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證後婚禮前懷孕了,父母覺得丟人,讓我做掉,怎麼辦?

我們是七月份領的證,現在懷孕不到一個月,婚禮定在十月,父母覺得很沒面子,覺得丟了他們的臉,直接就讓做掉。

【我覺得有必要編輯下問題,提問者是妻子,不是丈夫】
確實,提問者是妻子,從提出問題但現在,已經過去一年之多,謝謝大家出謀劃策,給我勇氣,堅持下去,現在孩子已經六個月,我也已經開始研究生二年級的生活了,現在父母和我的關係感覺算是恢復了吧。再次謝謝各位。


你有沒有意識到,自己也是父母了。


這種父母,思想古怪,而且為了所謂的面子,完全不顧女兒的健康和孫子/女的生命。不必理會,孩子一定不要給他們帶。


好多時候我都有勸人與父母斷絕關係的衝動,我是不是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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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幾乎所有回答我都同意,不過大家都是在聲討題主父母,沒有涉及怎麼解決問題

來!題主,我教你。

他們愛面子,就用更讓他們沒面子的方式來要脅他們。

1.「你們再說一句,我還不嫁了,到時候看你們多有面子!」 -- 未婚媽媽

2.「XXX(你未婚夫)說了,連自己的外孫外孫女都下得了手,這種親家不能要,他不娶了」-- 被毀婚的棄婦。

(補充)3.「(拿起電話)你們再逼我,我就挨個兒打給叔叔伯伯姑媽姨媽,拜託他們來替我的兒子求情!」--自走宣傳車

兩害相權之下,我相信他們會做出比較適當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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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這個問題過去近兩年了,偶然發現題主去年已更新問題。得知小孩子出生長大了,非常開心。
以下為原答案:

去年我媽打電話給我講了一件真事,跟答主的情況很相似。說的是我們那兒有個姑娘跟男朋友定了婚,正準備結婚的事宜。結果婚前一個多月,女孩就懷孕了,女孩的媽媽覺得丟人,死活要自己女兒墮胎。結果這個姑娘因為人流就不孕不育了,男方因此取消婚約了(是取消婚姻還是婚後離婚了,記得不是太清楚了)。登時我就無語了,我和我媽都表示這個母親的做法太奇葩了。
結果今天居然看到一個同樣情況的。如果換成我家,應該是會撒花看黃曆定日子了吧。
母上大人當時打電話是就為了告訴我,如果不小心懷孕了,千萬不要因為害怕而不敢告訴家裡,更不能偷偷去做手術。還舉了家裡姐妹婚前墮胎,結果本來就不厚的子宮被掛薄了結婚幾年都懷不上孩子的實例。確實有些人人流個兩三次,照樣生孩子什麼事都沒有,有的人卻會大受傷害甚至留下終生遺憾。比起面子什麼的,愛惜自己身體最重要。
而且像你領了證,懷孕完全是合情合理合法的,雙喜臨門、喜上添喜。值得所有人祝福你,丟什麼人?做掉才是喪氣事吧!
去問問你的父母,能不能為你做掉孩子而可能出現的風險負責任。
P.s. 我表嫂結婚的時候就是懷孕四個月,大家都很開心,婚禮上像看寶貝一樣護著她.你自家看重自家的孩子,外人根本不會覺得有什麼,跟不會覺得有什麼丟人的。


這問題看了都來氣。
這種事情都到知乎上來問,也難怪自己都結婚了還被父母統治著。
你肚子里的是你自己的孩子,你自己不能決定的啊?
你自己的身體你自己不能決定怎麼處置的?
來知乎這邊問是想得到什麼答案?
給你勇氣嗎?
你丈夫是幹什麼吃的,他的一句「孩子我要了」頂這裡一百個千贊回答能帶給你的勇氣和安全感。

如果我的妻子發生這種事,那我以後看著後來出生的小孩,腦子裡肯定是「他本該有個哥哥/姐姐的」。
我連孩子的命都沒法保住,這才叫他媽的丟臉!


你已經和某個人結成了合法的夫妻,領了證,只是缺個公告天下的儀式;同時,我假設你們的婚姻是雙方自願的,符合禮數(其實這個假設不重要,有前一條足夠)。

你們是合理合法的夫妻,並且有了自己的孩子,算是已經為人父為人母。

然後,現在有兩個人,基於自身的喜好,對你說 :「我們不喜歡你的孩子,我們看不慣他,我們覺得丟人,我們要他死,你們趕快殺了他!你們快殺了自己的孩子!!」

我覺得這已經是可以直接拔刀相向的情況了,是的,我就覺得有這麼嚴重。


這樣是不是應該先辦葬禮?


問這種問題,我替這個沒出生的孩子感到深深的擔憂。


別拿父母說事,你也覺得丟人嗎?


大部分回答的人以為是男方提的問題,我看了下日誌發現,的確是女方提的。

我想說很多女方家長,是不太顧及女方婚後的幸福的,很多更重要的東西都比不上他們所謂的面子。這種思想主要是覺得,未婚先孕,像是自己女兒貼上去的。

直到現在,很多農村人還是會把婚姻當成是絕對的交易,男方給女方提供一定的物質條件,女方給男方生孩子。你在結婚前就懷孕了,甚至是生了孩子,也就沒有了交易資本,也是因為這個根本原因,多數女方父母是不喜歡婚前同居的。

而同時,很多農村的男方父母,是很希望女方婚前懷孕的,道理同上。不管你們相不相信,這些話確實有事實依據。

至於回答題主的問題,請尊重你老公,因為這是你們倆的孩子,其他人沒有半點的干涉權利(包括你父母)。然後讓你老公去解決這個事,當然其實根本不太需要解決,因為你父母真的有點腦殘。


領證後就已經是法律上的夫妻了。你目前的狀態是已婚,而不是未婚。(說什麼不辦酒不算結婚的分分鐘滾粗!法盲們就是這樣打著「未婚」頭號四處勾搭甚至婚內通姦的么?)
既然已經結婚,你的孩子是合法的婚生子。這不是天經地義的事么?別告訴我打孩子也是,那叫殺人。


還是做掉吧,生出來攤上個這樣愛面子的爺爺奶奶和懦弱的父母真的不會幸福,還是別讓他出來遭罪了。


領證了就是有已經有法律效力了吧?不算未婚先孕吧?
你是成年人吧?成年人是不是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打掉?說的容易,打掉之後呢,你身體需要不需要恢復?恢復的好您可以懷下一胎,恢復不好,您以後能不能生都是問題。
孩子是兩個人的,不問你老公的意見?你自己打掉你老公和你離婚,你有脾氣嗎?即使老公對你還好,你婆家恨你一輩子啊,以後婆媳關係怎麼弄?
父母說讓打掉?有這樣的父母?是親生的?


很遺憾幾乎還沒有答案給出可行的建議。各位,題主問的是怎麼辦,不是怎麼看,僅僅亮觀點的話,去題目評論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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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正經答題。

  在這個未婚先育都司空見慣的年代,題主父母的觀念讓人覺得反常。但是反常的事情往往有合理的緣由。首先我希望題主能告訴我們:

  1,你父母在意的究竟是什麼?是根本不能接受在婚禮前懷孕,還是不能接受未婚先育?(因為題主的情況可能會讓人誤以為是未婚先育)

  2,這種觀念是當地人共有的嗎?或者僅僅是見於你父母?

  3,你父母的這種觀念是因為一些特殊的見聞或者經歷才形成的嗎?

  如果能夠提供以上信息,知友們或許可以提供更有針對性的建議。也可以讓我們進行判斷:題主父母的觀念,究竟是不是扭曲或者頑固到了不能通過交流進行扭轉的程度。同時在釐清以上問題的同時,題主能夠更好地和父母進行交流,或許問題就在此過程中得到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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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都希望問題可以談話解決。建議題主在談話中緊扣這樣一個要點:

打胎會影響生育能力

  同時質問他們,萬一以後懷不上了,他們報不上孫子,誰負責?

  沒有哪個老人不想抱孫子吧?為了增加說服力,請發揮演技。如果父母不相信,可以買通醫生。

  至少要讓父母相信:女方身體比較虛弱,打胎即使不會影響普通人的生育能力,也會影響她的。

  總之都是成年人了,總是能想到點門道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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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一個二十一歲學生的全部建議。


你父母覺得丟人。原因是在婚禮那天你大著肚子。如果親戚看到會以為你奉子成婚。那要解決的問題可能應該是讓親戚知道你們是領證後才懷孕的。如何讓親戚知道呢?現在在酒店很多都有大屏幕或者電視在上面。可以播放一些音頻視頻文件。你們可以做一個視頻描述你們從戀愛到結婚的一些幸福的瞬間。如果按時間節點來說:第一幕:幾月幾號我們相戀了(畫面是他追求你的畫面或者之類的。)第二幕:我們爭吵過。歡笑過。感動過。(那些幸福甜蜜的畫面)第三幕:幾月幾號我們終於領證了(拿著結婚證書秀一下恩愛)第四幕:幸福的我在幾月幾號有了自己的小寶寶。而我就快為人母了。我們一定會繼續相愛下去。之類的。。。這樣大家就知道你是領完證懷孕的。只是後面才來辦酒席。你父母就不覺得丟人啦。

情感問題可以直接在我的值乎上問哦~

https://www.zhihu.com/zhi/people/723923292464885760 (二維碼自動識別)


既然覺得丟臉,那麼做掉就不丟臉了嗎?


把孩子生下來,然後記得千萬別給你父母帶,不然就是罪過啊


豆瓣父母皆禍害小組歡迎您~


我覺得既然都考慮可以這麼的:在婚禮上向親朋好友說明,早領的結婚證,一直忙工作拖著沒辦婚禮,給大家賠個不是,現在有喜了,各位在小孩子滿月酒時一定到。 ——我覺得孩子是上天送給新人的禮物,如同生活中很多禮物我們不能接受,我們可以選擇放棄,但是胎兒完全正常健康,為何因為父母的觀念而去打胎。這完全是愚忠問題,古代還教育人「小受大逃」呢。打胎對女性的身體不好,這也是很多女孩家長認為戀愛女孩子吃虧的原因(可能會留下身體創傷,額,心理的么男女都有)。最後呢我想說,女孩聽父母的說明是個乖乖女,她父母講究門風說明她們家是比較傳統的家庭包括往來的親朋好友,這樣的家庭是很好的,我相信以後聽父母的絕對可以得到幸福的生活(打胎這事兒就先別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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