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音樂的作品號是如何編製的?

古典音樂大都有作品號,例如巴赫的BMV 988、BMV 1007,肖邦的Nocturne No. 1, Op. 9 in B-flat,這些編號是如何組織的?為什麼大多數作曲家用opus編號,而巴洛克和古典時期的作品不這樣?


先說簡版的回答,後面再補充更詳細的解釋。

簡版回答:貝多芬以後的作曲家,一般都是自己為作品編號。(使用 Opus 編號。有些作曲家沒有自己編號,其 Opus 編號一般是由出版商編製。)

貝多芬以前的時期,作曲家還沒有形成為自己作品編號的習慣。他們的作品編號一般出自後世音樂學家,用音樂學家的姓名縮寫作為標記。

比如莫扎特作品編號的標記 K. 或 K.V. 即 Kochel Verzeichnis 的縮寫,舒柏特的 D 來自 Otto Erich Deutsch。

但也有例外,比如巴赫作品的 BWV 是德語 Bach Werke Verzeichnis 的縮寫,即「巴赫作品編號」的意思。

------------------------------------我是分割線-------------------------------
詳細補充:

1. 題目描述中「為什麼大多數作曲家用opus編號,而巴洛克和古典時期的作品不這樣?」是不對的。

有巴洛克、古典時期的作曲家作品編號使用 Opus 編號的,比如泰勒曼除了 TVWV、TWV 編號外,也有 Opus 編號的。

同時也有非巴洛克、古典時期的作曲家不使用 Opus 編號的。比如舒伯特用 D,德沃夏克也有用 B 的(當然後者主流的編號還是 Opus 標記的。)

2. Op. 是 Opus 的縮寫,拉丁語「作品」的意思。

如果 Opus 編號出自作曲家本人,那麼一般是按作品發表時間來排的。
也有 Opus 編號是出版商編的,這樣的話編號就會比較亂,不同出版商的 Opus 編號也不一樣。

3. 很多作曲家的編號不止一套,比如維瓦爾第的編號,除了 Op.,還有 R、RV、P 等。

4. 貝多芬不是第一個給自己作品編號的作曲家,但是他系統地給自己作品編號的做法,是將這個習慣發揚光大的最主要原因。

5. 作曲家作品編號講起來是很繁複的話題。比如貝多芬的作品除了 Opus 編號,還有 WoO 和 Hess 編號;李斯特作品的 S 編號和 R 編號;肖邦作品的 BI 編號等等都有典故可循,在這裡不一一展開講了,大家有興趣的話可以自行搜索查閱。


2015年5月7日更新 感謝 @Han Edward@Devymex Wang@史布蘭

++++++++++++++++++++++++++++++++++++++

整理了一些常見作曲家的作品編號縮寫^ ^:


亨德爾 Georg
Friedrich H?ndel 1685-1759 作品號:HWV

巴赫 Johann Sebastian Bach 1685-1750 作品號:BWV

維瓦爾第 Antonio Lucio
Vivaldi 1678-1741 作品號:RV

巴哈貝爾 Johann Pachelbel
1653-1706 作品號:P, T, PC

斯卡拉蒂 Domenico Scarlatti 1685-1757 作品號:K, L, P, CZ(斯卡拉蒂的作品號K後面一般會同時標註作品號L。但還是很容易與莫扎特混淆,注意區分)

莫扎特 Wolfgang Amadeus
Mozart 1756-1791 作品號:K/KV

貝多芬 Ludwig van
Beethoven1770-1827 作品號:大多數是通常的Op符號,後來人們為沒編到Op符號的作品編了一組WoO序號(Works without opus number),勃拉姆斯和舒曼等也有部分作品採用WoO符號進行編號。

韋伯 Carl Maria von Weber 1786-1826 作品號:J

李斯特 Franz Liszt 1881-1886 作品號:S

肖邦
Fryderyk Franciszek Chopin 1810-1849 作品號:KK

門德爾松
Jakob Ludwig Felix Mendelssohn Bartholdy 1809-1847 作品號:MWV

舒伯特 Franz Schubert 1797-1828 作品號:D

瓦格納 Richard Wagner 1813-1883 作品號:WWV

柏遼茲 Hector Louis Berlioz
1803-1869 作品號:H

布魯克納 Anton Bruckner
1824-1896 作品號:WAB

理查德施特勞斯 Richard
Strau? 1864-1949 作品號:TrV, AV

德沃夏克 Antonín
Leopold Dvo?ák 1841-1904 作品號:B

斯美塔那 Bedoich
Smetana 1824-1884 作品號:JB, B, T

霍爾斯特 Holst Gustav Theodor 1874-1934 作品號:H

德彪西 Achille Claude Debussy 1862-1918 作品號:L

巴托克 Béla Viktor János Bartók 1881-1945 作品號:Sz, BB, DD


注意:
肖邦、柏遼茲、理查、德沃夏克、門德爾松等作曲家的作品一般情況下用Op編號,只是學術研究時有可能用到專門的編號。
瓦格納、布魯克納、斯美塔那、德彪西等人的作品一般不用編號。

詳細資料見:Catalogues of classical compositions


我們常見到一些古典音樂作品的名字後面跟著由字母和數字組成的編號,典型者如op37、 kv525、RV4、D112等。這些標號表示什麼意思、來源於哪裡、有什麼作用?

最常見的記號是op或opus,拉丁語的意思是「作品」,它大概起源於17世紀初葉,出版音樂樂譜的出版商為了區別同一作曲家的不同作品而標上記號,音樂作品編號是標記作曲家作品順序的號數,用op.(opus的縮寫)標記,如第一部作品標作op.1(作品第一號)。

如果一部作品中包含數首樂曲,則用分號no.(number的縮寫)。如op.1,no.2或op.1b,表示第一號作品中的第二首。

作曲家逝世後出版的作品稱作「遺作」(op. posthumous),以op. post.或op. posth標記。

op記號通常是按同一作曲家出版作品的次序由小到大編號,但這又並不是絕對的。op標記也有問題,例如很多作曲家的作品由不同出版商出版,那時不同出版商有不同的op序號;因此會出現某作品在一個出版商標號為op3,在另一出版商標號為op8,甚至有第三個出版商那裡編號為op6,這樣顯然會造成混亂。

近兩百年來,越來越多學者研究前人的音樂作品。這些學者為研究這些作曲家的作品,列出他們所有作品進行研究甚為重要。由於op記號有時會造成混亂,或者研究者在研究過程中發現新的作品,或是一些作品未正式出版而沒有op記號,這時對所有作品進行重新編號便成為這些學者的又一項工作。由此就產生如BWV、D等編號,這些編號往往是提出新作品編號的學者名字的代表字母。下面是一些作曲家作品常用的記號:

作品記號/適用的作曲家

AV——Richard Strauss 理查-斯特勞斯
B——Dvorak 德沃扎克
BB——Bartok 巴托克
BWV——J.S. Bach 巴赫
D——Schubert 舒伯特
F——Vivaldi 韋瓦爾第
H——Holst 侯斯特
HWV——Handel 亨德爾
K——Mozart 莫扎特
KV——Mozart 莫扎特
L——Debussy 德彪西
M——Vivaldi 韋瓦爾第
Op——大多作曲家
P——Vivaldi 韋瓦爾第
R——Vivaldi 韋瓦爾第
RV——Vivaldi 韋瓦爾第
S——J.S. Bach 巴赫 (與BWV相同)
S——Liszt 李斯特
Sz——Bartok 巴托克
WWV——Wagner 瓦格納
Z——Purcell 帕蕭

音樂作品編號大體出自三類人之手:1、作曲家本人;2、出版商;3、音樂學家。

一般認為最早為自己作品編號的是義大利作曲家班基耶里。歐洲18世紀初期,作曲家一般不為自己的作品編號,這時多由出版商從方便的角度為作品編號。這種編號不能如實反映作曲完成的先後順序。貝多芬是最早有系統地為自己作品編號的作曲家,今日所見其重要作品的編號皆出自其本人之手,但仍有遺漏。近代一些音樂學家從利於後人對作曲家作品研究出發,對重要作曲家尚無編號作品進行有系統的編號;對無系統編號者亦加以重新編號,並標註特定的標記。

J.S.巴赫的作品編號由德國音樂學家W.施米德(WolfgangSchmieder,1901-1973)編成,以BWV(德文Bach-Werke-Verzeichnis的縮寫,意即「巴赫作品編號」)為標記,1950年起使用。許茨的作品編號由施皮塔等人編成,以SWV(德文Schutz-Werke-Verzeichnis的縮寫,意即「許茨作品編號」)為標記。

斯卡拉蒂的作品分別由義大利鋼琴家朗戈(AlessandroLongo,1864-1945)、美國古鋼琴演奏家柯克帕特里克(Ralph Kirkpatrick,1911-)和義大利音樂家佩斯特利(Giorggio Pestelli,1938-)編成,分別用三人姓氏第一個字母L.K.P.為標記。

莫扎特的作品編號由克歇爾編成,以K.或K.V.(Kochel- Verzeichnis的縮寫,意即「克歇爾編號」)的標記,1862年起使用,後又以A.愛因斯坦於1937年修訂,以K3為標記,再以瑞士音樂家基格林(FranzGiegling,1921- )1964年修訂,以K6為標記。

貝多芬的作品編號有遺漏者,由後人補編,主要用WoO(Werk ohneOpuszahl的縮寫,意即「未編號作品」)為標記。

舒柏特的作品編號由奧地利音樂學家多依奇(Otto ErichDeutsch,1883-1967)重編,以D為標記.


取決於整理編譯的那個人。沒有統一標準。


巴赫的作品都是BWV後面加數字


推薦閱讀:

「國外的交響樂團來中國都是撈錢的」這種說法是否屬實?如何看待這種現象?
為什麼早期交響樂沒有名字,只以《第x交響樂》區分曲目?
巴赫的哪些作品的哪些版本最值得聽/收藏?

TAG:音樂 | 古典音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