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王家衛的手法寫 LOL 故事?

大家發揮想像力咯~


我叫伊澤瑞爾,當我睜開眼睛的時候,利斧劈頭砸下來,水花撒到我的圍巾上,我騰起身子勉強閃過。

「德二在下路丟掉的東西,我幫他討回來!你們河道南的五個人全數在這,誰牽個頭,站出來吧。」手持利斧的男人得意的看著我,河道的泥潭印子能看出剛才一擊的力量。

天下武術由這河道分為南北,但武術分南北,國也要分南北嗎?」我抬起頭問他。

「哈哈哈哈哈哈哈!」那個男人更加得意:「千金難買一聲響!想不到我德萊厄斯跟人比試了一輩子,沒有輸在功夫上,卻輸在了境界上,這一戰我們可以不打,給你們十分鐘發育, 伊先生,今日我把名聲送給你,往後的路,你是一步一擂台。希望你像我一樣,拼一口氣,點一盞燈。要知道念念不忘,必有迴響。有燈就有人。」

人群散開。

其實剛才我腦子一直是空白的,在他們遠去的身影里,我只看到那個穿著一身紅的女人, 我知道她剛才也在看我,或許她喜歡過我,那真是一種難堪的相對,她一直羞低著頭,給我一個接近的機會,我沒有勇氣接近,她才調轉身子,走了。

我脫下手套,翻看剛才被刮出的裂痕。

聽說世界上有一種鳥,天生就沒有腳,一直飛啊飛啊,累了就在風中睡了,它一身只有一次落地,那便是他死的時候,我想,她剛剛已經為了我死過好幾分鐘,而我卻沒有勇氣為她活哪怕一秒這個世界上有很多事,不是我們知道,就能做到的。

回到河道南,我日夜沉浸在血池裡不肯出來,傳說中有一種酒,叫做「醉生夢死」,喝了以後可以忘記一切,而我在商店裡找了又找始終找不到。

初六日,驚蟄

每年這個時候都會有一個人來找我喝酒,他叫古加拉斯。這個人很奇怪,每次都從中路來,這個習慣已經維持了好多分鐘了,這一次,他帶給我一封手信:

古加拉斯:不久前,我遇上一個人,送給我一壇酒,她說叫「醉生夢死」。喝了之後,可以叫你忘掉以前做過的任何事情。我很奇怪,為什麼會有這樣的酒。她說,人最大的煩惱,就是記性太好,如果什麼都可以忘了,以後的每一天,都會是新的開始。那你說多開心。這壇酒本打算送給你,看起來,我們一人分一碗。

我接過酒喝掉,記憶卻沒有像他說的那樣一起褪去,那抹紅色反而在我腦子裡印的更深,他卻笑笑走了。我期待他下一次再來,雖然不能醉生夢死,但至少有一個人陪我喝酒了。

後來我遇到一個叫易的劍客,那次他傷的很重,在血池裡打坐修養。

他告訴我,他見過那個一身紅的女人,她叫伊芙琳,別人都叫她寡婦,其實她是寡婦製造者,不知道大家是忘記了還是習慣了這麼叫。她在河道以北的城牆中穿梭,要看到她除非她願意被你看到。

除非她願意被你看到。

除非她願意被我看到。

我聽著他說的,點著了一根煙,三根煙之後,我決定去找那個女人。

穿過河道,在叢林的深處一個巨大的石像,石像背後,我終於再一次看到了那個女人。《California Dreaming》的音樂越來越清晰,她就在我眼前十米不到的地方跟著音樂搖晃,像是電影里的升格鏡頭,遠處的人和樹都模糊成了光影,只有她在前景處,似乎看到了我,又裝作沒有看見。

我突然想笑,把手插到褲袋裡走過去。

「在忙?」我問她。

「對啊!」音樂很大,她怕我聽不見,回答的很響。

「我聽他們說,你只讓你願意被看到的人看到你?」

「那又怎樣?」她的眼睛依然不看我,手上忙著別的事,或者是裝作忙著別的事。

「不怎麼樣,難不成你還會隱身?」我笑了起來。

「很好笑嗎?」她終於看著我。

沉默。

我們就這樣對視了十幾秒,有那麼一瞬間我感覺自己很老了,老的沒辦法從這裡移動一下腳步。其實我很想問她的是,為什麼願意讓我看見你。

我聽到了遠處傳來的河道以南的標記信號,我知道,十分鐘前德萊厄斯說的某個時刻要到了。

「有機會再見么?」我問她。

她拉著我破了的手套仔細看了一會,抬起頭:「千古無同局,葉底是否能夠藏花,我們以後再印證。」

我不是很清楚她的意思,腳步已經走過河道,竭力喊了一句:「你來,我等著。」

之後大戰的細節我都記不太清了,我只記得從那之後,河道南北的人除了我之外都變了,我在血池裡回到了原來「醉生夢死」的生活,卻再也等不到那個叫古加拉斯的人來送我一桶真正的醉生夢死。酒沒有淹死我肚子里的悲傷,還讓它們學會了游泳。

而她的消失,讓周圍的一切都很傷心,我需要安慰他們到很晚才睡得著。

比如我的血瓶,我對著它:

「你知不知道你瘦了?」
「以前你胖嘟嘟的,你看你現在」
「都扁了,何苦來的呢,要對自己有信心才行」

有時還會拿出我沾滿酒的手套。

「你是不是又喝酒了?」我對著我的手套:「我叫你不要哭嘛,你要哭到什麼時候?做人要堅強一點嘛,你看看你,窩在這裡像什麼樣子?」

這一次,手套的縫隙里掉出一張很皺很皺的紙,我想起來那次在河道以北相見,伊芙琳碰過我的手套。我小心的攤開紙。

伊芙琳:

「伊先生,你還記得你問過我是不是會隱身,然後笑我嗎?我沒有告訴你,其實我真的會隱身,但你們總以為隱身是件很有意思的事,其實這是最可怕的,別人看不到你,慢慢的連你自己都找不到自己了。

如我早就說過的,孤獨是人類的天敵

很久之前在下路,你跟德二打起來的時候,其實我也在,我就在你旁邊,只要一伸手,就能取了你的性命。但我終究沒有出手,我不知道為什麼,這個世界上有很多事不是我們知道,就能做到的。

你相信別人說的輪迴嗎?就是一個人死了,會投胎到新的一局,從1級開始活到18級,之後再投胎。

以前我也不信,但看到你,我覺得我在上一局見過你。

還是那句話,千古無同局,葉底是否能夠藏花,我們以後再印證。

收起信紙,這一次我明白了她的意思,想起她全身的紅色。

我戴上我的手套,戴了很久,再買一瓶新的血瓶走出血池,我終於又來到河道,我好難過,因為我始終認為,站在這裡的,應該是我們兩個人。

我突然想,醉生夢死對我並不是沒有效果,恰恰相反,古加拉斯的醉生夢死,或許就是上一局跟我喝醉後的伊芙琳給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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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萌轉載我看到了,趕上了今早的末班車,謝謝你們提醒啊,不過很不幸,搬運工並沒有經過我的同意,甚至沒有告訴過我他們會轉載,其實知友們問能不能轉,我一直都是說隨便轉,但如果你有商業用途,起碼跟我打個招呼吧,也罷,剛準備去問,他們就撤了,謝謝大家的提醒,愛你們


這裡每天都會死很多人,他們之間或者從不相識,卻無緣由的殺得你死我活。
管他呢,這世界上哪那麼多的為什麼?要想不被殺,就只能去殺別人。你我,都沒得選擇。
這是她對我放的第25個技能,都空了。
我看到她,就像看到當年初次殺人的自己,那麼的緊張與忐忑。
我想了想,自己走進了防禦塔,我在塔下站了四秒,沒想到她就那樣痴痴的望著我不為所動。
我猜她一定是在某一瞬間愛上了我,才不肯殺我。
在那之後,我再沒見過她,我常會想起和她對線的那個早上,可惜已是人去樓空。
原來真的是只有失去了,才知道自己已經失去了愛的機會。
後來我多方打聽她的蹤跡,她的隊友只是說

——那孫子掛機了,草泥馬的掛機狗。


木木篇

很多年之後,我有個綽號叫西穩。其實任何人都可以變得穩健,只要你嘗試過甚麼叫「無助」。

我還以為這世界上有一種打野是不會穩健的,因為他太愛秀,在我出道的時候,我認識一個瞎子,因為他喜歡在東邊出沒,所以很多年之後,他有個綽號叫東瞎。

我叫阿木木,西域恕瑞瑪人士。

初六日,驚蟄,不宜刷野。每年這個時候,我都會眺望對岸的野區,以為哪裡會很美。很多天以後,我去了那裡刷野,才發現我錯了。

當年,1100分的排位,我在上路玩單機。從南邊來了一個人,話不多說,給了我一把打野刀,問我拿的動嗎?我沒有說話,還讓出了上單的位置。

他憑的不是打野技術,是一句話。裝備有強弱,打野也有強弱嗎?我不是輸在了技術,而是輸在了想法。

我和盲僧相遇的那天,天空飄著小雨,我所有的記憶都是潮濕的。

』『『盲僧手黑,你小心點。』』

『『木木耐操,承讓。』』

我和他最接近的時候,我們之間的距離只有0.01公分,我對他一無所知,他把我拍死在紅buff旁的草叢。一個鐘頭之後,他退出了我的世界。

當年的野區,有很多規矩。有人過河搶野叫以武會友,除了皇城pk,先死掉的打野還會在泉水中打出一句666。

在瞎子要推平我們的水晶之前,我和他有個約定。

『『千古無同局,李先生,猛龍是否能夠擺尾,有機會我們再驗證。』』

『『你來,我等著。』』

『『保重。』』

一諾既成,千山無阻。

沒想到,這一別就是多年。我的繃帶都要受潮了,有種過期的味道。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在什麼東西上面都有個日期,紅藥水會過期,藍藥水會過期,連提莫的蘑菇都會過期,我開始懷疑,在這個世界上,還有什麼東西是不會過期的?

終於藍色方的火堆旁,讓我刷到了第339個紅buff。就在1月13號的早晨,我開始明白一件事情,在盲僧的心中,我和這個紅buff沒有什麼分別。

我終於見到了李青,可是他不肯和我說話。當我拿起打野刀的時候,我知道身後有一雙眼睛在看著我,但我是不會回頭的。我只不過是想見見他,看看他的樣子,既然他不肯給我找個機會,我也不會給他找個機會。

盲僧的神龍擺尾很厲害,我想見識見識。

很多年之後,我才知道,古拉加斯那裡買著一種酒,叫醉生夢死。喝了之後,可以叫你忘掉以前做過的任何事。沒有了身後身,便只有眼前路。所以他以後每一次的開局都是一個新的開始,那樣也挺開心的。

如果有一個雙排的機會,你願不願意跟我一起走?

  如果有一個雙排的機會,你會不會帶我一起走?

ps:一個有趣的東西。

http://weixin.qq.com/r/uDkDG6XEOPhHreF492yq (二維碼自動識別)


我叫阿狸,生存在艾歐尼亞的叢林。
我的一切都從這片森林開始。
當我還是只狐狸的時候,我很愛很愛這裡,這裡是瓦羅蘭大陸上風景最美的森林。
當我還是只狐狸的時候,我並不知道這些。當我已經變成人類的時候,我也不可能再回去那片叢林。
我總和美好失之交臂,
生活總要有點不完美,他們說,這才是人生的常態。

1.
我不記得那是好多年前的哪一天,一支軍隊駐紮在了森林邊緣的城市,作為一隻機敏的生物,我嗅到了硝煙的氣息,或許我需要離開這裡了,或許不。
但我知道,現在是戰爭年代。
臨行前,我的房子它哭得很厲害,它捨不得我走,我拍拍它,告訴它我會回來的,它相信我,讓我早些回來。
或許它會是個寂寞的房子,或許不。

2 .
我還是遵守了承諾。
當我回到這裡的時候,戰爭早已打響,毛骨悚然的廝殺聲哭喊聲像一把匕首刺進耳膜,眼前只有濕潤猩紅的泥土和橫七豎八的屍體,我沒有去找我的房子,我知道它不在了,一個人哭了可以安慰他,可如果一個房子哭了就話就很麻煩,可現在那座房子不見了,或許它真的成了一個寂寞的房子,不知道在我回來之前有沒有人抱抱它,替它擦乾淨眼淚告訴它你不要怕。

寂寞也是人生的常態嗎?
我自嘲得笑笑,眼裡有點潮濕,或許是吧,但這已經不重要了。
我就這樣呆在那個地方靜靜得發獃,直到太陽下山,夕陽籠罩散發血腥味的土壤,感覺到有一股力量促使著我,我便起身,朝那抹夕陽走去,直到我看見一個人類,他的生命正在極速流逝,法力殆盡。我優雅得跳躍到他身後,懷揣著與生俱來的好奇心,用爪子輕輕抓了抓他華麗的長袍,他緩慢回過頭,擠出一個難以言說的笑容,「過來吧,你來送我最後一程吧。」
我跳進他的懷裡,抬頭望著他漆黑的眼睛,這曾經會是一雙堅韌的眼睛,正在失去光彩,血浸透了他的戰袍,我能感覺到他的生命和魔法纏繞成紐帶,而我在不可控制地吸收他流逝的生命,我想離他遠一點,想跳到離他七尺遠的那片灌木從里,也想逃離這雙眼睛,但有些事情不是我想就能的。

3.
當我再次睜開眼睛的時候,夕陽消失殆盡,白雪皚皚。覆蓋了所有屍骨,也不知它們寒不寒,我不知道時間過了多久,但隱約記得我望向那雙轉瞬即逝的雙眼時,是個本該明媚的春天。
我驚訝地發現我已經非同往日。原本屬於我的順美潔白的皮毛已經消減,我的體形高挑自然,看起來就像倒在身周的人類一樣。

我離開了叢林。

這次沒有人和我道別,有些東西不在了就是不在了。

4.
狐九尾者,謂之妖。
我是妖,不殺人我會死。
我必須在他們找到兇手之前離開,沒有人會知道我會去到哪裡,這個世界上沒有我的安身之處,妖只能躲在這副軀殼之下。
貪圖美色而毫無戒心的人,是上好的獵物,我需要取他們的魂魄,沒有人知道他們死在哪裡,也有想要殺我的人,也有人要我跟他們走,但是他們都要死。人吶,有的時候會犯迷糊,明知是砒霜,也甘之如飴。
沒有人能夠阻擋我的道路,殺人,活命,逃離,這是我生活的全部。

可當疲憊襲來的時候,所有的人都一樣。

或許每個人都會經過這個階段,見到一座山,就想知道山後面是什麼。我很想告訴他,可能翻過山後面,你會發現沒什麼特別。回望之下,可能會覺得這一邊更好。
可人生如棋,落子無悔。

唯一讓我遺憾的,就是那雙眼睛。
每當我到一個新的地方或 踏進一片陌生的叢林時 ,我總覺得這應該是兩個人做的事,而那個人不是別人,只能是你。

5.
又是一年立春,
我遇到一個劍客,他在酒館裡笑著指著我說這個人不是人,是妖,取人性命的妖。
我要殺他,但做不到,他的劍術極其精到。
「你殺不了我,我也殺不了你,我不會做無用功的事。」他把劍扔到一邊,單手撐地坐了下來。
「你知道劍為什麼要有劍鞘嗎?因為劍的真意不在殺,在藏,人家說,武學千年,勝負都是過眼煙雲」。說罷,他拿出酒壺。
我冷冷的問他,「你殺過人?」
他斟酒的手抖了一下,沉默良久。
我問他他殺過誰,他說他曾經沒有殺過任何人,但沒有人相信他是清白的,為了逃命,他殺了那些要取他性命的人。「殺人是種惡習,但我似乎戒不掉」他認真看著手中的酒杯,像看一個老朋友,抬手,一飲而盡。
從那以後,亞索每個月初都會來找我喝酒,我喝水,他喝酒,每次他都從東邊來,每次都會喝得酩酊大醉,有次我問他:「你怕死嗎?」
他說「我遲早會死,但不會懷著羞辱而死,明日安在,無人能允」。
我說我怕死,其實我死掉也沒關係,只是不知道人死了以後會不會再有生前的記憶,有些東西,是不想忘記的。
他靜靜喝著他的酒,看著冒著寒氣的江水問我「你知道喝水和喝酒的區別嗎?酒,越喝越暖,水越喝越寒,阿狸,明天我再來找你,給你帶一樣東西。

明日便是驚蟄。
亞索再次來西邊的江橋上找我,這次他帶了一壇酒。他說:「前不久,遇我上了一個人,送給我一壇酒,她說那叫醉生夢死,喝了之後,可以叫你忘掉以前做過的任何事個。我很奇怪,為什麼會有這樣的酒。她說人的煩惱就是記性太好,如果可以把所有事都忘掉,以後每一日都是個新開始,你說多好,阿狸,這壇酒我本來想送給你,但現在看來,我們得分著喝了。」
他說他愛一個人,那人卻是宿敵,他說他被冤枉成殺人兇手,才落魄至此,他發誓一定要殺掉刺殺長老的人,他看著手中的劍說,「如果一定要有一個人刺殺長老,我多希望,那個人不是那人,阿狸,如果有一天你遇到一個提著斷劍的人,你告訴她,你來,我等你!」
我說可以。
亞索最終還是喝下了醉生夢死。
臨行前,他說他愛過一個人,但他已經不記得是誰了,從此只有兩樣東西陪著他,
一劍,一念。
說罷,起身告辭。
我說,亞索,如果有一天我再次遇到你,我可能會殺你,你莫要怪我。
他哈哈一笑,說,好。
我收起剩下的半壇醉生夢死,或許有天會用到,或許不。

6.
那群身份不明人再次找到我。
陰沉的語氣讓我有些煩躁,「這麼久了,你還做不出決定嗎?我們不會等太久。」
「若真等不得,你們便不會三番五次的來找我,我要找的東西還沒找到,這之前我哪裡也不會去。」我背對著那人,一字一頓的說。
背後傳來若有若無的笑聲「,人說做羹要講究火候,火候不到,難以下咽,火候過了事情就焦。我知道你在找什麼,只有我們能幫你,你不信也罷,但以後我們的人不會再來找你便是。」

這幾年來我單打獨鬥已經快到了極限,追殺我的道士越來越多,我見過了高山,才發現最難過的原來是生活,我不知道用何種方式活下去是對的,但我的手上沾著無數人的血跡,這些血跡,可能永遠也洗不掉。
我答應了神秘人,
符文二百零二年,我加入了他們的聯盟,為他們效力。

在我靜修成長的這段時間裡,我常常會在野區看見一個身影,我在殺野怪的時候,他在我身後的草叢裡,我打錢的時候,他潛伏在在河道南的龍坑裡,我回城的時候,他也在血池裡。
「你跟著我?我仰起頭質問他。
「路過而已」,他淡淡回答,盯著我手裡的珠寶出神。
我拿起一本莫雷洛秘典,
「我叫阿狸,你呢。」
「我就是齊天大聖。」
「什麼?」
「…
叫我悟空就好。」
「那好,很高興見到你。」
我拿起一雙法師靴,看了看時間,沃里克可能會帶人過來,中路隨時可能打起來,我得走了。
那人還在若有所思得望著我,忽然傳來口信,河道以東的下路遭到了偷襲。
聽聞立刻起身,這時從身後飛過來一個亮閃閃的東西,我接住一看,是個血瓶。
「等我兩分鐘,我去趟下路,就來支援你,你不要怕。」他說。
「怕?我若是打不過他們,那被他們殺了便是。」我輕蔑地笑笑,飛快的往中路趕去。

我在中路遇到了亞索,
「亞索,上次你我沒能分出勝負,這次不行了,該燒香燒香,該吃飯吃飯,該辦的事,天打雷劈也得辦,你莫要怪我。」我把玩著我的珠寶對他說。
「人不辭路,虎不辭山,我亞索不是貪生怕死之人,你要殺我,儘管試試。」他拔出劍,自上次分別以後,這把劍愈發得鋒利,倒影絲絲寒芒,亞索的裝備越來越精良,我的妖術也逐漸爐火純青,
這將會是場惡戰。

--------------------_未完待續_--------------------


劍豪:
你知道么,這世界上有一種鳥是沒有腳的,它只能夠一直的飛,飛累了就睡在風裡,這種鳥一輩子只能下地一次,那一次就是死亡的時候。

我說這些,無非想讓你知道,哥哥我要麼浪的飛起,要麼死!


男槍:
我的輔助走了,我希望她只是一時氣惱,她會回到我的身邊。我不敢離開塔下,你知道,當一個人失去過,也就不再嘗試信任別人了。

我相信,只要認真的補兵,流汗,身體里的水份蒸發,就沒有多餘淚水。

每一段關係都有保質期,我決定當我補完四百個兵,我就忘了她~~全世界遊走的風女。

可沒想到還有別的女人接近我,她叫薇恩,她閃現進來找我,那時候我和她的距離只有一個像素,2.245秒之後,我送她回到了血泉。


瞎子:
只有這些野怪願意陪我,他們信守承諾,準時來看望我。藍爸爸,別錘我了,打完你送我根腰帶好么?一會兒你回來我就來找你。

狼仔們,我知道你們寂寞,但別追著我跑好么?我只是不小心拍了下地面。

小藍,你的爸爸和兄弟呢?他們不願意出來見我了么?沒良心啊?

小狼,你的朋友呢?怎麼只有你一個了呢?不覺得孤單么?

我只想安安靜靜的刷野,不要闖進我的生活。

………


我叫阿狸,我愛上了一隻猴子。

這是我復活的第十九次,但慶幸的是,我們雙方的人頭比都是19比19。提莫已經在對話框發了一百零七次,狐狸R.R.R。這是在叫我放大嗎?但是我終究沒有按他說的做,因為我其實才5級。

我們的輪迴不喝孟婆湯,我記得我死在中路的第一座塔下十三次,還有六次我只是路過。
在我死前的零點零一秒,淚水從我眼角划過,我才知道現在的世界這麼危險,草叢裡跳出來的那個男人,我還沒看清他的臉,我的世界就變成黑白的了。

可我並不想找誰報仇。每分鐘我都會死,他們都殺過我,除了那隻猴子。

我想我是只進化不成熟的狐狸,不然我怎麼只能魅惑到一隻猴子。我的寶珠已經放空三百零三次了。還有十七次打在猴子身上,因為他沒躲。我看著他緩緩向我走來,眼裡可能是哀傷的情緒。我竟然嚇得用三段閃跑了。在我回想見過他的十七面後,我突然意識到,我期待和這個男人的下一次見面。

在黑白彩色的顛覆中,我們都成熟了,可小兵也越來越厲害了。

我愈加想念那隻猴子,就像計時器的時間越來越多。

終於,我看到了他。我們就這樣隔著最後一座塔相望。我的隊友前仆後繼的湧上前來。我突然覺得好難過,為什麼相愛的人總要要互相傷害。
也許是本能,當我結束髮呆的那一刻,我發現他再一次順著我的魅惑緩緩走了過來,在離我只有零點零一公分的地方,被我的隊友殺死了。看著躺在我腳邊的屍體,我突然想起他憂傷的眼神。我知道,我傷害了這個愛我的男人。

後來,我再也沒等到過那隻猴子。

在我第一百十一次在輪迴台上醒過來時,我發現我的隊友都消失了,我又想起了那隻猴子。我好難過,我想告訴他,我不在乎輸贏,只想他站在我身旁。

這時,天空出現了兩個字,勝利。

我覺得更難過了,我再也見不到那隻猴子了。那個永遠都不會傷害我的男人。


已經一小時四十三分鐘沒和我說話的提莫突然站到我身邊,在他凝視我的兩分鐘十一秒後,我想他可能愛上我了。但是這並不重要,我只愛那隻猴子。

果然,他提到了那隻猴子。他笑了七秒後說,本來以為有你我們是不會贏的,但是,誰知道對面有個神一樣猴子啊。

我想,是的,他是我的齊天大聖。

最後,我撫摸著我的白毛,瞄了一眼戰績,我發現,那隻猴子,死了兩百三十一次。


如果我有多一個燈籠,你會不會跟我走?


1.
他們都叫我卡牌大師。

或許是我總能變出一手絢麗的牌,或許是我甩牌的樣子總是這麼從容不迫,不過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的牌拿來對敵,從未落空過。

很多年前,我常常遠眺峽谷的另一頭,我以為那裡會是極美的,去了以後,才發現我是錯的,那裡的一切和家鄉沒有多大差別。但是我卻更喜歡那頭,後來我才明白,我期待的美,不是景,不是物,是她。

人們喜歡一個城市,往往是因為喜歡這座城市裡的人,我也一樣。

2.
我總是獨行的,愚蠢的隊友只會給自己帶來拖累。所以我以為我這一生,有牌陪著我就夠了。我一直堅信一個人總是最好的,一個人走陌生的路,一個人看陌生的風景,一個人殺陌生的敵。

直到一千一百二十二天前,我遇到了她。

我的信念就像是偷偷放的屁,只有自己知道,然後漸漸地就淡去了。

她像一個俏皮的小偷,趁我不注意殺了一隻快被我打死的野怪。我側過頭去看著她,我們離的好近,甚至不超過0.01公分,好像只要我再側過身一點,就能吻上她妖艷的雙唇。

下一刻,她離我六尺遠,好快的速度。她朝我嘻嘻地笑著,眉似月牙唇似雪。我愣住了,57毫秒後,我愛上了這個女人。

我問她:「你叫什麼?」

她說:「伊芙琳。」

我對她說:「跟我走吧,我護你一世周全。」

她說:「憑什麼,我只不過搶了你一隻野怪。」

她不懂。以前有人和我說,愛情這東西,時間很關鍵,認識的太早或者太晚都不行。現在我信了,她只用了57毫秒就搶走了我的心。

「怎麼樣你才肯和我走?」我說。

她瞄了一眼我的手腕,那裡有一個我從出生就帶著的藍色手環。她沒回答我的問題,她說:「我來教你跳舞吧。」

「這支舞叫靈魂探戈。」她搭著我的肩膀,動作輕柔地像一隻溫順的小貓,絲毫沒有殺野怪時的兇狠模樣。我攜著與生俱來的優雅,隨她舞動。我努力去記住這每一個舞步,因為我知道,不管我去不去記住,這支舞都會是我一生中的摯愛。


3.
她終究還是不肯和我走。

分別前,

她說:「從此只有眼前路,沒有身後身。

我不懂,我說:「為什麼?」

她朝我搖了搖手腕,一抹璀璨的紫色映入我的瞳孔,也刺痛了我的心。她向前走了三步,憑空消失了,就好像從未出現過一般,只留下一句話,在我耳邊迴響:「忘了我吧。」

我無奈地苦笑,她還是離開了,早點離開也是好的,這樣我就不用擔心她是否會離開了。

忘記嗎?怎麼可能。

你越是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忘記的時候,你反而記得更清楚。我曾經聽人說過,當你不再擁有的時候,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記。

而我,就是這樣做,也只能這樣做。

4.
這些年來,我一直在變強,我的牌玩得愈來愈嫻熟,我在戰爭學院的勢力也逐漸擴大。

但是,我想強大到可以無視這聯盟的紛爭,無視這世間的唾罵,徑直把你擁入懷中,護在身後。所以這遠遠不夠。

我還是習慣獨行,無論他們怎麼勸我。我總說:「若這遇見的刺客連我也束手無策,多那群嘍啰也無濟於事。」

也許還有一個原因,也許這個原因更重要。

每當我路過一處風景,抑或是殺了一隻野怪,我都會覺得好難過,這本應該是兩個人做的事。而這個人,沒有其他的選擇,只有你。

他們說:念念不忘,必有迴響。

我的迴響呢?你在哪?

5.
分別後的第二零二零天,下雪。

我做了一個夢。我夢到,一次我遇刺,遍體鱗傷之下,在快要撐不住的時候,是她,救了我。

已經很久沒有做過夢了,也很久沒有試過那麼接近她了,雖然我知道這個夢不會很長,我知道我不久後就會醒來,可是,這短短的夢,我覺得好暖好暖。

我徘徊在武器店門口,十八次。五秒鐘後,我走了進去,買齊堪稱完美的裝備。我本可以選擇靜修,但這次,我沒有。

寧在一思進,莫在一思停。

我踏著極地上的皚皚白雪。不知為何,以往純白如畫的凍原今天怎麼有些像嗜人的野獸。我的心中總有些不安,但是我不信命,命這種東西從來都是弱者自憐的借口。

我突然有點想念家中的卡牌了,我還未帶它們出來見見世面,它們是胖了呢還是瘦了。我不在的日子,它們會不會孤單。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還不能回去。

人生如棋,落子便無悔。

6.
紫方軍團派出的刺客從來不會差。

而這一次,彷彿驗證我的預兆般,黑衣人一個接一個地從路旁的草叢中出現,甚至連雷恩加爾也來了。但是我,沒有一絲畏懼,反而還有些期待。難道這夢,要實現了嗎?

「崔斯特,這下你還覺得你能贏嗎?」

人不辭路,虎不辭山,看你攔不攔得我。」

「哈哈哈哈,好!該燒香的燒香,該吃飯的吃飯,該辦的事,天打雷劈也得辦!

我躲開凱南的一記飛鏢,回身飛出一張黃牌,正中他的腦門。這時雷恩加爾甩出套索,我猝不及防,唰一聲三張牌飛出釘在三個朝我跑來的黑衣人身上,同時也摔在地上。

雷恩加爾瞬時開啟隱身朝我撲來,我一驚,好快的速度,我反手開啟命運之眼。一步兩步三步,在他的彎刀刺入我肩膀的同時,我也瞬移到他身後,一張紅牌透體而出。

「我不信命,可是我卻能主宰你們的命運。」我緩緩說道,同時又有點失落,她終究沒來嗎。

突然,

一道黑影朝我衝來,速度比那頭獅子還要快。

我本能地甩出一張手牌,可是在要出手的那一剎那,我聞到了那魂牽夢繞的發香,我的手不由自主地顫抖了一下。

還好,這牌只掠去了她的一絲秀髮。

而她手中的突刺,卻已經穿過我的心房。

我望著她,她瞪大了眼珠。她的聲音變得沙啞且帶一絲哭腔:「為什…么,為什麼不躲啊?」

我扯著嘴角,努力擠出一個微笑,「躲了一…輩子…的技能,關於…你,我這…命中…終…究是…躲不過啊。

我猜中了這開頭,卻猜不中這結局。

在我意識消失的最後一秒,

我彷彿聽到了她的哭聲,

她為我哭了嗎?

真好。

———————————————————————


1.
我叫伊芙琳。

我從黑暗中來,也能輕易地融入黑夜。就如他們所說的,黑夜,就是我的面紗。

當刺客的代價總是那麼大,當一個極好的刺客更是如此。神秘莫測便是他們對我的感覺,所以他們在敬畏我的同時也離得好遠好遠。遠到像是跨越了兩座大山,而我孤身一人,被困在這山谷中。

所以我從不去眺望遠方,即使我身處於這峽谷中。因為我知道,攀過這一座山之後,是什麼?不過是另一座山罷了,這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我還是我,一個人的我。

許久之後我才明白,孤獨不過是人生的常態。

生而為人,我很抱歉。

2.
或許是我渴望得到愛,哪怕僅僅一個人的愛。我總覺得我該得到,可是到最後還是得不到。

所以我引誘那些花心的有婦之夫,再用我手中的突刺,將這一段段愛情葬送。我得不到,他們總不能得到的。

後來,我成了他們口中的寡婦製造者。

後來的後來,我遇到了他。

我曾聽人說,除了寂寞,緣分是男人和女人之間相愛的另一種原由。因為緣分而使兩顆寂寞的心結合的愛情稱為真愛。寂寞是每時每刻,緣分是不知不覺,真愛是一生一世。

以前我總不信這些情愛之說,愛情不是我可以擁有的。可是這次,我信了。

每時每刻都寂寞的我,跟了他三天,在他的三步開外。我看著他打野怪,看著他殺小兵,看著他慢慢的成長。

最後一天,我搶了他一隻野怪。

我本以為我能從容自若,但跟他那麼接近的時候,我什麼都聽不到了,只聽見自己的心跳聲。

他側過頭來看著我,我們離的是那麼近,近到我嚇得像一隻驚慌失措的小兔子,一躍便離他六尺遠。我朝他尷尬地笑著,不復往日的風情萬種。心中更是懊悔不已,以前撩人的手段怎麼此刻對上了他,就彷彿被沉默般了呢?我想,這一刻我在他眼中,必然是極丑的。

然而他只是獃獃地看著我,像只獃頭鵝一般。

一秒後,他問我:「你叫什麼?」

我說:「伊芙琳。」

他又說:「跟我走吧,我護你一世周全。」

我的內心竟泛起一絲波瀾,我輕輕地低下頭,不讓他看到我紅透了的臉頰,微嗔道:「憑什麼,我只不過搶了你一隻野怪。」

他不肯罷休,「怎麼樣你才肯和我走?」

我瞄了一眼他的手腕,兩天前我就知道他是藍方軍團的人了,我並不在乎。只是我必須要解開身上的詛咒,才能和你走啊,傻瓜。

我沒有回答他的問題,我怕他再問一次,我就會不顧一切地和他遠去。我說:「我來教你跳舞吧。」

「這支舞叫靈魂探戈」,我溫柔地搭著他的肩膀,心中的最後的那一點冷漠,在此刻完全消融。他隨著我認真地舞動著,我凝望著他,彷彿要把他的臉一筆一畫地刻在我的心中,因為我知道,這個男人將會佔據我的夢。

葉里藏花一度,夢裡踏雪幾回。

3.
我終究還是離開了。

臨別前,我沒有告訴他真相,我只是對他搖了搖我的手腕,那裡系著一個紫色的手環。我想,他會誤會我的,而這正是我要的。

醉花宜畫,醉雪宜晚,是不同的味道。我在最好的時間碰到他,是我的運氣,可是我沒有選擇和他走,或許我以後會覺得這個選擇是錯的。想想說人生無悔,都是賭氣的話,人生若無悔,那該多無趣呀。

我對他說:「忘了我吧。」

然後,我緩緩地離去,一步,兩步,三步。下一步我就會觸發被動,他就看不到我了。他,真的不會再一次開口嗎?

他沒有,而我也真的離開了。

我們總仗著愛,無理取鬧。

4.
我選擇走回自己的歲月里,這一切好像沒什麼不一樣。只是我在空閑的時候,不再望著天上的星星,不再看著門前的流水。

我只會靜靜地坐著,靜靜地想著。

這思念愈釀愈濃,就變成了煎熬。

於是,我開始了瘋狂的刺殺,即使內心的嗜殺之氣愈來愈重,我也不管。因為我身上的符咒就快要淡去了。傻瓜,我就快完成了,你一定要,一定要等我啊!

妾心自有一雙腳,隔山隔水有來期。

就如他們所說:「分開不代表著說再見,或許是更好的去面對將來。」而我,只期待未來有他,便足矣。

5.
我在柱子上划下第二零二零道印記。

四分零四秒後,我接到了我最後一個任務,做完這個任務,我就徹底地解脫了。

我開始幻想著和他在一起的生活,那種感覺就像是做了一個夢,很美很美的夢。我甚至捨不得醒來,如果不是該出發了。

我帶上我的全部裝備,這一次,我只能成功。

離開我的房子前,我最後看了它一眼,我一直都以為它很堅強,誰知道它哭的那麼厲害。一個人流淚的時候,你只要給他一包紙巾就夠了,但是一座房子流淚的話,你就要做很多事情了。

我強壓著心頭的不舍,悄悄地對它說:「我很快就回來了!不騙你的!」

它還是那麼相信我的,它不哭了,它說它等我。

我輕輕一笑,朝它揮了揮手。

6.
這極寒之地還是那麼雪白純凈。

我藏在離其他人不遠處的草叢裡,等獵物來到,他們就會與之纏鬥,而我只需要做我最拿手的事情,給予他致命一擊。

我靜靜地等待著,像一座雕塑般。

獵物,終於來了。

當他再走進些,我看清了他的臉龐。那個無數次闖入我夢中的男子,我怎麼可能忘記?我的心已經揉成一團,我還抱著一絲希望,希望他只是碰巧路過,希望這一切都與他無關。

五秒鐘後,當我看到他們都從草叢中走出,我知道我絕望了。我曾設想過萬般個開頭,唯獨這一個,我沒有,也不敢去想。

他們已經開始行動了,這是我最好的時機。可是,我怎麼下得去手?我獃獃地看著他,看著他從容自若地躲技能,從容自若地殺敵。他怎麼連殺人都可以這麼優雅?他怎麼可以每個動作都撩動我的心弦?

終於,他用一張紅牌結束了雷恩加爾的性命,我的心中提著的一塊石頭,也落地了。這一刻,我似乎忘記了什麼詛咒,忘記了什麼聯盟。我只知道,我現在唯一想做的,就是撲進他的懷裡。

可當我邁出第一步時,潛伏在我身體已久的嗜殺之氣突然被身上的符咒引爆了。我拚命地壓制這股血氣,但是卻不起絲毫作用,我的身體已經不受我的控制。我飛快地朝他跑去,手中的突刺早已瞄準他的心房。

我終於明白,原來這解封的最後一步,是必殺。

他看到我跑來,本能地甩出一張牌。

這樣也好,死在他手裡,也算是無憾了。可是出牌的那一霎,我看的很清楚,他的手顫抖了。

他終究捨不得傷害我,而我手中的突刺,卻離他越來越近,「傻瓜!快躲開啊!!」我在心裡拚命地吶喊。可惜,他聽不到,他只是溫柔地看著我,彷彿在慶幸我沒受到傷害。

「嗤」,在突刺穿透他的那一刻,我身上的符咒,徹底地散去了。我瞪大著眼睛,眼淚瞬間涌了上來,「為什…么,為什麼不躲啊?」

他努力扯出一抹微笑:「躲了一…輩子…的技能,關於…你,我這…命中…終…究是…躲不過啊。

這一刻,所有的記憶都是潮濕的。我抱著他嚎啕大哭,而他聽不到了,再也聽不到了。

寡婦製造者,親手將自己變成寡婦。

真可笑,不是嗎?

三天三夜後,我將他埋於這極地三百尺之下。

然後我走了,其實我還沒有想好確切的地點,我只是去我該去的地方。

我要去尋到那鑰匙。即使有的時候就算鑰匙握在手裡,也不一定能將門打開,就算打開了門,你要找的人也可能不在了。可是,哪怕只有千萬分之一的幾率,我也要去。

「傻瓜,上一次你已經失信於我,這一次你一定要等我,再敢騙我,我便不饒你!哼!」

「若是不成,我去尋你。」

「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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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處女座,
這篇回答花了我近七天時間,
大大小小修改了十幾次,自己都快看吐了。

我只是一個平凡的人,
我的文字,或讓你喜,或讓你悲,
哪怕只給你帶去一秒思考,也是我的榮幸。

我只是一個平凡的人,
卻希望我的文字能影響更多的人。
而你的贊,於我而言,很重要。
謝謝你能堅持看到這:)

若你喜歡看故事,請點這裡:《夏洛特煩惱》中樓下的大爺為什麼跟夏洛繞彎子? - 區先森的回答


帝吧大神開開550寫的,侵刪


琴女掉線的那時候正好送了一血,我一直當她是開玩笑,我願意讓她這個玩笑維持20分鐘。從她掉線的那一刻開始,我每次回家買一個能用三分鐘的偵察守衛,因為偵察守衛是琴女最愛買的東西,而三分鐘是我能存活的期限。我告訴我自己,當我買滿20分鐘的時候,她如果還不回來,這把遊戲就會投降。


我叫崔斯特。
我生活在召喚師峽谷的中路,不知道什麼時候我慢慢習慣並且厭倦這樣的生活,小兵永遠在1分52秒的時候開始交火,我永遠在第七個小兵死的時候升到二級,這裡的世界規律而永恆,每次都會有一個英雄從對面的泉水來到我的面前,他小心翼翼而又兇狠殘暴,我知道每次對面總想著如何殺死我,而我不得不想著如何生存,生活實在是很艱難。
我有時候會覺得他們很可笑,這個傳聞中由我大鼻子創造出來的世界,我居然一點都不了解它。一條河流竟將它完完全全的一分為二,一南一北,劃分為兩個截然不同的陣營,小兵都身著不同的服裝登場,又何況那些心高氣傲的英雄,他們或藍或紫,心高氣傲,遺世獨立。
可是有一天,那個從虛無之中殺出來的卡薩丁,那個在轉瞬間給我套上死亡印記的忍者劫,用他們兇殘而低沉的聲音告訴我,我也是他們的一員。每當我回想起那在虛空之中要將我撕碎的怪物,想起那個一瞬間用三個手裏劍砸在我臉上的忍者,我都會低頭看看我手裡的那副牌,想用它算算我的命運,算算我如何生,如何死,如何在這個暗無天日的峽谷中存在。
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我變成一個很小心的人,每次我出門的時候,我都會帶一個水晶瓶三紅,每一次出完了巫妖,我總是迫不及待的做出水銀,你永遠都不會知道什麼時候對面打野會出來耗你的血,什麼時候輔助閃現到你的旁邊甩出3秒的控制。
有一次,我站在高高的石像上面,在濛濛細雨中凝望遠方,卻沒有英雄從對面來,我在那裡站了兩天兩夜,看著天色變幻,看著峽谷的小兵死了又生,然後我明白對面的英雄不會再來,這個召喚師峽谷對於我竟然是如此的陌生。
我在那個瞬間忽然很難過,我總覺得,一個人站在這裡,莫名的孤獨。那天晚上我很想喝酒,我拿出了從前古拉加斯送我的一壇名叫「醉生夢死」的酒,他說喝了之後,可以叫你忘掉以前做過的任何事。我很奇怪,為什麼會有這樣的酒。他說人最大的煩惱,就是記性太好,如果什麼都可以忘掉,以後的每一天將會是一個新的開始,那你說這有多開心。
那天我喝的昏昏沉沉,不斷地有美釀從酒罈窸窸窣窣的流到地上,我沒有覺得浪費,我固執的認為那是酒罈在哭。我抱著酒罈,喉頭髮不出聲音,你知道,崔斯特哭了只需要一包紙巾,可是酒罈哭了就需要做很多事情。
在召喚師峽谷四周年之前的日子我去了酒吧,有一個叫伊芙琳的女人跟我講了一聲「生日快樂」,我很驚訝她可以記住我都不曾記住的生日,也因為這一句話,我會一直記住這個女人。她同我講了許許多多的話,多到我已經完全找不出任何話題來暖場。那個時候她漏出了一個我很難忘的眼神,認真的問我,如果陰影躲了一輩子命運,那命運會不會難過。
我算了一輩子的事情,卻發現我看不透面前這個妖艷的女子。在某一個瞬間我覺得我愛上了面前這個認識不到一天的女人,但是她卻在接吻的時候告訴我有些東西註定要失去。而對於那些不再能擁有的東西,我選擇留在心底。
古拉加斯也在那天和我告別,他說他要去野區遊盪,再不能留在我們的中路稱王,我不知道怎麼和生活中我沒法失去的人說再見,所以那天我沒有說再見就離開了酒吧。
當天晚上我拿出了剩下的半壇「醉生夢死」,它的香味比以前更加濃郁,我卻再也哭不出聲。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在什麼東西上面都有個日期,秋刀魚會過期,肉罐頭會過期,連保鮮紙都會過期,我開始懷疑,在這個世界上,除了這壇「醉生夢死」,還有什麼東西是不會過期的?連古拉加斯都開始出現在上路野區,我有點迷惘。
如果記憶也是一個罐頭的話,我希望這罐罐頭不會過期;如果一定要加一個日子的話,我希望她是一萬年。
在我最傷心難過的那段日子,有一名叫亞索的御風劍客來到我的防禦塔下療傷,傳聞中他在大戰中倒戈,又在處決中逃亡。我很奇怪,因為我用我的牌算的出除了伊芙琳之外大多數人的命運,而他卻和傳聞中絲毫不同。
亞索是殺手,他每天都在我這裡喝一碗湯,吃兩碗飯,在日落之前點一盞油燈離開,很多人覺得殺手沒有朋友,而事實上,亞索有朋友,殺手也會有小學同學。
當我和他講起伊芙琳的時候他很驚訝,他和我說伊芙琳是生在暗影島的殺手,她渴望被人看見卻始終埋藏於黑暗。
他和我說武術是不分南北的,就像他原以為只有他才能精通的御風之術,諾克薩斯同樣有人使得出來。
他和我說殺人並不容易,可是為了生活,很多人願意冒這個險。
他和我說殺手交朋友很難,沒辦法相信一個不認識的人,這是殺手的命。
殺手交朋友很難,沒辦法相信一個不認識的人,這是殺手的命。
殺手交朋友很難,沒辦法相信一個不認識的人,這是殺手的命。
他這樣子說的時候我忽然想起了伊芙琳,那個一身紅衣的和我共舞一曲探戈的妖艷女子,抽了三隻煙之後,我決定去找她。
那天亞索和我說完這些話,就消失在了滾滾的煙塵里,我悄悄地用牌給他算過,他不會結束他的征程,但我沒有告訴他。
我聽別人說這世界上有一種鳥是沒有腳的,它只能夠一直的飛呀飛呀,飛累了就在風裡面睡覺,這種鳥一輩子只能下地一次,那一次就是它死亡的時候。我知道亞索就是這種鳥,他永遠在風裡,不能停歇。
我想,我成為了兩位殺手的朋友。
亞索離開那天是初六,驛馬動,火迫金星,大利西行。我也在那天選擇離開,一直走到祖安,在那裡的酒吧我遇到了一個名叫沙維爾 哈特的人,和別人不同,他只用了一眼就看出了我是真正的賭徒,然後給了我一個無法拒絕的選擇。
他邀請我參加一個臭名昭著的人體實驗,丟掉性命的概率實在很大,可是作為實實在在的賭徒,我遏制不住那股衝動。何況賭注是可以看清所有人命運的能力,包括伊芙琳。
伊芙琳在那天忽然出現在我身邊,我不知道她是如何出現,又是在何時過來的,那種感覺就像她一直待在你身邊卻從來不讓你知道。跟她接近得多了,我什麼也聽不到,只聽見自己的心在跳,不知她可有聽到?
感覺很幸福,卻又有一絲悲傷。
我攬住她的腰的瞬間,她忽然抬頭看著我的眼睛,輕輕地問我:」你知道沙漠的盡頭是什麼嗎?「在我不知道如何作答的時候,她又自己回答道:」你不明白,那是另一個沙漠。「
」你不明白,沙漠是出不去的。縱使有時候會看到良辰美景,也不過是轉瞬即逝的海市蜃樓。崔斯特,你不懂我是怎樣的人,我是你過不去的沙漠。放棄,然後回去吧。「
我已經想了她一百五十五個日子,今天還是第一次坐在一起。因為人的感情是很難控制的,所以我們一直保持距離,因為最令人難過的時候就是離別前的擁抱。如同古拉加斯離我而去的時候,我沒有和伊芙琳說再見,我不知道如何和一個我無法離開的人說再見。
所以我還是接受了博士的建議,我知道前途艱險,但若你在黑暗中不能自拔,我便為你化身一盞點亮一切的明燈又何妨。我一直覺得我和那些傻瓜不一樣,原來在這種為愛獻身的時刻,所有人都一樣。
我曾經愛上一個人,後來她走了。我去實驗地,是因為我以為我會在那裡找到她,但我留不住她。我很想知道她到底喜不喜歡我,但我始終得不到答案。她的答案就像一個秘密,永遠不會有人知道。
」如果有一天你可以忘掉過去,記得來找我。 「我好想對她這麼說。
哈特博士給了我一次放棄的機會,我卻還是選擇了繼續,死生同視以後,我實在找不到放棄的理由。

如果你不能在黑暗中點亮自己的燈火,請至少讓我無時不刻在你的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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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轉載。


我曾行走過江湖,有很多故事。但我不知道要跟誰說,我分不清誰是朋友,誰是敵人。

江湖上的人稱我為影流之主,但我還是喜歡劫這個名字,因為這是我喜歡的人給我取的名字。我常常懷念和朋友一起初涉江湖的日子,那時我們五個人常常蹲在草叢裡,等待著來自電腦勢力的人過來,在他們出現在我們眼前的那0.1秒我們五個人從草叢裡蹦出來,把自己會的技能毫無保留地釋放出來,那時沒有算計,沒有私心,我很喜歡這樣的生活。

然而如此美好的時光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成為了回憶。我聽別人說這是必然的,或早或晚,一切都會成為過去。話雖這樣說,但我還是很難過,在我站在皚皚白雪的山巔上,坐在影流之城的寶座上時總是會想起瑞茲、艾希和蓋倫。這是我在在最早獵殺電腦勢力的人所認識的三個朋友。如今,在江湖上依然聽到過於他們的很多傳奇,很多人都知道他們,這讓我很欣慰。我在慢慢地變強,我發現昔日的強勁對手——電腦,此時已是不堪一擊。我知道我實力的提升已經達到了一個瓶頸,為了追求更高的境界,我遠離了這片曾經帶給我榮耀和靜謐的人機戰場,來到了魚目混雜的匹配戰場。

我不大喜歡人多的地方,人一旦多了起來就有了紛爭,有了仇怨。匹配戰場就是如此。

錘石和布里茨是形影不離的兄弟為了一個「天下第一鉤」的稱號而手足相殘,曾幾何時錘石 的死亡判決和布里茨的機械飛爪的完美組合令江湖上的人聞風喪膽.

厄運小姐和格雷福斯他們曾深深相愛過,但也為了爭「天下第一槍手」而反目成仇。

我聽到太多這樣的故事了,我時常在想,這就是江湖嗎?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行走江湖中我就戴起了忍者的面罩,我不想有認識我的人在這世界裡看見我所做的不能談上光明的事。李青跟我說他不想看到這個世界的黑暗,想刺瞎自己的雙眼。我以為他是開玩笑,我不知道他有沒有刺瞎眼睛,但自從那時起他就戴著紅色的布條。別人都漸漸遺忘他的名字,只叫他瞎子了。

我自己也經歷了很多背叛。有一段時間我曾和迦那一起闖蕩過江湖,一次我和疾風劍豪亞索單挑,我的匕刃在只差亞索喉嚨0.01公分的時候,迦那用了300秒才可以使用一次的閃現上來直接使出150秒才能再次使用的大招復甦季風,一下子把亞索推走了。我一直不明白,迦那是我視為可以交予後背的隊友,她為何要如此。

我喜歡探險,偶爾會結隊去探險,有一次裟娜執意要和我去,喜歡單幹的我看見柔弱的裟娜不忍拒絕就答應了,裟娜一開始就興緻勃勃地要去擊殺納什伯爵,我有阻止她,但是她不聽。她被打的遍體鱗傷一直埋怨我,作為男人,我默默忍受了下來。後面我們又去擊殺蜥蜴長老,事前已經說好戰利品屬於我,但是在蜥蜴長老還剩一絲血的時候,我示意裟娜離開,但她沒走,當只剩10點血的時候,她使出了應用讚美詩。

有人問我,對這世界絕望嗎。挺絕望的,我想回去吃味千拉麵,吃壽司,聽說壽司又新出了好幾種做法,回去我嘗試做一下給她吃。但我懂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人在江湖,哪能不挨刀。

很多人問我,我喜歡的女生是誰,但我沒告訴他們。我一直覺得喜歡這種神聖而隱私的事怎麼能告訴別人。真的有要說出口的那天,也是直接跟她說,我知道你欺詐寶珠的技能需要消耗75點法力,冷卻時間7秒。知道你的妖異狐火需要消耗50點法力,冷卻時間5秒。知道你的魅惑妖術需要消耗85點法力,冷卻時間12秒。知道你的終極大招靈魄突襲需要消耗100點法力,冷卻時間80秒。你知道嗎?我知道你的一切。

我覺得我不是一個三心二意的的人,我會喜歡她很久。在這個地方,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不會忘掉她,我想,有一天我能摘下我的面罩跟她好好說一下味千拉麵和壽司的味道。


我已經很久沒有蹲在草叢了,也很久未試過這麼接近一個人了。雖然我知道這條路不是很遠。我知道不久我就會跳出來。可是,這一分鐘,我覺得我應該喊……
德瑪西亞!


你要交稿了嗎?


  • 尷尬

後來我又回到召喚師峽谷,那天峽谷的天很藍,大龍小龍河蟹和紅藍buff都很開心地在風裡曬太陽,我一個人安靜地站在河道緊緊握著我少女的魔法棒,好像在等待一個宿命。突然看到他從草叢裡出來,我突然很緊張,放q,果然沒有q到他,我頭頂大反派的標記格外閃爍,我知道只要他接近我,就是我告別峽谷的時候。我知道我捨不得這裡的小生物,微風吹拂的草叢和裡面的蘑菇,我知道和我並肩戰鬥的adc還需要我。所以他舉著手裡的劍拚命向我衝過來時,我拼盡全力往塔下跑,死死盯著閃現的cd「54321」的減少。在閃現亮起的時候,我按下了d,然後鬆了一口氣。像抓緊了最後的稻草。
只不過我反向閃現了。
我和他最接近的時候,我們之間的距離只有0.01公分。下一秒,德瑪西亞正義的審判降臨在我頭上。lux的頭像暗了下來,世界突然沉默。鍵盤和顯示屏都安靜了,滑鼠垂著頭一句話也不說。我拍拍它,「你不要難過呀,振作點。」這時候又聽到主機嗚嗚的哭起來。我只好又來安慰他,「每個人都有這種情緒啦,你不要哭了,像什麼樣子嘛。」
左下角聊天記錄里一個「?」非常刺眼。

鍵盤抹了抹眼淚,顫抖著打下了

我知道接近你會受傷,但這很尷尬,因為我是真的愛過你。

知乎小透明首答 占坑 以後會更新
個人公眾號「不日遠遊」 歡迎來玩


王枝節你的男槍到處遊走的輔助風女跑到我的故事裡了。
————————分割線在此,不可造次!

2015年, 8月31日。
我叫伊澤瑞爾,那天我戰戰兢兢準備在下路三角草叢插眼,你永遠不知道草叢裡是「德瑪西」還是「即將凱旋」。所以我,習慣性地扔了一個Q,沒有擊中英雄的觸感和聲音,我走進草叢。那一眼,我整整記了30分鐘。
是一位姑娘,她穿得很少,倚在牆角對我說「只要998,就能讓你爽到不能呼吸。」
我呆立在那裡,不知道是因為她穿得很少還是我在看見她的上一秒已經愛上了她。


一束光打在她的身上,是輔助寶石,我說「我不打你,你走吧。希望我們永遠不要再見。」
她點點頭,轉身的那一瞬間,我彷彿看見淚水飄進河道,我放了一個大招,為她照亮她未曾插眼的草叢,我想,這是我唯一可以為她做的事了吧。
我回頭對寶石說,「讓她走吧。」


這場戰役持續了很久,我也確實沒有再見到過她,對面的男槍已經補了400多兵。
風平浪靜的一個黃昏,不由自主來到三角草叢,我沒有扔Q,我怕她在裡面,我怕我傷害到了她。
當我走進草叢的時候,雙眼一黑,甚至來不及看見是誰,我幾乎被秒,立馬用E拉開距離。寶石趕了過來,為我奶了一口,我說「寶石,我快不行了,我知道的,他有閃。」
我彷彿看見了寶石眼裡的淚光,他哭著說「其實我喜歡你,當我看見你瞥她的眼神時,我知道,你愛上了她,我讓她走,讓她永遠出現不在你的眼裡。」
男槍已經開始變得虛幻,我用最後一點力氣放了一個大招,最後一發平A在寶石的暈之前打到我身上。
大招衝進泉水,我彷彿看見她消瘦的臉上仍然掛著30分鐘前的淚珠。



潘森:別跟我說你走位有多騷,操作有多厲害
裝備欄有多少神裝
對線,兩個字,壓人
錯的,躺下咯,站著的才有資格說話,你說這話對嗎?
我是斯坦帕人
他們叫我戰爭之王
我十五級前不愁輸出
靠的是技能的基礎傷害。
我唯一的嗜好是,
Q人。
Q人,要講究火候
火候不到,藍條不保
火候過了,被反殺就焦了
如果人生有四季的話,我十五級之前都是春天


我叫若風。我睜開眼時,發現周圍的人都在盯著我。旁邊這個一臉怒相的人,叫明凱。他緊緊盯著屏幕,像往常一樣。他平常也是這副表情,總是發怒。他喜歡訓練,喜歡把自己沉浸在訓練之中,他以為,世界上有一種職業選手,那種人一生只會停下訓練一次,那便是他死掉的時候。在我左手邊這個,叫微笑。大家叫他面癱。他只是不喜歡在大家面前笑,他,只對我一個人笑。帶著眼鏡的小哥,是捲毛,他在等著我一聲令下。而我,則沉默。

卡牌的本意不在殺,在藏。如果他不曾出現在你的記憶里,你就永遠也不知道我的實力。微笑說,選吧,選了就贏了。我從不過問他的過去,所以,我對他從不懷疑。我知道,我們都想贏得冠軍,但是我從不說出來。因為我很了解自己,所以我不能對你們承諾什麼。但這一次,我知道,我要有所選擇,我寧願做一日的英雄,也不想永遠做一條蟲。坐在我對面的這個人叫alex。他高高的鼻樑下一張緊閉的嘴,露出了一絲微笑,這顯得他的鼻子更大了。呵,難道會比我的鼻子還大嗎?

我始終不相信比賽真的開始了。我對面的這個英雄叫做皎月,是那個鼻子很大的alex操作的,每次和他對線,他總要壓制我。他說他要打崩我的那天是愚人節,所以我一直以為,他是在開玩笑,我願意讓他的玩笑持續到我們交戰。他又要上來打我了。不知什麼時候開始,我變成了一個不會過河道的人,每一次上線,我都帶兩個眼,因為你永遠不會知道,打野從哪個地方出來。三十號,十一月三十號,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十號遊戲時間十四分十秒,我開啟大招命運,飛到上路。我們五個人把火力聚集在了Darrien身上。從這一秒就註定你已經死了,這是事實,你改變不了,兩分鐘後,我也許會再來。和一個人合作久了,你的習慣或多或少都會受他的影響。我們把一血給了草莓,我們都知道,他得到或是送出一血,我們都會得到勝利。他笑的很開心,像是吃了最愛吃的草莓。其實了解一個人真的不代表什麼,人是會變的,今天他喜歡草莓,明天他也可以喜歡別的。

十八分鐘,我開大招抓到了失誤的alex。一個人記性不好,就不要去太多的是非之地,因為你可能忘記你的仇人。而我,是不會留情的。20分鐘44秒,我再次逆轉命運,飛到趙信的臉上,留住了他,留住了他的性命。你要一個人死,最痛苦的方法就是先殺掉他最喜歡的人。我殺掉了diamond,alex一定很痛苦吧。


我是一個小兵。一個近戰的小兵。
我每天在通往對方國家最近的那條路上,走一遍又一遍。
你以為我們只是一群毫無存在感,一模一樣的一波一波小兵,那你就錯了。
小兵有很多規則的。
每個小兵都是有名字的,比如我,我開始有一個很好聽的名字,當然現在,我讓所有人叫我小霧。
每個小兵開始都是近戰的,死掉一次,就可以在水晶那裡拿著被擊殺的憑據換下一次活過來做一個遠程小兵的機會,這樣往往你可以最後一個死掉啊。如果你不換,攢到五次,就可以投生做一個炮車。死掉時候金幣掉的都多!多帥!所以很多和我一樣一直做近戰的小兵只是為了多做幾次炮車。
但是我一直都是近戰,攢了很多券,從來都不換。
當年那個總喜歡來一杯吧的胖子來中路轉的時候,鼓著他喝的發紫的大腮幫子,含糊不清的跟我說
「誒你是叫小豪還是小霧來著,我怎麼記得你總在中路總是近戰啊,你都不去別處轉轉嗎,中路是不是有你喜歡的人啊小男生,哈哈哈其實當年我也是個英俊瀟洒的大鬍子不是大胖子啊,直到後來我遇上了一個喜歡的人,我才發現原來每一口酒都有不同的味道啊每天我都想去跟她表白可我覺得我跟其他人比起來好弱啊她不會喜歡我吧,每一天看到她我的嘴裡都緊張的乾乾的恨不得摔個酒桶出去啊,哈哈哈直到現在我撞了這麼多南牆一次也沒回過頭你知道為什麼嗎,因為我有e啊哈哈哈哈哈哈哈……」
大叔你真是個嘮叨的胖子,誒我去你快放大啊!我擦著冷汗跟他岔開話題,因為他上來就看出來了我有喜歡的人。。。
我第一次看到她的時候她還只是一個別人都誇好看的小女孩,驕傲的喜歡走在最前面,就站在我的旁邊,敵人躲在塔下的時候時不時跟我說句話,嘲笑我你怎麼這麼黑哈哈,我當然也不甘示弱咯,你也很醜誒小loli,她總是一臉不屑的切一聲說才不是loli,姐姐我厲害著呢!然後跳跳的叫出她最愛的大熊,假裝扭過頭去不看我又死掉的樣子。
日子就這麼一天天過,沒有人發現安妮不來的時候我彷彿失去了鬥志一樣直直的往塔下沖,大家都誇我好努力。
直到又一次看到她,她這次穿了一身小紅帽的衣服一跳一跳的和一朵花一樣迎風招展,我在她以往一樣驕傲的偷笑里聞到了陽光的味道,雖然別人都說這個美麗的姑娘是黑暗的女兒,天,我怎麼才發現她這麼美!
她發現我有點開心。你還在這裡啊小兵,沒想到這麼久又碰到你,好巧。我微微笑笑,對呀,好巧。對了你什麼時候換的新衣服,好醜誒,不過你看越發像個loli了哈哈哈。你個怪蜀黍看誰都蘿莉吧。。哼不理你了你看好了不要死那麼快噢!於是這一次我的戰友們都特別奇怪,誒,今天,小霧怎麼還沒回水晶這裡報道。還四處去找我,但是發現每一路都找不到我。
我去哪了呢?安妮這次的小熊不知道去哪玩了找不到它,對面那個總是hasaki的傢伙就追著安妮進了野區,他踩著我們的身體飛來飛去的這樣安妮一個小丫頭一定跑不過他啊我偷偷離開隊伍也追過去,一直在後面努力的打他,他開始並不理我後來安妮閃現了一下他大概很生氣就回過頭對我狠狠的砍了好幾下,我都沒有覺得疼誒,因為我看到安妮走的很遠了,真是幸福,哈哈,你打我啊。
這一天我花了500張死亡證明換了後來變成超級兵的機會,並不是為了出風頭,只是我發現,安妮還是喜歡沖在最前面。
第三次見到她的時候我正狼狽的和gay倫的妹妹在中路被打,她今天穿的像一個公主一樣一直在下路那個叫伊澤的黃毛身邊幫忙,兩個人一起走過來幫我們,伊澤今天也好帥啊,我看看旁邊粉紅粉紅的拉克克,或許峽谷本來就該是他們的?我沒有來得及和安妮打招呼就被打死了,只好凝固一個朝向她的笑容倒下。
這次我回水晶的時候翻了所有券發現只有487張,但是這次兩面都三路全破的危機關頭水晶破例讓我賒著就變身啦,我又一次走到安妮身邊的時候她有點吃驚,你怎麼又變身了?你到底死過多少次沒換了?我掩飾內心的狂喜很嚴肅的說,小蘿莉你話好多,快到我後面來你都要快被對面超級兵打殘了,輔助還站在前面浪!
對面所有嗯都在打我,安妮一個人正無助的時候,大鬍子胖子和其他人偷到了大龍,安妮身邊的我一下子又變大了,我回頭看看她笑了笑,繼續衝到前面去,終於還是倒下。
比賽後來贏了,但是對我其實並不重要。峽谷從不因為你的輸贏改變分毫。
安妮有沒有聽到我死之前回頭說的小蘿莉我喜歡你啊你會喜歡我嗎我可能永遠只能是一個小兵。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後來每次見到她,她都穿著一身哥特蘿莉的衣服。
這衣服真丑。我每次看到她第一句話總是。
切,你管我。


感謝大家看到最後。其實我不懂王家衛。只是藉以寫一個故事。轉載請註明出自小霧,也許安妮就看到了呢,(?? . ??)瑟瑟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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