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閱讀的文字,有意義嗎?

寫出文字的不用以被他人閱讀,補充:
1.文字並非數據、事件類(例如備註)記錄。
2.文字不用以發表、出書,不在微博等公共平台發布。且完全隱私,不會被自己以外的人看到。
3.文字包括但不局限於私人日記形式。

補充提問:
那麼這樣的文字寫下來有什麼意義?
是不是不需要寫下來只用在腦海里思考就足夠?
「有一個小說構思打算寫下來但是不打算給別人看,只留給自己看。」的想法是否成立?該小說(假如已經完成)還有沒有意義?

思維有點亂表達不清還請包涵…手機打字有排版錯字問題請見諒(????ω????)


在於表達。

寫作者的寫作,不應當是面對讀者的,而是應當由作者自身而面對世界的,以能夠創造出作品為目的本身就是最基礎與最根本的目的。除此之外的大多數試圖面對讀者的寫作方式,都難免淪為自我審查。

今天凌晨三點時,一股強烈的寫作慾望,硬生生的把我從床上拉了起來。你現在所看到的這篇文章的大部分,都是那時寫下來的。這種慾望比平日里的食慾、尿欲和性慾還要來的猛烈而急促。此刻我才明白,表達,可能也是種是人類無法抑制的需求。

當然,我是誇大了。人不吃飯會死,我沒試過不尿尿會怎樣,不過就我的經驗而言,也是不好受的。不做愛的感覺我知道,沒有那麼難忍,但說真的,有那麼一刻,我也會覺得做愛是人生必須的事情。

然而不表達,我沒試過。

從我生下來的那一刻,我就是在表達的。人,通過一切的行為與手段來進行表達。表達的慾望讓我在夜半三點鐘根本無法睡去。我像是一隻在南太平洋中遷徙著的信天翁,周身只有汪洋大海,除了飛我無能為力。對,除了表達,我無能為力。

我曾經試過繪畫類的表達,失敗了。

我想起小學四年級時我繪畫的樣子。我還記得我照著《數碼寶貝》中的天使獸一遍又一遍的臨摹著。我不知道我為什麼要去臨摹它,我只知道,要畫,得畫,必須要畫出來,無論如何我都要畫下來。然後我成功了,我用一張泛黃的紙畫下了一隻栩栩如生的天使獸。我現在已經忘記了是誰進化成了天使獸,也忘記了天使獸進化成了什麼。我唯一能記得的,是那時通過繪畫而產生的無限的表達欲。

可是繪畫這種技能終究還是喪失掉了。甚至是我用了無數個黃昏呆坐在漁人碼頭好幾個小時,企圖用最好的鉛筆與速寫本畫下淡水斜陽時,還是無能為力。這次我失敗了,我沒有能夠畫出來。我記不太清楚那幾幅畫到底有多麼拙劣而又難看,也記不得淡水到底有多麼美。但我還是記住了,我記住了那一刻的表達欲。即使是我沒有辦法把我的感受恰好的表達出來。但,那種表達的慾望在我的腦海中揮之不去。

這之後,我終於明白,繪畫結束了,我真正的表達方式,在於寫作。


在我的認知里,文字是最能恰如其分表達萬物的東西。我們常常面對一個場景,喜歡用「無法用言語表達」來形容。

然而,真的有「無法用言語表達」的感覺嗎?可是要知道,倘若感覺也是分等級的。也就意味著,用一道天然的「無法用言語表達」的屏障來將感覺分成了言語內的和言語外的。這道屏障的劃分,使得言語外的表達變成了諸如黑洞之謎一般東西。並且,絲毫無好壞之分。

所以文學,求的恰恰是如何將表達的屏障推的更遠的方式。也就是將「感覺」中無法表達的那部分,變得越來越少。這是文學所在的理由之一。文學,也就是將表達變得越來越真實。

文學也許真的是在構建一個烏托邦,構建一個表達的烏托邦。在這個烏托邦里,文學力求將表達的每一個細節都恰如其分的表達出來。如同樂高的積木一般,一個好的表達,應當是按照每一個細節去累積起來的。不然,樂高的積木為什麼賣的這麼貴?

人類表達的方式越來越多樣。文學,繪畫,音樂,電影,甚至包括行為藝術。大多數的事物是通過一系列簡單的行為與言語就能夠表達的。然而感覺的表達卻很難。表達不一定需要有受眾,僅僅是通過某個行為將某種信號反應到這個世界上而已。然而文字卻依舊是我認為的,最古老也最精確的表達之一。

所以文學家們是可怕的。他們可以不愛一個人,但是通過文學的表達,表達出對一個人無限的傾慕與愛戀。這是演技再好的演員也沒有辦法做到的。他們卻可以。

他們可以用文字創造出已知的所有的感覺。越是厲害的文學家,所能表達的感覺也就越多,他們的表達方式也就更有花樣。低級的寫手們只會順著大眾講一些人人都愛聽的故事。高級的則根本不需要受眾。這個世界的存在本身就是他們的受眾。他們只需要表達,再表達。傾盡全力將所有能感知到的事物全都表達出來。

他們的感知,領先於大多數人。而他們又通過文字將這種感知表達出來。然後再由那些能夠體會到這種感知的人與尋找相同的感受。

這些表達,對於他們而言。是必須要進行自我完成的。這是一種強烈的表達的慾望,也許是上帝選中了你。

可以說,文學家們,他們有著使命,是向這個世界傳遞自己所能感知到的一切感受。了解了這一套,便明白了為什麼要表達了。


德里達在《聲音與現象》中說:
表述是一個志願,堅定的,完整地意識到意向的外化。如果沒有使符號活躍起來的主體意向,如果主題沒有能賦予符號一種精神性,那就不會有表述。
自我必須在與他人,在與社會的符號交流中才能確定自身。
但是這個自我是哪個自我?
羅蘭巴特在《明室》中討論攝影,說面對鏡頭的人同時有四個身份:
我以為我是的那個人,我希望人家以為我是的那個人,攝影師以為我是的那個人,攝影師要用以展示其藝術的那個人。
也就是說,書寫本身是構成自我的一種方式,而建構的自我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我認為我是的那個人(self 自我
我希望人家以為我是的那個人(persona面具
導演以為我是的那個人(actor演員
導員要用以展示符號文本的那個人(character角色
觀眾明明知道我是某個人(person名字代表的人
但是被我的表演所催動相信我是的人(personality角色人格

這裡的表演,導演等概念並不一定是真實存在的,而可以是一種比喻。社會學家戈夫曼認為人們在社會上的交往展示出來的是一種表演,就像一個舞台一樣,人們在人前表現出來的就是社會角色,他稱之為前台,而私人領域展示的自己,則是私密的,個人的,不加表演的,他稱之為後台。

因此,你的書寫行為本身已經構成了建構不同自我的一種方式。

而你在建構文本的時候,實際上你已經在與你的理想讀者做交流了。人一般書寫的時候,都會假想出一個不存在的理想讀者,如果他在讀我的文本會有什麼樣的反應和感受?而文本一旦創作出來,在真正被閱讀的時候,現實讀者卻不一定能夠完全理解文本和作者的意圖,造成很多誤解。
所以,實際上,文本一旦被創造出來,就與作者無關了。羅蘭巴特認為:文本誕生之際,作者已經死了。

為什麼建構自我在當下的語境下如此重要?
當代文化的危機之一就是自我身份認同的危機。當代文化環境的巨變,社會符號表意過於複雜和泛濫,看似讓人的身份更加自由,實則要求人採用的身份過多,過於異化,從而形成了自我的危機。
早在20世紀30年代,雅思貝爾就看穿了人類精神狀態的變化:同這些時代(已經逝去的黃金時代,那時候人類生活在一個精神穩固的環境下,他們有能力掌控自我以及能夠很好地建立自我與生活世界的關係)的人相比,今天的人們失去了家園,因為他們已經知道,他們生存在一個只不過由歷史決定的、變化著的狀況之中。存在的基礎放佛已經被打碎。
於是人們看到卡夫卡式的噩夢成為現實。自我無法找到自身精神穩固的核心,內心永遠處於失望、焦慮之中,我無法知道我的身份是否還由我控制。
卡夫卡本人的做法就是書寫,躲在自己的小閣樓,通過書寫不斷地建構自我。而且他也只是在於他的理想讀者交流而已,並沒有期待現實讀者的閱讀——他一開始只是寫日記等私人創作,並沒有公開發表的想法。後來由他的好友在他死後將他的作評發表了。
如何抵抗這種文化表徵混亂造成的身份危機?
本雅明提出的方法是:藝術政治化。藝術作為一種自我地、創造的表達方式,一開始被少數人所壟斷,因而產生了獨一無二性,導致崇拜和儀式。機械複製將藝術的民主化潛力極大地解放了,每個人都有利用藝術、接近藝術的能力。
從精神分析的角度來說,拉康也認為,我們在遇到很多挫折的時候,通常是無法言說的,這導致了許多精神問題。(用拉康的術語來說是,當實在界不小心闖入符號界造成的創傷是無法言說的,所以說大他者是無法言說的)因而,拉康後來在「精神分析的四個概念」中認為,宣洩實際上是一種言說途徑,使這種無法被言說的創傷通過某種符號的方式得到疏通,因而也就釋放了某種精神壓力。這個理論解釋其他答案中的很多藝術創造的故事是十分恰當的。
比如高票答案中,文學創造的艱難歷程,或者經典的梵高的繪畫創作,都是一種通過符號表達宣洩內心精神緊張壓力的一種方式。

總而言之,書寫是建構不同自我的一種方式,是證明自身存在的一種途徑,書寫或者言說也是一種精神宣洩;並且我們在書寫時理想讀者已然存在。


《月亮與六便士》的男主人公斯瑞克蘭德,原型是法國畫家高更。
他是生活中隨處可見的男人,中產、庸俗、面目模糊,家庭溫馨。
四十歲時,他突然拋妻棄子,去法國巴黎學習繪畫。
從此之後,他潦倒、冷酷、拋棄女性、背叛朋友、四處流浪、感染麻風病、死在熱帶荒島遠離人群的一間小屋子。

他在那座小屋子裡畫下一幅壁畫。

庫特拉斯醫生的眼睛已經完全適應屋裡的朦朧光線,他凝視牆上的畫,心裡有一種無法抑制的感情。他對繪畫不在行,但牆上的這些畫讓他激動。四面牆壁、從地板到天花板上,展開一幅奇特的、精心繪製的巨畫,非常奇妙,也非常神秘。庫特拉斯醫生幾乎停止呼吸,心裡浮起一種無法理解、無法分析的感情。如果能比較,也許一個人看到開天闢地之初就是懷著這種欣喜又畏服的感覺的。這幅畫具有壓人的氣勢,它既是肉慾的,又充滿無限熱情。與此同時它還有一種令人恐懼的成分,叫人看著心驚肉跳。繪製這幅巨作的人已經深入到大自然的隱秘中,探索到某種既美麗、又可怕的秘密。這個人知道了一般人所不該知道的事。他畫出來的是某種原始的、令人震駭的東西,是不屬於人世塵寰的。庫特拉斯醫生模模糊糊地聯想到黑色魔法,既美得驚人,又污穢邪惡。

「上帝啊,這是天才。」

這句話脫口而出,說出來以後他才意識到自己下了一個評語。

這樣的壁畫,不在梵蒂岡大教堂,不在凡爾賽宮殿,而在荒島之上、人跡罕至的小屋中。
看過它的只有作者、一個土著少女、一個醫生。

在恢宏美麗的壁畫下,蜷縮著感染麻風病、肢體殘缺的斯瑞克蘭德。斯瑞克蘭德已經死了。

斯瑞克蘭德的遺言是把房子燒掉。房子連壁畫,一起燒掉。

在斯瑞克蘭德四十歲,剛剛離開溫暖富裕的家庭,棲息在巴黎破舊的小旅館裡三餐不繼、笨拙學畫時,一個朋友這樣問他:

「你認為象你這樣年紀的人學畫還能學好么?大多數人十八歲開始學。」

「如果我十八歲,會比現在學得快一些。」

「你怎麼會認為自己有繪畫才能?」

他沒有馬上回答我的問題。他的目光停留在過往人群上。但我認為他什麼也沒看見。他說出來的話簡直不算回答:

「我必須畫畫兒。」

「你這樣做是不是完全在碰運氣?」

這時他把目光轉到我身上,眼睛裡有一種奇怪的神情,叫我覺得不舒服。

「你多大年紀?二十三歲?」

我覺得他這個問題與我們談的事毫不相干。如果我想碰碰運氣做一件什麼事的話,這是極其自然的事;但他的青年時代早已過去,他是一個有身份有地位的證券經紀人,家有一個老婆、兩個孩子。對我說來是自然的道路在他那裡就是荒謬的。但是我還想盡量對他公道一些。

「當然了,也許會發生奇蹟,你也許會成為一個大畫家。但你必須承認,這種可能性微乎其微。假如到頭來你把事情搞得一塌糊塗,你就後悔莫及了。」

「我必須畫畫兒。」他又重複了一句。

「假如你最多只能成為一個三流畫家,你是不是還認為值得把一切都拋棄掉呢?不管怎麼說,其他各行各業,假如你才不出眾,並沒有多大關係;只要還能過得去,你就能夠舒舒服服地過日子;但是當一個藝術家完全是另一碼事。」

「你他媽的真是個傻瓜。」他說。

「我不知道你為什麼這麼說,除非我這樣把最明顯的道理說出來是在干傻事。」

「我告訴你我必須畫畫兒。我由不了我自己。一個人要是跌進水裡,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是無關緊要的,反正他得掙扎出去,不然就得淹死。」

他的語音里流露著一片熱誠,我不由自主被他感動了。我好象感覺到一種猛烈的力量正在他身體裡面奮力掙扎;我覺得這種力量非常強大,壓倒一切,彷彿違拗著他自己的意志,並把他緊緊抓在手中。我理解不了。他似乎真的讓魔鬼附體了,我覺得他可能一下子被那東西撕得粉碎。但是從表面上看,他卻平平常常。

創作慾望是一種殘忍的東西。有時候會抓住你。
它像狂風像烈焰像海潮像深淵,你無路可逃。
必須把心裡的慾望噴薄在紙上、塗抹在畫布上、勾點在五線譜上,否則人就憋死了。

能不能發表、有沒有人看,都是次要。
第一重要的,是宣洩這種強烈的創作慾望。

斯特克蘭德瀕死的日子裡,兩眼瞎了,腿殘缺了,躺在小屋裡面蓋著一塊破布。他從不沮喪,從不抱怨,只是用瞎掉的眼睛凝視自己的畫。

他本來可以過平靜的生活。但是那一天繆斯在他靈魂里種了一把火。
從此他必須四處漂泊,為那火焰尋找燃料。
否則火焰就會燒灼他的肉身。
他不在乎是否出名,是否流芳百世,實際上他連自己是不是畫得好都不在乎。只要畫畫兒,必須畫畫兒。畫畫兒是比馬斯洛需求金字塔里生理需要還低一層的存在。
他燒掉絕世之作,只因為他已經從繆斯手中拿到最好的報酬。
他不需要世人的讚歎和膜拜了。
那報酬就是畫畫兒本身。

如果你寫作,如果你乘著文字的翅膀飛入幻境,見過恢宏的帝國,見過俊美的少女,見過玫瑰花的愛情和至死不屈的忠勇,如果你落進繆斯的泉水裡洗滌過身心,如果你在那個文字營造的幻境里忘了自己。

你就已經拿到了寫作的報酬。

只有在幻境里迷過路,耽溺過的人,才會永遠忘不了那種美好。才會永遠永遠一次一次地進入幻境。

大多數寫作者,都不是為了被人看,為了掙錢才拚命寫。
而是為了能夠一直寫,才要掙錢,才要養活自己。

否則,這樣的毅力這樣的智商這樣的文字技巧幹點什麼不好,非幹活多錢少損關節的碼字一行?

寫是寫最好的報償。
寫最大的意義就是它本身帶給人類的快樂。
藝術是人類狩獵慾望的化身,在文字世界裡追逐詞語,廝殺句子,把不桀驁不馴的修辭壓製成華麗璀璨的詩。
這就是為什麼人們會寫作,會愛藝術。

如果你被寫作慾望抓住了,能不能出名掙錢不重要,就像你跌進水裡,會不會游泳不重要,反正你得游。

這是作者的不幸,或者是大幸。


任何作者都應該是自己的第一讀者。長期堅持寫東西給自己看,會讓人和自己的心相處的更融洽。在一個愛焦慮的時代,這難道沒有意義嗎?


卡爾維諾 《宇宙奇趣故事集》 《太空中的一個標誌》


最近寫得一篇文章有過這方面的思考討論。刪節了下直接貼過來了。

文字不被閱讀是否還有意義


這個還是要根據前面對寫作的分類才能討論下去,前文已有論述。看原初想法,如果本來就沒打算給別人看,而你還在不斷地寫,意義就出來了:與自己內心對話,自我解剖,自我救贖(卡夫卡)。這一點算是相對重要的。第二點相對淺一點:捋清片面、空泛和模糊的觀念,使飄在半空的想法落在紙上條理化、邏輯化、深入化和嚴密化。


另一方面如果本來是面向公眾比如小說而卻沒幾個人看的,那自然會感到萬分沮喪。可即使如此,消沉一陣子你又開始寫了。意義也就出來了:

a.
內心有積壓的感受需要得到紓解,文字積壓在胸膛噴薄欲出,還能不寫,不然會打嗝的。

b.
僅僅熱愛就夠了。


Nonono, 不對吧。好吧,你們來,還以為你們不會出現了呢,隔了這麼久。


杜微有話說:文字不被閱讀是文字本身是否還有意義,而不是對你有沒有意義,你一開始就看錯題了。所以上面的兩個分類四個小點全部推翻。


周群:他本來智商就不高,那你怎麼看?


杜微:有的文字能夠教化民眾,有的文字使人心有戚戚焉,有些文字令人熱血激昂勇於報國。這是有力量的文字被人閱讀的效果或者意義。問題是如果這些文字並未得到閱讀呢?


周群:文字並未得到閱讀這個說法不確切。


杜微:怎麼不確切了?


周群:誰寫下的這些文字啊!即使並未得到閱讀,起碼寫下這些文字的人是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閱讀者。


杜微(沉吟著):也就是說,如果文字不被他人閱讀,那麼只可能對寫下這些文字的作者本人才會產生意義。


周群(擊掌):對啊!反觀那些寫給別人看的文字,他們產生的意義正是對於閱讀它們的人。

杜微:所以說?


周群慢慢說出結論:所以說,文字是否得到他人閱讀其意義是針對人本身所言。未得到閱讀的則在於寫作者,得到閱讀的文字更多意義在於公眾。


我(撫掌笑):好啊,結果出來了?


杜微:智商低的人別插嘴。


周群繼續道:再深入一點:假設文字只有寫下了他們的作者閱讀過,起碼對他產生過意義。意義則為他在前文所述那幾點:

1.感性來看為紓解個人積壓的感受,理性來看為整理自己想法,梳理自己知識(比如普通人的日記)

2.熱愛。

3.自我對話、自我救贖。(卡夫卡)

之後便消散在時空當中,有也只有對他有過意義。


大腦是用來思考的,不是用來存一大堆垃圾文件的。

你記錄了你的文字,就釋放了大腦的運行內存,如果不記錄下來,就相當於一根繃緊的弦,你跳脫不出當前的思考,你的運存被狹隘的思考所佔用,想不出別的東西。

把大腦的所思所想掏空,就像釋放了思考空間一樣,新的思考便會源源不斷地來襲。


文字對我的意義,我是難以用文字表達的。它廣闊得如宇宙一般讓渺小的我束手無策,又細微得如耳液里收集感應的纖毫一般讓笨拙的我無從下手。

我難以明白寫出,我只能打個比方。

在記憶里有一棵苦楝樹。花期夏季,白裙淡紫色的花,一簇簇,芳香如蜜。它們竊竊私語,發出像蝙蝠一般的聲波,發現有人望過來,就吃吃的笑。
花落果綠,秋冬時,一掛掛的黃果垂下枝頭。聞著香濃,嘗著味苦。捲起的葉正準備遠行,它們說隨著風要到更冷的地方去。
冬季最冷的時候,這棵苦楝樹光禿禿的,樹上的花、葉、還有暗褐色樹皮里的螞蟻都搬走了。操場上孩子們玩耍的笑聲、老師喊「立正」的叫操聲、風卷著沙土的掃地聲…這些響動像無色鉛筆細細的一道道劃在這棵樹的上空,它仍是寂靜的、想念著那些遠行的住民,在無聲的挂念里,新的移民正悄悄走近。
我以為,我會一直記得這棵樹,還有每年來過的花和螞蟻,但是記憶里的身影只有那個一直在樹下轉圈的人。雖然,他們都已經不在了。

文字對我的意義,也是如此。


表達就是最好的學習方式。寫作本身就是在內省。

文字並非在有讀者的情況下才能體現出它的價值。你記錄一件事情,你表達一個知識體系或者知識點,你書寫自己的心情。這本身就是一個從內省到提升自我的過程。

如果你有認認真真寫過幾篇文章,或者有一定的寫作習慣。你會發現,原本被忽視的細節,知識或者生活經驗都會在表達中重新被發現,然後你再在表達中去完善它,最終是你自己的知識體系和經驗得到了完善。

無論是否有讀者,你都會獲得提升。

寫是如此,說也是一樣。

所以呀,知乎大法好*^_^*


意義是人為賦予事物的,事物本身無意義。
追求有無意義本身本並無意義,但這一過程對當事人而言若能被賦予意義,即具備意義。

比如《蒙馬特遺書》。
邱妙津給絮寫這些信件之前就決定自戕,但是死前她有一份濃烈的情感需要去抒發,去和自己清算。她可以用任何一種形式去揮霍這份感情,她選擇用一種絕對坦誠的方式去書寫。不為追求傳統意義上文學作品的「意義」,不妄圖形式的創新,不建造瑰麗的結構,她的目的已經不是表達,是對自身生命意義的尋找和闡發。寫到一半時這些文字出現的統一形式和風格是自然出現的,並非刻意為之。她不在乎得獎與否,不在乎作品銷量,對她來說生命的主要「任務」就是愛,愛與被愛,其他一切都排在後面,意義亦然。

「死亡是解構的最大力量——惟有死亡能解脫『生』的相對性」。從而這裡所謂「遺書式」書寫,並非指寫作內容,而是強調作者在寫作之始預設的死亡坐標:整部作品由此獲得了一種終極意義並顯示出一種絕對重量——讀者也正是為這種「空前的重量」而悲憫。

寫作本身並無意義,寫作者寫作時賦予其意義。
當然,邱妙津一個極端的例子。

生命本身亦無意義,我賦予生命過程的意義是取悅父母,以及尋找意義,因此在這一過程中的任何行為對我而言都是有意義的。
至於對他人是否有意義,不是我自身的評判系統能決定的。


美國有個很出名的詩人艾米莉·狄金森,我是在高中時看到她的詩的。

她二十五歲的時候就開始閉門不出,過著孤獨的生活,她寫詩的時間跨度約有三十年,在這三十年中她寫了三千多首詩,卻只在生前發表了七首。她將所有的詩都鎖在了箱子里。自然她的詩也沒有人看到。

她完全放棄了我們視以為正常的享受,對於她這樣的人,生活都只是流雲樣的東西,那麼她的詩就更是如此了,她的詩只是面向內心的,面向自己的。

儘管她死後她的詩開始被世人所知,被世人閱讀,也許人們會說,她的詩的價值在被別人閱讀時得以體現,但是我覺得事情不是如此,她的詩從她下筆時就已經有價值了,而且這價值不會因為人們的能不能讀到,不會隨人的褒貶而有所改變。

我覺得這就是詩的,或者是文學的內核,文學是獨立存在的東西,只有她能選擇一個詩人作家來表現她,而不是詩人作家創造了她,文學是一種自然產物,就像是風雨雷電,人在她面前太過於渺小,所以更別遑論人對她價值的影響了。

文學的價值永遠在於其自身,和讀者不相關,如果人能從文學裡得到一點什麼東西,不是人給文學添了光,而是文學給了人恩賜。


卡夫卡。有一種熱愛是孤獨。


寫歌的人斷了魂
聽歌的人最無情


現在,我寫下這個答案的時候,已經是第120個答案了。

我不知道還會不會有人,下拉無數次手機屏幕,看到我寫下的文字。現在這種狀態,估計就是題主所說的,沒有人看的文字,寫出來又有什麼價值呢?

我寫過很多文字,沒有獲得一個點贊認同,雖然,我覺得自己寫的還不錯。每每,還是會翻回看看自己寫下的情緒,默默地笑一笑。

不過,知乎里,有太多太多的人辛勞寫下的文字,卻無人問津。比起他們,我至少還是幸運一些的。

如果說我的答案,對於我的意義,那一定是它給我帶來的期待,期待它能被別人看見、認同。即使無人觀看,我還是會覺得它存在著,至少給我帶來了安慰:原來,我也可以寫下讓自己舒心的東西。

至於,它對別人的意義。我想,至多可能是給知乎,留下了一顆心靈的印跡吧。。


一個靈魂不常常表述自己是無法深刻的


以下純屬個人觀點,可能不存在理論支持。
想寫點兒什麼,最開始,應該是作者本身有一種「傾訴欲」。當一個人想要表達但是身邊又沒有合適的對象時,他們會把情感欲求或者想法寫下來。其中對於某人或某事的想法可能變成信件,詩歌等,而不能被外人知道的變成日記等。然而當「傾訴欲」得到滿足,感情得到宣洩後,人可能產生新的欲求「交流欲」、「認同感」。
人是社會性的,通過語言等交流,並希望得到認同。同樣的,那些感情在得到宣洩之後。可能是一個極好的主意,我覺得沒人想得到,這個時候我會把它給人看得到滿足。當別人說確實很了不起,就會得到肯定,也會給更多人看。這就是交流欲和認同感。
當然,還有一種帶有目的性的寫。比如,史記。像這種,我們不能單純的說這是傾訴欲或者認同感了。因為如果本身帶著強烈的目的性和工具性,那麼寫字很大程度就跟目的有關了。
個人認為,一次寫作有無意義跟作者的訴求有關。作者只是想傾訴,然後寫在日記里(她不想給人看),這是有意義的。


不被關注的人生有意義么?當然有了,對於活著的那個我就是全部意義啊。一個道理。


當下得體會、心情、感想、領悟,從心裡通過筆尖記錄在紙上,是一種梳理。

若干年後重讀當年,五味雜陳、莞爾一笑,是一種釋然。

有沒有人看,並不重要。

除非是想拿文字去賣,錢或者顏面,那另當別論,受眾並非自己。賣商品,有沒有人買,並不由你決定,所以有沒有人看,得看你的本事。

而寫給自己的,無論是什麼,都有意義。


是看你從寫作想要得到的是什麼。
如果寫作本身已經帶給你快樂,那麼他人的閱讀已然不是那麼重要了。


·

各文明早期歷史中,都有咒語存在過的痕迹。這是一種流傳於人類蒙昧時期的特殊技藝,據說可以通天地之氣,積山河之音,以達到某種神秘學效果。

人們跪拜在擁有通神之術的人腳下,大祭司坐在社會金字塔頂端,承擔著聯絡人與神、人與人之間關係的重任。

祝咒同源,在巫咒繁瑣的祝禱儀式中誕生的所謂咒語,其實就是文字,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發明之一。

於是人類洞悉了世界的奧秘。是夜,天雨粟,鬼夜哭。

從此,人們的所知、所感、所想,都可以傳遞給他人,甚至可以超越空間與時間,每個個體不再是深海中獨鳴的孤鯨。

你痛哭,你歡笑,你掩捲髮出一聲輕微的嘆息,你抬頭四十五度角望著天邊的飛鳥。能如此挑撥你情緒的不過是紙上那些看似無意義的圖形。

文字的強大魔力在於此,這是神的法器。

「娘以指扣門扉曰,兒寒乎?欲食乎?」 寥寥數語,歸有光亦早已化成塵土,但我們依然可以感其所感,念其所念,這是跨越四百年的共鳴。

肉體或可灰死,靈魂卻寄居文字得以永生。

然而這依舊是一門高深而複雜的技藝,從古至今,無數人皓首窮經鑽研文字不同排列順序的差異,感受音韻在舌尖翻彈的靈動。只有少數人窮其一生才能稍略皮毛,這是一門同時需要天賦與功力的學問,最終能完全駕馭收放自如者寥寥無幾耳,就像之前所說,這是神的法器。

說回來,不被人閱讀的文字有意義嗎?

你問那些占卜的巫師,他們刻在龜殼上,刻在骨頭上,刻在木片上,刻在石頭上。

他們在人類的孩童時期望著星空,用這種方式抒發人類內心的疑惑和敬畏,這不是人與人之間的交流,這是人類和神之間的對話。

一段未曾被念出口的咒語有意義嗎?

是的,創造出它本身就代表了人類的尊嚴。與鬼神的神聖契約早已立下,存在即是意義。

·


推薦閱讀:

你心目中最好听的和弦是哪个?
是不是「唱讚歌」的藝術作品很難媲美「批判性」的作品?為什麼?
如何理解東方藝術元素在西方藝術史中的影響?如洛可可藝術
為何文革特色的各種造型藝術在當代中國藝術中流行?
高文化雅文化,比如歌劇、交響樂,為何有的人很喜歡聽?

TAG:藝術 | 思考 | 寫作 | 文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