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鄰居持續家暴女童,作為同小區被驚擾的居民,我應該「多管閑事」嗎?

最近小區里有一家人經常打小孩(是小女孩)。打人的是她爸爸,一個整天裸著上身露著肚皮的光頭。幾乎每天到吃飯的時候都要打小女孩,一邊打一邊大聲呵斥,有時快要睡覺的時候也打。然後傳來小女孩的哭聲和尖叫聲。一次他嫌小女孩吃飯慢,用腳把小女孩做的凳子踢掉。今天晚上他又打小女孩,吼小女孩站好,還用皮帶抽了幾下。我錄了一小段視頻。像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辦?可以報警嗎?又擔心報警了以後他會變本加厲地打小女孩,或者把小女孩抓到房間里打。還怕破壞他家裡的和諧?怕招來報復。不管的話影響小女孩的身心健康,還影響小區其他的居民。要多管閑事嗎?怎麼管?


當然是出言堅決制止啊!

上前為一個受到虐待中的孩子聲援袒護一下真有那麼難嗎?

難道我們這個社會已經糟糕到我們可以對於一個孩子如此痛苦與不幸報以如此淡漠與超然的姿態了?以致我們無比吝嗇那幾句對於柔弱稚嫩的孩子而言無比寶貴的聲援?

只要我們對於在年幼時分遭受最渴望從他們那得到疼愛、關愛的父母打罵會產生怎樣嚴重的心理創傷,我想我們都不會平靜地坐視旁觀。(題主的關於女孩子的身心健康的擔心是確實合理的,現實常常如此。)而且不僅要出言制止,也到她身旁俯下身子給予這個受到傷害的女孩子一些安慰,去站在她的立場與受傷的感受之中說一些話,給予她堅定一些的支持。告訴她這並不是她的錯!是她父親做法存在問題!而至於那個男人,他的做法是值得被譴責的。大可以給予譴責。至於的報復,呵呵,如果這個男的真有那麼大的膽他也用不著將自己的情緒撒在自己年幼無助的女兒身上了。這種人多數還是比較慫的,威風也只能撒在孩子身上了!當然,題主如果害怕還是可以叫上你男朋友或者臨近認識的人一起去說他,制止。總之盡量別袖手旁觀!而且盡量認真提醒他這會給他女兒造成很嚴重的心理創傷,會給孩子後來的成長帶來很多負面影響。不少人就是下意識地將自己的情緒發泄給最柔弱無助的孩子的,因為孩子必須要仰賴他們而活,因而他們的做法完全不用擔心惡劣後果。他們並不是真的不能理解這樣會給小孩帶來負面影響,而是多數時候根本就是選擇去忽略它,或者意識不到這個負面影響的深遠深重。當然,大多數人,除了部分搞心理學、心理諮詢方面的,其實也並未那麼清楚意識到這個負面影響到底可以多深重。但是心理學方面的研究卻是常常指出了童年悲慘遭遇會造成(嚴重的)心理問題、乃至悲劇命運這個結論了。

題主我很想跟你說,你鼓起勇氣上前的一些堅決袒護那個孩子的一些話,都會給她稚嫩柔弱時心靈帶來一種無比寶貴的溫暖與支持。這是她在這艱難而慘淡的處境無比地渴求與需要的,當她被最渴望得到其疼愛的父親暴打的時候,需要有一個有力量的人(成人、大人)堅定地站在她的感受與立場上,告訴她,這不是她的錯,是他父親的問題。這樣的一個堅定的支持與保護就像是冬日裡陽光灑在心田般的作用一般,使這個對這個世界依舊充滿美好的期盼的孩子明白這個世界並不僅僅是殘酷、艱辛、創痛!(那些她此時正在遭受著的)

要知道那些為自己的心理、情緒方面的問題走進心理諮詢室的患者,費盡艱辛、折磨與痛苦其實也不過是渴望得到我前面建議的那樣一種對於身處不幸、傷痛之中無助的自己(患者年幼時的情感體驗)以一種堅定的支持與共情。是這樣的一種抱持才能幫助抵禦那些經受過(或經受著)的殘酷,使其可以去體驗和宣洩因此而積壓著的強烈的傷痛情緒(體驗、表達、宣洩過後的負面情感不會像積壓埋藏著的情緒那麼會造成心理和情緒問題)。而小女孩也不致去懷疑這些真實感受的合理性,害怕而埋藏這些內心的真實情感,並在將來懷疑人生(恰如許多抑鬱症患者那樣)。而題主你先前簡單的一些話就可以起到這個寶貴而重要的作用!(要知道有著心理問題,埋藏著再去化解實在是大費周章,還不一定真的有效果),而題主你的這個堅定支持甚至可以在極大程度上改變這個孩子的內心情感成長的路徑!(我不是在開玩笑!!)

答主本人也在童年遭受著嚴重的父母的打罵,這些都給我造成以及遺留了許多嚴重的心理、情緒方面的問題。(之後也自學心理學而後逐漸地清楚意識到自己的那些問題與童年經歷當中的深切關聯)而對於成年後才去化解實在是太過艱難。時常時常的還要痛苦萬分。這個時候我就想,如果我在兒時年幼(情感體驗尚是柔弱而稚嫩)的時候,遭受父母的暴打、發泄情緒地謾罵的時候,這個時候如果身旁走來一個大人,能夠過來堅定地袒護我、保護我,站在我的受傷的感受和立場上理解和安慰我的心裡的委屈與苦楚。那麼我後來的成長都不會那麼地艱辛與周折。不會那麼長時間地感覺自己一無所值,不會總是在自己並沒有犯錯的時候都要無比地擔心害怕別人對我的負面意見與態度。(這種敵意對於兒時的我意味著一種真實的危險)。也不必在成長的過程當中過早地犧牲自己的真實自我,而對於身邊別人的期待與要求做著太過深重地妥協與屈服。並為之持續地經歷著內心的衝突與掙扎。(那些安慰在我年幼時其實還是體驗過,但是總體相對我承受的創傷還是非常地少。但是縱然如此,那些曾經出現過的溫暖片刻也都是我生命當中曾看到過的重要光芒!)

我想如果我們還能夠記得自己心中的傷痛感,意識到那些早年的委屈與無助的處境、遭受是怎樣地塑造和影響了我們的性格、心理(乃至後來成長當中的歷程和命運),我想我們對於該如何做應該並不會有太多的分歧!難道站在受害的弱者的角度去聲援對我們這個民族有那麼困難嗎???也許社會上的恃強凌弱我們很多時候確實無助,而且情況更加地複雜。但是一個受到父母虐待的孩子的處境與遭受這樣的事實卻是無比地鮮明地,孩子總是弱者,並且絕大多數是無辜的。(也許有人會持熊孩子的論斷,但是這些「熊」也另有原因!)。因此對於立場抉擇上我想並不存在多大的問題。而問題僅在於是否站出去!

雖然電視上總是在鼓吹父母總是愛著自己的孩子的。但是生活之中我們總是不難發現,其實父母其實往往將自己的孩子當作自己情緒的替罪羊、權柄的施加對象。父母這麼做的時候,大多其實並非「有意地作惡」,更多都是不自覺地發泄轉移情緒,「不假思索地作惡」,視小孩子作為獨立個體的尊嚴、感受於無物。(他們習慣性地視兒女為自己存在的附屬物,並不傾向於去承認孩子又自己的感受。更加柔弱與稚嫩的感受!)因為這大多數是下意識的,而非有意的,所以旁人的嚴肅提醒或者指責確是會在一定程度上帶來一些反思,只要父母稍有良知的話。不過確實題中的例子,那個父親實在是過於殘酷,惡劣。

也許題主如果站出去的制止並不足以改變他所有傷害這個小女孩的舉動,也無法扭轉小女孩糟糕不幸的遭遇和處境。但是,這些支持會清楚無誤地使女孩知道,這個世界上是存在著一種叫作溫暖、保護與疼愛。感受到這些堅定的支持、袒護和寬慰的小女孩便會像是曾經目睹過光明的人在漫長的黑夜、而黎明尚未到來的時候依舊相信著這個世界上存在著光亮。因為她曾經體驗過。而這些就足以支撐她在身處這些困厄、殘酷的處境之中保留著一絲希望,堅守、等候著那個曙光在未來的來臨。(她心中會保有一盞燈,這是你的勇敢所點亮的)。然而,如果她不夠那麼幸運地得到題主的幫助。而且也缺少其他人為情感尚屬稚嫩的她站出去聲援、袒護,這個女孩也許就不得不認定這些殘酷與冷淡是這個世界的常態了,以致要對之進行承受與適應。同構於它,視之為一種縱然不願也必須要接受秩序與規則!如此她就會在將來變得麻木,乃至殘酷。且人性當中的惡的一面常常就是被這些糟糕的經歷所塑造,激發出來的。

曾經有一句名言是這麼說的。當你對於眼前的迫害行徑袖手旁觀的時候,你並不是在持中立,你站在了加害者的立場上!而題主你心中的那些矛盾,想要去制止的念頭,恰是你人性中的一種體現(光輝的那一面),而所顧慮的報復也實屬正常。然而,有時,我們也許需要清楚地有這樣的意識,這個社會是由我們每個人的那些選擇所形成的樣子,這個社會之所以糟糕,那是因為我們默許、縱容了大多數恃強凌弱的存在。社會上之所以存在諸多如此醜陋、卑劣的罪惡、虛偽,那也是因為與我們大多數人心中的孱弱所「共謀」出來的(缺乏那種勇敢、正直的「站出去」)!問題下不少人還說別多管閑事啥的,題主不必去理會這些聲音。遵照自己內心所想的去做好了。部分人的惡與大多數人的沉默是一個現實的兩個側影,它們彼此是相互同構的!不要以為只有「英雄和精英」們才可以改變社會,改變世界。如果我們永遠地活在對於英雄人物的期待之中,那麼恐怕我們這個民族還擺脫不了它歷史上所一貫的那些苦難深重!

也許後面我發揮得比較多了。但是我是真實地認為這些事情之中是存在著聯繫的。那就是我們關於去袒護一個在不幸地受到暴打的女孩的遲疑與顧慮里,有著我們社會整體的所默許(共謀?)出來的我們對於那些社會現實里的恃強凌弱。以及為什麼我們的社會依舊存在著諸多的糟糕的那些淡漠、超然(麻木?),以及我們在強權、不公以及虛偽面前一貫軟弱!每一個事件上的我們的不同立場抉擇,也許都可以折射出我們這個社會正在(以及將會)朝著怎樣的方向所發展的現實。說著這麼多看著像是離題了的內容,主要也是想解釋與強調,我們手裡其實也是握有著選擇的! 我們多數時候依舊是握有著那些對於身邊的一些事情「會起怎樣的變化」的選擇權的!只是多數時候人們並不十分清楚地意識到自己手中其實握有的這個選擇,並因此習慣性地棄權不用罷了。或者對於眼前完全可以輕易改變的現狀拱手相讓出了自己手中的選擇權!

一個具體地小問題寫著寫著就說了這麼多,我都感覺自己像是小題大做了。還胡亂地發揮。但是也許這個回答可以也是對其它相應的類似問題的一個回答。那些具體的情況可以有不同,然而歸結起來其實就是我們心底關於一個比較根本問題的一個抉擇而已。在於我們是否遵從心底的選擇,「站出去」!

倘若沒有火炬,我們也可以發出螢火的亮光!


好多贊,不匿了。
針對大家的疑問,人家問打孩子你回答打老婆干毛?我是正在瀏覽這問題的回答時看到很多人說你報警,也有人說報警也毛用沒有,感覺作為警察真不被理解有感而發,全是真事。說說打孩子的事?當七年警察了,沒接過打孩子的活。。。。。。
作為一名警察,處理過多次家庭暴力報警。下面是流水賬。
1、一次一女人報警,說丈夫打他,然後我們到她家,那女的讓她丈夫打了一酒瓶,二婚家庭,腦袋破了一臉血,她丈夫一身酒氣。簡單了解過程就是女人好吃懶做愛花錢,丈夫醉酒後因為這個二人吵架,然後用酒瓶打她。我們去時丈夫還拿著菜刀,罵罵咧咧的說連我們帶女人全家一起殺,當時女人的兩個姐姐也在,是她唯一親人,沒兒女沒父母。當時看到這種情況,再聯繫現在執法環境之差,貿然拿槍硬碰硬有可能激化矛盾,他要是真有啥過激行為我打是不打他?沒辦法,只能裝三孫子。我先是先嚇唬再哄,把男人的刀騙下來,然後現場留好照片證據,接著用車把女人和女人姐姐拉走去醫院。一路上我跟女人和兩個姐姐說你先去醫院處理傷,再做個傷害鑒定,不夠輕傷拘留,夠輕傷能判刑,別跟他過了。女人說上醫院沒錢。我說你姐姐先給你墊著,等事情處理完上法院管男人要治傷錢。然後女人兩個姐姐互相看了一眼,說要不別去醫院了,我看她沒啥大事,去診所處理處理得了。我說這事咋處理呀?姐姐們說明天我們聯繫你,到時候再說。第二天女人和姐姐們來單位,說傷沒啥大事,沒花多少錢,這事你給調解調解。我說怎麼調解。然後姐姐們婉轉的表達出女人沒地方去,要是不跟男人過了就得上她們家,因為女人確實好吃懶做愛花錢,她們也不愛要她,你去跟男人說說,只要以後不用工具揍她,就湊合過唄。我擦,我看了一眼女人表情,平淡中帶一點傲嬌。我問女人你的意思呢,女人說還得麻煩你給說說。然後我請示領導,去男人家,男人忿忿不平的說她要是還亂花錢啥也不幹還揍她。我說她家人說了,你揍她時能不能別用工具,輕點打,怪嚇人的,真要是打死打殘你也得負法律責任。然後又裝三孫子,好話說了一大堆,男人最後被我的墨跡勁征服,說雖然我沒領會你話的意思,但是你態度挺誠懇,我就聽你的,以後不再打她,向她道歉,並把姐姐們墊付的診所醫療費給姐姐們。然後兩個人又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不過一個月女人又打電話,說你也沒給我調解好呀,他不給我錢花,把我一頓罵,又威脅我要投訴我。我。。。。。。
2、這件事確實很氣人。當時參加工作沒到一年,也是一次晚上接了個家庭暴力的警,一個男的酒後打老婆,女的很瘦看起來可憐巴巴的,被男的用柳條打的身上都是血條,而且還是外地的大西北地區的。當時哥們就怒了,這不明顯就是欺負人嗎?然後那男的像所有家庭暴力的男主角一樣,跟警察對著干。哥們決定把那男的以毆打他人的違法行為拘留,當我要把他們夫妻二人帶回單位的時候,女人說求求你們走吧,我不報警了。我說咋了。她說,我要是把他送進拘留所,以後我們就得離婚,離婚我就得回貧窮的大西北山溝老家,孩子怎麼辦,跟我我養不活,跟他他那暴脾氣孩子也得受氣。我說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男女平等男人打女人不對你這不是夫妻打架是虐待老天爺餓不死瞎家雀幹啥不掙口飯吃巴拉巴拉。然而沒用,最後只能看著渣男裝X,毫無辦法,鎩羽而歸。
3、還是夫妻打架的警。兩口子開了一家小公司,因為經營問題老闆踹了老闆娘,老闆娘報警,我到現場老闆娘已經走了,就剩老闆及一群員工兼女方親屬在,因為多年出警經驗,這回我溫柔的簡單了解情況,得到雙方(男主角及女方親弟弟)家庭內部矛盾不用警察管的答案,並了解女方沒有傷的情況下,溫柔的告誡男方打人不好,撤退。然後你猜怎麼著,女方的爸爸兼公司副總經理當天晚上就打電話投訴我。你以為他要說他女兒挨打警察沒管嗎,錯了,他說警察到他家沒能正確處理,激怒他女婿,引起家庭矛盾。我就日了,我跟我老婆都很久沒那麼溫柔了好不好。
以後想起來再更新。
我也是有女兒的人,我非常支持男女平等,反對家庭暴力,過不了就離唄。但是經驗告訴我,婦女要想有地位,一定要有一技之長,經濟上不依賴男性。也要有娘家作為避風港。


應該!應該!應該!

如果報警不方便,請舉報到您所在地區的婦聯或居委會,和工作人員強調一下存在家暴現象,並可能導致嚴重的人身傷害。


看了下各位的回答,感覺反家暴法白瞎了


來,哥給你們講個我家老爺子的事兒。

我之前說過,我家老爺子特別善良,這點是這件事情發生的前提。

時間是我初二那年,前一晚睡覺老爹還沒回來,第二天早晨問我媽,我媽就說喝酒了,在房間睡呢,中午再回來家裡沒人,一打電話老爹腿骨折醫院躺著呢。

我的媽呀,我爹骨折?

跑到醫院得知前一晚發生的事兒。

我爹喝多了,和他哥們兒也就是我發小的爸爸(他倆還同名),在回家的路上,遇到我家當地一個地痞在大街上打媳婦兒,打得老么慘了。

我爹喝了點酒了,聽到女的撕心裂肺的喊就跟著哥們兒過來了,結果那個女的感覺看到了救星,就拉著我爹求救。

當時是在一排有較高的台階的門面前,這個女的就躲在我爹身後,一直倒退往台階上走,我爹為了護住他也只能上去。

我爹救了,他哥們兒也幫忙了,於是打人的那個反過來打我爹和他哥們兒,並且把我爹從樓梯上推了下去,並且打折了我爹的腳腕,發小的爸爸眼睛被打成烏眼雞。

這不是關鍵,關鍵是我爹站不起來了,這個男的也打夠媳婦兒了,問媳婦兒和不和他回家,那女的居然就走了,扔下為了救他的兩個好心的大哥。

最後說是我爹聯繫了單位的司機送到了家。

你們以為後續很讓人開心么。

並不是,所有的醫藥費都是我家自己出的,包括後續的營養費,康復治療,拐杖,輪椅的錢,都是我家掏的。對方表示,是我爹和他哥們兒摻和家務事,要打他老公,才會這樣,加上他老公就是個小痞子沒工作,靠點雜活養家,那個女的也沒工作。

卧槽,這事兒給我就下了多麼深刻的陰影知道么?

為了救你,一個腿折了,一個眼睛腫了,你舔著臉說和你老公和你沒關係,就怕賠錢,問題是當時我爸態度很明確,那女的也不容易,攤上這樣的老公,還要養孩子,他有保險,單位報銷,不要她錢,但是你起碼對著警察實話實說吧。

之後我聽我奶奶念叨,那個女的從結婚就被老公打的要死要活,後來生了孩子在娘家坐月子,老公喝多了直接上娘家把她從被窩裡拉出來要她回家,據說當時是硬生生拉走的,地上還留下了血印(剛生完孩子的)。

最後我姑媽咽不下氣說想找人打他,明的不行來暗的唄,我爸也攔住了,說自己也有女兒,今天救了別人的女兒,就當為自己的女兒積德。

所以說難聽點,有些(我沒說全部)遭遇家暴的女人,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真有人來幫你,你還舔著臉替把你打得半死不活的人辯解,恕我直言,這樣的打死算你自己的,別搭上救你的人一起遭殃。

後來我爹在也不管別人家的家務事了。

然後前段時間晚上回家,單元樓里站了一個小女孩,十一二歲,我一開始以為是被罰站的,問了問,原來是爹媽打架,她嚇著了,跑了下來。

我老爹的事兒給我的教訓立馬浮現在了腦海,但我也不能不管這小姑娘啊,我就先給她留我的手機號,說以後遇到這樣的事兒別跑下來,多危險,給我打電話,我住在樓上。

然後帶著小姑娘坐在小區,一直抱著她安慰她,直到她爹媽下來找她了。

講真,清官還難斷家務事呢,有時候不是不想管,是怕,像我爸爸這樣好事兒都讓他做了,壞人最後都讓他當了,也是很為難。


謝邀。
題主問這個問題的時候我相信你心裡應該已經有答案了。
如果你去勸了有一下兩種結果:1,父母停止對孩子施暴。2,反過來罵你。
可我相信就算結果是1也起不到多大的作用,父親應該是把孩子當成出氣筒了,如若他在外的性格偏懦弱,在鄰居的勸阻下會停手,但接下來呢,從他的事迹可以看出,沒文化沒素質沒教養沒責任心,等待小女孩的就是關起門來打。
如若他在外也很剛的話就會得到第2種結果,這種結果簡單來說就是「關你屁事?」你再捫心自問一下「關我屁事?」,鄰里鄰外也會說,「搞不好別人還自己惹得一身騷,沒必要啦」這事就不了了之。孩子還是繼續被打。
理智一點吧。
可以適當的去勸一下試試,看父親態度,如果一個男人真的愛他的孩子,你一眼就看得出來。但我建議報警,去附近公安局說明情況,報警不行,就攢視頻po微博,微博上的人最有同情心了(褒義),也最喜歡為正義伸張了。
沒有什麼事是鬧大了解決不了的,沒有什麼事是媒體推不動的。
題主,有這個心,就別浪費了這個心。
替孩子謝謝你。


排名第一的答案有病,毆打成年妻子和虐待毫無反抗能力的孩子能一樣嗎?還說妻子好遲懶做,你是說受害者有罪是吧?

題主,將視頻發給當地婦聯,放上網路,都是辦法,憤怒的網民會促使警察管這件事的
不要聽那些叫你冷漠的話,做一點心安,孩子會謝謝您的


首先樓主是個善良的人
猶豫要不要做只不過是因為有顧慮,如果把這些顧慮解決了呢?

「擔心報警了以後他會變本加厲地打小女孩,或者把小女孩抓到房間里打。還怕破壞他家裡的和諧?」

首先,我覺得他家裡已經不和諧了,不存在破壞。其次,雖然不知道報警後他會不會變本加厲地打小女孩,但是不管的話不出意外會繼續打下去。給小女孩身心都造成傷害。

「怕招來報復。不管的話影響小女孩的身心健康,還影響小區其他的居民。」
可以不要直接管,試試把小視頻發在微博上,怕泄露個人信息的話,私信給大v,(說是路人拍到?)而且大v粉絲多,影響力大。輿論一來,相關媒體也會關注,壓力一大,當地政府就會管

其實我是個很慫的人,我遇到問題會想很多,但是不一定會做,可能是出於害羞可能是出於害怕。
做好事也是需要勇氣的。樓主加油(? ??_??)?


如果你看中一個東西,但是你在猶豫要不要買。

那我就勸你不要買。因為你八成買回家會後悔。

如果你現在猶豫要不要報警要不要管。

把我勸你不要報警不要管,警察來了會讓你做筆錄,你的個人信息將避無可避。你現在的猶豫,表面上說你是怕小女孩受到更大的傷害、其實你心裡知道,就以你的描述,再有更大的傷害就是刑事犯罪了。你猶豫報不報警,可能只是因為你有很多的顧及。你報警了,你的顧及八成會成真。

見義勇為需要的是奮不顧身。

你沒有做好承擔後續一切風險的準備,就不要去做。

況且,這個社會也並不是撥開雲霧就一定能見青天。

但是,你也不是什麼都做不了。

你可以去當地的居委會,將你掌握的信息全部提供給他們,或者匿名將視頻資料發送給當地正規媒體。

如果將來有警察的介入,向你詢問,你應該把知道的事情和盤托出。

你沒膽量開第一槍,但是你可以選擇做一個正直的人證。


有的話沒說清楚感覺引起了不小的爭議呢,補充一下吧:
我覺得題主所說的情況是虐待兒童,我不反對打孩子,我反對孩子只要犯錯就用打的方式解決,更反對虐待兒童。不是有人問熊孩子的問題嗎,你家被虐待的孩子能變成熊孩子?醉~
打老婆的問題,比較複雜。之前默認的情況就是小區附近有人常年打老婆,我確實不會管。我不會治斯德哥爾摩我也沒有警察的執法權力,何況我也是女性,在你們那麼多人都說報警沒用的前提下,除了發微博你們讓我怎麼管?鍵盤還是挺好使的吧?一邊說要管一邊說報警根本沒用,抱歉我不是正義化身,我只知道有困難找警察。打的凶的話我會報警,避免出人命。具體警察管不管,我不想主動深究,只希望被害人自己主動發聲,當她知道反抗的時候,我一定盡我全力幫她。
以下原答案


第一次破百。。。
我個人目前是,家庭暴力打老婆的,不管。理由是女人是成年人,一而再再而三挨打,自己不鬧離婚不回娘家,要麼是不願意要麼是沒辦法,管也沒用。
但是打孩子,要管。孩子是未成年人,不會保護自己,沒有經濟能力,思想尚未健全。遇到這樣的父母,如果沒其他人幫忙他們逃不掉,而且會走向歧途。打孩子的父母在我看來也不敢報復別人,怨氣只敢撒孩子身上。而且派出所會給他們留個底,總比沒人知道要好。


讓我們先看看《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

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

在法律看來這並不是管閑事,及時勸阻於法有據。
不過個人還是建議先找當地村委會或者居委會反映,基層自治組織有責任和義務在發現家暴後(包括疑似)向公安機關報案。


不好管……在氣頭上沒人聽你講道理,事情過後又會嫌你多管閑事。沒有強力的保障,管了沒效果。

樓下理髮店的小夫妻三天一鬧,我報過一次警,警察來之前家裡的東西砸得差不多了,老公滿臉爪子印,老婆兩個熊貓眼,我隔在中間拉架挨了好幾腳,警察來了後,他們聽說要去警察局,打人的懊悔不已,被打的求情,警察也不好處理,調解幾句,警告一下就走了。我倒成了多管閑事的。

第二天兩夫妻手拉手上街買東西去了,見了我還有點挑釁的意思,太氣人了,只能放下狠話,他倆以後打出狗腦子來我都不管,但吵到我家裡人了,我就要收拾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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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聽到對面樓的人打小孩,小孩哭的聲嘶力竭,還一直嚎著說:「不要打我,以後不敢了,我一定會好好念書。」是不是挺懂事?

我跟著居委會大媽去看熱鬧,看到小孩她媽的動作,流著眼淚,手上一根藤條高高舉起,重重落在桌子上,或是輕輕落在小孩屁股上,小孩十一二歲,手捂著臉,乾嚎著,還時不時從手指縫裡偷看一下,大媽拿下藤條,扶媽媽坐下,問怎麼回事,小孩她媽邊哭邊說,小孩爸爸在外地,她從外面辦事回來,人去休息,小孩把手機拿去玩,花了兩千多塊錢買遊戲裝備,還不是第一次了。

居委會大媽聽到了也很生氣,還是要勸幾句,孩子要教育,要引導,小孩子是沒人陪才會去玩遊戲,這樣打是解決不了問題的。孩子的媽聽了一直點頭,然後那小孩居然敢搭話:「就是,我未成年,要保護,再打我就告訴爸爸。」孩子的媽一聽又哭了。居委會大媽聽了暴怒,抄起藤條一頓抽,一邊罵:「要打就打狠點,打到他記住痛,小兔崽子,你爹來了我一樣抽。」


我小時候,誰家的孩子要挨打了,總有鄰居來勸架,現在時代進步了,反而大家都見死不救了呢。


講一下我個人的想法吧。

不知道你們的小區有沒有那種比較負責的居委會,把這種事情交給一個負責的居委會大媽其實是一個很好的解決方法,但是把小孩打成這樣看你的描述里也沒人介入應該是沒有。當地應該會有一個叫做婦女維權熱線的東西,你可以上網查一下把具體情況告訴他們。

這種事情對孩子的影響很大,我講一下我的親身經歷吧。

我父親的脾氣很喜怒無常。

怎麼說呢,好的時候他會經常給我買東西給我做好吃的,但是打我打到晾衣架都折了把我拎起來再摔到地上的也是他。

我受這些事情影響很大,小時候就養成了一副敏感又暴躁的狗脾氣,雖然現在在朋友們的幫助下情況已經好了很多,但是影響仍然存在。再加上他還會言語侮辱和毆打我母親,我初中時一度對男性偏見很嚴重,無意識且難以扭轉的那種。

我是幸運的,遇見了好朋友和經常找我談心的好老師,現實里也親眼見證了我的幾個男老師對他們的老婆多寵著護著,對男性的偏見慢慢少了很多,但潛意識裡仍然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這不是我能控制的。

最嚴重的時候甚至還有抑鬱的跡象。當時真的覺得很絕望,我父母兩地分居我爸一回來就和我吵架。不是沒有溝通過,但是根本沒用。他不以為然。

我能理解你礙於種種原因不便插手的心情,但是我仍然希望你能幫幫那個小姑娘。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在以後的日子裡慢慢撫平傷口,而且家庭暴力帶來的影響是終身的。


謝邀……我也很為難啊……
要不報警吧,都這麼厲害了,變本加厲應該也高不到哪裡去……


不多管"閑"事是趨利避害維護自身利益優先,無可厚非。(不過我會默默地與這樣的人保持距離,這直接導致我活了半輩子朋友一個手就能數的過來,剩下的都是過路人罷)

多管"閑"事是為著自己良心過得去同時願意為此付出一定的「代價」。

不同的人自有不同的選擇。

幾年前,我在魔都一個活躍論壇上讀到一個帖子,是一位老師為了自己的學生髮的。那男孩十歲左右,常年被親媽後爸家暴,身上滿是淤青傷痕,還骨折過。瘦得脫型。之前老師報警過,聯繫居委過,聯繫青保委過,來了就是教育一番然後就沒有然後了。帖子里還提及他們家小區鄰居也報警干預過,因為那親媽後爸曾經把孩子關在門外讓他反思,大半夜也不許他進去。鄰居看不下去讓男孩到自家來吃飯睡覺,男孩不敢,說媽媽會知道的然後打得更狠。於是鄰居報警。後續還是老樣子,家事嘛,教育教育就完了。

這次是因為老師發現男孩體育課根本沒法上,問他他說胸口疼,去醫院發現肋骨骨裂。老師忍無可忍,選擇了發帖。

不少網友立即行動起來,其中不乏專業人士。我們分工明確,一部分聯繫校方獲取更多材料,並據此進一步走訪警署居委和青保委,一部分通過校方帶孩子做進一步檢查,一部分聯繫孩子的奶奶(生父病逝)及姑姑,一部分走訪鄰居…

那天晚上,我們等在警署門外,兩位志願者代表在裡頭陪著奶奶與親媽「對峙」,堅決要求先讓孩子回奶奶家。從六點半到九點半,我們成功地把男孩帶離了那個「家」。

男孩安危無虞,接下來就是
1,在奶奶家養傷並補課
2,開始與親媽後爸青保委居委警署「周旋」

志願者照例分工,接送老師往返學校與奶奶家給孩子補課,輪流指導陪伴孩子學習,給奶奶送菜送生活用品營養品做家務,聯繫媒體、陪同孩子奶奶姑姑一次次去青保委居委和警署「問責」,青保委那個姓李的主任開始狂妄得不得了,我們都錄音的,待後來一同而去的媒體亮明身份就傻了。再走訪小區鄰居獲取證人證言,有鄰居還把手機拍攝的照片給了我們。當然親媽後爸的說辭不外乎孩子頑劣,他們管教,否認家暴,說骨裂是摔傷的,孩子也不跟他們說云云。

等我們把過往報警出警記錄,803驗傷證明(骨折不止一次有陳舊傷且有些傷不可能是由於運動或摔傷導致),病歷證明,證人證言等等等等一件件按照時間順序擺在警署警察面前,律師(志願者)出示奶奶的委託書,要起訴親媽後爸虐待,並要求變更撫養權的時候,那些人才個個當真起來。那之後就不是我們一次次跑,而是他們一次次主動找我們協商。

最後,撫養權成功變更,孩子跟著奶奶,爹媽經濟補償,不過孩子平時生活在學校一個退休老師家裡,(因為奶奶年紀大身體不好而且家離學校遠)。我們志願者在內部成立了一個基金,資助男孩今後的生活直至16周歲。每季度公示捐款數額及用途。

我們第一次在警署面對警察青保委居委的時候,他們人人都說「總歸是要跟著娘的,沒辦法的」

不過我們不信真的沒辦法。


或許我們是幼稚了,為此搭進去很多很多很多時間精力和金錢。

但是我們感激敬佩那位勇敢站出來發帖的老師,那些深夜報警的鄰居,感謝每一個用自己的能力無償幫助這個男孩的志願者。

感謝他們願意管閑事。
感謝他們伸出手,盡最大努力改變了這男孩的人生。


中國人不太關注個人權利的保障與實現,其中免於暴力對待是其一。

論證暴力的合理性與必要性文字,從心理,從效果,隨便寫都是一籮筐出來。


在能力範圍內管。
說實話早之前在我隔壁家也有家暴事件,母親被打破頭流血不止,孩子躲在我們家哭。而我們能做什麼呢?只能不斷安慰孩子,儘可能去幫助這個孩子。第二天孩子一家突然就搬走了

我父母都是商人,也跟隨父母在各地也都跑過。前幾年在浙江時隔壁是安徽人,撿了一個女孩子直到自己孩子生下來後,那個撿來的女孩子生存都得不到保障。有時飯點會經常來我們家,父母和弟弟也會讓她和我們一起吃飯。唯一遺憾的就是那時我對她很壞,不讓父母給她東西吃,每每回憶起她怯懦的眼神,我倍感羞恥,我居然會對一個孩子這樣過分。直至後來我們都離開了浙江,再也看不到那個女孩子。

在網上總是不缺完美的答案
會有人提倡你報警 ,介入這個事件。後續如何他們可不管 。對於報警……我是對警察不抱有信心。找居委會應該會好很多,匿名也許會更好。無論怎麼樣不要把自己消息泄露,世態炎涼,謹慎點總是好滴(-.-)
題主你是一個有愛心的人,在能力範圍內幫助就好,不要覺得有任何虧欠,現實總是這樣。就好像我們家無論如何其實也收養不了那個女孩。


我希望,不管是題中女孩還是看到我評論的任何人,都應該明白一點:家暴是不對的,是應該反抗的。在無法脫離這個家庭環境下,一味等著其他人或者力量來救是不對的。法律允許你有反抗保護生命健康的權利。

法律有滯後性,而且所謂的保護力量也不是在你受侵害的一瞬間就能出來保護你,與其等著事後追究,不如奮力反抗。有的人就是很奇怪,他看你弱小所以欺負你,如果你選擇反抗,他就不會再認為你是一隻可以隨手摁死的蟲子,而隨著你自身能力和底氣的增加,他也不敢隨意欺凌你。所以在受到侵害的時候,反抗是沒錯的也是唯一最快解救你的辦法,因為不管你反不反抗,沒有比這更壞的結局了,正當防衛啊。
這種社會問題我不想多說也不想更新,我玻璃心,如果看到讓我覺得不舒服的評論我會刪除拉黑,你有觀點可以直接在問題下評論,而不是來點評我的回答。你又不是給我閱卷的老師,給不給我打100分我都不在乎的。
8.27
這個問題答案反差非常大。參考國外如果有暴力行為,即使是夫妻也有限制令,父母可能會被剝奪撫養權,而國內據我所知是沒有的。也就是說,一旦出現家庭暴力,尋求外力救援,就要面對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離不離婚或者怎麼撫養。
警察的說法不外乎是:我想管,怎麼管,沒有用,救的了一時救不了一世,他們又不離婚/不會被取消監護人資格。
路人的想法是:有沒有用,會不會被報復。
我個人的觀點是,當今世道法律的確沒有細化到保護家庭成員的所有權利,所以不如當事人自己學會反抗。有沒有在家庭暴力中絕望想脫離關係的?肯定有。那有沒有一聽會追究對方法律責任迫於各種壓力就放棄權利的?也少不了。就拿例子來說,即使報警,這個孩子依然要成長在這個家庭中,不論施暴者有沒有受到處罰,她的生活就能改善嗎?如果施暴者是一個講文明講法律的人,他還會施暴嗎?
至於如何幫助受害群體,報警我覺得只是一時之策,施暴者往往會將這種不愉快的經歷變本加厲發泄到受害人身上,所以,還是教會他們學會反抗,正當防衛吧。如果一段關係結束不了,逆來順受的下場絕對不會比慢慢增強反抗能力的更壞。
最後還是要說,不用經過考試就成為父母真是太可怕了。


我覺得國內這種事情報警應該是沒有什麼卵用的。如果題主是男的話,也許可以考慮一下這個方案:以後和該鄰居見面時打打招呼,混個臉熟過後就找個機會請他出去吃頓飯,喝點酒,飯桌上可以打探下到底是什麼原因,看看能不能勸勸。這樣即使不沒有效果,也不會對題主有什麼危害。而且雖然麻煩,但是報警其實同樣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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