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撕了我的本子,摔了我的筆,我應該放棄手帳嗎?

手帳半年生。
如題,其實自我感覺還是挺理智的。膠帶上拼米團花了三百多,剛入坑的時候不懂盲目淘寶上買了一些整卷爆款一百左右吧,入分裝能有一百多塊錢,再就是手帳集市上買過幾卷整卷。
各種筆可能買的稍多,慕娜美24色,無印良品的一部分,百樂斑馬喜歡的顏色買了幾支,鋼筆買了永生透明的一款和百樂貴妃。
本子,第一本是十幾塊錢包郵的線裝本,後來是娜一本的活頁本,當時就想如果能堅持寫下去再買喜歡的hobo,下半年換了閑魚上一個妹子出的珠友,感覺定頁本我用的也挺好的。
所以今天我跟團買的hobo到了。

背景結束,手動分割。

我興緻勃勃的拿出來和他看我新買的本子,一本a6一本weeks加上補運費匯率什麼的差不多五百塊多一些,他就開始說我被洗腦了,說成本很低,還上網看了hobo的官網說本子只不過是做出了個品牌而已,這麼多錢買就是傻逼。年薪百萬買還差不多。
我問他和我說這麼多目的是什麼,他還不說,我說我來年每一天都要用,你每天都說一遍嗎?
因為這個話題每次都是吵不出個所以然來。
他就把我桌子上小箱子里的本子和筆都摔了,順便撕了一個本和一本我正準備看的書,不解氣又把筆撅折了摔到地上。

他工作不順利,外面欠錢吃不好喝不好不能換房子住,而我在這享受,花幾百塊錢買本。簡直是十惡不赦,我在這個過程中什麼都沒說,在收拾東西準備出去睡。而在我關門的時候還聽他在說他多麼的不易。

再分割。。。

十點半多,樓下對面的小旅館關門了,我轉了一圈也沒看到別的能呆的地方,而我男票也沒打電話,想著太晚了而且前幾天剛發生搶劫殺人的案件,我又不要臉回去了。

屋裡燈都閉了人家睡覺了。

呵呵呵。

對了,房租一直是一人一半。最近的確拮据,我也想辦法多花一些,並且研究在家吃更省錢的方法。衣服我給他買自己都捨不得買。

我喜歡擺弄那些東西,就是十惡不赦的罪人了嗎?我掙得少,可是我能拿出來買本子的錢,而且我也會一直記錄我的生活,有什麼錯嗎?
房子不換我也沒說什麼啊,換不換我每個月拿出一半房租就可以了啊?

難道我真的應該放棄這些東西嗎?


你放棄了手帳,他還會覺得口紅貴,化妝品貴,好吃的貴,各種貴。最後把你逼成田螺姑娘,除了幹家務連個自己的殼都沒有。

分手,下一題。→_→


好心疼本子和筆。。。
還有就是心疼題主。。。
為什麼不先想想放棄男朋友呢?


在我看來,雙方價值觀差異太大,更重要的是他對你沒有基本的尊重。

凡是拿自己的不易去苛求人家節省的人,不是我針對誰,都是辣雞。並沒有針對郭德綱老師。

都說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都是耍流氓,對此你可以腦補一下和他的婚後生活。

我也經常黑我女友說她的面膜都是細菌培養皿,但是我絕對不可能去處分她買的任何東西。

尊重對方的一切基本權利,包括買買買的權利,我覺得這是戀愛的基礎。

為了你今後的感情生活,我覺得你可以考慮放棄這個男朋友,不行就分

嘛,雖然不知道手賬是什麼,還是謝邀了。


手帳這麼美好的東西,為什麼不想著怎麼把它留下來,你都買了hobo,不體驗完怎麼可以。

作為男朋友,不支持你的喜好,不思進取,相比之下你願意為這樣的人放棄手帳。實在有些可惜。

手帳的花費的確不少,如果我們用自己錢來滿足自己喜歡的東西,這並沒有什麼不對。

有句話嗦滴好哇:不要動我的文具,免得你賠的傾家蕩產

溝通無果的話建議你可以考慮一下你們的關係要不要繼續,畢竟兩個人在一起是要生活的,在互相支持,上進的情況下,愛好,事業,愛情才會滋潤的更好。


怎麼會想到放棄手帳呢?難道不是該放棄男友么!


題主全文就在講一件事
「你們快罵罵我讓我下決心和他分手」


你買手帳他撕了,他玩遊戲的時候你就把電腦砸了。


我喜歡騎行,入門的摺疊車兩千起。前後折騰了兩輛,一輛通勤,前後避震的太平洋鳥,八千多。一輛騎318的大行SP18,加上改裝,五千多。
我喜歡羽毛球,也不敢買名貴拍子,防守進攻各一隻,一隻小五百。
我時不時還會去釣魚,一根國產並繼桿,也是小一千~2.7到7.2都要有一根吧?再弄兩根海桿。加上各種配件餌料。一套東西下來,沒有個五千打不住。還好我不是玩路亞,就是手桿而已。
我還喜歡看書,路過書店進去逛逛准能買兩本回家。現在網購方便,一個月至少買五六本。一年下來一兩千的花銷。
我花了上面這些錢和時間精力,得到的遠比一個不懂珍惜我的愛人所能給我的多多了~
姑娘,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拒絕自己不想做的事情,這才是真的獨立自我。


還沒結婚就開始因為一些小事砸東西加抱怨了,這樣的脾氣和行為,難道樓主的問題不應該是「要不要放棄這個男朋友」嗎?


嘛,你需要一個做手帳的男朋友∠( ? 」∠)_你看我怎麼樣


說到貴的話我們來算一筆賬吧~
week和一日一頁都是可以用到一年的量,也就是說,用你的五百多除以365,每天能花多少錢咧?
如果你的男朋友抽煙喝酒還擼串兒的話,每天的花費又要多少錢?
只是愛好不同(如果能把抽煙喝酒算愛好的話),又有什麼理由去挑你啊……
最後,我買東西花你家錢了?
有些人做別人男朋友真就以為自己能管天管地了。


不分手留著過年嗎?


你應該放棄你男朋友。


分了嗎?


【分析】

1、只是男朋友,還不是老公,你老爸老媽捨得這麼對你?生你養你的人都捨不得這麼對你,一個只是和你住一起還tm和你分攤房租的人,有什麼臉要求你按照他的想法消費和生活?

2、就算已經註定要結婚,你嫁給他的原因是什麼?不正是因為一個人會愛護你保護你兩個人共同努力共同進步么?他在外面拮据不容易,合著他離開你了一個人的話日子就會變容易了?你現在吃喝都靠他供著么?說到底還不是因為沒本事?一時的低谷不算丟臉,但是把這個當成光榮和把柄去要求老婆(女朋友)的男人不能要。 你玩個手賬能花幾個錢啊?婚後一件衣服一支口紅一個包,你都不打算買了么?

還是男朋友就這樣,當了老公豈不是真的要把你搓圓捏扁?

【建議】

分掉。

【利益相關】

我是男人(人父)。


對我來說..一個異性真的沒有我的hobo我的膠帶我的筆我的文具們重要。如果可以的話建議放棄男朋友吧2333這樣的男朋友還不如沒有。認清現實吧qvq


我覺得吧 都有錯 如果你是花你自己的錢 那就是你男朋友太不對了 花你自己錢 他有什麼資格 如果你花的是你們共同的他的錢 那你就有點過錯了 畢竟他現在也經濟困難 問了一下我對象 一起結合出來的。


你男朋友是直男癌,噁心,分了吧


分手吧,手帳本都扔。


知乎一向是勸分不勸和的。像是您這種問題來到這裡問,只能得到那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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