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早期交響樂沒有名字,只以《第x交響樂》區分曲目?

媽蛋,這幫人按道理創造力十足,不應該沒有名字的啊。
ps:不要說名字不重要,也沒見哪個作家寫書都用編號命名的。


名字還就真不重要=_=作曲家的創造力在音樂上,不在標題上。音樂本身就已經是有完整的內容和邏輯了,不需要再通過其他文字來幫助作品達到更完整的狀態。


這些神級的交響曲若是有了名字,它表達的意義將會被曲名所局限。


題主的邏輯有問題。

小說需要有個題目因為」題目「和」小說內容「兩者都是以文字形式存在的,對應起來自然很方便。

音樂的內容是音樂,題目是文字,兩者分屬音樂和文學兩個藝術領域,對應起來既不自然,也沒有必要。除非作曲家本身就明確的希望樂曲表達某個非常特定的主題才會給曲子取名字,否則大部分情況下只需要編號以方便歸類整理即可。

如果說音樂必須要有題目的話,其意思無異於一部小說必須有插畫,一幅油畫必須自帶主題曲。。類比一下即可發現此命題的錯誤。

大部分古典音樂是非標題音樂,英文absolute music,專註於音樂本身而不是藉助音樂去表達情感和主題,這樣的曲子,確實毫無必要為其取個名字。音樂自成一派,不需要依附於文字而存在。


記得標題音樂和出版商有關係,是出版社給音樂家提的要求給譜的曲子起名,方便他們推廣。


你不覺得起了名字,作品一下就low了很多麼?

一個清新脫俗的女孩,讓人一見傾心。這時候無論你給她起名美女,還是如花、秋香。我覺得都會破壞她的形象。不如就叫「一個女孩」更好些。

如果你見了好多這樣的女孩呢?「第一女孩」、「第二女孩」、「f小調女孩」、「降A大調女孩」


名字都是翻譯過來的漢語好么,人家本來不是這個意思的,是為了讓你方便看才這麼寫的。


文字表意,音樂不表意。用書類比非常不合適

可以查閱「純音樂」和「標題音樂」


經典的交響曲有相對固定的結構,如果音樂家在作曲的時候並沒有確定一個核心的表現主題,遵照這種嚴格的結構要求創作出來的曲子,不容易用一兩個簡單的主題詞來作為名字。
作家寫書在結構上的自由度要高很多,命名也很自由,譬如一本隨筆集,大可以取書中某篇的名字作為書名,便於讀者記憶和傳播即可。
樂曲比文字更加抽象,人們在欣賞交響曲時的主觀因素更強,而且交響曲也不如流行歌那樣容易被複述和傳播,所以可能反倒是中規中矩的「第X交響曲」這樣的名稱,更容易被人記住和轉述。

附:維基鏈接:交響曲
「經典交響曲結構如下:

  1. 第一樂章:奏鳴曲式,快板,有時有一個慢速度引子——通常是奏鳴曲式,並且是整部作品智慧的核心。
  2. 第二樂章:又稱慢樂章,復三部曲式或變奏曲,慢板
  3. 第三樂章:又稱小步舞曲樂章,一般是三段體,中、快板
  4. 第四樂章:又稱終樂章,奏鳴曲或迴旋曲式,快板。在早期的交響曲作品中,第四樂章通常是短小而且分量輕的一個樂章,但是作曲家後來開始感到需要有某種能夠與第一樂章取得平衡並為其補充實質內容的音樂。」

標題音樂的主題與思想會因標題而限制,樂手的二度創作與聽眾的三度創作空間相對較小,反之無標題音樂給了樂手和聽眾更多自由發揮,再創作的空間。相同的樂曲,因為沒有標題,不同的演奏者可以演奏出不同的主題和風格,引發聽眾不同的感受和思考,都被人們所喜歡和接受。


這要從浪漫主義之前的作曲家地位和浪漫主義後期的交響樂發展談起。

題主指的交響曲是巴洛克和早期古典主義時期的作品吧。因為其實到了古典主義時期晚期就有了帶名稱的交響樂作品,比如說貝多芬第三「英雄」,第五「命運」,第六「田園」等。甚至於貝多芬之前的莫扎特也有第四十交響曲「朱庇特」,海頓的交響曲「倫敦」,「鍾」等。

但是,在浪漫主義之前的巴洛克時期和古典主義時期的作曲家,比如巴赫、海頓和莫扎特,往往處於受貴族僱傭的狀態,古典音樂更多的是權貴們顯示自己地位和財富的炫耀,作曲家們也無法用音樂直觀地抒發自己的所思所想,只能按照既有的交響曲模式進行創作作品,因此古典音樂很長時間內都不被視作是一門嚴肅藝術。

這一現象直到貝多芬的出現才得到扭轉。貝多芬以其超人的才華和其音樂取得的巨大成功為音樂創作贏得了人們的尊重,作曲家及其作品創作開始成為街頭巷尾的熱門話題,古典音樂這才和繪畫、雕塑等並列成為了一門嚴肅藝術。自貝多芬以後的浪漫主義時期,作曲家才擁有了專屬於自己的舞台。

(此處應有掌聲先給貝多芬)

而題主所謂的「帶名字」標題式的音樂一直到浪漫主義中晚期才被以瓦格納、李斯特等人為代表的魏瑪樂派發揚光大的。瓦格納和李斯特這對翁婿主張音樂創作必須服務於明確的主題,通俗地可以理解為音樂需要有故事性,這才有了後來大量有明確主題、單樂章的交響詩作品,例如西貝柳斯的芬蘭頌,R.施特勞斯的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斯美塔那的我的祖國啥的。

而在同一時期,也有反對這種理念的萊比錫樂派,其中的代表人物是舒曼和勃拉姆斯,他們所主張的音樂創作理念延續了古典主義時期的傳統,重點強調的是音樂的形式美,也就是抽象意義上旋律的美感。

而這場有關音樂創作的論戰後,很多作曲家創作音樂時採取了一種「折中」的方式:交響樂結構上依然是傳統的四樂章模式,但是作品的部分樂章或全部則是為一個明確的主題服務。這種作品比如膾炙人口的德沃夏克第九交響曲「來自新大陸」,柴可夫斯基第六交響曲「悲愴」。當然,還有大量作品是按照較為「經典」的模式,作曲家不賦予音樂某個明確的主題,繼續按照題主所說的第xxx交響曲對作品進行命名和創作的。

因此,無論是從產生的時間早晚,還是這種「帶名字」的交響樂作品在同時期所佔的比例,有具體名字的交響樂作品都是少數。

以上。


題主這裡將兩個不同平面的東西進行了比較。
題目是文字。簡而言之是視覺,或者會由於帶來的共鳴產生感覺。
但是樂曲是聽覺。
所以兩者就不能進行歸類或者疊加。更不要提。這個世界上還有種東西叫翻譯。


沒必要要名字 第一個有標題的交響曲就是貝多芬大神的第六交響曲,每樂章自己寫了標題。後來也不再添加標題。而貝六本身就是一個很特殊的作品。


你說那些艱深的動輒十多分鐘以上的曲子就用幾個字概括合適么,與其一開始就給聽者強加作曲者的意願,不如讓有愛者自取


因為那時的音樂還沒有現在這麼商業化。所以很多音樂都是些音樂家有了靈感就寫出來的樂段。傳統交響樂的情感也比較複雜、龐大,不是一個主題就能揭示的。


這些音樂本身不是有邏輯而是沒邏輯。
我就覺得很抽象。
尤其是海頓的那麼多交響樂。
莫扎特的那麼多交響樂。
我想對科班出身的大神們說,這種巴洛克時期的批量生產的交響樂到底好在哪?他自己寫的時候就是當輕音樂給貴族們寫的,你聽還能聽出偉大的思想來?
作曲家偉大未必他的作品都偉大吧?
到了後面不是很多交響曲就有了所謂的名字,或者說作者的意圖也更明晰為人所知?最重要的是,作者的心血加的多得多了。
我是覺得,不理解作者意圖是不可能欣賞音樂的,就醬。
所以我一開始很喜歡交響詩。
我就是這麼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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