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臨摹照片算不算抄襲?
就像這樣
漫畫用於出版或其他商業用途,肯定算「抄襲」,侵犯了原照片作者的著作權權利。
在國外插圖師很多都會利用照片和模特進行藝術創作,他們或者購買照片版權,或者自己花錢僱傭模特進行拍攝,這應該是目前國外最常用的創作模式了。但是這在中國目前很難實現。
無論購買照片版權還是自己請模特拍照,都是需要瑪麗的。以目前中國插圖師的收入有可能?根本不可能,以目前中國插圖師的單幅價格,你再花錢請模特拍乾脆你就不用賺了。苦逼吧?
所以中國很多頂尖插圖師的畫技都要比外國的高,這都是逼出來的。而技術不到的,你只能祈禱抄照片的時候不要被逮住了。汗~
樓上補充的井上雄彥的買版權的事情非常有教育意義,值得學習
漫畫還不像之前鬧騰的畫照片的那麼敏感,畢竟漫畫普遍走形都比較厲害,跟原著還是很容易拉開距離的。
其次漫畫需要素材主要還是人體和構圖的需求,但是今天有各種軟體和免費素材,模型等替代,相對而言還好。
而歸根結底構圖的能力,還有講故事的能力始終是漫畫家(其實是所有創作者)追求的,也是極度欠缺的。這個真不能隨便抄,比如經典的電影鏡頭或者照片的構圖很容易被認出來,承認了叫致敬,不承認就是小偷騙子。正式出版的漫畫臨摹照片是算抄襲的
判例可參看:【轉】!!新田佑克在日本被全面封殺!!
另外,樓主貼的圖片,我粗略看來,相似度確實很高,但「不可能的相同點」不太好找。
作為證據不太夠硬。
井上雄彥表示壓力好大
我就是看井上這麼幹了才開始臨摹NBA照片的(沙克也幹了的節奏么?)
前一段時間我們做一個關於科比的遊戲我也是這樣乾的╮(╯_╰)╭
【聰明的你們一定能看出是臨摹誰的動作】
好多動畫漫畫場景甚至人物在現實中都有一模一樣的原型……
至於是否抄襲或者侵權
坐等法律人士解答吧。
(不過感覺他們都很忙,無暇顧及這些小事╮(╯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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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里@聞檀眠 解釋:
井上買了照片的使用權,所以他可以臨摹照片,他有做過聲明。
補充一下,井上是被人揭露抄照片後,補買的版權。後來他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為了避免侵權的事情發生,專門請助手去拍照。荒木飛呂彥曾經臨摹過大量的照片,後在2ch被人揭露涉嫌臨摹照片200餘張,最後也是買了照片的使用權,並且做道歉聲明,漫畫重新修改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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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原來我是沙克!
其實我有個疑惑。
如果畫家臨摹別人照片算是抄襲,那攝影師拍攝別人的動作然後說是自己的創作怎麼就不算抄襲了?
我想知道捏他需要版權費嗎
prism被斬就是這個原因,東山翔老師的後面一部作品 伸展運動也很棒,不過是輕百合
這不叫臨摹 叫抄襲
臨摹是以學習為目的 可以公開 但不商用
而這種抄一張圖說是原創並從中牟利的行為 犯法喲
最近有個叫梁阿渣的漫畫家發了一條博,就是有關於維權的,裡面有一個就是說tx修了他的圖當了頭像掛飾。
問題的本質在於,漫畫臨摹照片是否侵權吧?(我是這麼理解的,一下討論僅限於中國著作權法語境)
1.既然已經叫做臨摹,那就是照搬被臨摹對象,呈現出來的整體效果與被臨摹對象並無多大差別,即在表達方式上沒有區別。
2.著作權法只保護表達方式,不保護思想。同時,著作權法保護對象是具有獨創性的作品。
3.如果被臨摹對象已經超過著作權保護期限,則臨摹行為不侵權。
4.如果在繪畫課堂教學上臨摹收保護的作品,屬於合理使用範疇,也不侵權。
5.如果臨摹技術太差,與原作品相差太遠甚至面目全非,這個臨摹行為,已經可以叫做創作行為了。
6.如果臨摹作品惟妙惟肖,與原作品幾乎一樣,可判定為抄襲。
樓主貼上來的圖片,被臨摹的是《絕代艷后》劇照,應該是截圖,這個截圖是電影的一部分內容,並不具有獨創性,因而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但如果是臨摹電影海報,就可能構成侵權。
照片屬於攝影作品,著作權歸攝影者本人(職務作品除外),如果臨摹照片,可參考前述幾點。
商用了嗎 註明了嗎?
沒有?
是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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