,廣電總局其實管過


的確,總局有權管,但何時管,怎麼管?儘管依據《廣電總局電影局關於調整國產影片分賬比例的指導性意見》分賬比例為「製片方原則上不低於43%、影院一般不超過50%」,但這畢竟是指導意見,從法理上來說不具有強制性的效力。


總局目前還沒有對返點、買票房這樣的行為進行直接的監管,但總局的確曾經對商業賄賂有過實在的監管行為的。2006年(總局改名之前)向地方新聞出版局下達的《新聞出版總署關於進一步做好出版發行領域不正當交易行為自查自糾工作的通知》對圖書音像、報刊等出版發行等領域的反商業賄賂做出了相應的規制規定。其中還特別提到「出版發行單位為了銷售或者購買出版物,在帳外暗中以回扣等形式,以現金、實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給對方單位甚至個人一定比例的價款,逃避財務會計監管的,應按商業賄賂案件查處。」並且規定要求各地方出版局拓寬投訴渠道,與其他機關加強配合,加大查處力度。


行業興旺的初期總是伴隨著各種各樣的不公平競爭問題,今天的電影發行也許就像10年前的出版業一樣,且畢竟治理的過程不會是一蹴而就的,相信總局對這些都看在眼中,也許政策正在醞釀中。


作為一個剛入行的新人回答該問題。我們公司今年有部片子取得了2億+的票房,宣發費用中只有500萬左右用於所謂的「購買票房",主要形式如下:1、與淘寶、微信合作,推出「9.9元看電影」等活動;2、與格瓦拉、貓眼、摳電影、豆瓣、網易等電子票務網站合作,購買若干電子票券用於各種宣傳活動、贈送客戶等(也包括員工福利)。另外也有院線返點,上映前與部分院線簽署協議,
在院線全部票房達到多少返凈票房的幾個點;或者院線票房佔全國票房的百分之多少返幾個點。所有的返點政策都是有分幾個梯度的,實際結算下來有的院線完成第一級,有的完成第二級,也有一級也沒完成的,但沒有一家是完成第三級的。最終結算的院線返點加起來也就200萬左右。
這是我入行以來接觸到的第一個項目,也許不能反映電影市場的全部,但至少能代表部分電影的現狀。


一想到小時代這樣的片子幾億票房或許是注了水了,覺得還是挺寬慰


我們樂觀一點看,原來這些片子幾億幾億的票房,不全是愛跟風觀眾交的智商稅呢…是不是又有點欣慰?→_→


-

一、

利用「返點」(多退院線點數),把電影救活的,有一個出來公開承認過,而且成為影史範例。
那個人叫魏德聖,他自己拍片,自己發行,那電影就叫「海角七號」。

多年前,我注意到這個現象,跟南都的哥們提醒,這是個多可怕的趨勢呀?
南都的哥們以為我忌妒呢,沒鳥我,認為沒有新聞價值。

多年後,不管在台灣,還是在大陸,這個方法早成了常態了。

二、

其實在我眼中,這樣的事,沒什麼好或不好。
你可以說它是正常的宣發手法,是電影界的常事。

久到你可能都沒法想像的那樣久來。

台灣電影「花漾」,花了政府文創基金三千萬,給一家叫「風賦」的公司去承辦宣發。
結果?出來的票房不到五百萬。

民間質疑發行商,你幹嘛不直接買了票送人免費看?
錢假裝回口袋,那票房至少還有三千萬呢。

總比「一億多台幣拍電影,三千萬台幣宣發,換了五百萬台幣票房」好聽吧?

三、

是的,這套邏輯很簡單,誰的電影要上片,都得作宣發不是?

正常的宣發,你得印海報,你得搞活動(憑票根抽汽車一類),你得剪預告來播喔,
比如在外面,電視上有一堆電影預告,可中國沒有,很少類似的玩意兒。

中國的院線方,全被逼的去買票房。(幾乎剩下唯一一條道兒。)

這其實沒啥敗德的,他們把錢拿去播電視廣告,其實沒啥不同。
跟拿錢去買票房,造自己的聲勢,花的都是樣樣的人民幣,有啥好非議?

其中叫人痛恨一點,唯一一點,大家該問問,為什麼只買票房?不用別的法子?

當年魏德聖返點院線,就是因為台灣的「華納威秀」院線獨大,
不用這個方法,說服不了「華納威秀」的經理,不說服他,就排不了片。

片子就死了。

四、

說到底,就是所有人,都被「戲院」給掐住脖子了。

我在知乎上說過,團購一類活動,是戲院用自己的優勢地位,掠奪片方、發行方的財富。
表面上讓利觀眾了,其實是用爆米花一類純收入來補貼自己。

知乎上,一堆振振有詞的專家說不信,布拉布拉扯一堆。

(為什麼網上買的電影票比現場買便宜很多? - yolfilm 的回答)
(既然電影票團購可以二三十元,為什麼不能直接就售二三十元呢? - yolfilm 的回答)

這不,又出來了新聞。

咋說咋不信。

中國的「戲院」真的就是這德性,他們想出來的歪路斜道,會叫你恨的牙癢。
逼得片商、發行商無路可走,只能奉陪他們的種種遊戲。

「把錢拿去作廣告?別傻了,快裝我口袋裡來,不買票房,不給你上片。」

ps:

我的感覺,新浪娛樂的記者,文筆視見真一般。
寫半天,沒有寫出問題核心來。

真該把稿費頒給洒家。

-


都沒有想明白放經濟版還是娛樂版,以為搞了一個大新聞。然並卵。


同樣作為記者,同時又作為財經媒體報道娛樂產業的記者,新浪這篇《中國電影發行黑幕大起底 票房上億的另類秘密:自產自銷》我i看了兩遍,應該是有資格說兩句的:

一,
無論初衷為何,用心的報道值得尊敬。

  • 不可否認,文章記者做了大量的走訪調查,很用心,同時,我個人對於深度調查,從內心表示敬佩;

二,主觀意識摻雜其中,犯了新聞大忌。

  • 我們都知道,記者的責任是盡量還原客觀事實,記錄事件的本身,尤其是深度調查,非常忌諱對報道內容「貼主觀判斷的標籤」;很遺憾的是,這篇文章從標題開始,就已經為文中的行為下了定義。
  • 實際上,無論是多麼「罪大惡極」的新聞事件,記者都應該從多方求證,且保證客觀表述正反雙方的觀點和聲音,而如何判斷事件本身的應該是讀者。
  • 而記者一旦開始寫稿時,就有了主觀判斷,就常會出現斷章取義的現象——盡量引用偏向自己一方的採訪。
  • 在上述文章中,作者大量飲用了反方(持黑幕觀點一方)的採訪,對於當事人、公司及其高層的採訪提及甚少,在大量求證的關鍵環節,幾乎都是二級市場的聲音,即便是事實,也應該讓當事人回複發生,這是最起碼的新聞素養。
  • 事實上,為了證明自己的論據,生活中,也常有記者「選擇性」的採訪寫作。(當然,並不是指上述文章作者,特此標註)

三,放大事實

  • 我們不能否認,電影行業的確有「包場」等行為,業內人士也不能用「其他行業都有』潛規則『,所以電影行業有也很正常」的混蛋邏輯來開脫,但第一個關鍵問題就是,這類行為並不像文章中形容的那麼泛濫。
  • 看完這篇文章,會讓人深吸一口氣,暗嘆原來熱門電影全是「黑幕「,但事實上,如果觀眾不買賬,製片一方喊地再厲害,也僅僅是自嗨。
  • 電影產業之所以爆發,是因為隨著中國經濟水平的提高,中國人民擺脫了溫飽問題,對於精神層面也開始有需求,電影票價不貴,平均30元左右(全國的),電影屏幕逐年30%-40%的增長,票房爆發是再正常不過的。
  • 我們在生活中也能切實感受的到,朋友們對於看電影的熱情,跟2-3年前截然不同了,文中所指的」刷票房「行為,也只能是造成影片與影片之間的競爭差異。
  • 但是,我們的觀眾也不是傻子啊!!!《小時代》《各種囧途》等系列影片的票房開始下滑,上一次當就夠了,刷票房無疑於消費觀影人群的信任,砸自己招牌,拍電影的都想贊IP,真不是一鎚子買賣。

此外,個人認為,除卻提高影片本身質量,任何吸引觀眾的行為,最後都會被戳穿,給中國觀眾一點時間,大家很快就能培養起來一套自己的擇影觀。
——————————————
當然,如果寫評論,必須是主觀的,只是上述文章是調查類新聞。

  • 是好文章,卻有脾氣。

以此勉勵自己,也以此警示自己:
寫每一篇新聞時都要時刻清醒,我們不生產新聞,只做事實的搬運工!


不知真假。在我的意料之中。就憑國人喜歡看熱鬧的那鼓勁,如果我是發行方,我就會這麼做。

中學時有一次學校開大會,我們班坐在邊上,我突發奇想,看看假裝看熱鬧會影響多少人。於是我就假裝旁邊遠處發生了事情,興奮地跟同學比劃說你們看……同學們不知道怎麼了,紛紛扭頭看……然後隔壁班的也扭頭看……最後整個操場的學生都往這邊看,台上的老師都中斷講話了。實驗取得了圓滿成功!


看了一下新浪的報道,來反對一下現在最高票及大多數的回答。
首先要說,新浪這個報道最後結尾部分明顯直接下場擇邊,導致中立性相對薄弱,標題太帽子黨,先給」黑幕「的定性不妥當,點但本身內容反倒比較紮實。題主的問題,前面的幾個部分——「買票房和返點究竟是如何操作的?」「這條利益鏈條上有哪些人?」「在具體執行中,買票房和返點又有哪些異化?」「這種現象為什麼會存在?」——在其中實際都已經有比較詳實的回答。

其實各個回答的都是在圍線著怎麼看待電影票房」返點「而展開的。
從法律角度說,由於國內尚無具有絕對市場主導地位的超級院線,而文化作品的複製成本又極低。所以,只要發行商(或製片方)不以賬外回扣形式向院線支付,就很難指控「返點」方式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或是濫用壟斷市場地位。

其實,「返點」本質上是一種降價銷售方式。發行(製片)方以更低的價格(降低自己的分成比例)以圖佔據更大的市場(更多的排片)。
比如說,幾台規格相近但不同品牌的電視機進入同一家商場,廠家給商家的價格不同。而商家因為進價不同,更喜歡推銷其中自家利潤高的品牌,這沒人會覺得很奇怪吧?
那麼,類型不同,風格不同,投資不同,號召力也完全不同的影片,院線給的條件不一致,老實說,在非利益相關方看來,實在看不出哪裡「可惡」來。

所以,不要說什麼「片子」死了是院線逼著「買票房」的緣故。最簡單的反駁,為什麼只敢把將死的「片子」限定在國產片上面呢?好萊塢大片有幾部需要買票房的?院線為什麼不敢掐著他們的脖子榨錢。
其實,越是業內其實越應該明白,」需不需要買票房「說到底還是看對電影本身有多少信心。同樣是分賬比例,在不算很久前的2011年,張偉平挾《金陵十三釵》和八大院線鬥法,難道不是成功的迫使院線同意把自己分成從43%提高到了45%?——當然,《金陵十三釵》票房表現最後並不好,但這不影響結論。
實際上院線的壓力某種程度上比電影製片和發行商還大,影院的成本在結構上大多數都屬於固定成本,行業內相互可替代性又很高(於是只有少數院線參加的抵制或封殺,意義就不大),對於預計能夠大賣的強片,他們一樣不願意或者說有資本錯過。

說到底,」票房返點「是且也只是一種營銷手段,它的效果可能很靈,也可能不靈,和作廣告一樣,本身不黑不白。


電影包羅萬象,其中最重要的屬性我以為是商業屬性,訴求在市場的影片,在不違反法律的情況下任何營銷手段都是可行的。

從營銷上講,每次宣傳都會降低下次宣傳時觀眾的預期,在目前這個不成熟市場一些爛片想要有所作為採取此種手段,確實不要臉但也是無奈之舉。當這樣宣傳有效果後,某些有質量有預算的影片自然就跟進了。

最讓人病詬的,也許是自己掏錢買的票房,虛高的數字在宣傳上有欺詐的嫌疑吧。這個唯有靠相關立法去規避,不知道消法裡面有木有條款對其進行限制。

以上。


說一個圈內的事情,我因為種種原因見識了一下大鬧天宮的組,這個片其實已經爛尾了多年,也是最近不曉得哪個煤老闆又買回來裸片(無特效未剪輯)重新請人開始搞,從那種燒錢的手段完全不像是要賺錢的,本來業內人都覺得會賠,不過最後居然還是賺了,包括分成以後還是賺了,為啥?找的好檔期(你也可以說買的檔期),買大V造勢,賣衍生品,偷票房。總而言之錢好賺,但是那個利益鏈不是一般的經濟學的原理,都是內部的一些手段。


電影業從來就是洗黑錢的一個有效手段,從以前港片時期,一些B級片投資就是這樣,包括和台灣東南亞的投資拍的在東南亞發行的很多都會有黑錢投資在裡面,然後說電影投資多少多少百萬千萬報個數,然後票房收回來的就是洗白的錢啦!至於現在大陸電影會不會是如此,你們懂的。


是有這樣的事情。但是其實是微乎其微的!!!對於這種新聞報道我只想用呵呵兩字表達我的心情。對於片方自己買自己得影片現在是比較多。
但是呢?
但是呢?
但是呢?
牛逼的片子還用自己買自己的票房?再說了。你花50塊錢買一張票其中25是要給影院的。你能燒多少錢???
怪不得一些明星對於記者都很無奈。能別他媽的一知半解就出來寫新聞嗎?


這個國家吧,無所謂監管。

大家想的不過是,我不想的,麻痹,國家就得給我管起來。
如果我想的,麻痹的,國家你居然有監管制度?

莫名其妙。


作為一個影院管理層,明確說,就算就《闖入者》獨霸中國檔期一個月,它也破不了億。

開影院是幹嘛的?提高大眾文化素養?nono,僅僅只為了賺錢呀,不賺錢誰開影院。

好片爛片對我們都無所謂的,觀眾愛看的片我們就多排,觀眾不愛看的片我們就不排。《小時代》爛,但是它能賺錢,就會大排,所謂的好電影,那個甚至都哭訴到國家廣電的《闖入者》,誰看呀?影院排的滿滿的也沒有人看,目標人群是誰呀?來影院小年輕誰看這個啊?沒人來誰來付影院房租,水電,工資啊?影片自身素質不過硬怪誰。

去年《白日焰火》上的時候大家不都自覺多排,自己片子爛就別扯別的。再次吐槽下保護月,暑假兩個月又是國產內鬥,終結者小黃人不知道何時能進來╮(╯_╰)╭


大概是身在其中的人,我一點都不會覺得是黑幕。返點近年來比較少,有些即便返點,片子爛賣不掉,我都懶的排上去。買票房一直都會有,少量做做活動送送高級會員做做口碑營銷 影院也何樂而不為,大額買票房這種就基本是投資人打腫臉充胖子的行為,需要非常有錢才能有效果。但是個人認為不管是否存在這種現象都和消費者關係不大,目前市場急需解決的應該是如何提高審美修養的問題,這個問題沒得到解決之前,國內市場會一直被認為是錢多人傻速來的局面。


這和app刷榜不是類似么…


新浪娛樂這樣的媒體居然會關注這種行業內的事 他們不是只關注誰在紅毯穿了什麼的嗎


歪題,這可以理解一些爛片可以取得高票房了,並不完全是觀眾審美太糟糕。(已修改)


小白問句:難道不是按票房納稅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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