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為什麼要殺少正卯?


開篇記:一切繞開「是不是」的「為什麼」都是耍流氓!

孔子誅少正卯的故事﹐早在王若虛的五經辨惑﹐陸瑞家的誅少正卯辨﹐閻若遽的四書釋義又續﹐崔述的洙泗考信錄﹐梁玉繩的史記志疑等中加以辨正。綜合他們的論據﹐可以分為三點:

第一是從思想上看﹐認為此事與孔子的整個思想不相容。


第二是從歷史上看﹐認為在春秋時代﹐孔子不可能作出此事。


第三是從文獻上看﹐此故事不見於論﹐孟﹐春秋三傳﹐國語﹐大小戴記等者。最早的見於荀子宥坐篇﹐及尹文子。荀子已及戰國末期﹐尹文子一書根本不可靠﹐所以此故事﹐是晚出的東西。

我現在除對他們的論證稍加補充外﹐主要是想說明此一故事如何能假借孔子以出現﹔及此一故事係經過如何之經路而演進﹐因而涉及記載此故事之幾種文獻的年代問題。關於後面這一點﹐恐怕是一個大膽的嘗試。

首先是少正卯的身分地位問題。

高誘淮南汜論訓注:「少正﹐官﹔卯﹐其名也。」按左傳襄公二十二年「夏﹐晉人徵朝於鄭﹐鄭人使少正公孫僑對」注:「少正﹐鄭卿官也。」正義:「十九年傳雲﹐立子產為卿﹐知少正是鄭之卿官名也。春秋之時﹐官名變改﹐周禮無此名也。」按少正的官名﹐不僅為周禮所無﹐且除左傳襄公二十二年此一記載外﹐亦為先秦其他典籍所未見。在與魯有關的文獻中﹐更找不出有少正官名的痕跡。所以杜注認為是「鄭卿官」﹐意思是這隻算鄭國官制中的特稱﹐這是他的謹慎。假使魯國也有此卿官的名稱﹐則春秋尚是「世卿」的時代﹐不僅孔子無權專殺﹐且在少正卯以前及其以後﹐何以無此一世卿譜系的痕跡。所以揑造此一故事的人﹐已經遠離世卿時代﹐故在人名的本身﹐不覺留下了這樣一個大漏動。

其次是孔子誅少正卯時的官職。

荀子宥坐篇稱「孔子為魯攝相。」

尹文子大道下稱「孔丘攝魯相。」

高誘淮南子汜論訓注稱「孔子相魯。」

說苑指武篇稱「孔子為魯司寇。」

白虎通誅伐篇引韓詩內傳稱「孔子為魯司寇。」

後漢書李膺傳「昔仲尼為魯司寇。」

史記孔子世家稱「定公十四年﹔孔子年五十六﹐由大司寇行攝相事(崔適以為應依魯世家訂為攝行者是)。」

孔子家語始誅第二稱: 「孔子為魯司寇攝行相事。」

按孔子為魯司寇見於左傳定元年﹐及孟子告子篇﹐禮記檀弓上篇﹐荀子儒效篇﹐呂氏春秋遇合篇﹐這是可信的。但正如公羊定公十四年疏所說:「魯無司寇之卿」﹐這是以周朝的官制為根據。因此﹐孔子所作的司寇﹐應當是在司空之下的小司寇﹐其位為下大夫。先秦典籍﹐無一稱孔子曾為司空的﹔在當時﹐司空才是卿位。所以史記「由中都宰為司空」﹐乃全無根據的說法。再「由司空為大司寇」﹐這是一路陞官的口氣﹐於是在司寇之上﹐便不能不加上一個「大」字﹐以見其為卿位的司寇。非復為下大夫的司寇。但先秦典籍中﹐無一稱孔子為「大司寇」者﹐所以呂氏春秋偶合篇稱「僅至於魯司寇」﹐「僅」者僅止於此﹐蓋有所不足之意。若如史記所稱之大司寇﹐或以魯之司寇原即卿位﹐則呂氏春秋何以稱之曰「僅」?春秋之卿﹐皆命自天子﹐大夫始命自諸侯。而韓詩外傳八有魯侯命孔子為司寇之辭﹐則其為下大夫之司寇﹐彰彰明甚。下大夫之司寇﹐不能擅殺卿位之少正﹐亦彰彰明甚。大司寇既出於後來的附會﹐則史記「由大司寇攝行相事」之進一步的陞官﹐當知更出於附會。攝相乃代行相事之意。攝相既不可靠﹐則史記中的秦紀﹐吳齊晉楚魏世家﹐及伍子胥傳等所謂孔子「相魯」﹐由代理而除真﹐更為後起的附會。按定公十年左傳雲「公會齊侯於祝其﹐實夾谷﹐孔丘相」。崔述謂此乃相禮之相﹐非相國之相﹐這是很對的。但攝相之相﹐當即依傍此事附會而來。孟子告子篇「孔子為魯司寇﹐不用﹔從而祭﹐燔肉不至﹐不稅冕而行」。禮記檀弓上篇「有子曰﹐昔者夫子失魯司寇﹐將之荊﹐蓋先之以予夏﹐又申之以冉有」。由此可知孔子最後的官位止於司寇。由司寇而大司寇﹐由大司寇而攝相﹐由攝相而相魯﹐孔子的官位﹐是後人層層的加上去的﹐愈到後來﹐加上去的官愈大。先了解這一點﹐對於解決記轉載誅少正卯各文獻的時間先後問題﹐是一個幫助。

孔子在政治上是最反對用「殺」乃至用刑的人。論語「季康子問曰﹐如殺無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曰﹐子為政﹐焉用殺? ……」又說「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他在政法治上最恨侫人﹐利口﹐認「利口」可以覆邦家﹐「侫人」可以使國家陷於危始(侫人殆)﹔但對利口亦止於「惡」﹐(惡利口之覆邦家者)對侫人亦止於「遠」(遠侫人)。在他當時﹐尚無顯著的學術思想之爭﹔即有﹐盡其量﹐也不過止於「道不同﹐不相為謀」。他對當時「避地」「避邑」「避世」的逃避政治現實的隱士﹐無不寄與同情與尊敬。他對政治﹐只採取兩種態度﹐有機會便積極的去改造它(達則兼善天下)﹐沒有機會便消極的保存自己(窮則獨善其身)。決沒有非與現實政治共存亡不可的意思﹐所以尊重隱士的「消極的自由」。他的倫理思想﹐實際是以自由精神為基底的﹐這才能賦與以「中庸」的性格﹐使「道並行而不相悖」。到了孟子﹐思想異同之爭﹐特為激烈。他斥楊墨為「禽獸」﹐斥陳仲子為「亂大倫」﹐這都未免措辭過當了。但歸根到底﹐他也只說「有能拒楊墨者﹐聖人之徒」﹐決不能說「有能殺楊墨者聖人之徒」。趙威后對於陳仲之深怪齊王「何以至今不殺乎」?而孟子則「於齊國之士﹐吾必以仲子為巨擘焉」。在儒家思想中﹐決找不出用殺來解決思想異同之爭的因素。然則與儒家思想極端相反的誅少正卯的故事﹐何以能附會到孔子身上這是現在應當追問的。

首先我以為儒家思想與專制政治的許多糾結﹐是和儒家思想的性格有關。儒家思想﹐是在封建制度下產生的。儒家思想特性之一﹐它不是以打倒現實﹐去改造現實﹔而是想攢入到現實之中﹐採用脫胎換骨的方法去改造現實。這用儒家自己的術語說﹐即是所謂潛移默化。因此﹐儒家是在封建制度的形式中﹐注入新的精神﹐以改造封建制度。譬如﹐禮樂本是封建上層社會的東西﹐但「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克己服禮為仁」﹐禮樂便在「仁」的新精神中脫胎換骨了。「君子」本是封建制度下的貴族之稱﹐但在「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的新精神中脫胎換骨了。就造字的原始形象來看﹐君臣本是尊卑懸絕的。但在「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及「君君﹐臣臣」的新精神之中﹐也脫胎換骨了。此一思想性格的長處﹐是在不破壞既成的東西中去增加新的東西﹐不須要鉅大的陣痛來作新生的代價﹐因而人類永遠是在和平前進。此一思想性格的短處﹐是在於若界劃不清﹐把握不定﹐則拖泥帶水﹐當於不知不覺之中﹐易被腐朽的東西所假借利用。加以儒家思想形成後﹐政治情勢﹐由封建向專制演進﹐在長期的專制氣氛與利害關連之下﹐凡與專制不相容的成分﹐常得不到正當的解釋﹑發揮﹐例如儒家中的民主思想﹐有與專制容易混淆的部分﹐如父子之親﹐君臣之義等﹐便易受到過分的宣提渲染﹐以至被專制的要求所滲透而發生變質。例如在先秦的儒家倫理思想中﹐絕對找不出片面義務性的三綱之說。三綱之說﹐乃出自韓非子的「三順」思想﹐經過長期專制下的醞釀﹐到東漢正式採入於作為儒家通論的白虎通義之中﹐而始戴上儒家的帽子。自此以後﹐本來與儒家思想﹐有本質上的區別的三綱之說﹐一變而成為儒家思想的骨幹。這是儒家在專制政治的氣壓下﹐受到專制思想 --- 法家思想滲透的顯明例子。誅少正卯故事的來源﹐正與此相似。

法家是我國古代的極權主義。此一思想﹐首先在秦國取得長期實驗的地盤﹔隨秦國勢力的擴大而法家遂成為百家爭鳴的殿軍﹐並憑藉現實政治而居於思想的統治地位。韓非及由韓非所代表的著作﹔實已集法家之大成。他們不僅要把人的物質生活﹐完全歸納於政治嚴格控制之下﹐使其成為統治者的工具﹔並且要把人的精神生活﹐也納入於政治嚴格控制之下﹐使人們的思想言論﹐只能成為統治者的應聲蟲﹔這便是他們以吏為師的真正意義。他們既對於避世的隱士﹐認為是脫離了政治控制的不軌之民﹐要加以殺戮﹔則對於懷抱異見﹐甚至以異見與統治者爭是非的人﹐當然更覺得非殺不可。此一政策的澈底實現﹐即是秦政的焚書抗儒。在實行焚坑以前﹐他們已有意無意的造成許多此類的故事﹐以加強他們現實政策的根據。孔子在其生時已被人稱為聖人﹐其思想在戰國末期依然是「顯學」﹔假定不把孔子扯在一起﹐他們依然感到支持現實政策的精神力量不夠。於是在現存的韓非一書中﹐發現他們已經把孔子披上了法家的衣服﹐並準備好誅少正卯故事的粉本。經過此一醞釀以後﹐孔子誅少正卯的故事﹐便出而成為同類故事中的中心故事了。

韓非子內儲說上:

「魯哀公問於仲尼曰:春秋之記曰:冬十二月霣霜,不殺菽,何為記此?仲尼對曰:此言可以殺而不殺也。夫宜殺而不殺,桃李冬實。天失道,草木猶犯干之,而況於人君乎?」

「殷之法﹐刑棄灰於街者,子貢以為重。問之仲尼。仲尼曰。知治之道也。……﹐且夫重罰者,人之所惡也,而無棄灰,人之所易也。使人行之所易,而無離(讀為罹)所惡,此治之道也。」

「魯人燒積澤,天北風,火南倚,恐燒國。哀公懼,自將眾趣救火者,左右無人,盡逐獸而火不救,乃召問仲尼。仲尼曰:夫逐獸者樂而無罰,救火者苦而無賞,此火之所以無救也。……請徒行賞。哀公曰善。於是仲尼乃下令曰﹐不救火者比降北之罪,逐獸者比入禁之罪。令下未遍﹐而火已救矣。」

按刑棄灰﹐正是商鞅治秦的故事﹔而重輕罪﹐(輕罪加以重刑)﹐也正是商鞅的政治思想。所以在同一篇內「公孫鞅之法也」一條下有「使人去其所易﹐無罹其所難」兩句話﹐恰是上面「使人行之所易﹐而無離所惡」兩句話的轉述。至於第二個故事﹐又是同篇中另一故事的轉述。

「越王問於大夫文種曰﹐吾欲伐吳可乎?對曰:可矣。……何不試焚宮室?於是遂焚宮室,人莫救之。乃下令曰﹐人之救火者死(如死於救火),比死敵之賞。救火而不死者,比勝敵之賞。不救火者比降北之罪。」

兩個故事中﹐都有「不救火者比降北之罪」一句﹐而孔子所下的命令﹐與大夫種所下的命令﹐全無兩樣。由這三個故事看來﹐孔子已經變成法家的代言人﹐由此再進一步以接受法家所迫切需要的一個誅少正卯的故事﹐便不覺得唐突了。

誅少正卯的思想內容﹐可以說是韓非子內外儲說裡面思想的總結。如「似類之事﹐人主之所以失誅﹐而大臣之所以成私也」(內儲說下)。「論有迂深闔大﹐非用也。言而拂難堅確﹐非功也」(外儲說左上)。「名外於法而譽加焉﹐則士勸名而不畜之於君」(同上)。「人主多(重視)無用之辯﹐而少(輕)無易之言﹐此所以亂也」(同上)。「夫稱上古之傳﹐誦辯而不慤﹐道先王仁義而不能正國者﹐此亦可以戲而不可以為治也」(同上)。「夫好顯巖穴之士而朝之﹐則戰士怠於行陳(陣)。上尊學者﹐下士居朝﹐則農夫惰於朝」(同上)。「夫不處勢以禁誅擅愛之臣(如田成氏)﹐而必德厚以與天下﹐齊行以爭名﹐是皆……舍車而下走者也」(外儲說右上)「過其所愛曰侵﹐今魯君有民而予擅愛之﹐是予侵也﹐不亦誣乎」(同上)。這些思想﹐準備了誅少正卯的內容﹐而太公望誅狂矞華士的故事﹐正是誅少正卯故事的藍本。

「太公望東封於齊﹐齊東海上有居士曰狂矞華士……太公望至於營丘﹐使吏執而殺之﹐以為首誅。周公旦從魯聞之﹐發急傳而問之曰﹐夫二子﹐賢者也。今日饗國而言殺賢者何也?太公望曰……先王之所以使其臣民者﹐非爵祿﹐則刑罰也。今四者不足以使之﹐則望當誰為君乎?……今有馬於此﹐如驥之狀者﹐天下之至良也。然而驅之不前﹐卻之不止﹐左之不左﹐右之不左﹐則臧獲雖賤﹐不託其足。……已自謂以為世之賢士﹐而不為主用﹔行極賢﹐而不用於君﹐……是以誅之。一曰﹐……吾恐其亂法易教也﹐故以為首誅。」

這裡特別值得注意的一點: 誅少正卯的故事﹐說苑﹐尹文子﹐稱為「先誅」﹔荀子宥坐篇稱為「始誅」﹔孔子家語的篇名稱即為「始誅第二」。「始誅」兩字﹐不是從這個故事中「故以為首誅」來的嗎?商鞅﹑大夫種的故事可以套在孔子身上﹐則太公望的故事為什麼不可以套在孔子身上?至於太公望的故事也是出於偽造﹐固不待論。

孔子誅少正卯的故事﹐經過法家思想﹐專制政治﹐長期醞釀後﹐對其正式出現時期的合理推測﹐當在秦統一天下之後﹐或可視作為實行焚書坑儒所準備的謠言政勢之一。但此故事出現後﹐最初並無固定形式﹐是經過了一段長期演進的。

從前人以為此故事首先見於荀子宥坐篇﹔我在寫「荀子政治思想的解析」一文時﹐也以為是如此。現在就記錄得較詳細的四種文獻:荀子﹐尹文子﹐孔字家語﹐說苑﹐作一比較研究後﹐才發現此故事最先見於記錄者為淮南子汜論訓之「孔子誅少正卯而魯國之邪塞﹐子產誅鄧析而鄭國之姦禁」。就詳細的紀錄看﹐則係依說苑→尹文子→荀子宥坐篇→孔子家語的次序而演進的。史記孔子世家有關孔子仕魯的一段紀錄﹐其材料與孔子家語為同一來源﹐因之﹐在時間上﹐是東漢時加入進去的。或者即出於王肅之手。大體上說﹐一個故事的演進﹐總是在先者較為疏闊﹐而後起者較為精密。茲將四書所記錄的分錄於下﹐以便比較。

說苑指武篇:

孔子為魯司寇,七日而誅少正卯於東觀之下,門人聞之,趨而進,至者不言,其意皆一也。子貢後至,趨而進曰﹐夫少正卯者,魯國之聞人矣﹐夫子始為政,何以先誅之。孔子曰﹐賜也,非爾所及也。夫王者之誅有五,而盜竊不與焉。一曰心辨而險;二曰言偽而辯;三曰行辟而堅;四曰志愚而博;五曰順非而澤。此五者皆有辨知聰達之名,而非其真也。苟行以偽,則其知足以移眾,強足以獨立,此姦人之雄也,不可不誅。夫有五者之一,則不免於誅。今少正卯兼之,是以先誅之也。昔者湯誅蠋沐,太公誅潘阯,管仲誅史附里,子產誅鄧析,此五子未有不誅也。所謂誅之者,非為其晝則功盜,暮則穿窬也,皆傾覆之徒也﹐此固君子之所疑,愚者之所惑也。詩云﹐憂心悄悄,慍於群小﹐此之謂矣。

按說苑係劉向「采傳記百家所載行事之跡」而成。此故事首稱孔子為魯司寇﹐則其時孔子的官位尚未進至「攝相」﹐與白虎通所引韓詩內傳相合﹔而「東觀之下」的「東觀」﹐則係漢家宮室。故此故事之底本﹐當即出於西漢初年。韓嬰為文帝博士﹐兩書恐係出於同一底本。

尹文子大道下:

孔丘攝魯相七日﹐而誅少正卯﹐門人進問曰.夫少正卯.魯之聞人也.夫子為政而先誅﹐得無失乎。孔子曰:居﹐吾語汝其故。人有惡者五﹐而竊盜姦私不與焉。一曰心達而險﹐二曰行僻而堅﹐三曰言偽而辨﹐四曰彊記而博﹐五曰順非而澤。此五者有一於人﹐則不免君子之誅﹐而少正卯兼有之﹐故居處足以聚徒成群﹐言談足以飾邪熒眾﹐彊記足以反是獨立﹐此小人雄桀也﹐不可不誅也。是以湯誅尹諧﹐文王誅潘正﹐太公誅華士﹐管仲誅付里乙﹐子產誅鄧析史付。此六子者﹐異世而同心﹐不可不誅也。詩曰﹐憂心悄悄﹐慍於群小。小人成群﹐斯足畏也。

按尹文子一書﹐所為道家法家之言﹐皆極淺薄﹐無復先秦道家法家的意度﹔其為偽托﹐固不待論。但就他「君年長多滕﹔少子孫﹔疏宗疆﹐衰國也。……內無專寵﹐外無近習﹐支庶繁字﹐長幼不亂﹐昌國也」(大道下)這些話看來﹐這是西漢末年政治情勢的反映﹔故其成書年代﹐當在說苑之後﹐哀平之世。其所記少正卯故事﹐孔子已由司寇進至攝魯相﹐「東觀之下」的顯著錯誤已經刪掉﹔說苑上的「志愚而博」﹐實在有點欠通﹐至此則修正為「疆記而博」﹐語意便較順暢﹔且以此為罪名﹐又與法家的傳統觀點相合。說苑上的「知足以移眾﹐強足以獨立」﹐改為「居處足以聚徒成群﹐言談論以飾邪熒眾﹐疆啒足以反是獨立」﹐和上面的五大罪名更為貫串﹔文字亦更整飭有力。又加上一個「文王潘正」﹐使說苑中之「此五子者」成為「此六子者」﹔又加上「異世而同心」一句﹐並將說苑上和「而盜竊不與焉」一句重複的所謂「誅之者」一小段六句刪掉﹐這都是文字上的進步。

荀子宥坐篇:

孔子為魯攝相,朝七日而誅少正卯。門人進問曰:夫少正卯魯之聞人也,夫子為政而始誅之,得無失乎。孔子曰:居,吾語女其故。人有惡者五,而盜竊不與焉。一曰心達而險,二曰行辟而堅,三曰言偽而辯,四曰記丑而博,五曰順非而澤,此五者有一於人,則不得免於君子之誅,而少正卯兼有之。故居處足以聚徒成群,言談足飾邪營眾,強足以反是獨立,此小人之桀雄也,不可不誅也。是以湯誅尹諧,文王誅潘止,周公誅管叔,太公誅華仕,管仲誅付里乙,子產誅鄧析史付,此七子者,皆異世同心,不可不誅也。詩曰:憂心悄悄,慍於群小。小人成群,斯足憂矣。

按荀卿本人著作﹐當止於性惡篇。其君子﹐成相﹐賦等三篇﹐是否出於荀卿本人之手﹐已其可疑。大略篇楊倞謂其「弟子雜錄荀卿之語﹐皆略擧其要」。至宥坐篇以下五篇﹐楊倞謂「此以上皆荀卿及弟子所引記傳雜事﹐故總推之於末」。考其內容﹐以兩漢儒者所附入者為多﹔其定篇當不能早於東漢初年。宥坐篇所記孔子觀於東流之水一條﹐也是說苑指武篇「子貢問曰﹐君子見大水必觀焉何也」一條的整理。此處所記的誅少正卯﹐與尹文子上所記者大體相同。荀子儒效集篇稱「仲尼為司寇」﹐與先秦其他文獻相合﹔而此處則稱「為魯攝相」﹐即可證明其非先秦之文獻。且有三點確可證明係說苑與尹文子的進一步的綜合整理:

首先﹐說苑﹐尹文子﹐皆稱為「先誅」﹐荀子宥坐稱為「始誅」﹐「始」字較「先」字﹐於義為長﹔所以家語也稱「始誅」﹐可見家語是緊承荀子宥坐篇。

其次說苑之「志愚而博」﹐尹文子改為「疆記而博」﹐已較為明白﹐故下文承此句說﹐「疆記足以反是獨立」﹐意思是一貫的。但「疆記而博」站在法家的立塲足以構成一個罪名﹔因為疆記即韓非子內儲說下中所謂「稱上古之傳﹐誦辨而不慤﹐道先王仁義」等。可是站在儒家的立場﹐則疆記而博﹐並不能成為一個罪名﹔此故事既錄入荀子一書﹐則將「疆記而博」改為「記丑而博」﹐真是盡到了修改的技巧。已經想出了妙不可言的「記丑」兩字後﹐最笨的人也不會回頭去再用「疆記」二字。所以用「記丑」兩字代替「疆記」兩字﹐是此一故事演進的一大進步。不過﹐尹文子上承此語的「疆記足以反是獨立」﹐在語意上不能改為「記丑足以反是獨立」﹐於是宥坐篇只好援用說苑上的「強足以獨立」一語﹐而成為「疆足以反是獨立」。但說苑上的「知足以移眾﹐強足以獨立」﹐「知」「強」都是單語名詞﹐兩句話是很對稱的。尹文子的「居處足以……﹐言談足以……﹐疆記足以……」﹐「居處」「言談」「疆記」﹐都是復語名詞﹐三句話也是很對稱的。宥坐篇則上兩句用尹文子上的「居處」「言談」的復語名詞﹐而第三句又用說苑上的「強」的單語名詞﹐上下語氣便顯得不很調和﹔而其因修改「疆記」為「記丑」所發的的上下文連串上的困難﹐及彌縫此困難而兩相結合之跡﹐亦顯而易見。

至宥坐篇多出「周公誅管叔」﹐將尹子之「此六子者」發展為「此七子者」﹐這是因為說苑在此故事之前二條有周公誅管蔡一事﹐因而添入的。由此可知宥坐篇的此一故事﹐實由綜合整理說苑與尹文子上的此一故事而來﹐可謂鐵案如山了。

孔子家語始誅第二:

孔子為魯司寇﹐攝行相事﹐有喜色。仲由問曰﹐由聞君子禍至不懼﹐福至不喜﹐今夫子得位而喜﹐何也?孔子曰然﹐有是言也﹐不曰樂以貴下人乎。於是朝政七日而誅亂政大夫少正卯﹐戮之於兩觀之下﹐屍於朝﹐三日。子貢進曰﹐夫少正卯﹐魯之聞人也。今夫子為政而始誅之﹐或者為失乎。孔子曰﹐居﹐吾語汝以其故。天下有大惡者五﹐而竊盜不與焉。一曰心逆而險﹐二曰行僻而堅﹐三曰言偽而辯﹐四曰記丑而博﹐五曰順非而澤。此五者有一於人﹐則不免君子之誅。而少正卯皆兼有之。其居處足以撮徙成黨﹐其談說足以飾褒(當係袤之誤)榮(熒)眾。其強御足以反是獨立﹐此乃人之姦雄者也﹐不可以不除。夫所湯誅尹諧﹐文王誅潘正﹐周公誅管蔡﹐太公誅華士﹐管仲誅付乙﹐子產誅史何。是此七子﹐皆異世而同誅者﹐以七子異世而同惡﹐故不可赦也。詩云﹐憂心悄悄,慍於群小。小人成群,斯足憂矣。

按家語乃王肅編集古錄雜記﹐及自己有所增附而成。上文很顯明是抄自荀子宥坐篇﹐但有幾點值得注意的修改:

第一﹑把說苑的為魯司寇﹐尹文子的攝魯相﹐和荀子的為魯攝相﹐合成為「為魯司寇﹐攝行相事」。而中間添出「仲由問曰」一小段﹐以作攝行相事之旁證。
第二﹑把說苑的「東觀之下」改為「兩觀之下」﹐王肅並注為「闕名」﹐以符合魯制﹔並把說苑的子貢補入﹐這可使故事的本身將更顯得具體。
第三﹑說苑的「心辨而險」﹐尹文子﹐荀子宥坐篇的「心達而險」﹐「辨」字「達」字﹐意義皆欠明白﹐故他改為「心逆而險」﹐用此一「逆」字﹐意思便明顯多了。
第四﹑在荀子的「強足以反是獨立」的「強」字下面加一「御」字﹐使成為「強御」的復語名詞﹐以便與上面的「居處」「談說」復語名詞相對稱。且每句加一「其」字的指謂詞﹐使文氣更易貫串。
第五﹑把尹文子荀子坐宥篇上的「成群」改為「成黨」﹐又把尹文子上的雄桀﹐荀子上的「桀雄」改為「姦雄」﹐蓋前者為西漢時之常用語﹐後者﹐則為東漢末之常用語。
第六﹑子產誅鄧析的故事﹐有呂氏春秋可據﹐故說苑等皆因之。而王肅博學多通﹐知道殺鄧析的並非子產﹐有左傳可為鐵證﹐所以他便甘脆去掉鄧析而用「史何」使其與尹諧﹑潘正﹑華士﹑付乙﹐都成為歷史上無稽考的人物﹐對於故事本身的完整性﹐反為有利。至尹文子及荀子宥坐篇之「史付」﹐在家語中則寫成「史何」﹐或因形近而誤﹐是不關重要的。

這中間﹐應當提到禮記王制上「行偽而堅﹐言偽而辯﹐學非而博﹐順非而澤﹐以疑眾﹐殺」的這一段話。這段話分明是根據孔子誅少正卯故事中的思想﹐而說成為刑法上的原則的。所以也等於是此一故事的簡約化﹐一般化。(按此應照「補誌」訂正。四八。十一。廿六。)按王制係由漢文帝命博士諸生所作﹔而它所根據的材料﹐則出自周亡之後﹔此皆有明文可據。清今文學家欲推翻此說﹐純出於張大門戶之私見。由秦及漢初﹐政治上實以法家及黃老為主流。而文帝命博士諸生作王制﹐殆亦欲以此作其政治設施上的參考。所以在此篇中﹐滲雜有法家思想﹐乃時勢使然。關於此篇的刑法思想﹐自「司寇正刑明辟」到「故君子盡心焉」一段﹐和自「析言破律」到「凡執禁以齊眾﹐不赦過」一段﹐一寬一嚴﹐一仁一酷﹐完全成為相反的對照﹔前者出於儒家﹐後者出於法家﹐其分際有如涇渭。孔子誅少正卯的故事﹐既已由法家釀成於秦統一之世﹐其內容已由秦見之於施行﹐焚書坑儒﹐亦需有刑法思想之根據﹐則在「析言破律」一段中﹐採入誅少正卯故事之內容以為刑法之原則﹐就王製成立的歷史淵源及當時的形勢說﹐也是很自然的。王制是奉詔的集體著作﹐他們把誅少正卯故事中的五項理由﹐去掉了「心辨而險」或「心達而險」一項﹐只採用四項﹐這正是他們精密的地方。因為不論「心辨而險」或「心達而險」﹐都是意義含糊﹐怎樣也不能構成一項刑法原則的。

最後﹐便是史記的孔子世家的問題。司馬遷以繼承孔子作春秋自任﹐史記中對孔子的推崇﹐可謂到了極點。但他所作的孔子世家﹐蕪雜疏陋﹐尤以孔子仕魯一段﹐幾乎每句話都成問題﹐這是什麼原因呢?我認為這是因為史記成書後遭逢了兩大厄運。一是因觸犯政治上的忌諱而被刪改乃至消毀﹐如景帝武帝兩本紀者是。二是史記公開後﹐十多人加以補續﹐所以在很長的時間內﹐史記尚未得勒成定本。現在史記中有許多司馬遷死後的記事﹐乃是最容易看出的證明。孔子自董仲舒後﹐特別受到漢代儒生的尊崇﹐對於孔子的歷史 --- 孔子世家﹐當然會引起他們的重視。先秦的許多遺聞逸事﹐漢代儒生都在不斷的加以輯錄整理﹔同時﹐在典籍流通困難的時代﹐又容易發生新的古代傳說。司馬遷最重視孔子作春秋乃至刪述六經﹔但漢代儒生對政治的興趣特濃﹐所以特重視孔子在現實政治上的成就。於是孔子仕魯一事﹐大大的被他們所誇張﹐以致力形成許多鄙俚的故事﹐更進一步而一起加到孔子世界裡面去了。按司馬遷修史記﹐「貫穿經傳」其取材必有根據。且對諸子百家之說﹐必「取信於六藝」﹔所以劉向楊雄﹐皆「謂之實錄」。「疑則傳疑」這是他說孔子修春秋的態度﹐也是他修史記的態度。孔子世家中的材料﹐凡在先秦典籍中可以找到來源的﹐這是司馬遷的本文。否則多係漢代儒生所附入﹐或竄改。孔子仕魯一段﹐幾無不與先秦典籍抵觸乖迕﹔而獨與孔子家語相契合﹔這既不是史記取材於家語﹐也非家語取材於史記﹐而係相同的假古董﹐在大約相同的時間裡分別出現。又按三國志王肅傳轉載肅答魏帝「司馬遷受刑之故﹐內懷隱切﹐著史記非貶孝武﹐令人切齒」之問﹐力為司馬遷辯護﹐推崇史記備至﹐甄別知王肅與史記有密切的關係﹐則孔子世家中孔子仕魯一段﹐或即王肅以增飾家語之筆﹐轉而增飾孔子世家﹐亦未可知。此事雖無確證﹐但史記此段的材料﹐不能出現於史記司馬遷以前而係與家語同一來源﹐乃至同一時代﹐卻是可以斷言的。

如上所述﹐孔子誅少正卯的故事﹐醞釀於戰國末期的法家思想(以韓非為代表)﹐成立於秦政焚書抗儒之世﹐盛流傳於兩漢之間﹐一直到孔子家語而故事的演進才算完成﹔因把家語的同一材料竄入於史記的孔子世家而其影響乃更為擴大﹐這是與法家思想及專制政治有密切關連的故事。不過﹐一個故事的發生﹐固然有其思想與時代的背景﹔但對於同一故事的觀點與解釋﹐也會隨著思想與時代為轉移。韓非子中太公望殺華士的故事﹐及呂氏春秋中鄭子產殺鄧析的故事﹐在孔子誅少正卯的故事中是揑在一起﹐好像在性質上是完整相同的。但若詳加考察﹐則韓非子殺的是隱士﹐而呂氏春秋中所殺的﹐若用現代詞句表達﹐則是政府中玩弄司法﹐﹐破壞司法客觀性的敗類。兩個故事在性質上並不相同﹐乃因韓非子與呂氏春秋在思想上並不相同的原故。同時﹐王肅在家語誅少正卯的太公誅華士句下注云:「士之為人虛偽﹐亦聚黨也。而韓非謂華士耕而後食﹐鑿井而飲﹔信其如此﹐而太公誅之﹐豈所謂太公者哉。」此即說明在王肅的時代﹐不能承認韓非的殺隱士為合理﹐所以他不得不另換一個觀點來另加解釋。孔子誅少正卯的故事﹐雖然以法家思想及專制政治為其背景﹐但兩漢儒生﹐究竟是受過儒家思想的薰陶﹐並生於專而有制的時代﹐所以對此一故事的觀點與應用﹐卻與法家大有出入。例如高誘注淮南子汜論訓的這一條﹐說少正卯是「魯之諂人」。白虎通義所引韓詩內傳及王充論衡講瑞篇和定賢篇﹐則把少正卯說成是「侫人」。諂入侫人﹐事同一體。並且王充在定賢篇的前面﹐對侫人有一段形容﹐也即等於下了一個定義。

「夫順阿之臣﹐侫倖之徒是也。准主而說﹐適時而行﹐無廷逆之郄﹐則無斥退之患。或骨體嫺麗﹐面色稱媚﹐上不憎而善生恩澤﹐洋溢過度……」

可見漢人希望孔子殺的乃是這種人物。即是希望孔子由「遠侫人」進而「殺侫人」。還有一個與此有關的實際例子:後漢書黨錮傳中的李膺傳轉載「膺再遷復拜司隸校尉。時張讓(當時最壇的宦之一)弟朔為野王令﹐貪殘無道﹐至乃殺孕婦。聞膺厲威嚴﹐懼罪逃還京師﹐因匿兄讓弟(第)舍﹐藏於合柱中。膺知其狀﹐率吏卒破柱取朔付洛陽獄。受辭畢﹐即殺之﹐讓訴寃於帝﹐詔膺入殿﹐御親臨軒﹐詰以不先請﹐便加誅辟之意。膺對曰﹐……昔仲尼為魯司寇﹐七日而誅少正卯。今臣到官﹐已積一旬﹐私懼幾次稽留為愆。……帝無復言﹐顧謂讓曰﹐此汝弟之罪﹐司隸可愆﹐乃遣出之。」原來李膺心目中的少正卯﹐乃是宦官的親戚爪牙﹐難怪他要搬出孔子來殺掉。因此﹐我想﹐假使孔子在天之靈﹐真正肯應今人的請求﹐下到人間世來﹐接受漢人為他所流傳的故事﹐而大開殺戒﹐則他所要殺的﹐恐怕會使請求他的人大驚失望的。

四七﹑五﹑十五﹑民生評論九卷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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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我寫這篇文章﹐是以思想的線索﹐作文獻資料搜集時的導引﹐而斷定孔子誅少正卯的故事﹐是由法家轉手而來的。頃重讀管子﹐乃知此一故事思想方面文獻的來源﹐是出於管子法禁篇第十四。不僅此篇所舉十七個「聖王之禁也」﹐其內容與誅少正卯故事的內容大體相同﹔且此篇之「聚徒威群」﹐洪頤煊謂「威群」當作「成群」﹐則與尹文子荀子之「聚徒成群」正合﹔而少正卯之罪名﹐分明抄自此篇之「行辟而堅﹐言詭(詭偽古通)而辯﹐術非而博﹐順惡而澤」四語。說苑上無「聚徒成群」一語﹐蓋此語乃在法禁篇十七個「聖王之禁也」的前面﹐為初編此故事者所忽略﹐正可證明此一故事在今日可以看到之詳細紀錄中﹐以說苑為最早。而王制上與此有關的四句話﹐則當係直承此篇而來。必先有此篇之思想文獻﹐然後再接上韓非子上所造形之孔子﹐太公等人物﹐此故事乃得以成立。管子此篇之內容﹐與韓非子之思想最為吻合﹐而誅少正卯故事係出於法家﹐乃成鐵案。

四八年十一月廿六日夜補誌。

(徐復觀教授著《中國思想史論集》﹐頁118-132,學生書局﹐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九月初版第九次印刷。)


誅少正卯一事是否真實存在都很可疑。以下講一講此事的疑點和某個小故事(故事是腦洞的產物...)

疑點:
1,對事件記載的問題:
此事始見於?荀子 宥坐?(宥坐並非荀子本人所著),按一般認為?尹文子?成書於漢(淮南子和尹文子里有些篇幅是誰抄襲誰都存在爭議)則整個先秦唯一提及孔子誅少正卯的文獻就是這篇?宥坐?,如果說論語春秋不載是「為尊者諱」,那麼一貫愛寫黑儒段子的墨家道家都未曾提及則顯得不大正常。


2,少正卯其人:
按宥坐的記載少正卯使孔門三盈三虛,而且可以「亂政」是個很有影響力的人。但史籍里到處都找不到這個人的名字,甚至作為一個能跟孔子搶學生的大學者,竟沒有任何著述、主張,也找不到其門徒、活動的記載,此人是否真的存在而且還是魯國的大夫呢。

3,春秋誅大夫
清人崔述認為春秋誅大夫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更何況以下大夫的身份去殺另一個大夫。當然此觀點有人反對認為是以大司寇身份的上下殺。

個人認為此事不存在,如果說宥坐里隻言片語的記載真的存在,那麼我們不妨開個腦洞:

如果我們無視掉前面所說的一切疑點,認為魯國的確存在一個大學者而且是「亂政者」的人,名叫卯,官職是少正(其實少正是鄭國官職)或者姓少正吧。此人在學術界地位很崇高,高到可以和孔子搶學生,而且還有實力亂政,於是孔子上任大司寇沒幾天就把他殺了。

孔子上任沒幾天就殺了個有實力亂政的大夫? 是不是覺得很可疑?孔子的實力是哪來的?答案是三桓,那麼看看公山不狃的事情吧,誅少正卯絕不是孔子簡單幾句「心達而險」就能殺掉的,甚至不是因為他太有實力影響到三桓才殺掉的,而是少正卯有謀反或抵抗國家機器之實。孔子後來舉出的尹諧、管叔、華仕、鄧析等人在記載中都是有證據因為謀反或高調不服從國家規定而殺掉的,結合史書有記載的在孔子任上被討伐的公山不狃的事情,我們不妨猜想:

在孔子剛上任大司寇的時候,魯國曾經有過一段極其兇險的暗流,直接威脅到了國家安全,於是在三桓的支持下,大司寇孔子在某個夜裡帶領一支沉默的部隊鎮壓並誅殺了少正卯及其黨羽,由於少正卯涉事極為危險且被列為國家機密,所以第二天的朝堂上當有人問起少正卯的事情時,大司寇孔子只好用「心達而險」之類的理由搪塞,發表完這段連自己都不大相信的演說後,孔子長舒一口氣,抬頭看到季桓子正緊張地看著他,彼此交換了個複雜的眼神...魯國和往日一樣平靜地運轉著。


關鋒有言:

《關於孔子誅少正卯問題》(1973 年人民出版社出版單行本)——這兩天我又重讀了這本小冊子,認為這本書是嚴肅的考證文字,沒有當時批林批孔的極端傾向,趙氏漢學家功底很厚。

今日一覽,信乎斯言!趙紀彬此書考證功力已極,網羅兩千年來孔子誅少正卯之六種說法——民國之梁啟超、錢穆,港台之徐復觀、唐君毅,當代之秋風、黃瑞雲,亦不能獨出機杼,不過因襲舊說、詳加論證而已。至於義理——固然偶摻階級鬥爭文字,然則訓詁精深,其用功可見也。

這六種說法按發生時間排列如下:

  • 七日而誅說。見於《荀子·宥坐》、《尹文子》、《說苑》、《孔子家語》。
  • 為魯司寇而誅說。
  • 稱惡說。
  • 偽造說。首位提出者:朱熹(1130—1200)。
  • 誅字訓責說。首位提出者:孫星衍(1753-1818)。
  • 三月而誅說。

新儒家欣賞的是偽造說(誅字訓責說亦可)。倘從此二說,則新儒家根基自穩。否則,無以自辯。徐復觀文乃舊文,唐君毅1974年見大陸儒法鬥爭,撰《孔子誅少正卯傳說之形成》、《孔子誅少正卯問題重辯》,承港台新儒家之思路,集偽造說之大成,可以一談。

唐君毅開篇,「今先退一萬步說,即有其事」,「中國後世儒者,於孔子之言行,亦絕不一概盲從」(可見少正卯問題至多使新儒家不快)。

而後唐君毅將前人偽造說之理由概述為四:

一、誅少正卯事與孔子言行不合

二、季氏、三家、陽貨,亂政更甚少正卯,孔子卻先誅少正卯

三、《史記》「定公十四年,孔子為相七日,而殺少正卯」的記載不可靠

四、少正卯之事,《論語》、《孟子》、《春秋》、《左傳》等先秦之書皆不載

唐君毅又隨文附錄前人對此四條理由的反對意見。但有此四條理由,唐君毅即以為此說明少正卯之事「不當輕信」、「絕對可疑」。接下來,唐君毅繼承錢穆看法,再加闡述,欲證《荀子·宥坐》之不可信。

錢穆稱:「少正卯即十二子之化身矣(荀卿先倡《非十二子》之論子前,其徒乃造為「孔子誅少正卯」之事子後,戰國事如此例者甚多)」,「又按《左傳》駟歂殺鄧析而用其竹刑,正值魯定公九年,孔子為司寇之歲,豈少正卯乃由鄧析誤傳歟」。

唐君毅以為,《荀子·宥坐》「全是殺人的故事……子產誅鄧析,是誤傳,余者全無史據。然韓非子書,卻有太公誅狂矞華士,見外儲右上」,《荀子·宥坐》「又說少正卯與華士異世同心,由華士之當誅,以證少正卯之當誅」,《荀子·宥坐》「非法家之徒所作,誰能作得出?」

故而再猜想故事層累之軌跡。

我因此猜想此事誤傳之線索可能是緣:駟歂殺鄧析——子產殺鄧析——少正殺鄧析——殺少正鄧析——而進行,此時適孔子為魯司寇,遂加上孔子,成孔子殺少正鄧析,析字篆文,正像卯字,遂成孔子殺少正卯之傳說。

故而再考察故事演進之邏輯。

如在荀子宥坐篇及尹文子大道篇只說少正卯為魯之聞人,未說其為大夫。《白虎通》卷五誅伐篇引《韓詩內傳》、《說苑》指武、淮南子氾論訓,亦未言少正卯為大夫。史記孔子世家,乃說誅魯大夫亂政者。此大夫之名,顯然是後加之傳說。在王充之論衡講瑞,劉子心隱,則更說少正卯在魯與孔子荓,孔子之門三盈三虛,唯顏淵不去」。此即再加一向壁虛造的傳說。一日盈,一日虛,三盈三虛,共成六日,即湊合第七日而誅之說。荀子宥坐篇只說「門人問曰」,說苑、論衡、劉子、家語,則改為「子貢問曰」。荀子宥坐尹文子大道只說誅少正卯,而說苑則說誅於「東觀之下」,孔子家語則改為「兩觀之下」,更加「屍於朝三日」。天下豈有於前代之事,愈至後世所知愈多之理?

《孔子批判上·孔子十日談》提到:

否認孔子殺少正卯的,既提不出事實的或文獻的根據,又講不出合乎形式邏輯充分理由的道理,不足以服人。

不知是否知唐君毅文。我以為唐君毅說理透徹,足以服人。


孔子誅少正卯,白紙黑字,言之鑿鑿。但也疑點甚多。首先有請崔述做一個基本辯護:

余按《論語》,季康子問政於孔子曰:「如殺無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對曰:「子為政,焉用殺?」哀公問舍於宰我,宰我對曰:「周人以栗,曰使人戰慄。」孔子曰:「成事不說,遂事不諫,既往不咎。」聖人之不貴殺也如是,烏有秉政七日,而遂殺一大夫者哉?


三桓之橫,臧文仲之不仁、不知,《論語》《春秋傳》言之詳矣。賤至於陽虎、不狃,細至於微生高,猶不遺焉,而未嘗一言及於卯。使卯果敢亂政,聖人何得無一言及之?史官何得不載其一事?非但不載其事而已,並亦未有其名。然則,其人之有無蓋不可知,縱使果有其人,亦必碌碌無聞者耳,豈足以當聖人之斧鉞乎?


春秋之時,誅一大夫非易也,況以大夫而誅大夫乎?孔子得君不及子產遠甚,子產猶不能誅公孫黑,況孔子耶?……此蓋申韓之徒,言刑名者誣聖人以自飾,必非孔子之事。且其所謂言辯行堅,熒眾成黨雲者,正與《庄》《韓》書中訾儒者之語酷相類。其為異端所託無疑,而世人皆信之,是助異端以自攻也,故余不得不辯。《洙泗考信錄》

這件殺人案哪兒來的?《荀子·宥坐》。請注意《宥坐》篇中少正卯的罪狀:「一曰:心達而險;二曰:行辟而堅;三曰:言偽而辯;四曰:記丑而博;五曰:順非而澤。此五者有一於人,則不得免於君子之誅,而少正卯兼有之。故居處足以聚徒成群,言談足飾邪營眾,強足以反是獨立,此小人之桀雄也,不可不誅也」


再請看《荀子·非相》:

聽其言則辭辯而無統,用其身則多詐而無功,上不足以順明王,下不足以和齊百姓,然而口舌之均,應唯則節,足以為奇偉偃卻之屬,夫是之謂奸人之雄。聖王起,所以先誅也,然後盜賊次之。盜賊得變,此不得變也。

這段論證要「先誅」的罪狀是不是和少正卯的五條罪狀很相似呢。並且《宥坐》篇在列五條罪狀前說:「人有惡者五,而盜竊不與焉。」《非相》也說:「……所以先誅也,然後盜賊次之。」

《荀子·非十二子》中對諸家批判了個遍之後總結說:

若夫總方略,齊言行,壹統類,而群天下之英傑,而告之以大古,教之以至順, 奧窔之間,簟席之上,斂然聖王之文章具焉,佛然平世之俗起焉,六說者不能入也, 十二子者不能親也。

荀子從經驗與務實的角度,推崇切實而現實的治理手段。他設想了一個在現實層面而秩序井然的圖景。於國家百姓沒有直接現實利益的,一概斥之為邪說。所以他又說:

多言無法,而流湎然,雖辯,小人也。故勞力而不當民務,謂之奸事,勞知而不律先王,謂之奸心;辯說譬諭,齊給便利,而不順禮義,謂之奸說。此三奸者,聖王之
所禁也。知而險,賊而神,為詐而巧,言無用而辯,辯不惠而察,治之大殃也。行辟而堅,飾非而好,玩奸而澤,言辯而逆,古之大禁也。知而無法,勇而無憚,察 辯而操僻,淫大而用之,好奸而與眾,利足而迷,負石而墜,是天下之所棄也。

再來看少正卯的罪狀。正是在荀子「齊言行,壹統類」思想框架下十二子邪說的集合。在荀子看來,這是當誅的。這是徹頭徹尾的荀子以至於韓非那一體系的思想。所以《宥坐》篇孔子誅少正卯一事,我還是比較傾向於附會偽說。


不把孔當聖人看,你就會覺得這事好理解多了。
看他不爽唄!!!


在此不評論有關先秦史考據問題,只強調一點:徐復觀老先生撰寫該文是有特殊時代背景的。把「暴力屠殺知識分子」乃至各種「暴力殺人」事件從傳統儒家思想中剔除出來,還給一貫講求反智主義的法家(這個「法家」有當時的時代內涵,並非指真正的法家思想),進而論證儒家思想內在一致性的同時點明暴力、反智與封建專制的緊密關聯,兼顧為在大陸受衝擊受迫害的知識分子表以同情和憤慨,鄙人以為這是老先生的寫作本意。該文雖名為考據,但字字泣血。但是我們要明白,如果這個少正卯是「右派」的話,殺則是罪過;而這個少正卯是慶親王的話,不殺才是罪過。所以我想﹐假使徐復觀先生在天之靈﹐真正肯應今人的請求﹐下到人間世來﹐回答知乎這個問題﹐而大加考據﹐則他所要證明的﹐恐怕也會使請求他的人大驚失望的。


少正是鄭國的一個官職名稱,孔子殺少正卯的事兒,或許是子產殺鄧析一事的以訛傳訛。畢竟孔子殺少正卯的事兒,缺乏一手史料,最早提及的資料也是被《荀子》當論據而一筆帶過,僅僅說殺的是一個「
心達而險、行辟而堅、言偽而辯、記丑而博、順非而澤 」的傢伙而已。


呃……照《荀子》的說法,孔子說子產殺了鄧析。可左傳里的說法,貌似子產比鄧析死得還早……孔子記錯了?


大家去百度一下這三個關鍵詞

「蔡元培 四一二 清黨」,

看有沒有顛覆大家對蔡元培的傳統的忠厚長者的印象。呵呵呵。


樓上那些都太複雜了,個人理解,本質是左派殺右派的故事。
少正卯修正主義路線危害了孔子的統治思想地位,所以他必須死(不恰當的,類似於林標必須死)。至於為什麼死,勝利者孔子一派當然是隨便編了,編完還能再改編。對於歷史,為什麼不重要,重要的是誰最後勝利了。


其實我倒覺得孔子有沒有殺少正卯,為什麼殺,甚至有沒有少正卯這個人都不是重點,因為首先,孔子做了大司寇這一點是可以肯定的,而這個官職說好聽點,就是後世刑部和軍機處的職責兼而有之一些,說難聽點,不就是劊子手頭嗎?既然坐在這個位置上,沒有少正卯,也會有「老正卯」,「大正卯」。即使到了現代,也沒有哪個法官敢說自己沒有錯殺,錯判一人,何況那個時代,這個位置是為誰服務的,幹什麼的,難道不是一目了然嗎?一個統治階級手下的劊子手頭,卻成了萬世之表,真是夠諷刺的。


若孔子殺少正卯的所說「五惡」理由為真,那就如同秦檜殺岳飛,「莫須有」。完全是誅心論罪,找藉口剷除異己、競爭者。絕對權力絕對腐化,不受制約的權力、沒有司法審判、程序正義,孔子也就是個獨裁者。


孔子在曲阜開了個私人學校,少正卯在他街對面也開了一個。那時候學校是自由的,學生可以自由選擇在哪個課堂聽課,導致孔子的學生除了顏回以外都去他那聽過課,還有不少原本孔子的學生改投少正卯門下了。孔子非常生氣,說我們儒家才是正統,他們法家都是歪理邪說,「道之以刑,齊之以法,民免而無恥」。於是倆人越看越不對眼。後來陽虎強迫孔子當官以後,孔子立誓要在魯國恢復周禮,但是少正卯這傢伙還在鼓吹法家那一套,跟孔子的儒家完全南轅北轍。最後刺激孔子殺少正卯的是一件事,孔子想把幾座城池逾越周禮所規定城池高度的城推倒,但少正卯建議這幾座城是防備齊國的重要屏障(當時齊魯是死仇,都想把對方整死),不能被推倒,於是孔子發飆,不按套路來了,直接把人殺了


外儒內法,霸王雜之


關於少正卯的族氏問題,少正不僅見於《左傳》,還見於《今文尚書·酒誥》,這不能作為論點,除非證明《酒誥》也是戰國人偽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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