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待朱昱的行為藝術?
朱昱_互動百科
在《獻祭》這個藝術作品裡,朱昱用自己的孩子(四個月大的胎兒)去餵食一條狗。首先找合作女人,懷胎四月引產鹵熟後喂狗。朱昱成都人,國內最具爭議藝術家,畢業中央美術,作品常以人體、生物、屍體、動物為創作材料。
個人理解。
《獻祭》在題目有標明藝術家的意圖。祭祀在古代,人們崇拜天神鬼怪,陳列獻給神靈的食物和其它禮物,以換來風調雨順等等。在過去的價值觀里天上或地下總有一個讓人敬畏的東西,讓人們去犧牲自己(比方童男童女什麼的),,人為了信仰——去犧牲——神靈。
他又在祭祀什麼呢,把自己的小孩獻給了狗,狗在此扮演了神靈。而人類的犧牲就如同餵了狗——荒唐!藝術家正是用一個荒唐的姿態去再現了人類荒唐的信仰和犧牲。
由此再討論無神靈——無信仰——自由主義,信仰——犧牲——狗。這已經是有關價值觀和宗教的絕妙問題了。
再再去思索我們身邊的事,心中價值觀真的就是正確的嗎?時代精神可靠嗎?群眾的想法可靠嗎?犧牲又能換回什麼?我有朋友理解他的這個作品是為計劃生育獻禮。我認為對,再去對號入座,計劃生育沒人覺得荒唐,朱昱喂狗卻成了荒唐。又是荒唐!!
朱昱在此諷刺了我們的價值觀,去質問,去挑戰,我們現在作為「文明」的價值觀。真的有「文明」二字嗎?又或者「文明」又是什麼?
感覺他的諸多作品一直帶有莽荒的原始性,我覺得這才是藝術。人類一直敬畏的是自己吧。
最早了解到他的是很早以前的我愛搖滾樂,從暴力美學的角度去理解就是牛逼。夠震撼,夠刺激,夠反叛。
我個人覺得他真的很厲害。後來在別的地方看到了《袖珍神學》,天花板上吊著一隻手(死人截肢)牽著一根繩子,繩子很長散在地上鋪滿地板。袖珍神學是法國啟蒙思想家保爾·霍爾巴赫的著作他認為,世界統一於物質。哲學研究應以自然的事物為出發點,而自然就是物質事物的總和,運動是物質存在的形式。他將物質定義為:「以任何一種方式刺激我們感覺的東西。」他從理論上系統批判了神學,反對一切形式的宗教,認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的靈魂和肉體共存亡。神學宣揚的靈魂不死、來世說都是虛構的,提出無知和恐懼是宗教產生的根源。他否認有偶然性,用力學的機械觀點解釋一切自然和精神現象,表現出宿命論傾向。在社會觀上,他承認環境對個性形成的決定作用,但又認為「意見支配世界」。{百度百科}。而朱昱的《袖珍神學》裏手似乎是上層價值觀里的領袖,去引導下層的一切。我覺得他本人的想法差不多是在詮釋「意見支配世界」吧。
個人還認為藝術作品向來都算是另外一種語言的探索吧,不能完全被預言陳述,更多的是多種元素,多種語境,多種混合不明的感悟。作品本身呈現的就只是一種姿態。它會讓你想得更多。
我認為藝術再如何超脫 也是建立在人性的基礎上 瑪麗娜 阿布拉莫維奇 同樣是做傷害主題的行為藝術 用的是自己的身體 說白了 自己的身體怎麼弄我們管不著 但是用別人的屍體被冠以自己對死亡的感悟 就有點過於噁心 更何況蓄意引產自己的孩子難道是所謂「藝術的代價」嗎?
可笑 如果藝術非要如此 那誰還敢談論藝術!剛剛在看「奇怪」的東西看到了他。
怎麼說呢,
就以《獻祭》這個作品而言,朱昱以自己的骨肉「獻祭」給了狗 - 狗的英文是「dog」,反過來就是「God/god」(上帝/神)。
這讓我想起了亞伯拉罕將自己的兒子以撒獻給耶和華,以色列的神(當然,耶和華沒有「吃掉」以撒,而是準備了羊讓亞伯拉罕獻祭,而這個替代以撒被獻祭的羊在基督教里則預表耶穌基督)。
在整個行為藝術的過程中,他不斷的嘗試讓狗吃胚胎 - 這好似諷刺了人類變著法的讓「神靈」接受自己卑微的犧牲。反過頭來,這位「神靈」真的需要這樣的犧牲嗎?
在人類歷史上,有多少次以宗教為名的迫害?最著名的有十字軍東征(The Crusade),瑪麗一世(Mary I)的新教迫害,近代有塔米爾猛虎(Tamil Tigers)極端佛教組織,和伊斯蘭國(ISIS)。他們的神,如果存在的話,真的會讚賞他們的行為嗎,會滿足的看著它們自相殘殺嗎?
看到朱昱的《食人》忽然想起來魯迅的《狂人日記》,人吃人,這世界不一直是這樣的么。
《全部知識學的基礎》展現的是否就是人類自身的矛盾 - 雖然以瓶蓋上「人腦製品禁食」表現人類吶喊的生命的獨特,其道德性和神聖不可侵犯性,但是在在標籤上標明了產地、生產日期、儲藏方法等卻赤裸裸的表現出了人類靈魂的商品化和世俗化。
全部知識學的基礎在於剝奪其與生俱來的特殊情感價值,然後再貼以各種標籤來歸類分檔。的確,人類永遠是在以靈魂交換金錢的無限循環中度過一生。
一點愚見,朱昱可能只是把這些直觀的表達出來,僅此而已。
最後,
「One person"s craziness is another person"s reality. 」 (一個人的瘋狂可以是另一個人的現實。)--蒂姆·伯頓
跟評論底下一些人的分歧在於朱昱的行為構成了犯罪算不算藝術,有沒有價值。
我的觀點是算藝術並且有價值。
但如果朱昱受到法律制裁,這個作品就更有價值。
藝術不應該有特權,借著藝術的幌子犯罪一樣該進監獄,懂了么?違法就該懲罰,犯罪就該進監獄,殺人就得償命,但這跟藝術作品本身的價值沒有關係。
原答案
————————————————————我倒認為朱的作品很真誠
你們要知道 朱是基督教徒,恰恰是因為他太把「不可食人」當作一條值得去挑戰的底線,這本身太保守太倫理了。
再者,我感到「噁心」不等於噁心、我感到「暴力」不等於就是暴力。
齊白石畫兩隻小雞搶蚯蚓吃,把蚯蚓扯成了一條直線,咱們覺得妙趣橫生,但這不也是你們所說的不可理喻嗎?
如果這樣看來齊白石也是一個噁心和暴力的畫家嗎?
現在心裡變態掛個藝術家的頭銜就可以為所欲為了?
謝邀,
受寵若驚!
我回憶起名為 晚餐 的一組 朱昱 的攝影作品,那是10多年前的事了。
當時也只是藝術盛宴中的一道小菜,這麼多年過去,看來 朱昱 也別來無恙。
那時候我對朱昱的了解,不只是幾組行為藝術的照片,還有他們的繪畫,
構思,幻想出來的場景也都是讓人驚呼。
同期也有很多人用屍體做過不同的行為藝術。
我個人表示可以接受,對於爭議表示同情。
藝術的表達如果是藝術家的最真實的東西,
我以為藝術家本來就是一件藝術品。
被人們看做是血腥、暴力、污穢、喪失人性的藝術作品,
多麼可悲,我們的世界難道不是如此嗎?沒有殺戮?沒有性?沒有喪盡天良之人?
當然也有一些人脫去偽裝,就不堪入目的。
這個問題貌似出現很久了,隨便答一下就當是給自己留筆記了。
首先放上結論:以挑戰公序良俗為唯一手段的作品,算不上好藝術品,更算不上先鋒藝術。
如何看待朱昱的行為藝術,在本答案下出現了比較明顯的二元對立的狀態。其實我覺得把所有的答案結合起來看還是比較合理的:
朱昱是個藝術家,但同時也是這個社會的一員;他的作品同時具有一定的藝術價值,也同時踐踏的社會的道德和認知底線,甚至可能觸犯法律。
他的在行為藝術界的地位是有的,做法也是很激進的,但是如果硬要說他的作品如何如何之好,我是不認同的。樓上一些人分析說,這個作品既真誠又深刻,甚至質疑了信仰,堪稱偉大。這是評論者的個人意見,我表示尊重。 但是,我想指出的是,他的作品的核心往往經不住推敲。
以作品獻祭為例:樓上DOG GOD的推論十分站不住腳。稍微有些宗教常識的人都應該知道,上帝和基督教是反對墮胎、獻祭那一套的,就算是捐獻金錢也不會直接打著上帝的名義做:那是神職人員代勞的。更何況,在聖經中有記載,上帝曾放話亞伯拉罕,說,來,你一刀把你兒子以撒給刺死給我獻祭吧。亞伯拉罕拿著刀就去捅,最後被上帝出面制止,以羔羊替換。你看,你拿孩子做獻祭,上帝根本不要。
作為祭祀的個人行為,這個場景十分簡陋,毫無祭祀的儀式感。
於是最後的最後,這個作品的核心不就剩下了:狗吃人,吃的人還是胚胎期的她女兒。
狗吃朱昱自己的肉行不行?「尼佛割肉喂鷹,捨身喂虎」喬達摩悉達多早已再在公元前五百年做過了,捨身成仁,憐憫終生這個討論早就被推向了極致。
那隻能用更極端的辦法去挑戰世俗,吃女兒。這是這個作品唯一值得一說的部分,也就照應了我開頭說的,這是個以挑戰公序良俗為唯一手段的作品。
但是還是會有人執著地喜歡這個作品,沒關係。反正這是個很主觀的事情,就好像很多人把艾未未天安門前豎中指的照片當成最好的照片一樣。就好像很多人看快手挑釁警察,交警在下面不停的刷牛逼,666一樣,人天生帶一種反教化的反骨,我可以理解。
解決的辦法有:多看看其他的,做做比較。
同樣帶有濃厚宗教意味的行為藝術作品《一根肋骨》出自我最欣賞的行為藝術家何雲昌。在這個作品中,何雲昌通過手術取出自己的一根肋骨,和一段金屬相連,形成了一個項鏈。
何雲昌 隨後把它戴在五個對自己有重大影響的女性身上,包括夫人,母親與前妻等。與她們進行了合影。
不評論也不解釋了就
致樓上所有藝術家們,下次請僱傭殺手殺了自己喂狗!
千萬別自殺,自殺怎麼體會得到被肢解切割的藝術性呢?
畢竟肢解食用他人,早就被漢尼拔玩爛了,藝術家們怎麼會步人後塵呢?
敢作敢當,為你們的藝術挺身而出,別打著藝術的名義,慷「他人」之慨...
難道諸位藝術家們,自認為有「神性」,可以俯視眾生、生殺予奪?
這種事,這種人,就不要洗地了吧。。。不是隨便啥事掛上個藝術的頭銜就可以為所欲為。然後別人批判時你們扯出一堆看似高深,實則毫無關聯的說辭來洗地。大部分人不懂你們這種藝術,也請某些假藝術家,該看病看病去。
百度了一下。這個人真的噁心到我了。披著藝術的外衣干著禽獸的事。
用他自己祭獻,我才服他的的確確是藝術家。。
法科生對此只有一句話:
刑法第302條規定:「盜竊、侮辱屍體罪,是指秘密竊取屍體或者對身體採用毀壞、玷污等方法加以侮辱的行為。
盜竊屍體罪,是指秘密竊取屍體,至於自己實際支配之下行為。
侮辱屍體罪,是指以暴露、猥褻、毀損、塗劃、踐踏等方式損害屍體的尊嚴或者傷害有關人員感情的行為。」
獲得藝術家的稱號並不應該拿來跟 愛國者和精神病一樣使用,成為惡人開脫借口和工具。
雖然道德的標準一直在改變
那些嘩眾取寵,反人類的,病態的
依舊是惡
並不是一句我是在搞藝術你們凡人都不能理解 就能解釋的……
搞藝術,最低也得按「基本法」來……
有的人沒有自我約束的內在基本法
那就讓外在國家法律來約束
還有人打算給這個玩意洗地?
我至今不能忘初中生物書上的一句話:「受精卵是新生命的開始。」
那個盤子里的胎兒可是一個新生命的開始。
新生命啊!
生命啊!
再退一萬步講,
這位行為藝術家不就是想表達他的那些似是而非的東西嗎?那麼就材料而言四個月大的胎兒和出生的嬰兒是一樣的。他為什麼不拿自己的嬰兒做材料呢?因為他怕觸犯法律啊!他仍舊是一個在法律體制下生活的,苟苟且且的且不具有神性的人。
這樣懦弱的人,令人噁心。
作為一個有點喜歡另類藝術的人來回答。
首先一個藝術品我覺得需要有其一定的深度和意義,雖然我不了解朱是怎麼想的,但是以我的角度來看《獻祭》如果真的有什麼意義的話,只有這三種可能:1.滿足原始慾望和好奇心(獵奇心理)。2.控訴人們濫吃動物肉的罪惡。3.塑造一種變相美感。
第一點來說是可以成立的。但是藝術的本身是發洩慾望嗎?就好比藝術中的「性」,可能會引起人的性慾,但是它本身的美感,直觀的美感是經久不衰的。就像《大宮女》,《維納斯的誕生》等,展現的都是女性的美,同樣能看出原創者擁有積極美好的一面。但是反觀變態另類的A片,能激起人的一陣雞凍,卻不可能被人讚頌,也絕對不是藝術。《獻祭》以另類血腥的極端cult文化,博取的只能是普通人的不解與懼怕,而且在藝術界估計也不會受到太多認可。
第二點如果是真的話我反而覺得朱做的不夠。他幹嘛不拿自己的肉去喂狗呢,這不是更能體現他對動物的歉意嘛?不過這樣說彷彿不能成立。曾經有「捨身飼虎」「割肉喂鴿」的釋迦摩尼佛,他代表都是佛教捨身取義的精神,雖然有些過,而捨身取義是基本被人認可,至少肯定是不覺得奇怪的。所以朱根本不是對動物有歉意,而是作為一個藝術怪胎進行自己變態的創作罷了。而且人胚胎這個東西,自古以來就是神秘的,令人恐怖的。一個不成型的人,還有長長的尾巴,裝在盤子里是不是很黑暗很宗教?(邪教)所以第二點基本沒可能港真。
第三點我覺得是最有可能的。人的潛意識裡有很多亂七八糟的東西。法律就像一道門,保護了我們,但不可能阻止我們潛意識裡的想法。就像把女性生殖器比做花兒和蝴蝶的,我竟然是能理解的,因為這是正常的感官都能感受的,而且我也是好感另類藝術的人。而且我覺得我想的更黑暗,我曾經在腦海里想過一個藝術概念,女性和男性之間有一道綿長的紅線,在性交時,女性的陰道口會張開(就是黃色小說里的小嘴),但是我把這種生理反應描述為「控訴」,控訴雄性的暴力性交行為,就像一張無聲的嘴巴。然而女性同樣離不開雄性,在xxoo時女性會分泌很多粘液白帶,就像紅線一樣糾葛與膠著。上帝創造我們兩性,就像用一條紅線相牽,愛與恨都不再重要,就像魚和水一樣不能分開。我這種藝術概念是用來反對那些天天說未來男性(女性)會不再重要,人也不需要性愛就能生育的人。然而我不會把它公之於眾(今天也只在知乎說說),雖然我的概念無血腥無暴力不反人類只是很黃而已(233333)。因為我知道完成這樣的藝術會觸及人類的底線,除非我親自上陣。
另類變態藝術的受眾,首先就是有一種獵奇的心理,也許他們的審美觀極其獨特。我看了《獻祭》,它的美感要我說我只能膽小地回答:狗和盤子是分在桌子的兩邊的,狗是黑的,盤子是白的(卻被血液染紅),胚胎被吃。狗可能象徵著自然的黑暗,而雪白的盤子是象徵著人類的純真?!?!(23333),對立面概念。正好胎兒就是人類最初最純凈的時候,那麼這個藝術就是一種極其消極的思想,胎死狗腹?或者是賤人懷了鬼胎?或者只是對自然選擇的殘酷的反映?或者,只是感覺胎兒(尤指四個月的胎兒)的外形很美,狗狗的坐姿很美?
想起了漢尼拔殺了警官以後把他擺成了一個月蠶蛾的造型……(來自《沉默的羔羊》)
所以這個作品……論本身來說也許只是一個噁心糟透了的荒唐做法,但也許也是一個高遠到超出人類,凌駕在人類頭上的想法,或者其中的思想內涵啥的,作者都不能很好地表達。
可是超出人類道德的底線的藝術,你只能想,做了就是你的錯。而且論此作品的藝術價值,我能說它到底是不是藝術嗎?
至今覺得拿cult來形容這種藝術是對cult的侮辱。
當然我不能評價朱本人。
人遠未達到為所欲為的高度,還是有所禁忌的好。
完全不覺得這個人的行為是藝術。
你們覺得他是是瘋子也好,沒下限也好,變態也好。人家是根本不在乎的。因為這些東西也不是做出來給你看的。
插一下我對回答的看法
評論兩極分化 里外兩撥人完全不一樣的評價 立場不同 視角不同 思維模式肯定也不搭線
在道德或者倫理面前 有的人選擇的是極端真實 但大多數人做不到 也沒有能力做到
遊走在邊界上對人自身的反思吧。
其實認真看他的作品能反思很多,包括對觀者自身強烈不適的反思。
http://review.artintern.net/html.php?id=53434
正如這篇文章所說,如何突破而又維持住藝術的界限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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