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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婚後要改口,稱對方的父母為咱爸咱媽,那不是指代不明么?

你怎麼知道對方說的「周末去咱爸那吃飯吧」說的是女方父母還是男方父母呢?為了這一聲爸媽,還要付改口費。各種親戚第一次見新人也是叫一聲嬸,給個紅包,這風俗很…low


雙人對話口語中,「咱X」一般指「我們倆的X。」是包含聽話者的。

例如:
男對女說「咱爸如何如何」,說的是岳父。
男對女說「我爸如何如何」,說的是公公。


反正我結婚不會這麼做,也不會接受這麼做。

婚後外出散步,遇見熟人。
問:逝年,這是你父親嗎?
答:不是,他是我岳父。

能這麼做前提是:自己要有一定的能力。
這種能力不但能支撐你這麼做,還能說服你這麼做。
這正是人努力之因,即追求自由。


我最有發言權,在我家爸爸那邊父母稱咱爹娘,媽媽家稱咱爸媽……完美解決問題


南方人一般不說「咱」,直接叫「爸,媽」


他叫你就叫,他不叫你就不叫。

就是叫個稱呼而已,至於撕破臉么?

還有哦,叫一個稱呼,還有改口費,結婚的時候行禮,還有禮錢,這麼好的事,哪裡去找啊(我一朋友結婚的時候,他老婆就是這麼說的)


這跟以前的規矩有關,現在演變了很多,造成了如今的困擾。以前的時候,女孩子嫁到男方家,就屬於男方家的家人了,跟著自己男人叫男方的父母為爹娘,或者爸媽(這個叫法起源較晚)。男人則叫女方的父母為大爺大娘,注意,這是山東中西部及河南北部的叫法,不同地域不同,但不會叫女方父母為爹娘或者爸媽之類的。現在男女平等的思想越來越深入人心,形成了叫雙方父母均為爸媽的情況,就出現了一個比較混亂的情況。


論「我媽」和「咱媽」的區別。

因為結婚了就是一家人了呀,叫媽才親切嘛。這也算是一種禮貌吧。

至於改口費,那是陋習啊。



我想,等結了婚,關於怎樣稱呼對方爸媽,夫妻之間完全能夠形成互相聽得懂的叫法。另外各地風俗不一樣吧,雲南人表示不說「咱」。


有的地區婚前叫女方父母叔叔阿姨,婚後叫大爺大娘


我個人理解,我跟女友說咱爸媽,就是她爸媽。跟她說我爸媽,就指的是我爸媽。

不同地方對於「我」「咱」用法不同,語言嘛,關鍵在於理解


我家是這樣的,「到xx他爺家,他姥爺/姥姥家吃飯吧。」
我沒見過我奶奶。


我們小兩口一般用我倆的姓區分哈,陳媽李媽,陳爸李爸~


因為【你媽】不是指的你媽啊………


什麼叫陋習,就怕你改口別人不給你錢你還不高興吧。明明就很喜慶很開心的事,至於這樣嗎?人和人相處的技巧而已。


但是,總要稱呼的呀,還有比「爸、媽」更好的稱呼替代嗎?


可以稱呼你爸你媽,問題在於這樣的稱呼讓我感覺有一些暗示和隱喻,就是你爸是你爸,你媽是你媽,我們實際上還沒有完全融合成一個整體,我們還是兩個獨立的人。
這種暗示在平時大家關係和睦的時候是沒有問題的,但是一旦發生什麼爭執,這容易成為一個著火點。


"周末去咱爸/咱媽那吃飯吧!"-----------那就是說你親爸媽.
"周末去我爸/我媽那吃飯吧!"-----------那就是說我親爸媽.


我只覺得這種傳統禮節的東西只是圖個高興,就像過年拿東西拜年,別人還紅包,你還要推辭下後收到。
題主你一句low感覺你還太年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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