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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評價岳飛在淮西/柘皋之戰中的表現?是否屬於「消極怠戰」?朝廷可以在這一點上給他定罪嗎?


岳飛死罪定罪的第一條就是在淮西之戰中「逗遛違詔」、「辭以乏糧」、「不攜重兵」、「緩於救濠」。總體來說,淮西之戰岳飛確實可能有和張俊賭氣的成分在內,但僅僅根據這個就把岳飛整死,著實誇大了岳飛的罪名不知道多少倍。不說別的,張俊在淮西之戰中表現為先打了勝仗,然後想包攬軍功,結果又在濠州吃了敗仗,這罪名豈不是比岳飛大得多?韓世忠在前後兩個階段的行軍都異常緩慢,怎麼沒被定死罪?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必須要看清楚在濠州之戰中嶽飛的全部動向,並儘可能地推理一下發生的時間,就知道岳飛有沒有罪,罪有多大。

1141年正月,完顏宗弼佔領壽春;淮西之戰全面爆發。

正月末二月處,關師古、劉錡放棄廬州,南退向東關方向;

正月二十九,南宋朝廷向岳飛發詔,希望岳飛移師江州;

二月初三,完顏宗弼佔領軍事重鎮廬州;

二月初四,岳飛在得知戰事後也給朝廷發奏摺,建議移師蘄、黃。

二月初七,朝廷發詔催促岳飛出發,發詔讓韓世忠部從楚州移師淮西(此後韓世忠部基本沒怎麼動,這「逗遛違詔」的罪名如果安在韓世忠頭上那真是再合適不過了);

二月初九,岳飛得到南宋朝廷令他移師江州的詔書,回復說於十一日前往蘄、黃;

二月十一日,岳飛主力移師,朝向蘄、黃;

二月十七日,朝廷得到岳飛在二月初四發出乞求移師蘄、黃的奏摺,並對岳飛進行嘉許;

二月十八日,張俊、王德、楊沂中在拓皋大敗完顏宗弼軍;完顏宗弼軍退向紫金山;張俊沒有乘勝進攻紫金山的金軍,而是前往廬州方向;

二月十九日,朝廷得知岳飛軍已於十一日出發,發詔對岳飛嘉許;

二月二十日,張俊收復廬州(此後十幾天直到三月初五,張俊也在廬州境內一動不動,可謂「逗遛違詔」);

大約二月二十多日,岳飛大軍進駐舒州。

三月初一,朝廷發詔令岳飛到廬州與張俊會和。岳飛有所回復,當是希望能在舒州原地駐守。

二月末三月初,完顏宗弼採納了酈瓊的建議,讓小部分金軍渡淮北上,佯裝大部分撤退,而主力軍隊埋伏在濠州郊區,伺機進攻濠州;期間濠州的守城官兵也擔心濠州城在金軍退兵的必經之路上,會不會遭到圍攻,因此多次向張俊求救。

三月初三,韓世忠也終於發兵前往壽春了(已經逗留了二十多天)。

三月初五,張俊得知了「金軍北遁」的消息,讓劉錡南下回太平洲,防止他瓜分戰功。楊沂中是張俊的人,所以張俊想和楊沂中包攬戰功,「耀兵淮上」。

三月初六,得到金兵圍攻濠州的消息,張俊急忙派人去追趕劉錡軍返回。

三月初九,張俊等軍進軍到黃連埠,距離濠州尚有六十里,同日得到濠州城破的消息,同日楊沂中輕進,被殺敗,張俊、劉錡、王德等軍也都敗退,到達了長江附近。

三月十日,南宋朝廷收到岳飛回復的奏摺,此時也知道了濠州被圍攻的消息,因此回復詔書,這封詔書的內容如下:

得卿奏,知卿屬官自張俊處歸報,虜已渡淮,卿只在舒州聽候朝廷指揮。此見卿小心恭慎,不敢專輒進退,深為得體,朕所嘉嘆。據報,兀朮用酈瓊計,復來窺伺濠州。韓世忠已與張俊、楊沂中會於濠上,劉琦在廬州、拓皋一帶屯軍。卿可星夜提精兵,裹糧起發,前來廬州就糧,直趨壽春,與韓世忠等夾擊,可望擒殺兀朮,以定大功。此一機會,不可失也。廬州通水運,有諸路漕臣在彼運糧。急遣親札,卿切體悉。十日二更。付飛。御押 。

根據這封詔書與三月一日南宋朝廷的詔書,可以知道,從舒州至臨安送信往返大概需要九日左右的時間,御詔理應稍快一些,大約需要四日的時間,奏摺則需大約五日。

三月十一日,南宋朝廷再發奏摺,催促岳飛行軍,內容如下:

兀朮再窺濠州,韓世忠、張俊、楊沂中、劉琦皆已提軍到淮上。以卿忠智許國,聞之必即日引道。切須徑赴廬州,審度事勢,以圖壽春。廬州水運,而諸路漕臣皆萃於彼,卿軍至,糧草不乏,又因以屏蔽江上,軍國兩濟,計無出此。已行下諸漕,為卿一軍辦糧草,不管闕乏。付此親札,卿須體悉。十一日未時。付飛。御押。

大約在三月十二日,南宋朝廷再發奏摺,此時已經知道岳飛出兵了,內容如下:

得卿奏,卿聞命,即往廬州。遵陸勤勞,轉餉艱阻,卿不復顧問,必遄其行。非一意許國,誰肯如此。據探報,兀朮復窺濠州,韓世忠八日乘捷至城下,張俊、楊沂中、劉琦先兩日盡統所部,前去會合。更得卿一軍同力,此賊不足平也。中興勛業,在此一舉,卿之此行,適中機會。覽奏再三,嘉嘆不已,遣此獎諭,卿宜悉之。付飛。御押。

以此推斷,南宋朝廷再三月十二日知道岳飛軍出動,那往前推四五日,岳飛軍真正出發當在三月七日、八日左右。

同日(三月十二),韓世忠軍抵達濠州,沒敢打就跑了。

據此,則一些事情已經很清晰了。三月初六,金軍圍攻濠州城,三月初七或者初八,岳飛軍從舒州出發前往廬州。此前岳飛軍應該也接受到南宋朝廷催促他前往廬州的詔書,如同三月一日的詔書,當是其中一封,岳飛的建議是停留在舒州,借口很可能是「糧草不濟」,(三月十日和三月十一日朝廷的詔書很針對地提到了糧草問題)或分析了其他戰略意義,力求持重,當然很可能也有跟張俊賭氣的成分在內,畢竟去年的宋金戰爭張俊在淮西路表現的實在是讓岳飛不得不生氣。

三月初六初七左右,接到金軍圍攻濠州城的消息,岳飛軍立刻出發,但已經於事無補了,因為三月九日濠州城破,同日張俊的大軍就被打敗,岳飛軍即使在三月十日能抵達廬州,也只能是駐守一座空城,孤軍面對金軍主力,又和去年的形勢如出一轍,完全於事無補,只能撤退。

當然,如果岳飛在三月五日左右接到詔書之時,就立刻出發前往廬州,而不是以糧草問題逗留在舒州,戰局可能會有一些改觀,比如岳飛可以和張俊等一起進軍,收復濠州,或者接應張俊等的敗軍。但岳飛和張俊有不可調和的矛盾,去年張俊在淮西路的表現可謂渣到極致,讓岳飛的戰略構想完全失敗,這一點連南宋朝廷的趙構等人都覺得對不起他,勢必造成岳飛、張俊不能合作。更何況,在得知岳飛軍於三月七日、八日左右出發的時候,南宋朝廷還在褒獎岳飛。淮西戰役結束之後,還「論功行賞」,讓岳飛升任樞密副使。

淮西之戰中,張俊先是在戰勝之後沒有跟隨金軍主力伺機殲滅,,而是急忙收復廬州拿到戰功,再排擠走劉錡,沒有進援濠州,被金軍障眼法戲耍,最後部下楊沂中輕敵冒進,導致軍隊崩潰。韓世忠在戰役第一階段完全無動於衷,沒有參與,三月三日才出發前往淮西戰場,足足九天才進援到濠州,稍一接觸就撤退。這幾位可謂草包。相比之下,岳飛則是因為沒有和張俊合作(並沒有任何原則上的錯誤,朝廷也在事後對岳飛的行為褒獎),在整個淮西戰役中完全沒碰到金軍的影子。

最後再來看這四個罪名:「逗遛違詔」、「辭以乏糧」、「不攜重兵」、「緩於救濠」。逗遛違詔的話,逗留或許有一些,但張俊、韓世忠逗留的罪名都應該比岳飛大,違詔則完全提不上;辭以乏糧或許有,也著實讓趙構解釋了一番,但從結果上看,辭以乏糧是在戰役第一階段與第二階段的間隙中,期間沒有激烈衝突,且事後朝廷也都沒有做任何責備;不攜重兵的罪名完全提不上;緩於救濠也很值得商榷:三月六號濠州被圍攻,即使是三月八號岳飛軍從舒州出發,從接到消息、調兵遣將等等動作下來,兩天的時間似乎也不算長。總之,四個罪名中,唯一勉強成立的是「逗留」罪名,但在淮西之戰中比岳飛「逗留不前」的將領多了去了,南宋朝廷無非是實在找不到罪名,只好強加一個罷了。


怕是走的快了,定罪定的就是 貪功冒進?


最近看了幾篇關於岳飛和淮西之戰關係的帖子,筆者史學功底有限,也只能借其他作者的帖子和論文稍談一二。

宋金淮西之戰地圖如上,標記不一定準確,望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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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有篇作者(梵刀)的帖子《穿透歷史的人性——宋金戰史(長篇連載)》。裡面關於淮西之戰,主要著眼於趙構與岳飛之間的手札往來。

淮西之戰,第一階段從金人南侵,到宋軍收復廬州止,起迄時間大致是紹興十一年正月十六日至二月底,起迄時間大致是紹興十一年三月初至三月中旬第二階段,從金人圍濠州,到獲勝後渡淮北歸止。

正月二十九日 趙構給岳飛手札如下:

  據深報,虜人自壽春府遣兵渡淮,已在廬州界上,張俊、劉琦等見合力措置掩殺。卿可星夜前來江州,乘機照應,出其前俊,使賊腹背受敵,不能枝梧。投機之會,正在今日,以卿忠勇,志吞此賊,當即就道。付此親札,卿宜體悉。付飛。御押。

註:楊沂中得詔後,率部晝夜行軍,於二月五日到達和州(安徽和縣,隸屬馬鞍山市)。行程760里,歷時六天,日行120多里。

作者點評:岳飛駐紮的鄂州與淮西中間隔著大別山,馳援淮西有兩條路但都是繞行。一條是往下走長江水路,這是黃金水道,江面寬闊,順流而下,人不困馬不乏,具有行程快捷,後勤充裕的明顯優點。另一條出薪州、黃州往北,走陸路向上繞行,此路線行程艱險,後勤困難,兩相比較雖路程相近但陸行速度至少慢一倍。不過,陸路有一個水路無法比擬的優勢,此行軍路線出其不意,對金軍的後方形成巨大威脅。不光可直插金軍的退路,且有多個靈活機動的多個攻擊點,還可尋機截取金軍的糧道,突入其空虛的大後方。

二月三日,趙構給岳飛再發御札如下:   比以金賊侵犯淮西,已在廬州,張俊、楊沂中、劉琦見并力與賊相拒。已親札喻卿,乘此機會,提兵合擊,必成大功,副卿素志。卿可星夜倍道來江州,或從薪、黃繞出其後,腹背擊賊。機會在此,朝夕須報,再遣親札,想宜體悉。付飛。御押。

作者點評:此御札通報正面決戰的態勢,提出水路與陸路的雙選方案,由岳飛自行選擇。

二月四日,岳飛接趙構一月29日的御札,回奏大略如下:契勘虜即舉國來寇,巢穴必虛。若長驅京洛,虜必奔命,可以坐制其弊。

作者點評:回奏意思是敵人傾巢出動,後防必然空虛,若乘機攻取開封洛陽,敵軍首尾難顧,只能坐以待斃。這幾乎是上一次「北伐朱仙鎮」的翻版,有點哪裡跌倒哪裡爬起來的味道,但味道很怪,金軍進犯也不是一天兩天了,既然有「長驅京洛」的設想,早就可以上奏,幹嘛要等到合兵拒敵命令送達時才提出呢?單從軍事執行力來說,宋代的戰場沒有電話、電報,僅憑人力、馬力傳遞,這邊雙方劍拔弩張,戰機稍縱即逝,那邊說我要另闢戰場,重起爐灶。來回半個月,且各部調防及後勤準備還得重新安排,這仗還打嗎?

 二月四日,趙構發御札命令楊沂中:

  張俊初二日發石頭(發兵銅陵),初三日起發前去和州。卿可星夜蹉程前去會合,不可時刻住滯,有誤國事。具知委奏。四日申時,付沂中。御押。

作者點評:趙構給楊沂中的御札毫無客套,相比給岳飛的直截了當得多,反倒是能讀出一份默契和信任。

二月七日, 再發御札給岳飛:

虜犯淮西,與張俊和州相拒。已遣親札,趣(促)卿倍道前來,合力擊賊,早夜以俟(盼)。卿忠智冠世,今日之舉,社稷所系,貴在神速,少緩恐失機會也。再遣手札,卿當深悉。七日。付岳飛。御押。

是日鄂州,岳飛補二月四日的上奏:虜(敵)犯淮西,臣若搗虛,勢必得利。萬一以為寇方(敵方)在近,未遐遠圖,乞且親至薪、黃,相度形勢利害,以議攻卻。且虜知荊鄂宿師,必至九江進援。今若出此,貴得不拘,使敵罔測。(此奏高宗二月十七日收訖並回札認可)

作者點評:岳飛此回奏,與趙構二月三日發出尚在路上的御札中,表述的北上包抄的思路不謀而合。

二月九日,鄂州。岳飛收到趙構發自二月三日的第二份御札,回奏:定於二月十一日出兵薪、黃。北上包抄。

二月十日,高宗給岳飛再發御札:

  虜寇聚於淮西,張俊、楊沂中、劉琦已於和州巢縣下寨,與賊相拒。韓世忠出兵濠上。卿宜倍道,共乘機會。前所發親札,卿得之,必已就道(必已上路)。今遣張去為往喻朕意,卿更須兼程,無詒(不至於)後時之悔。諒卿忠智出於天性,不俟(不需)多訓也。付岳飛。御押。

作者點評:這封御札再次催促。此時岳飛是否發兵趙構不得而知,但依常理推測「必已就道」,並索性派出貼身親信張去為親自送信,以便當面傳達聖意,其實不用來回送信,千言萬語化成一句,不管往南往北,速度!

二月十一日,岳飛通報發兵。湖北京西路宣撫使兼河南北諸路招討使岳飛奏:

  臣今月十一日准御前金字牌遞到親劄一通,臣即時拜恩跪領訖。取讀聖訓,以金人侵犯淮西,已在廬州,張俊等并力與之相拒。令臣提兵合擊,或來江州或出蘄黃,繞出其後。臣敢不仰體睿眷,殫竭愚陋。今日臣已抵黃州,見前去舒蘄州界相度形勢利害,看其意向,別行措置。不知張俊等防戰在甚日?庶幾(以便)臣得以照應。

作者點評:出兵之時再次提問,金軍在哪裡,張俊在哪裡,我去哪裡照應,但這何必問趙構?前線戰報軍前探馬比來自大本營的報告快得多,御札也已表態,往南往北依據有利原則自行斟酌,目標只有一個——有力有效地打擊敵人!岳飛在二月四日回奏中也表達了北上包抄的意圖,這跟趙構二月三日發出二月九日收到的御札內容不謀而合,此時再來沒完沒了的問題討論,能有幾個意思?

二月十四日, 高宗趙構收到岳飛二月四日奏報,回復如下:

屢發手詔,及毛敦書、張去為繼往喻旨,朝夕需卿出師之報。覽二月四日奏,備悉卿意,然事有輕重,今江、浙駐蹕,賊馬近在淮西,勢所當先。兼韓世忠、張俊、楊沂中、劉琦、李顯忠等皆已與賊對壘,卿須親提勁兵,星夜前來蘄、黃,徑趨壽春,出其賊後,合力剿除凶渠,則天下定矣。想卿聞此,即便就道。再遣親札,宜深體悉。付岳飛。御押。

作者點評:以「事有輕重」否定了岳飛在二月四日的回復中關於攻取京洛的提議,再次陳述戰略構想,敦促進兵淮西戰場。「星夜前來蘄、黃,徑趨壽春」明確了包抄後路,攻佔壽春的戰略意圖。

二月十五日,趙構在臨安給岳飛寫了下面這道御札:

比屢遣手札,並面諭屬官,仍遣中使趣卿提兵前來,共破虜賊。諒卿忠憤許國之心,必當力踐所言,以攄素志。今據歸正人備說,金賊桀黥頭首皆在淮西。朕度破敵成功,非卿不可。若一舉奏功,庶朕去年宥密之詔,不為虛言。況朕素以社稷之計,倚重於卿,今機會在此,曉夕以佇出師之報。再遣此札,卿宜體悉。十五日。付飛。御押。

二月十七日, 趙構回復岳飛:

  得卿奏,欲躬親前去薪、黃州,相度形勢利害,貴得不拘於九江。以卿天資忠義,乃心王室,諒惟蚤夜籌畫(想來必是早晚籌劃),必思有以濟國家之急(殫精竭慮而為國家)。若得卿出蘄、黃,徑搗壽春,與韓世忠、張俊相應,大事何患不濟。中興基業,在此一舉。覽奏不勝嘉嘆。再遣親札,卿宜體悉。十七日未時。付岳飛。御押。

註:二月十八日,淮北宣撫副使楊沂中、判官劉錡、淮西宣撫司都統制王德、統制官田師中、張子蓋及金人戰於柘皋鎮敗之。金人退屯紫金山。

二月十九日,高宗收到岳飛二月九日準備出兵的奏摺,並回復:  得卿九日奏,已擇定十一日起發,往蘄、黃、舒州界。聞卿見苦寒嗽,乃能勉為朕行,國爾忘身,誰如卿者!覽奏再三,嘉嘆無歝。以卿素志殄虜,常苦諸軍難合。今(完顏)兀朮與諸頭領盡在廬州,接連南侵。張俊、楊沂中、劉琦等共力攻破其營,退卻百里之外。韓世忠已至濠上,出銳師要其歸路。劉光世悉其兵力委李顯忠、吳錫、張琦等奪回老小、孽畜。若得卿出自舒州,與韓世忠、張俊等相應,可望如卿素志。惟貴神速,恐彼已為遁計,一失機會,徒有後時之悔江西漕臣至江州,與王良存應副錢糧,已如所請委趙伯牛,以伯牛舊嘗守官湖外,與卿一軍相諳妥也。春深,寒暄不常,卿宜慎疾,以濟國事。付此親札,卿須體悉。十九日二更。 付岳飛。御押 。

作者點評:御札具有前所未有的長度,但雙方交流的內容開始變味了。

二月三十日,上(趙構)曰:「虜(敵)退,便當(順便)措置淮南,如移隸州縣、並省官吏、修築城壁。要當(應當)事事有備,常為寇至之防(保持臨敵狀態)也。」

作者點評:此時趙構認為,包圍沒形成,金軍已撤退,戰役接近收尾。命令各部收復失地,做好淮河防務。

三月一日,高宗趙構手札指示各部,分派任務,其中給還在行軍路上的岳飛御札如下:

聞虜(敵)人已過壽春,卿可與張俊會合,率楊沂中、劉琦共往克複。得之,則盡行平盪,使賊(敵)不得停跡,以除後患,則卿此來不為徒行也。有所措置,開具奏來。一日。付岳飛。御押。

作者點評:命令岳飛協助張俊,率楊沂中、劉琦收復失地,把敵人趕走,「則卿此來不為徒行也。」

三月七日趙構給岳飛御札: 韓世忠奏,已提親兵自濠(州)往壽春府,卿(你)可約與相見,從長措置。虜(敵)人若未全退,或已退復來接戰,即當乘其既(剛)敗,痛與剿戮(剿滅),使知懲畏(作為懲戒威懾);若已退不復來,即壽春、順昌皆可平盪靜盡,免其後來之害。以卿(你)體國之意,必協心共濟,不致二三(無需多言)也。遣此親札,諒宜深悉。付飛。御押 。

三月十日:得卿奏,知卿屬官自張俊處歸報(已知你的屬下從張俊出得到回復),虜已渡淮(敵已退至淮北),卿只在舒州(安慶)聽候朝廷指揮。以此見卿(可見你)小心恭慎,不敢專輒(專斷)進退,深為得體,朕所嘉嘆。據報,(完顏)兀朮用酈瓊計,復來窺伺濠州。韓世忠已與張俊、楊沂中會於濠上,劉琦在廬州、拓皋一帶屯軍。卿(你)可星夜提精兵,裹糧起發,前來廬州就糧,直趨壽春,與韓世忠等夾擊,可望擒殺兀朮,以定大功。此一機會,不可失也。廬州通水運,有諸路漕臣在彼運糧。急遣親札,卿切體悉。十日二更。付飛。御押 。

作者點評: 三月十日的御札內容第一層意思是:已知岳飛到達舒州後,派部下聯絡張俊,但被彈回。

岳飛進駐舒州時已無軍糧後繼,於是率8000精銳渡過長江,到江南的池州籌糧吃飯,同時等待趙構御札,以決定下一步的行動。

從趙構御札內容以及人馬調度的舉措看,整個淮西戰役兩個目的,一,有效打擊金軍的力量。二,堅守整個淮河防線。這在趙構給岳飛3月7日的御札中也可看出,趙構不光要濠州,還要順昌(阜陽),這都是淮河防務的要點。

三月十日,趙構得岳飛池州三月四日奏回復:得卿奏,知卿屬官自張俊處歸報(已知你的屬下從張俊出得到回復),虜已渡淮(敵已退至淮北),卿只在舒州(安慶)聽候朝廷指揮。以此見卿(可見你)小心恭慎,不敢專輒(專斷)進退,深為得體,朕所嘉嘆。據報,(完顏)兀朮用酈瓊計,復來窺伺濠州。韓世忠已與張俊、楊沂中會於濠上,劉琦在廬州、拓皋一帶屯軍。卿(你)可星夜提精兵,裹糧起發,前來廬州就糧,直趨壽春,與韓世忠等夾擊,可望擒殺兀朮,以定大功。此一機會,不可失也。廬州通水運,有諸路漕臣在彼運糧。急遣親札,卿切體悉。十日二更。付飛。御押 。

註:三月十日, 濠州之戰宋軍慘敗。

 三月十一日, 趙構給岳飛發詔:

  兀朮再窺濠州,韓世忠、張俊、楊沂中、劉琦皆已提軍到淮上。以卿忠智許國,聞之必即日引道。切須徑赴廬州,審度事勢,以圖壽春。廬州水運,而諸路漕臣皆萃於彼,卿軍至,糧草不乏,又因以屏蔽江上,軍國兩濟,計無出此。已行下諸漕,為卿一軍辦糧草,不管闕乏。付此親札,卿須體悉。十一日未時。付飛。御押。

三月十四日,趙構給岳飛發御札:

  得卿奏,卿聞命,即往廬州。遵陸勤勞,轉餉艱阻,卿不復顧問,必遄(快速)其行。非一意許(報)國,誰肯如此。據探報,兀朮復窺濠州,韓世忠八日乘捷至城下,張俊、楊沂中、劉琦先兩日盡統所部,前去會合。更得卿一軍同力,此賊不足平也。中興勛(功)業,在此一舉,卿之此行,適中機會。覽奏再三,嘉嘆不已,遣此獎諭,卿宜悉之。付飛。御押。

三月十七日,濠州慘敗的消息已到杭州,趙構給岳飛御札:

累得卿奏,往來廬、舒間,想極勞勩。一行將士日夜暴露之苦,道路登涉之勤,朕心念之不忘。比以韓世忠尚在濠州,與賊相拒,獨力恐難支梧,累奏告急。卿智略有餘,可為朕籌度,擇利提師,一出濠、壽間,牽制賊勢,以援世忠。想卿忠義體國,必以宗社大計為念,無分彼此。劉琦一軍,已專令間道先行,張俊、楊沂中亦遣兵前去,並欲卿知。十七日。付飛。御押。

作者點評:楊沂中帶去的是趙構親信近衛軍以及衛戍部隊,在濠州之戰中幾乎全軍覆沒。趙構此時的心情憤怒、沮喪、哀痛……各種交雜,但行文間依然頗多勉勵,平靜如水,這種巨大的情緒落差有悖常理,只怕殺心早起。

帖子作者(梵刀)關於淮西點評:淮西戰役中,趙構、張俊有估計不足的失誤,突前的楊沂中也許有冒進失察之錯,劉琦盡心盡責,韓世忠中規中矩。整個淮西戰役岳飛一路醬油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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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網查到北京市社會科學院萬川教授一篇論文:《從證據制度的角度看岳飛冤案》。

萬川簡要分析了淮西之戰,第一階段從金人南侵,到宋軍收復廬州止,起迄時間大致是紹興十一年正月十六日至二月底,起迄時間大致是紹興十一年三月初至三月中旬第二階段,從金人圍濠州,到獲勝後渡淮北歸止。認為:雖先後親受宋高宗十五次御札指揮,並有中使毛敦書、張去為前往督戰,岳飛在長達兩個多月的淮西之役中,始終不曾抵達作戰前線,更談不上與金軍的一兵一卒交手。無論動機如何,岳飛明顯有悖朝廷的作戰方針,其抗旨逗留的事實是客觀存在的。

然後作者從法學角度,研究宋朝法典與岳飛案的關係,認為指控岳飛策劃謀反的罪證存在瑕疵,以謀反罪判處岳飛死刑是並不恰當的。岳飛被處死,其實是以抗旨逗留罪作為量刑依據的。而岳飛的抗旨逗留,有宋高宗的御札和岳飛的行軍日程作為鐵證,定罪量刑並未違背宋代法律的規定。

結論階段:岳飛之冤,並非因為用法失措,關鍵在於其收復河山的理想與聖旨衝突。因為岳飛之死,關鍵原因在於淮西之役的抗旨逗留;而岳飛的抗旨逗留,表面上是岳飛與張俊之間關係不睦,實質上因為岳飛在抗金的戰略思路上與宋高宗的「聖意」不合。宋高宗局限於淮西一役,因而強調諸軍合力剿滅兀朮所率的九萬金軍;而岳飛著眼於「從頭收復舊山河」,因而提了乘機攻打金軍後方的主張。顯然,岳飛的志向遠大於宋高宗,也更符合當時民眾的意願。

這個結論有些莫名其妙,淮西之戰打響,岳飛收復河山的理想怎麼就和諸軍合力剿滅兀朮所率的九萬金軍有這麼大的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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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要放在當時的時代背景里去看。若以現代軍隊的標準,岳飛遭處決也不能說冤。但有宋一代堪稱軍法最廢弛的時代,絕大多數時候將領謊報軍功、扯皮開小差成風,然卻能不受處罰,南宋紹興年間尤其如此。「逗留不進」在當時根本算不上是罪名,這在當時所有人都清楚。如果真要按了照軍法認真計較,所謂中興四將全部要砍頭的。這就好比在無官不貪的官場,卻突然以貪贓罪辦了某人。罪名本身已不重要,要找總能找到的。


岳飛出兵的速度在我看來確實慢了。戰事爆發後不久他就得到消息,這時候做好出兵的一切準備是理所當然的。等到他接到朝廷指令,不知為何三天後才動身?這是其一。
其次,從鄂州到舒州,距離四百公里左右。坐船一路順流而下,速度應該很快才是,而他花了二十天左右才到。是岳飛沒有船還是怎麼回事,走的是陸路?(說趙構嘉獎岳飛進軍很快,那說明不了什麼,皇帝被迫捏著鼻子說好話的情況多了去了。)
然後,在駐軍舒州的一段時間裡,他和趙構及前線指揮官張俊的關係很奇怪。為什麼他一定要等趙構的指令才行動,而不是直接聽張俊的命令?有點名正言順的磨洋工的感覺。舒州到前線距離較遠,與杭州也離的很遠。凡事等待趙構命令的話,從公文旅行到行軍進兵,耗時太久,需知戰局瞬息萬變,最需要及時反應。說張俊搶功也不大說的過去,他作為前線總指揮,戰役勝利他首功,失利是第一責任人。有必要搶一個戰術勝利為自己增添光彩?
再,岳飛出兵,只帶了八千騎兵,也沒有後續部隊。他手下可是有五六萬大軍的。而趙構給他的信息是想要在淮西大戰一場,目標直指金人主力部隊。八千騎兵確實都是精銳,但是不是少了點?
種種因素綜合看一下,岳飛在淮西之戰中有故意拖沓敷衍磨洋工的嫌疑。至於為什麼別的人磨洋工沒被殺,而岳飛被搞死。簡單點說,皇帝要辦事都得找個名正言順的理由,聽起來冠冕堂皇,找不到漏洞。至於真正的緣由一般都是比較陰暗的上不得檯面的。比如要收回軍權集中權利殺雞儆猴等等。就像曹氏代漢司馬代魏,都要搞一套一套的的禪讓表演,在天下人面前做足戲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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