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現代中國人結婚之後要改口稱對方父母為爸媽?
在我的理解里,爸媽這個稱呼是跟最直接的血緣關係掛鉤的。其實叫公公婆婆/岳父岳母不也挺好的么。對於我這樣從小不愛叫人的,叫對方父母爸媽有些叫不出口,總感覺很彆扭。這種叫法是跟隨西方婚姻習俗而來的嗎?形成這樣的習俗緣由是什麼?大概是近代什麼時候開始流行這麼叫的?叫爸媽比叫公婆岳父岳母好在哪裡?還有改口費也讓人略尷尬,改口費是用來補償還用來收買,搞得我是為了這個錢才改口叫的,我之所以改口還不是因為對於配偶的愛。
改口的風氣並不久遠,但也的確算是古代風俗的延續。古代宗族聚居的習俗,遭遇現如今的大流動時代,就難免會產生一種滑稽感,會讓很多人「想不通」。
古代以姓氏聚集為村,本村同姓的都是同宗親戚,嚴禁通婚,本村男孩將來娶別村女孩,本村女孩將來嫁給別村男子。孫某男可能會娶趙村的趙某女,生出來的孩子姓孫。孫某女未來可能嫁給劉村的劉某男,生出來的孩子姓劉。
可以說,宗族制度決定了女子註定「嫁出去」。
所謂「嫁」,為女子尋家也。
既然尋了一個人家,那麼你就是他家的人了,他媽就是你媽。你一個孫姓女孩,不會入在本族孫氏族譜上,反而會入在劉村的劉氏族譜上。到近代,中國依然是這個風俗。幾十年前,卻稍微有些不同了。
以前男女結婚前是不見面的,或許有一些以前認識,但多數是沒見過。現代不同,現代的男女都會戀愛,都會先扯很長時間的蛋,也會見過對方父母。本來稱「叔叔」「阿姨」「伯父」「伯母」,結婚後就不適合這麼叫,在八、九十年代及以前,我見過的聽說過的,都是女方改「叔叔」為「爸」,改「阿姨」為「媽」,男方則沒有改口一項,依舊稱「大爺」「大娘」。關係不好的夫妻,女方稱男方父母為「你爹」「你媽」「恁爹」「恁娘」。
到近來,隨著婚禮現場的不同(即由在男方家中舉辦改為公開舉辦,由只是男方父母出現在婚禮現場,轉為雙方父母都出現在婚禮現場),或者可以說整個中國居住方式的劇變(由住在男方家,改為小夫妻自己單住,既不住男方父母家,也不住女方父母家),這一過程就又改了。
不僅女子要改口稱呼男子父母為「爸、媽」。
男子也要改口稱女子父母為「爸、媽」。
這是宣誓「我們成為一家」的儀式。
本著誰得到誰付出的原則,以前理應由男方父母給女子紅包,現在雙方父母都要給。只是如同份子錢,有些地方的紅包是越要越離譜,純屬感情不夠錢來湊。最搞笑的是這還成了必需的,相信以後就成「傳統」了,也會漸漸脫離本質。
有時候改口費不是必須的,譬如今年初秋,我參加電視台朋友(男)的婚禮。他向我介紹他爸媽,「這是我爸」,「這是我媽」。我特么神經錯亂十分慌張,在他介紹他爸的時候我直接跟著他喊了「爸」,結果到吃完飯我都沒等到改口費。就因為我是男的就不應該得到這筆錢嗎?我以後再也不參加他的婚禮了!
看到收到了很多贊同,感覺不把答案修改一下實在不負責任,畢竟其中有很多非常不嚴謹的地方。之前老師布置過一期家庭社會學方面的論文,而我選擇了研究親屬制度問題,和本題有一定的聯繫。事先聲明的是,由於寫論文的需要我閱讀過相關文獻,但我研究的核心問題是親屬稱謂視角轉換的現象,因此本答案是基於一些相關文獻的整理,和個人的理解,如有漏洞煩請大家指正。
首先針對題主的問題,我們先做出回答:作為確認現代婚姻關係的儀式的重要一環,改稱對方父母為爸媽,可能意味著從這一刻起,對方父母同親生父母有了同樣的權利和義務。
(其中「權利」問題,在評論區有朋友提出繼承權的問題,在法律上確實沒有規定女婿或兒媳婦有繼承權,但是我們仍然看到生活中存在女婿作為繼承人繼承手藝、產業這樣的現象,而且這裡我理解的「權利」是類似於,有權利享受贍養;有權利看望孫輩這樣可能法律並未做規定,但道德上被大家認可的這樣的權利。)
為了詳細闡述這一觀點,我們先了解一下人類的親屬制度。
人類學家發現,在世界上僅存有限的幾種稱謂體系,包括愛斯基摩式、易洛魁式、夏威夷式、克勞式、奧馬哈式、蘇丹式。(評論區有朋友指出「摩爾根總結了三種,默多克總結了六種。」這個我確實記錯了,感謝您的指正。)每一種親屬稱謂體系,都有一種功能性解釋,功能性解釋試著將特殊的習俗與社會的其他因素如繼嗣和婚後處居法則聯繫起來。[1]也就是說不同的親屬稱謂體系和不同的婚姻制度等有關。
我們的親屬分類體系應該屬於二分旁系稱謂(不知道我有沒有理解錯文獻,因為文中說這種稱謂的很多國家位於北非和中東?),就是對於父親、父親的兄弟、父親的姐妹、母親、母親的姐妹、母親的兄弟,我們都有不同的稱謂,也就是叔叔,姑姑,舅舅,姨的稱謂都不同,而且還會根據他們的年齡進行排序。因為漢族的婚姻制度中,孩子往往會直接屬於父親的繼嗣群,女子出嫁後隨丈夫居住,人們的生產生活往往是在宗族中進行的,因此母系親屬和父系親屬在對孩子的義務上是有區別的。
我們在學習英語的時候會發現,英語口語沒有叔叔和舅舅的區別,一律叫uncle,因為這種親屬分類體系被稱為直系稱謂。也就是父親的兄弟和母親的兄弟適用一個稱謂,父親的姐妹和母親的姐妹適用一個稱謂。這種稱謂體系的社會特徵是:核心家庭是建立在親屬關係上的最重要的群體,如美國和加拿大。因為和叔叔或者舅舅的關係事實上沒有多大的分別,所以也就不用太過區分。
還有很多由於不同的婚姻制度和處居方式形成的其他稱謂體系,例如行輩親屬稱謂和二分合併稱謂,這裡就不多介紹了。總之從上面的兩個例子我們應該可以推斷出,兩個有同樣稱謂的親屬,應該是具有同樣的社會屬性,他在對我們互動時的義務是相同的。這裡再舉一個例子:
在一個漢人農村社區的研究中,報導人在訪談中提及他們對於父親及其兄弟旨以「父親」相稱而對於原本應該喚作伯母或嬸嬸的都以母親相稱。不過對於父親的姐妹及其配偶的稱謂仍沿用傳統稱謂。報導人認為生父和被喚作「父親」的叔叔在撫養各自子女成長包括支付學費、解決就業、娶妻安家和贍養老人方面都應該承擔同樣的責任。研究者認為將叔、伯和父親的稱謂進行等量代換在漢人親屬稱謂傳統中無疑是種非常態。在報導人的生活實踐中父親和父親的兄弟不僅使用同一稱謂,名義上雖然兄弟各自分翼而食成立了各自的生育之家但是在雙方的互動往來中父、子之間及與父親的兄弟之間也採用幾乎相同的對待標準,足以證明親屬稱謂和親屬行為之間存在一致性。[2]
了解了以上內容,我們現在要討論現代婚姻中改口的現象,有其他的答主指出,過去的夫妻,男方有的是不改口的,而現在男方改口也成為了一種普遍現象。我認為,男女平等的因素不必多說了,更重要的是,核心家庭和直系家庭在當代中國社會中所佔的比例逐漸提高,即使在說法上,女子是「嫁」給男性,但實際上現代女性並不是嫁到男性的宗族中,而更多的和丈夫單獨生活。此外,上個世紀獨生子女政策的影響不容忽視,女方父母可能只有女兒這一個子女,並沒有兒子能贍養他們,這樣,原來婚姻雙方的父母可能沒有區別,大家可能都有女兒和兒子,但現在,父母被分為「女兒的父母」和「兒子的父母」這樣反而促進了雙方父母在關係上的平等。
還有答案提到了,視角的問題,的確,生活中存在著以孩子的視角稱呼親屬的現象,但我認為這和本題目的情況是不一樣的。
基本上重新寫了一遍,比上次思路好了一點,但還是希望大家多多批評,另外,我的答案引用的很多科塔克的《人類學——人類多樣性的探索》有興趣的同學可以直接參考一下這本書。
[1]康拉德·菲利普·科塔克 《人類學——人類多樣性的探索》黃劍波 、方靜文譯 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2012年1月第十二版
[2]趙婧:《親屬稱謂與親屬行為的關係——一個漢人農村社區的例子》.《黑龍江史志》(黑龍江)2013年8月第15期158-160
別人的女兒(兒子)以前沒吃你家一碗飯,沒喝你家一口水,沒住你家的房子,沒享受過你家一分恩惠,現在因倆在一起了,結婚了,原來兩個毫無相關的兩個家庭從此有了嘉靖之連,成為了一家人,雙受惠於四老,以彼母為媽,以彼爸為父,同孝同順,共尊共敬……
再看網上那些叫馬雲爸爸的,叫思聰老公的,這都能輕易叫出口,現在叫對方父母爸媽去難為情了?就彆扭了?這是病,得治………我還叫暴雪爸爸呢,看《魔獸》首映的時候,暴雪的logo出來,一堆人喊爸爸呢。
這就是一個親切,感覺像一家人。
這年頭,什麼都講究一個親切,
以前叫賤內,現在叫女王。
以前叫夫君,現在叫死鬼。
以前叫犬,現在叫爹,啊不,叫寶寶。
以前叫明星,現在叫愛豆。
以前叫祖國,現在叫小白兔。
以前叫美帝,現在叫鷹醬。
連以前叫槍斃,現在都親切地叫突突了。
所以,我喊岳父,不僅僅喊爸爸,我還跟著我老婆的音調喊粑粑~
可能題主你覺得喊不出口吧,但是絕大多數人都是沒皮沒臉的,也並沒有稱呼他人的心理障礙。
至於改口費?
說白了,也是見仁見智。
有人給了錢改了口,皆大歡喜。
有人死磕到底,不歡而散。
但是總的來說,現在社會是越來越可愛了。一般來說有四個選擇
1、學美帝,大家都叫名字
2、學舊社會,媽媽隨兒子叫
3、學我,點頭當招呼,不叫
4、閉嘴。
這個問題其實很有意思,能看出來一點社會人際關係發展變化的脈絡。
所以,總而言之,婚後稱呼對方父母謂爸媽的習慣是宗族社會的習俗瓦解不完全的體現。
在詳細解釋前,我們類比三個例子:1古代西方,假如你岳父是某某貴族,你要稱呼他為某某爵士,比如霍斯特公爵,徒利公爵什麼的。2中國古代,你岳父是王丞相,你不會喊他王丞相,或者王大人,你得喊岳父大人。3,近現代西方,你岳父叫本.約翰遜,你要麼喊他約翰遜先生,要麼關係很親密,直接叫本。
解釋起來是這樣的,在例子1里,處於封建社會,在封建社會,人最有利的身份認同是血統身份,所以直接喊血統身份最為合適,而你作為姻親關係者,也不太可能是沒有血統地位的,所以不必要特彆強調姻親關係。而在第2例子里,中國古代這是集權社會,絕大多數人沒有血統上的牢不可破,今天是王丞相,明天可能貶到嶺南去了。所以需要強調姻親關係,以此強調家族的利益利益捆綁,你是王丞相,也是別人的王丞相,但是是我的岳父大人,不是別人的,你不是王丞相也是我岳父大人。這也是宗族社會與真正的封建社會不同之處。例子3呢,是近現代西方社會,因為他們經歷了時間很久的人文主義普世熏陶,普遍更認同個人價值,類似推翻「塔利家山姆」價值,而推崇「衣櫃殺手山姆」價值,所以喊名字,姓,最合適。
那麼回到問題本身,中國的宗族社會瓦解的太快,時間太短,有些遺留意識根本不可能這麼快消除,比如一定要強調家族姻親關係,但是有些東西比如「禮制」又被砸的粉碎,比如正式的關係稱呼「岳父大人」,所以,在關係上最相近的父母稱呼就被拿來用了。「改口」不是現代中國人創造的。
在某些地區,「改口」是婚俗里一直流傳的。
在我家鄉「公公婆婆丈人丈母娘」是對外人說的,在家裡稱呼時都要改口,一直這樣。
很多年輕旁友都沒弄明白:親戚關係樹里的坐標名稱和當面喊什麼其實是兩個系統。
我姥姥家是城市的,所以我爸一直管我姥爺姥姥叫「爸爸」「媽媽」。
我奶奶家是農村的,所以我媽一直管我爺爺奶奶叫「爹」「娘」。
爺爺奶奶年齡大一些,姥姥姥爺管他們叫老哥哥老姐姐。
而爺爺奶奶則叫姥姥姥爺「(孩子)他爸爸」「(孩子)他媽媽」。奶奶有時候會管姥姥叫妹妹。
有我存在之後,爺爺奶奶一直管我媽叫「嫚(暴露地理位置)她媽」。
親家聚到一起,再拌上點方言因素,稱呼就過於熱鬧了,小時候的我就陷入混亂了。不過從混亂中掙扎出來之後就對鄉土大家庭的稱呼特別清楚??
本來隨意一評論,結果遇上個一理虧就刪評論的主,還好我有截屏的好習慣(我說是我預料到某人會改回答刪評論,你信不信?)
我估計是為了男女平等吧?
我琢磨大概以前女性地位低,嫁出去的女兒就是外人。
公婆在稱謂上要比岳父岳母更高一點,應該是這樣,否則古代人對入贅不會那麼敏感……
近代女性家庭地位提高了。
大家一律改口喊爸媽……
A:「他三/月付/臧寧」,「臧母娘」,等等
B:「爸」,「媽」
你覺得懶人會選哪個方案?
謝邀。
有趣的是,一般男人叫岳父岳母爸媽叫的那叫一個爽快。我老公第一次跟我回老家,還沒拿證呢,這傻貨剛去我家第二天就叫爸媽叫的很歡暢了。
我嘛,拿了證之後就叫他父母爸媽了。我老公特彆強調了,要改口叫爸媽了。也沒給啥改口費之類。
叫就叫嗎。感覺沒啥大不了的。
心大走天下。嘻嘻嘻
這個問題我還真是沒想過……反正我和我老公都這麼叫,我父母對他們的父母也這麼叫,我老公的父母也這麼叫,我們父母的上一輩應該也是這麼叫……所以我從來沒思考過該不該叫的問題,以前也不知道原來有這麼多地區是女的改口男的不改口的。
改口費什麼的,是表示長輩對小輩的認可。我們一叫,對方父母笑眯眯地哎上一聲,摸個紅包出來,就代表有了這(名義上的)兒子/女兒心裡特別高興。就好比小時候過年走親戚,開口叫長輩,長輩都要給壓歲錢的。
當然,不給紅包肯定也是要叫的。個人認為紅包不是補償也不是收買,而是一種認同。如果不想要錢送點禮物也是可以的,禮物也不想要親親抱抱一下也是可以的。但這樣不是比較麻煩么。
如果一定要追究為什麼要改口,大概是在家裡得有個稱呼吧,總不能直呼公公婆婆岳父岳母。那麼叫叔叔阿姨?感覺談戀愛的時候就叫叔叔阿姨,結婚了關係肯定是更近了,雙方父母似乎也應該跟著「升級」,明顯高於叔叔阿姨的稱呼就是爸媽,所以就叫爸媽好了。同樣,我們結婚以後,在對方家裡的稱呼也從官名變成了小名。
從家庭政治的角度來說,稱呼蘊含的意義可就大了。雖說贍養責任是只對自己兒女而言的,媳婦和女婿嚴格說起來並無法定責任。但結婚以後夫妻是一個統一的經濟體,事實上也無法做到各管各爸媽,對方的爸媽不管,所以實際上是是兩夫妻共同負擔雙方父母的贍養責任(以及滿足父母應當擁有的一些其它福利)。因此這個稱呼就蘊含一種承諾,「只要我們的婚姻關係存續,我們就會一起,像贍養我爹媽一樣贍養您二位的」。當然如果離婚或者喪偶了,贍養關係就自動消除,爸媽的稱呼也就不復存在了。
而如果沒改口,對方心裡可能就會想,「連爹媽都不叫,還指望以後對我們好?」
至於說國外叫不叫?我感覺美帝似乎大多是不叫的。也許因為美帝人民對贍養關係比較……淡漠?應該說美帝法律里沒有規定子女要贍養父母,社會對此似乎也沒有太高期望,子女不常回家看看也無所謂。所以經常看到很多美帝的獨居老人,牽著條狗,子女並不怎麼來拜訪他們,他們看起來也挺快樂的。這種情況下,叫不叫也沒太大分別。
美帝的拉美裔,似乎是要改口的。我認識一個女的,她婆婆叫Theresa,她對婆婆的稱呼就是Mother Theresa。不知道對公公怎麼叫,沒有聽到過。這方面樣本太少。
應該就是這樣,我以為。
馬雲你們都叫爸爸,管另一半的父母叫爸媽咋了?????
因為不喊爸媽,女朋友會不開心,不開心就要吵架,吵完架就要分手,分手之後就沒有女朋友,沒有女朋友爸媽就會催婚,我就會和爸媽吵架。綜上所述,叫一句爸媽,家庭和諧,生活美滿,大吉大利!
因為人家給錢了呀
加黑體防噴。
不知道各位對家教怎麼看,俺們村,兩口子要不是都無父無母,孩子都特么結婚了,沒帶孩子見過父母。就是沒家教。
這又不是古代。繞地球飛一圈能有多久。十幾年不見父母叫有家教?
=====================以下是標黑加了編號的原答案=====================
紅包是對你改口的獎賞和讚許,不是花錢買你改口的。
請勿本末倒置。
改口是中國傳統。
第一、你爸媽沒帶你見過爺爺奶奶外公外婆?
第二、他們不叫爸媽?
如果兩條回答第二條為是。可能你們風俗很大多數地區不一樣。
如果第一條為是。除非你父母是孤兒,不然你家家教有嚴重的問題。
不僅血親稱呼爸媽,乾親、養親也稱呼爸媽。
兒媳婦嫁到婆家,就是一家人了,當然也要稱呼爸媽。你稱呼公婆爸媽,當然公婆就要拿你當女兒待(理論上),你如果稱公婆大爺大娘,他們就要拿你當侄女待了,你別有意見吭。
其實中國的傳統習慣,在親情上兒媳婦沒有女兒親,但是在其它方面對兒媳婦的親要超過女兒。比方說,公婆有秘方絕學,能傳給兒媳婦不傳給女兒;公婆的遺產傳給兒媳婦也不傳給女兒。現在有些女權主義者爭取繼承權,而且官方基於男女平等的原則,也傾向於女兒有繼承權,其實從整體考慮,也就是說從大數據上平均起來考慮,這樣做女兒並不能佔到便宜,因為你在父母那邊繼承了遺產,但是同時你的小姑子、大姑子也把你公婆的遺產給分走了。這樣做的結果,只能是父母特別有錢的女兒能佔到便宜。在門當戶對的情況下基本上都是扯平。如此看來,以前的老規矩,女兒在父母家沒有繼承權,只在婆家有繼承權,也有合理性,簡單粗暴省事。現在的人,兩頭都想占,吃碗看鍋,也未必能撈到好處。
改口,以前是很少有的,改口費不知道有沒有。以前男女不見面,更不互相到對方家裡,結婚之後兒媳婦就直接稱公婆為爹娘了,沒有改口的事。姑爺則稱岳父母為大爺大娘或叔叔嬸子,也不改口。除非是親上加親的,才有改口的事。比方說姑舅表親結婚,女孩子在娘家叫姑母,嫁到姑母家就得改口稱娘。至於有沒有改口禮,咱不知道。
現在移風易俗了,男女結婚時孩子都能搶喜糖吃了,所以就普遍出現了改口的事。而改口禮是何時何地何人興起的,則有待考證。我以為本意是希望結婚後把對方父母真心當成爸媽一樣看待,而不僅僅只流於形式。
真愛對方時,會發自內心的把對方父母當親人一樣看待。叫什麼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心裡怎麼想。
因為他們也把你當親閨女親兒子看待啊
不然呢?
對自己子女親熱,對你冷淡你就高興啦?我跟題主一樣,完全不能接受這種稱謂,這輩子生我養我的爹媽就一個。
對方的爹媽,對我再好也是差了二十幾年啊。
再補充一下吧,對方的爹媽自己不願意叫爸爸媽媽,同時,也不需要要求自己的另一半去喊自己的爹媽叫爸爸媽媽,這其實很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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