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東尼的書為什麼不打標點符號?

安東尼


便捷、廉價地追求風格化。

寫作是一門藝術,而想從寫作中形成自己優秀獨特的風格,需要心性和功夫。而外在形式上的風格,是最明顯、最易被人理解、最便捷的。例如曾經興起一時的「銀鐲體」,每個詞後面都加一個句號,來形成一種顯而易見的風格。

容易得到的東西,自然是廉價的。無論是通篇不用標點用空格,還是每個詞後面加句號,都讓人覺得廉價、low.

為什麼呢?因為這樣顯淺的風格,作者創作的時候是基本不需要思考的,讀者閱讀的時候是不需要沉浸閱讀不需要體會的,因為這風格是如此外露,一目了然。讀者只需用淺層的情感,甚至用不到情感,直接目光掠過就知道是怎麼回事——這樣的風格,無法不廉價。

而且很大程度上,作者在作品中如此低級地進行風格化,是因為自己筆力不逮,創造不出更好更優秀的風格,唯有做這樣表面的東西。而他的目標讀者,沒有社會閱歷也沒有文本閱歷,沒有情感去感受更深一點的風格,沒有閱歷去理解深邃思想的樂趣,只能領悟到這種程度的風格,並喜歡它。


咦,原來可以討論到這麼高的層次ヽ(。_°)ノ我一直都以為就只是個人的習慣


嘿,首先,再我回答之前,想問你個問題。

在你閱讀他,或安靜,或舒緩,或幽默的文字時,有沒有感覺到一種情感在悄悄醞釀?

當你看到他寫的小確幸,他寫的下雨天的小房間,他寫的寂寞,他寫的睫毛和眼淚,那些他筆下哈哈笑起來很好看的朋友們,你是否感覺到溫度和內心細微卻真實的感動?

明明是很平常的小東西小物件,平凡瑣碎的小事,為什麼讓人感動,讓人溫暖?

不知道他是故意不加標點,還是簡單的就是他寫作的習慣,在這些簡單的文字中間,恰恰是那一點留白,給了情緒發芽的空間。

什麼意思呢?

讀他的書不需要思考,不需要品味,都是些隨處可見,率性而為,平凡普通的小細節和小雜感, 但這,恰恰喚起人們對生活中細節處表達情感流動的渴求。因為呀,現代人的生活,真的是匆忙又疏離的。

於是你看 人們開始腦補自己的生活細節 那些做過的沒做過的幻想的期待的 這時 標點是累贅 因為不需要作者下定義 情感變成了讀者的再創造

說白了一句話 ,不加標點,就是留白讓你矯情然後自我感動。

套用這個原則,我來瞎寫一段。


幻想 有這樣一隻傻兔子 白色襯衣 卡其色褲子 他 只是安靜的 坐在你左手邊 要天亮了 他說 我就在你旁邊哦

一切就慢慢的 變暖啦

:-)


不喜勿看
噴子右滑再見一路好走

贊的盆友們謝謝你們


超級反對人氣最高的答案 也反對那些說他的書沒有營養沒有內容的答案
從高一開始看安東尼的書 每一本都買 陪安出哪本買哪本 就算我三十歲他寫完了紫色我也買
標點符號 本來就是幫助讀者閱讀文字 理解文章的工具罷了
而且安東尼並不是不加標點符號 感情強烈時他會加感嘆號 引用時加雙引號 解釋說明有破折號
何況這些沒有影響讀者的閱讀感受 也不妨礙讀者們理解作者的思想
一本書有沒有營養 不是一個人決定的 「一千個人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 也許你鄙視青春文學 認為這些都是華麗的毫無意義的詞藻堆砌的爛書 沒什麼道理 沒什麼邏輯 沒有章法
然而不能否認 很多讀者從安東尼的文字中獲得了很多力量 一個作家能得到喜愛 獲得大眾認同 不僅僅在於自身高超的文字功底 他在其作品中所表現的人格魅力 個人思想 個人認為這個才是比較重要的
陪安 這些都是你們給我的愛 這些書很溫暖 很有愛 很正能量
一本書能給你這些好的感受 這就夠了
管他用不用標點符號幹嘛


曾經我堅信,安東尼的書剛寫出來的時候是有標點的,後來,為了能火起來,他把標點全去掉了~~~


高中的時候也看他的書 沒營養是真的 也上升不到文學層面 但是大部分讀者有一顆初高中女生的心 在那個時候 寫的很多句子用空格空出來的感覺就是和其他標點不同 就是一種很微妙的在心裡停頓的感覺 確實對於他寫的那種文字 有很好的效果


你會不會有 不知道用什麼標點好的時候 恩 如果有 那就對了 反正我有 你看


因為他很懶。沒想到懶成了一種"風格"。


厲害,隨手一翻,幾個反對支持安東尼的粉絲的答案竟然都不帶標點符號,這是身體力行貫徹偶像的風格啊,這是赤果果的叫囂與抗議啊,爾等凡人佩服佩服。


可是他有這樣的符號呀
&>&<
安東尼自己做過解釋 大致的意思是:其一 因為最開始的時候是在博客更新心情(還是叫狀態?沒玩過 畢竟我是95後) 要打標點符號比較不順手 於是就用空格替代 後來也就習慣 其實也不完全不用標點符號 偶爾還是需要用到感嘆號和問號 其二 文字交流和說話交流不一樣 文字的情緒表達大多數時候靠讀者自己去體會 所以不加標點符號更能讓讀者讀出 自己想要的感覺 (我試了一下不用標點符號 確實挺爽的)


先回答題主的問題。


這屬於一種個人習慣問題但現在已經成為了他特有的標誌。其次我平時和比較熟的朋友聊天也是不加標點的,我承認這點是從初中開始深受安東尼的影響,但也讓我覺得聊天的氣氛輕鬆愉快,加了標點反而會很死板。但和不太熟悉的人就會好好用標點,一是:方便他人閱讀,二是: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這種風格。所以並不是盲目崇拜,所以喜歡自有理由(接下來講)。最後不用特別糾結這個問題,他一直以來出的就不是專業性很強的作品,而是生活的記錄,所以他開心就好啦。

並且反駁熱評第一的回答。首先我從初中喜歡他到現在大學畢業。他一開始就不是作為一個專業性很強的作者而火的,而正巧是那些零碎的充滿愛的記錄。一本書可以讓人們有所收穫便是有用的。不談具體的內容,沒看過的人可能不知道我在說什麼。在當今這個社會,他寫的東西能讓很多人心裡充滿愛,對世界充滿期待和溫柔,而不是冰冷冷的態度。這就是收穫。

初中高中的時候特別喜歡他寫的東西,覺得很溫情。但大學以後開始覺得有點幼稚,沒有長進甚至有點矯情。但前兩天剛去了他的簽售會,第一次見他。他會認真看每個書迷,禮貌的用力和你握手說謝謝你能來。他的眼睛裡很乾凈,不是客套話,是真的能感覺到他的真誠。當時就覺得他和書里的人就是同一個人,毫無裝飾的。

生活很累,但讀他的書不累,隨手翻開一頁就能懂,一眼就明白的話。看看他的生活,讓你也會想努力認真地過好自己生活,提醒你其實這個世界還是有很多很多特別值得關注的美好事物。他書里的序很適合作為結尾。

最後,我從他的身上曾經或正在得到過一些東西了,以後也會用喜歡作為報答。
(簡單寫寫啦 他真的特別溫柔特別好)


個人習慣吧。這本書本身也算不上什麼文學作品,最多是隨筆吧。喜歡讀的人大多是對作者所寫的狀態感同身受而已。


文學本來就不該拘囿於形式


藝術不應拘泥於表現形式,就如同攝影圈裡,不論單反還是手機,能拍出有意思的照片,有人喜歡,都應該被支持。

青春文學有其獨特的受眾,不能因為自己拿了單反,就去鄙視那些拿著手機出片的人,沒有構圖,沒有銳度,暗部沒有細節,那是不對的。

因為大家都有同一個目的,拍出有意思的照片,給別人看。


純粹是個人習慣啊


人生 就像是一輛 永不回頭的火車 而親友 則是一個車廂的乘客 父母在對面 爺爺奶奶在父母的旁邊 而你的愛人 會在某時某刻某個時間出現 守候在 你的身前 車 咕嚕嚕的開著 身邊的人為你擋過風 遮過雨 共同經歷人生的 大風大浪 大開大合 在這趟沒有盡頭的旅途里 一起哭過 笑過 為了你 為了更好的生活而拼搏 直到有一天 終將告別 終將越過時間的界限 車到了某個站點 起身 下車 也不用挽留 對著窗戶 揮手告別 帶著微笑 對著逝去的背影 緬懷 相互陪伴走過的歲月 如此甚好 於是 漫長是剩下的每一天 於是 漫長是開始習慣沒有你的日子 可我知道你沒離開 因為有人會繼續帶給我們 如你曾給予的溫暖 我也會成為 別人心中一抹 暖心的陽光 車不停著 這就是生活 相遇 陪伴 告別 感恩 每一個人在生命中的出現 那些相互凝望過的日子 你在我心裡 不曾遠去 花開半夏 一路芳華 車開了 旅途還在繼續 答應陪伴過自己的人們 要 好好的


可以問問他本人。艾瑪,覺得沒有標點的書讀起來慢節奏。


讀蔡駿的鎮墓獸里的墓志銘 突然想起來這事


看他的書 是因為一個朋友 第一次看了書之後 覺得 他可能是 怕把標點符號 寫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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